谣言:概念的反思及其对现代社会的启示,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谣言论文,现代社会论文,其对论文,启示论文,概念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G206 文献标识码:A doi:10.3969/j.issn.1673-1646.2010.01.005 文章编号:1673-1646(2010)01-0022-05
谣言是我们每个人都熟悉的社会现象。早在文字产生之前,它就借助人与人之间面对面的交流而广泛的扩散。这种古老的口语传播形式到了现代社会,在信息异常迅捷和丰富的条件下,非但没有消亡,相反,随着传播技术的发达,谣言的传播变得更加容易和经常。在现代社会的传播环境中,谣言借助于发达的媒介,往往在一夜之间甚至几个小时之内,就可以形成声势浩大,跨越国界的谣言。传统的谣言观认为,谣言是某些人恶意的凭空捏造,它不仅会增加个人的精神负担,而且还会引发社会恐慌和动荡,因此当谣言来临时,我们就采取的是抵制和清除的做法。然而,这种对待谣言的传统观念在多次社会事件的处理面前却表现出僵化性,它无助于社会问题的解决。其实,随着现代社会所具有的开放程度的发展,谣言作为民众言论的一种特殊表达,不仅不应该被消灭和压制,而且需要得到更加充分的重视。本文从反思谣言的概念入手,试图建立起理性的谣言观,并以此促进大众传播媒介社会信息传递机制的完善,最终推进社会的民主进程。
1 对谣言的反思
1.1 对传统谣言观的反思
谣言,是指“没有事实根据的传闻,故意捏造的、口耳相传的消息。有一部分谣言属于诽谤性质的消息,有一部分属于夸大其词的传闻”[1]。这个定义是传统谣言观的代表。在这种认识看来,“没有事实根据”,就是无中生有,是谣言传播者的主观臆想;“故意捏造”透露出一种阴暗的、恶意的心理;“口耳相传”是谣言的一般传播方式,在个人心理认知结构和语言等方面的影响下,歪曲和夸大成为谣言的必然特征;而“诽谤性质”则更是将谣言的传播者推到了法律制裁的边缘。所以,传统的社会统治者认为,谣言的产生和传播不仅会增加人们的精神负担,也会产生社会恐慌,甚至会导致更加严重的事故发生。谣言有百害而无一利。由此,他们断定,必须对造谣、传谣者予以严厉谴责,坚决抵制谣言,政府有关部门还为此制定了制止和控制谣言的措施。
然而,事实证明,传统谣言观不仅表现出认识问题的僵化性,还无益于社会问题的解决。早在2003年年初,一种新型的传染病——非典型肺炎流入广州市,并开始出现大规模扩散的趋势。社会上产生了一些围绕这种未知疾病的谣言,当时的政府通过媒体进行了辟谣:
最近广州市流传说什么鼠疫、不明病毒爆发,还有流传说是广州市正在遭遇生物性武器的袭击,甚至说某某医院的院长染病身亡、某某医院被部队戒严了,还有的说广州市已经死亡了数十人等等传闻,就这些传闻……我可以郑重地、认真负责地告诉大家,这是一种谣言,对于这种别有用心,或者利用谣言来抬高物价、扰乱社会秩序和市场秩序的行为,我们表示强烈的谴责!我们广州这个城市,依然有这么一些人,唯恐天下不乱,为了谋取单位和部门、个人的利益,不惜牺牲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这种制造谣言的行为是非常可耻的!任何有正义感的同志和人们,都应该站出来,对这种卑劣的行径给予强烈的谴责![2]
