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长孺百年诞辰与中国中古史研究的深化发展(专题讨论)——关于唐内诸司使与威远军使研究的几个问题,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威远论文,专题讨论论文,中古论文,诞辰论文,几个问题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唐长孺先生是著名史学家,曾研究过唐代宦官问题,其中关于内诸司使的研究成果对后辈学者影响甚大。笔者曾在唐先生研究基础上作过一些补充研究[t]。最近,笔者又获得了一张唐代宦官墓志拓片①,其中有一些新的史料对内诸司使及威远军使研究颇有助益。《刘中礼墓志铭》所记载的内诸司使之职主要有牛羊使、武德使、鸿胪礼宾使、门使、客省使、总监使、内外五坊使、军器使等,非内诸司使系统的职官有右神策军副使、宫教博士、内坊典内、内寺伯、威远军使、宣慰使、行营都监、内常侍、内侍、左监门将军、河东监军使等。这些职官有的是常见之职,有的则已有研究成果问世,而笔者并无新的见解,故不一一考释,仅对一些研究不足或有所补充的职官加以论述。
关于内诸司使的补充研究
(一)牛羊使
这一使职前人未见涉及过,是笔者率先研究过的唐代内诸司使之一[1],但对其职能的诠释并未尽善尽美,故利用《刘中礼墓志铭》稍加补充。
关于牛羊使的始置时间,笔者曾据《刘渶浰墓志铭》[2]的记载判断其设置于唐文宗太和九年(835年)之前。另据《新唐书》载:“(姚)合,元和中进士及第,调武功尉,善诗,世号姚武功者。迁监察御史,累转给事中。奉先、冯翊二县民诉牛羊使夺其田,诏美原主簿朱俦覆按,猥以田归使,合劾发其私,以地还民。”[3](《姚崇传附姚合传》)又据《旧唐书》载:“大和二年十一月,宫中昭德寺火。……造奏曰:‘昨宫中遗火,缘台有系囚,恐缘为奸,追集人吏堤防,所以至朝堂在后,臣请自罚三十直。其两巡使崔蠡、姚合火灭方到,请别议责罚。’”[4](《温造传》)遂将三人给予各罚一月俸的处分。两巡使是左、右巡使的合称,按照唐制,这种职事本归殿中侍御史掌之,“开元初,革以殿中掌左右巡,监察或权掌之,非本任也”[5](卷24)。也就是说,监察御史有时也充任两巡使,姚合等人被处罚的情况恰恰说明其当时正是在监察御史任上。根据以上情况,可以断定姚合任监察御史之职当是在唐太和二年(828年)前后,在此期间他曾弹劾过美原县主簿包庇牛羊使之事,证明牛羊使在此时之前就已设置了。
关于牛羊使的职能,笔者曾据敦煌文书P.3723《记室备要》卷中“贺牛羊使”条的记载:“谦居卑牧,后己先人;时推哲贤,众仰英物。今者荣加贵位,宠拜重司,刍豢既均,群类蕃息”云云,初步断定牛羊使的职能是掌管牛羊杂畜的牧养。《刘中礼墓志铭》记其充任牛羊使一职时亦曰:“国家以畜牧在殷,簿领宜简,苟刍豢之失节,则肥脊而倍悬;视之均则大武,纵之逸则柔毛累累。”这也可证明其确实掌管牛羊杂畜之牧养。之所以下如此论断,是因为马匹的牧养在唐后期有飞龙使与小马坊使分别掌管之,故牛羊使之职权不可能延伸到马政方面之故。
