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随着我国建筑行业的快速发展,向海外发展已经成为了建筑行业发展的必然趋势,中国政府积极的鼓励国有企业“走出去”寻求国际化发展,但是“走出去”不是仅有充分的资金来源和一流的技术人员就足够的,因地制宜,根据当地惯例、合同规定及建筑质量要求、规范选择合适的项目合理确定企业的经营形式和管理体制等就显得尤为重要。
关键词:经营 合同 工程量 劳务 属地化
一、工程概况
中国一冶海外公司科威特866项目是位于科威特加伯﹒阿尔﹒阿麦德﹒城-N2新城建设项目是集别墅住宿、公共建筑、市政设施于一体的特大型建筑工程项目,占地1*2km平方,是一冶截止目前最大规模的海外工程项目,项目合同额高达37亿人民币,分包多达三百多家,项目合同造价为160500000KD(折合37.8138亿RMB),属于特大型海外项目,建设包括1475别墅,累计233个街区,共设计A/B/C/D/G/H六种户型,为两层半结构,平均建筑面积450平方,总建筑面积67万平方,公共建筑分13种类别共99栋,含3所幼儿园、4所小学、2所中学、2所高中、1座政府大楼、1座警察局、1座医院、1座超市、6座本地清真寺、58所变电站、14栋多层、4栋商店群、1栋加气站,公共建筑面积22万平方,基础建设工程包括道路、管道、电气、通讯、景观等工程,是一座功能齐全的完整小区。
二、经营属地化
由于项目工程体量非常庞大就需要大量的分包商、劳务以及与之相适应的分包管理体系及规范管理。
1.1分承包商及管理人员属地化
在项目执行过程中,中国分包商人工费成本非常高,因此大力引进当地和第三国分包商实施海外项目属地化施工非常有必要,项目经营团队积极与当地有经验的分包商合作请他们引荐信誉、执行力强的分包队伍,同时向中国驻科威特大使馆经参处寻求资源帮助,大力引进第三国劳务参与项目建设。项目用工最高峰时期参与建设人员共计约5700人,其中中国籍人员约为1500人,约占总人数的27%,外籍人员为4200人,约占总人数的73%,分别来自印度、孟加拉、朝鲜、埃及、越南等十几个国家,第三国劳务的成功引进,不仅有效降低了项目人工费用,更有利于项目成本控制。
针对分包商性质的不同,也要采取了不同的管理方式,对成建制的分包商充分利用他们长期在当地市场施工的经验优势,积极创造现场条件,多开工作面,保障各项工作的连续性,对于朝鲜人能吃苦耐劳的优势,制定符合现场实际情况的激励政策,鼓励其多出工程量,确保项目的工期节点目标;针对专业劳务分包商,由分包商自行引进和管理劳务人员,要安排专人进行日常的协调管理,解决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下达进度指标;针对零散劳务人员管理,则建立个人信息档案,签订劳务合同,将其分批次充实到中国分包队中,由中国分包队指派带班人员专人负责管理并培训。
其实,人员属地化不仅仅是劳务人员的属地化,管理人员也需要与当地市场紧密结合,也需要属地化,面对现场分包商和劳务人员都是来自不同的国家的现状,在各部门管理人员配比方面也需要有所考究,每个部门需要按照“五部一室二站”的管理人员需求制度下配比相应数额的外籍人员,将外籍人员归口到各个部门管理,集中办公、增加彼此间沟通交流的机会,营造良好氛围,便于推动各项工作进展,体现属地化管理模式,由于彼此之间的语言、文化、宗教信仰、思维方式、风俗习惯都存在较大差异,为防止中科文化差异造成宗教冲突,所有赴科工作的中方人员在出发前都会接受岗前培训,了解科威特当地风土人情、人文背景、相关禁忌,为了更好地互相融合,当谈到国际化的时候我们往往以为达到语言流畅就行了,但实际这是远远不够的,语言只能解决说话沟通问题,真正需要了解的是语言背后的历史和文化,这样大家才会有共同语言,真正理解对方的所说、说想,更高效的将人员属地化的功效发挥到最大化,运用到极致。
1.2分包合同签订与审批
该项目属于特大型项目,分包商众多,在拟定合同方面要谨慎、严格按照当地法律、法规,在签订合同前需了解当地市场行情及法律条款,为后续签订合同有利、有据做前提保障。
截止2015年底分包合同(内含补充协议)共签订并被住建部或MAK审批343份,其中签订一般土建分包合同45份,特殊专业资质分包合同51份,一般专业分包合同83份,劳务分包161份,详见下表。
