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村城市化的道路选择_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论文

中国农村城市化的道路选择_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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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民经济的主要矛盾在于城乡二元经济,矛盾的主要方面在于城市化的滞后。从理论上正确认识并科学地选择中国农村城市化发展道路,这对推动我国城市化进程和提高城市化水平,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战略意义。

农村城市化与城乡一体化

加速农村城市化进程,发展小城镇,实现城乡一体化,是推动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一个大战略。所谓城乡一体化是指:城市和乡村在发展经济过程中,从各自的优势出发,谋划城乡协调发展、共同繁荣和富裕的方略,最终实现城乡融合。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结果是:城市空间结构在不断地调整,并且不断向农村、尤其向郊区延伸,“逆城市化”作为城市化的高级阶段已经成为发展的潮流;农村尤其是城市郊区的空间需要不断进行新的安排,包括公共设施的不断完善,交通、通讯、商业、金融、服务业以及教育、文化娱乐、卫生和社会保障事业的不断发展,以增强农村和郊区对城市功能的取代性;同时,农村和郊区的生产、流通需要进入城市,“都市化农业”、“休闲旅游生态农业”、“园林农业”已是现代农业的发展趋势。因此,城乡一体化主要是城乡经济一体化,它是城市和乡村经济由于日益紧密联系而形成的一个有机整体,实质是农村工业化、城市化和现代化。城乡一体化必须以经济发展为基础,同经济发展相适应,保持一种适度且可持续发展的状态,只有这样,才能正确处理城市发展、农村人口转移与农村工业化、城市化和现代化的关系。因此,必须将城乡置于统一的空间下,谋划城乡一体的社会、经济发展战略,构筑有利于实现城乡一体发展的环境,包括政策、法规、管理体制的建立和基础设施的建设等等,逐步实现城市和农村在地域、形态、功能等方面的有机结合,使城乡融为一体,相互促进,共同发展。这里的关键是要努力做到四个一体化:

1.工业发展一体化。农村工业化发展的意义,在于为农业现代化担当了农业剩余劳动力转移和资金支持两大载体的重任。因此,必须大力提高农村工业水平,积极发展有利于增加就业、节约资源、提高农业附加值、保护环境、服务于城镇功能建设的产业。与此同时,要加快乡镇企业结构的战略性调整,以城市和郊区的各种优势名牌产品为龙头,组织专业化、规模化生产。对那些农副产品加工型乡镇企业,要提高其科技含量,充分利用现代生物技术加以改造,同时应有计划地把城市的农副产品加工企业向郊区农村转移,使原料就近加工增值。要积极采取配套措施,促使乡镇企业在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所有制范围内的流动和重组。要鼓励城市大企业与乡镇企业发展新的联合,组成城乡联合、优势互补的大企业集团,以弥补乡镇企业技术含量少、生产不经济的缺陷,从而提高其参与国内外大市场综合竞争的能力。

2.市场建设一体化。城乡之间要建立结构完整、层次合理、内外开放、机制健全和规范有序的统一的市场体系。这就需要抓好城乡各种商品和生产要素的有形与无形市场的建设,尤其要发展以区域特色为重点的各类专业批发市场,减少流通环节。这样,既可以便捷销售,稳定购销,满足广大农民的消费需求,又为城市大工业开拓了广阔的市场,从而逐步变城乡分割、区域封闭为城乡一体化、全方位开放的大市场。针对现在农业市场化和经济全球化的发展趋势,需要加强市场体系、市场流通组织、信息网络的建设,并做好市场主体培育、入市产品质量标准制定、市场体系管理等相关工作,加快发展农业生产、加工、销售一体化,发展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的农工商综合经营体,形成多渠道、多层次、少环节、开放式、高效率的工农产品大市场体系。

3.城乡科技一体化。科技兴农是农业发展的根本。以农业可持续发展为特征的农业现代化,必须依靠大幅度提高农业的科技含量和科技对农业增长的贡献率来实现。因此,除了积极建立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和农业劳动力素质培训教育体系外,还要大力鼓励发展大专院校、科研单位与乡镇企业、农业经济组织联姻,建立紧密型的城乡科研协作关系。并依据本地区的经济实际,采取有效的综合措施,激励城市科技力量,主动为提高农业科技水平服务,以加快农业科技成果产业化步伐。

