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地区产业发展分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产业发展论文,我国论文,地区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随着我国对外开放的扩大以及各种改革措施的落实和深化,地方发展经济的自觉性和权限也日益加强,地区经济发展速度、产业发展层次各不相同,并因此产生了新的地区产业经济格局。近几年来,中央政府愈来愈强调资源配置的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积极实施两个转变。企业发展的规模经济问题也正日益通过各种产业发展政策逐步得到强调和体现。所以,重新认识我国地区产业经济发展问题必将有助于政府对地区经济发展进行宏观调控。
一、我国地区产业经济发展现状
首先,从所有制结构看,改革开放前,国有经济在中国占有绝对主导地位。改革开放后,随着外资的渗透和私营、个体经济的飞速发展,地区经济结构发生了显著的变化,国有经济一统天下的局面在一些省区被根本改变。按照国有工业、集体工业和其它工业在地区工业总产值中的份额不同,通过聚类分析,可将我国30个省区(西藏因资料原因未在计算中)分成七大类型。第Ⅰ类:国有工业经济份额在20%以下,集体工业和其它类型的工业经济份额在80%以上,其中其它类型的工业经济比重超过50%,属其它工业经济主导区,包括广东和福建两省;第Ⅱ类:集体和其它工业经济主导区。国有工业经济份额降到15%以下,集体和其它工业比重都在40%左右,其中集体工业比重超过了其它工业比重,这类地区有浙江省;第Ⅲ类:集体工业经济主导区。集体工业比重在60%以上,国有和其它工业经济份额都在20%左右,这类地区有江苏省;第Ⅳ类:国有工业与非国有工业并重区,包括山东、安徽、河南、河北、湖北、四川、湖南、辽宁、山西、江西、广西、天津、上海。除江西外,国有工业和非国有工业比重都在50%以下;第Ⅴ类,国有工业优势区,包括陕西、吉林、内蒙古、黑龙江、甘肃、贵州、宁夏、云南、西藏、新疆、北京。国有工业比重在50%以上,超过了集体工业和其它工业份额之和;第Ⅵ类集体工业经济萎缩区。集体工业比重在10%以下,国有工业和其它类型的工业比重都在40%以上,此类地区有海南;第Ⅶ类,国有工业主导区。国有工业的比重在80%以上,其它类型工业比重在5%左右,属私营、外资经济极端不发达区域,青海省属此类地区。除第Ⅵ种类型外,以上各类型中国有工业经济比重渐次递增,而非国有尤其是私营和外资经济渐次递减。
从地区工业组织结构看,依据各省区大、中、小型企业产值占其工业总产值比重及单位企业创造的工业产值的不同可将我国30个省区分成八组。第一组:以大型企业为主,大、小企业产值占工业总产值85%以上,中型企业产值比在10%左右,单位企业创造的工业产值在2000万元以上。这类地区有上海;第二组:以大型企业为主,大型企业产值占工业总产值的比重大于50%,单位企业产值在1000万元以上,这类地区包括北京和天津;第三组:小型企业占有优势,小型企业产值占其工业总产值的比重在50%左右,单位企业产值在1000万元以上,这类地区有江苏、广东和山东;第四组,企业组织结构复杂,大、中、小企业分化普遍不明显,个别地区大型或小型企业占优势,但其单位企业产值都较低,约在320—740万元不等。这类地区有辽宁、黑龙江、甘肃、陕西、贵州、青海、吉林、云南、宁夏、内蒙古、江西、广西、河南、山西、四川、新疆、湖南、河北、湖北、安徽等省;第五组:以小型企业为主体,小型企业产值占其工业总产值的比重在70%以上,大、中型企业产值比接近。单位企业产值在600万元以上。这类地区有福建; 第六组:以小型企业为主,小型企业产值占其工业总产值的比重在75%以上,几乎没有什么大型企业,但单位企业产值仍接近1000万元,这类省区有浙江;第七组:以小型企业为主体,没有什么大型企业,小型企业产值占其工业总产值的比重也在75%以上,但单位企业的产值率极低, 仅在100万元以上。这类省区有西藏;第八组:大、中、小企业产值比相当,都在30%左右,单位企业产值在600万元左右,这类地区有海南。
