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美工业品流通体系的模式比较与启示,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日美论文,工业品论文,启示论文,体系论文,模式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引言
美国在20世纪初、日本在20世纪60年代及80年代,都曾在学术界出现过“批发无用”的理论呼声以及对批发环节低效率的指责和对独立批发商的排斥。同样在“批发无用论”之下,美国的工业品流通体系形成了排除批发商的零售商主导模式,而在日本的工业品流通体系中则依然由大型专业批发商承担着不可替代的主导功能。换言之,美国流通革命的实践结果支持了排除批发商的理论,表现为大型零售商取代大型批发商的过程;而日本流通革命的实践结果则反驳了批发商无用论,体现为大型批发商重新调整和崛起的过程。
为何批发商在日、美两国会出现截然不同的发展命运?应如何判断中国工业品流通的渠道主导权归属?日、美工业品批发商的命运反差及迥异的工业品流通模式提示我们,构建符合中国实际的工业品流通体系,还须搞清与其相适应的系统环境和形成机理。本文将首先对工业品流通之“日本模式”和“美国模式”进行基本定位,并将批发商的命运变化置于日、美两国工业品流通体系的模式演变中,用以阐明工业品流通主导权反差的形成机理;同时也将通过日、美工业品流通的系统环境比较来定位中国工业品流通的系统环境特征,以便为中国工业品流通体系的决策问题提供启示。
二、工业品流通体系之日本模式:大批发小零售
已有研究总体上支持了日本作为“大批发小零售”工业品流通模式的典型代表,即由大量中小商业者(包括生产商、批发商、零售商等)通过高效率的批发商实现有效的流通,批发商在整个工业品流通体系中占据主导地位[1]。理论上讲,该模式的形成与工业品批发体制的适时调整和大型专业批发商的及时革新密切相关,政府主导型的体制背景也在整个过程中起到了不容忽视的作用[1]。但是,日本政府在流通革命中推进的流通政策并不只是针对批发业,零售业也同样经历了与“流通合理化”、“流通系统化”及“流通信息化”政策相适应的调整和变革,而且1990年以后的经济背景使零售业面临着比批发业更为有利的条件。从而问题就在于,在相似的流通政策环境下、甚至在零售业面临的外部环境更为有利的情况下,批发商何以成为流通渠道的主导者?在制度推动之外仍存在特殊的形成机理。
(一)生产与零售的细小性和分散性
细小性和分散性是日本企业规模的重要特征,无论是在生产还是零售领域,尽管不乏有竞争力的大型企业,但绝大多数的企业仍存在规模偏小的问题,生产与零售的集中度不高是日本流通市场的重要特征之一。20世纪70年代末期,日本零售业中的细小企业比例为95.6%,而同期英国和美国细小企业比例分别为65.6%和85.0%;到1991年,日本零售业细小企业的比例为92.8%,10多年间仅下降了不到3%,其规模化程度仍然明显落后于英美两国70年代末的水平[3][5]。根据2000年以后的同期数值对比,日本食品零售业前十位的公司销售额占比为12.6%,而英国前十位零售企业市场占有率为50%,美国仅前五位食品零售业的市场占有率就高达60%~70%,说明日本零售企业的集中度明显偏低;而对于生产商而言,日本有相当一部分产品中有近10家生产商,而欧美却只有3个~5个企业[4]。
理论上讲,在生产者和零售者数量众多且规模表现为细小而分散的情况下,批发商通过将10×10次交易转换成10+10次交易而节省交易费用的作用就凸显出来了,尤其是在批发商有能力实现商流、物流、信息流一体化运作的情况下,其对整个流通过程的成本节约作用更加明显。由于日本的批发企业在两次流通革命中普遍经历了规模化和集中化的过程,并适时推进了自身物流和信息系统的建设,批发商的渠道效率得到了有效的保证,在生产和消费呈现两头分散的情况下,也对衔接工业品的产销和促进高效流通起到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二)特殊的消费需求细化和零售业最小库存需求
