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亡”簋试释及有关推测,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簋试释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天亡”簋传于清道光时与毛公鼎同出自陕西岐山,曾为陈介祺收藏,现在国家博物馆,是最著名的古代青铜器之一。对该簋铭文考释研究者众多,由于作器者是什么人看法不一,器名也诸说纷纭。近年多称之作“天亡”簋,见于当前大家习用的《殷周金文集成》及《商周金文总著录表》①。我个人并不赞同这一名称,理由见下,但为方便暂用而加上引号。
学术界一贯重视“天亡”簋,有两方面的原因。一个是因为在1976年利簋发现以前,这件簋是惟一能确证属周武王时的器物;另一个是簋铭非常古奥费解,引起研究者的浓厚兴趣。两者导致的结果,是涉及“天亡”簋的论作众多,难于遍引。幸好中山大学孙稚雏先生有鉴于此,在1980年刊布《天亡簋铭文汇释》②一文,将前此各家意见网罗无遗。在其后发表的新作,就不多了。下面我们的讨论,引及前人之处,凡不特注的,都可在孙文中检到。
下面照例写出簋铭释文,依原行款,尽量用通行字体:
[乙]亥,王又大豊,王凡三方。王
祀于天室,降,天亡又。王
卒祀,于王不显考文王
事喜,帝,文王……不
显王乍眚,不王乍庸,不克
乞卒王祀。丁丑,王乡大宜,王降,
亡,退。惟朕
又蔑,每敡王休于。白。
首行第一字不见,是出于范损,据第六行“丁丑”补为“乙”,各家没有异议。
“王又(有)大豊”,“豊”字从二“玉”,和“豐”字从二“丰”不同。商西周的“豐”、“豊”多有明显区别,只是笔画省简时偶有混淆,不能认为是一字。“大豊”即“大礼”,指隆重的典礼,在《左传》屡见,如哀公二十四年:“立夫人,国之大礼也。”金文麦尊“为大礼”,则是射礼。这里的“大礼”,即随后叙述的“王凡三方”及“祀于天室”等。
“王凡三方”,“凡”应依吴式芬、孙诒让读作“同”。吴闿生《吉金文录》云:“同,会同也。‘同’字去‘口’,与‘周’作同例。”商西周“凡”、“同”两字常混,如西周金文“同公”,前人已指出即周公之后的凡③。“三方”当从郭沫若先生说,指东南北三方,“周人在西,故此仅言三方”。或以为“三”字下脱去一横,审视拓本,恐不可能。
保尊、卣铭记周王(成王)殷见东国五等诸侯,又说“遘于四方会,王大祀于周”,可知周王会同四方诸侯时,可分别朝见其一部分,而这种会同常与祭祀结合举行,即由诸侯助祀。
“天室”,吴大澂、刘心源、孙诒让等以为“大室”,孙稚雏先生说明簋铭“天”与“大”“区别分明,并不混用”,是很正确的。
“室”为居处之所,神之所居也称为“室”,故文献与卜辞金文都有“大室”,卜辞的“盟室”也可能就是明堂。据此,“天室”即祀天之所,徐同柏以至陈梦家先生说“天室……是祀天的明堂”,实属恰当。
“降”,如《经义述闻》所说,意同于“退”,不是下降。在这里,是讲王在天室祭祀,成礼而退。
“天亡又”,“又”字与第一行的“又”有些不同,或许是“尤”字略去一笔。同时“又”、“尤”均系匣母之部字,说为通假也是可以的。“亡尤”多见于卜辞金文,意为没有谴责,如《殷周金文集成》5430繁卣“公禘辛公祀,卒事亡(尤)”,也是说在祭祀中未受罪谴。这里说的是祀天,故云“天亡尤”。
“王卒祀”,“卒”字与“衣”形同,也为卜辞金文常见④。“卒祀”指终结对天的祀事。随之,“于王不(丕)显考文王事(糦),帝(禘)”,“糦”,《说文》:“酒食也。”这与《孝经·圣治》“宗祀文王于明堂,以配上帝”基本一致。
第四行“文王”以下范损,无法确读,只能看到上面一字含有“目”形,最下两点又有些像重文符号。这恐怕惟有再发现相同或近似的铭文,才有可能辨识了。
“不(丕)显王乍(作)眚,不(丕)(肆)王乍(作)庸”,所记是禘祀文王时奏乐之事,“王”与上文一样,乃指武王。裘锡圭先生曾详细论述过殷墟卜辞中“作庸”的意义,说明“作”如《礼记·仲尼燕居》“作钟鼓”之“作”,指作乐而言⑤。“作眚”的“作”也是如此,“眚”则当读为“笙”。
《尚书·益稷》:“笙镛(即庸)以。”笙、庸是两种乐器,也作为陈于东西两方的诸般乐器的总名,如《周礼·眡瞭》云:“掌凡乐事播鼗,击颂(即‘庸’)磬、笙磬。”郑玄注:“磬在东方曰笙,笙,生也;在西方曰颂,颂或作庸,庸,功也。《(仪礼)大射礼》曰:‘乐人宿县于阼阶东,笙磬西面,其南笙钟,其南镈,皆南陈。’又曰:‘西阶之西,颂磬东面,其南钟,其南镈,皆南陈。’”⑥ “天亡”簋的“笙”、“庸”,当然是陈在东西两方的乐器总名。