依据三次产业构成,通过聚类分析,可将我国各省区按一次产业比重由低到高的次序分成六组。第一组:第三产业发育程度很高,呈现二次产业逐渐萎缩,第三次产业稳步上升的产业发展构势,包括北京。这类地区基本完成由资金密集型向技术密集和信息密集产业的过渡,今后国家区域产业政策的制定应有利于此类地区的高技术和信息产业的发展,形成我国产业升级的龙头。同时,正确处理好一些工业企业的区外移植工作,促进地区产业结构的根本性转变;第二组:二次产业的发展正在鼎盛时期,三次产业正在积极成长和发育,包括天津和上海两市。此类地区今后发展的重点应是三产,积极推进目前由以二产为支柱向三产的升级。同时作好第二产业的结构调整和技术改造工作,并积极推进地区产业结构的升级和换代;第三组:第二产业发展的势头高涨,第三产业的发展仍然薄弱,第一产业发展势头下降,但仍是该类地区经济发展的基础,包括辽宁、山西、广东、浙江、江苏、黑龙江六省。此类地区今后发展的重点应是第二产业,同时继续牢固第一产业的基础地位,并有计划、有步骤地扶持和发展第三产业。此类地区今后经济增长方式转换的重点是提高第二产业的技术化和集约化水平;第四组:第一产业发展势头良好,第二产业的发展相对薄弱,三产发展水平还很低,包括山东、河北、安徽、河南、陕西、宁夏、青海、福建、甘肃、云南、湖北、吉林、四川、新疆、广西、内蒙古、湖南、江西、贵州等省。此类地区今后发展的重点应是在积极促进第一产业发展的同时,将更多的资金、技术放在第二产业的发展上。由劳动密集型产业向资金、技术密集型产业的转变是此类地区今后产业升级的主要方向;第五组:第一产业发展基础良好,第三产业发展迅速,海南省属此类地区。作为又一个特例(另一个是深圳),这类地区应通过一些主导部门和行业的兴起和培育来促进其经济发展。例如,发展外向型农业、农产品加工业、商业、房地产业、金融业、港口贸易、旅游、信息服务等。中国可在此类地区尝试形成一个一、二产联体,二产为一产服务,并积极发展三产的“双头”发展模式;第六组:农业份额极高,产业发展层次相当低,属初发育地区,西藏即属此类地区。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国家应加紧此类地区的产业扶持工作。通过配置一些好的产业,提高其经济发展活力,并使其慢慢步入产业结构演进的轨道。
为了更全面地反映各省区产业结构的层次差异,我们计算了各省区10个主要制造业部门的区位商〔1〕。结果表明, 我国目前各省区制造业内部的层次差异较之三大产业层次差异更为明显,这一差异集中体现在技术含量上。一些地区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其制造业的技术含量在不断提高,如广东。而另一些省区尽管改革开放以来经济发展速度很快,但其制造业的技术层次仍然不高,如江苏和浙江。各省区制造业的这种分异集中体现在原发达和不发达省区间、开放早和开放迟的省区间。制造业的雷同则主要反应在内陆各省区,这些省区多集中在我国中部地带和西部一些较发达区域。这个区域是中国当前实施空间战略转移的核心地带,政府应充分注视这一区域的产业同构趋势,通过加紧制定有效的产业布局政策,尽早实现该区域各省区优势产业的分异,实施区域分工协作,防止地区产业趋同问题在中国的严重化。
二、我国地区产业经济特征
我国地区产业经济发展具有七大特征:
1.自然演化与外力催化并存。尽管我国各地区自然资源不平衡,技术经济发展水平不一,工业化起步有先有后,但产业结构的演进过程却大体同步,并呈现跨度大、边界模糊的共同特性。某些阶段呈现出各地区“以钢为纲”、优先发展重工业、一哄而上的地区产业发展状况,某些阶段呈现出各地竞相发展加工、组装工业。经济技术发展水平高的地区和经济技术发展水平低的地区的产业结构没有拉开应有的档次,表现为某些地区产业结构的“虚高度化”,显然,这是来自外力催化的结果。这种外力主要来自两个方面,一是行政干预力,二是市场诱发力。在改革以前的产品经济体制下,地区产业结构主要由政府进行计划干预;改革后,市场机制对产业结构发生重要影响,但由于市场体系不健全,加上地方政府的不适当干预,各地区的产业结构仍然出现上述不合理状况,甚至有所加剧。
