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思想与会计职业道德建设_会计职业道德论文

儒家思想与会计职业道德建设_会计职业道德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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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是一个具有悠久历史的文明古国,儒家思想在中国传统文化中占有主导地位,它倡导的诚信原则,长期渗透在社会的各个领域。中国的道德观也是根植于儒家思想的道德观,以儒家思想为核心的道德观体现在各个行业中,表现为深受儒家思想浸润的职业道德思想,会计职业道德也融汇在中国传统职业道德观的长河中。道德是社会的意识形态,它由一定社会的经济基础决定,并为一定经济基础服务。会计职业道德是会计人员从事会计职业应自觉遵守的行为准则和基本道德规范,反映的是会计行业所认可的,具有普遍性和规律性的基本要求。在我国,儒家思想必然会熏陶会计人员的思想意识,影响着会计的职业道德建设。

一、当前会计职业道德失范的主要表征

随着经济体制的转变,人们的思想意识、价值观念都在发生变化。在建立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中,人们在追求物质利益时,个人主义、利己主义、享乐主义等意识得到强化,爱国主义、集体主义思想削弱,致使社会上一些丑恶现象频现,从而引起了社会道德关系的变化,使会计职业道德失范问题日益明显。

(一)会计职业道德价值取向紊乱

在现实经济生活中,会计人员对个人利益的追求和对现实的妥协,违反了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道德规范,一些会计人员为了满足个人私欲,不顾职业操守,利用专业优势铤而走险,大肆造假。另外,会计人员在单位的地位具有天然的从属性,其职业道德在单位会计工作中能否发挥作用和作用的大小,不可避免地从属于所在单位的文化层次及单位负责人的道德水准。会计人员往往考虑个人利益,未能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当单位负责人授意会计人员提供虚假会计信息时,有相当多的会计人员认为应作好“技术处理”以使单位负责人意见得以“巧妙”实施。在面对外部监督时,部分会计人员四处活动进行所谓“公关”、“沟通”,使监督弱化。

(二)会计职业道德控制机制弱化

在实际工作中折射出会计监督机制相当不完备,如作为监督体系的组成部分之一的单位内部审计,理应对企业经济活动进行监督和控制,保证国家财经法规的贯彻执行,但这种内部审计在不少单位完全是形同虚设,基本上起不到监督的作用。作为民间审计组织的会计师事务所每年对企业进行的年度会计报表审计,需要进行服务收费,监督的广度、深度、力度不够,难以形成有效的外部监督机制。这在一定程度上未能消除单位负责人和会计从业人员弄虚作假之风。有的会计人员思想上竟然没有会计职业道德的概念,对职业道德规范和政策、法规似懂非懂,十分模糊,这在现实工作中就动摇了会计职业道德的思想基础。

(三)会计职业道德教育扭曲

教育水平高低、教育体系合理与否直接决定着会计人员的素质和会计队伍的质量,也影响着会计职业道德的状况。会计职业道德建设滞后与教育不够有极大关系。目前,在高等院校会计专业教育中,会计职业道德课程只是作为选修课,得不到充分重视。而在参加工作以后,会计人员后续教育规定中虽有职业道德内容,但实际工作中职业道德培训多数流于形式。不少会计人员缺乏职业理想和敬业精神,不关注、不学习会计法规,缺乏基本的业务素质,会计工作拖拖拉拉、频于应付差事,遵纪守法意识淡薄。

(四)部分会计人员原则性不强

在我国现阶段,部分单位的会计人员综合素质较低,不能实事求是,恪守会计职业道德,不能坚持依法办事。有的会计人员缺乏职业理想和敬业精神,总认为自己平时工作忙,事情多,不关注、不学习会计法规;有的会计人员为了追求金钱利益、个人享乐,经不起物质、权利的诱惑,在道德观念上出现偏差、蜕化甚至沦丧;还有的会计人员对领导人伪造、篡改会计数据敢怒不敢言,对会计工作缺乏信心,认为反正不是自己的事,避之甚远,从而使会计信息严重失真。

二、儒家思想与会计职业道德的协同性

在中国传统社会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各种各样的职业道德都受到占主导地位的儒家道德价值观念的影响和制约,由于长期以来儒家思想的积淀,会计职业道德也与其有着紧密的联系。

