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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K8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7225(2006)03—0004—07
一、十二封家信的时间推订
1981年8月四川人民出版社出版的由唐明中、黄高斌编注的《樱花书简——郭沫若一九一三年至一九二三年家信选》(以下简称《家信选》),收录了郭沫若从1913年秋出川赴天津,而后东渡求学,到1923年初从日本九州大学毕业前夕,为期十年有余的66封家信。这些书信为了解认识郭沫若求学期间的志向抱负、学业成绩、生活趣味、家庭亲情等等,提供了难得而真实的素材,填补了沫若自传第一部《少年时代》到第二部《学生时代》之间过渡的空隙。这66封留学家信的落款大多没有年份,个别甚至连月份、日期都不完全,时间的考订成为一个关键而且不轻松的问题。在这种情况下,信封和明信片上的邮戳就成为判定书信时间的重要依据。而对于那些没有保留信封,没有邮戳可供推断的书信,就只能根据书信内容寻找线索了。《家信选》在时间的考订方面做了大量工作,理出了总体脉络,不过其中犹有需要讨论审定之处。1992年9月,《家信选》的珍藏本由三环出版社出版,将66封书信手迹全部影印其中,装帧精美,印数极少,堪为典藏精品,同时也为推敲考证书信年代,辨认笔迹难点,斟酌点逗断句,提供了方便。以下12条对家信书写年月以及信中相关时间的考订,就是借助珍藏本的手迹影印件,对照1981年8月四川人民出版社的铅印本进行的。
第三十二函(P84)
该信写于1915年10月21日,无疑义。但作者落款处新旧历日期的对应有误差。
书信开头“男居冈山已是一个多月了”这句话,又有信封上加盖于民国四年的三个邮戳,表明该函年份是1915年。落款日期阳历10月21日,查《中西回史日历》,应为旧历九月十三日。信中写作“九月十二日”,殆有笔误。
第三十四函(P89)
该信应写于1916年1月9日,非“1916年2月11日”。整理说明释落款“正月九日”为旧历,加以新旧历的换算,造成差错。
中国自民国以来,效法西方,改用公历(亦称“西历”)。作者力主革旧图新,会身体力行,在《家信选》第二函中可以得到明证。第二函第一句:“卅一号抵宜昌后……”,阴历每月最多30天,所谓“卅一号”必定是公历,说明作者尚未东渡以前已经在书信中采用公历了,《家信选》整理者也持相同看法。日本推行公历早于中国,从1873年开始。作者留学日本后,使用公历会更为便利。通览全部书简,可以发现一个规律,作者凡使用旧历时,必定注明为“旧历”;无标注者,即为公历。将公历一月称为“正月”,在《家信选》中还有很多例证,且举例一二。
第五函:“正月份因初到,书籍衣履、坐卧器具,少为置办……”(P20),其“正月份”,即指公历1914年1月。
第六十函,倒8行“年假放至正月十五”,以及落款“正月二日”,(P157) 两处“正月”均指公历一月,《家信选》整理说明也释为公历一月。日本学校在公历新年前后放年假,假期不足一个月时间,在一月中旬结束,不会延续到二月份。
民国初年,称历一月为“正月”的表述法并不限于作者个人,参看本文第二节《家信补遗和郭沫若离京东渡日期考》中1913年12月25日明信片邮戳。送达地嘉定府的邮戳时间为“三年正月十四日”,其“正月”即指公历一月。为了避免新旧历法称谓混淆,以后人们通常把公历一月称为“元月”,把“正月”作为旧历一月的专指。但在民国初年,看来尚未如此约定俗成。
第三十五函(P92)
该信写于1916年,无误。但作者信中阳历和阴历的对应日期,存在误差。