与其他国家相比,日本的消费需求极为细化,这对零售店的产品多样化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但是,由于日本的土地资源紧缺、不动产价格较高,零售店的面积普遍不大。出于卖场节约和成本节约的需求,零售业店铺库存不能太多。在产品的需求十分细化而零售业库存需求又倾向于最小化的情况下,日本的零售业订货单位往往较小,如果由生产商直接向零售商发货,双方的流通成本都会增加。
另外,细分的消费需求理论上也需要具有细分功能的物流系统相匹配,但日本零售业普遍不具备强大而独立的物流功能,这既与零售业的细小性有极大关系,也受原有建值制定价机制的影响。在传统建值制之下,零售业定价受厂商基准价格的控制而履行到店价格[5],物流费用的多少并不影响零售价格而只是他人的成本,零售业也就普遍不具备独立的物流功能;在日本,经营工业品种类较多且拥有独立物流功能的流通大概不到10%。
可见,批发商统一库存比零售商分别库存更能节约成本,通过批发商来实现生产方与零售方之间多频度、少批量的交货服务,既能满足零售业的最小库存量需求,也便于更好地满足极为细化的消费需求,这都决定了工业品批发商存在的必然性。这种必然性也决定着,对于本可以由物流商来承担的物流细分功能,如果由批发商来实现也更加具有规模效应。
(三)批发系统化的历史作用和有效惯性
始于20世纪70年代的流通系统化政策,曾在当时形成了生产商控制、系统批发商主导的工业品流通模式(即特约经销商制),其历史作用是出于衔接大生产与大消费的必要性[6]。尽管后来随着生产和消费向细分化转型,系统化批发失去了大范围普遍存在的意义,但不可否认批发系统化促成了部分批发企业的壮大,也使当时大量缺乏竞争力的批发企业通过依附于大型厂商而找到生存空间得以存活下来,这个过程也是对工业品批发商的一种有利调整,为独立批发商日后的崛起和大型化、综合化发展积蓄了力量。
时至今日,出于流通系统化机制的惯性,系统批发形式依然在某些工业品流通中保留下来,并且发展成为日本工业品批发的一种特有形式。究其原因,一是由于系统批发形式在组织某些类别的工业品流通中所表现出来的有效性,比如家电、汽车、化妆品等,由于这些类别的工业品大多品牌化程度较高、而且具备批量生产及耐用消费的特点,具备一定实力的品牌商利用垄断优势控制流通渠道是有效率的,也是产业竞争力的一种体现;二是受日本特殊的交易惯例影响,长期相互交易习惯历来是影响日本流通的典型特征,在这种长期合作观念之下,系统批发及其形成的价格稳定性具有特殊意义。
值得注意的是,日本的系统批发商不同于美国的一个典型特征就是所有权独立(美国的系统批发商多为生产商自己组建的批发机构),大量的独立批发商只在形式和运作方式上受生产商的一系列控制,这既保证了系统批发商不会完全受厂商命运的影响,也使厂商的渠道控制得以限定在一定区间内。一旦生产商走向衰落,这些系统批发商还可寻求独立的发展空间;而由于这些独立的系统批发商在市场开发、信息搜寻等方面往往独具优势,也限制了厂商滥用渠道控制。因此,日本的系统批发商尽管受厂商控制,但实则凭借一定实力与厂商形成了一种极为有序的合作,也为自身的独立发展预留了空间,这也是其成功的经验所在。
(四)批发商的高效率运行
尽管经历两次流通革命的调整以后,日本的工业品流通渠道明显短缩,比如批零比1970年为4.06、1988年为3.89、1994年为3.59而2002年为3.06①,但美国在20世纪90年代初的批零比就已降至0.99[3]28,相比之下,日本批发业仍然表现为明显的多阶段特征。但是日本的批发商主导型渠道模式在流通效率方面却并不低于美国的短渠道流通模式,表明日本历经两次流通革命之后存活和壮大起来的工业品批发商具备极高的运行效率。
尽管目前在日本工业品流通体系之内起主导作用的是大型综合批发商,但这些批发商能够主导工业品流通的根本原因却并非只是因为“大而综合”,而是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显著的效率优势;换言之,只要保证效率优势,也不排除中小批发企业能够发挥大批发功能,日本两次流通革命中都曾出现中小批发企业通过协同化和集团化等方式而谋求发展的情况,事实证明日本的中小批发企业包括系统批发商都是具有极高效率的。