2.主层次的不稳态与深层次的超稳态并存。我国轻重工业比重频繁地交替上升或下降。实质上是地区轻重工业发展不稳定的最终表现。各地区(包括资源地和加工地)本来有所侧重。“重型”结构与“轻型”结构在正常时期的平行或逆向运行与非常时期的相向运行叠加后,使全国主层次轻重产业结构的演化呈现不稳定趋向,以致成为一条无规律可循的“噪音”曲线。然而,与此同时,深层次产业结构却表现出超稳定特征。多年来各地大多数行业只有总量的扩张,少数部门间盛衰消长,产业内部甚至企业内部追求“大而全、小而全”的自我封闭体系。各行业利润率、同一行业在各地区利润率的悬殊差别长期存在,但这些行业或企业很少因这种差别而转移或被淘汰,这跟产业结构变动的一般规律是相悖的。这种状况之所以在我国长期存在,一是我国长期存在的资金不足和劳动力过剩的矛盾。在资金有限供给和失业不可容忍这两方面的严格制约下,重点产业的选择和运用技术的选择便不能主要参照需求收入弹性和生产率上升等一般基准。有些产业其技术水平和劳动生产率都很高,但它的发展在我国却受到劳动力过剩的严重抵制;有些行业的技术需求弹性很大,有广阔的发展前景,但受到资金不足的限制。二是我国企业技术进步的动力不足,而结构调整是企业技术改造和产品结构变化等技术进步行为的结果。但事实上,我国企业尤其是全民所有制企业技术进步倾向一直不强烈。在政企不分的旧体制下,企业根本没有这种内在要求,而在投资主体逐步由政府向企业转移的过程中,更多的企业仍不愿将自有资金投入新兴产业和新技术产业上,而只是在原有技术结构和产口结构上增加生产能力。三是改革前,由于供给制的作用,社会的需求变化无法转化成企业生产的变动力。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建立后,企业虽有这种愿望却受到资金、风险等因素的制约。四是由于体制原因使生产要素难以自由流动和重新组合,生产结构难以及时调整。
3.“虚高度化”和“虚低度化”并存。所谓“虚高度化”是指产业结构演进的超前发展,表现为基础产业薄弱和总体效益低的情况下,加工工业比重不适当提高。前阶段,为迎合“超前”消费的电视、冰箱、汽车等热门货,各地竞相发展并不具有基础和优势的产业部门,其中有相当部分现因技术力量不足、生产成本高等原因而致产品无市场,企业处于闲置或亏损状态。这是产业结构“虚高度化”的典型表现。所谓“虚低度化”是指产业结构演进“滞后”发展,表现为受“瓶颈”产业和近期地区局部利益的制约,深加工度化和新兴产业得不到应有发展。“虚低度化”还表现为有些行业大量出现技术落后、规模不经济等状况。
4.自成体系和合成体系并存。由于受错误指导思想的影响,各地区在长期发展过程中形成的多是“大而全、小而全”的完整结构。近年来,随着财政改革的进行,地方保护主义日趋严重。外加价格体系不合理,造成原材料价格偏低和加工工业的丰厚利润,刺激着各地区追求门类齐全的工业体系。再加上中央宏观调控能力的削弱、发育不良的市场以及地区行政壁垒的存在,各地区的主导产业都向价高利大的加工工业靠拢,从而引起地区间的结构断层。“九五”期间,国家在抓国有企业的结构调整,抓跨区域的大型企业集团建设,这是解决这个问题的有利契机。
5.结构改善与结构趋同化并存。总体上看,各地区在经济发展过程中,自身的产业结构也在发生深刻的变化,农、轻、重比例,一、二、三次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都在向着合理的方向发展。但令人忧虑的是,各地区在自身产业结构转换的同时,区域间的结构相似性却增强了。根据来自国家计委投资研究所的一项资料,在“九五”计划的制定和实施过程中,有近二十个省、市都将汽车、石化、钢铁、电子等产业作为其优先发展的主导产业。这种趋同表现为高附加值的加工产品产量在区域上的分散化。各地区以向高附加值的加工产业趋同为特征的产业同构,形成了我国产业虚高度化的客观现实,加剧了基础产业与加工产业间的矛盾。更为严重的是,这种同构和趋同导致了规模经济效益与分工效益的双重丧失,是宏观经济效益低下的重要因素。