政府把社会对不明疾病的恐慌以及由此引发的谣言,认为是一种“非常可耻的”、“别有用心”的行为和“卑劣的行径”,并予以公开的“强烈谴责”。然而,从以上描述中我们看到,当时社会上的谣言主要有两方面内容:一是对疾病性质的猜测,大家试图根据以往的经验,想辨别出这到底是什么疾病,这样才能“对症下药”,才有可能找到治疗的方法;另一种是对于这种疾病所导致的后果的描述,“死亡”、“戒严”表达了人们内心的恐惧感。这些都是民众面对疾病时所具有的最正当的反应和心理状态。而政府的言词中却把这种自然状态当成了蓄意危害社会稳定的行为,恰恰就是一种在传统谣言观指导下所做出的惯常做法。然而,政府的辟谣行动没有达到预期的目的,民众通过自身的感知认识到现实情况远不像政府说得那么轻松,在紧张心理的驱使下,随着非典疫情的扩散,以上种种谣言在现代化传播工具的推波助澜下,迅速从广东传向全国,从城市传向乡村。
在2008年10月发生的“柑橘蛆虫事件”[3]中,仍然暴露出政府在传统谣言观指导下对于谣言的不宽容心态。2008年10月下旬,一则关于“广元爆发蛆虫柑橘”的手机短信广为流传,短信称:“告诉家人和同事朋友请暂时别吃柑橘,今年四川广元柑橘爆发了大规模柑蛆灾害,在剥了皮后的白须上发现小蛆状的病虫,四川埋了一批,还撒了石灰。”各种媒体也作了调查和报道,广元市旺苍县确实爆发虫害,目前该县需要处理的柑橘类果品超过1000万公斤,政府将拿出300万元资金进行统一处理。但与此同时,四川省植物检疫站却表示,对于社会上沸沸扬扬流传着的“广元蛆虫柑橘”的短信,卫生部门将就这些谣言短信向公安机关报案[4]。这种“报案”的决定,透露出的就是传统谣言观指导下的惯常做法,即认为传播谣言是有罪的,言外之意,关于“广元蛆虫柑橘”的短信是谣言惑众了。其实,大部分传播短信的人无非是对亲戚朋友做一个善意的提醒,并没有什么阴暗的、罪恶的心理。之所以造成“蛆虫柑橘”事件出现,并不是谣言的问题,而是当地农业、林业部门检测调查不到位、检疫监管不到位、除治技术不到位造成的,也暴露出当地有关部门支持“三农”的态度问题。谣言在这几次事件中的大规模扩散,使我们看到了由此而形成的一个底层民众的信息表达渠道,他们依照自己的直接感知和经验,相互交流、解释,以求获得帮助和寻找对策。即使有人趁机做了干扰社会秩序和市场秩序的行为,也不能看作是民众传播谣言的最初目的。因此,用“别有用心”、“卑劣”、“可耻”等词来形容谣言的性质,就不是一种恰当的表述。
在这次事件中,在传统谣言观的影响下,政府一听说社会上出现了谣言,便立刻想到是恶人的制造。而长期与底层社会脱离的局面,也使政府无法像生活在社会底层的民众一样灵敏地感知到现实的存在,他们对现实的认识更多是间接和迟缓的,这种状况却反而成了传统谣言观的印证,于是便出现了想当然的辟谣,而未能及时地采取有效的措施来应对疾病的传染,并最终使得疾病和谣言都大规模地扩散,形成全国范围内的恐慌。由此可见,传统谣言观在这次事件中不仅表现出认识问题的僵化性,还无益于社会问题的解决。
1.2 对谣言的深层认识
如果对谣言内容关涉的社会问题以及谣言传播过程中所折射出来的社会心态作仔细分析,就能发现,谣言是一种以民众议论为主要形式的群体交往状态,每一次谣言传播都是因一些隐性社会问题而引起的,然而,这些隐含的问题并不是直接地、而是借助于围绕某个事件的消息的形式隐晦地存在于谣言中。下面我们就对它做一下具体的阐述。
1.2.1 谣言由隐性社会问题引发
“社会问题就是社会关系或社会环境失调,影响社会全体成员或部分成员的共同生活,破坏社会正常运行,妨碍社会协调发展的社会现象。”[5]在社会发展不足的情况下,社会问题的存在也是必然的和长期的,从这个意义上说,社会的发展过程就是解决不断出现的社会问题的过程。社会问题繁多的社会一定是个处于失调发展状态下的社会,然而,社会的稳定,也并不能说明没有社会问题。社会问题可以处于一种潜在的状态,随着一系列偶然事件的出现,它最终会得到暴露。我们把这种处于潜在状态的社会问题称为隐性社会问题。
