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加大开放深化改革中降低系统性金融风险,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深化改革论文,金融风险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现存框架下的金融风险与结构矛盾
在金融风险的分析中,首先应区分个别金融风险与系统金融风险个别金融风险则是指金融市场参与者在金融活动中遭受损失的可能性,而系统金融风险是指那些可能导致整个金融体系陷入支付危机、货币贬值危机以及内外投资者信心危机的可能性。我们强调金融安全,主要任务就是要降低系统金融风险。
从发生过金融危险国家的教训看,即使由高度开放条件下的外部金融冲击引发的金融危机,究其原因,总是能在危机发生国家的经济基本面和金融体系中找到可以使外部因素发挥作用的内部缺陷,这种内部缺陷,我们可以将其定义为:“结构性问题”。中国经济中的结构性问题状况及金融高度开放后结构性问题的发展趋向,实质上就是我们判断中国加入WTO并实现金融高度开放后金融安全问题的基本标准。
在目前条件下,中国经济和金融的结构性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企业结构中的国有经济拖累。国有企业改革问题一直是中国总体改革中的一个核心问题。这是导致国有银行系统存在大量不良资产的根本原因。
2、中国金融体系的结构性矛盾是一个较为复杂的问题,它反映在方方面面。首先要提及的就是国有商业银行系统的大量不良资产。解决了城市近2/3就业人口的国有企业占用了全社会3/4的信贷资金资源,国有商业银行系统也因高负债且经营不善的国有企业而累积了庞大的不良资产,这一问题如不很好解决,即使是保持现状没有外部竞争冲击,金融部门也同样存在着系统金融风险。
3、在银行系统累积大量不良资产的背后,存在着经济转型国家所固有的金融结构矛盾,那就是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的比例相差悬殊。在间接融资体系中计划经济行为惯性依然起主导作用的条件下,大力发展直接融资,将企业推向市场,让市场游戏规则在货币资源的配置上起决定性的作用,本来是代表改革方向的一种改革,也是降低国有银行不良资产造成的系统金融风险的有力措施。但是,在若千年资产市场的培育过程中,我们不但没有收到资本市场建设应当收获的结构调整功效和规模效益,而且还在资本市场特别是股票市场中积聚了系统性金融风险,其表现就是大量的上市公司存在着严重的质量问题。
4、中国的投融资体系存在一个最明显的结构性缺陷,就是大量的中小企业缺少为之服务的金融支持系统。
5、从整体看,中国金融业目前仍存在冗员过多、业务落后、监管不力、效率低下等诸多弊端。
WTO冲击对中国“金融脆弱性”的考验
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虽然没有在中国产生许多人所担心的“多米诺”骨牌效应,但是,正如美国经济学家保罗·克鲁格曼其后指出的,中国之所以能成功地避过这场危机,主要得益于严格的资本项目管制,也就是说,事实上,中国金融体系的结构性矛盾所蕴含的“金融脆弱性”并没有减轻。
世界上大多数由封闭半封闭走向部分开放乃至于完全开放的国家,都将金融部门视为关系到国家经济安全的关键部门,因此,在确定金融领域的开放战略和开放步骤时大都采取十分谨慎的态度。从目前的情况看,中国与一些要求进行双边谈判国家在WTO原则下所作出的承诺都是金融业和金融市场开放承诺,我们以发展中国家身份所争取到的过渡安排期只不过五年时间。这意味着,在加入WTO五年之后,中国除了资本项目管制及CATS中的分立条款给定的货币当局审核监管权利以外,我国的金融行业进入及业务限制将基本取消,到那时,中国的各类金融机构就将面临巨大的竞争压力。
一个自由和竞争的环境中的资源配置效率将明显高于管制和垄断条件下的资源配置效率,在充分竞争的环境中,消费者将首先获益,这已为各国的经济发展经验所证明。问题在于,在一个存在着严重结构性缺陷的金融体系中,外国资本和机构的大量进入,能否危及一个国家的金融安全?