截止2015年底科威特866项目分包合同统计一览表
科威特当地法律规定对所有外来进行商务投资行为设置了入门条件,即外来投资方必须通过当地公司做代理,业主不直接与分承包商直接接洽,这就给项目在成本方面增加了投入,在拟定合同总造价时就要将这部分代理费用作为固定成本考虑进去;在工程技术方面,国内实行的是国内行业标准,而科威特实行的是欧美标准,在制定合同量单上就需要参考欧美规范,以防在合同执行过程中项目部蒙受损失;按照国际工程惯例,法律依据多为菲迪克条款,中东市场目前并未普遍采用这种方式,多是使用自己的合同体系,并要求对方执行自己的标准,在法律条款上也并没有具体的建筑法律可以依据,只是在合同后附有特殊条款,使之依据合同法产生法律效应,在双方有争议的情况下,特殊条款优于通用条款,要特别注意的是特殊条款中对分承包商责任义务的规定明确到提供服务的办公设备,隐藏了很多当地业主该承担的义务,也就是说,在项目执行过程中,分承包商承担了大于合同条款的责任与义务,依据主合同的背靠背原则,还要承担很多属于业主的责任和义务,承包合同的条款如此苛刻,这就极大地要求了经营工作的细致化、全面化,不仅要了解当地人、材、机的价格水平,具体施工方法,还要研究合同文件,提前预判,做好项目管理策划,减少因合同责任和义务的不明晰而导致的合约风险。
与分包商签订合同时也需要极其的细致,妥善保留过程性文件,避免后期被分包商索赔,在发放申请工程款以及在解决工程中某些责任问题时,要根据合同中的规定来处理,由于经营人员直接负责工程款的收支工作,所以更要熟悉合同、计量标准的内容及使用方法,防止可能出现的误解,还应熟悉工程量清单中各项条目的内容及现场的进展情况,以便及时申请工程款,如在申请付款时出现纠纷,就要寻找合同文件中对自己有利的条款依据,以便于工程的运作。必须严格认真把关,小心、仔细地审核其申请清单的真实性,如果在支付时出现超付的情况,一方面会对公司的资金流动造成不利影响,另一方面还会给公司带来一定风险,所以在支付分包商的工程款时,一定要认真对待,尽量做到合理支付,使双方的利益都不受损失。
1.3 因地制宜,针对工程体量的不同改变计量方式
该工程合同额一共分为四个部分组成,分别为:别墅、公共建筑、基础设施及多层建筑,其中别墅占比额为54.41%,是组成中占比额最大的部分,因此以下以别墅的计量、计价为依据进行阐述。
“付款”的是贯穿整个工程期间的行为,一方面要向业主申请承包商的验工计价款,也要向分包商发放他们完成工程后应得的款项。工料测量师要非常认真的研究每份合同,例如材料部分,有些分包商只负责提供劳动力,俗称“清包”,有些分包提供劳动力及物资、设备等,俗称“双包”,有的分包合同规定是按月付款,有的分包合同规定是按季度付款,情况各异,收到分包商的付款申请后,根据合同规定付款方式的不同,付款申请也不相同,如果是月付款的分包,分包商只需提供由现场工程师签字确认的形象进度款,如果是背靠背按季度付款的分包商,则需在我方拿到业主审批量后才能提交付款申请,针对每一份分包商提交的付款申请,都要依据合同里规定的工程内容、工程数量以及现场工程师提供的实际完成量进行详细核实,继而开出付款审批单,FIDIC合同第60款中对此有具体的时间规定,工料测量师须在合同规定的结算日期之前做好已完成工作量的计算及申请文件,经项目经理审核后提交给咨询工程师。
该项目共分为11个区,别墅共有1475套,单栋建筑面积454平米,总建筑面积达到67万平米,参与施工的分包商众多并且实力参差不齐,导致一栋别墅可能由几家不同的分包商共同完成,这在算量的过程中非常困难,为避免计量过程中多算、错算、漏算的情况,导致后期的分包商索赔事件的发生,采用了一个分包商对应一个计算式,分专业分区建立独立表格,表中分部分项按照比例划分工序,每道工序按照分包商的完成量又以“0.1~1”划分,“1”为全部完成,未完成的以小数位计算,非该分包施工范围划“/”,由现场工程师填写并签字,作为工料测量员的计量依据,如图例1(以某家大理石分包其中一期进度款举例),
图例1
有计量表就有与之相配套的计价表,清晰地记录着所有金额数字的来源与计算过程,按照每个分包的工作区域统计,累计计算该分包完成多少套房子,每个户型的完成量,通过计量乘以与分包签订的合同价得出该分包申请付款时应得金额,真正做到每期分包进度款有理有据,有条有理,为分包款批复的总控制提供了准确的数据支撑。
1.4 索赔与反索赔