整理说明判定该函年份的依据是盖有民国五年邮戳的信封。但信中写道:“本日是阳历二月十九日,在阴历是正月十六日”。查《中西回史日历》,阳历1916年2月19日,实为阴历正月十七日。那么信封是否确实与此信互为表里呢?信中有“校中讲植物学”一句,这里所说的“校”,是东京一高预科、冈山六高,还是九州大学?一高预科,重在补习日语;九州大学,讲授医科专门课程;对照作者在冈山六高的应试科目,有“动物植物学”,与信中所说“植物学”是搭界的,所以有理由把年限缩小到在六高学习的1915至1918年间。在这几年当中,只有1916年阳历与阴历的对应与信函最接近。鉴于作者在信封上写有“二月十九日”的字样,可以认定,信和信封原本是互为表里的;同时也可以得出结论,作者在信中所注的阴历时期,和第三十二函一样,有一日误差。
第四十三函(P111)
该信应写于1916年1月15日。整理说明定年份为1917年,有误。
信中道:“今日为阴历十二月十一日也”,落款处又写日期为公历“一月十五日”。根据这组对应日期,查《中西回史日历》,年份当为1916年无疑。假设按照整理者的说法,年份在1917年,那么同1月15日相对应的只能是阴历十二月“二十二”,而非“十一”。
第四十九函
该信应写于1917年6月23日,而非“1917年5月”。
原信落款只署“廿三日”,年份和月份都要在书信行文中找到答案。信中写道:“第二学年试验已于今日完事”,根据“第二学年”之说,确定该信写于1917年是没有疑问的。至于月份,可以参看同年6月12日第四十八函。作者在第四十八函报告家中:“校内于十八日开始试验,廿三日竣事”。第四十八、四十九函,二信关于结束试验的日期完全契合,都是23日,足以说明二信应同在6月份。
第五十函(P128)
该信应写于1914年6月底。“1917年6月”的设定不能成立。
必须指出,该信手迹本无落款日期,整理者在释文中自行附加了“六月二十三日”,遂导致年份推算失误。整理注释说:“这封信有信套,信套底面写着……郭开贞竹报,六月廿三日发”,并据信封邮戳上的时间,推断信的年份为1917年。问题的关键在于,《家信选》整理者忽略了这些书信与信封在60余年间可能被张冠李戴。其实,信和信封分离、错位的现象,在当年书信整理过程中已经发现过。这次的错位发生在编号为四十九的信和编号为五十的封套之间,应该根据信的内容予以纠正。先把第五十函的信纸单独取出,其时间容另作考证。再将第五十函的封套与第四十九函信的时间进行比对。此前,我们已经推定第四十九函的日期是1917年6月23日,它与第五十函封套邮戳上的1917年,以及封套上郭沫若书写的“六月廿三日发”,无论年、月、日都是吻合的,毫无疑问,这二者才是原有的组合,应该复位。
那么,第五十函写于何时呢?该信中有“暑来三儿当尚未生痱疮也”句。“三儿”指郭培谦,“三儿”、“痱疮”等字样所传递的信息给人形成的印象是:郭培谦此时年龄尚小,学业方面的话题暂且涉及不到,最需关注的是身体状况。不妨把1914—1919年书信中有关郭培谦的内容摘录出来,从中寻找判断时间的线索。郭培谦生于1910年5月,这期间的年龄在四至十岁。
第三函(1914年3月):“培谦三儿亦能握笔裁笺,……有趣之至,有趣之至。”
第八函(1914年7月):“培谦三哥想甚顽健也。”
第二十六函(1915年6月):“培谦儿在读书否?”
第二十七函(1915年7月):“少成书有进步否?培谦乖觉否?”
第三十一函(1915年9月):“少成近日读书有进益否?培谦归家否?”
第三十二函(1915年10月):“培谦在读书否?”
第三十六函(1916年4月):“少成、培谦读书如何?想必大有进步也。”
第三十七函(1916年9月):“培谦家读最妥当,不知近来长得好高大矣。”
第四十二函(1917年1月):“少成、培谦读书进步否?”
第四十五函(1917年2月):“少成、培谦今岁仍家读耶?”