4.社区建设一体化。农村城市化过程是以现代化先进的城市文明,取代传统落后的乡村文明的综合过程。目前各地农民居住的高度分散化,不仅使工业和服务业的成本增加,使资源尤其是土地资源的利用率低下,而且给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农村剩余劳动力的有序转移带来许多困难,这就需要采取措施使城市周围的产业和人口向城镇和中心村集中。在引导农民居住向城镇和中心村集中,逐步将城市郊区农民转变为城镇居民的同时,应注意将农民居住地建设为亦城亦乡的现代化社区,引入城市社区管理的工作机制,提高农村城镇社区管理水平,使社区的农民都过上高质量的社区生活。同时,需要合理规划城乡布局,加快建设乡镇的基础设施、公共建筑、公用事业以及与中心城区间的道路交通、信息网络等,使城乡居民的交往更加频繁,城乡之间的相互依赖、相互交流、相互协作日益加强,使现代城市文明成为城乡居民共同的准则。

综上可见,农村城市化的过程不仅是把农村人口转变为城市人口的过程,更重要的是要通过工业化、现代化改变传统农业社会的生产、生活方式及其发展格局,加快经济、社会结构的转变。因此,城市化不仅需要有与之相适应的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物质条件,而且还需要以先进的城市文明取代传统落后的乡村文明。这种综合过程直接表现为:一方面农村人口的比重不断减少,农业人口转变为非农业人口;另一方面城市规模不断扩大,数量不断增加,城市人口的比重不断上升。

需要注意的是,农村城市化过程也是农民身份市民化、就业方向非农化的过程。这一过程主要表现为农村劳动力的合理、有序流动。因此,必须尽快消除限制农村劳动力流动的各种壁垒,增加农民选择职业、流动迁移、改变社会身份和居住地等方面的自由度。为此要改革传统的户籍制度,鼓励农民有计划地进入城镇落户,使他们既能获得非农就业岗位,又能离土进城,实现职业与身份的双重转换。一要调整户口迁移政策,凡在城镇有合法固定的居所、合法稳定的职业和生活来源的人员,均可申请在城镇落户;二要改进和完善户籍制度,实行以迁入地管理为主的办法,按照常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统一登记常住户口,取消以商品粮供应为标准划分农业与非农业人口的办法,实行按居住地划分城镇人口和农业人口,以职业划分农业和非农业人口的新户籍制度,这既有利于真实反映公民的居住和身份状况,又有利于实现城乡人口一体化管理;三要实行小城镇蓝印户口制度,以满足那些虽然有稳定非农职业收人、具有合法固定居所,但暂时不愿放弃承包地和自留地的农民需要。

农村城市化道路的选择

在中国农村城市化的发展进程中,要遵循城市化发展规律,既要培育具备现代化综合性功能的国际大都市,也要积极推进小城镇的建设,加快城市化的发展。大城市是经济、科技、文化、教育等事业的中心,规模经济效益好,可以节约资源,并且具有较强的辐射作用。发展一个大城市,就能带动周围一大片农村地区,解决大量农业剩余劳动力的就业和居住问题。中小城市的建设对农村城市化发展也是很重要的。就中等城市而言,其分布均衡,利于全国农村地区的经济均衡发展,可以避免大城市的“都市病”。而小城镇量多面广,是农村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具有城乡联结中的集散点、先进生产力的接收点和传导点的作用,尤其是能大量就地吸收农业剩余劳动力。

城市化作为一个经济过程,应该遵循经济发展的规律。经济学的一个基本原理是,社会生产力的分工及其布局的导向,主要依赖于价值、市场、效益、竞争等市场经济规律,而不是靠人的主观意志和超经济的政策和手段。由此.我国农村城市化道路的选择,必须符合两个规律,即现代市场经济规律和社会主义基本经济规律。具体表现为适宜性原则和可持续发展原则。

1.适宜性原则。由于我国地域广阔,生产力水平差距悬殊,城镇疏密不一,而且农村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过大,人均资源稀少,农民文化水平较低,农民的收人参差不齐。这就决定了我国农村城市化的模式必然是多样化的、具有地方特色的。各地应从本地的实际出发,选择适宜的农村城市化发展模式。

目前在我国,占全国面积13.6%的东部地区集中了全国45%的大城市,而占全国面积56%的西部地区只占全国18%的大城市。在面积各自仅有5万平方公里的沪宁杭地区和辽河平原上,平均每0.83万平方公里就有一座大城市,而在大西北每24万平方公里才有一座城市,兰州以西竟无一座大城市。(注:资料来源:《社会科学》,1999年,第3期,第14页。)

