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教育与儿童创造力的培养_家庭教育论文

家庭教育与儿童创造力的培养_家庭教育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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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今社会,创造力的开发和培养成为现代教育的根本任务。它不仅是个体得到完美发展的需要,同时也是社会发展的迫切需要。然而,由于现代教育观念还未在多数公民头脑中植根,因此儿童创造力的培养还未能得到学校、家庭、社会的足够重视。特别是家庭教育,在“望子成龙”的期望之下,家长关心的多是知识的掌握和考试技能的形成,对创造力及其相关素质的养成却并不十分重视。因此,如何在家庭教育中培养孩子的创造力是我们不能忽视的问题。

一、家庭教育中加强对儿童创造力培养的必要性

强调对儿童创造力的培养,这是由儿童创造力本身所具有的价值及我国家庭教育中存在的问题所决定的。

(一)儿童的创造力在其一生素质发展中占有重要地位

儿童创造力的价值,由于其产品一般不具经济价值及社会价值,所以一直未被重视。但我们绝不可以因此而否认这种创造力对其主体所具有的价值,这种价值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第一,儿童创造力在个体一生的素质发展和形成过程中有着其他因素不可替代的作用和地位,儿童时期创造力发展与将来的创造水平之间有较大的正相关。这已为许多经验所证明。第二,儿童创造力对其整个心理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心理学家认为,儿童的创造力能使儿童从中得到巨大的乐趣和满足,能够增强他们的自信心,从而对其性格的发展带来积极的影响(董奇,1993)。

(二)我国家庭教育中存在的问题

大家知道,我国的传统教育是应试教育,中考、高考的指挥棒指挥着千千万万师生在书山题海中拼杀,学校是主战场,家长也给予积极配合,从而使家庭教育中重视孩子分数长了多少,而对其他方面的素质发展如何不太过问,对家长们来说也无暇过问。在这种观念的影响下,儿童的创造力发展或培养便不会为家长及社会所重视;甚至,他们会认为具有创造素质或从事创造性活动的孩子不务正业,他们的创新行为会影响学习成绩。所以,很多家长对有创造性的儿童所表现出的创造素质不是持鼓励和赞成的态度,而是采取轻视和压制的态度。在这种情况下,创造力很可能给儿童带来一系列的麻烦,甚至是心理上的伤害。这对儿童整个的心理发展将起到阻碍作用,甚至影响其一生。

二、家庭教育中影响儿童创造力发展的因素

随着社会的发展,家庭的结构也在发生着变化。在现代社会中,家庭的普遍形式是核心家庭。在这种家庭形式中,家庭的许多传统功能已逐步让度给专职的社会机构,而家庭对儿童的教育功能则不断得到强化,内容也日益丰富。有关研究表明,家庭已是影响个体创造力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归纳起来,以下几方面最为突出。

(一)家长的素质

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他们的素质将直接影响到孩子的身心发展。多米诺(Domino,1964)研究了母亲的素质与儿童创造力的关系,发展具有创造性的学龄男孩的母亲,表现出较高的自信,他们的自我控制能力强,喜欢变化和无系统的要求,更具直觉,更易宽容别人;珍惜自治和独立性。但他们同时又缺乏认真、可靠性,欠守纪律,不善交际,不太关心是否给人留下好印象,对别人的关心和帮助较少。另外,迪温(Dewing,1973)的研究也发现,创造力高的儿童,其父母的兴趣、爱好广泛,母亲更能平等待人,少专断,允许孩子与外界发生联系,更多样化而少教条。

有关这方面的研究在我国也得出了类似的结论。通过对我国超常儿童研究发现(中国超常儿童协作组,1983),我国创造型儿童的家庭大都是知识分子家庭,父母受教育水平和文化程度都比较高,这些父母很重视对孩子的早期教育,不仅为孩子提供一个适宜的环境和各种有利条件,以激发他们的求知欲,而且还运用各种方法,培养他们的兴趣,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以促进其创造力的发展。

父母的这些态度和行为的特征,是受其自身素质制约的,而家长又是家庭教育的主体,因此,家长的素质是儿童创造力发展的基础条件。目前,我国家长群体的素质较低,据《2000年全国青少年创造力培养调查》显示,家长群体中有半数以上的父亲或母亲的文化程度在初中以下,这不能不让我们为儿童创造力培养的前景担忧。

