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互联网+”视角的食品安全监管模式研究论文_梁莉芸

中山市小榄镇食品药品监督所 广东中山 528415

摘要:食品安全向来是民众和政府比较关注的话题,虽然政府已经出台相关的法律政策,强化了食品安全监管,但现实中还是会存在很多非法生产经营行为,问题食品更是层出不穷。政府部门在关注该问题时,将“互联网+”技术和管理模式引入到食品安全监管中,发现其监管效果比较显著。基于此,部门人员应对该种模式进行完善和健全,使其在实际中得到有效执行和实施。在此过程中,还要解决食品安全监管中的问题,使民众饮食无后顾之忧。

关键词:互联网+;食品安全;监管模式

在“互联网+”辅助下,应将信息技术和网络平台等与食品安全标准、监管、处罚、问责等结合起来,使食品安全监管更加规范科学。“互联网+”可以为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对称提供数据采集、处理、储存、共享等服务,可以为民众提供食品生产经营商的信用信息,在约束供应商规范生产经营时,民众可以通过信息筛选食品,从而保障自身健康。本文主要针对基于“互联网+”视角的食品安全监管模式进行研究。

一、目前国内食品安全监管中的问题

1、市场准入门槛低,食品安全监管落实不到位

国家政策法律法规虽然对食品供应生产经营主体制定严格的市场准入规定,但是目前国内的市场普遍准入门槛不高,这给很多副业者或谋生者提供了契机,所以导致城市中的食品安全生产经营主体五花八门,而且其经营规模一般比较小,经营方式多元化,一般以小摊小贩形式存在[1]。普通加工小作坊虽然丰富了食品来源和生产供应渠道,但也带来了食品质量方面的安全隐患,为了获取高额利益,不惜铤而走险,难以有效保证其食品安全,同时也增加了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工作难度。另外,食品安全监管落实不到位也是监管存在的重要问题,该问题与监管部门权责不明确有关,传统的行政管理模式带来的影响已根深蒂固,其目前已不能和市场机制有效结合在一起,所以监管效率较低。在创新监管模式中,部门需要解决食品生产经营者的市场准入标准问题以及管理权责问题。

2、食品安全监管信息不足

食品安全监管的透明度直接关系到监管有效性,在实际中经常会出现监管信息不对称问题。食品安全监管相关部门的信息公开力度还不大,所以对食品生产经营者的约束力和威慑力不足;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在面对消费者时,不能提供完善的信息保障,长期以往,其公信力则会下降,导致无法为食品安全有效监管提供契机与条件;甚至只能让很多违法者逍遥法外,游离在法律边缘。加之很多食品生产经营者文化较低,法律责任意识薄弱,所以各种毒馒头、地沟油等问题随之出现。由此可见,健全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公开体系势在必行,使其对生产经营者形成约束,在法律监督下自觉规范生产经营行为,有效增加监管部门权威。

二、基于“互联网+”视角的食品安全监管模式

1、“互联网+食品安全监管”核心理念

“互联网+”基于互联网,其开放性、创新性及分享程度、参与度较强,将其用于食品安全监管方面,可提高监管资源和监管渠道的利用率,可以提升监管力度,也可以使公众参与到监管中来;在这种监管模式中,监管信息会更加全面、完整、公平、透明,这使传统食品安全监管模式中的问题迎刃而解,从而提高监管水平。

2、“互联网+”给食品安全监管带来的机遇

“互联网+”主要为食品安全监管业务提供服务渠道和平台,在服务过程中,其还会通过网络采集食品安全方面的信息,这些信息资源在整合后,可以应用在监管服务中;所以说“互联网+”为食品安全监管带来发展机遇。“互联网+”模式下,公众享有网络发言权和举报权、监督权等,公众可以将这些权利应用在多种事项监督中;这与新《食品安全法》的“社会共治”理念不谋而合,在公众参与食品安全监督的过程中,食品安全监督体系会逐渐顺利完成转型工作[3]。另外“互联网+”可以提供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平台,这打破了公众参与监管的时间和空间方面的限制,另外该监管平台将市场主体与监管部门、社会公众有效联系在一起,前者可以通过平台向后两者传递食品安全方面的信息,由后两者对其进行监督。公众的参与可以有效减少政府监管部门的监管压力,还可以提高监管力度,另外“互联网+”公开性、透明性较强,所以监管信息不会存在不对称问题;在“互联网+”监管模式下,食品安全监督会更加规范和专业。

