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小平第一财富论中的两个“免疫密码”解读_共同富裕论文

邓小平第一财富论中的两个“免疫密码”解读_共同富裕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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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社会主义条件下,一部分人和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为什么不会产生两极分化?研读邓小平的著作,我们可以发现,除社会主义基本制度这个根本原因外,在邓小平允许少数人先富的政策设计中,其自身就有两个“免疫密码”:一个是“筑堤引流”,另一个是“辐射共富”。正是这两个“免疫密码”使少数先富这一政策设计自身具备了防止两极分化内在的免疫功能。解读邓小平少数先富论中的两个“免疫密码”,能使我们进一步消除允许少数人先富会产生两极分化的疑惑。

在人类社会发展历史的长河中,曾出现过两次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现象。一次是在原始社会末期,一部分人凭借在氏族中的特殊地位先富起来;另一次是在上世纪80年代后的中国,一部分人和一部分地区依靠国家的改革开放政策先富起来。虽然两者没有任何性质上的可比性,但平均主义的起点却极为相似。前一次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敲开了人类文明的大门,但私有制和剥削制度又把少数人富裕多数人贫困凝固化。几千年来,社会制度的转换,王朝的更迭,都是用这一部分富人代替另一部分富人。少数人先富必然造成多数人的贫困,成为私有制下少数人先富的必然结果和定势。历史上一些先进的人们试图用“均贫富”的方法解决少数人富裕与多数人富裕的矛盾和对立,但每次“均贫富”之后,却又出现了更悬殊的贫富不均。社会主义公有制的建立,从根本制度的层面解决了少数人的富裕与多数人富裕之间的矛盾,但并没有从具体制度的层面解决“革命的第二天”面临的发展问题。共同的发展造成了实际上的共同落后和共同贫困。对于“革命的第二天”的经济发展与富裕问题,邓小平之前的所有社会主义思想家设想过多种途径,但没有一个人想到过赋予“少数人先富”工具理性的可能性。邓小平从社会主义本质出发,运用非均衡发展原理,把少数人先富,通过“帮助”、“辐射”后富的纽带与共同富裕这一社会主义价值目标有机结合起来,第一次赋予“少数人先富”以工具理性的属性,使少数人富裕不再与多数人富裕相矛盾和对立,而成为社会主义条件下社会成员共同富裕的必由之路。这在社会主义发展史上确实是一个伟大的创举。

人类社会物质资料的生产是人类社会赖以存在的基础,而社会生产要素分布的非均衡性使平行发展和同步致富成为不可能,生产力的发展总是要在最适合它表现的地点和时间首先获得突破,因而社会经济的发展往往是从少数人先富起来起步的。但是,先让哪一部分人富起来,社会制度性质握有实质上的选择权。社会制度的性质不同,允许先富起来的对象就不同。在存在剥削制度的社会中,先富起来的一部分人,或是善于钻营的剥削分子,或是率先采用新的剥削方式的冒险家。资本主义社会中最初先富起来的一部分人,大多是城市等级中产生出来的冒险家,甚至是海盗。“美洲的发现,绕过非洲的航行”使最初的资产阶级分子用“血和剑”开辟了先富之路。为了发财,他们不惜从事肮脏的奴隶贸易,甚至冒着杀头的危险铤而走险。他们用“冷酷无情的现金交易”,把人的尊严、良知和道德“淹没在利己主义打算的冰水之中”[1]。社会主义制度与资本主义不同,“社会主义经济是以公有制为基础的,生产是为了最大限度地满足人们的物质文化需要,而不是为了剥削,由于社会主义制度的这些特征”[2],他不会允许那些敌视社会制度、违法乱纪、以权谋私、地痞街霸等不三不四的人发财。社会主义制度在本能上只能允许包括知识分子在内的工人、农民中的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在邓小平看来,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实现共同富裕必须先让主人富起来,而作为公仆的社会管理者,其生活水平“只能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逐步提高”[3],而不能先予提高,如果相反,“你在这里艰苦创业,他那里贪污腐败,怎么行”[4]。之所以在工人农民中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原因在于,虽然现代科技的发展,网络的普及,会把致富的信息资源平等均匀地提供给每一个社会成员,但社会成员对这些信息利用的物质条件和能力却不是均等的。当“大锅饭”被打破,政策上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时候,这一携带经济腾飞音符的春雷,会首先在那些对时代最敏感、头脑最灵活、致富愿望最强烈的一部分人身上得到反响。正是由于致富的物质条件、智力条件尤其是对致富信息资源利用能力的不同,在客观上自然会出现先富与后富、富得快些与富得慢些的区别,因而只能在工人农民中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

