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海琳[1]2002年在《论中国金融业经营模式及其选择》文中研究指明本文在阐述金融混业经营模式已经成为当今世界金融业发展主流的基础上,论述了中国金融分业经营制度形成的历史背景以及现实选择,分析了中国金融分业经营制度面临的主要问题,并提出中国混业经营制度取向的对策建议。
崔鸿雁[2]2012年在《建国以来我国金融监管制度思想演进研究》文中研究指明随着世界经济金融形势的不断发展变化,世界各国的金融监管制度也在不断地变革中。从西方国家监管制度的变迁看,金融监管经历了自由—管制—放松管制的发展过程。20世纪80年代以来,我国社会政治状况发生了深刻变革,国际经济金融形势与我国的经济金融在全球化背景下呈现出新的特征和趋势,国际金融监管理论和实践也在发生着巨大变化,这一切构成了我国金融监管制度思想变迁的深刻的经济金融背景。本文旨在对建国以来中国金融监管制度思想的形成、发展和逐渐成熟的基本过程作一比较系统地回顾和分析。本文分导论和六个章节:第一章为导论,诠释金融监管及监管制度的含义,回顾国内外研究状况,说明选题的学术意义和现实价值,简要提示本选题的研究思路、内容框架、研究方法与特色。第二章开始至第五章,结合对当时的社会经济背景的分析和对监管制度、监管行为的根源性探究,把我国建国以来金融监管制度思想划分为四个阶段,第一章束缚与控制(1948—1978):计划经济时期的金融监管制度与思想;第二章启蒙与探索(1979—1984):金融制度改革起步阶段的监管制度与思想;第叁章冲突与融合(1984—1993):金融制度改革构建阶段的监管制度与思想;第四章调整与突破(1994—2004):金融制度改革调整阶段的监管制度与思想;第五章深化与再探索(2005至今):金融制度改革深化阶段的监管制度与思想。第六章是对我国建国以来金融监管制度思想演进的总体考察,实际上也是全文的一个总结。在对每个阶段监管思想的分析过程中,先从分析当时的监管思想形成的背景入手,进而对监管具体制度建构等情况进行简要介绍,然后分析其中蕴含的思想特征与演变过程,最后对该阶段监管思想进行总体评价。在对每一发展阶段的分析中,既统一思路,又突出各自的特点、突出阶段特征。经济实践的发展与金融业的变革催生了不同发展阶段的金融监管思想,从而推动了制度的形成,这是一个历史的过程,通常还伴随着国家和全球层面的广泛技术创新和制度创新。同时这个过程也发生在特定的空间脉络中,在特定的经济背景下以金融监管组织制度、市场制度、法律制度的不同层次展开。因而,金融监管制度思想在时间脉络中呈现出历史的演化特征,而在空间脉络中又呈现出一定的层次性特征,时间与空间脉络的交错与协同,共同构成了金融监管制度思想演化的动力。无疑,监管思想的变更来源于市场变革,而各个时期制度的创立和创新无一不受到思想的启发、孵化与引导。无疑,制度的变革和思想的创新互相促进、互为动力。从经济思想史的角度论证1949年以来中国金融监管制度的思想变迁,既可以使我们理解中国金融监管制度理论本土化的思想根源,又为构建适合中国国情的金融监管理念创新和政策选择提供思想资源。本文以经济思想成长为主线,分析了金融监管制度演变的思想脉络。所以,从思想史的角度对我国金融监管制度思想的演变加以系统地梳理,揭示其内在的发展演变规律,能够为探索监管制度继续完善的路径、推进金融体制改革提供全新的思考视角。
唐宏飞[3]2005年在《中国商业银行混业经营制度的法律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国际上商业银行的经营制度主要有两种,即分业经营制度与混业经营制度。在分业经营制度中,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业务彼此分开经营,强调隔离金融各业之间的风险,以保证金融体系的稳定和安全。在混业经营制度中,商业银行可以实行全方位的金融服务,通过金融业务的多元化来分散风险,降低交易成本,提高经营效率。西方商业银行经营制度经历了混业-分业-混业的演变,是全球金融市场的一场特殊变革,是诸多因素共同改变了传统金融格局的结果。而中国商业银行也正面临着分业与混业制度的选择。通过对中国商业银行分业与混业经营制度优劣的法律分析,可以发现,中国商业银行实行混业经营制度符合世界潮流,有利于提升中国金融业的整体竞争能力,提高规模经济与范围经济。