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经济与经济伦理_经济论文

社会经济与经济伦理_经济论文

社会的经济化和经济伦理学,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伦理学论文,社会论文,经济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自进入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历史新阶段以来,我国社会生活可以说出现了一个“经济化”的过程。与此同时,道德和经济的关系也发生了显而易见的深刻变化。那么,人们应该如何把握这一历史进程呢?如何继续发挥道德对经济的规范功能呢?经济伦理学在此承担着什么任务呢?这就是本文试图探讨的问题。

一、社会的经济化

“社会的经济化”作为一个描述性概念,最简单地说,指的是这样一种社会现实:经济生活在整个社会生活中处于中心地位,人们的经济交往主要通过市场来实现。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说,自70年代末期以来,我国社会生活确实发生了一个经济化的过程。“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提法,充分反映了这一不可逆转的历史性变化及其特点。而与此相对的则是:我国前此的社会生活是“政治化”的,“以阶级斗争为纲”、“政治是统帅、是灵魂”、“抓革命、促生产”等话语就是这种社会现实的鲜明体现。

具体说来,我国社会的经济化表现为:提高生活水平成为广大公民的普遍愿望和优先要求;发展生产力、增强综合国力、满足人民的物质和精神需要成为我国的基本国策;国家的安定团结和长治久安首先依赖于经济的有序和繁荣;以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目标的改革导致我国社会结构及其功能的日益合理化;经济价值、经济的思维和行为方式对其他社会领域的影响日益扩大,等等。

从历史发展的背景来看,我国传统农业社会生活的运行及其管理,主要是由封建主义专制君主及其官僚通过超经济的政治和道德手段实现的,没有也不可能达到主要通过经济手段管理经济的水平。近代以来,由于种种内忧外患,中国在确定以经济手段管理经济,使经济生活成为社会生活的中心领域、即建立市场经济体制道路上的发展也是极其艰难曲折的。直到中国共产党十一届三中全会确立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来,我国社会生活才真正走上了“经济化”的不可逆转的道路。

如果把“社会的经济化”作为一个价值评价概念来使用,那么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对于我国这样一个缺乏市场经济传统的国家来说,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是我国的一个根本性历史进步。即使仅从改革开放20余年以来的国民经济年增长率9%来看, 它就堪称20世纪人类经济奇迹之一;更不用说它对推动我国当代整个社会生活的积极变革和决定未来命运的重要意义了。可以肯定,我国社会的经济化过程的进步性是怎么说也不会过分的。

由于我国社会的经济化不同于早期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自由竞争,它是和社会主义的基本政治经济制度及精神文明结合在一起的,因此,这一过程不会导致一切都成为商品的极端经济化即异化,这是毫无疑问的。但是,同样不能否认的是,社会的经济化过程不仅是经济生活的市场化,而且必然使单纯经济的思维和行为方式日益广泛地侵袭其他社会生活的领域。例如,原先遵循教育、科学、审美准则运作的领域,正日益迅速地从属于效益、个人或集体利益的经济命令,而且并不会由于其负面效应而停止下来,这种现象也是有目共睹的。

必须指出,这一现实对于我国的经济和道德生活的关系具有极为深刻的影响。它突出地表现为经济发展对传统道德观念的挑战,要求从道德上论证经济规律的合理性,当然也向经济伦理学提出了规范经济行为的任务。从经济决定道德,道德反作用于经济的辩证关系的角度来看,这一现实表明:如果说,在非经济化的社会中,经济决定道德更多地是在哲学本体论的意义上,而不是在现实运行的意义上,而在具体运作上,道德观念通过政治权力往往决定着经济生活的话,那么在经济化的社会中,经济决定道德就不仅在哲学本体论的意义上,而且在现实运行中都得到了充分的体现。

从社会的结构和功能分化的角度来看,社会的经济化的实质就是经济从政治、文化、伦理、宗教等关系中分化出来,成为一个相对自律的社会子系统,形成自己特定的任务和意义视界。对其他社会子系统的要求,只有在转换成经济的特殊媒介——货币——时,它才会作出应答;否则,它可以对此采取合法冷漠的态度。例如,如果要在经济中实现道德的要求,就不能停留在单纯的道德呼吁上;只有通过政治、法律的手段,使道德要求转换成经济子系统的特殊媒介,它才能奏效。

这就是我们面对的现实。必须承认,这是一个具有客观必然性和历史合理性的过程;而且,对于我国社会的发展来说,这一过程还刚刚开始,远远没有结束。从理论上讲,在这种社会的经济化过程中,人们的思想和行为日益受经济观点决定的现实表明,经济伦理学必须结合整个社会生活条件探讨经济生活,并由此确立经济行为的道德动机和规范关系。从现实上讲,道德对经济的规范功能依然存在,只是它处于一种新的客观条件之中。要充分发挥道德对经济的规范功能,就必须确定一种适合现代的社会和经济条件的经济伦理学模式,而确定这一模式,正是“社会的经济化”对当代经济伦理学提出的任务。当然,为了能完成这一任务,先有必要分析一下历史上两种典型的经济伦理学模式。