(一)儒家思想的诚信观与会计职业道德

诚实、守信、正直是中国传统道德的重要行为规范。在经济迅速发展的今天,诚实守信不仅作为为人处世的原则,也是会计职业道德的要求之一。孔子在《论语·卫灵公》中主张“言忠信,行笃敬”,“人如无信,不知其可也。大车无輗,小车无軏,其何以行之哉?”(《论语·为政》)。这段话告诉我们,作为一个人,如果不讲信用,就像大车没有固定横木的輗,小车没有固定横木的軏一样,那车怎么能走呢?同时孔子强调:“人无信不立”,“去食,自古皆有死,民无信不立”,“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论语·颜渊》)。在孔子看来,诚信是人们立足社会、经济往来、治国理财的根本要求,因而诚信就成为人们普遍遵守的伦理道德规范。据《孟子·万章章句下》记载:“孔子尝为委吏矣,曰:‘会计当而已矣’。”“当”的字面含义可理解为适合、合宜、正当。这就要求会计职业要客观真实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允地披露企业的会计信息。可见,会计行业与“诚信”有着天然的联系。信用是市场经济的基石,遵循诚实守信这一原则不仅有利于会计人员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而且有利于会计人员协调好各种人际关系,在工作中发挥其应有的才能。因此,儒家思想中的“诚信”在我国会计职业道德中起着一定的促进作用。

(二)儒家的义利观与会计职业道德

任何职业活动都承担着两种职能:一是促进社会进步的职能;二是满足职业活动主体个人利益的职能。前一种职能的实现称为“义”,后一种职能的实现称为“利”。传统职业道德的“义利观”承认“义”和“利”都是客观存在的,主张当二者发生矛盾时以义为先,反对见利忘义,所谓“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论语·述而》)。孔子说:“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表明了中国传统道德既强调人的主体地位,又注重人必须不断认识自然规律,遵循社会发展规律,最终实现人与自然界的和谐共处。孔子提出“见利思义”、“义然后利”,荀子主张“以义制利”,其意是说,要把公利、道义放在首位,个人利益放在第二位,对于个人来说,精神价值、道德价值高于物质利益,维护道义,追求道德,是人生的最高价值。古人讲义,并非完全摒弃利,只是他们反对只讲个人私利而不顾及社会群体利益。在会计工作中,会计职业道德可以说是会计人员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的集中体现。在市场经济前提下,会计人员职业道德要实现社会价值与个人价值的统一,并不是要否定物质利益,而是利与义的统一体,在这统一体中,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的核心是牢固树立服务意识,提供可靠会计信息的同时并不否认追求个人事业的发展。

(三)儒家的素质观与会计职业道德

孔子主张“志于道,据于德,依于仁,游于艺”(《论语·达而》),唾弃“君子不器”(《论语·为政》),认为君子不能像器具那样,仅仅有一才一艺,而应以德行为首,“游于艺”具备多种才能与技艺,通习乐、射、御、书、数等六艺,以臻于智、仁、勇的三大德。孔子强调通过教育,培养和挖掘人的潜力,将人们教育成知书达理,游于艺,能够齐家、治国、平天下的有用人才。“游于艺”在职业道德观中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从事职业活动的人员必须具备本行业的基本技能,不能不学无术;二是职业人员应该在“学有专攻”的基础上,博学而多闻。会计工作是一种专业性很强的工作,在瞬息万变的市场经济中,它要求会计人员不仅要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精通会计业务,还要不断地进取,才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四)儒家的仁爱敬业观与会计职业道德

“仁”是儒家思想文化的核心,是儒家道德的基础。在遵守会计职业道德过程中应与儒家的仁爱思想相结合,有利于我们社会形成尊重人、理解人和爱护人的良好人际关系环境,使会计人员不断增强奉献精神,热心服务,形成友好融洽的工作氛围。“爱岗敬业”是中国传统职业道德的又一个重要内容。“爱岗敬业”的职业道德要求每个人应该尽其职位而敬其职业,认认真真地承担职业义务,兢兢业业地履行职业责任。孔子说“敬事而信”(《论语·学而》)。韩愈认为,“业精于勤荒于嬉,行成于思毁于随”(《韩昌黎集·进学解》)。“勤劳,敬业,爱岗”是所有职业共同的职业责任,是中国传统的职业道德价值观。敬业精神作为一种职业道德要求,理应成为现代人确认自身价值和追求自我完善的伦理规范。从事会计工作和从事其他工作同样要求员工敬业重道,乐观爱岗,要有强烈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求会计人员敬事而信,恪守会计职业道德,脚踏实地做好会计工作。

