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信息化模式及对策研究_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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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中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和人民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要求信息化的发展与之相适应,许多有识之士都认为信息化的发展速度应该超前于国民经济的发展速度。然而现实中,中国的信息化速度远未跟上国民经济的发展,甚至有些环节已成为制约国民经济发展的瓶颈。因此,如何加速中国信息化进程,充分发挥信息化对国民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是信息化与经济发展理论研究需要解决的一个重要课题。

一、中国信息化的特殊性

1.社会条件

中国社会与经济的发展决定了中国信息化进程的范围和框架。从人员结构来看,不同的利益阶层和群体对信息化的需求和作用是不一样的。首先是领导阶层。中国的领导阶层担负着维持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的重任,主观上要求信息化的发展必须是在社会稳定前提下的有限发展。当信息化的发展超出了社会稳定允许的范围时,他们就会以政府的身份对超出的部分进行限制。其次是知识阶层。中国的知识阶层在社会生产劳动中,主要是利用自己的科学知识和各种信息进行生产实践活动,他们是直接把信息和生产结合在一起、提高劳动生产率的劳动群体,是建设和使用信息基础设施的主体,同时也是提供信息服务,消费信息产品和信息服务的主体。再次是家庭和体力劳动阶层。把家庭和体力劳动者放在一起的原因是他们对信息化的需求都是以消费信息产品和信息服务为主。一方面他们通过文化娱乐的方式消费信息产品和信息服务,另一方面还通过继续教育和家庭子女的培养教育消费信息产品和信息服务。在上述几种群体中,推动信息化发展的主要动力来自知识阶层,同时领导阶层与家庭、体力劳动阶层对信息化发展的作用也是不可缺少的因素。

从地域结构分析。中国作为世界国土面积第三大国,地广人密,幅员辽阔,信息产品和信息服务的市场潜力巨大。由于中国经济不断增长,市场稳定,西方各国的各大信息产业集团早就看好了中国这个未来的信息化大市场,纷纷蜂拥而至,只是由于中国政府为了保护自身利益采取的管制措施而未能完全顺利地进入这一市场。中国的沿海、中部、西部地区的经济发展极为不平衡,沿海地区和部分中部地区已经形成了一定规模的信息产品和信息服务供求市场,而在西部和广大农村,起码的通讯还成问题,无从谈起信息产业的全面发展;在沿海和部分中部地区,同样也存在着信息产业结构发展的不平衡,比如电信行业、教育行业、信息咨询业、金融保险业等行业间的规模相差悬殊,资金过多地集中在垄断利润极高的金融业和行政机关,而在教育行业、信息咨询业、保险业等具有公益性的服务行业,由于经营部门的直接收益少,部门经济效益差,发展相对比较落后。因此在中国,信息化的发展不仅是建几条光纤网、发展程控交换能力的问题,更主要的是上什么样的通信网、为什么样的用户提供信息产品和信息服务的问题。

2.经济条件

中国改革开放十几年的经济发展形成了多元化的经济主体。乡镇企业、合资企业、外资企业、个体服务加工业等企业的出现,打破了国营企业一统天下的局面,为国民经济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面对如此众多的乡镇企业、合资企业蒸蒸日上的发展、大量外资企业的不断涌入,多数国营企业显得力不从心,终于出现了近年来大量国营企业纷纷停产,另谋他途的现象。出现这种困境的原因之一,是国家长期实行垄断经营、封闭市场信息的结果。垄断经营使许多国营企业缺乏技术进步和产品更新换代的动力,造成企业严重缺乏市场竞争能力。封闭市场信息是指国营企业领导人不得不把主要精力放在企业内部职工队伍的稳定,搞好与上级主管领导和有关部门的相互关系等一系列非生产经营活动上,这在经济学上称“寻租”现象;其“寻租”的结果是国营企业劳动生产率的普遍低下。