那么,“一个国家的金融安全”具体涵义是什么呢?我认为,所谓“国家的金融安全”,就是不发生金融动荡或金融危机。
金融动荡或金融危机通常有五类:(1)货币危机;(2)国际债务危机;(3)国内支付危机;(4)股票市场危机;(5)资本外逃危机。
中国是一个选择了渐进式改革模式的转型经济国家:在21年来的改革开放实践中,我们取得了年均经济增长超过9%的骄人业绩,实现了由计划主导向市场主导的经济运行机制的初步转变,社会资源的配置方式也发生了种种深刻变化,但是,由于体制摩擦、政策失误及微观信用基础薄弱等种种原因,累积了一定的金融风险。
从目前的经济形势、金融政策趋势看,在今后相当一段时期内,中国具备一个较为稳定的宏观经济框架,执行审慎的借用外债原则及坚持资本项目管制的方针不会改变,因此,中国一般情况下不会出现上述五种金融动荡或危机中的货币危机、国际债务危机及资本外逃危机,而要提起警惕的,则是有可能引致支付危机及股票市场危机的相关金融风险。
中国的系统或全局性金融风险,目前主要集聚在两个领域:(1)A股股票市场;(2)拥有大量不良资产的金融机构,特别是国有独资商业银行系统。
中国股票市场目前已有上市公司一千多家,前一段时期中,由于一些地方政府将股票市场当成国企解困脱贫的工具,加之监管方面的某些失误,致使大量资产质量较差的公司上市,对投资者的信心产生了很大影响。中国登记股民人数有六千多万,其代表人口至少在二亿左右。因此,中国的股市如发生大的震荡,可能会衍化为危及金融稳定的全局性问题。
在金融风险因素中,与金融机构的大量不良资产相比,股市所蕴含的全局性金融风险只能退居次要地位,其原因为:(1)从规模上说,中国股市的流通市值与金融机构的资产总量相比还显得很小;(2)从直接融资与间接融资的特性说,直接融资的资本风险由微观经济主体承担,而在国家垄断金融的背景下间接融资的风险实质上由政府承担;(3)中国股票市场仍是一个草创初期的资本市场,出了许多问题,原因之一就是它太年轻,但也正是由于它年轻,许多弊端也比较容易矫正;而中国金融机构的不良资产,是年深日久、盘根错节的体制因素及一般经济因素交互起作用的结果,不仅存量巨大而且增量亦呈现难以遏止之势。
那么,加入WTO后自然出现的金融开放会不会对存在着巨大系统性风险的中国银行业造成威胁?
对银行来说,只要不发生支付危机,只要流动性保持较好状态,即使出现较大比例的坏账或数额较大亏损,也能在相当的时期内维持正常的运营局面,这是毫无疑义的。因此,一旦外国有实力的大银行加入中国并全面开展人民币、外币存贷款业务,在某种临界状态下,中国的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即使失去一大批存贷款客户,也未必发生支付危机,而且,在这种限定的前提下,我们所能收到的必然是银行类金融服务得以改善的效果。那么,这里听说的“某种临界状态”,其涵义是什么呢?我们可以给出两个约束条件:(1)由于四大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中任意一个银行资产都达一万多亿,即使一家倒闭也会引致系统金融危机,因此,一家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也可以在加入WTO后破产,这是第一个约束条件;(2)假设四大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中有一家资产状况最差且其呆滞资产比例为50%,那么,这家银行的可流动性资产及总资产必然会要求一个固定比例或固定数额的存量及增量负债来支撑,通常它表现为存款准备金、备付金及呆坏账准备金之和。可以认为,这就是“安全临界状态”的第二个约束条件。也就是说中国加入WTO并大规模开放银行业后,只要在中国境内开张的外资银行通过业务竞争,使中国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存量及增量负债对可流动性资产和总资的支撑能力不受伤害,中国原有金融体系的支付危机就不会出现。
支付危机不会出现,意味着中国四大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即使面临激烈的市场竞争,也能保持良好的流动性比率。这种立论的根据,除了上面“临界状态”定义外,还有一点是必须提及的,那就是中央银行和主权信用手段几乎可以给事关金融全局安全的大国有商业银行提供近乎无限的支持。这一点非常重要,它是我们敢于全面开放银行市场的一个基本保障。
上面的判断如果是正确的,那么显然可以得出结论,即中国加入WTO并选择开放的经济金融发展模式,只要在相当一段时期内不放开资本项目,只要保持投资者对中国经济发展的信心,就不会出现系统性金融风险衍化为金融危机的局面。
中国金融改革的战略目标和阶段任务
在经济全球化、资本流动国际化的潮流中,中国金融体制改革的理想目标应当是建成一个自由、开放、安全、高效的金融服务体系。
那么,“自由、开放、安全、高效”的具体涵义是什么呢?
