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对国家重点项目大藤峡水电站220千伏送出线路工程线路廊道初步方案跨越桂平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风险进行分析,提出风险管控方法和提升措施。
关键词:电力线路;水源保护区;风险;措施
前言
随着国家对生态环境的保护越来越重视,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陆续出台,为保护饮用水水源地提供了有力的依据。同时电力企业对电网建设的加大,高压电力线路廊道方案与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不可避免地发生冲突。为了两者和谐建设,避免高压电力线路廊道方案发生颠覆性变化,必须对线路廊道方案跨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风险进行有效管控。
1 项目规划建设情况
1.1 大藤峡水利枢纽工程规划建设情况
大藤峡水利枢纽工程是全国标志性重大水利工程,是珠江流域防洪控制性工程,水资源配置骨干工程,也是打造西江黄金水道促进珠江~西江经济带发展的关键项目。该工程的开发任务以防洪、航运、发电和水资源配置为主,兼顾灌溉、生态保护等综合利用,项目投资额达到300亿元,主体工程建设期9年,2014年11月全面开工建设。2023年项目建成后,水库正常蓄水位61米,防洪起调水位47.6米,总库容34.79亿立方米,防洪库容15亿立方米,电站装机容量160万千瓦、年发电量61.3亿千瓦时。其中,大藤峡水电站装机8台机组,单机容量20万千瓦,装机总容量为160万千瓦,分左岸和右岸两个厂房,分别装机3台和5台。2020年2月左岸3台机组建成发电,船闸通航;2022年12月右岸第1台机组发电,2023年右岸5台机组全部发电。
1.2 大藤峡水电站送出线路规划建设情况
为满足大藤峡水电站电力送出的需要,广西电网公司规划建设大藤峡水电站220千伏送出线路工程,计划2019年11月投产。项目的建设规模为:新建大藤峡~开元Ⅰ、Ⅱ 220千伏线路,路径长度均为27千米,导线截面采用2×630平方毫米;新建大藤峡~国茂Ⅰ、Ⅱ 220千伏线路,路径长度均为32千米,导线截面采用2×630平方毫米。工程动态投资估算约为1.9亿元。该项目2016年底可研立项,2017年开展项目前期工作,2017年12月21日获得项目可研批复,2018年5月11日通过了贵港市发改委的项目核准批复。目前处于施工图设计阶段。
2 大藤峡水电站送出线路跨越水源保护区风险
2.1 水源保护区相关法律法规条款
目前我国相关法律法规严格规定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涉及的主要法律法规及相关条款规定如下: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八条 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改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已建成的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拆除或者关闭。
2、《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发文文号:(89)环管字第201号):第十九条 饮用水地表水源各级保护区及准保护区内必须分别遵守下列规定:一级保护区禁止新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
3、《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行业标准(HJ/T338-2007)):一级保护区水域范围为一般河流水源地,一级保护区水域长度为取水口上游小于1000米,下游不小于100米范围内的河道水域。一级保护区陆域范围陆域沿岸纵深与河岸的水平距离不小于50米,一级保护区陆域沿岸纵深不得小于饮用水水源卫生防护规定的范围。
4、《广西壮族自治区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2017年1月18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通过):第十五条 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按照水源类型划分为地表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地下水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按照防护要求,将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为一级保护区和二级保护区;必要时,可以再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外围划定一定的区域作为准保护区。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第十六条 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原则上实行封闭式管理,划定保护区的人民政府应当在处理好通航、防洪等问题的前提下,在一级保护区外围设立防护设施。
2.2 风险分析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技术规范》和《广西壮族自治区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相关规定,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
由于大藤峡水利枢纽工程在规划和建设过程中未预留发电厂送出线路出线走廊通道,受桂平市大藤峡旅游景区一级保护区和国家公益林区范围,以及大藤峡旅游小镇、桂平市江北规划新区的范围限制,项目选线初步方案中,线路廊道跨越了桂平市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新安取水点范围。该风险点是后续项目可研工作中出现颠覆性主要因素之一,必须有效避让。
3 风险管控及结果
3.1 风险管控方法和过程
1、政府职能部门提前指导并书面答复意见
工程项目可研编制前两次向桂平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行文征求项目线路廊道书面意见。积极收集桂平市政府及职能部门反馈意见,优化项目廊道方案,有效避开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后,最终获得桂平市政府的书面批复意见。
2、积极征求环评专家意见及收集相关国家的法律法规依据,为优化工程廊道方案和项目沟通协调打好基础。
3、政府主导召开项目选址选线评审及方案讨论会议,并现场勘查廊道方案可行性。
桂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组织开展大藤峡水电站220千伏送出线路工程选址选线现场踏勘及报告评审会议,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参加了会议,并提出科学合理的建议。会上桂平市环保局提出修改意见:工程廊道初步方案跨域了桂平市新安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和南木镇三鼎村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需优化项目线路走向方案。
4、项目业主积极协调,工程可研具资质的咨询单位全程参与,及时根据各方反馈意见修改完善线路走向方案,最终线路走向方案跨越西江处距离桂平市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新安取水点上游1.3公里,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合理可控地保障工程线路廊道有效避开跨越桂平市饮用水水源陆域、水域一级保护区。
3.2 风险管控结果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政企联动、多方协调,收集合理建议并对工程廊道设计方案及时优化,最终大藤峡水电站220千伏送出线路工程线路廊道避开跨越桂平市饮用水水源陆域、水域一级保护区,有效管控了对项目后续工作中带来颠覆性的突出风险。
4 提升措施
4.1 提升政府主导的电网建设新模式
积极促成各级政府部门转变传统电网建设工作理念,建立“政府主导、政企联动、责任共担、合作共赢”的电网建设新模式,保障电网建设项目落地前,相关政府部门均能落实好地方的相关支持性文件;地市和县级电网规划纳入城乡发展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现“三规合一”,规划中的电网项目用地和线路走廊得到实质性预控,从原则上有效管控高压电力线路跨越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地的风险问题,避免方案发生颠覆性变化。
4.2 加强项目数据收资来源管控
促成广西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电网规划研究中心下文《关于开展电力规划数据来源验证工作的通知》(电网规划函﹝2017﹞111号)开展加强项目数据收资来源管控工作。通知要求各咨询服务单位在提交的基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说明数据来源,并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其中包括了高压电力线路的可研报告中矿区、自然保护区、水源保护区图,线路跨越通航河流最高通航水位等相关前期收资来源的证明依据,保证项目收资的准确性。
4.3 必要时可提前开展项目环评工作
对于工程存在争议的环境敏感点问题,可在项目开展选址选线后,委托有环评资质的咨询单位提前开展项目环评工作,并报送政府环保主管部门审批,为工程廊道方案的科学合理性提供保障。
论文作者:黄汉仕
论文发表刊物:《河南电力》2018年14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8/12/28
标签:水源论文; 保护区论文; 饮用水论文; 桂平市论文; 廊道论文; 项目论文; 线路论文; 《河南电力》2018年14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