(二)家长对儿童的教育方式

家庭教育方式对儿童创造力的培养起着决定的作用。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王极盛教授对北京1800个家庭,三千多名家长进行测试,发现有2/3家长教育方式不当。他将所测家长的教育方式分为以下几种:(1)过分保护型(占调查总数的30%)。这种教育类型的家长对孩子的一切都给予细致的照顾,帮助孩子解决所有的问题。结果培养出来的孩子懦弱、依赖与无能。这种个性心理特征熄灭了孩子创造的欲望,孩子处处需要别人的指点和帮助,没有开拓精神,需要自己独立解决问题时便束手无策。(2)过分干涉型(占调查总数的30%)。过分干涉就是限制孩子的言行,画框框,定调调,孩子按父母的意愿去活动,不能超越父母的指令。父母多是按照自己的设计来改造孩子,就像莳弄盆景一样,扭这枝,弯那根,完全是按照自己意愿来教育孩子。这样教育的结果是孩子的思维缺乏批判性,人云亦云,思想被禁锢,没有灵气,更无创造力。(3)严厉惩罚型(占调查总数的7%)。采用这种教育方式的家长所占比例不大,但对儿童发展的影响严重。一方面它使孩子性格受到压抑,遇事唯唯诺诺,缺乏独立解决问题的能力,影响孩子健康人格的形成和发展;另一方面,在人际交往中,孩子会模仿家长以暴力的方式解决问题。(4)温暖理解民主型(占调查总数的30%)。这种类型的家长则让孩子积极参加各种事务,以激发孩子强烈的创造动机。王极盛教授曾对北大、清华的六十多名高考状元做过调查,结果发现,几乎所有的状元家长都属于这一类型。他们尊重孩子的需要,允许孩子按照自己的兴趣、爱好去学习和发展。这种民主宽松的家庭气氛,给孩子创造力的发展在心理上提供了安全自由的空间。

(三)家庭教育投入

创造力不是凭空产生的,它需要一定资源的投入。由于我国家庭有重视子女教育的传统,对培养后代不遗余力,所以,只要家庭经济条件允许,环境资源的投入都比较充足。但也有不足的地方:一是家庭教育投入绝对不足,这是指那些尚未解决温饱的家庭,经济条件不允许他们对此进行足够的投入;二是相对不足,家庭对培养儿童的创造力认识不够,投入不足,这主要是教育投入方向出现偏差。家长在保证环境资源投入的情况下,还应引导并鼓励儿童进行认知资源和情感意动资源的投入,这是创造力发展的内部动因,也恰恰是家庭教育投入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认知资源投入过多从而抑制了情感意动资源的投入。如有的家长看到孩子在看书、写字很高兴,而看到孩子在观察昆虫的翅膀则会认为孩子贪玩,不务正业;节假日宁愿把孩子送到补习班继续和数字、文字打交道,也不愿让孩子用自己的眼睛去看看湛蓝的天空、如火的朝阳,这就限制了孩子在情感意动资源上的投入。改变这一点,需要家长端正态度,转变观念,增加家庭教育中用于孩子创造力培养的投入。

三、家庭教育中如何培养儿童的创造力

家庭中蕴含着丰富的培养孩子创造力的教育因素。和谐的气氛、父母的爱与期望、教科书以外的各种有趣的刺激,都能激发孩子的创造力。教育者如何利用这些资源发展孩子的创造力,这是我们需要认真考虑的问题。

(一)家长要转变教育观念

家长的教育观念决定了其采用什么样的教育方式。很多家长都认为一个孩子是否有出息,主要看他考试成绩如何,认为孩子的命运是由他的考试成绩决定的。这种观念指导下的家长势必会强调知识的灌输,关注的只有孩子的成绩,忽略儿童心灵的需求,他们确认家庭教育的主要任务是帮助学生在各项考试中取得好成绩。显然,这种教育全然失去了人文精神的支持;而缺乏人文精神的教育也就失去了创造性发展的追求。相反,如果家长强调孩子的命运是由他自身的素质决定的,则必然重视孩子的全面发展,关注孩子的兴趣、爱好等个性特征,因而采取适当的方式培养孩子的创造力。

家长转变教育观念,还应对“好孩子”的标准进行重新认定。提到“好孩子”,家长普遍认为,听话的孩子就是好孩子,现实生活中也是如此。按照公认的社会行为模式去做的孩子,会得到家长、老师的赞许,而创造力强的孩子恰恰不具备这种让家长老师都喜欢的特征。他们大都精力过剩,独立性强,遇事有自己的主见,常表现出批判精神,喜好探究那些不符合课程要求的领域。如果家长观念不转变,具备这些特征的孩子便是典型的“坏孩子”,需要进行严厉管教。管教的结果,便是让孩子失去他一生受用的创造力。

