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全面和谐社会”的构建是马克思主义美学的生长点_美学论文

论“全面和谐社会”的构建是马克思主义美学的生长点_美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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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目前而言,全面和谐社会是一种国家或民族理想。从学术层面讲,它应归属于政治学范式。但若将之迁延至美学视野,就应归属于社会美界域,它是一种社会审美理想,是人们孜孜以求的未来美好生活境界,是真善美的大集合。人类社会不能没有理想,一个国家、一个民族也不能没有理想,尤其是不能没有美好的社会理想。罗兰·巴尔特说,“如果一个社会不再以一种理想的乌托邦社会加以参照以照亮前景,而是根据事物本身去盲目要求,这个社会就会相当危险地误入歧途。”(注:董学文、荣伟:《现代美学新维度——西方马克思主义美学论文精选》,北京大学出版社1990年版第208页。)

全面和谐社会是根据当代中国现实而产生的一种社会理想诉求,它不是子无虚有的乌托邦梦想,而是可以通过全体社会成员努力奋斗就能实现的绿洲沃野。它是对社会衰颓文化和道德沦丧的矫正,是对初期商品社会偏离公平正义现象的否定;它虽然带有社会理想主义色彩,但它是社会历史发展的理性图景。它表达了一种上升的民族精神。

全面和谐社会作为一种社会理想正全面地引导着中国社会实践活动的展开,同时也使自身成为一种审美观照的对象。它照映着、充实着、凝聚着人的内在本质力量,使人们能够从更加宏大的社会视角包容和接纳社会实践主体更高的社会行为要求,将理想的美变为现实的和社会的美;而且美本身也是一种巨大的力量,它能以积极的精神要素参与和谐社会的构建,实现着历史的善的延续和积淀,使人作为一种颇具创造力的生物延展自身的普遍主体性本质。

全面和谐社会的建构必将推动人的全面发展。人的全面发展正是审美发展的直接动力因素,因而美也成为衡量人的个性和创造力是否全面发展的尺度。在全面和谐社会中,一方面,人有关美的创造力大大提高;另一方面,人的审美能力也提高了。全面和谐社会将为人的全面发展提供更加广阔的空间。由于人基本的物质需求得到了满足,用于个性全面发展的机会、时间和经济都有了一定的保障,个体从事审美欣赏和审美创造的条件较以前社会都有了好转;与此同时,审美文化也有了相应的繁荣和发展。但另一方面,社会中个体与个体之间的关系由原来紧密趋向松散,个体的充足发展与人际关系发生着矛盾。现代社会虽然为人们提供了丰富的物质生活条件和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但相应地,生活节奏的加快和人欲的膨胀带来了工作、生活压力的增大,人与人之间由原来和谐融洽的关系变得日益淡漠与生疏;人的心理、精神健康问题凸现了出来,而审美活动就自然地担负起排除人类精神障碍的任务,打通人与人之间的隔阂,实现个体之间的沟通与理解;并为人类精神的最终解放,为全面和谐社会的实现和进一步发展铺路架桥,提供绵延不绝的精神动力支持,最终为和谐个体的形成和构建全面和谐社会发挥应有的积极作用。

人类在改造社会的历史进程中,劳动实践历史所积淀和包蕴着的审美因素逐渐升华和表征为一种民族意识精神,并由功利主义的努力走向超功利的社会美学指向,成为民族精神的净化器。一个民族、一个国家从整体上讲是一个现实的功利存在体,但它也必须超越自身的某些现实局限性并努力呈现其未来发展的方向目标,以引领人们走向更高形态的社会。全面和谐社会志在建立一个民主、自由、公正,人与人之间实现和谐相处,人的基本权利得到彻底保障和实现的社会,使高度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合二为一,从而实现中国人民几千年来梦寐以求的“大同”美好境界。

和谐思维是一种整合性的思维,它是应对分化的。全面和谐社会的提出作为应对社会矛盾的政治策略,引导社会大众趋向一个统一的美好社会理想蓝图,无疑具有凝合和旗帜的作用。作为一种政治思想策略,它的应用将使分化渐趋秩序、和谐与完善,使社会矛盾达到可操控的状态,不致使矛盾双方破裂而引发社会的混乱和现有社会秩序瓦解。另一方面,我们也应当正确地理解和谐。和谐不是矛盾的彻底消解,而是事物发展到一定阶段相对静止的一面。和谐不等于无差异,而是同一大于差异,统一性大于对立性。它是事物趋向成熟和发展的最佳状态。所以,我们不能以为和谐就是彻底地取消了对立、差异,而无任何矛盾冲突的绝对凝滞状态。由于现今中国正处于特殊时期,经济因素和社会结构的复杂性就造成了当代中国文化结构的多元性特征。同时也造就了当代中国审美文化的复杂局面。全面和谐社会将以其“和而不同”的包容品质逐步奠定多元共存结构的文化景观和多样的审美文化空间。