三、我国地区产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1.地区优势不突出,产业集中度低,“大而全、小而全”和低水平重复建设问题严重。
地区产业结构应是区域分工的产物,它应建立在扬长避短、充分发挥地区优势的基础之上。然而,我国屡屡出现低水平重复建设问题,各地区搞“大而全、小而全”的产业结构体系。重复建设问题在中国历史上突出地出现过三次。五、六十年代在优先实施重工业战略和准备打仗的方针指导下,全国各地区围绕建立各自独立的工业体系和大小“三线”的目标进行了长达十几年的建设,随之各地出现了一批规模相当、技术层次相近的工业企业。八十年代改革开放以来,在带有补偿性的以轻工业为主导的结构调整和“分灶吃饭”的财政体制刺激下,各地又分分上马了一大批彩电、冰箱、洗衣机以及纺织化纤等项目,造成产业结构趋同化和同类产品近似残酷的市场竞争。最后一次始于近两年。各地区围绕“九五”计划的制定和实,纷纷推出以汽车、石化、钢铁、电子等产业为重点的庞大发展计划。据国家计委投资研究所测算,近二十个省、市都将这些产业作优先发展的主导产业。如果这些计划付诸实施,那么未来几年彩电、冰箱“市场大战”的硝烟散尽之时,就是汽车、石化等重化产品市场争夺开始之日。在我国经济新的增长阶段中,如果再奏响这些由于重复建设而引致的不和谐“音符”,必将严重影响两个转变的实施进程。
我国重复建设的屡屡出现有发展推动和体制推动两个层次的原因。发展推动是指由于产业结构中主导面转换而需要重点建设的产业群的出现和生长的趋势。比如,近几年,由于我国正处于加速工业化的结构成长阶段,产业结构的再度重工业化已成为本世纪至下世纪初中国经济结构转换的必然趋势。正因为此,根据主导产业选择的收入弹性最大化、生产率上升幅度最大化、产业关联度最大化等一系列准则测定,从现在起到2010年的未来15年内,包括冶金、石化、汽车制造、微电子、合成材料、建筑业在内的重化工业群,将取代轻纺及轻型耐用消费品工业而成为新的主导产业群。应该说,这种由经济结构转换所决定的产业发展推动是积极的,但它并不等于重复建设,它只决定了重点建设的产业内容,而没有决定其形式,重复建设的形成主要是由体制因素决定的。
如果说,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各地区重复建设企业的产、供、销还能用计划体系来调度、平衡而使企业可生存的话,那么,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即使是由结构转换决定的产业布局和建设,也必须在全国范围内考虑规模经济和市场容量,进行优选布点。因为一方面,有效的统一市场和流通体系将保证这些产业供给和需求的畅通;另一方面,强大的市场力量制约着这些产业的规模和效益,从而决定着这些产业的兴起和衰败。因此,在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下,将不可能出现重复建设的现象。可以说,目前的重复建设问题是我国市场体制还不完善所致。这些体制的缺陷主要表现在:一是地方利益驱动,二是投资约束体制软弱,三是相关体制下配套。因此,解决重复建设问题的关键在于推进体制改革。
2.区域内、区域间的利益分割严重,结构区间封闭和区内分割阻碍了要素的合理流动,区内、区际产业联系亟待加强。
