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主创新的理论基础与政策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自主创新论文,理论基础论文,政策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D616[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7-5801(2008)02-0017-06
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这是新时期我党做出的事关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全局的重大决策,是对未来五年乃至今后较长一段时间我国科技发展、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以及国家竞争力提升做出的根本性战略部署。
一、自主创新的基本内涵
(一)自主创新的三层含义
自主创新包含三个层次的含义:一是原始创新,在科学技术领域努力获得更多的科学发现和技术发明;二是集成创新,使各种相关技术成果融合汇聚,形成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产品和产业;三是在广泛吸收全球科学成果、积极引进国外先进技术的基础上,充分进行消化吸收和再创新[1]。
原始创新往往孕育着科学技术质的飞跃,是科技创新能力的重要基础和科技竞争力的重要源泉。集成创新是当今科学技术发展的一个重要特征,它能围绕一些具有较强技术关联性和产业带动性的战略产品和重大项目,将各种相关技术有机融合起来,实现一些关键技术的突破甚至引起重要领域的重大突破。在经济全球化条件下,自主创新不能封闭起来进行,而应开展广泛的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完善引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和再创新机制,以充分利用人类共同的科技成果。
(二)自主创新主要是研发活动
按照创新的程度,科技创新可以被分为两类。一类是新技术的使用,主要表现为技术引进、技术模仿、技术吸收,这类活动较少产生新的技术知识和产品工艺;一类是新技术的创造,主要表现为研究与发展活动(简称研发)。根据经合组织(OECD)的定义,研发(Research and Development,简称R&D)是指在科学技术领域,为增加知识总量,以及运用这些知识去创造新的应用而进行的系统的、创造性的活动[2]。研发活动往往产生新的技术知识和新产品工艺,自主创新主要指的是研发活动。
一个国家的技术获得可以分别通过(1)自主研发(R&D)和(2)引进使用国外技术这样两个基本途径。这里所说的“自主研发”包括原始创新、集成创新,以及通过对外引进技术消化吸收基础上的研发而产生的再创新。以自主研发为技术主要获得形式的国家可以视为技术自主型,而以引进技术为主要形式的国家则视为对外技术依赖型。因此一国的研发活动可以看成是自主创新的指标性活动。
(三)自主创新的测量
测量自主创新的指标很多,主要有研发规模、研发强度、对外技术依存度、技术创新专利产出与专利份额、科技进步贡献率、人力资源存量和经济资源存量、新产品销售收入占产品销售收入比重等。自主创新的本质是研发活动,因此通过对研发活动的测量可以判断自主创新的程度与能力,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指标。
一是研发投入规模,指用于研发活动的经费支出。包括实际用于研发活动的人员劳务费、原材料费、固定资产购建费、管理费及其他费用支出。
二是研发强度,具体又分为(1)企业研发强度:R&D投入/年销售额,即企业活动中研发活动的成分;(2)行业研发强度:行业R&D投入/行业总产值,即行业经济活动中研发活动的成分;(3)国家研发强度:全社会R&D投入/GDP,即一国经济活动中的研发活动的成分。
三是对外技术依存度。我国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战略研究对国家对外技术依存度的计算采取的公式是:
技术依存度(%)=技术引进经费/(R&D经费+技术引进经费)这是通过技术引进占技术获取全部途径的比重来反映国家的对外技术依赖程度,比重超过50%说明国家对外技术依赖程度较高①。
四是科技进步贡献率。科技进步贡献率的测算方法很多,其中以“增长速度方程法”使用得最为普遍,国家计委、国家统计局在1992年的《关于开展经济增长中科技进步作用测算工作的通知》中就将该方法作为最主要的测算方法加以推广。该方法假设经济的增长是由资本的增加、劳动的增加和技术进步的提高带来的。把技术进步速度作为经济增长率减去资本相对增长率、劳动相对增长率以后的余值计算出来,再进而除以经济增长率,即得到科技进步贡献率。
二、技术创新的宏观层面分析
(一)技术创新的战略转型期
世界主要工业化国家的发展规律显示,一国经济增长进程中在研发强度达到1%之前,研发经费支出和研发强度的增长十分缓慢,研发强度从零增长到1%是一个漫长的过程。而当研发强度突破1%时,经济对科技的需求最旺,上升也最快,一般5-10年内就可由1%增长到2%左右,这一阶段各国的技术创新皆以改进技术为主。一国在经济发展到研发强度超过2%,进入创造技术期,资本密集型产业成为支柱产业,高技术产业崛起,该国成为创新型国家。研发强度超过2%后,大多保持缓慢或波动式增长[3]。因此,研发强度从1%增长到2%这一段时期被看作是一国由技术应用型国家向创新型国家过渡的技术创新战略转型期。
我国的研发强度在2000年突破1%,2006年达1.42%。根据以上研发强度的变化规律,2000年成为我国研发经费由缓慢增长向快速增长阶段的转折点,我国的研发强度将在2015年之前突破2%,进入创造技术期。全国科技工作会议提出了2020年全社会研发强度达到2.5%的科技中长期发展目标,这说明在今后10年是我国由改进技术向创造技术,从注重跟踪模仿向重视自主创新转变的技术创新战略转型期。认真利用好我国技术创新战略转型期,对于实现我国的科技起飞与和平崛起具有重要意义。
(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型期
所谓经济增长方式,是指一个国家(地区)在一定时期内达到经济总量增长的途径、手段或方式、方法。从投入产出的角度看,经济总量的增长一般可以通过两种不同的途径或者说采取两种不同的方式:一是增加投入,扩大规模;二是依靠科技进步提高效率和质量。当经济增长完全通过增加生产要素的投入数量来实现时,就是完全粗放型增长。科技进步贡献率小于30%时,为粗放型;30%—60%时,为半集约型;大于60%时,为集约型②。
进行经济增长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的转变,最早是美国,于20世纪50年代率先实现了转变,原联邦德国于60年代,英国、法国、日本分别于70年代相继实现了转变。在新兴工业化国家(地区)中,亚洲的新加坡、中国香港特区和台湾省于80年代,韩国于90年代,也相继实现了转变。
前苏联和东欧国家虽然在60年代末70年代初相继提出了生产集约化方针,但到80年代末90年代初发生剧变时,没有一个国家达到预期目标,经济增长方式仍处于粗放型状态。拉美的阿根廷、巴西和墨西哥则迄今尚未实现转变,虽然人均GDP达到了2000—6000多美元,但是其国家研发强度仍然没有超过2%。巴西等国在20世纪90年代大力推行以“华盛顿共识”为基础的新经济自由主义,在一定程度上稳定和恢复了经济。然而,过分自由的宏观经济政策削弱了巴西国内的自主创新能力,给巴西带来了国家创新系统的暗毁。
中国和印度至今也尚未实现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仍以粗放型为主。据统计,1990-1997年,印度科技进步贡献率为19.3%,均低于生产要素投入增加获得的所占比重[4]。我国目前的科技进步贡献率为39%,科技中长期规划到2020年实现60%。因此,未来10年是我国经济方式转变的关键时期,只有成功实现转变才能避免我国重蹈拉美经济增长的覆辙。
(三)工业化二阶段的资源与环境压力
目前,我国已经进入工业化的二阶段。这一时期的产业结构的重工业化是不可逾越的。重工业化产业结构和全球制造中心导致了以大量消耗基础能源、实物资源和生态环境为代价的经济增长。必须依靠自主创新改变大量消耗自然资源的粗放增长的模式,摆脱环境资源对我国经济发展的束缚。