隐性社会问题的存在一般是不易被感知的,只有民众在日常的社会生活中可以从细微之处体察到。比如说他们会感觉到自己的利益受到侵害,或者是在处理某一事情时遇到了麻烦,抑或是自己的某种行为受到了别人的指责和嘲笑等等。这些发生在个别人身上的、影响甚微的“小事”,在社会学家那里是算不得社会问题的,正像我们上面所引用的那个概念所认为的那样,社会问题是大范围内的普遍性问题。然而,民众的这些最细微的感知却往往就是重大社会问题的隐性状态,这是处于社会上层的统治者看不到的。
而谣言,恰恰就是由这些隐性的社会问题而引起的。而且由于“隐性”的特点,人们往往也很难看到谣言的本质。其实,只要深入到谣言内部进行考察,就会发现谣言最终的指向都是落在了社会问题上,有时还不仅仅是由一个,而是由多个社会问题共同引发的。例如非典谣言就是由社会的医疗卫生条件差、信息沟通不畅等一系列公共问题而引发的;而关于某个公众人物的谣言,很可能背后关涉的是自杀、同性恋、吸毒等有关社会伦理和社会风尚方面的问题。这样说可能有些牵强,但是这恰恰说明了一点,即谣言并不是凭空捏造的。
1.2.2 谣言以消息的形式表达
消息,消为消减,息为增长;消减与增长互为更替就构成了“消息”。事物的更替体现的是一种变化,对于想认识和把握住它的人来说,消息就成了“音信”,一种关于某人或某事最近情况的说明。
从“消息”这一词语含义的演变过程中我们可以看到,它与谣言有着极为相似的表现形式。然而,我们都知道,谣言不是消息,它与消息有着本质区别。消息的核心是事实,它的目的就在于告知,而谣言的核心却不在于此,它更多的是在传播一种态度或情绪,人们只是在传播它,而其中所承载的事件到底有没有、真不真实,并不影响谣言的扩散。谣言中所反映出来的事件只满足一种抽象意义上的真实,这种真实存在于人的思想之中,是在长期的历史进程中形成的。正如法国学者勒莫(Reumaux.F)所说的那样,谣言其实是一种社会的“集体历史记忆”[6]。也就是我们在前文中所说的社会真实。
因此,虽然谣言与消息有着种种的相似,我们也只能把谣言看作是以消息形式的表达,而不是消息本身。
1.2.3 谣言的本质是民众议论
民众议论是社会群体交往方式的一种,也是最原始意义上的舆论,即社会底层的民众之间的交流和意见表达。
谣言作为民众议论,它的主体当然就是民众。民众既不同于作为国家的主体——人民,也不同于作为公共领域的主体——公众。“人民”是一个政治概念;“公众”(或“公民”)是一个法律概念;而“民众”则是一个社会(学)意义上的概念。民众作为社会生活领域中的主体,对社会的感知具有特殊的灵敏性。打个不太恰当的比喻,民众就像是自然界中的小动物,他们处于自然食物链的下层,与自然最贴近,一些异常的自然现象即将发生时,它们总是最先感知到,地震前老鼠的逃窜、下雨前蚂蚁的迁移……都是这种敏感反应的表现。谣言,就是社会底层的民众感知社会的表达。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认为,谣言是由隐性社会问题引发的、以消息的形式表达的民众议论。这个概念不仅肯定了谣言的积极社会作用,而且还把谣言当作是社会变革过程中的一个常态和一种正当的社会力量。谣言实际上就是民众对自己周围的事件进行这样或那样的交流。而交流,作为人的社会需要,随着社会的进步,必将日益频繁和迅速。同时,交流是群体智慧的汇总,民众在对某个事件寻求解释的过程中,会反过来促进社会问题的解决,并最终使社会得到发展。这种力量是社会内部的一种调节机制,也是现代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现代社会就是主张社会靠强有力的高度组织化的、而且有自己经济利益的社会群体的内在力量来维持稳定和发展,而以社会的外在力量来使统治者合法化的传统在衰弱。作为民众言论的一种,背后关涉到不易被发觉的隐性社会问题,也反映出民众利益差异所指涉的社会不公等社会发展的不足,谣言传播在某种程度上已经成为民众自发寻求问题解决对策的方式之一。因此,正视谣言,宽容地对待谣言,就成为我们建立现代社会的必然要求。