“不(丕)克乞(迄)卒王祀”,“迄”、“卒”皆训为终。此处说的能完成武王对文王的祀事,有作器者自述的口气。由此不妨推论,作器者的身份很可能是乐官。
“丁丑”是祀天与文王的乙亥后二日。“王乡(飨)大宜”,“宜”,《尔雅·释言》:“肴也。”邢昺疏:“谓肴馔也。”
“王降,亡”,“”从“贝”声,读为“败”,句例与上文“降,天亡尤”相似。武王飨用肴馔,乐官也须在场演奏,效果良好,故说“亡败”。
作器者在武王上述活动中都有功绩,从而得到赏赐。簋铭第七行第三字不易隶定,但还可分辨出上半是“”,下面是不是“首”的省文,则有待考虑。不管怎样,这个字可读为“釐”,训为“赐”。同行第五字“”,曾见于肆簋等器⑦,意为囊贝,孙稚雏先生文已有详论。
解说“釐”、“”两字,便可看出其间的“退”字是作器者之名。这个字从“彳”,右半与常见的“退”稍有不同,但读“退”仍应是对的。据此,我主张“天亡”簋当改称退簋。
“惟朕又(有)蔑”,“朕”从于省吾先生说,读为“骏”,训作“大”。“蔑”字也是于先生读出的,并与金文常见的“蔑”联系起来。张光裕先生不久前撰文,举新见曶簋之例,提出“蔑”义同“嘉”⑧。这里“有蔑”意即有嘉。
“每(敏)(扬)王休于”,应为一句。器铭只用统名“”,并非罕见,如康侯方鼎“康叔丰(封)作宝”,成王方鼎“成王”等⑨。
铭末的“白”字,当为作器者退的族氏,只是限于空间,写得小了一些。陈介祺等以为是“”字之省,从文字学看是难于成立的。
让我们试依上述,将簋铭重写一遍:
乙亥,王有大礼,王同三方。王
祀于天室,降,天亡尤。王
卒祀,于王丕显考文王
事糦,禘,文王……丕
显王作笙,丕肆王乍庸,丕克
迄卒王祀。丁丑,王飨大宜,王降,
亡败,釐退。惟骏
有蔑,敏扬王休于。白。
大家容易理解,簋铭所记武王会同三方自然是在克商之后,而克商返周后武王在位年数很少,虽有种种异说,总之不过几年。在这段时间内,举行这样隆重的祭祀天室和文王的“大礼”,恐怕也只能有一次。考虑到《书·金縢》所载,克商后二年武王即病,簋铭大祀只能在返周后不久,他还算健康的时候。正好在那一期间,武王曾讲到“天室”,其事见于《逸周书》中的《度邑》,以及引据《度邑》的《史记·周本纪》。
《度邑》记武王克商返回,“王至于周,自鹿至于丘中,具明不寝”,侍者报告周公,周公前往问候,武王讲了自己的心事。武王说:“旦,予克致天之明命,定天保,依天室”,克商诛纣乃是“依天室”以“定天保”的成效,今后“我图夷兹殷,其惟依天,其有宪命,求兹无远。虑天有求绎,相我不难。自洛汭延于伊汭,居易无固,其有夏之居。我南望过于三涂,我北望过于嶽鄙,顾瞻过于河,宛瞻延于伊洛。无远天室”。建设新的都邑,仍然要“依天”,不可对天室有所违背。
1963年陕西宝鸡贾村塬出土的何尊,系周成王五年时器,其铭文前半云:“惟王初迁宅于成周,复禀武王礼,祼自天,在四月丙戌,王诰宗小子于京室,曰:昔在尔考公氏,克佐文王,肆文王受兹大命;惟武王既克大邑商,则廷告于天,曰:‘余其宅兹中国,自之乂民。’”学者已有论证,尊铭所述与上述《度邑》相合。成王实现其父亲的遗志,也同样祀告于天。我推测,这里说的武王告天之“礼”,正是“天亡”簋(退簋)的那次“大礼”。如果这个猜想不差,我们便可进一步认识簋铭的意义与重要性。
注释:
①刘雨等:《商周金文总著录表》,北京,中华书局,2008年,第628页。
②孙稚雏:《天亡簋铭文汇释》,《古文字研究》第3辑,北京,中华书局,1980年。
③殷墟卜辞“肩凡有疾”的“凡”,或作“兴”,“兴”是从“同”的字,见蔡哲茂《殷卜辞“肩凡有疾”解》,《屈万里先生百岁诞辰国际学术研讨会论文集》,2006年。
④李学勤:《多友鼎的“卒”字及其他》,《新出青铜器研究》,北京,文物出版社,1990年。
⑤裘锡圭:《甲骨文中的几种乐器名称》,《古文字论集》,北京,中华书局,1992年。
⑥参看陈致《“万舞”与“庸奏”:殷人祭祀乐舞与〈诗〉中三颂》,《中华文史论丛》2008年第4期。
⑦参看李学勤《仆麻卣论说》,《文物中的古文明》,北京,商务印书馆,2008年。
⑧张光裕:《新见曶簋铭文对金文研究的意义》,《文物》2000年第6期。该器又见首阳斋、上海博物馆、香港中文大学文物馆编《首阳吉金:胡盈莹、范季融藏中国古代青铜器》,33器,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年,第98页。
⑨参看陈梦家《西周铜器断代》,北京,中华书局,2004年,第95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