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业的环境战略选择及其公共政策涵义,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公共政策论文,涵义论文,中小企业论文,战略论文,环境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F276.3:X5文献标识码:文章编号:1000-7695(2006)11-0012-03
1 中小企业发展中的环境问题
环境保护的动力来源是多方面的:(1)道义的力量与环境管制的强制力等传统手段是环境责任的主要推动力量;(2)与环境相关的利益相关者团体也逐步成为环境保护的重要驱动力量。
20世纪90年代以来,新的环境保护的推动因素引起了人们对于分析、理解环境保护与发展关系的两大变化:(1)对二者关系的一般理解发生了变化。在传统上,由于经济学意义上的外部性的存在,使用定价不当的环境资源一直被认为是经济增长的必要代价。而目前被普遍认可的是:环境保护和经济效率都能够并且也应当同时实现。(2)环境损害定义的范围逐步被扩大。传统上是将环境损害和工业污染(如由化工企业引起的空气、土地和水的质量下降)等工艺问题联系在一起,或者与再生资源和不可再生资源的过度开采联系在一起。现在人们日益认识到保护环境要求所有的生产工艺与产品都要有助于环境的改善。土地、水和空气都是环境的组成部分,如果对其造成损害或消耗过度,就会对生态系统(其中包括人类健康与福祉)产生负面的影响。此外,这些影响对不同的社会群体会产生不同的感觉。这种感觉取决于利益相关者群体和某个项目的关系。因为这些影响对雇员、当地社区、地区性团体、国家或国际社会的成员来讲是不同的。
在过去的几年里,人们已经对有关公司环境管理的分析给予了高度的重视。但是,这一类型的研究,特别是与中小企业相关的研究却非常稀少(Beatriz Junquera,2003)。中小企业是经济增长和就业的重要推动力量,但是,在另一方面,它们的生产过程也产生了大量的环境污染。考虑到实施更为严格的环境管制的可预测性,就有必要弄清楚在面临环境管理问题并针对问题提出实用的机制时,中小企业可能采取的决策的特性。而有关企业管理的研究却并没有对这一问题投入大量的关注(Noci & Verganti,1999),原因在于,中小企业发现社会对它们的环境责任要求有限。事实上,战略管理研究关注的是大企业,而很少对中小企业的特性进行分析(Noci & Verganti,1999)。
2 中小企业的环境战略选择
对环境问题的战略考虑可以在公司环境主义(environmentalism)这一概念的基础上进行。这一概念被界定为公司管理环境问题以及制定环境管理战略的过程(Baneriee,2001)。但是,这种过程在公司之间存在着巨大的差异。环境战略的目的是企业为了使自身更加积极主动地去适应法制对环境保护的严格要求。并认为环境保护是一种机会来源,而不是一个在成本最小化时所面临的问题。从环境视角来看,一些公司甚至没有以任何方式做出反应,因为它们没有感受到来自外部的压力。
有必要界定中小企业的环境战略的特征。因为一些分析表明,公司的规模是一个可能对其环境选择造成影响的因素(Azzone et al.,1997)。关于这一方面有各种各样的研究。因此,Florida(1996)以及Bianchi & Noci(1998)发现,通过对公司进行划分,中小企业在环境战略上是欠缺的。Remmen(2001)以相同的方式证实,大多数丹麦公司都是中小企业,即便外部压力逐渐增加,它们的环境战略仍然仅仅是一种遵循战略。一般而言,大多数实证研究支持Remmem的发现,即中小企业在发展过程中缺乏相应的环境战略和对环境问题的应对方法。事实上,战略环境管理研究是建立在一些模型的基础之上的,这些模型预测表明,无论是现在还是将来,环境因素并不能够代表中小企业战略变更的重要导向。而只有环境管治与其他一些外部因素一道,通过施加压力才有可能使企业采用适宜的环境方法。Brockhoff et al.(1999)在106个德国和北美企业中进行了一项有关其环境战略的分类。在确立不同集团的特征时,他们发现,中小企业通常采取被称之为“逃避者”的战略。即被环境压力(监管压力)或者为利益相关方(或者内部具有环境意识的集团)所激发,但是主要还是在企业外部的压力增强的时候,这些中小企业才会被迫进入新的市场。