效率与公平:邓小平的制度伦理原则_共同富裕论文

效率与公平:邓小平的制度伦理原则_共同富裕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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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小平的制度伦理原则主要适用于社会的基本制度、社会合作和分配体系。这一原则源于中国改革开放特有的历史条件和社会主义的基本方向,其基本主题是从伦理角度评判分配社会权利和义务的各种方式,探讨社会基本制度安排的伦理价值。邓小平把它具体表述为: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和“共同富裕”,本质上则是对“效率”与“公平”两种基本制度价值的确认。他从理论和实践两方面,对长期争论不休的“效率与公正”问题,做出了具有中国特色的解答,并在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制度形式中实现了新的综合。

一、“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与制度伦理的效率原则

判断一种制度的好坏,主要看它能否有效、合理地分配社会基本权利和义务。一种制度是否比其它制度更优越,直接取决于它的社会合作和分配体系是否比其它体系更好。这正是邓小平思考社会主义制度的基点,也是对社会主义制度进行道德证明的出发点。在他的制度伦理思想中,制度的有效性和优越性从来不是抽象的,制度的道德价值也不是存在于思辨的道德论证中。在他看来,一种特定的社会制度,“不管你搞什么,一定要有利于发展生产力。发展生产力要讲究经济效果。”社会主义制度的道德价值不是体现在制度形式本身,而是看这种制度是否能最大限度地为全体人民带来福利,能否提高全体人民的物质生活水平。这意味着社会主义制度的道德合理性证明必须依赖于实际生产力的提高,依赖于社会经济实力的增强和人民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

从这一前提出发,邓小平认为,“要摆脱贫穷落后状态,首先要发展生产力,体现社会主义优于资本主义的特点。”检验社会主义制度的道德价值,应该看它能在多大程度上创造出比资本主义更多的财富,丰厚的财富才是社会主义制度的首要价值体现。只有经济效率才是社会主义制度道德合理性的首要基础。他曾不止一次地强调,社会主义好不好,“归根到底要看生产力是否发展,人民收入是否增加。这是压倒一切的标准。空讲社会主义不行,人民不相信。”他坚信:“坚持社会主义的发展方向,就要肯定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是发展生产力,逐步摆脱贫穷,使国家富强起来,使人民生活得到改善。没有贫穷的社会主义。”

鉴于当时的国情与缺乏大规模经济改革的经验,邓小平果断提出“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他提出:“在经济政策上,我认为要允许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企业、一部分工人农民,由于辛勤努力成绩大而收入先多一些,生活先好起来。”人们的收入上拉开一定的距离,可以激励低收入者的生产热情,进而激励全社会以竞争获得他们所需的一切。在生产力水平很低的情况下,这是刺激经济增长的有效途径。

社会基本制度的主要功能是组织和协调人们的社会合作和利益分配。鼓励“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既是人们参与社会合作的有效规则,同时体现了按劳分配原则。这是社会主义制度在特定历史条件下的内在要求,也是社会主义制度伦理中效率原则的具体政策体现。通过它,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体现为高速发展的经济效率,从而为社会主义制度的道德证明找到了现实依据。

二、“共同富裕”和制度伦理的公平原则

允许少数人先富起来,遵循的是效率原则,它体现了制度的有效性,也代表着这种制度的合理性。但某种制度在特定情况下的有效性和合理性并不表示它是正义的。因为它有可能在追求效率的同时,忽视另一部分人的利益,甚至牺牲他们的利益。这意味着追求制度的效率,客观上存在着牺牲公正的可能性。邓小平从一开始就警觉到,在社会主义制度中也潜伏着这种可能性。重效率,很有可能以牺牲公平为代价。所以,他告诫我们,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但不能允许贫富差距过于悬殊,造成两极分化。“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不同的特点就是共同富裕,不搞两极分化。”改革之初,一小部分人的先富是政策性先富,他们和别的地区和个人处于不同的起点。如果笼统地用按劳分配原则配置资源,难免忽视大多数人在政策保护上的缺失,而导致实际的分配不公,使一部分政策受惠者能更方便地获得比别人更多的利益。邓小平清楚地看到,在我国当时的特定历史条件下,这样做是刺激经济起飞所必需的,但确实内含着对立的因素,即有可能出现富的很富,穷的很穷。这是和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不相容的,应该竭力避免。否则,就和资本主义制度没有区别了,更无从谈什么优越性。他反复强调,“社会主义最大的优越性就是共同富裕,这是体现社会主义本质的一个东西。”这是社会主义的本质,也是社会主义的根本目的。

邓小平倡导的“共同富裕”正是制度内部对效率原则可能带来的分配不公的矫正,它在承认按劳分配原则的同时,更体现了利益分配的补偿原则,即对处于不利地区和缺乏政策保护的人们,在分配政策上给予一定的补偿。“共同富裕”作为利益分配的公正原则,要求对全体人民按照公平要求保证其应得的利益。

