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德育的人文精神与人的个性发展,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与人论文,德育论文,人文精神论文,个性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G41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2-5707(2006)01-0011-03
“人文精神”具有广义和狭义之分,我们通常使用的是它的广义含义。这要从人文科学说起。“从词义上看,人文科学是一种起教化作用,使人真正成为人的学问。从历史上看,从古代经中世纪到近代,人文科学一直是一种教育纲领,其基本目标是训练人的知识技能,以使人‘更富于人道精神’。从与其他主导学科群的关系看,人文科学不像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那样专注于外在事实,着力于探求自然界或社会生活的客观规律,它主要关心的是人文世界特别是人的内心世界,所探寻的是人生活的目的、信念和理想,人的自由和尊严,人的个性及其实现,人的情感的、道德的、艺术的、审美的需要及其满足等一系列关涉着人的生存和发展的根本价值。因此,人文科学是关于人类价值及其精神表现的学科。它通过向人们传输一种具有教化作用的人文精神,不断地为人们的生活赋予意义和价值,因而它是人类在世界上安身立命的学问。”(参见陶德麟主编《当代哲学前沿问题专题研究》第305~306页,武汉大学出版社1998年版)。
笔者以为,这是对人文科学深刻而全面的表述;人文科学的基本思想和根本价值导向,就是所谓“人文精神”。它的主要之点是:其一,人文精神关注的对象是人文世界特别是人的内心世界以及人的生存和发展的根本价值。其二,人文精神的目标指向是“使人真正成为人”,使人更富于人道精神。其三,人文精神本身就内涵一种德育观念,内涵一种教化倾向。这是极为重要的。中国传统德育思维,历来高度重视“教化”。近代思想家魏源认为,“教以言相感,化以神相感”。他说:“有教而无化,无以格顽;有化而无教,无以格愚。”“故言立不如默成,强人不如积感。”这表明,人文精神与德育,无论在内容方面(如怎样做人等),还是在形式方面(如教化功能等),都是直接相通的,甚至是直接同一的。德育作为育人的一门学问,是对人文精神的最直接最自觉的精神阐释和守护,在一定意义上说,德育实质上是一种人文教化。德育具有人文精神的内蕴,人文精神又可通过德育得以传导。这就是德育的人文精神。
依据德育的人文精神,德育必须关注人的个性发展。因为德育的终极目的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而人的全面发展归根结底只能落脚在人类个体的发展上。抽象的人是根本不存在的,只有具体的现实的人的存在。而且,人的个体发展并没有统一模式,并不是千篇一律,也并非千人一面,而是充分展现了人的自由个性。因此,德育人文精神的深刻性不在于抽象的主体性,而是体现在具体的、历史的、有个性的个人身上的主体性。德育的人文精神与人的个性发展有着必然的联系。
第一,德育的人文精神充分肯定、尊重和珍视人的个性发展的合理性需要
人的个性是人的特征之一,是个人具有的与其他个人相区别的独特性。就个人特性而言,世界上的每个人都是不可重复的、不可复制的,世界上没有两个绝对相同的人,因此人人具有个性和特殊性。从学理上讲,人的发展首先是人的主体性的形成和发展。人的主体性,具有泛称意义,它可以指个人主体、群体主体、社会主体和人类主体。但无论如何,人的主体性说到底是以个人为基本载体的。也就是说,如果个体的人不具有主体性或不能发挥主体作用,人的主体性不过是一句空话,或者只是一种潜在能力,不会是现实的主体。因此马克思说,“任何人类历史的第一前提无疑是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23页,人民出版社1960年版)。普遍的个人不只是人类历史的“前提”,甚至也是历史发展的目的。所以,人的全面发展最终要通过有个性的人的全面发展来实现。所谓个人的个性发展即把自己培养成具有主体意识而又富于真才实学的人,它是个人独特潜能的充分发挥。人的个性的发展本质上就是人的全面发展,是个人天资和创造性的充分发挥。
人的这种个性是人自身的一种存在方式,无论对人自身还是对社会,它的存在都具有重要价值。因为矛盾的特殊性、个性是一个事物区别于它物并获得自身存在的根据。人的独特的个性往往是个体自身生存的资本(如某人有音乐才能),这种才能成为他谋生的手段,对社会也有特殊价值。其实,我们的祖先早就懂得:声一无听,物一无文,味一无果,物一不讲。就是说,只有一种声音成不了音乐,必定没有听头;只有一种颜色不成其文采,必定没有看头;一种味道不能成其美味,必定没有吃头;一物孤存没有比较,不能作出评价。这个道理与人的个性的重要性是相通的。如果社会的人只有共性而没有个性,社会必定单调乏味、死水一潭。生机勃勃的社会,必定也是能够展现人的个性的丰富性的社会。一个社会要能充分调动人们的积极性,使人们自觉发挥主观能动性,就要发展人的个性。没有个性的充分发展,人们的潜能就得不到发挥,每个人就无法贡献自己一份独到价值,体现主体性的自主能动性和积极创造性就要落空。所以德育人文精神首要的是为人们个性的优化和健康发展创造条件,提供价值导向。