其他的研究也得出了相似的结论,并认为中小企业拥有稍显灵活的战略。Azzone et al.(1997)对一小群公司进行的研究及Azzone & Noci(1998)对15个公司所进行的敏感性分析中均发现,中小企业面对外部因素的影响仍然会采取反应性的战略。反应性战略即为中小企业,尤其是那些在市场的环境要求信号很弱的行业内经营的中小企业,对来自“绿色”运动、政府、监管者或者其他公司的外部刺激的反应。相对大企业,中小企业通常会选择将自身的目标设定为遵纪守法。虽然外部因素是中小企业环境反应的决定因素,但由于决定性的因素不明确,并且一般与客户需求混合在一起,因此,环境对中小企业而言往往并不能构成战略问题(尽管在某些情况下,环境影响着经营业绩和企业力量,并且在另外的情况下,环境构成了企业的长期生存方式)。
事实上,North(1992)建议根据公司规模实施不同的环境战略解决方案,这一思想是非常有价值的。大公司拥有更多的资源,并且规模经济效应更大,这将有利于其在环境领域搜寻革新方法(Russo & Fouts,1997)。因此,大公司获取竞争优势的效应更佳。Marcus(1984)辩解说,公司因规模不同而产生反应差异是源于这一事实,即大公司通常拥有适应压力的必要资源,而中小企业则忽略或者隐瞒了环境对其活动能力的影响。在这一点上,一个基本的问题是,当中小企业也不得不面对环境带来的、与大公司所面临的水平一致的挑战时将会发生什么,这似乎也是一些公共行政管理机构目前所关心的话题(Berends et al.,2000)。接下来,有两个基本上可能的答案:第一个答案就是,由于能力不够,中小企业将不遵守法律,那么,它们将因此而承担这种情形可能带来的后果,甚至意味着公司的设施将会被暂时或者完全地关闭。第二种情况是,面对挑战,中小企业必须拥有一系列的资源。因此,认识到中小企业的环境劣势,以及公司内部和外部的可能的反应路径至关重要。
3 中小企业特定的环境管制需求
Aragon(1998)认为,当公共行政管理机构通过环境培训等措施对企业环境战略施加影响时,大型公司常常会得到更多的好处;这是因为大公司将其标准强加给管制者的能力更强。这一点可以由这一事实证明,即与中小企业相比,大型企业会更多地参与到这些措施的制定当中(Arora & Cason,1995)。而相对于大型企业而言,中小企业则缺乏面对更加严格的管制时所必需的必要资源(Birnbaum,1985)。这些研究从这一假设出发,即管制的成本以及与管制机构打交道的成本高,从而意味着要提高有效生产水平,就会产生其他的额外成本。高昂的成本将会阻碍中小企业从最适合其经营的环境设备中进行选择(Pashigian,1984),并且使得中小企业受制于其自身的规模经济,而不能够面对环境的要求。另外一方面,由于环境管制越来越严格,企业需要在新设备上进行投资,以便遵循法律要求。这种在技术使用上的改变常常有利于那些能够调整其技术以适应严格法制要求的大型企业。对于中小企业,由于其自身的复杂性,并且由于其缺少经济资源,因此,预防环境污染技术的采用过程将更加困难。相似地,Porter(1980)以及Scherer & Ross(1990)界定了两种不利于中小企业的因素:技术的复杂性以及经验效应。受到环境管制的企业必须面对新的政治、技术、行政和法律方面的挑战,这些挑战都内置在其经营活动的发展过程中。由于不同的组织层面上又存在不同的标准,这些标准所提出的要求都处于同一较高的水平,这就增加了过程的复杂性(Dean & Brown,1995)。这种复杂性增加了对被监管者的内部联系、环境技术、制造流程以及行政手续进行管理的困难。这种监管复杂性效应可以使企业通过学习曲线的概念来理解。将学习曲线的概念应用于监管复杂性,则表明企业与环境监管机构工作接触得越频繁,所进行的活动数目越多,企业学习得也就越快。对于何种监管条例适用于其生产经营活动,以及怎样有效地适应和利用这些条例,企业也有更为明确的了解。企业将明白哪种类型的环境技术更适用于自身的生产流程,以及怎样有效地利用这些技术,企业还会修正其行政管理流程和组织流程以便完成环境管制任务。但这种学习的复杂性对于中小企业来说单位成本更高。