以二氧化碳排放为例,英国“新经济基金会”(New Economic Foundation)的最新报告说,每一件在中国生产出口到英国的物品,其废气排放量比在英国生产要多1/3。中国的快速发展促使西方国家把工厂转移到中国大陆,因此中国二氧化碳排放量反映出西方国家的高消费水平。2005年美国研究人员指出,14%的中国废气是由生产出口到美国的货品所造成的[5]。
三、自主创新的微观层面分析
(一)企业技术创新活动的含义
技术创新活动,是一个由发明思维和研究到工程测试以及模型,再到产业利用和规模化等环节组成的由研究到市场的创新链条(图1)。OECD将技术创新定义为新产品和新工艺,以及原有产品和工艺的显著技术变化。如果在市场上实现了技术创新产品的规模销售,或者在生产工艺中应用了创新的技术,那么技术创新就实现了价值[6]。通过技术创新获取商业利润,再将获取的利润投入到新技术的创新活动中,这样就形成了一个由技术创新产生财富,再由财富产生技术创新的价值增值的良性循环。
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是经济活动的主体。技术创新活动本质上是一个经济过程,只有以企业为主体,技术创新才真正可能坚持市场导向,反映市场需求,才能形成技术创新的价值增值循环。
图1 技术创新链
技术创新链可以被划分为研究、创新和商业化三个阶段。其中商业化阶段位于创新链的末端,它是直接将新技术进行产业利用,并形成规模销售,属于新技术的使用。而研究和创新阶段位于创新链的前端和中段,这两阶段往往能够创造新的技术知识和产品工艺,因此研发活动主要集中于创新链的前端和中段。
(二)技术外溢
技术知识是无形的产品,技术知识是可以无限重复使用的,某个消费者对技术知识的使用并不会妨碍另一个消费者对该技术知识的使用[7]。对技术知识的消费不仅不会引起知识的损耗,而且还有可能增加知识产出。技术知识一旦创造出来,任何具有相关知识的人都可以使用它。在不存在知识产权和专利保护制度的条件下,复制、传播和使用技术知识的成本与技术知识的生产成本相比可以忽略不计。一个企业可以在没有市场交易的条件下无偿获得其他企业的技术创新成果,增加本企业的R&D存量,谋取利润。这种情况被称为技术创新的外溢效应(spillover effect)。
主要有几方面的原因导致了外溢效应。一是相关信息的公开。构成专利技术知识信息的大部分内容是专利申请案中的专利发明说明书,绝大多数专利说明书均公开刊登,在相应的技术领域中有兴趣的人都可以得到这种信息,一个企业可以无偿获得专利的信息并利用其专利发明的思想支持本企业的技术创新活动,这将使专利转让无法全部实现专利发明的社会价值。二是人员的流动。研发人员是新技术知识的载体,研发人员的流动使新技术知识在企业间得以流动,形成外溢。三是市场溢出[8]。创新企业开拓出的市场中会出现无法满足的市场需求,这种剩余市场空间为其他企业进入同类创新产品市场提供了机会,降低了其他企业进入市场的成本。
跨国公司积极通过技术的逆向扩散实现技术控制。通过研发活动的当地化,跨国公司以优厚的条件和良好的用人机制聚集了大量的尖端人才,造成了国内人才的外流,这不仅不利于我国技术的创新,甚至还可能造成我国现有技术成果的“反向溢出”。其结果可能是我们没有达到利用外资的目的,却被外资所利用。在技术创新链上,越接近于前端的研发活动其技术外溢程度也就越高,因此跨国公司通过全球的研究开发分工策略将创新链前端和中段的研发活动集中于本土,将创新链末端的研发活动移至发展中国家。这一策略的结果就是使它们处于产业链的上游,通过详细具体的研发分工实现对核心技术的垄断和控制,而中国国内企业则只能徘徊在产业链的下游。
(三)核心元件创新与构架创新
按照创新内容,技术创新还可以分为核心元件创新和构架创新。核心元件是决定产品根本性能的零件和部件,它与市场和终端用户不是直接接触。例如,液晶电视的核心元件之一是液晶面板。核心元件创新是对产品或工艺的核心元件进行研发,产生新的核心元件将改变一个产品的基本面和基本性能。核心元件创新需要很高的技术积累,对技术的要求高,发展中国家的企业要实现核心元件创新是比较困难的,跨国公司往往控制了核心元件技术,在技术生产链上游控制后发国家的企业[9]。
构架创新是利用现成的元件重新设计一种满足需求的新快件,它避开了核心技术的自主研发的困难,并且能和市场紧密结合。后发国家企业往往善于构架创新,但是它不是核心技术的创新,因此可能受到核心技术的障碍威胁。
(四)风险与不确定性