该项目是科威特住房福利管理局对科威特当地建筑承包企业进行的一个有史以来最大的单体房建招标项目,不仅现场工作面大,涉及建筑体多,工作内容多,专业划分多,最重要的是分包商数量多,因此在项目执行过程中,项目的索赔工作也是不容忽视的重要一部分。
顺利的开展索赔工作首先需要明确清楚住建部或第三方、总承包方和承包方之间的索赔关系,可以依据的资料有承包合同通用条款、特殊条款、施工图纸,合同的通用条款中明确了标书文件的充分性、付款条件、承包商的价款,特殊条款中也划分了工作范围、承包商的索赔条件和范围、承包商的价款、合同工期、工期延误罚款、工程实施时间计划等,经营人员不但要熟悉这些条款、建筑技术规范和设计图纸,还要深入施工现场,与合同条例、量单结合起来,就合同中有争议的地方及时与总承包方沟通,确保正确理解合同内容及条款,实时跟进设计变更及索赔款项情况,我方已获批的可调部分索赔情况如下表:
866项目可调部分索赔金额一览表
项目部在日常工作中要时时做好对外索赔性的基础工作,收集索赔资料,也与当地非常熟悉科威特建筑市场的律师事务所签订咨询合同,获得很多有针对性和建设性的意见,对如何索赔和针对反索赔提出建议,指导项目索赔工作的顺利开展,同时也保持与科威特其他中资企业的联系,相互交换讯息,共同加强预防风险的能力和传递、交流有效经验。
项目在运行过程中出现的情况错综复杂,总承包方熟悉和综合运用索赔条款,利用地理优势,在项目前期让我方在索赔过程中有些被动,在资源费用上涨方面给项目造成了很大部分的损失,866项目位于海边,土质松软,总承包方完成强夯工作后交给我方进行小区整个场地买土分层回填压实,平均回填厚度达2.6m,总计回填量达520万平方,项目一启动,我方购土费用就由投标考察时13KD/车上涨到最高价16.75KD/车,机械台班消耗量也猛增,而我方中标价是2.5KD/平方,难以涵盖实际成本,预计损失110万KD,我方要求总承包方和住建部调整合同单价,然而总承包方依据承包合同通用条款中所述“承包商不得以任何性质的费用上涨而索赔为由”予以拒绝。
在做好向总包方索赔工作的同时,还要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应对来自总包方和众多分包商的索赔,做好针对其索赔的反索赔工作。通过各种渠道了解掌握索赔事件的发生的原因,分析该事件给分包商带来的影响,并认真研究分包合同,判断索赔费用归属的合理性,严格按照分包合同及相关设计、技术说明文件以背靠背的原则处理索赔事件,切实维护项目利益,真实地划分分包商的责任、义务,让分包商的合理的额外工作得到一定的费用补偿,以保持分包商的现场施工的连续性开展。
国际工程承包金额大、工期长、涉及面广,具有较高风险,索赔作为一种辅助手段,可以帮助推动项目顺利进展,但是树立防范风险意识,加强风险规避管理才能从根本上保障自身权益。
三、结束语
不同的企业资源状况不同、市场定位不同、发展目标不同,因而国际市场营销策略也因企业而异,当前海外工程复杂化、发包方式多样化,给中国建筑企业提出了挑战,面对这种情况,对整个海外建筑市场进行全面的分析,选择适合企业生存和发展的目标市场,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制定有效的经营策略。
从项目初期策划到项目具体实施过程和项目完工后的一系列工作内容,必须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制定有效的项目经营管理办法,扎扎实实的做好各项基本工作,利用以往的台账记录和成本核算资料,与目标成本、计划成本进行比较,了解成本变动的具体情况,跟踪分析变动的原因,寻找到降低成本的途径和方法,通过在实践中不断认识、分析、总结,提高认知和管理水平,这是我国建筑企业海外化管理的关键。
论文作者:冷骏超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9年第17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9/9/11
标签:项目论文; 合同论文; 科威特论文; 条款论文; 承包商论文; 承包方论文; 人员论文; 《基层建设》2019年第17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