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现代服务业创新政策研究及启示_经合组织论文

国际现代服务业创新政策研究与启示,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现代服务业论文,启示论文,政策论文,国际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引言

现代服务业是我国近年提出的一个新型产业概念,它是在工业化高度发展阶段产生的,主要依托电子信息高技术和现代管理理念而发展起来的服务业。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要发展现代服务业,提高服务业比重和水平。服务业需要创新来促进发展,创新是服务业企业增强自身竞争力的重要手段,是推动服务业发展的强大动力[1]。而创新政策则为服务业创新提供良好的环境,是清除服务业创新障碍的重要工具。由于服务业发展相对滞后,我国对服务业创新的研究很少,对服务业创新政策的研究就更少。但随着政府对发展现代服务业的关注逐步加强,如何利用创新政策促进服务业创新,提高服务业的竞争力渐渐成为我国学术界关心的又一个热点。

欧洲学者于20世纪90年代早期就开展了大量有关服务业与创新关系、推动服务业创新的政策等内容的研究,其研究的结论和创新政策的建议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

本文从国际服务业发展的现状、存在的问题入手,在研究和学习国际服务业创新的内容和创新政策的基础上,认为服务业发展障碍的症结在于对服务业创新的忽视和服务创新的不足,继而分析了阻碍服务业创新的因素,介绍了国外政府、研究机构和学者开展的服务业创新调查研究项目及其主要结论,重点借鉴了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rganization for Economic Co- 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以下简称OECD)和欧洲联盟25国(The European Union,以下简称EU-25)设计并采用的服务业创新政策,结合我国服务业发展现状、服务业创新存在的问题,试图提出适用我国服务业的创新政策,为政策制定者提供参考。

二、国际服务业发展现状与问题

在发达国家,知识密集型服务业(Knowledge Intensive Business Services,以下简称KIBS)的行业范围和行业特征与我国现代服务业的内容比较契合,后文我们以国际服务业概称。国际服务业在现代经济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它使现代经济的结构和特性在过去几十年里发生了巨大的变化[2]1。服务业成为推动经济发展的主要力量,首先,表现在服务业产值比重在GDP中占有绝对优势,世界银行统计数据显示:2004年服务业增值在GDP中所占的比重,世界平均为68.5%,其中高收入国家为72.2%,中等收入国家为52.5%,低收入国家为49.8%[3];第二,表现在服务业吸纳了大量就业人口,高收入国家服务业就业的人口比例达到了60%~78%,中等收入国家为45%~62%,低收入国家为30%~45%[2]1;第三,表现在全球服务贸易增长速度超过货物贸易成为国际贸易主要内容,从1993-2002年,服务贸易进出口贸易年增长率均超过为5.5%,高于同期的货物贸易增长速度;第四,表现在服务业正逐渐成为外国直接投资(FDI)的重点。以OECD成员国为例,外国直接投资服务业的总额明显高于投资制造业的总额,并且主要集中在零售、金融、商务服务和电信业中[4]。因此,服务业在发达国家国民经济的发展中起着决定性的作用,服务经济已逐步成为世界经济发展的主要趋势。

国际服务业的发展虽然经历了一个快速增长的时期,服务业在经济和就业中的比重不断增加、服务贸易也加快了发展的步伐,但因为服务企业的竞争力不强,创新不足,还存在着服务业生产率低且增长缓慢、服务贸易发展不足的问题。

(一)服务业的生产率低,生产率增长缓慢

大多数的服务部门就业增长很快,但只有很少的部分能够保持高的生产率增长。以OECD为例,在过去的十年里,OECD的市场服务业、通信业、交通运输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保险业和商务服务业创造的就业机会占全部就业机会的60%,但是生产率的增长十分缓慢。如图1所示,与制造业相比,1990-2002年OECD成员国服务业对生产率的贡献普遍很低,对经济发展的推动力较小。