三、基于“互联网+”的食品安全监管模式实施措施

1、构建完善的食品安全监管“互联网+”平台体系

食品安全监管“互联网+”平台体系会对食品生产、运输、储存、销售等环节进行监督管理,使食品生产前后、应用前后最大程度降低出现安全隐患概率。相关的平台体系架构如下图一所示:

该平台体系将食品物流链流通中的各个环节有效联系在一起,可以为民众提供最全面的信息,当食品安全出现问题后,民众或政府部门可按照流程信息,追责到具体责任人;另外“互联网+”会对海量数据进行备份储存,以避免各种信息安全隐患问题[4]。该平台体系会对食品生产销售等过程进行实时动态监督,这可以最大程度减少食品安全问题。平台体系主要包括三部分,其一基础设施系统。该系统是平台体系运行的基础条件,其中的应用表现层采取了物联网技术,将人与机器设备有效连接在一起,使人能通过该层实时访问数据库资源管理层,如此食品安全方面的信息处理效果会直接呈现在民众面前,接受民众监督。应用服务层主要对平台上的各种信息进行传递、分析处理。数据库资源管理层可以储存数据资源,然后对其进行有效管理。最后的网络及硬件资源管理层则为平台体系运行提供良好环境。其二基础数据库系统。该系统提供信息储存、共享服务,也提供民众投诉服务等,政府部门需要结合大数据技术构建相关的数据库;在数据库应用中,还要将其与民众基本需求和诉求结合起来,使数据库数据应用价值最大化。其三平台系统。针对食品安全监管中的参与方,应分别建立相关的平台系统,如整部平台、市场主体平台,社会公众平台等。

图一 食品安全监管“互联网+”平台体系

2、政务信息整合,合理利用监管大数据

在“互联网+”食品安全监管模式下,关键点为信息整合利用,政府部门需要依据数据来管理市场主体,来发挥公众监管优势。所以部门还要利用平台提高各方人员的信息共享力度,使食品安全监管获得信息保障。同时,部门可以建立电子追溯系统,专门连接食品供应方提供的各种信息,方便民众参与筛选与举报[5]。同时,可以利用互联网视频监控系统,如大力推广“明厨亮灶”等工程,使食品生产经营的“一举一动”尽收眼底,使食品安全远程监管实现可视化,打消消费者对食品安全的顾虑,实现食品安全全民齐监督、齐共享。

结语

在利用“互联网+”创新食品安全监管新模式时,应首先解决传统监管模式中的问题,为管理创新提供良好基础条件。在模式构建中,需要明确新模式的核心理念,需要认识到其带来的管理新机遇,并抓住契机,发挥新模式的优势,使食品安全监管力度得到有效提升。另外还要健全监管机制和相关的法律政策,在监管新模式构建实施中,应使这种模式存在不断优化升级的空间,以便解决食品安全创新监管中出现的新问题。

参考文献

[1]吉晓香.基于“互联网+”视角的食品安全监管模式研究[J].食品安全质量检测学报,2019,10(01):261-267.

[2]周优,朱洁,李卓.“互联网+”时代食品安全治理模式创新的理论反思与发展路径[J].现代食品,2018(15):70-72.

[3]周秀.海南食药监将打造“互联网+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模式[J].计算机与网络,2018,44(06):4.

[4]赵燕.依托“互联网+”构建食品安全监管新模式[J].经济研究导刊,2016(02):114-116.

[5]孙燕.构建“互联网+”时代食品安全监管新模式[J].管理观察,2017(28):180-182.

论文作者:梁莉芸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9年第13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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