所谓“自由”,其涵义大体有三:(1)降低金融行业的进入壁垒,改革目前内资金融机构的国家垄断状况。为什么我们对外资金融机构进入中国市场持积极欢迎态度,却为非国有经济成分提出的申办金融机构要求如此严加限制呢?在严重垄断和严厉管制的措施下,缺少多元主体参与的金融业,能够形成充分竞争吗?答案只能是否定的:自由或相对自由进入是充分竞争的必要前提。只有在充分竞争的基础上才可能提高金融市场效率。在近二十年的改革中,中国绝大多数金融机构同其他行业的国有企业一样,仍然没有能解决人们业已看到的所谓“资产所有者虚置”的问题。中国金融机构的运营效率低下,除了其他种种原因外,国有国营的普遍垄断倾向是一个不容忽视的因素。(2)走世界上金融业发达国家的共同发展道路,在业务管制上充分放开,由现在实行的分业管理走向混业管理经营,让货币资金和其他金融产品,在与金融实物资源的对流或独立运动中最大限度地发挥其效能,让微观金融主体在金融创新方面最大限度地发挥主观能动性。(3)货币当局按世界惯例与政府保持最大限度的独立性,成为自主决策、灵活运用政策工具、不对政府承担非经济融资义务的宏观调控主体。
所谓“开放”,就是要在资本国际化、全球化的大背景中,使中国的金融市场与国际金融市场全方位对接或融合。发展中国家的金融市场开放,既是解决外源融资的过程,也是市场份额的让渡过程。在一个经济发展水平还不很高的转型经济中,对开放主体至关重要的是控制开放的节奏,以避免外部资本市场冲击及特殊情况下资本外逃产生的金融风险。但是,在我们讨论金融改革的理想目标时,良好的宏观经济环境及金融基础等条件都已被作为暗含前提,即这些条件均符合充分开放的理论要求。
所谓“安全”,核心意思就是规避金融风险。这是金融改革理想目标中操作难度最大的一个目标。从全世界的经验教训看,一国金融体系维持安全运行有赖于四个基本条件:(1)货币当局要有制定和操作金融政策的自主权,它不得承担为政府提供膨胀性融资的义务;(2)金融基础设施必须健全,这里所说的基础设施包括先进的支付清算技术、法制法规、信息提供、会计审计、市场体系等等条件,在这些条件下,金融运作要保持极高的透明度;(3)强有力的金融监管机构及现代化的监管手段;(4)金融与实体经济的良好配合,具体就是说:金融运行要为提高资本形成率服务,为内涵经济扩张提供资本支持,在这种情况下,实体经济部门的良性循环才能为金融流转奠定物质基础。
所谓“高效”,就是指金融体系的运作效率能达到这样的程度:(1)金融产品的价格信号能够准确反映市场的供求信息;(2)盈余部门和赤字部门在市场参与中不存在非经济因素的障碍;(3)金融市场中不存在垄断性主体;(4)政府、企业、家庭及金融部门间的竞争制约关系能够产生更高层次的公众利益导向型经济发展趋势;(5)市场通过金融变量能最大限度地校正或弥补实体经济的结构性缺陷。
任何经济理论都可以被看作是一种社会科学假说。我们对金融改革理想目标探索性定义也是一样。对于实践者来说,理想目标只有部分的可行性,因为在事物发展过程中,只有阶段性目标才具有完全的操作意义。
中国金融改革的阶段性目标就是拟分步骤实施的主要改革任务。从中国金融体系的现状看,我们要有计划、有步骤地完成的改革任务大致有:
1、加大间接融资、直接融资的结构调整力度;
2、对四大国有独资商业银行进行股份化改造;
3、对中小型金融机构实施重组、联合或兼并性调整;
4、根据条件逐步完成从“分业经营”向“混业经营”的转变;
5、根据FSA的基本原则及其他相关国际金融监管文件,立足中国国情,着手完善和修订金融管理法规;
6、加大金融系统干部制度的改革力度,营利性金融机构应立即取消行政级别制,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实行金融管理者的聘任及选拔制度;
7、对目前的金融财政监管方式实行彻底改革;
8、加速利率市场化步伐;
9、逐步降低行业进入壁垒,使中国的金融不仅对外开放而且还对国内民间资本开放;
10、按照“实存资金、适时清算”的方针,将现有的低效多重联行制度改造成为由中央银行统一进行的大、小额清算支付体系;
11、探索建立适合中国国情的、能为广大农民提供融资服务的真正的合作金融体制;
12、加速商业票据市场建设,转换货币政策工具的依赖重点,充分运用贴现手段解决目前的货币政策扩张无力问题;
13、创造条件转变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积极稳健地向人民币资本项下可兑换过渡;
14、在积极筹备二板股票市场的同时,对已关闭的场外交易中心进行调查审核,在适当的时候根据区域经济发展需要有选择的在全国重开,使之能为创新型中小企业提供融资、创业资本撤出及企业价值评估等服务;
15、允许保险业进行自主产品创新和多元化投资,特别应鼓励寿险机构从事有利于建立完善我国社会保障体制的产品创新;
16、重新构建微观信用基础,提高金融运行的透明度,充分发挥中介机构在监管中的作用;
17、尽快完成由“一逾两呆”向“五级分类”的过渡,对银行呆账准备金提留及冲抵制度进行彻底改革;
18、鼓励金融机构进行技术改造,该项投入可视作金融企业的研发费用支出冲抵营业税额;
19、为加速中国创业投资体系建设,对国外创业资本进入国内设立创业投资基金实行优先审批制度,并放松该项目领域中的资本管制,以允许撤出吸引外资进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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