既有其必要性,也有其现实基础。再从中国商业银行经营制度:混业--分业—分业的突破—混业经营的实践—海外混业经营试点的变迁来看,中国金融监管当局在实践操作中对商业银行许多混业经营的做法是一种支持与推动的态度,意味着未来中国商业银行经营制度定位于混业经营制度的思路是清晰的,符合国际趋势。混业经营将成为中国商业银行的必然选择。通过对德国与美国混业经营模式的比较与分析,美国混业经营模式,即“母混业、子分业”的金融控股公司模式值得中国借鉴,即是中国商业银行混业经营制度最优选择。根据中国国情,必须构建中国金融控股公司的法律制度。一方面,对现行中国金融控股公司进行法律规制,比如,启发金融控股公司自己关注内部交易,披露自己的组织结构与重大的内部交易,增加内部交易的透明度等;另一方面,借鉴日本整体立法、配套立法技术,“整合”与“重构”中国金融控股公司法规,将《中国人民银行法》、《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商业银行法》、《证券法》、《保险法》与《公司法》等多部法律综合起来考虑,废除其中有关分业经营的规定,增加有关混业经营的条款,整合出一部《金融混业经营法》。再次,立法者与监管者要加快制定《金融控股公司法》,使金融控股公司成为合法性的金融机构。《金融控股公司法》框架应当包括:立法宗旨、金融控股公司的法律性质与地位、监管主体、市场准入与退出、业务范围及监管、内控机制和法律责任等方面内容。金融控股公司的有序运行离不开有效的金融监管,有效的金融监管依赖于健全的金融监管法律制度。考察中国金融监管法律制度,借鉴美国对金融控股公司的监管模式,中国要逐步推进功能性统一监管模式,设立国家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履行对金融业的统一监管,赋予中央银行对金融控股公司整体监管,即并表监管,赋予银监局、证监局与保监局分别对金融控股公司的银行子公司、证券子公司与保险子公司的监督管理,妥善解决混业经营制度中金融创新的监管问题。同时,建立跨行业监管当局之间的有效信息共享机制,避免监管真空和重复监管,降低监管成本,提高监管效率,从而维护中国金融体系的稳定、效率与竞争力。
陈瑛[4]2003年在《中国金融业经营体制的选择研究》文中指出论文探讨的是金融业经营体制的选择问题。作为现代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柱的金融业,其业务经营体制无疑是金融业和整体经济发展的关键。因此,选择何种金融业经营体制——分业经营体制或混业经营体制,既是各国金融业发展的核心问题,也是理论界争论的热点问题。其中最主要和最有影响的理论有风险效率假说、制度变迁供求假说和资产专用性假说,它们为金融业经营体制的选择提供了理论支撑。对金融业经营体制的成本效应分析表明,混业经营体制对分业经营体制的替代是一个渐进的过程,但混业经营体制是金融业发展的必然趋势。 论文从国际金融的角度回顾了各国在金融业经营体制选择上的实践,特别是德国、美国和日本等国金融业经营体制演进的历程,历史表明分业经营体制只是国家采取的一种应急补救的措施,而混业经营体制才是金融业发展的内在制度需求和必然选择。这对我国金融业经营体制的选择具有很强的借鉴意义。 目前,中国金融业总体上实行的是分业经营体制,这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我国金融业的稳定和发展,但也面临着许多问题,主要是不利于我国金融机构国际竞争力的提高。为了更好地促进我国金融业的发展和竞争能力的提高,我国迫切需要实行混业经营体制;并且随着我国经济金融的发展和改革的深化,我国向混业经营体制过渡的条件不断得到完善。因此,本文在借鉴西方国家金融业经营体制变迁的国际经验和对我国现实情况进行研究的基础上,认为金融控股公司模式是适合我国国情的混业经营模式,提出了我国金融业走向混业经营体制的总体战略,主张以“两梯次,叁步走过渡”的战略安排向混业经营体制过渡,同时进行相应的金融监管改革。
