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一体化视角下的农村职业教育培养目标_农民论文

城乡一体化视角下的农村职业教育培养目标_农民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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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G72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3985(2009)23-0015-03

毋庸讳言,长久以来,现实中的职业教育处于整个教育体系边缘化的尴尬境地,农村职业教育更是教育现代化的“弃儿”,处于被双重边缘化的地位。对此,学界的研究讨论已为数不少,但我们发现,现象经验层面和现实问题角度的研究甚多,缺少对深层本源性问题的讨论和前瞻性的研究。笔者认为,很有必要立足于中国社会的现实背景和发展进程,放眼于中国未来发展的战略导向,对农村职业教育的培养目标这一基本而关键的认识性问题进行重新审视和定位,这无疑是现时代发展农村职业教育的前提性条件。

一、城乡一体化的视角

城乡一体化,① 是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它标志着我国农村改革进入了新的历史发展阶段。可以认为,实现城乡一体化是我国农村继土地承包责任制和农村税费改革之后的第三次改革。② 大力推进城乡一体化,统筹城乡经济协调发展,是打破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缩小城乡差距,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统筹”是手段,“一体化”是目标,即通过统筹城乡发展,实现城乡一体化。

当今中国,“城乡一体化”是一项重要的战略决策,不仅意味着政策措施的变化,更意味着思想观念的更新;不仅是体制的创新、工作方法的改进,更是一种看待、分析社会问题的新视角。并且,两两对应的后者比前者更为重要,因为后者指导前者,后者要求我们把城乡作为一个有机整体来看待,城乡是相依相存的关系,而不是以往的“我们”与“他们”割裂的关系。目前,我们要用城乡一体化的视角来研究农村职业教育的培养目标。职业教育发展必须坚持城乡一体化,如果农村职业教育面向农村、培养农村所需要的人才,城市职业教育面向城市、服务城市,实际上,这是职业教育的“双轨制”,这种城乡割裂的“双规制”只会加剧城乡的分割和对立,不利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

二、对传统的农村职业教育培养目标的质疑

对于农村职业教育培养目标的认识基于对农村职业教育的认识。我们传统上一般认为农村职业教育与城市职业教育是两种教育,把农村职业教育理解为“在农村”并“为农村”的教育。很典型的如《实用教育大辞典》指出农村职业技术教育是指适应农村发展要求,在一定文化水平的基础上,培养人们能够从事某种农村职业的一种专门化教育。再如,一般人们都习惯把发生在农村地区,以农村人口为对象,对农村社会各种岗位所需要的就业者进行教育和培训,从而服务于农村社会发展的教育称为农村职业教育。更有甚者认为“首要的是坚定不移地树立‘务农’思想”。③ 如此,农村职业教育自然被定性为“服务于农民、农业、农村,是为适应农村经济、科学技术、教育发展需要而设计的”。④

可见,传统农村职业教育将培养目标定位在了“为农”培养人才,培养“留农”的人才。这显然是针对特定的城乡二元社会的,也自然是二元割裂思维的产物,在今天还固守这种陈见就不合时宜了。因为,按照这样的思维逻辑,农村职业教育就应该只为农村建设培养人才,这背后隐藏的是有差异的、非一体化的公民教育观,这种观念自然也暗含着这样的逻辑结论(尽管我们不愿意公开讲):其一,身在农村接受职业教育的人只能恒久地被固定在农村,生于农村应恒为农民;其二,农村职业教育是“为”农村的教育,城市可以不顾农村,农村和城市可以“井水不犯河水”,是“我们”与“他们”的关系。如此,从社会学角度来讲,与开放社会的特征(开放社会的一个显著特征就是高流动性)不符,不利于城乡人才的流动和社会公正发展,甚至严重背离了社会发展伦理道德;从经济学角度来看,与现代农业发展的方向相悖,不利于城乡经济协调发展;就社会心理学角度而言,与农民向上流动的愿望和自身价值的实现相左,不利于社会心理合力的形成。

三、从三个层面对农村职业教育的培养目标的分析

目标是行动的指南,农村职业教育的培养目标是其发展的方向性的“灯塔”,方向对才能不瞎折腾。2005年,温家宝总理在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中指出:“我国职业教育的根本任务,就是培养适应现代化建设需要的高技能专门人才和高素质劳动者”,这是职业教育总的培养目标。在中国历史发展的新时期,立足现实,面向未来的农村职业教育的培养目标,应与总的培养目标一致的同时强调“和而不同”。今天,应该用城乡一体化的视角来确立和看待我国农村职业教育的培养目标,可以从三个层面进行具体分析:

(一)宏观层面:“离农”为主,“留农”为辅

我们认为,农村职业教育培养“为农”服务的人才,应当说这是农村职业教育的重要培养目标之一,但不应是其唯一的培养目标。在城乡一体化的视角下,它还应将培养适应全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人才作为其培养目标,甚至是主要目标。从社会发展进程来看,“留农”的职业教育和“离农”的职业教育是相互关联、缺一不可的,都有其存在的价值,但在不同的发展阶段,这两种目标定位选择应有主次之分。从这个前提出发,“离农”教育则伴随着社会的开放进程而愈来愈显露出巨大的作用,并且具备了充分的合理性。“如果说我国要实现和谐社会建设的战略目标,必须快速有效地解决‘三农’问题,完成城市乡村均衡发展,那么,农村职业教育作为重要的手段,实行‘离农’教育为主、‘守土’教育为辅的办学目标定位选择,乃是审时度势与时俱进的明智之举。”⑤

1.“离农”为主符合现代社会发展的态势。首先,现代社会是开放社会,流动性是它的重要特点。社会发展的历史已充分证明,社会成员的流动性程度愈高,社会资源尤其是人力资源的配置愈合理。另外,流动迁徙也是现代社会中人的基本权利。历史的车轮滚到现代社会,其成员的流动就是自然的和合理的。而于中国现代而言,大规模的农村人口流入城市(应该成为市民)是社会发展的历史潮流和必然态势。其次,城镇化程度是社会先进与否的重要指标。现阶段,政府制定的一些“统筹城乡”的战略决策和城镇化建设的战略目标,不仅有利于“三农”振兴,更有利于社会的和谐发展。我国的城镇化建设目标要求在2015年内,使2.5亿农村人口转变为城镇人口,使城镇化水平达到近50%。这样可以使农民收入增长的速度提高(其前提是减少农民),使城乡处于相对和谐的发展状态。可见,我国的农村职业教育确立以“离土”“离农”为主要培养目标,是识时务的选择。

2.“离农”为主顺应现代农民心理的大潮。首先,“离开农村,争取更好的生存、发展空间”是大多数农村青壮年的心理需求。改革开放以来的“民工潮”,就是具有中国特色的蔚为壮观的“离土”现象,党和政府制定的城镇化发展战略,主张“开笼放雀”,鼓励农民离开农村,以减少农民数量,缓解农村人口与资源的尖锐矛盾。教育本应是实现社会流动的有效途径,农村职业教育应该在农民的心理需求和期望实现之间“搭桥铺路”。其次,“学会生存技能,适应职业变化,才能立足城市”是农民工惨痛的经验总结。在“民工潮”的初期,进城农民以沉重的代价和卑微的地位换取低廉的经济回报,痛定思痛,他们认识到,没有相应的技能水平和持续的学习能力,根本不可能立足于城镇求得生存和发展。他们普遍要求接受相应的职业技术教育,以跟上城市发展和职业迅速变化的需要。据北京大学“中国教育与人力资源问题研究”课题组2005年在东莞的调查,有超过75%的被调查农民工具有强烈的继续教育需求。

3.“离衣”为主反映现代农业发展的方向。“离农”的职业教育是实现农业规模经营和特色经营的有效“牵引力”,与我国农业发展的方向具有高度的一致性,也适应我国现代农业发展的特点。现代农业以现代教育、科技和管理为内在依托,要求通过规模经营和特色经营来求得效率。

首先,就规模经营而言。在左右生产效率的五大要素中,⑥ 生产资料的规模和使用程度是极为重要的因素。在我国,农民人均生产资料占有量过低,乃是农业效率低下的“致命伤”。实现现代农业的“以规模求效率”,首要之举应当是通过“离土”“离农”教育转移农村人口,使“守土”者占有较多的土地等生产资料,才有可能实现农业规模经营。其次,从特色经营来看。特色农业需要注入大量非农“基因”,有的甚至就是工业化、科技化的变形,而农产品的特色也要通过农业产品的改良和深加工形成。其中,农产品的深加工过程实质上已不属于传统农业的范畴,而属于农村工业化进程中的一部分。实现以特色求效率,相应的人才培养任务自然属于“离农”教育范畴。教育部部长周济在2004年全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经验交流会上指出:“实现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是工业化、城镇化的必然趋势,是解决‘三农’问题、帮助农民增收致富的根本出路。”2005年,《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也指出“职业教育要为农村劳动力转移服务”和“职业教育要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无疑,现阶段农村职业教育的功能和应有职责也在于此,“按照新时期国家的战略规划和职业教育自身发展的要求,农村职业教育应积极调整办学路向,以减少农民和富裕农民为本”。⑦