通过以上排列可以看出,信中有关培谦的话题,在随着他的成长而变化。1915年(郭培谦五岁)以前的话题是刚能“握笔”、“有趣之至”,从1915年开始关心读书与否,以后几乎每信必问及读书进步否。因此,第五十函的时间段不应晚于1915年。进而,该信中有“元弟七妹二侄想必归家矣”句,意思是说暑假期间,弟妹侄辈会从学校回到沙湾家中度假。这句话提供了另一个判断时间的线索。元弟是1914年中学毕业的,毕业当年曾在成都短时逗留,以后便返回沙湾,未再外出求学了。这样,1915年夏季,对元弟来说已不存在“归家”的问题,故该信只能写于1914年的暑假期间。
第五十函开头有“本月内已有两禀肃呈矣”句。查看《家信选》1914年6月、7月的书信,写于7月的仅一封,写于6月的有两函,分别为6日和21日,恰好能与“已有两禀肃呈”之说相扣。对照1914年6月21日函(P24):“暑暇在迩,想弟妹二侄女等均各归家矣”,与第五十函“元弟七妹二侄想必归家矣”的内容恰好可以衔接起来,由此推定,第五十函当写于1914年6月底。
第五十四函(P138)
该信应写于1916年1月19日,整理者定为“1918年3月”,有误。
首先,信的落款“正月十九日”,即公历1月19日,将其断定为旧历是没有依据的。至于信的年份,有待根据内容进行分析。
信是写给济苍弟,即元弟郭翊昌的。信中询问:“居家别有快心事否?教读之余,旧业(《家信选》误释作“旧笔”)尚时温习否?身体尚强健否?”这些询问,与元弟1916年初的从业和身体情况相符。元弟自1915年下半年起曾任沙湾小学校长,历时半年,至1916年上半年,因体弱有病,辞去校长职务,居家静养。因此,该信只能写于元弟正执教于沙湾小学的1916年初。
信中写道:“忆前岁梦中登临得句云‘俯瞰群山小,天空我独高’”。整理说明把“前岁”作为判断年份的一个依据,将“前岁”解释为“去年”,又以诗句“天空我独高”初见于1917年6月第四十九函,随即推导出该函年份为一年以后的1918年。然而,所谓“前岁”,其实是一个比较含糊、宽泛的时间概念,可以解释为“一年前”、“两年前”,也可以解释为“前几年”。从作者语言习惯看,在陈述一年以前旧事时,多称之为“去岁”、“去年”,未见用“前岁”表示。以“去岁”为例:
第三十四函:“去岁家禀,想当先此禀抵家矣。”(P89)
第三十七函:“男自去岁(《书简》将“去岁”误释作“岁”)五七,曾返沪一次,…”(P97)
第四十六函:“去岁曾寄相片一张,不识曾收到否?”(P119) 虽然“前岁”一词在作者书信中未见再次使用,但是有“前日”的用法,可资参考比照。也举三例:
第五函:“固男所习知者,即男前日在家时时希望高举远徙者…”(P19)
第十七函:“前日浮放心气,似较沉着。”(P48)
第五十三函:“说起七妹来,想起元弟前日来函,似乎明年有出阁之说…”(P136)
这三处“前日”,前二例指的是以前某个相当长的时间段;后一例是指一个不十分确定的时刻,并非明确指一天前或两天前。根据以上两方面的例证,可以认定,将“前岁”释为“去年”,理由是不充分的。
五十五函(P140)
该信应写于1919年3月31日。整理说明将年份定为1918年,理由不充分。
虽然该函未署年份,也无信封、邮戳可作参考,但信中讲到:“家里一切都是和儿母经手,不消儿过问。和儿亦渐渐长大,无病无痛”,只要把这段话和前后几封信有关和儿的成长发育情况作番排比,就不难推算出该函的年份了。
第五十六函(1918年5月):“寄回和儿母子相片一张,儿满七十日时所摄也。儿名和生,乃大兄所命,取和气致祥之义,又以生在日本,意正双关也。儿以去年阳历十二月十二日午后十时生,而今将满半岁矣,正长得肥满大样可爱。”
第五十八函(1918年8月):“和儿已长齿矣,两个下牙,洁白胜雪”,“偶抱出松原散步,即稳稳睡在怀中而归,夜里不甚安眠,一晚总会醒三四次”。