唐朝置有闲厩使之职,掌管全国监牧之政,安禄山就曾兼任过此职。自从飞龙使与小马坊使设置以后,有关马政事务便不再归其所管,牛羊杂畜的牧养又归牛羊使掌管,这一使职又未废去,直到唐后期以及五代、宋代仍有设置,那么此后的闲厩使到底掌管什么事务呢?为了说明这一问题,不妨先将牛羊使的具体职能考释明白,则闲厩使的职能便不难说清楚了。根据《刘渶浰墓志铭》记载,牛羊使的具体职能是“便蕃左右,趋侍龙楼;供亿有常,宣索縻阙”[2]。引文所说的“龙楼”,即指帝王宫阙。可见,牛羊使主要是掌管供给宫廷牛羊杂畜之需,这本来是太仆寺典牧署的职能,所谓“典牧令掌诸牧杂畜给纳之事;丞为之贰。凡群牧所送羊、犊皆受之,而供于廪牺、尚食之用;诸司合供者,亦如之”[6](卷17,《太典牧署》条)。可见,牛羊使的设置侵削了典牧署的职权,据此推断其也负责给京师诸司供给牛羊杂畜。五代及北宋时期仍有牛羊使的设置,如宋仁宗天圣八年(1030年),提举司言:“牛羊司每月宣赐臣僚添厨、月俸、节料、草栈羊,多不一并请领”云云[7](《职官二一之一二》)。所谓牛羊司,即牛羊使所在之官署,可见直到宋代其仍有负责供给在京百官的职责,宋制是对唐、五代之制的沿袭。那么,前述牛羊使所掌管的牛羊杂畜的牧养之职能又作何解释呢?原来在唐前期,西北诸监牧每年提供给京师的牛羊杂畜均交由靠近长安的沙苑监临时牧养,京师需要之时,可以随时由这里提供。关于这一点,史书记载的很清楚,所谓“沙苑监,掌牧养陇右诸牧牛羊,以供其宴会祭祀及尚食所用。每岁与典牧分月以供之。丞为之贰。若百司应供者,则四时皆供。凡羊毛及杂畜毛皮角,皆具数申有司”[4](卷44,《职官志三》)。自从设置了牛羊使后,沙苑监便归其掌管,这就是前述的“奉先、冯翊二县民诉牛羊使夺其田”的缘故,因为沙苑监就位于冯翊县境内,而奉先县则与冯翊县相邻。牛羊使倚仗权势强夺民田以扩充牧地,只能在其所管的沙苑监附近,再远一些便鞭长莫及了。
论述清楚了牛羊使的职能,闲厩使在唐后期的职能问题便迎刃而解了。“安史之乱”后,唐朝在河西、陇右的广大优良牧地尽失于吐蕃之手,监牧内缩,沙苑监之外的其余牧地及牛羊杂畜之政便归闲厩使掌管。关于这个问题,史书中是有明确记载的。如据《新唐书》载:“元和中,历闲厩使。初,至德时,西戎陷陇右,故陇右监及七厩皆废,而闲厩私其地入,宝应初,始以其地给贫民。茂宗恃恩,奏悉收其赋,又奏取麟游、岐阳牧地三百余顷。民诉诸朝,诏监察御史孙革按行,还奏不可。茂宗负左右助,诬革所奏不实,复遣侍御史范传式覆实,乃悉夺其田。长庆初,岐人列诉,下御史,尽以其地还民。”[3](《张孝忠传附张茂宗传》)对此,《旧唐书》亦有大致相同的记载,并明确说张茂宗之所以如此胆大妄为,依仗的是神策中尉吐突承璀的支持。
(二)武德使
这也是笔者率先研究过的内诸司使之一,关于其始置时间、职能及演变隋况均作过较为详尽的论述,但因当时史料掌握不够充分,故对其职能论述还不够完善,有必要进行补充。在以前的研究中,笔者利用碑志资料结合相关史书记载指出,武德使主要拥有以下职能:一、掌宫中洒扫等事务,即所谓宫中杂作;二、掌宫禁女工事务;三、掌宫廷门禁之务,包括管钥、木契、门籍以及进出物品取索与检查等事务[1]。《刘中礼墓志铭》在描述武德使职能时写到,“彩缋之神妙,雕刻之精玄,奇则误蝇难寻,异则棘猴近恠”。“彩缋”之“缋”字,同“绘”;“误蝇”乃是“误笔成蝇”的简要写法,典出于《三国志·吴书·赵达传》裴松之注引《吴录》:“曹不兴善画,(孙)权使画屏风,误落笔点素,因就以作蝇。