根据适宜性原则,东部沿海地区城市化发展的重点应该放在小城镇的改造、整顿上,以升华大城市为国际性都市;在中部地区,应重点发展中等城市,适当发展一些大城市;在西部地区,一是要以采取分散性为主、兼有集中性的方式,大力发展小城镇,以扩大城镇网络结构及其覆盖面,并以此作为推进农村城市化的经济增长点。二是要有计划地发展大、中城市,尤其在省会、交通枢纽等地区更应注意大、中城市的建设。

2.可持续发展原则。可持续发展观有两个鲜明的特征:一是发展的可持续性,即发展对现代人和未来人需要的持续满足,达到现代与未来人类利益的统一;二是发展的协调性,即经济和社会发展必须限定在资源和环境的承载能力之内,要追求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可持续发展观昭示我们:健康的经济状况,应建立在生态持续能力、社会公正和人民积极参与自身发展决策的基础上。因此,农村城市化模式的选择,必须既要有利于保持经济的持续稳定增长,又要保证资源、环境的有效利用与持续利用,还要保持农业和城市生态系统的平衡;要有利于城镇体系结构与空间生产力的合理分布,并且与整个国民经济协调发展相匹配,保证农村人口的有序转移;农业人口的转移方式和速度,应同社会、经济发展的总体状况以及人口素质相适应,避免因城市化而冲击城市劳动力市场,引起城市基础设施的超载,从而降低人们的生产和生活的质量。要真正做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环境效益的统一。

我国推进农村城市化的根本目的,在于消除城乡差别,较快地提高农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尽快实现共同富裕。这是由社会主义的本质所决定的,因此是农村城市化模式选择的根本依据和出发点。根据上述原则,从现在起至2020年,我国农村城市化的重点是大力发展中心城镇,使人口和其他资源在某一特定小城镇、区域内相对分散配置,并推进大都市圈的发展。

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小城镇作为农村地区的经济中心,具有促进城乡商品交易的市场功能、国家贯彻农村政策的管理功能、城市文明向农村扩散的传播功能、农村经济和乡村工业向城市集中的集聚功能和城乡经济信息的接收和反馈功能。小城镇的发展,一是通过农业内部的分工,促进非农产业在农村地区的发展,从而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这将有助于推动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二是能引导乡村工业的适度集中,从而为避免乡村工业过度分散所带来的不经济,加快其生产经营的社会化、规模化和现代化提供了场所。三是能加快农村的土地市场、劳动力市场、金融市场、产权市场、技术市场、信息市场等生产要素市场的生成和完善,从而为市场调节机制在农村资源配置中充分发挥作用创造条件。四是能够促进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健全和完善,为农业市场化提供重要保障。五是有利于农村社会保障体系的建立和健全,从而控制农村人口的过快增长,保证农业劳动力的有序流动。

目前我国在发展小城镇过程中所出现的诸如:人口规模太小,集聚功能不强,缺乏按功能和空间布局的内在合理性;交通、邮电、供电、供气、供水、排污等基础设施跟不上城市化水平的要求,文、教、卫、娱等服务设施不完善;城镇管理水平不高,综合治理力度不足等缺陷,并不是小城镇发展过程中固有的、不可避免的,而是对小城镇发展的规律认识不足以及相关的政策限制所造成的。大城市与小城镇的区别只是功能定位不同,没有发达与不发达、先进与落后的差别。只要按照城市化的发展规律,科学规划,进行制度创新,在国家宏观调控的前提下,充分利用市场机制的调节功能,就能在建设小城镇的过程中克服“农村病”。据上海市建委村镇处和市农委城镇处的一份联合调查表明,上海在推进小城镇的建设过程中,农民因进城镇集中居住代替原先的分散居住,使农村建设用地总量显著下降,其中占用耕地下降更为明显。1998年郊区建设用地总量为1760公顷,比1997年减少314公顷,减幅为15.14%,其中耕地占用量为1226公顷,比上年减少314公顷,减幅为20.39%。(注:资料来源:《新民晚报》,1999年4月5日。)