三、儒家思想促进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的思路

会计职业道德体系建设,只有建立在优秀传统文化的基础上,其精神源泉和发展动力才能持久。为此,必须从儒家文化中吸取智慧的养分。

(一)加强道德教育

会计人员职业道德失范的根本原因在“心”,在“欲”,而职业道德自律的最高境界则在于“制心”、“养心”。道德修养或道德自律的根本方法是“约束”,自律机制的核心是“约束系统”,自律者只有按自律标准和范畴时时进行自我约束,行所必行,止所必止,才能最终达到“制心”的目的。作为会计人员,其会计职业道德修养境界高低,虽然受多方面因素的影响,但最重要的在于自己的主观努力,在于自我约束、自我控制能力的培养。因此,是否做到高标准、严要求,严于律己、宽以待人,不以善小而不为、不以恶小而为之,则是衡量会计人员“自控”、“自律”能力高低的重要指标。自律是一种内心的约制,孔子说:“以约失之者,鲜矣!”(《论语·里仁》),一个人内心有所约制,就会在行为上减少过失。要提倡传统道德教育,颂扬优良道德理念,儒家思想道德核心归于“恭则不侮,宽则得众,信则人任焉,敏则有功,惠则足以使人”(《论语·阳货》),指出只有诚信才会得到别人信任和重用。会计人员在不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的同时,要以诚信理念为切入点,切实提高自身职业道德水平,做到依法办事、爱岗敬业、搞好服务,正确处理好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利益关系,不唯上,不唯情,做好“内当家”,坚决杜绝会计信息失真现象的发生。

(二)提高会计诚信意识和责任

诚信是会计工作的命脉和灵魂,也是会计工作的基本操守和立身之本,诚信更是每个会计工作者应具备的基本职业道德。会计诚信教育的主要对象,不仅仅是一般的会计人员,也应当是包括企业负责人等掌握着会计诚信水平支配权的强势集团。诚信在多大范围和什么程度上为人们所接受,取决于诚信的宣传和教育。要让人们认识到,诚信是重要的并且有益的,诚信是必然趋势。“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不义之财,取之有害”。在会计诚信教育方面,要将会计诚信教育的目标定位于赋予会计人员适应时代要求的会计人格精神。把会计诚信教育的重点放在会计诚信信念、诚信文化、诚信制度的教育上。通过会计诚信教育,确立会计人员的会计诚信观念和诚信立人的意识,使会计人员把会计诚信作为最重要的工作准则和最基本的工作要求。在管理方面,要建立会计人员诚信档案。诚信档案主要记录会计人员的基本情况、在诚信方面的良好表现及行为、已经出现的有违行业诚信要求而需予以提示的行为,以及严重违反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及准则、受到各类处理的行为等。“言忠信,行笃敬,虽蛮貂之邦,行矣。言不忠信,行不笃敬,虽州里,行乎哉?”(《论语·卫灵公》)要强化会计诚信档案对相关人员失信和处罚等相关信息进行记录和披露,使诚信者受到社会的信任和尊重,失信者受到市场的处罚。

(三)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强化法制监管

要结合我国实际情况,修改、完善相关法律和规章,依托“以人为本”的指导思想对现有法律法规中一些责任和处罚不明确的条款加以修改,以便于实际操作。在执法方面,要加强力度,规范执法,特别是会计信息的提供和披露、企业信用、单位负责人以及会计人员的诚信要重点监督管理,出现会计失信问题决不能手软,必须依法予以惩处。与此同时,还要完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压缩想象空间,如适当增加会计报表附注,完善和规范关联交易的披露等,尽可能缩小会计政策选择空间。此外,要培育良好的会计工作环境。会计人员在一个道德意识淡薄,公共意识低下,自我中心突出的社会环境下,不可能营造出高品位的会计职业道德。“自古皆有死,民无信不立”(《论语·颜渊》),要大力宣传优秀会计人员的先进事迹,将优秀会计人员的先进事迹提炼成职业化要求,努力引导会计人员向先进人物看齐,实践会计职业道德的要求,达到“见贤思齐焉,见不贤而内自省也”(《论语·里仁篇》)的效果。同时,还要重视舆论作用,舆论可以对会计人员的道德行为起到扬抑作用。只有这样,才能净化会计职业道德建设的外部环境,也才能收到职业道德教育的良好效果。

