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中国1000大企业的区域分布特征,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年中论文,特征论文,区域论文,企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日前,国家统计局公布了2004年中国1000大企业权威数据。根据数据,我们对1000大企业的省市及区域的分布情况进行了初步分析。
1、入围企业分省(市、自治区)的分布情况。
在各省、市、自治区(以下都以“省”来简称)进入1000大企业数量排名中,长三角地区的江苏省以122家名列榜首,占总数的12.2%;环渤海地区的山东省以121家企业数屈居第二;珠三角地区的广东省也以较为接近的113家企业进入三甲。排名第四至第十名的省市分别是浙江(71家)、辽宁(56家)、河南(52家)、上海(51家)、河北(50家)、四川(29家)、天津(28家)。
如果不按入围企业数量,而按入围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则冠军落入山东之手,其入围企业共计营业收入8276亿元;亚军为广东省,企业营业收入8144亿元;季军为江苏省,企业营业收入7002亿元。
以入围1000大的企业数量为标准,我们将全国各省市划分为五个梯队。第一梯队:入围企业数量在100家以上。有江苏、山东和广东3省,正好分别代表了长三角、环渤海和珠三角这三个中国最发达地区的经济实力。第二梯队:入围企业数量在50-100之间。有浙江、辽宁、河南、上海、河北等5省。第三梯队:入围企业数量在20-50家。有四川、天津、北京、山西、安徽、陕西、黑龙江、湖北、湖南等9省。第四梯队:入围企业数量在10-20家。有重庆、吉林、内蒙、云南、江西、甘肃、广西、新疆、福建等9省。第五梯队:入围企业数量在10家以下。有贵州、青海、宁夏、海南、西藏等5省(见表1)。
表1 各省市进入1000大企业排名
名次 省份 入围企业数量
1 江苏 122
2 山东 121
3 广东 113
4 浙江
71
5 辽宁
56
6 河南
52
7 上海
51
8 河北
50
9 四川
29
10天津
28
11北京
27
12山西
27
13安徽
25
14陕西
23
15黑龙江 23
16湖北
22
17湖南
20
18重庆
17
19吉林
15
20内蒙
14
21云南
14
22江西
13
23甘肃
12
24广西
11
25新疆
11
26福建
11
27贵州9
28青海6
29宁夏5
30海南2
31西藏0
入围企业数量最多的前5个省占全部1000家企业数量的48.3%、营业收入的49%、资产总量的42%、从业人数的41%;入围企业数量最多的前10个省占全部1000大企业数量的70%、营业收入的70.3%、资产的65%、从业人数的65%。上述数据表明,1000大主要集中在少数几个发达省份。(见表2)
表2 入围企业按业务收入的地区分布
2004年主营业务
名次
省份
收入(千元)
1山东省 827632791
2广东省 814441648
3江苏省 700239519
4上海市 599877551
5辽宁省 426921258
6北京市 395170150
7浙江省 368582306
8河南省 244383744
9河北省 244092697
10天津市 239601175
11湖北省 237797444
12黑龙江省207338913
13吉林省 198442990
14山西省 161457656
15四川省 151303821.5
16安徽省 127942603
17湖南省 119222131
18陕西省 112502279
19云南省 103136042
20新疆94458226
21江西省 84840872
22甘肃省 82858717
23福建省 76811039
24内蒙古 72985328
25重庆市 70892419
26广西65958942
27贵州省 31674091
28青海省 20571218
29宁夏17506658
30海南省 11685453
31西藏0
我们还计算了按人口拥有的1000大企业数量的区域分布排名。结果发现是三大直辖市领先:上海平均33万人拥有一家1000大企业,名列第一;天津平均36万人拥有一家1000大企业,名列第二;北京平均56万人,名列第三。山东由于人口众多,按此指标排则到了第6名,而青海和宁夏虽然是落后省份,但分别排到了第9名和第10名(见表3)。
表3 1000大企业按人均的区域分布
每拥有一个入围企
排名省份 业的人数(万人)
1
上海
33
2
天津
36
3
北京
51
4
江苏
61
5
浙江
66
6
山东
75
7
辽宁
76
8
广东
76
9
青海
86
10 宁夏 112
11 山西 122
12 河北 135
13 陕西 157
14 黑龙江 160
15 内蒙 170
16 新疆 175
17 河南 178
18 重庆 182
19 吉林 182