以区域比较优势形成的地区产业结构应当是一个优势互补的开发结构,但近年来各级地方政府为了保持各自的市场份额,纷纷采取贸易保护主义措施,资源省不愿向加工省供应能源和原材料,而大量上马效益低的加工工业,不惜降低投入要素的利润率;加工工业区不愿将技术转移到资源省区,只图占有国内市场,加入国际竞争的欲望不强,形成了低水平竞争格局和各地区产业结构趋同状况。伴随地区分割的行业封锁也造成了对企业跨行业转产和各种形式的跨行业联合的阻滞及重复引进问题。另一方面,在产业结构区间封闭的同时还有区内分割的局面。主要表现在同一地区内中央和地方企业、军工和民用企业自成体系,各搞一套,产业关联性和专业化协作程度都很差。例如,四川、陕西的军工企业具有极大的技术优势和经济实力,但他们的有关产业并没有因这些军工企业的存在而得到应有发展。
改革开放前,我国以部门、行业利益为主导。随着改革的深化,地区利益主体机制日趋形成,由此在部门、行业利益的基础上又出现了一个地区利益主体,受其影响,经济分割更趋严重,原有的区际联系因受价格机制、地方保护等多种因素的影响变得淡薄。这种行业、部门、地区经济多兵种作战既不利于各省区经济持续、健康地发展,也不利于全国整体经济效益的提高。近几年,国家日渐注重企业集团的培育,意在通过多企业的协作打破地区、行业和部门的封闭,加强多边合作,发挥整体优势。但这种联系多流于形式,仍然带有很强的行政色彩,没有强调企业集团形成的自然过程,强制形成的一些集团有名无实。同时,政府在企业集团形成过程中发挥的作用过于突出,不是通过市场来发挥资源配置的作用,诱导企业集团的形成,也没有通过行之有效的政策来鼓励行业、部门和地区合作,仍然是政府直接参与,效果并不好。况且,企业集团只是加强地区、行业和部门合作的一种形式,真正的地区、行业、部门合作应建立在工业区、工业地带甚至跨省区产业带的培育上,前联邦德国的鲁尔、英国的伯明翰、美国的五大湖区都是这方面的典型。目前,在中国没有一个在世界上有名的工业区、工业地带,有的只是大钢厂、大企业,区域间联系松散,企业间的联系存在畸形,不是就近,而是在行政干预下的变形。各省区产业链亟待加强。中国要在世界上形成一些有名的企业集团,就必须加强产业链的培育。从目前看,在中国有条件形成工业地带的地区有东北、京津冀、沪宁杭、鄂川重庆等地区,这些地区工业基础好,且有水陆交通便利的条件,是中国工业地带的重要培养区。
国家目前正在培养新的经济增长点,这是一个重大举措。但新经济增长点的培育不能只放在行业上,其重点应放在空间的拓展上,放在新型工业区、工业地带和跨区域产业带的形成方面。主导思想应是燎燃,而不是重新点火,应通过现有火种逐步扩大燃烧范围。这一点同我国目前实施两个转变的思想是一致的。企业集团的形成、国有企业改革和结构的调整都应围绕这个思想进行。首先,企业集团的培育应有交通便利基础和供需要求,应以各大交通干线(包括铁路、海运、河运、公路等)为基础,以企业集团为基本单元,以工业区为辐射源,以各大交通干线为通道的经济网络体。新经济增长点的形成,从空间上看重点应是区域尤其是那些落后地区经济的振兴,将企业集团、工业区和工业地带、新经济增长点的培育等举措与缩小地区差距紧密结合起来。其次,企业集团、工业区形成的主体因素是国有大中型企业。目前国有企业在深化改革,抓结构调整。应充分利用这一时机,选准一些省区进行重点突破,将国有企业改革、老工业基地的振兴和培育中国的新型工业区、工业地带结合起来。
在产业带的培育上,国家已提出了多省区、跨三大地带开发长江产业带的构架,但从目前看,全面开发这一产业带难度较大。近期应抓三大二级产业带的建设,一是沪宁杭长江上游产业带,二是以武汉为中心的长江中游产业带,三是以重庆为中心的长江上游产业带。长江流域国有企业的改革和结构调整、新经济增长点的培育应围绕这三大产业带的形成来进行。
3.在传统老工业基地日渐衰落的同时,现代制造业部门分布零散,没有形成规模,更没有形成全国新的经济中心,新型工业区的培养迫在眉睫。