技术创新活动中的各个环节都包含了不确定性。创新过程常常被人们认为是一个创新隧道,开始时有许多有发展潜力的新思想,但到最后能成功的却寥寥无几。总的来说,它主要包含了两方面的不确定性,一是技术的不确定性,二是市场的不确定性。越接近于技术创新链前端,技术创新的不确定性就越大。
因此技术创新可以看成是不断试错的过程。在成功概率一定的情况下,投入越多,所获得的成功技术也就越多。发达国家和跨国公司在资金上占有绝对优势,因此给后发国家企业的自主研发在资金上带来压力。
(五)技术与标准锁定
路径依赖是指一种技术一旦形成,不管是否有效,都会在一定时期内持续存在并影响其后的技术选择,以后的技术变迁更容易按照这种技术走下去。如果这种技术路线一旦达成就很难退出,技术或技术系统不得不走入一个特定的路线而难以再返回,那么该技术或技术系统就形成了锁定(lockin)[10]。例如,软件锁定指用户对特定品牌的软件产品有深度依赖,产生了固定的使用习惯,很难改用其他同类软件。
在产业层面上,技术系统的锁定表现为标准锁定。标准是一种产业和经济的秩序,往往也是产业存在的技术方案。技术系统内单项技术之间具有极强的互补性和兼容性,单项技术的互补连接协议构成技术标准。
发达国家和垄断企业通过国家标准战略、企业标准战略、国际标准组织和规则,将知识产权和标准体系揉合在一起,占据了高科技各个产业的发言权,制定有利于自己的标准体系,维护有利于自己的标准秩序。由发达国家主导的技术标准秩序是一种不合理的标准秩序和经济秩序,后发国家无论从公共利益、经济利益、政治利益或技术利益角度都应该参与全球标准制定,改变不公平的技术标准利益格局。
四、自主创新的实现
实现自主创新的根本途径是政府通过政策降低企业的研发成本和研发风险,激励企业从事更多的研发活动。因此,自主创新主体是企业,主导是政府,关键是政策。
(一)保护知识产权
保护知识产权是降低企业自主创新技术外溢的根本手段,因此知识产权的保护本身就可以降低企业的研发成本。保护知识产权不仅是WTO规则的要求,更是我国自身发展的需要。没有知识产权保护,自主创新就是一句空话。知识产权是激励企业自主创新的根本动力。知识产权制度的重要作用在于它能鼓励科技投资、优化资源配置、保护创新成果、维护竞争秩序,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促进我国自主创新能力的提高。为此,必须要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体系,营造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法治环境,加强从事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工作的力量。
(二)调整财税金融政策
技术创新财税金融政策是激励企业增加研发投入的重要政策工具。它主要有四种:(1)税收政策;(2)直接资助政策;(3)政府风险投资;(4)政府采购政策。从我国当前技术创新政策的特点来看,许多政策是为保护和发展本国早期加工贸易而设计的,这在我国产业发展初期的确起到了重要的促进作用。但是随着我国的竞争实力不断增强,原先政策的保护功能已经开始逐步失效。新的形势对政策转型提出了新的要求:由原先保护企业和支持企业引进和改进技术,转而支持企业的创造技术活动;由支持企业技术创新的贴近市场活动,转而支持企业的研发活动。也就是说,要将政策支持的目标由技术创新链末端向中段和前端转移。具体的政策调整应包括以下几项。
1.调整税收政策。由原先的优惠型税收政策转变为研发激励型税收政策。在政策调整上,可以考虑收缩针对产品和一般投资的税收优惠,以降低政府财政负担;同时扩大针对研发活动的税收优惠,由主要仅对高技术企业及其产品和服务实施税收优惠,转变为主要对所有企业的研发活动实施税收优惠,使企业因为研发活动不同和研发投入不同而享受不同的税收优惠,以激励企业的研发活动。这样可以打破内资与外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区内与区外、高新技术企业与非高新技术企业的界限,使税收优惠更加公平,使企业不因其性质不同,或者行业不同而受到不同的待遇。另外,可考虑只针对研发支出的增量提供优惠,即研发税收优惠以企业研发支出的增量为基础进行计算。