从信息化与经济发展理论的观点分析国营企业普遍不景气的原因,可解释为信息活动开展的不够,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开展信息活动数量上的差距。国家长期对科研投入严重不足,科研部门与企业间严重脱节,企业自身现代化信息交换和信息处理手段的严重欠缺,都造成了国营垄断企业参与国内国际市场竞争时难以获得市场经济信息、及时改进劳动生产技术。二是开展信息活动质量上的差距。国营垄断企业的经营者们生存的主要条件多是“关系”指标而非经济指标,在市场信息不完全的条件下,企业全力参与市场竞争都未必能取胜,况且还要分出精力应付各种“关系”。

3.文化教育条件

中国的历史文化虽然渊源流长,但接受现代科学文化还是20世纪以后的事,如此迟来的现代科学文化,也几经周折,到了本世纪80年代才认识到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开始了文化教育战线的改革开放。即使在中国全面改革开放的十几年后,中国许多中小学、乃至大学仍然需要利用额外收费改善教师的生活条件,许多中等教育、高等教育纷纷开始收费制度的改革,实际是提高学生的学费,从而使许多有培养前途却无力交纳学费的学生失去了接受良好教育的机会。要全面改变这种状况,只有在中国普及中小学教育,在高等学校减少学生学费负担、开展勤工俭学,同时发展各种形式的成人教育和再教育,国家必须不断增加对教育的投入,不断增加教育投入占国家财政支出的比例,才能逐渐改善中国文化教育相对落后的局面。为此,无论在教育上增加什么样的高投入都不算过分。希望工程虽然是改善贫困地区教育落后面貌的一个良好途径,但不能以此推卸政府为改变中国文化教育严重落后所应担负的历史责任。

社会、经济和文化教育方面的特殊性,决定了中国的信息化进程不同于世界其它国家,中国信息化研究的范围超出了西方国家涉及的范围。中国信息化进程应该是一个加速发展的进程,而不应是一个限制或逐步发展的过程;中国信息化概念不能只停留在发展信息工业、提供信息产品和信息服务的范围内,还应该扩大这个范围,把发展文化教育、完善经济信息共享体制也作为信息化发展的一个重要内容,既要建设好信息基础设施,也要充分开发和利用好现有信息基础设施的能力。

二、中国信息化与经济发展模式

1.多种模式并存

当前经济理论中,普遍认为国民经济发展模式可用计划经济运行模式和市场经济运行模式来区分。我认为这种区分并不科学,国民经济发展的运行模式应该用竞争、垄断和混合三种基本模式来进行区分。因为在经济运行中,经济运行主体作为垄断者或非垄断的竞争者都代表着各自的经济利益。他们为了自身经济利益的最大化从事着各自的经济活动。

信息化作为经济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样具有上述三种基本发展模式。现代社会的经济运行中,自由竞争模式和完全垄断的模式并不多见,绝大多数国家的发展模式都采用了竞争和垄断混合的基本发展模式,由于竞争和垄断所占的比例不同,又可派生出多种模式。西方有学者在研究电信基础设施发展时,总结出以下几种基本理论模式,根据垄断程度的强弱,依次为“文化和技术保护模式、政府资助模式、管制模式、战略式放开市场模式、强化式放开市场模式和技术式放开市场模式”<%Brian Regli:"Strategic Liberalization-Mapping a course for su-stainable infrastructure development",Telecommunications Policy,Vol.20.No.8,pp.557-571,1996.%>。在这六种理论发展模式中,垄断的表现形式是通过国家控制的方式,即国家垄断的方式或国家积极参与的私营垄断形式体现出来的。国家作为提供公用电信服务的主体之一,以国家垄断的形式或政府对电信市场直接控制的前提下,适当放开电信市场,根据电信市场的供求需要,逐步允许私营垄断集团或非垄断经营者进入电信市场,直到市场完全放开。信息化则比单一电信市场的情况复杂得多。

2.选择模式的原则

中国的信息化既包括电信行业的发展,也包括科学研究事业、文化教育事业、信息工业、金融保险业、咨询业、行政机关等许多电信行业以外信息产业的发展。信息产业和非信息产业共同利用国家的信息基础设施进行信息活动,信息产业通过生产、建设和利用信息基础设施提供信息产品和信息服务,消费者通过信息基础设施消费信息产品和信息服务。对于这样一个复杂的信息化经济运行环境,信息化发展的模式选择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是规模经济性。信息化水平的一个重要标志就是信息产业的规模。西方国家在信息化进程中采用的发展战略都是先形成一定的信息产业规模。比如美国在信息产业化过程中,电信业的发展一直是由AT&T等少数几家公司垄断了美国的电讯市场,从规模上看它们都是排在世界前列的大型垄断公司;日本则始终坚持发展跨国公司的战略,在信息工业和通信业等领域形成了众多象日本NTT、MEC、NEC等具有国际规模的跨国公司。