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并非社会主义社会特有现象,体现社会主义特质的是将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引向共同富裕的方向,即“筑堤引流”。所谓“筑堤引流”就是构建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健康发展的社会环境,使“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成为实现共同富裕的途径和工具。

一般来说,在没有任何引导、约束和限制的完全市场经济环境中,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按其本性自由的发展,在“看不见的手”的作用下具有向两极分化发展的自然属性,它会“比人的繁殖不知快多少倍地引起现今社会内部的分裂,这种分裂旧制度是无法医治的,因为它根本就不医治、不创造,它只是存在和享乐而已”[5]。但在一定的社会条件下,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生存轨迹又为外部社会条件所规定,甚至影响和改变它的行进方向。中国历史上最早采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而致富的一部分人,就是因为封建社会条件的恶劣,使他们作为阶级晚出生了三百年,同样,也是因为西方列强的入侵和工人阶级的强大这两个外力的作用,使中国资产阶级分裂为大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并分别朝两个方向发展,一个成为民主革命的对象,一个成为民主革命的动力之一。旧中国社会环境的作用,使中国资产阶级不仅没有形成完全意义的阶级,而且在中国政治舞台上仅存在了五十余年。可见,构建文明健康的社会环境,“筑堤引流”,引导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朝着共同富裕的方向发展,使之成为实现共同富裕的途径和工具,不仅是必要的,而且是完全可能的。“筑堤引流”是一个系统工程,它包括经济、政治、法律、思想道德、文化等一系列内容。邓小平认为,在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和四项基本原则的基础上,最主要的是打造思想道德和法制的社会环境。思想道德建设和法制建设如同构筑河之两堤,它可引导规范人们的致富行为,减少其自发性和盲目性,使之朝着有利于实现共同富裕的方向发展。思想道德建设之所以必要,在于人的行为受意志支配的特性。先富起来作为一种个体行为,它既是行为人自己对外界致富资源选择利用的结果,也是行为人自身思想道德水平和人格的外化。法制建设之所以必要,原因在于思想道德虽然能规范致富人的内心世界,但它却不能保证致富人的每个具体行为都不受情绪所支配。因而自律和他律这两种规范对于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沿着共同富裕的方向发展都是十分必要的。同时,思想道德和法制建设二者相互之间具有互补的特点,道德是法律运行的润滑剂,它能减少法律运行的磨擦力,降低法律运行成本。法律是道德的依托和支柱,它能为道德规范的普遍遵守提供巨大的威慑力,能保障道德规范更自觉的运转。邓小平认为,为了保证“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政策”朝着“有利于四化建设,不脱离社会主义的方向发展,必须在人民中进行社会主义集体主义教育”[6]。他在提出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培养“四有”新人一般要求的同时,也提出了对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特殊的道德要求,主要有三:其一是要合法经营,诚实守信,不搞投机钻营。其二是要照顾左邻右舍,照顾整个社会和国家的利益。他说“每个人都应该有他一定的物质利益,但是,这决不是提倡各人抛开国家、集体和别人,专门为自己的物质利益奋斗,决不是提倡各人都向‘钱’看”[7]。其三是要讲人格,更要讲国格。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致富不是罪过”,但人的尊严,民族的尊严更可贵,不能“为了搞钱,违法乱纪、走私受贿、投机倒把,不惜丧失人格,丧失国格,丧失民族自尊心”[8]。与此同时,邓小平认为,为了保证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朝着共同富裕的方向发展,还必须“制定和完善各种符合社会主义利益的制度和法律”。这些法律制度按其功能,可分为两个部分:一部分是规范市场主体、维护市场秩序方面的法律,如公司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其功能是从法律方面“筑堤引流”。另一部分是保障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朝着共同富裕方向发展方面的法律,如税法,其功能是通过“帮助”后富者,实现“辐射共富效应”。而后一部分法律制度较之前一部分对于防止两极分化、实现共同富裕更具有实质性的作用。因为,社会可以通过政府引导和法律这只“看得见的手”,使先富者的个人财富的积累,不完全取决于初次分配,更取决于再分配制度。从而使一部分先富者的富裕程度与多数后富者生活状况的改善,通过政府和制度的纽带呈现出正相关性。因为,一方面,在人们道德水平提高的基础上,在社会正确舆论导向下,先富者会自觉加大帮助后富者“义举”的频率和幅度,另一方面,通过法律这种刚性调剂实现少数先富者与多数后富者的必要整合。比如,税收是平衡社会财富分布的重要法律手段,而税收在增进全体居民福利,提升社会发展质量,缩小贫富差距方面至少有以下两个方面的功能:其一,政府可以通过税收获得必要的公益性资金和建设性资金,用于维持生活处境不利的社会成员(如特困群体)的基本生计,用于落后地区基本建设,改善贫困地区致富的条件。其二,通过制定和完善个人所得税、遗产继承税、财产转让税等法律,限制先富起来的一部分人过高的收入和过多的财产,有效防止两极分化,限制贫富差距过于悬殊,来保证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与整个社会的富裕协调发展。我国已经出台了个人所得税法等一系列法规,只要按照邓小平同志的思路,不断制定、完善和有效地实施有利于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朝着共同富裕方向发展的法律和政策,那么,对于现今已经十分富足的个人和家庭来说,就不可能出现个人财产世代“完整传递”的畸富,其富不会超过四、五代人,因为,现时已经十分富足的人,在世时需要缴纳累进税,去世后其后人又要缴纳遗产税。按照目前所得税最高45%的税率,不论现时富起来的人有多少财产,在经过四、五代人之后这些财产最终将归社会所有。因而只要坚持对一部分先富起来的人因势利导,用法律的手段实现富裕群体的财富增进与社会弱势群体基本生活的改善之间的同步化,那么,即使不对先富起来的一部分人动“外科手术”,也不会出现两极分化。

