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中小学教师法律观念现状的调查与思考_农村教师论文

农村中小学教师法律观念现状的调查与思考_农村教师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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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搞好对学生的法制教育,教师必须首先具备较强的法律意识。那么教师的法律常识和法制观念现状又是什么样子呢?1999年春,笔者曾对本省两县50所中小学的100 名教师进行了抽样问卷调查。

一、调查情况

(一)对教师应依法治教和依法执教的态度:赞成者84人,无所谓者16人。

(二)对与教育关系密切的法律名称全面了解、掌握的78人,了解得很少的有22人。

(三)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内容掌握程度:比较全面的4人, 部分了解的20人,不知道、不了解的66人。

(四)当教师的权益受到侵害时所采取的态度:依法寻求帮助的有77人,找人帮忙的有10人,容忍的有13人。

(五)对教师进行普法教育的态度:认为有必要的90人,抱无所谓态度的有10人。

(六)学校法律常识学习是否经常:经常学习的有2所学校, 不经常学习的有48所学校。

(七)对教师自学些相关法律常识的态度:认为有必要的40人,认为有时间可以学一点的52人,无所谓者8人。

从以上数据来看,教师法律常识和法制观念现状是令人堪忧的。

二、原因探析

社会环境的影响。我国农村相对城市来说,经济、文化环境比较闭塞和落后,人们的法律观念比较淡薄,尤其是农村人不善于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农村的一些中小学教师受社会旧习俗的影响,部分人不敢、不会、不习惯学法用法。有位教师一语道破“天机”:“学法用法,家乡人会笑话你,何必自寻烦恼?”有些青年教师在毕业前虽受过师范院校的培养和训练,学过些基本的法律,但参加工作以后,由于受环境影响,也随波逐流不再学法用法。

教师思想认识上存在误区。在调查中我们发现,农村中小学教师在学法用法方面存在以下误区:一是有的教师认为教育工作主要是教学,学不学法律无所谓,只要把课讲好,学生考出好成绩就行;有时间宁可多学点教学理论或去休息娱乐,也不去自学有关的法律条文。二是当教师的权益受到侵害时,宁可忍让或找人帮忙解决,也不愿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可以看出,一些教师还不能把自我法制教育和对学生进行法制教育上升到提高全民族素质的高度来认识。

普法的基础差,普法的措施不力。农村法制观念基础差是阻碍中小学教师学法用法的重要原因。调查表明,大部分中老年教师和民办教师都没有受过专门的普法训练,课后家务负担重,没有时间学习法律;青年教师大多数从师范院校毕业,在校虽然有过一些法律知识的学习,但参加工作后由于种种原因,学到的本来就有限的知识又都忘却了。

由于学法用法与学生升学和学校升级达标及教师晋级的关系不大,因此各级主管部门和各类学校并没有真正重视普法工作。只局限于一般号召而没有采取必要措施,没有建立一套完整的普法制度,没有必要的管理监督检查评估机制,没有把普法工作作为衡量和评价学校或教师的一项标准,这是造成农村中小学教师法制观念淡薄的关键之所在。

三、几点建议

(一)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各级学校及广大教师对普法教育的认识。要利用各种机会,采用多种形式,宣传我国的法律法规,特别是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使每位教师了解普法的极其重要的意义。一是教师工作的需要——一个守法敬业的教师才能教出一批守法敬业的学生。二是社会发展的需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随着社会的发展,急需用法律规范人们的各种行为,而法制观念的现状给人们的生活和工作带来很大困难,只有扎扎实实地搞好普法工作,才是提高全民族素质的关键所在。

(二)创造良好环境,采用多种形式,提高教师的法律常识水平。农村的大环境,目前我们无力全部改变,但可以把校园建成普法的一个“前沿阵地”。在校园内进行普法工作,具体可采用如下形式:①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如法律知识竞赛、“学法三分钟”、创作表演普法小品等。②可专门组织人员进行调查研究,找出普法的规律,为教师们学法提供一些有效的方法。③各地教育主管部门或学校可以利用假期举办普法培训班,为农村中小学普法工作培训骨干,培训期间应在教材、师资、时间、场所上提供保障,并杜绝那种形式上轰轰烈烈而收效甚微的走过场的培训。④要常抓不懈,制定普法工作长远规划,分步实施,避免“一阵风”。⑤要表扬先进,激励后进,树立学法用法先进典型,营造良好氛围,切实使“学法用法是教师工作的需要”成为广大教师的共识。⑥适当利用反面教材进行教育。

(三)各级各类主管部门及学校要提高认识,建立健全教师普法工作的各项制度,形成一套完整的管理、监督、检查、评估机制。我们要制定普法工作规划,考核执行评估检查制度的情况,严格考核监督,把考核成绩记入学校和教师业务档案,作为评价学校或教师工作的一项依据,把是否学法用法执法作为学校或教师工作的年终考核内容之一,并与评优评先、评定职称等项工作挂起钩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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