第六十函(1919年1月):“和儿长得甚好,去年十二月十二日已满一岁了,还不能走,却是顽皮异常。男去年生日寄回相片,想家中必收到矣。”
第六十一函(1919年11月):“和儿近来长得异常讨厌,每日只是吃,只是嗑,一句话也不会说得,看看再隔一个月就要满两岁了。”
经过排列,第五十五函的时间应该在1918年5月以后。道理很简单,必然先有1918年5月函,告知家中和儿出生的时间,取名的由来,以及“和儿母本日本土族,四年前由高等女学毕业,今年二十二岁”等等,才有在以后的信中陆续说到“家里一切都是和儿母经手”,“和儿亦渐渐长大”的逻辑。因此,五十五函的年份应为1919年3月。
第五十七函(P146)
该信应写于1919年7月2日,而非1918年。
《家信选》珍藏本的《编后(二)》引有日本冈山大学大学院名和悦子教授致唐明中的一封信,对该函的年份进行了推理分析。信的译文如下:
这封信不是写于一九一八年七月,而是写于一九一九年七月。证据四点:
一、“学校自前月十八日(原书将“自前月十八日”误作“目前十八日”)放假后”
这封信如果是七月二日写的,则前十八日即是从六月十八日开始放假。而一九一八年第六高等学校,根据当时冈山的报纸《山阳新报》是于七月三日举行毕业仪式的,在报纸上,毕业生的姓名中,可以在第三部的二十二名处看到郭开贞的名字。
所以,可以想像,六月十八日学校还处于上课时间。
二、“男每日便往病理教室实习……”
《第六高等学校一览》大正(原译文将“大正”误作“大至”)六年——七年(一九一七年——一九一八年)第三学年第三部的教科书一览表里没有科目为“病理教室”的实习。有的是“物理实验”和“化学实验”。
在日本,一般说来“病理”是大学的医学系所学习的东西,因而可以想像,“病理教室”为在九州大学医学系所学的东西。
三、“日本近来米价亦非常昂贵……”
《樱花书简》说明里,所指出的是:“这是一九一八年的米骚动”,而米骚动在日本是一九一八年七月下旬起到九月下旬里发生的。根据冈山《山阳新报》记载是在一九一八年八月十三日发生骚动,第二天第十七师团的军队使出动,很快使骚动平息下来。
所以,可以认为七月二日还没有发生米骚动。我认为这里仅仅是反映米价暴涨为好。一九一九年六月二十五日的报纸《东朝》对有关事实的记载,由于当时日本的经济很不安定,因此米价常常显得特别地不安定。
四、“东京各小学教员数千人,同盟协约,要求添薪十分之八,如不增薪,便全体不上讲堂”。
这一事件根据在国会图书馆的询问,不是在一九一八年,而是在一九一九年六月二十九日所发生的。
名和悦子教授对有关史料作了详尽的考证,可以肯定该信写于1919年7月2日。其时,正处在作者进入九州大学一年以后的暑假期间。信中说:“每日往院中去治疗耳疾”,这里所谓“院”,即指九州大学附属医院,这是一所有资格面向社会接诊的医院。
第五十九函(P152)
该信殆写于1914年11月27日,整理说明将年份定为1918年,依据不足。
阅读该函时,会感觉这封信的语言偏于文言,比较接近作者初到日本留学时期的风格。信中后半段的内容集中围绕着元弟是否应该继续求学的话题展开。从中可以读出元弟中学毕业前后,在是否继续求学、如何择业的问题上所发生的变化,时间应该在元弟1914年中学毕业的当年。上下文贯穿了这个变化过程:1913年冬,作者在北京的时候,元弟是有意学工的,并对作者“以实业相劝”;1914年6月,元弟正值面临毕业之际,“又有改途教育之倾向”,写信托作者了解北京师范的情况;1914年秋,由于“家事须人,骨肉天涯,四散分处”等原因,元弟又彻底放弃了继续求学的打算,从成都返回沙湾。不足一年工夫,元弟对今后学业的考虑几经摇摆,所以才使作者大为慨叹:“勇退之情,亦何甚耶!”倘若该信写于1918年岁暮,元弟在毕业以后4年时间里对学业、前途考虑有所变化,恐不足以引得作者如此情急心切。倘若该信写于1918年岁暮,而在第五十五、五十七函的年份讨论中,又知道作者在1919年3月告知父母“鹿苹于九月内还要来的,来时令元弟带同宗仁、益及张侄来留学,甚为妥当”;在1919年7月再次催促“元弟随鹿苹姻兄来留学”;那么说郭沫若这时已经“尊重家人之意”,“放弃了己见”,此后不再坚持让元弟来日本,也就不能成立了。