郭鹰[5]2001年在《金融分业经营与混业经营——兼论中国金融业经营模式的发展趋势》文中指出自1999年11月美国参议院通过《金融现代化法案》以来,关于金融业混业经营的问题再度引起我国金融实业界及经济金融理论界的广泛关注。随着国际经济一体化及金融自由化程度的加深,随着我国国内经济金融环境的变化,这一切都对我国原有的金融分业经营体制及理论提出了挑战。本文旨在从成本、收益的比较分析着手讨论两种不同金融经营模式的利弊,说明不同金融经营模式对金融监管的要求。同时,以西方国家金融经营模式的变迁历程为切入点,结合我国国情探讨中国未来可采纳的金融经营模式。文章结构如下:第一章对两种金融经营模式做出了一般性描述,给出在本文中金融经营模式的定义,并且对其成本收益从企业微观个体及整个市场宏观范围两方面进行了详细阐述;第二章探讨了不同金融经营模式对金融监管的不同要求,分析其监管效果,着重讨论了在过渡时期可以采取的金融监管方式;第叁章介绍了西方国家金融经营模式的发展历程,剖析其目前采用金融混业经营方式的现实原因;第四章在介绍改革开放以来中国金融业经营模式选择的历史和现状的同时,给出了中国未来金融经营模式的展望。
徐军[6]2003年在《国际金融业混业经营趋势研究及其启示》文中认为随着美国《金融服务现代化法》的颁布,国际上主要发达国家的金融业经营制度都转向了混业经营。这种经营模式的变革,代表了当今国际金融业的最新趋势。本文从国际金融业经营制度的历史沿革出发,探讨了这一趋势产生的原因及其深刻的理论背景。我国当前实行的是分业经营制度,这种制度在上世纪90年代治理我国通货膨胀和金融秩序混乱具有一定的积极作用,并且目前看来,其存在还具有一定的合理性。然而我国已加入WTO,这意味着我国经济将逐步地全面融入国际经济的大框架中,面对国际金融业的混业经营趋势,我国的金融业经营制度将何去何从——这是一个需要做出抉择的问题。本文从我国的实情出发,提出了我国金融业在改革的过渡期内,应采取分中有合的发展模式,逐步走向全面的混业经营。
孔令学[7]2004年在《中国金融控股公司制度研究》文中认为中国特有的社会经济金融条件决定了中国现在和将来一个时期内仍将实行严格的金融分业经营制度,但同时,作为金融混业经营模式之一的金融控股公司已在中国金融分业经营环境下孕育,它代表了中国金融经营制度未来发展的方向。金融控股公司是金融公司和控股公司的有机结合,是风险和效益的综合体,规范、保护和促进中国金融控股公司发展是中国金融理论研究和实践的热点问题。论文选择制度问题为切入点,在宏观、中观和微观叁个层面上对中国金融控股公司制度作比较全面、深入地研究,探讨有效防范和化解金融控股公司金融风险、增强和促进其金融效率的规律性的东西,并在操作层面提出切实可行的政策建议。鉴于中国金融控股公司制度尚处于孕育、发展的初期阶段,论文选取已确立金融控股公司制度的美国、日本、英国作为典型参照,在有关章节中进行比较分析,为中国金融控股公司制度研究提供借鉴和启示。论文还采用了实证研究方法,通过确认中国当前已存在逾百家金融控股公司或“准”金融控股公司的客观事实,分析影响金融控股公司制度建立、健全的各种因素之间的因果关系,研究其客观规律与内在逻辑,以指导中国金融控股公司发展和完善。为了全面了解中国金融控股公司制度发展的历史趋势,论文以历史发展为主线,对典型国家和中国的金融经营制度变迁进行历史分析,分析探讨中国金融控股公司制度发展与完善过程及其历史必然性。金融控股公司是金融混业经营制度条件下新的组织制度,论文结合中国市场经济转轨时期的社会经济金融条件进行制度分析,有很强的现实意义:其一可以指导国家和政府在中国金融控股公司制度变迁中的作用定位,其二可以规范和促进金融机构通过制度创新发展和完善中国金融控股公司制度。论文开篇第一章全面阐释了“金融控股公司是什么”。在介绍控股公司的基本概念,并综合国际金融联合论坛及有关国家和地区金融控股公司概念的基础上,提出了中国金融控股公司的概念,进而探讨了金融控股公司的基本特征和类型。金融控股公司是效益与风险的综合体,本章的另一创新之处是在介绍金融控股公司微观效益的基础上分析了中国金融控股公司的宏观效益,并在介绍金融控股公司共性金融风险的基础上,分析了它特有的金融风险。第二章围绕“为什么金融控股公司是我国金融混业经营的主要模式”?展开论述。在<WP=4>阐释金融分业经营与混业经营概念的基础上,通过对金融经营制度变迁的历史分析,指出金融控股公司模式金融混业经营制度是当代金融业发展的必然趋势。