全面和谐社会的构建从社会利益方面讲也是一个动态的调序过程,需要逐步将不和谐的社会因素纳入和谐的社会轨道。由于当代中国社会呈现多元化趋势,观念多元化、利益多元化已成社会主导态势。所以,利益的整合要从宏大的政治视域出发,既要从全球化格局、中国长远发展格局着想,也要看到中国自身的、局部的和眼前的利益以及有利和不利的因素。利益的整合过程也就是将社会诸多激荡矛盾和不利因素调控为能够为本国国情所容纳和消化的过程,逐渐消除社会发展的片面化,为和谐社会的构建逐步奠定坚实的社会物质经济基础。因而,和谐社会不单单就是“各尽所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问题。全面和谐社会从动态方面讲依然是一个社会矛盾不断产生和不断解决的过程,依旧是在社会矛盾中解决矛盾,所不同的是国家和人民治理社会的智慧已经能够使这种矛盾把控在适度有限的范围内,能够引导社会走向有利于全面发展的一面,而不似以往人类历史所不断上演的发展逻辑:毁灭—建设—大毁灭—大建设。另外,从建构层次上讲,全面和谐社会一方面是物质的创建过程,另一方面也是人类健康精神的创化过程。二者必须同步进行,不可舍弃一端。因而,构建全面和谐社会首先要从社会精神基础上重建崭新的文化氛围,用先进的文化提升人们的精神境界,促动良好精神风貌的形成;用高尚的道德情操、自觉的法律意识、振作的精神状态和健康的审美趣味推动和谐社会的最终形成,为全面和谐社会的建设提供精神动力,而不致于让纷繁无序的社会思潮观念搅扰主导积极的文化因素的形成与发展。

我们讲的全面和谐社会重在“和”,“和”则为美,其是社会发展的一种理想状态。全面和谐社会是实践中主体与客体、人与自然、个体与社会达到的一种和谐自由关系。它集中表现为社会的和谐完美与人的全面发展。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指出,他的社会理想也即“共产主义”,“是通过人并且为了人而对人的本质的真正占有;……它是人和自然界之间、人和人之间的矛盾的真正解决,是存在和本质、对象化和自我确证、自由和必然、个体和类之间的斗争的真正解决”。(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版第42卷第120页。)共产主义社会的最终落脚点是人,它是“为了人”,这是马克思的人本主义思想。但共产主义的实现不能依靠人之外的其他力量,它的实现依然靠的是人,也即“通过人”,人只有依靠自己才能最终地解放自己,这是马克思的客观的现实的唯物主义思想。马克思所讲的共产主义社会是已经发展到十分完善、十分成熟的全面和谐社会;并且马克思找到了实现这样的社会的现实依据、方法和力量,那就是彻底改变旧有的社会制度,取消私有制关系,消除阶级对立,使每个人实现自身的价值和全面的发展。因此,全面和谐社会也是一个不断发展不断完善的过程。最重要的是,全面和谐社会乃是人类本质力量的集中体现和超越,是人本质力量所创造的现实美和社会美的感性呈现。它以大量的、集中的、全面的感性形式确证了人类的自由创造力量,彰显了人类的自由创造精神。这样的社会是全面的、丰富的、多元的、自由的和深刻的。在这样的社会中,人的精神是饱满畅快的,实践是积极主动和自由的,实践主体由于社会的丰富性、全面性、多元性而使自身也变得更加丰富、深刻、自由而全面。在这样的社会中充满了能动的活力和自由的创造力。这样的实践活动更多地具有了审美创造活动的特征。所以,全面和谐社会乃是社会领域中美的事物的集中体现,是人类不断追求的美好社会生活蓝图。