2.加大政府直接资助企业研发活动的力度。从企业研发支出的结构来看,我国企业研发支出中政府资助的比重较低。一些主要工业化国家,尽管企业具有较强的研发能力,但政府的直接资助对这些企业的研发活动仍然具有重要作用。在美、英等国、政府将其研发资金的25%甚至更多投向企业,企业研发支出中政府资助所占的比例超过1/10。2005年,我国政府投入研发的资金中有11.9%用于资助企业的研发活动,政府用于支持企业研发的投入,无论是占政府研发投入的比重还是占企业研发投入的比重,与许多发达国家仍有一定差距[11]。
3.完善风险资本市场。政府对风险投资市场的干预分为两个阶段,一个是发展导向阶段,政府通过直接投资带动和扶持风险投资业的起飞和发展;一个是激励导向阶段,政府对非政府风险投资进行规范和管理的同时,通过激励型的财政手段来诱导社会资金积极进入风险资本市场。我国还处于导向阶段,应当鼓励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以政府示范性引导资金拉动全社会各类资金投资设立风险投资机构,扩大风险投资的资金来源,增强国内风险投资机构的资金实力。
4.调整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这一非关税壁垒是保护国内产业的重要手段,但是我国政府已承诺最迟于2020年加入WTO的《政府采购协议》,这意味着我国不久将逐渐取消保护,开放国内政府采购市场。因此,在采购政策调整上,应当考虑将政策激励向创新链前端转移,由对最终产品的采购转向对前期技术研发的采购和对研发服务的采购,由保护型政府采购转向激励型技术采购政策。开放军品采购,建立面向民用产品企业的军品采购体制。
(三)依托集成创新主导技术标准
政府政策目标的调整方向,应由原来对单项技术、产品研发和单个项目、企业的资助转为重点对具有较高创新程度的产业核心元件技术、技术标准研发和产学研技术联盟的资助。企业的研发活动中,具有较高创新程度的研究活动往往以产业技术联盟的形式出现,其研究成果表现为核心元件技术和技术标准。核心元件技术有较高的技术外溢效应,创新程度较高,但部分核心元件技术和标准往往无法申请专利,单个企业规模小、融资实力弱,较难独立开发,核心元件技术研究往往难以取得突破。因此,只有通过政府资助技术联盟,才能依托政府信用和资金集合资源,分担成本,并且通过成员协议合理地分配研究成果。
技术标准的产生意味着技术联盟成员具有较多的自主知识产权,并且自主技术标准一旦成为市场主流标准,就会对整个市场的利益格局进行再分配,原先跨国公司垄断的市场被分解。单个企业一般没有实力对抗跨国公司的挤压来单独开发技术标准,只有在政府资助下结成技术联盟才有可能实现其自主技术标准的市场主导。因此,我国自主创新的突破口在产业层面,关键在于政府通过大的资助项目使具备条件的产业崛起,形成自主技术标准,并将本土技术标准国际化。上世纪末以来,我国已涌现出多个产业联盟进行产业核心元件技术研发和产业技术标准的制定,对这些联盟的研发资助应当成为政府资助企业研发的主流。
政府可以通过一系列的战略和务实的行动推动自主知识产权标准的制定与推广。企业从提高产业地位、获取竞争优势和产业利益的角度来看,都应该参与标准制定。政府和企业密切配合是建立自主知识产权标准的关键。
此外,政府要通过政策、资金引导、市场化运作,加强产业技术研发的基础设施和行业公共研发平台的建设,包括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共享平台,自然科技资源共享平台,科学数据共享平台,科技文献共享平台,成果转化公共服务平台,网络科技环境平台,以及面向行业的核心元件技术研发与测试平台等,逐步形成各具特色、开放共享的科技条件平台网络系统,将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企业连接起来,形成开放式、专业化、共性研发平台的支持方式和补贴机制。
注释:
①OECD使用了R&D经费与技术引进经费的比例作为测度各成员国对外技术依赖程度的指标,认为该比例大于1则说明该国的技术以自主研发为主,比例越高技术自主率越高,对外技术的依存度越低。从2003年的统计数据来看,大部分发达国家的比例达到3,其中日本达到28,美国为15。
②也有的学者认为科技进步贡献率等于或小于0时为完全粗放型,大于0小于0.5时为粗放型为主;大于0.5小于1时为集约型为主,等于或大于1时为完全集约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