但是信息产业形成一定的规模并不等于规模经济,规模的扩大并不必然带来规模经济。尽管各国信息产业的规模在国民经济中所占比例越来越大,规模经济性却始终是一个难以解决的问题。许多国家采取了国营垄断或鼓励私营垄断来形成一定的信息产业规模。由此产生的问题是:信息产业长期的垄断经营,造成垄断企业对技术进步缺乏热情,劳动生产率下降,市场竞争能力降低。因此西方许多国家又试图通过放松政府管制、开放信息产品和信息服务市场等一系列措施,克服垄断带来的低效率。

二是外部经济性。信息化发展的特殊性要求信息产业应该具有一定的规模经济性。然而规模经济性极易形成信息产业的垄断经营,垄断经营的结果又极易形成垄断价格。政府大力扶植信息产业发展的初衷是因为信息化的发展具有很强的外部经济性,垄断价格的形成则严重抵消了这种作用。因此在发展信息产业规模经济性的同时,保证信息化的外部经济性也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原则。

三是普遍服务。信息化发展只有通过为消费者提供丰富的信息产品和普遍的信息服务,满足社会对信息产品和信息服务的需求,才能达到促进经济发展的目的。普遍服务原则具有以下几层含义:一是信息技术的研究开发和广泛应用。既要形成有利于信息技术的研究与开发的机制,还要形成便于信息技术应用于生产信息产品和提供信息服务的机制。二是使信息产品和信息服务容易被广大消费者接受。只有广大消费者能够消费得起生产的信息产品和提供的信息服务,并且愿意消费这些信息产品和信息服务,才能增加信息活动的数量和质量。三是满足人们信息活动的需求。要满足这种需求,既要具备生产信息产品和提供信息服务的能力,也要使信息产业厂商们有生产信息产品和提供信息服务的愿望,能力和愿望的结合才能实现普遍服务。

三、问题与对策

1.信息化认识

当前对信息化认识的分歧点主要集中在信息化的范围和进程两个方面:

(1)信息化的范围。世界各国关于信息化概念至今没有公论。美国克林顿政府提出的信息基础结构行动计划相当于美国的信息化发展计划,这是因为美国除信息基础设施之外的信息化内容已相当丰富,她只需在现有的信息基础设施上进行一定的改造和扩建,就可使美国达到充分的社会信息化。中国的信息化则不仅是发展信息基础设施的问题,它应包括信息产业化、信息基础设施的建设、产业信息化和家庭信息化4个方面的发展。中国作为世界经济未来潜在的巨大信息产品和信息服务市场,必须形成自己的信息产业规模,仅仅依靠从国外购买信息产品和信息服务是不能实现中国社会与经济信息化的;在中国的信息产业化中,文化教育事业又是信息产业发展的基础,没有大批用现代科学文化知识武装起来的劳动者,就是买到了先进的信息技术和先进的信息设备又能依靠谁来驾驭和使用呢?所以中国的信息化应该延伸到信息产业化、产业信息化、家庭信息化和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等更为广阔的领域。

(2)信息化的进程。信息化的程度是随着国民经济和社会的发展不断变化,一定条件下,经济水平决定了信息化的水平。中国的生产力水平与世界发达国家相比还很低,就是达到小康水平人均年收入也才是800美元,仅是发展国家人均收入的1/10,一些地区还没有实现工业化,有些地区人民的温饱问题还没有解决,这就决定了我国信息化进程必须完成现代化以前没有完成的发展过程。比如基础文化教育必须达到现代化建设的要求,如果这项任务完成的不好,就没有足够的人才去发展信息化,也不会有对现代信息技术的高层次需求;常规信息技术的普及应用工作必须完成,国家只能投入部分精力和财力研究开发我国的高新信息技术,并且只能在部分地区应用高新信息技术,连电话都不通的地方根本谈不上任何形式的信息化。