确定该信年份为1914年,是否武断呢?让我们来观察该函的用笔,用纸。借助《家信选》珍藏本的影印手迹,可以明显感觉到,该函与1914年夏秋之间的第十、十一、十六、十七函的纸张、笔迹极其相仿。尤其引人注意的是第十七函的落款日期——“十一月廿七日”,这个日期和第五十九函的落款一模一样,都是“十一月廿七日”。经过综合判断,一个有趣的答案显现出来:第十七函与第五十九函原本是同一封套内的两封信,前者是写给父母亲的,后者是写给元弟的。它们写于1914年11月27日同一天,由于封套的丢失,导致二者各置东西。两封信使用同一个信封,这种情况并非仅此一例,请看1914年9月29日的第十二、十三函,一封写给堂兄“少仪三哥”,一封写给父母亲,两信使用一个封套,封套尚存,就是佐验。只是《家信选》整理说明没有把这两封信使用同一信封的事实弄明白,仅把第十二函与尚存的封套相配,而认为第十三函“无封套”。
附带讨论第十二、十三函的顺序。信是寄往郭鸣兴达号的,若把致父母函放在先,把致少仪三哥函放在后,更为妥当。1914年9月间,郭翊昌的学业没有彻底结束,尚未返回沙湾,这段时间郭少仪就担负了替两位老人执笔复信的任务。如此情节在下文补遗的1913年底明信片中会得到再次印证。
第六十二函(P162)
整理说明确定该信年份为1920年,无误,写作日期为1920年3月15日。
该信落款日期署“阴历正月二十五日”,查《中西回史日历》,与之对应的公历日期为1920年3月15日。这个日子,同1922年第六十四函所说“博儿要满两岁了(今年三月十五日)”的说法是吻合的。
第六十六函(P176)
该信应写于1923年1月21日,整理说明误为22日,需更正。
作者作品中对复生出生年份的记述有两种:《创造十年》记为1923年初,《五十年简谱》记为1922年。孰是孰非呢?根据信中的两处日期:开篇“今日是全月五日”(案:指旧历腊月五日),和落款处的手迹“阳历正月廿一日”,查《中西回史日历》,可知年份应该在1923年。这封信成为证实郭复生出生年月日为阳历1923年1月21日的可靠依据,为《五十年简谱》的校勘提供了充分的理由。
该信整理说明采用《创造十年》的说法,将信定为1923年,是对的;但把落款处的手迹“廿一日”释为“二十二日”,则需更正。
【附记】在上述考订没有最后完成的时候,蔡震的新作《文化越境的行旅——郭沫若在日本二十年》问世了。书中附录《关于〈樱花书简〉的正误》对郭沫若9封家信的时间作了重新判定,言之有理。照理说,既然正确答案已经有了,这里的12条考订就可以大大省略,压缩掉结论相同的部分,即对第三十四、四十三、四十九、五十、五十四、五十五、五十七函的分析。但是考虑到推理思路并不全然相同,解题时可以用不同运算方法来验证答案是否准确,增强说服力,因此仍旧保留了对以上7函的讨论。
二、家信补遗和郭沫若离京东渡日期考
《樱花书简》的副标题《郭沫若一九一三年至一九二三年家信选》,这最后的一个“选”字,让人们期待着郭沫若留学期间家信的继续整理和新的发现,减少郭沫若早期生平史料上的盲点。说到留学家信的进一步整理,郭沫若1913年底在北京写给父母亲的信不应该被遗漏。这是一张明信片,1992年它的照片被编入文物出版社版出版的图片集《转变中的近代中国·郭沫若》,编号第14图。该图在郭沫若纪念馆举办的展览中也曾经采用过,不过因为信的全文没有辑入郭沫若作品集,也没有在研究刊物上排印发表,使人们查找不便,印象不深。