既进御,权以为生蝇,举手弹之。”故“奇则误蝇难寻”一句是形容彩绘逼真,水平高超。“棘猴”指在棘刺尖上雕刻母猴,其典出自《韩非子·外储说左上》,原文是“宋人有请为燕王以棘刺之端为母猴者,必三月斋,而后能观之”。后遂以此比喻虚妄、欺骗之行为。“恠”是“怪”字的异体字。这里是正面用法,“异则棘猴近恠”意在形容建筑雕刻之精妙。据此可知,武德使还负有宫中营建之责。关于这一点,在唐代史料中难以找到佐证,但在五代史料中却有明确记载。如据《册府元龟·帝王部·都邑二》载,后唐庄宗同光三年(925年)四月壬寅②,“武德使上言:‘重修嘉庆殿,请丹漆金碧以营之。’帝曰:‘此殿为火所废,不可不修,但务宏壮,何烦华侈。’寻改为广寿殿”[8](卷14)。这是唐制在五代时期的沿袭,从而证明武德使确有这一职能。
后汉高祖天福十二年(947年)五月,“命皇子承训、武德使李晖大内巡检”[9](卷100,《汉高祖纪下》),即负责宫中治安巡察之事。那么,大内巡检之责是武德使固有职责,还是此次临时指派的呢?笔者认为应是其固有职责,只是因为命皇子刘承训也负责此事,才有了上面引文中的如是表述。之所以如此论断,是有史料依据的。另据《册府元龟·帝王部·明察》记载,后唐明宗长兴三年(932年)正月,“武德使奏:‘内宿殿直张继荣等三人俱失银带。’帝曰:‘内庭岂有盗耶!莫是失物人妄诉否?’宣徽使朱弘昭承旨鞫问,果如帝言,遂以其罪罪之”[8](卷57)。失盗之事由武德使进奏,是其具体负责宫廷内部治安巡察之责的有力证明。后晋高祖天福二年(937年)六月“乙巳,范延光差牙将王知新赍表到阙,不令朝见,收付武德司”[9](卷76,《晋高祖纪二》)。武德司能够奉命收管扣押人员,也是其具有一定执法权力的反映。所有这些史料都早于后汉高祖天福十二年(947年),可以充分证明笔者上述论断是准确的。
另据《旧五代史》载:“累迁武德使,出入禁中。业恃太后之亲,稍至骄纵。隐帝嗣位,尤深倚爱,兼掌内帑四方进贡,二宫费委之出纳。”[9](卷107,《李业传》)武德使是否具有这些职能呢?笔者认为,这是一种特例,因李业是太后之弟、汉隐帝之舅父,故深受恩宠,特增加此权力,这一点从引文中“兼掌”二字可知,既是兼掌,可见不是其固有职责。需要说明的是,至北宋时,武德使的职能更多的是在掌管宫廷门禁方面,对宫禁内部事务管理则日渐减少,并在宋太宗时索性将武德司改为皇城司,这种改变正是其职能发生变化的一种反映,而在唐五代时期武德司与皇城司实为两种不同的机构。
武德使在唐及五代时期均属内诸司使系统,且地位较高。如焦继勋,“天福初,授皇城兼宫苑使,迁武德使”[10](卷261,《焦继勋传》)。这说明,武德使地位在皇城使、宫苑使之上。从《刘中礼墓志铭》记载的其转迁情况看,他是从牛羊使改武德使,再转门使,说明武德使至少与牛羊使、门使等地位相当。武德使在唐代均由宦官充任,至五代时已有文宦、武将充任其职者,仍保持了内诸司使的性质。至北宋时,其虽仍负有一定职责,但已向武职阶官转变,出现了其他职官或使职掌管武德司的现象,这一点在宋代史料中有大量反映。自从武德司改为皇城司后,武德使之名便不再出现,而皇城使则正式列入武臣东班系统之中,从而完成了其阶官化的进程。
(三)客省使