2.发展战略

由于各国的社会与经济发展程度不同,对信息化的需求有很大差别,那么象中国这样的发展中国家制定什么样的信息化发展战略更有利于国民经济的发展呢?我认为应该着重处理好以下几个问题:

(1)战略地位。把信息化发展作为核心战略,突出信息化发展战略在国民经济发展中的核心地位;信息产业化有利于高新技术的开发,产业信息化有利于高新技术的普及应用;信息要素作为继资本要素和劳动要素的又一重要生产要素,对国民经济结构优化和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将不断提高,这是因为资本要素和劳动要素在现代化的发展过程中早已受到人们的高度重视,得到了比较充分的开发和利用,而信息要素对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还没有受到人们的普遍关注,信息化对国民经济增长中的潜力远没有充分发挥,因此充分开发和利用信息化对国民经济的促进作用具有非常重要的战略地位。

(2)战略目标。信息化发展的总目标是实现中国的四个现代化,这就决定了信息化发展的一系列战略目标必须为这个总目标服务。美国国际战略研究中心专家鲁塞尔·派普先生认为,“随着中国现代化建设的迅速发展,中国的电信业务和信息工业将得到优先发展,但不是为了信息化而信息化,应该是为了现代化而信息化”(注:鲁塞尔·派普:“中国的下一个目标——建立一个强大的服务部门”,载《数量经济技术经济研究》,1994年第9期。)。以电信行业的发展为例,他认为电信能力的扩展本身不能被看作独立的经济发展目标,因为从本质上讲,电信网仅仅是传递信息的导体;必须在新的电信设施投入使用的同时,具备使用电信网所必须的设备。进一步分析,国家信息基础设施的运营,不仅需要完备的电信通信网络和通信设备,还需要相应的用户终端设备和完善的信息服务。信息化的发展不仅是国家信息基础设施的建设与发展,还包括信息产业的发展、信息要素的充分利用、信息环境的改善等一系列的问题。因此制定中国信息化与经济发展的战略目标,应该在四个现代化总目标的前提下,既要考虑信息化发展的可行性,又要考虑最大限度发挥信息化对国民经济发展的作用,才能更好地为社会主义现代化服务。

(3)战略选择。实现信息化与经济发展的战略目标,有多种发展战略可供选择,有人提出“跨跃式发展战略”,还有人提出以发达国家为目标的“追赶式”或“迎头赶上式”战略等等。象中国这样的发展中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的选择不能只局限在一种固定的战略模式,而应有多种战略模式并存,比如在中国经济较发达的东部沿海地区,可选择适当超前的信息化发展战略;在中部地区可以选择为工业化服务为主的信息化发展战略;而在经济比较落后的西部地区,只能采取边发展经济,边建设信息基础设施,边刺激信息化的有效需求的发展战略。

3.模式选择

中国信息化与经济发展模式的选择,除了遵循前面提到的原则外,需要突出解决的是经济效益问题。首先是效益的一致性。经济效益中的“效益”是指产出投入比的大小,产出投入比越大,经济效益越高,这已是技术经济学中人所共知的常识。信息化与经济发展中国营垄断企业的“效益”,则不仅仅是通常意义下的经济效益,在它的背后还隐藏着另外一层含义,这就是垄断经营者的“效益”与国有企业的“效益”是否一致。当二者的“效益”不一致时,国营垄断者为了自身的“效益”必然损害国有企业的“效益”。因此需要找到使两种“效益”相互一致的解决办法,股份制可以说就是在这种情况下产生的,是否还有其它更为有效的办法则有待于进一步研究。

其次是效益的可计算性。在信息产业结构中,有些行业是比较特殊的行业,如科学技术研究开发、文化教育、邮电行业、信息咨询服务业,如果他们的服务只是建立在自身的经济效益之上,利用垄断定价向服务对象收取昂贵的服务费用,必然损害消费者利益,同时也影响了自身的发展,对国民经济持续稳定的发展必然是不利的。所以上述公益性比较强的行业,不能只靠自身的经济效益维持生存,一方面需要国家在财政和税收上给予必要的扶持;另一方面需要在这些行业中引入适当的竞争消除垄断价格,增加服务规模和服务范围。

