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理财观念为全面建设小康服务,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建设小康论文,观念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是党的十六大确立的新世纪新阶段的奋斗目标。财政作为国民经济的综合职能部门,在实现这一宏伟目标的进程中肩负着十分重要的历史责任。为此,必须创新理财观念,调整理财策略,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服务。当前在理财观念创新上应实现四大转变。
一、从单纯依靠预算管理向大力推进依法理财转变,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理财新观念。财政管理是融分配、调控、监督为一体的。强化财政管理是三大职能的体现,过去单纯依靠预算来管理财政,许多工作都总是依靠预算来进行,结果“一年预算,预算一年”财政分配关系仍然处在矛盾之中,甚至出现了“会哭的孩子多吃奶”的现象。这种单纯依靠预算来管理财政的办法已经不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随着财政改革的深化,实现部门预算,细化预算项目,量化定额标准,改变了过去繁锁的编制过程,增强了预算的透明度,出现了财政分配公正、公平的好势头。但这种改革虽然跳出了单纯的预算观念,却没有真正转到依法理财的轨道上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财政运行机制,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服务,预算管理必须依法进行,这不仅仅是预算管理编制方法的改变,而是把法制观念贯穿在整个预算管理的全过程。一是依法编制预算。将依法取得的收入进行全面的预测,支出按照有关的法律要求的增长比例来安排,使预算编制既科学又合理。二是依法执行预算。年度预算一旦经过人大会议审查批准就要不折不扣地执行,既不能人为的追加预算,也不能随意变更预算,确需调整预算的也应按照法律程序报请人大常委会批准。在组织财政收入的过程中,要充分体现依法征管,既不能拣了西瓜丢了芝麻,把该收的税收不失时机地征收入库;也不能寅吃卯粮收过头税,凑合完成收入任务,甚至搞列收列支虚增财政收入。在安排支出的过程中,要优化支出结构,按照有保有压的原则,合理安排支出,及时调度资金,保证正常的支出需要,既不能搞不切实际的项目突出支出,也不能采取拆东墙补西墙的办法来变通预算,扩大赤字。而是要有较强的法制观念,保证预算的圆满实现。三是依法监督预算。预算的监督,既要依靠人大常委会进行审批监督,执行情况的跟踪监督,又要依靠审计机关进行事后审计监督,保证预算执行的正确完整。
二、从片面依靠减税让利刺激经济增长向通过政策引导促进结构调整转变,积极探索财政促进经济发展的新思路。在整个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为了搞活企业,财政部门采取了“放水养鱼”的措施,虽然增强了企业的活力,但企业却因此一味地依靠减税让利来实现效益,结果得不偿失。新的经济增长点也没有形成。尔后,在进行经济结构调整,国有企业改革脱困的同时,财政为鼓励中小企业生存和发展出台了一些优惠政策,来进一步激活经济,增加企业的经济效益。可是,由于长期受减税让利思想的影响,优惠政策不仅没有达到搞活企业的的效果,反而助长了企业的依赖思想,甚至出现了偷税漏税,瞒报利润这样不仅没有刺激经济的增长,反而制约了经济的发展。当前,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必然要求,充分发挥财政职能,改变过去那种依靠减税让利刺激经济增长的支持方式,主要依靠通过政策引导来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增加企业效益。一方面,继续实行积极的财政政策。作为地方继续争取国债资金;争取金融部门的配套资金,帮助重点项目早日投资受益。另一方面,继续采取财税优惠政策。在不违背国家税收法规的前提下,可以考虑继续对劳改企业、军工企业采取先征后返的政策;对高科技企业,鼓励先进技术和设备的进口;对外商为科学研究,能源交通等提供专有技术所取得的特许权试用费,所得税税率降到10%;对高新园区内的企业实行区域性的税收优惠政策;对教育、科研单位实行税收优惠。
三、从片面强调经营型财政向建立公共型财政转变,着力构建公共财政新体系。在改革的过程中,财政部门破除了旧财政的观念,跳出狭隘的财政圈子,向大财政转变,出现了一种经营管理型财政的模式,这种经营型财政虽然为摆脱财政困境起到了积极作用,但却违反了财政基本法律。深化财政改革的过程中,必然由经营型向建立公共型财政转变。因为公共财政实质是市场经济财政。构建公共财政体系的目的就是解决财政分配错位和缺位的问题。这就是要建立起一个完善的公共财政体制。为此,应从三个方面来认识构建公共财政新体系。一是财政服务对象的公共性。公共财政的微观基础是现代企业制度。建立符合现代企业制度的公共财政管理体制,它要求强化对企业财务实施宏观管理。因为,转变管理模式之后,财政部门对国有企业年报已经不实行直接审批,由国有企业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审计,财政从具体事物中解脱出来后,必须面临着一项新的任务,这就是加强对企业会计报表和社会审计机构的监督检查,从监督的角度对企业财务进行规范,保证企业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这种形式不但可以促进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而且能够规范社会中介机构的执业行为。所以,改革财政管理方式,对于企事业单位的财务由过去的直接管理向间接管理转变,从主要面向国有企业提供大企业财务服务转向主要面对各种经济成份提供均等的服务。在向企业提供公共服务主要是维护财税秩序,保障社会的公平竞争,把握经济运行的质量和效益。