20 甘肃 214
21 安徽 239
22 湖北 274
23 四川 287
24 云南 306
25 福建 316
26 江西 318
27 湖南 322
28 贵州 392
29 海南 394
30 广西 408
31 西藏
-
2、入围企业按东、中、西三大区域的分布情况。
入围企业按东、中、西三大区域划分,东部地区北京、天津、河北、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海南等11个省市共计拥有入围企业652家,占全部企业数的65.2%,占1000大企业营业收入的68%;中部地区包括山西、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等8省共计拥有入围企业197家,占全部企业数的19.7%,营业收入的20%;西部地区包括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内蒙古、广西等12省区市共计拥有入围企业151家,占全部入围企业数的15.1%,营业收入的12%(见表4)。
表4 入围企业按东、中、西三大区域的分布情况
入围企业数量 入围企业营业收入(千元)
营业收入占1000大比重
东部地区652 4705055587 68
中部地区197 1381426353 20
西部地区151 823847742
12
上述数据说明,东中西部的差异仍然非常明显。
3、入围企业按长三角、珠三角以及京津地区三大区域的分布。
我们对入围1000大企业在长三角、珠三角以及京津地区的分布进行计算,发现三大区域共计占全部入围企业数的41.2%。其中长三角地区有244家企业入围,占入围企业数的24.4%,珠三角有113家企业入围,占11.3%,京津地区共有55家企业入围,占5.5%。长三角入围企业数大于珠三角和京津地区入围企业数之和。
在营业收入方面,长三角、珠三角和京津地区分别占1000大的24%、12%和9%(见表5)。
表5 入围企业按长三角、珠三角以及京津地区三大区域的分布
区域入围企业数 入围企业营业收入(千元)
营业收入占全部1000大比重(%)
长三角(苏浙沪) 244 1668699376 24
珠三角(广东)113
814441648 12
京津地区(京津)
55
634771325 9
4、入围企业按八大区域的划分。
三大区域的划分是比较粗线条的一种划分。未来中国“十一五”区域发展将可能改变以往粗线条的东中西部的划分方法,而以大经济区来取代。这八大经济区域是:南部沿海地区(广东、福建、海南)、东部沿海地区(上海市和江苏省、浙江省)、北部沿海地区(山东、河北、北京、天津);东北地区(辽宁、吉林、黑龙江);长江中游地区(湖南、湖北、江西、安徽)、黄河中游地区(陕西、河南、山西、内蒙古);西南地区(广西、云南、贵州、四川、重庆)、西北地区(甘肃、青海、宁夏、西藏、新疆)。(李善同,2005)
我们计算了1000大企业在八大区域的分布情况。结果发现,东部沿海地区以243家入围企业名列第一,北部沿海地区以227家入围企业名列第二,南部沿海地区以129家入围企业名列第三。上述三个沿海地区共计入围企业达599家,占全部的60%。第四至第八依次是黄河中游地区(116家)、东北地区(95家)、西南地区(74家)、西北地区(34家)。
在营业收入方面,北部沿海地区以17064亿元的入围总额超过东部沿海地区名列第一,东部沿海地区屈居第二,南部沿海地区名列第三。上述三大沿海地区占全部营业收入的62%。其他依次是东北地区(12%)、黄河中游地区(9%)、长江中游地区(8%)、西南地区(6%)、西北地区(3%)(见表6)。
表6 入围企业按八大区域的划分
区域入围企业 入围企业营业收入 占全部营业收入的
数量 (千元)比重(%)
东部沿海地区(上海市和江苏省、浙江省)243
1668699376 24
北部沿海地区(山东、河北、北京、天津)227
1706496813 25
南部沿海地区(广东、福建、海南) 129902938140 13
黄河中游地区(陕西、河南、山西、内蒙古) 116591329007 9
东北地区(辽宁、吉林、黑龙江) 95832703161 12
长江中游地区(湖南、湖北、江西、安徽) 82569803050 8
西南地区(广西、云南、贵州、四川、重庆)
74422965316 6
西北地区(甘肃、青海、宁夏、西藏、新疆)
34215394819 3
5、入围1000大的非国有企业在各省市的分布。
我们筛选了1000大企业中的民营企业,并且进行排名。结果山东以65家民营企业入围名列榜首,浙江以54家民营企业入围名列第二,江苏以53家民营企业入围名列第三,广东以35家民营企业入围名列第四。上海只有8家民营企业,名列第8。
我们也计算了各省入围民营企业占其总共入围企业的比重,并以此排名。结果浙江以76%名列榜首,山东以54%名列第二,河北以44%名列第三,江苏以43%名列第四;上海以15%排第16位(见表7)。
表7 入围1000大企业的非国有企业在各省市的分布
排名
省份 入围 入围民营 民企