关于这张明信片的来历。据家信选编者唐明中介绍,大约在1963年,乐山文化馆开始着手郭沫若有关史料的收集,文化馆负责人黄高斌在沙湾郭鸣兴达号旧宅征集到一批宝贵的文物资料,包括郭沫若早年的成绩单、作业本,以及不同时期的家信。(1982年郭沫若纪念馆举办短期展览时,向乐山文管所借用了部分文物送往中国革命博物馆复制,经过检点,发现其中还有郭开文的临帖墨迹。)黄高斌在回忆文章中说,1965年6月来北京拜访了郭沫若,请郭沫若为文化馆题写馆名,对文化馆的工作给以大力支持,以后又托人把从沙湾旧宅中获得的资料选取了几种,带到北京送给郭沫若。家乡文化馆同志们的愿望实现了,郭沫若、于立群从北京寄回了自己认为比较满意的书法作品和为老照片写的说明。
郭沫若、于立群去世后,他们的墨迹曾悬挂在乐山凌云寺藏经楼上,参加过1979年在乐山召开的郭沫若学术研讨会的学者们都有机会一饱眼福。与此同时,乐山文管所开始对征集到的郭沫若的早期资料进行整理。由于郭沫若1913年底的明信片在上世纪60年代送到北京,因而没有收进《家信选》。
明信片字不过二百,却是郭沫若生命途中一个重要转折点的见证。正值其时,郭沫若的长兄郭开文决定倾囊拿出可以维持半年时间的生活学习费用,第二天就送郭沫若赴日求学。正在茫然寻找报国之途的郭沫若,也下定决心跨过东海,去面对一场没有退路的搏击。明信片的释文转录如下,可以作为郭沫若1913—1923年家信选的补遗。原文没有标点。
四川嘉定府城内县街洪昌店 乞觅便转交沙湾
郭鸣兴达收
男离家半载矣。都门蜀道,道路几千,年节匪遥,恨不能随黄鹄乘风归来也。京地学风坏极,酒地花天,歌台舞榭,青年子弟最易陷落。大哥决计命男东渡,兹已定明日搭乘京奉晚车,同张君次瑜,由南满、朝鲜漫游赴日。十日为期,未为苦茹,请无罣念。
三哥来书由津转到,已读悉矣。敬请福安!
閤家均问好。
男开贞跪禀
阴历十一月廿八日夜泐
明信片上共有4枚邮戳:寄出地北京2枚,时间均为“二年十二月二十六日”,系用民国纪年,即1913年12月26日;中转地重庆1枚,是使用的英文,时间排列顺序为日/月/年,邮戳上的“□.JAN.14”,即【19】14年1月某日,日期印记模糊,无法辨认;送达地嘉定府1枚,时间为“三年正月十四日”,即1914年1月14日。落款处的“阴历十一月廿八日”,查《中西回史日历》,为公历1913年12月25日。对照明信片寄出地北京邮政加盖的印戳,二者互相衔接,证实落款日期没有误差。明信片写道:“大哥决计命男东渡,兹已定明日搭乘京奉晚车……漫游赴日”,由此不难得出结论:作者启程离京,踏上东渡求学之路的时日就在1913年12月26日晚上。
对于这个日期,作者在其他作品中有过不同记述。《我的学生时代》回忆为12月30日:“我是三十号离开北京的,……在朝鲜的釜山迎接了一九一四年的新年。”①(P14) 《初出夔门》回忆为12月28日:“就这样我的大哥便决定了让我到日本去留学。今晚说好,明晚就得动身。”“……路线是决定由京奉铁路经过朝鲜的,二十八号的晚上照着约定了的时间到北京东站去聚齐。”②(P315—352) 前者肯定是误记,走铁路,12月30日离开北京,次年1月1日到釜山,这在当年,无论如何是赶不到的;后者比较详细,但毕竟写于1935年,是对20多年前往事的追述,如果当时作者能看到这张明信片,一定会以此为据,写出更加准确的回忆。根据这张明信片,对照《初出夔门·乐园外的苹果》,可以推算出郭沫若离京赴朝一路的行程:
26日 晚,乘火车离开北京,沿京奉铁路东行。
27日 清早过山海关,当晚到达奉天(今沈阳),在一家日本人开的客栈留宿。
28日 晨从奉天搭乘安奉铁路,晚抵安东。过关后,换车驶入朝鲜境内。
29日 早晨列车途经朝鲜旧京汉城,晚到达釜山。
在无法找到朝鲜1913年列车时刻表的情况下,郭沫若到达釜山的时间只能粗略定为12月29日晚,但不排除火车到达时刻已过子夜,日历已经翻到30日的可能。
收稿日期:2006—08—30
注释:
① 《郭沫若全集·文学编》第12卷。
② 《郭沫若全集·文学编》第11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