(二)服务贸易的增长速度虽然很快,但在服务业中所占比重仍然很低

与商品贸易相比,服务贸易的发展还很不成熟[5]。以2002年OECD的数据为例,如图2所示,与商品生产部门相比,服务贸易占全部服务业增值的比率非常低,服务贸易的发展水平还十分落后。

(三)服务业创新不足是当前问题的原因所在

创新是现代经济的一大特征。服务创新是创新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服务创新包括产品创新、流程创新、组织创新、市场创新等。服务业创新可有助于提高服务产品的质量,改善服务提供的效率和降低服务产品的成本;通过服务业创新可以提高企业竞争力、提高生产率、开拓新的市场、扩大服务贸易范围。

但服务业的创新并未得到足够的重视,存在诸多的障碍。根据ZEW/ISI(1996)的观点,服务创新过程中遇到的障碍可分为四大类,14个小类[6,7],表1将对这些障碍进行描述:

这些障碍造成服务业创新不足,进而导致当前服务业发展的诸多问题。我们可以发现这些障碍很多都是服务企业难以依靠自身力量解决,需要政府制定相应的创新政策帮助服务企业克服创新障碍,促进服务业创新发展。

三、国际服务业创新研究与创新政策动态

国际上的服务创新研究主要集中在欧洲国家,特别是英国、芬兰、丹麦、荷兰等围。欧洲国家率先启动了一系列的创新调查项目,开展了大量的创新调查活动,在创新调查分析的基础上,针对服务业创新中存在的问题和阻碍服务业创新的因素制定和实施了一系列促进服务业创新发展的创新政策,极大地促进和提高了各国的服务业创新能力。

(一)针对服务业创新的调查项目

1.SI4S项目

由欧洲委员会资助的SI4S研究了服务领域的创新及其如何影响其他经济部门的创新,以便为一个基于知识的服务社会制定相关的政策。SI4S调查是一个跨国家的调查,以修正过的《奥斯陆手册》为基础,收集了包括国家宏观层面、产业中观层面和企业微观层面在内的三个层面的数据[8]。从1996-1998年3年期内,该项目调查的行业主要包括批发零售、交通、电信、邮政、娱乐、宾馆、旅游、金融、地产中介、商业服务、工程咨询、建筑、保健、急救、保卫、社区和社会服务、公共管理服务、清洁服务和支持服务等。项目统计分析了服务的发展,研究了服务创新及其变化过程,特别研究了KIBS的发展及其对其他服务业和工业的创新贡献。重点研究包括:分析服务在欧洲创新系统中的角色变化;结合创新政策、技术政策和商业策略思考服务在创新中和创新在服务中的作用[9]。

SI4S调查得出了一系列的结论,如:服务业中存在着创新活动,但不同部门中的创新活动存在很大的差异;服务业部门是技术创新和非技术创新的主要触动者、使用者和转移者;信息和通讯技术(Information Community Technology, 以下简称ICT)在服务创新的动态发展过程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等[10]。

2.KISA项目

KISA(Knowledge Intensive Setvices Activities,知识密集型服务活动)项目是由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Organization for Economic Co-operation and Development)于2002—2005年进行的。该项目对澳大利亚、丹麦、芬兰、爱尔兰、日本、韩国、新西兰、挪威和西班牙等11个国家和地区的知识密集型服务活动进行了研究,并对①软件服务业,②保健业,③旅游与休闲业以及④可再生能源产业在内的四个主要的产业群展开研究,通过案例、访谈和问卷调查,从定性和定量的角度研究了各国创新并得到了相关的政策启示。研究主要就以下两个问题展开:①在各个国家的不同行业中,有哪些知识密集型服务活动?②知识密集型服务是如何产生作用的?通过案例研究,得出了知识密集型服务活动对创新政策的重要启示,并在创新政策中树立了知识密集型服务的观点。