2004年1000
民营企业主民营企业所
民营企业主
企业数 企业占比
大中主营业
营业务收入占全省上榜
营业务收入
企业百分比
占全省上榜
企业百分比
1 山东 121 65 0.54827632791
3145104360.54 0.38
2 浙江
71 54 0.76368582306
1842203060.76 0.50
3 江苏 122 53 0.43700239519
2496816970.43 0.36
4 广东 113 35 0.31814441648
2653500360.31 0.33
5 河北
50 22 0.44244092697799525650.44 0.33
6 河南
52 10 0.19244383744261583030.19 0.11
7 辽宁
56 8 0.14426921258315888800.14 0.07
8 上海
51 8 0.16599877551262156590.16 0.04
9 四川
29 8 0.28151303822327253490.28 0.22
10 天津
28 7 0.25239601175321975840.25 0.13
11 山西
27 6 0.22161457656178183970.22 0.11
12 云南
14 6 0.43103136042251576220.43 0.24
13 北京
27 4 0.15395170150243953450.15 0.06
14 陕西
23 4 0.17112502279 95335730.17 0.08
15 内蒙
14 4 0.29 72985328249587570.29 0.34
16 安徽
25 3 0.12
1279424609 74664930.12 0.06
17 湖北
22 3 0.14237797444 97071220.14 0.04
18 重庆
17 3 0.18 70892419 96123560.18 0.14
19 吉林
15 3 0.20198442990 83913040.20 0.04
20 福建
11 3 0.27 76811039 24049130.27 0.03
2l 湖南
20 2 0.10119222131 79477900.10 0.07
22 江西
13 2 0.15 84840872 95784430.15 0.11
23黑龙江 23 1 0.04207338913 16276060.04 0.01
24 甘肃
12 1 0.08 82858717 18120580.08 0.02
25 贵州9 1 0.11 31674091 16470340.11 0.05
26 广西
11 0 0.00 65958942 0
0
0
27 新疆
11 0 0.00 94458226 0
0
0
28 青海6 0 0.00 20571218 0
0
0
29 宁夏5 0 0.00 17506658 0
0
0
30 海南2 0 0.00 11685453 0
0
0
31 西藏0 0 00
-
-
6、1000大企业的区域分布与各地区经济总量及人均收入的关系。
我们分析了各省GDP总量与入围1000大企业数量的相关情况。从回归结果看,R平方值很大(0.912070930905829),同时显著性水平也很高(F的显著性为7.50867798355199E-17)。这说明各省市区的GDP总量同该省入围1000大企业的数量的相关性比较高,即各省份中,入围1000大企业的个数越多,则该省的GDP总量也越大,证明1000大的确在全国各地区扮演了国民经济主力军的作用。
我们也分析了各省GDP总量与入围1000大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相关情况。从回归结果看,R平方值较大(0.791734),同时显著性水平也很高(F的显著性为2.15801401525313E-11)。这说明各省市区的GDP总量同入围1000大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的相关性比较高,即各省份中,入围1000大企业所创造的产值越大,则该省的GDP总量也越高,从而再次证明1000大在各地区扮演了国民经济主力军的作用。
我们还分析了各省人均收入与入围1000大企业主营业务收入的相关情况。从这一回归结果来看,虽然显著性水平能够达到95%(F的显著性为0.00733527517520917),但R平方值并不足够大(仅为0.426169698982056)。这说明各省市区的人均收入同该省入围1000大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的有一定的相关性,即各省份中,入围1000大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越多,则该省的人均收入也越大,但是企业数量的增长也只能部分地说明人均收入的增长(约为43%)。