4.发展环境

(1)政府管制环境。通常人们认为政府管制必然导致垄断,而在中国的改革开放过程中,却需要用政府的管制去打破自身对经济的垄断。这就引出了如何理解政府管制的作用和怎样发挥政府管制作用的问题。在中国,政府管制担负着双重任务,一是扶持垄断和非垄断企业形成规模经济;二是限制经济主体间的非经济性竞争和通过垄断企业间的竞争最大限度地利用消费者剩余,有时甚至需要政府在财政和税收政策上直接扶持信息产业的发展。但在没有法律约束的条件下,正确发挥政府管制作用又是一件很难把握的事情,有时随意性很大,反而没有发挥出政府管制应该发挥的正常作用。要从根本上改变政府管制随意性的办法只能是为信息化的发展立法。

目前规范我国政府和经济主体行为的方法主要有法律和法规两种形式。政府法规的执行可根据中央政策的变化不断调整,法律的改变则要履行必要的立法程序,不能轻易更改。因此从长远看信息化与国民经济发展迫切需要制定和完善有关的法律,用于监督和促进政府管制与市场竞争的有序进行,使我国信息化与国民经济步人良性发展的轨道。

(2)经济环境。经济环境的好坏直接决定了信息化发展的速度。它的作用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为信息基础设施的建设提供设备和资金的保证;二是为信息产品和信息服务提供广阔的消费市场。可以说有什么样的经济环境,就有什么样的信息化发展速度。

(3)信息技术环境。推进信息化进程中要选择适用信息技术。信息技术可分为先进技术和常规技术,适用信息技术既不能简单全部视为先进技术,也不能简单全部视为常规技术。现阶段适合我国信息化与经济发展的适用信息技术应该是:在比较落后的经济地区和人民日常生活中以应用常规信息技术为主;在科学技术研究开发领域采用先进信息技术为主;在比较先进的经济地区、生产制造行业和对外交往较多的部门和行业以采用先进信息技术为主。只有把有限的先进信息技术应用能力用在最有利于国民经济发展的部门和行业,同时提高我国常规信息技术的普及应用程度,才能为信息化与经济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信息化技术环境。

(4)用户环境。用户环境是指信息活动者利用信息基础设施进行信息活动的能力。现代化的用户环境包含三个要素,一是信息活动者自身的文化素质;二是信息化活动者拥有信息基础设施终端设备的普及率和通信网络的入网率;三是通信网络的带宽。我国信息化与经济发展的用户环境远没有达到现代化用户环境三要素的要求,信息产品和信息服务的需求市场前景非常广阔,为此吸引了大量的外商纷纷来华投资办厂,参与中国的信息化建设。面对如此众多的外商外资的大量涌入,改善我国信息化用户环境刻不容缓。

当前影响中国信息化用户环境的因素很多,其中政府的作用不容忽视,它决定了允许用户进行什么样的信息活动,为用户创造什么样的信息活动服务环境。一方面,中国政府为了国家的稳定和安全,对境内的公民使用通信设备和通信形式规定了一定的限制条件,对境内的公民所从事的信息活动内容也有一定的限制,这些限制有些界限是清楚的,有些界限则是难以掌握的,这是中国信息产品和信息服务市场开放与繁荣需要解决的重要课题之一。另一方面,市场经济体制下,企业对市场经济信息的需求迅速增加,企业不能直接得到政府部门的社会经济信息,而社会上的信息服务中介机构又为数太少,服务质量不够,满足不了企业对市场信息的需求。如何填补这个需求的缺口,是当前中国经济体制转轨时期面临的现实问题。办法之一是由政府信息服务部门定期向企业和社会公开发表掌握的市场经济信息;之二是把原来计划经济体制下政府的信息服务部门推向市场,通过市场竞争的方式促使他们为企业提供信息服务;最后是等待民间信息服务组织的成长和壮大。如果中国现行的体制仍然不能允许采用前面两种办法只有采取第三种消极等待的解决办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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