小城镇在建设过程中产生“农村病”的主要原因,是因为人们缺乏节约土地资源的观念:一是许多区县规划中用地指标太高,人均用地高达150-200平方米;二是许多地方农民造房占地太多,宅基地加上四周宅院范围和道路要占一亩多;三是一些农民进城镇后仍然舍不得放弃原有的农村住宅。解决“农村病”的方法是,改革土地使用管理制度,建立土地置换与非农用地流转机制。在明确土地使用性质,完善土地使用政策的基础上,对农民进镇建房用地实行优惠政策,包括实行建房用地与农民原占用的宅基地按比例置换,超过部分加价收取土地占用费,不足部分给予少占土地资金费或者采取土地入股方式,每年给予股息以鼓励进城镇农民少占土地。置换所得的城镇土地以优惠价或租金,出让或出租给进城镇的农民使用;对经营性用地,也可以较优惠的价格或租金出让和出租给投资者使用;对公建用地可以采取记账划拨的办法。这样,可以降低农民进城的门槛,同时节约土地资源,提高土地的利用率,加快农村城市化进程。

农村城市化的可持续发展

农村城市化的过程同时也是农业人口的城镇化过程。人口城镇化是一个国家工业化的标志。从发达国家看,在国家进入后工业化时期后,城镇人口应达到70%以上,而真正的农业人口应在7%以下。因此,人口城镇化是与工业化同时出现的,并且是协调发展的。我国人口城镇化发展的规模和速度,既要适应城镇经济和社会发展对劳动力总量和结构的要求,也要和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房地产业的发展,以及教育、卫生等社会公益事业的发展,保持动态的基本协调。当前特别需要注意的是:

第一,控制城镇发展规模,协调城市化、工业化发展与耕地保护的关系。

我国城市规模扩张速度过快,这与城市社会发展迅速有关,也与城市用地粗放化有关。因此,必须加强对城市土地的管理,严格控制土地供应总量,促进土地利用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的转变。

首先,新增非农建设用地的供应总量,应与农村城市化的发展、城市产业结构的调整以及房地产业的发展相协调。要遵循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有关指标进行科学测算,对超量用地或采用“化整为零”、“下放土地审批权”等手段非法批地用地、多占乱用、滥用土地的,必须进行严厉的惩罚。

其次,调整结构,转换土地利用方式,提高土地利用效率。一是通过城市建成区内部用地结构的合理化和集约利用度的提高,增加土地资源的利用效率;二是加快存量土地的市场化,完善非农建设用地的审批办法,充分利用市场机制优化土地资源的配置;三是加快农地使用权的市场化,促进农地规模经营,提高土地产出率。

最后,确立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的约束机制。在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时,要把控制耕地总量和非农建设用地规模、实现耕地总量动态平衡作为重点。同时要确立省级及市级区域性的城镇规模体系,从宏观上做到城镇体系层次分明、规模适度、布局合理,并针对各个城镇所在地区的土地供给能力、经济发展水平和用地实际,设立城镇建设用地控制区。在县、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基础上,制定村庄、集镇的非农建设用地控制规模。

第二,城市建设总体规划要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用地规模不得突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城市建设总体规划是指在一定年度内,城市各项建设的综合平衡和合理安排。其内容包括城市的发展目标和发展规模、城市的主要建设标准和定额指标、城市建设的用地布局和各项建设的总体布置以及城市的河湖、绿地系统规划和各项专业规划等。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对一定时期的城市土地开发、利用、整治和保护等所作出的战略性、指导性规划。政府通过制定土地规划,控制土地利用,促进土地供给在数量和结构上的平衡,实现土地利用的合理布局,达到土地资源最优配置的目标。

城市建设总体规划与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既有密切联系,又有各自不同的特点;二者既不能截然分开又不能相互替代。城市建设总体规划应注意与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要充分考虑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目标要求,注意节约用地、合理用地、集约用地,限制城市用地的盲目扩张,防止多征、早征耕地。在现有城市土地利用中,要精打细算,合理布局,严格掌握设计定额,杜绝土地浪费。在制定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时,应以全部土地资源为对象,参照城市建设总体规划,考虑社会经济发展对土地供给的要求,对各类用地规划进行科学预测,提出各类用地规模的控制目标,作出利用结构和布局的合理安排,并制定相应的措施,全面协调土地利用中的供需矛盾。总之,无论是城市建设总体规划还是城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都是房地产业发展的基本依据。需要注意的是,我们进行城市建设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目的,是建立起良性循环的人工生态系统,这个系统就是要使人口、资源、环境、经济(包括房地产经济)等相互协调发展。所以,规划必须设计城市土地扩张的边界,以保护稀缺的土地资源。如通过在城市集聚区边缘种植林带,构成一道制止城市蔓延的屏障。同时,在用地结构和生产力布局上都要更加重视城市基础建设,以解决诸如城市拥挤、交通混乱、环境污染、住房短缺和生活不便等问题。此外,规划必须具有预期性、经济性和权威性,这是保证规划顺利实施的重要条件。