2 正确对待谣言:构建开放的社会言论体制
2.1 构建开放的社会言论的必要性
从概念的反思中我们认识到,谣言其实是一种发自社会底层的声音,它在现代社会中承担了重要的社会作用。它可以作为一种平衡机制,释放由恐慌带来的心理紧张情绪;也可以作为一种预警信号,有助于社会避险;还可以作为疏导和发泄的工具,排解社会压力;最重要的是谣言作为社会舆论,还能起到一定的社会监督功能。然而,传统社会中政府对谣言却是极力地反对和抵制。这种做法,实际上暴露出来的是我们的言论体制中长期存在的对民间力量的忽视。对民间力量的忽视,体现出统治者与社会的对立,以及统治者对社会极度的不信任,他们力求用政治权力来干预社会、使社会的一切都按照自己的意志来运行,反映在社会言论体制中就必然会出现专制的控制手段。这种专制性的社会言论体制存在着许多弊端,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国家与社会在信息传递中地位的不平等。在现有的言论体制中,国家常常是居于信息发布者的地位,而以广大民众为主体的社会则处于信息的被动接收者的地位。国家统治者运用手中的权力,使自己的那种由上至下的信息权威化、正当化,而与此相对立的普通民众,却不具备这种权力,他们发出的声音也就不易构成合法的信息。其实,正像我们前面所提到的,社会中民众的反应常常是灵敏的,他们的声音往往正是社会正常运转所需要的动力。然而,在传统的社会言论体制下,从下至上的信息是很少的,也常被当作不正当的言论而予以压制。国家与社会间的信息渠道不够通畅。信息渠道包括两个方面,上令下达和下论上传。由于国家对社会的忽视,来自下层的声音传递的信息渠道往往是缺乏的或不够完善的,这就造成了社会民众这一由下至上的表达受到阻碍。这种阻碍将最终导致国家对社会的盲目和短视,国家对社会认识不清或不全面,就会加大自己与社会的隔阂,进一步导致对社会治理不利,并最终无法担当起现代社会所要求的社会管理者的职责。
2)国家与社会间的信息传播处于无序状态。国家对社会力量的忽视将会导致信息的缺乏和沟通的不畅,然而,国家却也可以借助手中强大的权力和先进的媒介技术得以掩盖这些不足,但是,对社会的忽视会使这些看似充足的信息犹如无的之箭,呈现出无序、杂乱的状态。在我们现在的社会中,信息数量已达到异常丰富的地步,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每时每刻都有铺天盖地的新信息向我们涌来,然而,我们却仍然常常会感到茫然无措,原因在于在这些看似浩瀚的信息中,真正于我们有用的却很少。造成这一局面的根源就是由于信息的采集和制作没有重视民众的需求。一方面信息在不断膨胀和泛滥,另一方面有用的信息却仍旧大量缺乏,这一怪状的存在,就是国家对民众力量忽视的后果。
现代社会是民主的社会,或者说是平民主义的社会,许多学者称之为“市民社会”。市民社会是一种比较完美的社会自治状态,它建立在社会与国家之间平等关系基础之上,奉行社会自由和自治原则,通过各种非政府组织和大众传媒与国家进行民主的、有效的交流,在国家保证自己强大的动员力量的同时,让社会拥有更多的自我管理、自我协调、自我修正的权力,使二者形成互相平等、互相监督、互相制约的发展模式[7]。这个理论的构建,其内在精神正与我们建设现代社会的目标相吻合,即重视平民的力量,倡导民主。
依照这个理论,要想实现社会自治,就需要通过社会与国家之间民主的、有效的交流,而这种交流的实现,是要靠社会言论体制来保障实施的。我国现有的社会言论体制所表现出的对民间力量的忽视,与我们所要建立的现代社会的民主理念是相悖的。现代化发展是一个系统的过程,包括政治、经济和思想文化等各个领域的变革,而构建一个开放和谐的社会言论体制也是其中一个必不可少的步骤。