老工业基地的形成是以原料、燃料为基础发展起来的,这些地区在各国经济发展中都曾发挥过重要作用。例如德国的若尔—鲁尔—洛林三角地区、意大利的“铁三角”、中国的东北三省等都是这类地区的代表。但在新的技术革命冲击下,这些老工业基地日渐衰落,以传统基础工业为核心的地区出现困难,区域经济结构面临新的抉择。以微电子、金属加工、机器制造、电机制造、化学工业等为代表的现代制造业已成为工业和整个经济的主体。这些工业与传统基础工业不同,它们的分布更多地受制于运输条件、电力供应条件、资本供给条件、市场需求条件和人力条件等,因此,多在沿海、内河富饶流域、中心城市最先获得发展。但在我国,这些工业的发展因受传统计划经济体制的影响,布局不尽合理,分布零散,没有形成规模经济,也没有一些大城市兴起必要的催化剂,没有形成中国新的经济增长点和地带,相反倒成了某些大城市急剧膨胀、城市环境日趋恶化的包袱。同时,这些现代工业的发展正日渐拉大地区发展差距,并随着制造业结构的变化,其区域分布结构在空间上的转移困难重重,新兴工业区形成前景黯淡,这必将对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带来重大影响。
4.地区工业结构趋同仍然严重。
地区产业部门趋同是中国经济发展过程中的一大弊端,它遏制了地区比较优势的发挥。1995年,我国地区工业部门产值结构与全国工业部门产值结构的相似系数为0.8643。从各省区看,相似系数在0.9 以上的省区有13个,相似系数在0.8以上的有11个,二者之和为24省区, 占全国30个省区的80%。这种趋同,并不是在生产力高度发展基础上,在产业结构高度化方向上的趋同,而是在一种低技术繁衍这种低层次上的结构趋同,或是在“虚高度化”上的趋同(如靠引进技术设备、元器件支撑起来的家电工业)。其主要危害有:①背离地区分工规律和发挥地区优势的原则,各地区产业结构中无明显的主导产业;②损害规模经济和聚集效益;③加剧了我国原有原材料短缺和加工能力过剩的矛盾;④加剧了我国周期性的经济波动,区域产业结构的趋同,尤其是地区主要产业的趋同,还可能因产业生命周期的变动,使各区域系统出现大面积的同步波动、涨落,引发大规模的经济振荡;⑤造成地区间市场分割,不利于全国统一市场体系的形成。
5.在我国基础产业滞后发展的同时,各地区加工工业齐头并进并呈反梯度发展趋势。
为改变长期存在的轻重工业比例失调现象,我国在“六五”期间实行了轻纺工业“六优先”原则,意在适当加快轻工业的发展,这无疑是正确的,但问题是各地区的产业分工重点应有所不同。以上政策主要应以沿海轻型结构地区为重点,而资源地和重型结构地区应见好就收,但“一刀切”政策和家用电器等“短平快”项目的发展使轻纺工业回归过快、过猛而变得不可收拾,加工重工业中比较注重的是制造业的发展,结果阻碍了基础工业的适当超前发展。按照宏观效益的要求和发展战略设想,由于各地比较优势不同,在一定时期内,内陆应以发展原材料及其初加工为主,沿海加工区应以发展深加工产业为主,并逐步发展新兴产业。但实际上,沿海地区由于受近期目标制约,仍在主要发展传统加工业,深加工产业和新兴产业发展缓慢。而内陆原材料产地由于受局部利益刺激,也在大上价高利大的加工工业,且大有赶趋沿海地区之势,这就造成了各地加工工业齐头并进和反梯度发展趋势。
6.产业组织结构中的“小集轻”唱主角、中低技术繁衍。
我国沿海地区之所以较为发达,在整个国民经济中起主导作用,是因为这些地区的大工业发展较早,技术经济水平较高。但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沿海地区工业的发展主要依靠的对象是“小集轻”,这跟建国后的前三十年截然不同。例如,我国经济最发达的省区江苏和浙江,工业增长速度一直居全国首位,但这种速度主要是依靠“小集轻”取得的(表1)。
表1江苏、浙江两省“小、集、轻”情况
(1995年资料)
表1江苏、浙江两省"小、集、轻"情况
(1995年资料)
项目 小企业数量占工作总数%
江苏 95.1
浙江97
项目 集体所有制工业企业数占其工业总数的% 轻重工业比重
江苏77.851.5∶48.5
浙江76.662.6∶37.4
虽然“小集轻”企业的发展对于劳动力的充分就业,资源的就地利用和地方工业的发展有一定作用,但从长远发展眼光看,这种“小集轻”唱主角的现象对于工业发展是不利的,伴随“小集轻”企业的成长,产品生产的中低技术繁衍。一些国家明令禁止生产的低效高耗设备仍在生产出售,还出现了数控机床没人要、普通机床却畅销的反常现象。不少乡镇企业使用的设备是国有企业更新退换下来的旧设备。这种工业中的二元结构呈现一种逆向发展趋势,即传统部门的扩张快于现代部门的扩张,与一般国家工业化进程的发展趋势相反。