KISA项目得出的一系列结论包括:①KISA以不同的方式影响创新的过程;②在不同的产业和创新生命周期的不同时期,KISA的利用情况不同,KISA在创新中的角色取决于一系列的因素,如组织特性、价值链的特征、产业类型、创新过程的生命周期等;③创新是一个集成的过程,需要多种技术的参与;④使用者和顾客是创新的重要驱动器;⑤整合内外部的能力日趋重要[11]。

(二)国际服务业创新政策实践

针对国际现代服务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OECD 各成员国政府都开始参与到问题的解决之中,针对现代服务业面临的问题、服务业创新的特征、发展趋势进行了深入研究,并制定了相应政策和措施。而欧盟25国也通过进行制造业和服务业创新方面的比较,试图为联盟内的服务业创新提供合理的政策支持。这里将着重介绍OECD和EU-25在服务业创新方面的政策。

1.OECD现代服务业创新政策

OECD成员国的服务业发展水平普遍较高,针对服务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的研究和创新政策的供给方面都走在了周际的前列,OECD成员国在《服务业发展报告2005》、《促进服务业创新报告2005》、《服务业创新与生产力报告2005》等资料中对服务业创新政策做了大量研究和总结,其创新政策主要致力于为服务业创新发展提供良好的制度支持、充分的财政投入和税收优惠、宽松的商业环境、开放的国内外市场、有限的规制等,可以从商业环境、产业制度、财税支持、人力资本投入、开放市场扩大贸易、知识产权保护等维度,将OECD的服务业创新政策归纳成下表2表示[12,13,14]。

2.EU-25现代服务业创新政策

2007年《欧盟服务业创新统计报告》以CIS-4①和FBS②收集的数据和分析为基础,在与制造业具体情况进行深入比较研究的基础上,对服务业创新是否需要创新政策支持和需要哪些创新政策做出了分析和解答。这些服务业创新政策包括[15]:

①鼓励服务部门企业利用知识产权保护自身权益,如发明专利(patents)、外观设计(design)、商标(trademarks)和版权(copyright)等;

②加大对服务部门创新产品的公共采购,激励服务部门企业创新:

③ 通过创新培训工程为服务业提供合格的人才:

④改善服务业与公共科学部门(大学、科研机构、公共研究机构等)之间的关系;

⑤为服务业创新性企业新进入者提供支持;

⑥为服务业提供创新支持工程,以改变现存的偏向制造业的状况;

⑦减少规制对服务业自由发展的限制;

⑧为服务业创新活动提供财政支持,从而分担创新的风险。

四、国外经验对发展我国现代服务业的启示

通过创新政策的制定和实施,解决服务业创新不足的问题,推动服务业的发展和国民经济的增长是国外经验的最好概括。借鉴国际经验,结合我国现代服务业发展的实际情况,本文认为我国服务业的创新政策应该着力于为现代服务业的发展提供良好的创新环境,包括:制度环境、财政环境、人才环境、技术环境等,扫清阻碍现代服务业创新发展的障碍,从而促进现代服务业的创新和发展,推动服务业的发展壮大。

(一)改善服务业创新的政策环境

1.减少对服务业的规制,着力创造良好的体制和市场环境

服务业的新进入者是创新的重要源泉,过多的规制会影响行业新进入者的数量,影响服务业的创新发展。因此,借鉴OECD经验,应该去除不利于服务业发展的规制,减少对新进入者和创业者的阻碍和约束。目前我国服务业尤其是新兴服务业(如金融保险业、电信业、信息业、民航、公用事业等)存在严格的进入管制,垄断程度比较高,制约了行业内部不同企业和劳动者的公平竞争[16]。因此,必须减少不利于服务业健康发展的规制,逐步消除制约现代服务业发展的体制性障碍,要在体制上和政策上给国内服务业和外商投资企业以平等的地位,营造有利于现代服务业竞争发展的环境[17]。