我们再分析各省人均收入与入围1000大企业的数量的相关情况。从这一回归结果来看,虽然显著性水平能够达到95%(F的显著性为0.00733527517520917),但R平方值并不大(0.222843308567913)。这说明各省市区的人均收入同该省入围1000大企业的数量有一定的相关性,也即各省份中,入围1000大企业的个数越多,则该省的人均收入也越高,但是企业数量的增长也只能部分地说明人均收入的增长(能说明的部分约为22%)
为什么如此?我们认为,由于绝大多数入围的企业都是国有企业,并且这些国有企业大多处于石油等国家垄断性的资源领域,大部分收入由中央掌控,因此,虽然与当地人均收入有关系,却只能在一定程度上说明各地人均收入的差异性。
7、不同地区入围企业在当地经济中的比重的差异。
我们对2004年各省市1000大企业营业收入在其GDP中的比重进行了统计。结果发现,京津沪三大直辖市的比重最高,分别达到了92%、82%和81%。显示出这三大直辖市的经济高度依赖于大企业。除此之外,吉林、辽宁和山东对大企业的依赖也比较高,分别达到了67%、62%和53%。广东、江苏的大企业比重居中,分别为51%和45%。而浙江的产业组织结构显示出与上述省份明显的差异,其1000大的比重只占33%。最低的是海南和福建,大企业的作用微乎其微,分别只有15%和13%的比重(见表8)。
表8 各省1000大在当地经济中的比重
排名 省份 2004年1000大企业主营业务收
入占本省GDP的百分比
1 北京0.92
2 天津0.82
3 上海0.81
4 吉林0.67
5 辽宁0.62
6 甘肃0.54
7 山东0.53
8 山西0.53
9 广东0.51
10江苏0.45
11青海0.44
12新疆0.43
13黑龙江 0.39
14陕西0.39
15宁夏0.38
16湖北0.38
17云南0.35
18浙江0.33
19河南0.28
20河北0.28
2l内蒙0.27
22重庆0.27
23安徽0.27
24江西0.24
25四川0.23
26湖南0.21
27贵州0.20
28广西0.20
29海南0.15
30福建0.13
31西藏0.00
8.入围企业地区分布差异的时间波动。
我们还以上海、江苏作为长三角地区的代表省份,广东作为珠三角地区的代表省份,山东和辽宁作为环渤海地区的代表省份,看入围企业数量的变动情况。结果发现,广东入围企业2004年比2003年锐减45家,上海也减少了22家,江苏略增4家,辽宁略减1家,而山东猛增25家。
与此相应地,上述省份入围1000大企业的总体营业收入也出现了不同的波动。山西2004年入围企业的全部营业收入比上年增长了101%,山东增长了80%,而江苏、广东只有21%和16%,上海则为零增长(见表9)。
表9 入围企业地区分布差异的时间波动
省份2003年主营2004年主营 主营业务收入
2003年入 2004年入入围企业增
业务收入(千 业务收入(千
增长率(%) 围企业数 围企业数减数量
元) 元)
广东813295263 814441648 15.52 158 113 -45
上海519278768 599877551 0.14
73 51 -22
江苏577868846 700239519 21.18 118 122 +4
辽宁345045257 426921258 23.73
57 56 -1
山东458454822 827632791 80.53
96 121 +25
山西 80227747 161457656101.25
16 27 +11
我们认为,上述变化可能与近年来资源产业价格的上升引起的利益格局变动有关,也与宏观调控以来政府有保有压的政策导向有关(长三角的钢铁、房地产都是被压的产业,而山东的资源产业为保的产业)。为此,我们对煤炭大省山西进行检查,结果发现山西入围1000大的企业2004年比2003年增长了11家。由此可以推测,主要是由于中国产业进入到重化工业,能源和资源类企业产值和利润急剧上升,导致了地区大企业数量的变化。这与世界石油企业在财富500强中地位的上升是一致的。2004年是石油公司的“黄金年”。在最新公布的2005年《财富》全球500强公司排行榜上,英国石油(BP)、埃克森美孚、荷兰皇家壳牌和道达尔等4家石油公司进入了前10位,其中前3家占据了2-4名的位置,英国石油运营收入急剧上升已经开始动摇沃尔玛的龙头地位。
9、小结。
综上所述,我们进行一个小结,得出以下四点基本结论:
第一、当前中国的大企业在地区间的分布相当不均衡。但按新的经济区域的划分要相对均衡一些。
第二、当前中国仍处于急剧的大企业相对变迁过程。由于资源和能源在中国地位的上升,拥有资源和能源的省份,其大企业成长非常快,其入围1000家的企业数量增长很快,而在上个世纪迅速崛起的长三角地区,目前正处于相对下滑的态势。
第三、当前大企业在不同地区分布数量的变动反映出国家区域政策,如统筹发展战略已经出现效果,也反映出宏观调控“有保有压”的政策已经取得明显效果。
第四、对于某些极不发达区域,如西北地区,政府仍有必要加大支持力度,以克服地区间大企业发展的不均衡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