(二)采用民主的教育方式

家庭教育方式可分为三种,即溺爱型、压制型和民主型。压制和溺爱型的教育方式易使儿童形成依赖、顺从的习惯,思维懒惰,缺乏创新性,创造力水平低。民主型家庭教育能在家庭中创造一种和善、温暖、融洽和民主的气息,身处其中的儿童体会不到过度的压力,家长不强迫孩子做任何事,从而使个体的服从意识减弱,独立意识增强,创造性得以发展。

民主的教育方式,能够为孩子创造力的发展提供两个基本的条件:“心理安全”和“心理自由”。罗杰斯的研究证明,“心理安全”和“心理自由”有利于创造性活动的产生。他认为,“心理安全”能使儿童不会因自己的与众不同而觉得不那么受人尊重,也不会感到焦虑,他在心理上感觉到的是安全适意,觉得自己没有必要花时间和精力保护自己。“心理自由”是“心理安全”的结果,主要表现在个人能够坦然认同自己的身份,不怕被别人笑话;他能够表达自己的冲动和思想,而不必压抑、歪曲或隐瞒它们;他能够以自己不同寻常的方式来处理事物而不会因此感到内疚等(C.R.Rogers,1959)。这种有利于儿童创造力发展的教育方式在实行过程中势必会遇到各种阻碍,家庭教育要冲破重重屏障实属不易,但这毕竟是我们努力的方向。

(三)保护儿童的好奇心

好奇心、兴趣是发展儿童创造力的重要心理因素。好奇心是创造力发展的源泉,没有了好奇心,这个世界便在孩子的心中失去了色彩,创造便失去了动力。认知心理学研究表明:当儿童认知结构与来自外界环境中的新奇对象之间有适度的不一致时,他们就会出现“惊讶”、“疑问”和“矛盾”,进而产生“探究”的意愿。儿童虽然已具有初步的感知、思维能力和知识经验,但周围许多事物对他们来讲仍是新奇的,这就大大激发了儿童的好奇心(董奇,1993)。所以家长对孩子的好奇心应小心呵护,努力做到:(1)正确对待孩子的提问。好奇心驱使儿童提出各种各样的问题,不管问题多么幼稚、荒谬或者难以回答,家长都不能对此表示轻视、不耐烦、不屑回答的态度,要认真倾听,表示出自己对此具有浓厚的兴趣。(2)对孩子的某些奇怪行为予以支持、引导。有些孩子常有超乎寻常的想法及尝试,这便是创造意识的萌芽,家长切不可认为其想法、行为怪异而进行指责甚至打骂,应在不危及孩子身心的前提下,给以支持和引导。(3)采用多种方式,激发孩子的好奇心。德国大诗人歌德,从小受到母亲良好的教育。这位母亲给歌德讲故事,讲到一半的样子,便戛然停止,余下的部分让儿子去续编。这位母亲当时可能不知道,正是她的这种教育方式,造就了一个伟大的诗人。

(四)家长与儿童共同关注具有意义的人和事物

对具有创新意识的人或事,家长不能漠然视之,可以此为切入点,通过和孩子的共同学习来激发孩子的创造欲望。家长的关注会影响儿童,使之对此发生兴趣,这就是家长的引导作用。如,选择科技展览或新产品展览,带孩子去参观、学习,对孩子感兴趣的问题要进行讨论,并选择适合孩子水平的内容向他们多提几个为什么,以满足孩子的好奇心,激发他们的求知欲望。

(五)鼓励孩子参加具有创造性的活动

创造性思维和创造性想象虽然是创造力的两大支撑因素,但创造力不能仅仅停留在思维和想象上,最终应以物化产品的形式表现出来。所以,家长应鼓励孩子多参加各种活动,在活动中表现自己的创造性。如,学前儿童可以参加各种游戏。大量研究证明,游戏对于儿童的身体发育、认知发展、情感发展、社交能力的发展、知识经验的积累都有着巨大的促进作用,对于儿童创造力的发展更为重要。因为游戏能发展儿童的内部动机,提供一种自由民主的气氛和灵活多变的活动形式。这与创造力都有着非常密切的一致性。而现在社会上有许多学龄前儿童,他们每天不是和游戏相伴,而是与书本相随。家长为了让他们入学后能高人一等,便提前让孩子学习一年级的课程。据对一课外补习班调查发现,全班11名孩子,4岁至5岁之间的竟有5名,他们在学习小学一年级课程。多花时间而没有比别人多学知识,这在教育理论上应该是一个令人尴尬的投入产出比。急功近利的家长,他们的教育投入不但得不到应有的产出,而且还会影响儿童身心健康,抑制其创造力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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