以上地区产业结构问题所带来的严重后果是:①资源配置不合理,经济效益低下;②产业发展失衡,倾斜政策失效,新的结构断层不断出现;③地区经济内向发展,竞争机制弱化,不利于市场机制的形成;④技术进步受阻,产业结构层次低,工业内部的“二元结构”被强化。
以上矛盾的暴露,有其内在的激发机制,这就是:①随着我国经济改革的逐步深入,各地区自主发展经济的权限日益扩大,追求本地区经济发展利益的冲动日益强烈,在这种情况下,一旦出现与国家或其它地区发生利益冲突的情况,维护本地区利益就成了必然选择。再加上改革时期,原有经济秩序和行为规范已被部分打破,相应的新制度没有及时建立起来,各地区经济行为缺乏必要的约束机制和诱导力,造成地方经济秩序混乱和产生高附加值产业趋同。②改革前,国家空间发展战略是均衡化,忽视区域经济发展的不平衡规律,其结果是经济效益严重低下。近十几年来,我国国民经济发展战略从均衡化转向非均衡化,在适当照顾经济落后地区的同时,将经济发展的重点转向东部沿海地区,使我国经济发展效益大大提高,发展速度加快。这一战略无疑是正确的。但这一战略的实施也加剧了我国的结构性矛盾。由于价格体系和经济结构的原因,沿海地区的率先发展对中西部地区的带动作用并不明显,产业后向关联作用微弱。因此,不仅没有收到推动西部地区基础产业的预期效果,相反,中西部地区却加快了自身产业结构轻型化步伐。同时,区域优先增长政策也不完善,主要表现为在支持沿海地区的同时缺乏必要的具有较强约束力的先决条件,即在享受优惠政策的同时,不能履行必要的义务。另外,这个政策实施的关键在于沿海地区的超前发展所带来的资源需求能否有效拉动中西部地区的基础产业,并使之获得应有的发展,而我们又恰恰不具备这样的外部环境。在实践中未能达到区域间协调发展的初始目标。③国家宏观调控能力削弱。为了调动各地区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各地区组织管理经济的职能,十几年来,国家把很大一部分权限下放到地方和企业,形成了分层调控机制。但由于中央向地方分权,主要是通过建立激励机制来调动地方政府发展经济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没有建立相应的、强有力的约束机制和有效的区域经济来调节地区经济活动,规范地方政府行为,造成地方经济发展的短期性和个别性。同时,在分权过程中形成了社会财富的高度分散格局,中央可支配财力所占份额急剧下降,国家掌握的固定资产投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日益下降,导致国家通过直接配置资源的方式来实现其经济发展战略已显得力不从心,致使当地区经济发展中出现某些问题时无法实施有效的宏观调控。④利益扭曲的存在。建国以后的相当长一段时期内,我国的经济建设一直是以国家通过行政手段直接配置资源为基本特征,地区利益问题一直未能作为一个重要问题得到应有重视。其结果是,在价格严重扭曲的条件下,东部地区分别以廉价原材料的输入和财政上缴作为利益的盈余和亏损,西部地区则相反,而中部准发达地区从总体上讲则处于利益的双向流失状态。这种以国家行政手段为中介形成的区际利益分配格局,其根本缺陷在于模糊和扭曲了区域间的利益关系,在地区利益主体形成的情况下必然导致区域间矛盾激化,从而不可避免地出现地区封锁现象。
注释:
〔1〕区位商是用以衡量某地区某一部门专业化水平的系数。 计算公式为Q=h/H,h为某一地区某一部门产值在本地区的比重,H 为全国同一部门在全国的比重。Q<1表示该部门生产除满足本地需要外,还可提供其它地区,因此为专业化部门。Q值越大,专业化水平越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