客省,始见于隋代,并且设置于宫中[11](卷71,《隋宗室诸王传》)。唐朝前期未见设置,从现有记载看,客省应设置于唐代宗时期,所谓“永泰已后,益以多事,四方奏计,或连岁不遣,仍于右银台门置客省以居之。上书言事者,常百余人,蕃戎将吏,又数十百人,其费甚矣”[12](卷66,《鸿胪寺》)。从这一记载看,客省主要负责接待地方入京办事者及上书言事之人,所谓“蕃戎将吏”,应是指沿边地区的少数民族将领,并不负责对周边少数民族及国家使者的接待,因为周边民族及外国使者、首领的接待应由鸿胪礼宾院负责[13](P253—254)。所谓“初,河陇既没有吐蕃,自天宝以来,安西、北庭奏事及西域使人在长安者,归路既绝,人马皆仰给于鸿胪礼宾,委府县供之”[14](卷232,《唐德宗贞元三年六月》),即清楚说明了这一问题。故《资治通鉴·大历十四年七月条》与《新唐书·食货志》均说当时的客省接待任务中包括“四夷使者”是不正确的,当是把客省后来职能的变化情况置于此时了,这一点下面还要详细论到。此外,客省收留的人员还包括“失职未叙”[14](卷225,《大历十四年七月》)。至于客省的位置是在大明宫右银台门内,还是门外,笔者认为是置于门内,如果置于右银台门外,则处于内苑之中了。之所以持这种观点,是因为在唐代史料中,又将客省称之为“内省”[15](卷838,《授刘处宏通议大夫内侍省监充客省副使制》),或径直称为“禁内客省”[8](卷546,《谏诤部·直谏一三》)。如果置于右银台门外,则这种提法就不能成立了。
对于客省何时把接待任务扩大到外国使者和首领,史籍中没有明确记载,故难以考证清楚,但肯定是在唐朝后期。据《刘中礼墓志铭》记载,客省使的职能是“四方之觐礼,万国之奏籍,举不失时,动而合度”。可见此时的客省已经承担了这种接待任务。据其墓志载,刘中礼死于唐咸通十三年(872年)十月,说明这种变化早在此时之前就已经出现了。《全唐文》收有薛廷圭所撰《授刘处宏通议大夫内侍省监充客省副使制》一文,其中云:“内省华资,司宾重任。宫朝之选,历代攸难。……况遐方即序,重译来庭。尤思周敏之才,用副绥怀之旨”[15](卷838)云云。“司宾”、“遐方”、“重译”等词汇已将当时的客省职能表述得再也清楚不过了。薛廷圭是唐中和年间进士,唐光化(898-901)年间任中书舍人,这篇制文当是其任中书舍人时所撰。这一切都说明,客省职能的变化发生在晚唐时期,准确时间尚无法考知。众所周知,唐代内诸司使系统中还有一个鸿胪礼宾使的职务,负责外事接待任务,客省职能发生变化后,这一使职并未废去,岂不与其重复了?其实并不重复,因为这一使职的职能也发生了变化,据《刘中礼墓志铭》载,墓主也担任过鸿胪礼宾使,志文在记载其任这一使职时云:“近者北通黠戛斯,西降嗢末,岁时屈膝交辟,献琛执贽者,梯航相接。大行人饔饩,劳问之勤,而辫发貂裘者,无不感悦。”从这些记载看,此时的鸿胪礼宾使主要职能已转为外交出使方面,至于外来贡物的接受与价值评估以及觐见皇帝的安排,似乎仍由其负责,志文所说的“贽”,就是指这些外来的贡品。需要指出的是,有关这方面的史料仍然比较缺乏,这个问题还有进一步深入研究的余地。