全面和谐社会应该是一个合于人性的社会,在这样的社会中,个体之间虽因自身充分全面发展存在着巨大的个体差异,但因个体感性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加强、社会的合理分工以及社会成员之间公平地位的彻底实现,每个人都有追求自由和幸福的权利,个体与社会形成了合规律性与合目的性的统一。个体充分地与自然、集体和社会融合为一,建立起主客和谐一体的人本社会。因此,全面和谐社会应该是一个生生有序的大的和谐统一整体。在这样的社会中,人与自然之间、人与人之间、人与社会之间和谐相处,万物各得其所,各安其命,并和谐有序地发生、发展。这样的社会是一种美的社会,而处于其中的人是一种美的生存状态。“从美学角度说,合于人性的或人应该如此的生存状态,便称为美的生存或美的生存状态,这样的生存或生存状态便是美。而不合于人性的或人不应该如此的生存状态就是非美的生存状态。”(注:高楠:《生存的美学问题》,辽宁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45页。)

全面和谐社会的创建成果最终会落实到个体人身上,并且以个体和谐为基础和前提。社会是由个体组成的,个体与社会之间是辩证统一的。全面和谐社会保障和促进着个体和谐,使个体和谐能持久地得到进一步发展。反过来,个体和谐奠定了整个社会的和谐基础,为全面和谐社会走向更高形态铺平了道路。这正如马克思所言,“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版第1卷第294页。)个体和谐成为人全面发展的最本质内容,也是人类追求的终极目标。但在资本主义条件下,个体的全面发展受到资本主义异化关系的疏离和制约。人不能以自己的力量确证自己的本质,人无法以自身的丰富性来体验自己,而是依靠外在于自己的那个“物”,并把自己的生活也投射到这个“物”身上。(注:弗罗姆:《资本主义下的异化问题》,参见《哲学译丛》1981年第4期。)人自己和自己的本质发生了严重的分离,并为外化于自己的本质力量所控制和奴役。造成这种情况的只能是资本主义社会制度。那么,要想使个体获得全面发展,最终实现全面和谐社会,就得彻底扬弃资本主义的经济关系和社会异化制度,从压迫的物的关系和精神关系中解脱出来,逐步克服人的本质的异化过程,使人的本质回归到人自身,最终实现人的终极解放。全面和谐社会的实现是人的终极解放,而人的终极解放,在马克思看来,也就是指人彻底摆脱资本主义异化劳动之后人的本质才能的全面展开,“只是由于人的本质的客观地展开的丰富性,主体的、人的感性的丰富性,如有音乐感的耳朵、能感受形式美的眼睛,总之,那些能成为人的享受的感觉,即确证自己是人的本质力量的感觉,才一部分发展起来,一部分产生出来”。(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版第42卷第126页。)在此,马克思是从美学的角度谈人的本质的。马克思从美学意义上把“属人的本质”看成是“能成为人的享受的感觉”,而这些感觉恰恰确证了人的本质力量。人的美感正属于这样的感觉,它是人类本质力量的感性显现和确证,是“属人”的丰富内容的全面展开。所以,人的终极解放,就其实质而言是和谐个体与和谐社会的深层次实现和融合统一。它在感性样态上已超越了以往社会,它不是人存在的异在者,也不是假丑恶的展现,而是与人契合为共生联动的生命本真存在,是真善美的融合贯通。它是在感性形式上融合了真与善的美的展现。在这样的社会中,人是既生存着又超越于生存的美与生命的和合为一,是人性的本然澄明状态,这样的状态是以人的天然本性为基础的,“生存与美的关系是建立在人性或人应该如此的基础上,美是合于人性的或人的应该如此的生存”。(注:高楠:《生存的美学问题》,辽宁大学出版社2001年版第45页。)全面和谐社会合于人的生存目的,它和美本身是同一的。二者均具有功利性又超越于功利性。全面和谐社会从社会整体结构和关系内容上使人的生存自由度获得了前所未有的张力。人因大量美的创造与欣赏而使自身获得空前的感性解放和心灵解放。马克思关于人的终极解放是从两个方面进行理解的,其一是人的物的关系的解放,其二是人的精神关系的解放。人的精神解放包括心理的、伦理的、道德的、政治的、宗教的和审美的关系等的解放。但前者是基础,二者只有同时获得解放,才能最终实现人性的全面自由。马克思主义美学所要解决和最终实现的目的也就是如何从精神关系中,也即从感性关系和心理上使人获得这样的自由和解放。“马克思主义是关心人、重视人的,是主张解放全人类的”。(注:黎德化、程广云:《与时俱进的社会主义文化》,广东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141页。)这也是马克思主义美学的最终目的。

总之,全面和谐社会是符合马克思主义审美原则的,其实现也必然是马克思主义社会审美理想的实现。全面和谐社会的创建使马克思主义美学无论从社会物质基础上还是从精神文化的指向上都得到了强有力的支持,为马克思主义美学的全面成长开拓出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也为马克思主义美学的进一步发展创建了新的生长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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