一般来说,贫富差距作为社会的客观存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生产关系的状况,贫富差距过大,社会会形成根本利益冲突的阶级,使多数人的利益必须通过阶级斗争才能实现。而没差距或者差距过小,会从基础上抹杀社会成员劳动的积极性。因而贫富差距只是在一定的限度内才是社会经济发展的动力。但是社会制度不同对贫富差距的容纳量也不同。一方面,社会对贫富差距的容纳量取决于经济基础。私有制和剥削制度既是贫富悬殊过大的原因,又是贫富差别过大的结果,它在性质上允许贫富差距在阶级对立的范围内存在。公有制是对私有制质的否定,它所容纳的贫富差距只能限制在人民根本利益一致的范围之内。另一方面,社会对贫富差距的容纳量也取决于社会心理承受能力。在一个经过充分私有化和长期市场意识积淀的国度,对贫富差距的容纳往往呈现出较强的承受能力,而在一个小农意识蒂固、平均意识浓厚的国度,对贫富差距的容纳力要脆弱得多。社会主义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决不是把另一部分人变成穷人,也不会让另一部分人生活水平无所提高,而是通过发展生产力的办法,在全体人民生活水平普遍提高的过程中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在这种政策导向下,贫富差距只能是先富与后富,富得快一些与富得慢一些的同质差别,而不是两极分化的异质差别。“如果富的愈来愈富,穷的愈来愈穷,两极分化就会产生”[9],因而“我们在制定和执行政策时”“必须注意到”这一点,“出现了两极分化,这不仅意味着改革的失败”,更可怕的是会诱发一系列的社会问题,“民族矛盾、区域间的矛盾、阶级矛盾都会发展,相应地中央和地方的矛盾也会发展,就可能出乱子”[10]。邓小平认为,“社会主义制度就应该而且能够避免两极分化”,“解决的办法之一”就是先富起来的一部分人和地区“带动”、“帮助”后富者和落后地区,实施辐射共富工程。辐射共富也是一个系统工程,它涉及到“什么时候突出地提出和解决这个问题”,“在什么基础上提出和解决这个问题”,和用什么方式解决这个问题等一系列的问题。首先是什么时候突出地提出和解决这个问题。对此虽然在时间上表现为政府决策的出台和实施,但其实质内容却是社会管理者对社会经济各子系统发育状况及相互关系理性分析和判断的结果。在我国社会经济整体系统中,无论是先富还是后富都不是孤立存在的,二者是相互依存和相互影响。一方面先富者以示范的形象影响后富者。另一方面,后富者也以市场参与者的身份影响先富者,这种相互影响制约的态势突出地表现在市场形态的转换上。卖方市场状态下,宽余的市场空间会为后富学先富带来立杆见影的效果。当市场表现为买方市场时,后富对先富的制约和影响作用则明显加强,因为买方市场固然意味着产品的质量品种是否对路问题,但也意味着社会购买力的弱化和有效需求的乏力。而市场疲软不仅仅是整个社会经济持续发展的瓶颈,也是先富向更富发展的瓶颈,因为在社会总需求中,最终消费的承载主体是人口众多的后富者和慢富者,所以刺激消费扩大内需在很大程度上是提高大多数后富者的购买力问题,也就是帮助后富者和欠发达地区的发展问题。