至五代十国时期,客省的这些职能基本相沿未变,如后梁开平三年(909年)八月戊寅,太祖“御文殿召契丹朝贡使昌鹿等五十人,对见群臣。以远蕃朝贡,称贺罢,赐昌鹿以下酒食于客省,赉银帛有差”[8](卷976,《外臣部·褒异王》)。同年八月敕曰:“诸道章表皆系军机,不欲滞留,用防缓急,其诸道所有军事申奏,宜令至右银台门,委客省画时引进;诸道公事,即依前四方馆准例收接。”[8](卷191,《闰位部·法制》)可见,普通公务则是通过四方馆接收进上的,只有军事等紧急公务才通过客省引进,与唐朝那种四方奏计、上书言事者全都接待的情况略有不同。关于唐朝的这种情况还有史料可以证明,如唐文宗时,“(刘)从谏遣焦楚长入奏,于客省进状,请面对”[4](卷17下,《文宗纪下》)。正因为客省经常接待各地奏事官员,所以唐朝在重要节庆给朝臣赏赐钱物时,也不忘给客省的诸道奏事官赐赏一份,并规定“永为常例”[8](卷110,《帝王部·宴享二》)。后梁的这一变化,也许是暂时性的,因为《资治通鉴》后汉隐帝乾祐二年(949年)正月条胡三省注说:“梁有客省使副,宋因之,掌四方进奉及四夷朝贡、牧伯朝觐、赐酒馔饔饩,宰相、近臣、禁军将校、节级、诸州进奉使赐物、回诏之事。”[14](卷288)宋代客省的这些职能正是对五代之制的沿袭。
客省设置之初是否置使,无法考知,客省使是否一直由宦官充任,也不得而知。从目前所掌握的史料看,可以肯定的是,充任此职者基本上为宦官。再从其置于宫禁之内的情况看,任用士人充使似乎不大可能,故《册府元龟》在提到客省使时便将其放在《内臣部·总序》中记述。五代时期发生了一些变化,除后唐时期一度任用宦官充使外,其余诸朝均多用士人或武臣充使,这在这一时期的整个内诸司使系统来说,应是一种发展的趋势,并非唯独客省使如此。五代十国时期还发生了一种变化,即出现了内客省使与客省使的区别,如后晋高祖天福六年(941年)八月丁未,“以客省使、将作监丁知浚为内客省使,引进使、鸿卢卿王景崇为客省使”[9](卷80,《普高祖纪六》)。丁知浚从客省使升任为内客省使,说明后者官阶较前者为高。关于这一点还有史料可以证明,《资治通鉴》后唐天成四年(929年)十月条载:“以内客省使李仁矩为节度使”。胡三省注云:“按《职官分纪》,五代有内客省使、客省使、副使,各一官。《通鉴》于天成二年三月书客省使李仁矩,今书内客省使,岂自客省使升为内客省使邪?”[14](卷276)任这些使职者,或兼任其他官职,或接受其他差遣,甚至外出充使,遂使这种使职也出现了阶官化的趋势,就其地位而言,仅次于宣徽使。至宋代,其遂成为武臣横班系统中的最高阶官。唐代史料中虽有内客省的名称,其实就是指客省的另一称呼,因其置于禁中而称之,还未有能证明其为两种不同机构的充分的史料依据。
威远军与威远军使
威远军是隶属于剑南道的一个军事驻防单位的名称,而通常所说的威远军则是驻扎在京师长安的一支禁军,两者并无必然关系。关于威远军的设置时间,胡三省说:“肃宗上元元年,以(郭)子仪为诸道兵马都统,令帅英武、威远等禁军及诸镇之师取范阳。既而为鱼朝恩所沮,不行。则威远军,肃宗置也。”[14](卷236,《用永贞元年七月》)但这一说法并不正确。据《唐会要》载,唐天宝八载(749年)十月,“西京威远营置南市”[12](卷86,《市》)。《册府元龟·邦计部·关市》亦有类似记载。因此,威远军的设置由来已久,应不迟于唐天宝前期。关于这支军队的性质,应是属于南衙系统中的一支禁军。《刘中礼墓志铭》提到这支军队时云:“帝里之外营,天兵之中坚。”前一句证明其不是北衙禁军,后一句则是虚美之辞。关于笔者的这一论断可靠与否,还有更加直接的史料可以证明之。