论文进而对典型国家从金融分业经营到混业经营的制度演变与金融控股公司制度的确立过程作了详细的比较研究,以此为鉴,阐述了中国金融分业经营制度确立并仍将存在一段时间的历史必然性,以及金融控股公司模式金融混业经营制度最终将取代金融分业经营制度的历史必然性。“如何建立、健全中国金融控股公司制度?”是论文的核心,也是主旨所在,论文用了叁分之二的篇幅分叁个层面进行重点分析和研究。宏观层面的研究集中在国家和政府作用上,第叁章根据制度变迁及其路径依赖理论,探讨了国家和政府在金融制度变迁和金融控股公司制度变迁中的作用定位问题,主张将国家和政府在中国金融控股公司制度变迁中的作用界定为推动和引导者。中观层面的研究主要探讨了中国金融控股公司的发展模式和路径选择问题,以及金融控股公司监管制度。第四章在描述和概括美国、日本、英国金融控股公司制度发展过程、发展模式的基础上,结合中国特有的社会经济金融条件,提出中国应借鉴日本渐进式与“大爆炸”相结合的金融控股公司发展模式的经验和做法,采取 “稳步渐进、适时推行”的金融控股公司发展模式。论文通过对典型国家典型案例的分析,归纳指出并购是金融控股公司最主要的发展路径,进而根据中国社会政治经济条件和金融发展水平,通过必要性、可行性分析和实证分析,归纳指出并购和分立是中国金融控股公司的主要发展路径。第五章以金融控股公司监管制度的主要内容——监管体制为主线,在详细介绍了美国伞型金融控股公司监管制度,以及日本和英国统一的金融控股公司监管制度的基础上,总结了典型国家金融控股公司监管制度的主要特点和基本经验。然后,论文探讨了中国金融控股公司监管制度的选取与变化,指出中国金融控股公司监管制度将从分业监管逐步转为统一的综合监管,并从时间和内容等几个方面对中国金融控股公司监管制度作了详细阐释和说明,提出了具体的政策建议。在微观层面的研究主要集中在金融控股公司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的完善上。第六章在阐释金融控股公司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的基本内涵的基础上,具体阐述了中国金融控股公司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的基本内容。进而指出中国金融控股公司发展完善过程中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所存在的问题,并<WP=5>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建立、健全中国金融控股公司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的政策建议。
李薇[8]2011年在《论中国金融业混业经营模式选择及其监管体系的重构》文中提出从分业经营走向混业经营是国际金融业发展的主流,也是我国金融业发展的必然趋势。本文在对我国金融业实行混业经营的原因进行分析的基础上,着重从金融控股公司的一般经营优势和我国金融业的经营状况和监管水平两个方面,指出金融控股公司模式是适合我国国情的最优混业经营模式,提出推动我国金融业混业经营进程的总体战略构想,并对向混业过渡过程中的金融监管体系的构建做了探讨。
康晶[9]2006年在《中国金融混业经营监管问题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在金融国际自由化和金融全球一体化趋势不断强化的推动下,越来越多的国家都逐渐放弃了原来奉行的金融分业经营和分业监管政策,越来越多的金融机构也逐渐开始热衷于多元化混业经营之路并采取兼并收购等等手段向其他金融业务领域渗透。伴随着国际经济一体化程度的加深,可以预见到金融混业经营和混业监管将成为国际金融市场上各国金融业经营及监管模式发展的主流方向。尽管我国金融业是经过很长的一段时间发展和完善后才逐渐确立了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经济模式并在实际中发挥有效的作用的,但是,从长远的经济发展来看,中国金融业最终必将融入到全球金融的自由化竞争当中来,随着金融开放的程度不断的加深,我国将与世界发达国家那些实力雄厚的、集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业务于一身的金融巨头们进行角逐和较量,在这种形势下,中国金融业实现从分业经营走向混业经营的体制变革是必然的,也是必要的。