从一个不同的角度来看,环境监管可能也会有利于中小企业。首先,中小企业自身的特征虽然会成为遵循环境管制的一个障碍,但公共行政管理机构会考虑通过对中小企业实施优惠性措施来破除这些障碍;其次,有利于中小企业的环境监管是通过对制造技术和环境技术的同时选择来实现的(Dean & Brown,1995)。在某些情况下,立法者已经考虑到下述的做法是合适的,即避免对中小企业进行管制,并且使某些环境措施的不相称的影响最小化。因此,立法者及中小企业就都能够从对中小企业的监管免除,或者从那些对法制遵守要求较小的措施中获益。类似地,监管者的政策目标应该是保护中小企业,使其即使在执行环境监管措施时也能够达到收益最大化。因此,监管者很有可能把监管重点转向大型企业。因为大型企业有可能拥有更多的资源来承担重要的环境扣除。基于相同的理由,中小企业在制造上的灵活性使得它们在适应新的环境管制时,能够获得更大的相对效率。
但是,在环境管理支持公共计划方面,相较于中小企业,现实中的大型企业似乎拥有某些净优势。Remmen(2001)认为,应该启动一套动态的差异化的监管规则。这种监管规则是根据企业的环境战略设计的,目的在于创造新的激励机制,激励企业除了遵循直接管制之外,另外多做一些努力。考虑到在许多国家大多数的公司都是中小企业这一情况,差异化的监管规则和激励措施的要求会更加明显。在某些方面,中小企业需要环境咨询(Greener et al.,1997)。Anastas & Breen(1997)指出了对中小企业进行贷款支持在环境问题上的重要性,这对于弄清楚企业在洁净工序技术中的关于防止污染的信息需求。公共行政管理机构一旦了解到企业的需求,就将会为企业提供帮助,向其展示相关类型的不同技术的应用情况,便于企业进行比较。在美国,早在1997年,就已经存在一个针对化学行业中小企业的特殊计划。这一计划的目的在于将现存的富有经验的领导能力在实际中进行应用,以便为污染预防工作提供信息和便利。这种类型的管制可以被描述为具有自愿属性,这种描述是基于行业与社会之间的联合而界定的。Remmen(2001)认为一项特别重要的任务在于为中小企业创造条件,让其“学习”将资源消耗和排放等指标涵盖到其对于设备供应商的技术要求中。考虑到在环境措施发展中利益相关方或者外部压力集团的相关性(Dyckhoff,2000),则企业对于这些集团也应予以合作,这样做也显得很合理。
4 进一步的思考
公共行政管理机构正在表现出对于中小企业环境活动的兴趣,这是由于它们考虑到了这种活动对社会所产生的影响。中小类型的企业习惯于在实际生产中忽略环境问题,并且,至多仅仅遵循那些与其相关的直接管制。迄今为止,在对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上所进行的研究已经揭示出中小企业的环境战略之间存在很大的不一致性,其共同的特点在于发展水平较低。一些研究曾经对于那些很有可能决定中小企业行为的因素进行了分析,表明这些因素妨碍了环境措施成为公司的一个竞争优势,并且在另外一方面,妨碍了公司的环境绩效水平达到与大公司相似的水平。以上所提及的因素有:财务资源有限、组织结构的类型、中小企业适应变化的能力较小、经理人环境培训不够并且存在短视导向、雇员在这一领域实现参与并接受培训有限、环境部门在整个公司的地位、中小企业彻底革新的能力较低、在环境战略中中小企业制造流程灵活性的影响较小以及企业缺少与来自外部的压力组织进行沟通的公关能力(这一点对于环境方法的成功而言是至关重要的)。除了中小企业的环境流程相较于大型企业而言的这些劣势以外,实证研究表明,管制并不是中性的,而是在总体上有利于大型企业。当然,环境管制究竟是有利于大型企业,还是小型和中型企业,还要视企业的特点而定。
考虑到环境管制缺乏中性,那么对于公共行政管理机构而言非常基本的一个结论就是可能存在一种针对中小企业的特殊环境管制。因为如果管理机构的目标是提高中小企业的环境绩效,那么就必须考虑很多因素,以便制定企业环境管理支持计划。在这些措施当中,可以强调技术咨询、更具预防性的方法意识以及有关与供应商的关系选择的内容。从这一研究中得出的结论,提出了关于中小企业环境方法获取成功的关键方面的意见,给出了一些行动建议。但是,很少有实证研究完全地分析过这些方面,也没有发现有任何的研究分析过所有这些方面的整体影响。此外,这些方面的大部分都旨在对与大型企业相关的中小企业中最为惯常的环境战略进行特别研究,而并没有实证研究来分析那些阻碍中小企业通过环境措施获取与大型企业水平一致的竞争优势的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