(四)严惩违反会计职业道德的行为

对于贪污腐败、违法乱纪、知情不举甚至同流合污等现象,除按规定予以一定的行政处罚外,严重的还可追究会计人员和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使人们认识到若不注重职业道德,不用职业道德规范自己的行为,将会受到法律制裁。一是对于恶意造假者,一定要加大处罚力度。必须从立法、执法上对造假者追究其经济责任、刑事责任,使造假者付出的代价远远大于其所得到的利益,加大会计信息稽查力度和检查面,大幅度提高会计造假成本。二是尽快建立和完善市场退出机制。对那些不遵守行业规则、不守信用的企业或个人,出现做假账行为后要把肇事者驱逐出相关行业。如对会计造假的上市公司要立即退市,对参与造假的中介机构要进行取缔,对造假的单位责任人、会计人员、注册会计师吊销资格证书,不允许继续从事相关职业等。

四、以儒家思想促进会计职业道德应该注意的问题

由于儒家思想长期受到封建统治思想的影响,不可避免地带来一些消极的因素,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会计人员坚持原则、锐意进取的精神,如何辨证对待儒家思想,取之精华,弃之糟粕,是至关重要的。

(一)儒家思想强调“中庸之道”,不利于会计人员坚持原则和工作创新

“中庸”可称之为中国人的天性。儒家伦理的“中庸”有两个基本特征:第一,中庸是指恰到好处,过犹不及,在“过”与“不及”之间“中行”。约束管制生命个体的语言行为,不逾越规矩。第二,作为儒家特色的中庸之道要求人们在考虑问题、采取行动时,从全局出发,不是从自己的立场出发。物竞天择,适者生存。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要求生存、谋发展,如果安于现状不求进取,不进行管理创新,势必被淘汰。而我国会计职业道德的核心内容之一为“务实求真”。其中,“求真”要求会计人员不畏权势、不为利诱,与一切弄虚作假的行为作坚决的斗争。会计人员如果一味“中庸”、“审时度势而后行”,就不能胜任会计工作。

(二)儒家思想提倡“为政以德”,不利于法治建设

孔子说“为政以德,譬如北辰,居其所而众星共之”(《论语·学而》)。告诉人们要用道德来行使政令,自己便会像北极星一样,待在那里一动不动,别的星辰都环绕着它。市场经济实质上是法制经济,在自由竞争、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中,根本离不开法律的约束。如果缺少有效调控,必然导致市场的无序竞争,影响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发展。《会计法》规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并明确规定会计人员职责是“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法反映了会计道德原则的要求,这为会计人员履行会计职业道德提供了法律保障。在会计工作中,会计职业道德与财经法律法规是相辅相成的,不可偏废。儒家思想文化中的“为政以德”在一定程度上忽视法律的作用。

(三)儒家思想主张“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不利于个体发展

我国自古以来奉行的都是社会价值决定个人价值,认为只有在实现社会价值的基础上,个人价值才能得到体现。如儒家传统思想主张“格物、致知,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等等。把个人利益同家族、民族和国家的群体价值紧密联系起来,实际上是一种集体利益至上的价值观,但这种价值观往往不能充分调动个人主观能动性。过去,中国人一直生活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平均主义主导着人们的生活,工作中寻求个人发展被视为个人主义而受到指责。自改革开放以来,在市场经济效率机制的推动下,会计人员的个人才能得到重视,在这种条件下,会计人员在自觉遵守会计职业道德规范的同时,更需要发挥个人的聪明才智,推进会计事业的发展,使之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所以说,儒家思想在调动人的积极性方面具有局限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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