在着重保护市场基础性作用的基础上,充分发挥财政调控对市场机制的培育、导向、弥补和纠偏功能,促进各层次生产力的整体、协议发展。二是财政收入的公共性。按照分税制财政体制,合理划分和管理中央收入,地方收入,中央和地方共享收入,做到不挤不占。财政收入从主要依靠来自国有经济的企业收入转向主要依靠来自各种经济成份的税收收入。并且要求强化对税收收入,规费收入,罚没收入等公共收入主体的监督管理,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公共财政体制必须要有财政收入运行机制与之配套,财政收入运行机制包括:税源的选择;收入形式的选择;财政收入组织过程的调节、控制;财政收入的规模。构建规范化、法制化的公共财政收入运行机制。近期应实行以下政策:①规范秩序,保护税基,清退违规介入分配领域的公共权利机构。②职能界定,重塑财政分配在财政资源配置中的法律地位。③收入形式选择,规范财政收入运行机制的重要内容。④税制改革,使税收调控成为规范财政收入运行机制的主力军。⑤强化税收管理,建立收入流程组织保障体系。三是财政支出的公共性。按照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原则,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努力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从主要用于国有企业固定资金,流动资金支出和企业亏损补贴支出转向主要用于社会公共支出;从经营性和竞争性投资领域退出转向对国有资产领域的监督,防止国有资产流失,保障国有资产安全。从企业财务、事业财务、家庭财务的资金供应和大量的一般性生产建设投资中退出来,用以保障和加强社会基础设施、社会公共福利等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资金供应,为建设全面小康社会带来的协议发展提供良好的市场环境和条件。公共财政支出的建立是形势发展的必然要求。近年来,因为,过去财政改革的重点一直放在收入增长机制的建立和完善上,而计划经济条件下形成的财政支出观念、支出办法以及支出结构都没有发生大的变化,已经远远不能适应当前形势发展的要求。财政仍负担着许多应由市场负担的支出,如一些从事应用技术研究的科研单位、娱乐性表演团体、出版杂志、广播电视、各类中介机构等,都有一定的经营收入,有的完全能够满足发展的需要,但财政拨款有的并没有减少,不仅增加了财政压力,而且也造成新的社会分配不公。同时,改革、发展和稳定又不断对财政提出越来越大、越来越高的保障要求。加快企业改革和结构调整,需要安排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支出;保证粮食流通体制改革,需要落实粮食风险基金;还要保证工资发放、政权建设和必要的法定支出,政府债务和金融风险对财政影响也很大。这些都是硬性必保的支出。如果再不改变支出现状,财政日子就更加艰难,甚至连保证基本的人员工资都很成问题。今后一个时期,财政支出改革的基本思路和目标是: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转变财政职能的要求,财政要逐步退出一般经营性和竞争性领域。争取用3—5年的时间,初步建立起适应公共财政要求的财政支出新框架,使支出结构基本合理,财政保障能力得到增强,资金使用更加科学、规范、更好地促进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加快财政支出改革,既是财政分配格局的重新调整,也是财政支出一系列制度的创新,涉及方方面面的利益和关系,实施难度很大,一定要坚持积极稳妥的原则。其一,要加快事业布局调整和内部管理体制改革。重点抓好教育和卫生资源布局调整工作。其二,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工作力度。不断完善政府采购的项目,逐步纳入政府采购范围。其三,重新界定财政支出范围。按照市场经济和公共财政的要求,进一步研究明确财政保什么、压什么。四是积极探索和改进居住分配方式。借鉴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的思路和经验,逐步将个人福利待遇实行货币分配,改“暗补”这“明补”,能进工资的要体现到工资上。五是加快财政退出一般竞争性领域的步伐。要减少对企业的直接投入,对经营性或准公益性的事业,财政资金也应全部或部分退出,把有条件的事业单位尽快推向市场。按照中央关于事业单位经费每年压减二分之一的规定,对有收入的事业单位,要提出退出财政供给的具体时间。今年内要优先支持科研单位改制为基本单位。
四、从传统的行政型监督向民主法制型监督转变,建立现代财政监督新机制。近年来,强化财政监督管理,虽然在改变财政资金在改变财政资金分散、失控,减少财政资金和国有资产的浪费和流失,抵制铺张浪费和贪污受贿等违法乱纪行为等方面都发挥了作用。但是与建立现代财政监督新机制不存在很大的差距,尤其是观念上还有很大障碍,一些人把传统的行政型监督等同于现代民主法制型财政监督,习惯于把财政监督工作看作是行政主管部门的行政行为,往往是出了问题上级行政首长追究起来就急于堵漏补洞式的被动监督检查,在处理问题时也往往看行政首长的眼色生事,影响了财政监督的实效性。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强化财政监督,在监督观念上创新。根据国家法律的规定,把传统的以行政型为主的财政监督逐步转为以民主法制型监督为主的财政监督机制,在制度上创新,建立完善一整套既包括直接的财政监督的政策规定;又包括间接的依法建立各环节之间的互相制约,互相监督的政策界限。在内容上。创新对财政资金国有资产实行全过程的监督。在方法上,对违纪违规问题的查处采取纠正与处罚相结合,处理人与处理事相结合,进而建立现代财政监督运行新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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