“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与服务型政府建设,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重要思想论文,代表论文,服务型政府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提出从本质意义上说是党代表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写照,与我国最基本的国体即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同属于政治体制中的“代表制”体系。因此,把握“代表制”的本质,正确处理党民、政民关系,规范并落实政府为人民服务行为,建设一个服务型政府,就是我们目前行政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
我们现在讲的代表制,主要是从政治意义上说的。就是国家通过某种安排,使公民或广大人民群众通过自己的代表,切实实现自己的意志,维护并提升自己利益的一种制度。因此,要真正落实代表制,就必须解决以下两个问题:(1)在什么情况下一个实体才能代表另一个实体?也就是一个代表究竟怎样才能具有代表性。他要解决的问题是没有选民认可而仅是“自封”代表的现象。(2)在什么条件下才能说代表制产生了或没有产生?这实际上是代表制如何在制度层面得到落实的问题,即是否实行了“真”的代表制度。
这两个问题是有联系的。第一个问题是基础,第二个问题是第一个问题的普遍化或泛化,同时也是他的结果。如果一个实体确实代表了另一个实体,别的实体也确实代表了另一些实体,那么这个地方或国家的制度安排就保证了代表制的真正产生。
我们党提出了“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强调其本质是“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十六届三中全会又提出了“以人为本”,这都是体现党的性质的关键命题。这要求我们在人民面前,决不能只强调“代”,不强调“表”,甚至只“代”不“表”;一切工作必须在为“公”、为“民”的前提下展开,即以“公”、“民”为目的,围着他们转;要把“民”放在“根”和“本”的位置上。这是一种“公民本位”、“社会本位”的世界观。为落实这种世界观,我们必须发生由“官本位”到“民本位”的转变,由“政府本位”到“社会本位”的转变。因此,坚持“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我们党坚持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体现,是我们党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尤其是其中“代表制”思想的体现。他要求我们广大党员和政府工作人员要不断转变观念,锐意改革,努力进取,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建设一个团结、务实、高效的服务型政府,把为人民服务理念真正落到实处。
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决策绝不是一时之作,而是中国当前所处的国内外环境的呼唤,我国现代化建设发展的必然。无论是从世界各国行政改革的进程看,还是从我们自己的政治民主发展看,服务型政府建设都势在必行。
服务型政府在我国已是很多地方的实践,并且取得了较好效果,他对未来的社会发展将有重大意义。只要各级政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来指导自身建设,就能够不断增强公民主人翁地位,增强自身的服务理念,推动新型服务政府的建立。“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要求从根本上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可见我国建设服务型政府,并不是从国外的硬性移植,而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发展的必然。
服务型政府的建设,首先必须实现广大公务员观念的转变;其次,建设服务型政府,还须在政府的职能和结构上实现深刻的变革;再次,是继续深入进行审批制度改革;又次,建设服务型政府还需要提高政府工作人员的素质;最后,则是加强对服务型政府监督机制的建设。
摘自《天津行政学院学报》,2004.2.2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