早在1990年邓小平就科学地预测到,随着社会经济总量的积累,发达地区帮助欠发达地区,先富帮助后富,这一“体现社会主义本质的一个东西”,“将来总有一天要成为中心课题”。但什么时候突出地提出和解决这个问题,邓小平认为“太早,这样办,也不行”[11],因为太早了,一是人们会认为政策变了,会影响改革的全局。“农村改革初期,安徽出了个‘傻子瓜子”问题,当时许多人不舒服,说他赚了一百万,主张动他,我说不能动,如果处理不当,很容易动摇我们的方针,影响改革的全局”[12]。二是因为太早了“会消弱发达地区的活力”,影响先富走向更富的能力。同样,太迟了也不行,太迟了会使贫富差距过于悬殊,形成实事上的两极分化。邓小平把这个问题放在“三步走”的发展战略中思考,根据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状况,他于1992年提出,“可以设想,在本世纪末达到小康水平的时候,就要突出地提出和解决这个问题”[13]。所谓突出地提出这个问题,是指从指导思想上,把发达地区帮助落后地区、先富帮助后富的问题提到党和国家工作的议程,提出和制定向落后地区倾斜的法规和具体措施。所谓突出地解决这个问题,就是要求发达地区拿出更多的力量来帮助落后地区发展,通过缩小地区之间的贫富差距,抑制并逐步缩小所有社会成员的贫富差距。其次,在什么基础上提出和解决这个问题。在邓小平看来,让先富帮助后富要比“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困难得多,因为它不是一个简单的行政过程,它要涉及先富地区和先富阶层的具体利益,因而必须慎重。虽然邓小平在他的著作中没有留下具体的方案,但却为我们留下了基本的思路。一是全国在总体上实现了小康社会。“从1981年开始,花二十年的时间达到小康水平”[14]。这个时期,对先富地区和先富者来说,是一个辐射能量形成和积累的过程,而对落后地区和后富者来说,却是一个自身发展,增强消化“帮助”能力的过程。没有全国总体水平的小康,特别是没有落后地区自身消化能力的增强,不仅会加大辐射共富的成本,更有可能把旨在增强落后地区“造血”功能的帮助变成纯粹的输血工程。在这个意义上讲,全国实现小康是先富帮助后富共同致富的基础。二是先富地区能够“拿出更多力量帮助内地发展”。一个先富起来的地区并不单纯是先富者的地理集合体,因为经济单元间的关联性所形成的合力本身就是一种几何式的经济能量。先富起来的地区和个人越多,质量越高,帮助落后地区致富的辐射强度就越大。邓小平认为,整个沿海地区拥有地理条件和人才的优势,完全有可能“加快对外开放,使这个拥有两亿人口的广大地带较快地发展起来,从而带动内地更好地发展,这是一个大局的问题,内地要顾全这个大局,反过来,发展到一定时候,又要求沿海拿出更多力量来帮助内地发展,这也是个大局,那时沿海也服从这个大局”[15]。很显然,在邓小平“两个大局”的总体布局中,一部分地区和一部分人先富起来有着双重意义:先是带动影响其他地区和周围的人致富的示范意义,并为辐射落后地区准备物质基础和人才资源;后是发展到一定程度,拿出“更多的力量来帮助内地发展”。可见,一部分地区和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的程度,能否拿出更多的力量,这是实现辐射共富的关键。三是,中央要有权威。先富帮助后富,实现辐射效应,不可能是一个自发过程,它需要一个强有力的组织指挥中心。中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每一个进程,都是来自党和政府的组织和启动。世界现代经济发展史也表明,任何国家要想实现全局的协调发展,都必须借助于政治力量的推动和组织,其原因在于,构成经济能量的各种资源在空间上的移动,具有向能产生更大效益的优位区域推移、集聚的本能态势。劣位区域在吸引资金和人才上与优位区域相比总是处于劣势地位。而社会为实现整体利益的平衡,在客观上必然要求优势区位的物质资源与人才资源向落后地区“回灌”,其最有效的办法就是利用法律和政策的杠杆,在内地区域自然资源优势的基础上,打造落后地区吸引资金和人才的“政策优势”。实现“第二个大局”与实现“第一个大局”不同,实现“第一个大局”是沿海地区具有地理和人才的优势,国家政策的作用是“顺水推舟”,而实现“第二个大局”其实质是发达地区向落后地区利益的让渡和转移,它不仅需要国家掌握足够的财力和物力,也需要发达地区做出必要的牺牲和让步,而做到这些,“如果没有中央的权威,就办不到”。[16]