2.加强服务业知识产权保护,保障服务业创新收益

服务业知识产权与制造业知识产权一样常常不被看作是刺激创新的政策,而是被认为是阻碍知识创新和扩散的限制因素,因此必须加强服务行业对知识产权保护政策的正确认识,建立起服务业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识。我国服务业知识产权保护事业的发展比较落后,必须不断借鉴国外的经验,重视和加强服务业创新能力提高和对创新成果的保护。服务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有别于制造业,应综合采用发明专利(patents)、外观设计专利(design patterns)、商标(trademarks)、版权(copyrights)、商业秘密(secrety)、设计复杂化(complexity of design)等保护形式对服务业知识产权进行保护,进而促进服务业的创新。

3.改变以往对制造业的倾斜,为服务业发展提供平等的产业政策环境

我国的产业政策也存在不公平的现象,造成了服务业与农业、工业之间政策上的不平等。例如,在税收方面,部分服务行业重复纳税,物流等行业企业经常发生大量业务外包,按照应抵扣外包收入后纳税,但是,在发包方按照整个营业收入纳税的同时,分包方也要按照分包协议上的价款纳税,这就出现了重复纳税[18]。服务业企业的税收负担较重,制造业享有更多的税收优惠等。产业政策的不公平性在许多国家都存在,很多国家已制定了相关的政策促进产业政策的公平性,实践证明平等的产业政策能够很好地促进服务产业的发展[19]。因此政府需要改变以往对制造业的政策倾斜,为服务业发展提供公平的产业政策环境,促进各产业的良性发展。

4.加强对服务企业集群发展的政策引导,提升服务业网络创新能力

行业特征和企业规模都会对服务创新产生影响。OECD的资料显示,商业服务(business services)、生产者服务业、企业服务业和金融中介(financial intermediation)是最富创新性的,而批发零售业和交通运输业(transport and communication)的创新性最差(与企业自主创新排名结合)。同时规模较大的公司明显较规模小的公司更有创新的活力[14]19。因此在促进服务业创新的过程中要充分发挥商业服务、金融中介等现代服务业的创新领导作用,为其提供良好的创新环境。同时应该加强对服务企业集群发展创新的政策引导,以提高服务业的整体创新能力。

(二)创造有利于服务业创新的财政环境

欧盟国家的经验告诉我们,政府在采购服务产品时加入了产品创新性要求的做法,能很好地激励服务业企业的创新激情,从而提高服务创新能力[20]。因此政府有必要在对服务产品进行政府集中采购时,加大对创新产品的采购力度,这样将大大刺激服务生产企业的创新欲望,有效地促进服务业创新能力的提高。

(三)培育有利于服务业创新的人才环境

人力资本是现代服务业发展的基石。服务业的发展越来越依赖于知识的密集、技术的专业化和创新的发展。我国服务业普遍存在的人力资本缺乏的问题是制约产业发展的重要因素。教育和培训需要满足现代服务业的高知识密集度、高技术专业化的要求。建立满足现代服务业发展需求的教育和培训制度,为现代服务业的发展提供充足的人力资本才能解决我国服务业人力资本落后的问题。

(四)建设有利于服务业创新的技术环境

我国现代服务业没有充分发挥ICT对产业发展的作用,因此政府应加强对现代服务业的引导和支持,扩大ICT的使用范同,发展与ICT相关的商业环境,承担ICT的部分费用,从而促进房地产、咨询、设计、信息、广告、仲裁、管理、投资、证券、展贸等现代服务业的快速发展,从ICT技术的使用方面促进服务业内部结构的优化升级。

注释

① CIS(The Community Innovation Survey)是由欧盟成员国主持的四年一次的调查项目,该项目主要用于监测欧洲在创新领域的进展,开发创新的强度。该项目自1993年启动以来,已进行了四次调查,CIS-4为第四次调查。

② FBS是2004年秋实施的一个跨部门调查。该调查致力于收集调查实施前两年间政策实施与企业创新活动等情况的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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