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新形势;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全过程;管理
引言
“十三五”是水利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水行政主管部门积极推进全面落实深化改革、简政放权的要求,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和服务;坚持创新驱动,切实强化水土保持信息化建设,充分利用高分辨率卫星影像和多区域、多层次的监控手段,实现生产建设项目“天地一体化”监管,强化水土保持事中事后监管,提高监管效能,为依法落实水土保持目标责任制和考核奖惩制度,防范人为水土流失提供技术支撑,进一步提高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水平。
1建设期水土保持管理特点及存在问题
1.1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全过程管理的特点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全过程管理实际就是在项目各阶段引入水土保持理念,整合建设资源,协调参建单位,监督管理整个过程。需要建设单位具有扎实的技术力量,先进的水保理念和较高的管理水平。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全过程管理有如下几个特点。(1)科学性,以水土保持学科为基础,以项目管理为手段,将水土流失特点和工程建设程序相结合,科学的制定水土保持管理体系。水土流失有其自身的发展规律和特点,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水土流失往往是由于施工单位、建设单位缺乏相应水土保持知识导致的。水土保持全过程管理则是按照项目管理的基本原则,根据水土流失的特点和规律,对整个项目建设过程提供水土保持意见,从源头控制水土流失。(2)全面性,水土保持工作涉及整个项目建设过程,在项目管理中引入水土保持理念,可以有效地落实“三同时”制度。项目建设程序繁多,环环相扣,其中任何环节的缺失都无益于水土保持目标的实现。在实际操作中,全面化、整体化的管理,才能促使各单位的通力协作,更好地落实水土保持各项措施。(3)系统性,水土保持管理可以有效地衔接项目各阶段,协调各单位,科学地指导与管理项目建设过程。水土保持工作包含设计、监测、监理、施工、验收等多个环节,本质上是相互联系的,但由于实施过程中,各阶段委托服务单位不同,出发点不同,导致水土保持工作出现衔接不畅,方案无法落实等问题。水土保持全过程管理则可以将各阶段的水土保持工作看成一个系统来进行综合管理,有利于水土保持理念贯彻落实。
1.2建设期水土保持管理存在的问题
水土保持工程是建设项目的组成部分,建设期应当作为工程建设管理内容,但实事则是水土保持往往不被重视,造成建设期水土流失加重,弃渣场随意堆放等一系列问题。主要表现为:(1)管理体系不健全,造成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对弃渣场管理的缺失。目前,包括建设单位在内,各参建单位对水土保持管理工作不够重视,许多工程各参建单位没有完善的水土保持管理机构与管理人员,致使水土保持工程管理无从开展。(2)理制度不完善。各参建单位均没有完善的水土保持管理制度,致使水土保持管理无章可循,管理责任不明确。(3)水土保持工程管理规定与技术规范缺失。目前,水土保持管理主要依据主体工程施工管理方法与技术规范,但水土保持工程措施、植物措施与主体工程差异较大,不能完全适应主体工程的建设管理方法与规定,致使水土保持管理内容不确定。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以下简称《水土保持法》)规定的“三同时”制度在实际建设中不能完全落实,施工期的临时措施不能很好的实施,造成许多临时措施成为设计中的多余项,也造成施工现场临时堆场、边坡等长期裸露,水土流失不能得以控制。
2新形势下水土保持全过程管理的工作要点
2.1正确把握水土保持方案的定位,切实发挥其在项目决策中的积极作用
编报水土保持方案是建设项目立项的重要内容和程序之一,其主要目的和作用是从水土保持角度为项目建设的可行性决策提供依据,防治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水土流失;核心是对主体工程设计方案进行水土保持评价,界定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和划分水土流失防治分区,提出水土保持措施总体布局并进行典型设计,估算投资。水土保持方案具有法律约束性,是指导具体工作的基本框架,强调的是与法律法规和政策的符合性和宏观把控作用,不能等同于直接用于施工的具体设计文件。方案的重点应该在对主体工程设计的合理性和可行性评价上,强调同主体设计的同步性和参与性,若水土保持方案起不到对主体设计方案的优化和协同作用,则编得再好的方案对水土流失防治和生态保护起到的作用也会很有限。就主体工程水土保持评价而言,首先应从国土空间的主体功能定位和生态功能定位来评价项目建设准入的符合性;其次应从政策和法律层面分析评价项目选址选线的合法性;最后,从主体设计的水土保持合理性进行分析评价,提出优化设计建议和意见,只有这样才能为项目建设提供有价值的决策依据,才能达到预防水土流失、保护生态环境的目的。
2.2健全监管体制机制,强化过程管理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主要发生在施工过程中。能否按照水土保持要求落实相应的对策措施,防治水土流失,保护和改善施工区的生态环境,不仅要靠建设单位的自觉行为,更要靠水行政主管部门的全过程监管。从实际情况来看,绝大多数项目前期都能依法编制水土保持方案,后期开展专项验收。应该说,这两道“关”把得还是比较严格的,但这并不能反映水土流失和水土保持工作的真实状态。因为,生产建设项目造成的水土流失主要发生在施工期,恰恰是这期间缺少监管,很多项目的水土流失防治措施布设、水土保持监测、监理工作远远滞后,甚至为了通过专项验收后期补编监测、监理文件,这对防治水土流失来说已经无任何意义了。即使建设单位按要求同步开展了监测、监理工作,但是由于阶段性成果不能按规定报送,所以主管部门还是无法通过监测、监理工作了解工程施工过程中的水土流失情况和水土保持工作开展情况。
结语
水土保持工程管理与主体工程管理相同,实行统一管理、分级管理和目标管理。水利部作为国家水土保持行政主管部门,在《水土保持法》的指导下,已制定一系列水土保持监督管理政策与规定。在项目整个建设周期内,水土保持全过程管理可以提高水土保持工作效率,减少因管理不专、业务不精、经验不足导致的水土流失问题;可以提醒建设单位履行法定义务,保障水土保持方案全面实施;可以检验水土流失防治效果,积累水土保持管理经验。采用水土保持全过程管理是落实“三同时”制度的重要保证,是建设水土保持生态文明工程的重要支撑。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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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袁普金,王万君,姜德文.弃渣场水土保持方案补充报告书编制内容探讨[J].中国水土保持,2017(11):43-45.
论文作者: 许军
论文发表刊物:《城镇建设》2020年 1期
论文发表时间:2020/3/17
标签:水土保持论文; 建设项目论文; 建设单位论文; 主体论文; 全过程论文; 项目建设论文; 工作论文; 《城镇建设》2020年 1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