第二,德育的人文精神促进个人实现自我价值与社会价值相结合
人文精神体现为对人的价值的尊重、肯定和弘扬。人的价值分为社会价值与自我价值。人的社会价值在于个人对社会所做的贡献。它是人对社会的责任,是个人作为社会成员不可推卸的使命和义务。个人的自我价值则在于人的自我发展。它表现为个人的自我选择、自我超越、自我完善。人的自我价值是以人自身为主体,它使人将个人的独立人格看作是个性发展的条件,促使人充分发挥个人的创造性,在积极的生活中体悟到人生的意义和乐趣。
无论是人的社会价值还是自我价值的实现,都要求人的创造潜力的充分发挥,都是个人独立个性的展现,是人的自我实现和自我肯定。但在先前的价值观中,在相当程度上重视了个人的社会价值,忽视了个人的独立价值或自我价值。这种价值观,虽然适合传统社会的生活环境,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却显得不适和乏力。实际上,市场经济条件下个人会面临越来越多的自我抉择和自我负担,合理的价值观应将个人的社会价值和自我价值结合起来。因此,德育对人的关注、尊重应当体现为对人的社会价值和个人自我价值的双重尊重,尤其是对个人自我价值的尊重,因为人的自我价值往往更能体现人的主体性。不仅如此,人的自我价值在每个有个性的人中的表现样式、发挥程度、个体选择的实现方式也各不相同。只要这些内容与社会发展无害,都应当得到社会的尊重、理解和支持。发扬德育的人文精神,应当确认在人的自我价值实现过程中,个性表现的样式、发挥程度、实现方式差异的合理性及价值性。正如马克思所说,“即使在一定的社会关系里每一个人都能成为出色的画家,但也决不排斥每一个人也成为独创的画家的可能性。”(《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460页,人民出版社1960年版)
第三,德育人文教化的目标是促使社会每个人成为富有个性、多种素质全面发展的人
这应当包括:其一,使每个人成为具有鲜明个性意识的主体。人的个性发展、解放是社会健康发展的前提。只有每个人充分体现了主体意识和自由个性,他的各种潜在能力才能得到充分的发掘和发挥,才能实现人作为主体性存在的目的。其二,对人的个性的尊重和张扬,实质是对个人富有个性的创造性的尊重和弘扬。它是使社会充满活力和生机的重要前提。因为任何人生存于社会之中,都有他独特的生存方式。而这种生存方式的获得是以他所独有的创造个性为条件的。歌唱家有歌唱家的天资与潜能,科学家有科学家的天资与富有个性的创造才能,等等,都是如此。其三,德育的人文教化也包括培养个人庄重的道德感、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人是一种社会性存在。人在社会中生活,都必须接受一定社会规范的洗礼,都要负有一定的社会责任。所以,人文教化在唤起人的自我意识、培养独立个性的同时,也要通过一定形式把这种自觉意识体现在现实生活中。道德感、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正是人自身的尊严和生命价值在社会生活中的体现。
现阶段我们确需张扬个性、培养具有独立意识的主体,但具有独立意识的个体也应是具有自立能力、自主意志、自我约束和自律素质的人,即具有独立人格的人。只有这样的个体自我才有可能普遍地使每个人都成为自身的主体,并成为活动的社会行为主体。所以,人的个性发展的合理性在于,应使人成为具有独立个性、具有独立思想且对思想信仰及其行为结果负完全责任的人,而决非是以个人为中心的自私自利性质的脱离社会的个性发展。
第四,德育的人文精神要求人的个性发展与社会规范性相统一
梳理德育与人的个性发展的关系,无法绕开这样一个关健性问题,即社会规范与人的个性发展的关系。我们可以从两方面理解这一关系。社会是人生存和成长的环境,也是人的个性形成的前提性条件。人作为社会的人,任何时候都不能越出历史条件提供的真实舞台,必然要接受社会规范和示范对自己的影响。接受社会规范,这也是人获得自己本质的方式之一,是使自然人逐步发育成一个合格社会成员的重要途径。社会规范可使人的生物自发性及有害的个性受到某种遏制,使人的某些个性发展受到制衡和约束。但从总体上说,社会进步性质的社会规范,对人的健康个性的发展是应该起优化作用的。因为人的个性化是社会关系演进的产物,一般说社会规范越健全、越成熟,人们越应懂得该怎么做,不该怎么做,人越能获得较大自由空间的发展。所以,人的个性发展决不是毫无节制的。这是一个方面。另一方面,我们对一个社会在特定历史条件下的评价,其中的重要尺度之一就是这种社会体制为人的个性的多方面发展提供了多大程度的优越条件,社会环境是否是有利于健康个性的发展,能否抑制有害社会、有害他人的个性产生。也就是说,对此亦应持一种分析态度。不合理的社会规范对人的个性有影响甚至扼杀作用,这在历史上屡见不鲜,今天也没绝迹。
总之,人的个性的相异性与人们接受社会规范的统一性,两者同样是真实的存在而且是完全必要的。依据德育的人文精神,我们需要的是在人的个性发展与社会约束之间保持合理的张力即弹性空间。个性发展不是极端化的畸形发展,而是一种合理健康的个性发展,有利于社会及他人的个性发展。这就是人的个性发展的价值追求和精神实质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