二、“压抑”和“辩护”

从道德类型学的角度来看,对于历史上两种典型的经济伦理学模式,或者说两种传统的道德和经济的关系,可以用“压抑”和“辩护”来概括。所谓经济伦理学的压抑模式,指用既定的道德原则来限定人们的经济行为,使其纳入由道德所要求的轨道,因此它又被称为经济伦理学的“驯服”模式。所谓经济伦理学的辩护模式,指道德为既定的经济行为辩护,排除种种不利于既定经济行为的义务规范,因此它又可被称为经济伦理学的“鼓舞”模式。正确把握经济伦理学的这两种典型模式,不仅对于理解经济伦理学史具有重大意义,而且也是我们在当代正确解决经济和道德关系的前提之一。

一般说来,压抑模式是前资本主义社会、前市场经济社会中占支配地位的经济伦理学模式,这种模式强调经济行为应完全从属于道德命令:经济的任务是满足人们的物质需要,并构成人的道德和文化生活的必要前提,赢利定向的经济是败坏道德的,从而人必须在经济活动中追求正确的目的和选择合适的手段。在西方,发挥经济伦理学的压抑模式的主要代表人物是亚里斯多德。亚里斯多德区别了“经济”和“货殖”,认为以消费为目的的经济是自然的,而以货币为目的的货殖则是违反自然的。亚里斯多德的这一经济伦理观念经中世纪基督教经院哲学直至19世纪,一直在西方占支配地位。

在前资本主义、前市场经济的传统社会中,经济伦理学的压抑模式支配着经济生活的原因是复杂的,从经济社会学的视角来看,这是由于:传统经济和社会构成一个同质的系统,经济活动及其技术程序固定在文化传统中,不存在对分化的特殊经济程序和思维方式的需要,生产什么以及怎样生产本质上由宗教—道德规范控制,其最终合法性来自“上面”(上帝或天命)。总之,正是由于建筑在农业生产力基础上的传统社会结构及其功能要求,导致了有利于平衡稳定而不利于变动发展的经济伦理学的压抑模式,长期支配着人类的经济生活。

从世界史的角度来看,随着近代欧洲社会生产力和商品经济的发展,科学和人文意识的传播以及资产阶级地位的上升,经济伦理学的压抑模式一去不复返了。加尔文的新教伦理强调经济成就是上帝拯救的标志,重商主义使商人从传统社会的边缘人物成为新时代受人尊敬的角色,特别是在18世纪的英国,赢利追求最终成为经济活动和资本积累的主要推动力,这不仅表明经济已从宗教和道德的压抑中解放出来,而且也导致亚里斯多德的政治学—伦理学—经济学三位一体的学科模式不复存在。“契约自由”、“私利即公益”、“看不见的手”等命题,标志着一种新的经济伦理学模式的产生。

这种新模式就是经济伦理学的辩护模式,或者也可以称之为“鼓舞”模式。这种模式强调经济行为和道德行为互不相干,经济行为只以自利为定向,经济人只追求以“最小投入”达到“最大产出”,自由的市场竞争本身会导致经济“自利”和道德“同情”之间的平衡,国家的任务仅仅是提供服从经济的合理化和功能要求的法律框架,而道德和宗教只会干扰市场经济的功能。18—19世纪的自由竞争资本主义就是经济伦理学的辩护模式的实践体现:经济成为一个纯粹机械的、非人格的系统,它的合法性仅仅来自市场本身的赢利和个人成功。但是,由于早期资本主义市场经济导致的无产阶级贫困化等问题,自19世纪中、后期以来,经济伦理学的压抑模式受到了普遍的怀疑和批判,人们开始纷纷探索新的经济伦理学模式。

从我国的情况来看,在漫长的农业封建社会中,占统治地位的始终是经济伦理学的压抑模式,儒家的重义轻利论就是它的主要代表。儒家经济伦理的“重本抑末”、“不患寡而患不均”、“黜奢崇俭”等观念,始终支配着古代中国的经济生活,“天不变,道亦不变”就是这种现实的绝妙理论概括。近代以来,中国展开了后发外烁型的现代化进程,古老的中国开始走向新生。但是,由于历史和现实的种种原因,经济生活始终难以成为社会生活的中心,市场经济体制也没能有效地建立起来,导致一方面经济伦理学的压抑模式仍然发挥着极大的影响力,另一方面辩护模式又以其畸形的破坏性发挥着作用。正是在这一历史背景的基础上,中国建立了高度集中的社会主义计划经济体制,开始了探索新的生产方式和经济伦理学模式的历程。

三、经济伦理学的任务

在概括了经济伦理学的“压抑”模式和“辩护”模式的特征,分析了其客观社会基础及历史地位之后,可以得出结论:传统的经济伦理学模式已不适应我国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历史性目标。为了实现这一目标,除了其他必要的社会条件之外,我们还需要建立一种新型的经济伦理学模式。