据《资治通鉴》唐宪宗元和十三年(818年)正月杂载:“上命六军修麟德殿,右龙武统军张奉国、大将军李文悦,以外寇初平,营缮太多,白宰相,冀有论谏;裴度因奏事言之。上怒,二月,丁卯,以奉国为鸿胪卿;壬申,以文悦为右武卫大将军,充威远营使。”胡三省注曰:“文悦又自北门诸卫迁南牙诸卫。威远营,亦非北军也。”[14](卷240)胡三省说威远军非北军,是不错的,但其将龙武军在内的六军称为北门诸卫,则微有瑕疵,应称为北门诸军或北衙诸军。还有史料可以进一步说明这个问题,据《顺宗实录》载:“(王)伾日诣中人并杜佑,请起(王)叔文为相,且总北军。既不得,请以威远军使、平章事,又不得。”[16](卷4)可见,威远军是不同于北衙诸军的另一系统的禁军。
从威远军的隶属关系和驻扎地点也可以看出其南衙性质,而北衙禁军则多驻在城北禁苑之内或宫城附近。威远军本来隶于鸿胪寺,故贾耽自汾州刺史任上奉调入京任鸿胪卿时,“兼左右威远营使”[3](卷166,《贾耽传》)。唐德宗建中元年(780年)七月,“以鸿胪寺左右威远营隶金吾”[12](卷66,《鸿胪寺》)。其南衙性质仍然未有变化。唐宪宗元和二年(807年)整顿禁军,四月敕曰:“左右威远营,置来已久,著在国章。近置英武军及加军额,宜从并省,以正旧名。其英武军额宜停,将士及当军一切已上,并合入左右威远营,依前置使二人勾当。”[12](卷72,《京城诸军》)英武军的并入,使威远军成为南衙系统中最有实力的一支军队。唐宪宗元和十三年(818年)敕:“左右龙武等六军及威远营,应纳课户,其一千八十人所请衣粮,宜并勒停,仍委本军具名牒送府县收管。”这一千八十人并非六军及威远军的军额,而是混迹于禁军中的长安富户。关于这一点,史书中也有明确记载,所谓“自贞元以来,长安富户,皆隶要司求影庇,禁军杂籍,十五六焉。至有恃其多藏,安处阛阓,身不宿卫,以钱代行,谓之纳课户”[12](卷72,《京城诸军》)。关于威远军到底有多少人,史籍缺乏明确记载。唐宪宗元和二年(807年)将武英军并入时,同时将左右羽林军所辖之月番飞骑,“总五千六百一十三人”,全部罢去[12](卷72,《京城诸军》)。据此估计,威远军人兵力当不少于此数。
据现有史籍记载分析,威远军当驻扎在长安外郭城内。据《册府元龟·掌礼部·奏议二十》载:“伏以朱雀门及至德门,凡有九坊,其长兴坊是皇城南第三坊,便有朝官私庙,实则逼近宫阙。自威远军向南三坊,俗称围外地,至甚闲僻,人鲜经过。”[8](卷592)引文在“德”字之前脱漏了一个“明”字,应是指“明德门”,从皇城朱雀门至外郭城明德门,其间正好有九个坊,长兴坊正好处于皇城南第三坊的位置。引文中没有说自长兴坊向南三坊,而是说威远军向南三坊,这就证明威远军不是驻扎在长兴坊内。长兴坊向南第三坊是安善坊,其内置有校弩场,故很可能威远军就驻扎在此坊之内。从安善坊向南就是大业、昌乐、安德三坊,这里距离长安城的中心较远,靠近外郭城墙,故居民稀少,比较荒僻。另据《唐会要·市》的记载,唐天宝时曾在威远营设置过南市。所有这些史料都证明威远军驻扎在长安城内是无疑的。
威远军自设置以来,久置不废,唐后期凡皇帝宣布大赦或节庆颁赐,威远军与六军、神策、皇城将士等均在赏赐之列,可见其颇受皇帝重视。唐朝末年,经过黄巢起义军的打击,在京诸军兵力寡弱,但威远军的军额仍然保留不废。唐昭宗天复四年(904年),宰相崔胤曾命威远军使陈班招募士卒,重新组建了这支军队,然为时不久,朱全忠便诛杀了陈班,并解散了包括威远军在内的新募禁军。接着,唐室被迫迁都于洛阳,并于唐天祐二年(905年)正月正式废去威远军军额[12](卷72,《京城诸军》)。至此,威远军便不复存在。