第三,确定合适的城市人口规模,加强人口增长计划管理。

城市人口规模是城市规模的一个重要决定因素,超过城市土地人口承载力的人口也是“城市病”的重要因素。以绿带来限制城市用地的盲目扩张,其先决条件是城市人口增长的压力不再增大,否则,要想控制城市占地规模只能是一句空话。要使城市人工生态系统良性循环,根本在于严格控制人口规模。为此,必须在控制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的基础上,加强人口的宏观管理。(1)宏观规划和管理全国人口和劳动力的流向、流量、结构和布局,对人口的迁移、农村劳动力的转移、外省劳动力的适度引进等加强管理。(2)宏观管理和控制人口城镇化的规模和速度。要结合我国培育现代化大城市,合理发展中等城市,积极发展小城镇的方针,使人口城镇化的发展速度与城镇的发展速度相协调。避免人口盲目流动,引导农民向小城镇和农村集镇适量、有序地转移。(3)根据城镇发展所提供的就业岗位,控制和调节人口劳动力的需求,有计划地搞好城镇基础设施建设以及文教卫生等设施的建设,并作出年度计划和长远规划,使之与城市经济、农村经济和房地产业发展计划有机结合起来。

第四,遵循3R原则,(注:3R原则是循环经济活动的行为准则,包括减量化原则(reduce),再使用原则(reuse)和再循环原则(recycIe)。)构建城乡循环经济的产业体系。

随着农村人口不断进入城镇和城市居民消费水平的提高,必然会增加城市经济系统中的基本物质要素和生态系统中的环境要素——土地的压力。因此,发展城乡循环经济,促进农业和工业经济发展过程中物质资源耗费量的下降和生产要素的知识化,就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这里的关键是要构建循环经济的产业体系:

其一是从企业内部循环的角度,大力发展生态工业和持续农业。生态工业是以清洁生产为导向的工业,它根据"3R"原则设计生产过程,能实现经济增长与环境保护的双重效益。在中心城区土地使用上,要大力发展规模小、占地少、产出高的商业、金融证券业、保险业、房地产业以及文化科技产业和绿色产业。持续农业包括有机农业、生态农业等形式,是既能实现增产又能保护环境的未来农业。郊县农业产品的生产要以新品蔬菜、花卉、果木、畜牧业为主,粮棉油为辅,大幅度减少化肥和农药的使用量,增大有机肥的投入,以提高绿色食品量。就发展绿色产业而言,绿色产业的产品能保护城市的生态环境,具有调节气候,净化空气、降低噪音,改善城市空气质量和气候条件的作用,可以创造可观的经济效益,增加财政收入。

其二是从生产之间循环的角度,大力发展生态工业链或生态产业园区。即把不同的工厂以及农场、农业园区联为一体,形成共享资源和互换副产品的产业共生组合,使得一家工厂的废热、废水、废物成为另一家工厂的原料和能源;工业的废弃物经过生化处理,为农业发展提供必要的资料。为此,城乡在产业结构调整和土地置换过程中,需要按照循环经济要求进行整合,争取资源消耗和污染排放的总体增长速度小于经济增长速度。要在生产建设和流通中,注意节水、节能、节林、节地,广泛采用新设备、新工艺、新技术、新产品,并限期淘汰能耗高、耗材多、耗水大的落后技术和产品,减少资源消耗,提高综合利用能力。

其三是从社会整体循环的角度,大力发展绿色消费市场和资源回收产业。绿色消费和资源回收是必须与绿色生产相衔接的两个环节,只有这样才能在整个社会的范围内,形成“自然资源—产品和用品—再生资源”的循环经济圈。农村和城镇都应在生活领域倡导3R原则,提倡理性消费和清洁消费;要抑制生产和流通过程中的包装过度现象,限制一次性包装品的使用,对销售量大的一次性物品应征收环境税,抑制其过量制造和使用;要发展净菜及半成品蔬菜食品业;要大力发展废弃物回收利用和资源化产业,使社会废弃物尽可能转入新的经济流程。同时,要加强与可持续发展和循环经济有关的立法和执法,把污染者付费的原则,贯穿于从生产到使用和回收利用的整个产品生命周期;要建立起一个能让公众和企业共同遵守的环保准则;要加强有关环境无害化技术的研究、开发和产业化进程,为城乡发展循环经济提供技术上的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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