就我国建立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的目的而言,它原来是为了根除封建主义的残余,避免资本主义的弊端,并迅速发展我国的生产力,提高综合国力和人民的生活水平;而从经济伦理学模式的确定来看,则是要抛弃压抑模式和辩护模式,选择一种全新的经济伦理学。但从实践上看,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除在建立初期有一定的必然性和积极作用之外,总的来说并不适合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要求,因此必须加以根本性的改变。至于就与这种经济体制相应的经济伦理学模式而言,虽然也曾力图超越传统的压抑和辩护模式,建立起以全体公民出于道德动机而自觉劳动为特征的“同一”模式,但随着时间的推移,急于超越市场经济的伦理后果则是推行了一种变形了的经济伦理学的压抑模式,这种情况在“文化革命”时期发展到了预点,所谓“宁要社会主义的草,不要资本主义的苗”等口号就是其极端的表现。

随着拨乱反正、改革开放的进行,这种变形了的经济伦理学的压抑模式终于被彻底否定了。显而易见的是,为了实现发展生产力,达到共同富裕的目标,必须实现我国社会的经济化,使广大公民的物质利益动机成为发展生产力的基本动力,即必须抛弃压抑模式。但是,这并不是说,我们因此只能让经济化的过程毫无限制,让利益追求成为经济发展的唯一动力,即只能选择经济伦理学的辩护模式。事实是,在宏观社会体制上,我们既要实现社会的经济化,又要对经济化过程有所限制;在微观心理动力上,既要发挥利益追求的积极作用,又要对它的消极效应予以限制。由此决定,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相应经济伦理学模式,既非单纯的压抑,也非单纯的辩护,而是既吸取了这两种模式中的合理因素,又超越它们的一种新的经济伦理学模式:“渗透”。

所谓经济伦理学的“渗透”模式,是指要确立经济和道德之间的新关系,既不是道德对经济的单向压抑,也不是道德对经济的单向辩护,而是要实现经济和道德之间的双向互动、相互渗透,使经济和道德这两个因素相反相济、相辅相成,作为一个辩证的螺旋式的向上发展过程,为实现我国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创造必要的条件。如上所述,经济伦理学的压抑和鼓舞模式在历史上分别占支配地位,这是有深刻的社会根源的。农业社会的生产方式,传统的经济调控形式,人的依赖关系等等,导致了压抑模式占支配地位。早期工业社会的生产方式,自由竞争的市场经济的调控形式,以物的依赖性为基础的人的独立性,则导致鼓舞模式占支配地位。同样,当代社会则呼唤渗透模式。发达工业国家行政调控市场的体制也在追寻经济伦理学的渗透模式,当然其内容和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渗透模式有着根本区别。但是,有一点是应该肯定的:不仅在中国,而且在世界范围内,渗透模式应是当代经济伦理学的支配模式。

具体说来,当代中国经济伦理学的渗透模式肯定我国社会经济化的基本历史合理性,承认经济领域的相对自律,不从政治上随意干涉社会经济子系统的正常运行,不简单地对社会的经济生活进行道德压抑,使经济生活真正成为整个社会生活的基础。尤其是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初期,我国的经济子系统远远没有获得应有的自律地位,经济生活的合理化程度还相当低,对于经济转型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如果采用“压抑”的整合方式,结果只能适得其反:阻滞社会的经济化过程,束缚生产力的发展。因此“渗透”首先是对“压抑”模式的扬弃。其次,“渗透”也是对“辩护”模式的扬弃。社会的经济化、公民的物质利益追求应该得到充分肯定,但这并不是无限制的,而应该由道德加以引导。这就是说,道德并不是在现代经济之外简单地指令经济,而是在经济之中并通过经济而发挥自己的规范和引导作用。道德不能取消现代经济的相对自律地位,但能够通过政治、法律、教化等手段,渗透到经济体制和人们的经济行为中去。

简言之,社会的经济化过程导致了我国当代社会道德生活的基本格局:以功利伦理为基础,以奉献伦理为主导,两者相反相济、相辅相成地共同形成实现社会主义根本任务的伦理基础,为形成以自由人联合体为理想的文化伦理创造必要条件;同时还相应地形成了当代中国经济伦理学渗透模式的基本原则:注重社会生产力发展,肯定公民经济行为物质利益动机的经济效益原则;注重社会公平、倡导服务奉献的社会公正原则;注重与自然和睦相处,倡导与自然伙伴关系的生态平衡原则;以每个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为理想的文化原则。而确定符合时代要求的经济伦理学模式,阐明社会道德生活的基本格局和经济伦理的基本原则,探讨它的功能和实现条件,正是当代中国经济伦理学的任务。

为了完成这一任务,当代中国经济伦理学作为一门新兴学科,必须在邓小平理论指导下,以发展生产力和达到共同富裕为基本目标,深入研究当前经济生活中不断出现的冲突和矛盾,善于继承和借鉴古今中外各种经济伦理学的积极成果,弄清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伦理问题。只有这样,当代中国经济伦理学才能回应时代的挑战,在我国社会的经济化过程中发挥积极的辨护和规范功能,并使自身也得到充分的发展。

标签:;  ;  ;  ;  

社会经济与经济伦理_经济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