为此,他设计了多种途径,以保证实现共同富裕。如先富起来的个人和企业对贫穷地区的人们提供帮助;“提倡有的人先富裕起来以后,自愿拿出钱来办教育、修路”等,让落后地区的人们感受富裕,向往富裕,创造富裕;也可以直接在制度层面上进行政策性调整,最重要的“解决的办法之一,就是先富起来的地方多交一点税,支持贫困地区的发展。”此外,国家要尽可能地对贫苦地区给予援助。通过这些途径,社会主义制度下经济发展的高效率才不会导致贫富两极分化。

三、效率与公平原则:对传统制度伦理的新的综合

现实社会需要效率原则的驱动,也需要公正原则的协调。邓小平通过“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和“共同富裕”,表达社会主义制度伦理原则的两个方面——效率与公正,完整提出了我国制度设计的伦理目标。这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综合体现,使效率与公正在社会主义制度中达到了新的综合。

首先是效率原则的人性价值。面对当时我国落后的经济状况和人民生活的困苦,他认识到,社会主义制度的人性基础在于满足人民的需要。他急于探索一条途径,以快速发展生产力,改善人民生活水平,并以此证明社会主义制度比资本主义更合理、更优越。在他看来,这种合理性和优越性不是空洞的理论条文,而是实实在在的经济效率。“经济长期处于停滞状态总不能叫社会主义。人民生活长期停止在很低的水平总不能叫社会主义。”这直接关系到社会主义制度的生存问题。

邓小平深知,中国共产党从领导人民推翻旧制度,建立新制度之初,就不是因为社会主义制度天生比资本主义制度好,而是因为由共产党领导的社会主义制度能够更好地保护大多数人的利益,比资本主义提供更多的财富。简言之,中国人民选择社会主义制度是怀着这样的信念:期望社会主义制度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自己的各种需要。正如马克思早就指出的,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是为了他们的利益。对广大人民群众来说,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的动机是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是期望在这种制度下能够获得比其它制度下更多的利益。这一事实决定了社会主义制度从它诞生之日起就承担着造福人民的使命,并且把这种使命作为自身道德价值的依据。他看到,如果不关心人性的需要,人们就会怀疑、进而排斥它,意味着人们也不再需要这种制度,“社会主义如果老是穷,它就站不住。”

所以,提高生产效率,发展经济成了维护社会主义制度的关键。这就需要对制度的各个运行环节注入生机活力,把人性中追求利益的需要转化成创造利益的内在动力,把人性的求利欲望纳入各项政策设计的目标,通过制度设计拉开人们的经济收入差距,以此鼓励人们的劳动热情,刺激生产积极性,提高劳动效率,推动经济发展。社会主义制度一旦接受利益机制,把责、权、利作为对人性的制约和引导机制,人们从懒散无望的生存状态中解放出来。在这种条件下,制度设计和人性需要得到了真实的统一。

其次是有差别的“共同富裕”。经济发展的高效率并不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全部体现。邓小平超越前人之处正是他从一开始就清醒地看到了这一点。在他心目中,效率原则对社会主义制度而言始终只是最基本的要求,而不是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目的。社会主义制度的根本目的是通过分配的公正原则体现的,即要求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在经济高效率基础上的共同富裕既摆脱了贫穷,又避免了因高效率导致的贫富两极分化。这是具有首创意义的历史性综合。

然而,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实现效率和公正的统一,是一个全新的课题。为此,邓小平清醒认识到必须解决如何理解“共同富裕”的问题。他明确提出,“我们讲共同富裕,但也允许有差别。”这不是绝对均衡的结果平等。他认为绝对均等的富裕,只是乌托邦式的幻想。与此相关,实现共同富裕的途径不能同步富裕,而是有差别的、先富带后富。他认为,当一部分地区先富裕起来后,不能简单地以物质帮助的形式救济贫困地区,由于发达地区还要继续发展,所以主要通过“多交利税和技术转让等方式大力支持不发达地区。”这是避免贫富悬殊两极分化的根本保证,它不象简单的物质救济和补助,仅解决一时之需,并具有平均主义倾向,而是从根源上提供共同致富的制度保证。因为这种途径在共同富裕的同时,不至于牺牲效率,更不可能出现以富养懒的另一种不公正。

所以,邓小平主张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和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绝不是抹平所有差距,让不同天赋、不同才能和不同贡献的人收入一律平等,更不允许偏爱好逸恶劳的懒汉。承认差别的存在,以差别为全体富裕的前提,这是保证社会主义制度效率的关键。适当的差距可以使人们处于利益的需要状态,这是激励生产发展的保障。也是对传统共同富裕思想的重大超越。

总之,邓小平从国情出发,从效率与公平的角度阐释社会主义制度的正义本质,为发展中国家如何超越西方政治制度的弊端进行了有价值的探索。他把效率与公平作为社会主义制度伦理原则的两个方面,并以此作为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道德根据,其开创性意义不仅在于为完善我国的社会主义制度提供了现实的伦理导向,更在于为发展中国家的制度建设进行了有益的尝试。他以政治家的睿智,用现实主义的平实语言表达了理想主义的崇高追求——公正和谐的共同富裕的社会主义,并把效率与公正融入社会主义制度价值的设计中,揭示了社会主义制度的正义本质,为如何避免社会分配的制度性不公提供了具体的防范性策略,其深刻性是显而易见的。从这个意义上说,他在证明社会主义制度的正义本质的同时,也为全球的正义理想追求做出了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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