威远军自设置以来,由于其分为左右营,所以其统兵长官通常设置两位,关于这一点,前面在论到唐宪宗在元和二年(807年)将英武军并入威远军时已说得很清楚了,即所谓“依前置使二人勾当”。有时也在这二人之上再置一位官员,如前述的以鸿胪卿贾耽兼左右威远营使。以此推论,在威远军隶属于鸿胪寺期间,凡任鸿胪卿者可能大都兼此职。威远军转隶金吾卫后,虽然鸿胪卿不再兼任此职,但因其兵力有限,故在唐后期很少再见到并置两使的记载,见于记载的大都只有一使。如曹庆以千牛卫将军任威远军使、高士荣以齐州刺史任威远军使等。
由于威远军是属于南衙系统的军队,故担任威远军使者多为士人或武臣,极少有宦官充使者。直到唐朝灭亡前夕时仍是如此,如前述唐天复四年(904年)的陈班,唐天祐二年(905年)废其军额时的军使张勤等[12](卷72,《京城诸军》),无不如此。胡三省在论到威远军时说:“其后遂以宦官为使,不复隶鸿胪。”[14](卷236,《永贞元年七月条注》)这种说法大误,一是宦官从未充任过威远军使;二是威远军不隶鸿胪寺亦非因宦官充使之故。关于后一点前面的论述已经证明其是错误的,至于前一点则需要稍加论述。《刘中礼墓志铭》倒是记载其充任过威远军使,然这只是监威远军使或威远军监军使的省称,正是由于这种不规范的写法,给后世研究造成了极大困扰。据《刘氏太原县君霍夫人墓志铭》载,其长子刘复礼,任“威远军监军使、行内侍省内仆局丞、赐绯鱼袋”[15](卷792)。另据《大唐故朝议郎行宫闱令西门珍墓志铭》载,唐元和七年(812年),“迁监威远军使”[17](卷25)。这位霍夫人卒于唐大中九年(855年)十一月十八日,故其子刘复礼此时仍在威远军任职。据《刘中礼墓志铭》载,其唐太和六年(832年)入宫,死于唐咸通十三年(872年),终年六十八岁。其墓志没有记载其任职于威远军的具体时间,写在其任门使之后客省使之前,故应是其中年时充任此职的。如此,刘中礼任此职则应在西门珍之后,与刘复礼任此职的时间前后相距不远。据此可知,这一时期凡任职于威远军的宦官均为威远军的监军使,刘中礼亦不应例外。此外,从制度设计的角度看,唐后期宦官控制了神策军,又在北衙六军中设置左右辟仗使,实为六军之监军使,由宦官充任,南衙系统仅有兵力就是这支威远军以及由左右金吾卫直接指挥少量兵力,如果连其军使都由宦官充任,则朝廷的禁军便全部落入宦官之手,如此则制度的制衡作用便消失殆尽了。再从前述情况看,唐后期的威远军使一直都由士人或武臣充任,并无宦官充任军使的相关记载,故胡三省之说是缺乏史料支撑的。
注释:
①2002年7月,在西安东郊史家湾一座唐墓中出土了一方题名为《唐故河东监军使银青光禄大夫守左监门卫将军上柱国彭城县开国伯食邑七百户赐紫金鱼袋刘公(中礼)墓志铭并序》的宦官墓志(以下简称《刘中礼墓志铭》),现藏于西安碑林博物馆。
②另据《册府元龟》卷56《帝王部·节俭》条载,此事发生于后唐明宗天成四年(929年)四月壬寅,应以此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