这也就把与之相对应的混业监管体制的建立提到了议事日程上来,本文从世界各国比较成熟和发达的金融业经营体制和监管体制的对比分析入手,通过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如美国、英国、德国的金融经营和监管制度的分析研究,结合我国金融业的历史发展和现状情况,找出一套最适合我国现阶段金融行业发展的经营和监管模式,以便于使我国金融业进一步适应世界金融发展的趋势和要求,迎接我国加入 WTO 后所面临的层出不穷的新挑战和新问题,在文章的最后一章,笔者特别针对我国在金融混业监管领域的立法情况进行了分析,并提出现有立法制度的缺陷和应该注意的问题以及相关的建议,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洪慧梅[10]2007年在《金融业综合经营的国际经验和我国模式的选择》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全球金融业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变化就是金融机构的集团化、全球化和全能化。在所有的发达国家,分业经营体制彻底被打破,金融机构之间的业务界限被取消,银行、证券和保险等金融机构之间的合作逐渐转向深层次。20世纪90年代诞生了一批超级金融集团,他们的资产规模庞大,全能化经营,能够为全球客户提供包括银行、证券、保险、信托、租赁和资产管理等在内的“一站式”金融服务与产品。 目前我国金融市场上也已经出现了中信集团、光大集团等一批大型的金融集团,他们是应对金融业全面开放、国际金融巨头竞争的领头雁。但同时,这些国内的金融集团在内控建设、产权制度以及经营模式等方面还存在诸多问题,国内有关的法律法规还尚未起步。因此,在我国发展金融集团,必须先从我国的国情出发,找到一种合适的经营模式,只有找对了这个基础,才能对金融集团的内部控制、风险管理、产权改革以及金融监管制度等各个方面进行调整和完善。 鉴于此,本文的目的就是在于寻找一种适合我国金融业综合经营的模式。目前虽然还是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金融体制,但是不可否认,综合经营已经在我国萌芽成长了,因此如果在综合经营发展的初期对这一问题不加以研究和探讨会导致混乱发展,也会给以后法律法规的制定和金融监管带来困难。 本文试图通过对国际上有代表性的叁种综合经营模式进行分析对比,总结出各模式的适用性和优缺点,其次是对我国目前金融业发展状况的研究,进而提出一种在理论上适合我国金融业综合经营的模式,并在此基础上提出金融监管和法律制定的展望。
参考文献:
[1]. 论中国金融业经营模式及其选择[D]. 陈海琳. 暨南大学. 2002
[2]. 建国以来我国金融监管制度思想演进研究[D]. 崔鸿雁. 复旦大学. 2012
[3]. 中国商业银行混业经营制度的法律问题研究[D]. 唐宏飞. 广西师范大学. 2005
[4]. 中国金融业经营体制的选择研究[D]. 陈瑛. 湖南大学. 2003
[5]. 金融分业经营与混业经营——兼论中国金融业经营模式的发展趋势[D]. 郭鹰. 浙江大学. 2001
[6]. 国际金融业混业经营趋势研究及其启示[D]. 徐军. 南京师范大学. 2003
[7]. 中国金融控股公司制度研究[D]. 孔令学. 中共中央党校. 2004
[8]. 论中国金融业混业经营模式选择及其监管体系的重构[J]. 李薇. 经济视角(下). 2011
[9]. 中国金融混业经营监管问题研究[D]. 康晶.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2006
[10]. 金融业综合经营的国际经验和我国模式的选择[D]. 洪慧梅. 同济大学.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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