(二)中观层面:四种目标,各司其职

通常,农村职业教育“三农”服务是指为新农村建设服务,为农村培养人才,培养“新型农民”等。但此类提法欠妥。

北京师范大学袁桂林教授认为,“农村教育为‘三农’服务”的提法,是典型的城市人立场的反映,提倡农村教育为“三农”服务,这背后隐藏的是有差异的、非一体化的公民教育观。面向未来的乡村职业教育,提倡培养合格的公民更为合适。另外,以就业为导向不能绝对化,不能堵死继续升学这条路子。张力跃等学者也指出,我国农村职业教育陷入困境,深层根源在于办学方向与真实的社会发展需求错位,没有找到自己应该做而且能做好的分内之事,其办学方向不清主要包括招生对象以农民子弟为主,忽略了最大的目标群体是农民本身。

不同群体对象对农村职业教育有不同的愿望和目的,有不同的需求,社会也需要各种职业人才。所以,在“以人为本”价值观的指引下,对不同群体的教育应有不同的设计,做到因材施教。于农村职业教育而言,应根据不同目标群体对它的培养目标分出“青红”和“皂白”。

农村职业教育的现实对象应该包括农民子女和农民本身两大类,而他们对职业教育的愿望和目的又可分为两大类,即“离农”“离土”与“留农”“留土”。所以,现阶段,农村职业教育大致有四类目标群体:⑧(1)“离农”“离土”的农民子女;(2)“留农”“留土”的农民子女;(3)“离农”“离土”的农民;(4)“留农”“留土”的农民。以上四类目标群体接受职业教育的目的完全不同。在群体(1)和群体(2)中,以初中毕业不能升入普通高中和高中毕业不能升入普通高校的学生为主。其中,前者占大多数,他们接受职业教育,群体(1)是想通过接受职业教育达到升学,进而跳出“农门”的目的,群体(2)是愿意留在农村或不得已(可能包括能力不足和客观条件限制等因素)只能留在农村的,并且,群体(1)占大多数。在群体(3)和群体(4)中,群体(3)是想通过接受职业教育学到在城市生活、工作的先进理念和实用技术,群体(4)是想学到农村适用技术,进而在农村发家致富,群体(3)的比例远远高于群体(4),且年轻化程度也高。

在当前社会的现实背景下,由于我们的高等教育尚处于大众化初级阶段,以及城乡社会生活存在巨大差距,我们首先得承认四类目标群体的客观存在性,其次得承认他们各自的愿望和目的的合理性和正当性。在这“两个承认”的基础上,从我国的农村与农民的发展和城乡统筹发展,进而达到城乡一体化的主题来看,在农村职业教育培养目标问题上,应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对应于四类目标群体,当前农村职业教育应确立四个方向的培养目标:

对于群体(1),“升学为重”,把他们主要培养成合格的高一级学校的新生。尽量提供各种条件,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在观念和政策上对他们和普通学生一视同仁。尤其是对处于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对他们要加强为升学做准备的基础性学习的教育教学。

对于群体(2),“长远着眼”,把他们培养成为未来的“新型村民”。⑨ 应根据他们可塑性强的特点,目光放远,让他们学习先进的可持续发展的农业生产理论和技术,以及农村需要的先进的第二、第三产业的生产、管理和加工的理论和技术,让他们掌握发家致富的本领。

对于群体(3),“离农为首”,把他们培养成“市民”。⑩ 除了有针对性地开展农村转移劳动力职业教育培训外,让他们学习城市发展需要的并且主要是具有可持续发展性的技能技术,学习城市生活的先进理念,这对他们将来有尊严地生活于城市至关重要。

对于群体(4),“以农为本”,把他们培养成“新型村民”。(11) 除了让他们具备新的农业生产方式、经营方式的知识和能力外,甚至还可以让他们具备农业产业化经营管理、适应市场经济的知识和能力。

(三)微观层面:主体选择,主动引导

在宏观和中观层面分析的基础上,我们还应考虑接受农村职业教育个体的具体情况,尽可能做到因材施教。职业教育的培养目标在个体层面,理应是主体选择和社会引导共同作用的结果。目前,在城乡一体化思维的指导下,应着重考虑以下几方面:

1.提供多样化的教育服务,尊重主体的选择权,保障主体成为他“想成为”的人才。受教育权是公民的一项基本权利,对教育的选择权同样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在整个教育体系中,应当说职业教育是最应该多样化的,公民对它应有充分的选择权。但我们的农村职业教育发展的一个本质问题,在于其类型、模式等过于单一,没有尊重教育主体的受教育权和选择权,使得很多农民及其子女无门无法成为他“想成为”的人才。所以,农村职业教育的机制要从传统由政府提供的“攻击驱动型”,转变为政府、企业、行业协会、社会(最主要的是受教育主体)多方参与的“需求驱动型”,提供多元化、具有适切性的职业教育服务。其中,给教育主体发放“教育券”便是一种充分尊重主体选择权的方式。

2.建立预测、调控体系,做好主体生涯规划,引导主体成为他“能成为”的人才。目前,出现了很多农村职业学校“招生饥荒”和农民及其子女没学上的悖论现象,在劳动力市场上也出现了典型的“结构性过剩”和“结构性短缺”的现象,这与农村职业教育办学体制问题相关,与职业教育办学单位和市场需求的信息不对称相关,更与主体职业生涯规划的缺失有关。鉴于此,政府除了改革办学体制,建立职业教育的预测和调控体系,及时发布农村职业教育主体和市场职业需求的信息之外,还应成立针对于教育主体的咨询和鉴定机构,帮助其做好职业生涯规划。“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成立咨询和鉴定机构,可以对农村职业教育主体的主客观条件进行测定、分析、总结,对其兴趣、爱好、能力特点进行综合分析与权衡,并结合时代特点和社会发展需求,根据其职业倾向,帮助其确定最佳的职业目标,并帮助其为实现这一目标做出行之有效的安排,以达到引导主体成为他“能成为”的人才的目的。

以上三个层面的分析的核心指导理念是城乡一体化,在达成各个层面的具体培养目标的具体操作(包括政策制定和具体措施)上应打破城乡壁垒,统筹考虑,要坚持用城乡一体化思维来指导实践。如果说农村职业教育是城乡统筹发展的重要着力点,那么,城乡一体化就是当下指引农村职业教育这艘大船航行的灯塔。

注释:

① 尽管对城乡一体化的理解有所不同,但是对于一些基本的内涵,如打破城乡壁垒、资源合理配置、生产力合理分布、城乡协调发展等,人们还是达成了共识,尤其是在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颁布以后。

② 前两次改革基本上还停留在农民以“生存权”,解决农民温饱问题。第三次改革,实现城乡一体化,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将更多关注农民的“发展权”,给农民真正的公民权。这次改革目的是缩小城乡差距,使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③ 谈到农村职业教育的服务观念时,该学者认为:“首要的是坚定不移地树立‘务农’思想,即以农为本,为农育才,助农致富的思想;为农村服务,为农业服务,为农民服务的思想。”(见:赵家骥.三环论——构建农村教育新体系[M].成都:四川教育出版社,1994:334;赵家骥、杨东.农村教育的困境与出路[M].成都:四川教育出版社,1994:124.)

④ 彭干梓.农村职业教育的性质和面临的任务——答《职教论坛》记者[J].职教论坛,2007(3):5。

⑤⑦ 周青.农村职业教育办学目标定位的双重选择[J].经济与社会发展,2007(2):196。

⑥ 五大要素包括:平均熟练程度、科技水平及运用程度、生产过程的组织与管理、生产资料的规模及使用程度和自然条件。

⑧ 当然,对四类目标群体还可根据其年龄等特征进一步细分,这里只是在中观层面的大致的分法。

⑨ 这里“新型村民”的称谓不同于“新型农民”的称谓。一是“农民”是从事农业生产的人,而“村民”指在农村的人,可以从事农业,也可以从事第二、第三产业;二是在中国,“农民”是处于社会底层地位的身份的代名词。

⑩ 这里用“市民”称谓,首先考虑到,户籍政策应该改革,应打破户籍壁垒。其次,“把他们培养成向城市转移的、技术型、技能型的新型民工”等说法仍然是城市人对进城工人的带有歧视性的说法,“民工”是“我们”对“他们”的称谓,因为,在目前的中国,“民工”就是对进城务工人员带有歧视性的称谓。

(11) 这里的“新型村民”相比较于目标群体(2)的“新型村民”,更强调农业性,因为他们的可塑性等一般都低于群体(2)。同样,不提倡用“新型农民”的称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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