2.2 构建开放的社会言论体制的措施
从目前的状况来看,开放的社会言论体制的构建有两方面需要首先引起注意:一是需要建立一个有效的社会舆论监督体制;二是进一步完善大众传媒的社会职能。具体有哪些措施?以下就是笔者对这些问题所作的一些粗浅的设想。
2.2.1 建立有效的社会舆论监督体制
要建立一套有效的社会监督体制,首先要求社会信息的公开和透明,尤其是要求政府发布的与民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官方信息的公开。然而,我国目前的官方信息透明度却是令人遗憾的,有人统计发现,我国的官方网站至少存在两大问题:一是相当一些中央机关没有网站,二是虽有网站但所提供的信息很局限,尤其是社会需要的信息非常缺乏[8]。在网络这个被认为民主化程度最高的信息平台中,尚且存在如此严重的问题,那么在民主程度远远不如网络的现实社会中,信息的公开和透明程度的局限也就可想而知。信息的公开是舆论监督的基础,这是建立有效的社会和公民监督体制的首要条件。
然而,建立一套有效的社会舆论监督体制,绝不仅限于信息的公开和透明,还需要政府树立起一种对于民众、对于社会的责任意识。对民众负责,首先要尊重民意、重视民意,也就是说能够重视社会民众的想法、愿望和意见,想他们所想,急他们所急,处理问题从民众的角度出发;其次,还要心胸博大、宽容,对民众错误的、偏激的、不太成熟的意见能够辩证地对待,勇敢而真诚地面对民众的猜测和质疑。
2.2.2 进一步完善大众传媒的社会职能
大众传媒从诞生之日起,便与社会联系在一起,因为它本身就是属于大众的。早在20世纪初,传播学奠基人之一的哈罗德·拉斯维尔(Hanold Lasswell)在《传播的社会职能与结构》一文中提出,大众传播媒介有三大作用:第一,环境监视;第二,协调社会各部分的关联以适应环境的变化;第三,社会文化世代相传[9]。到现代社会中,大众传媒的社会职能越来越突出地表现出来,也显得越来越重要。它能把分散的、杂乱的民众议论整合起来,并与国家的信息平行传递。这种处于社会中间、协调上下的作用是大众传媒所特有的。
在传统社会里,大众传媒是缺乏的,或者说是低效的、不发达的,这样一种状况直接造成社会底层民众的声音缺乏正当的表达渠道。而现如今,随着信息技术的日新月异、飞速发展,大众传媒也早已形成一整套高效率的运转机制。然而,发达的技术与民主的发展并不是同时同步的,长期以来,我国的大众传媒一直处于国家统治者的权力控制之下,大众传媒的性质和功能也被界定为统治者的“喉舌”和“传声筒”,政治与传媒的同构,使得大众传媒缺乏独立性,也就是说,大众传媒无法作为社会的自我调节机制独立地发挥作用。这样的结果仍旧是社会的声音缺乏正当的表达渠道。也正因为如此,像谣言这种发自社会的声音,也一直被定性为不正当的言论。而这种由于大众传媒独立性的缺乏而造成的民众表达受阻的状况,是与现代社会所倡导的民本思想、平民主义相违背的。所以,要完善大众传媒的社会职能,就必须要保证大众传媒的独立地位,即赋予其自由的权利,从信息的采集、整理到制作、播出,都更多的从社会自身的立场出发,保证其作为社会肌体的反应器官的灵敏性,真正形成社会自我调节的力量。
我国30年改革开放的历史从社会舆论环境构建的角度上就是一个由专制到民主、由限制到开放的过程,理性地认识和对待谣言,正是要求我们的社会言论体制建立在公平、民主、自由与正义的基础上。“三鹿奶粉”事件就是从一种不确定的社会怀疑出发进行调查报道的,政府不再一味地压制谣言,而是采取正面调查的态度,使得这一社会问题得以及时处理[10]。这不仅反映出政府对民众的负责,还表现了社会舆论环境的开放和民主。
收稿日期:2009-0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