对于通过什么渠道实现先富帮后富的辐射效应,邓小平认为,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不能再搬用过去困难时期那些方法了”[17],要吸取过去“一平二调”挫伤劳动者积极性的教训,应该按市场规律和法律办事。他提出了辐射共富的两个基本原则,一是应当坚持自愿的原则,“而不能搞摊派”。二是在制定先富地区帮助落后地区的政策的时候,应当注意保证发达地区的继续发展而“不能消弱发达地区的活力”[18]。邓小平在他的著作中提出了多种辐射共富的途径,根据辐射共富的两个基本原则可划分为两种不同的类型:一种是刚性辐射,一种是柔性辐射。所谓刚性辐射是指通过制定相关的法律和政策,向先富起来的一部分人和发达地区多收点税,充实国家财力,以国家投资的形式向落后地区辐射。所谓柔性辐射是指通过政治思想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使先富起来的地区和个人认识到,先富带后富、“先进地区帮助落后地区是一个义务”[19]。并“自愿拿出钱来办教育、修路”[20]和其他一些公共事业。

可以看出,对于实现共同富裕这一社会主义的终极目标来说,邓小平“少数先富论”的核心价值,并不在于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而在于“筑堤引流”和“辐射共富”因为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适度拉开贫富差距反映的是社会经济发展的一般规律,而“筑堤引流”和“辐射共富”体现的则是社会主义本质。“我们提倡一部分地区先富裕起来,是为了激励和带动其他地区也富裕起来,并且使先富裕起来的地区帮助落后地区更好地发展。提倡人民中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也是同样的道理”[21]。因此,那种片面强调少数先富,忽视“筑堤引流”,忘记“辐射共富”义务的观念和行为,都是对邓小平少数先富论的曲解。邓小平少数先富论中的两个“免疫密码”是引导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向共同富裕方向发展的有力思想武器,只有真正读董邓小平的两个“免疫密码”,才能消除对贫富差距的恐惧和疑虑,才能大胆鼓励和支持私营经济的发展,支持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只要我们全面地理解和执行邓小平少数先富论思想,坚定不移地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适度拉开贫富差距,坚定不移地坚持共同富裕的道路,从道德建设和法制建设两个方面入手“筑堤引流”,不断开拓先富带后富的新辐射渠道,那么,在社会主义中国就不会出现一极是“财富的积累”,另一极是“贫困劳动折磨、受奴役、无知、野蛮和道德堕落的积累”[22]的两极分化的瘟疫。随着社会主义生产力的发展,随着社会道德水平的提高和法制的不断完善,展现在一部分人先富之路尽头的,一定是一个更加文明和共同富裕的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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