日本综合商社的兴衰历程也很好地说明了批发主导权的决定因素在于效率而非规模。从战后60年代开始,日本的综合商社开始进入黄金发展期,依藤忠商事、住友商事、丸红、三井物产、三菱商事等九大商社在集中从海外进口原材料并负责出口大宗生产资料、收集情报和提供事业计划、提供资金信用担保、组织国际物流等方面所表现出来的规模优势,很好地迎合了日本战后贸易立国的需求。但在日本泡沫经济破灭以后,随着日本企业大量从海外撤资,综合商社在综合内外贸交易方面的优势逐渐丧失,传统的九大商社最后只剩5家,部分综合商社开始走向合并与专业化,并纷纷开始实现效率化革新。目前,尽管综合商社依然在日本的工业品批发中占据一定份额,但已不是具有代表性的批发组织形态。
因此,尽管在日本“大批发小零售”的工业品流通模式中确实存在不少有实力的大型综合批发商,但批发商能够主导工业品流通的真实依据并非规模而是效率。从这个意义上讲,日本模式的“大批发”特征绝不是针对大规模而言,而是基于高度的效率化而体现出来的大批发功能。
三、工业品流通体系之美国模式:大零售小批发
根据学术界已有研究成果的普遍观点,无论从组织规模、管理水平、业态种类,还是从竞争力或创新性角度来判定,美国的零售业都处于世界最高的发展水平上。就不同流通主体在工业品流通体系内的渠道力量对比而言,美国的零售商在规模和组织程度上呈现大而集中,并在工业品流通过程中集采购、分销、配送及零售环节于一体,主导和控制着大部分的工业品流通渠道,批发商则主要在特定类别的工业品流通或中小制造商和零售商集中的流通领域发挥作用;根据流通功能的主导权判定,美国是典型的“大零售小批发”。
在美国的三次零售革命中,对于组织工业品流通的主体零售商而言,规模由小到大、功能由专到全是一个基本的演进趋势,但在不同的经济时期主体零售商的业态形式却有所不同:不仅在三次零售革命中分别表现为百货商店、连锁商店及超级市场的依次更替[7],在零售革命以后也持续表现为新型业态的轮转。
应该说,根据生产条件及消费需求的变化而进行业态结构的适应性调整和更新,是美国零售业能够持续保持活力的重要原因。但是,在美国工业品流通体系的演变中,为何大零售能够最终取代大批发并持续主导工业品流通?如果仅用零售业态更新来解释“大零售小批发”模式的形成,显然还不足以触及问题的实质。因为美国的零售革命实则引领了全球范围的业态革新,但高效率的大零售功能及其主导的工业品流通模式却很难被完整地复制,工业品流通的美国模式也同样存在特殊的形成机理。
(一)大生产与大商业资本对独立批发商的双向排除
与其他国家相比,美国较早地在工业化进程中建立起了大生产体制。理论上,大生产体制本身就有排除商业资本的趋势,而这种排除商业资本的倾向在批发阶段尤为明显。在大生产体制之下,一是表现为典型的机械化和规模化生产,二是容易形成生产垄断,从而工业品产量以及厂商对垄断利润的追求都会急速上升,两者都有可能导致已有的批发商和零售商无法有效分销工业品,进而加剧制造商排除商业资本、自行组织工业品流通的企图。但是,要彻底排除商业资本,就必须在流通过程中投入大量非生产性资本,并且自己承担过去由商业资本承担的市场风险,这些都是制约制造商直销的因素。由于这些制约因素的存在,现实中的大生产者往往并不是完全控制整个流通过程,而只是控制与生产相连接的批发环节,独立批发商在此过程中难免遭遇排斥。
除了受到大生产资本的排除以外,独立批发商也容易在商业资本的集中过程中丧失自主性,主要原因是零售阶段比批发阶段更容易出现垄断资本。为了应对生产资本的集中和垄断,商业资本一般也会出现迅速的积聚和集中,这也正是商业资本为了应对大生产垄断而寻求独立存在的表现。在此过程中,商业资本能够独立并形成垄断的条件是:具备与大生产相匹配的大规模销售能力并且比制造商直销更能节约流通成本。尽管批发商与零售商都有实现独立的愿景,但却受批发阶段与零售阶段的不同特征的影响,批发的专业性强、难以形成多样的商品结构,而以个人消费分散性为基础的零售商业,则具有地区垄断的特点[8];再加上美国的生活节奏快、民族融合性强,具备集中、大批及一次购齐的消费习惯,更是加剧了零售资本的集中。根据不同业态形式的特征而选择有利店址也会使零售资本在更高层次上实现自主性和独立性,比如美国的百货店、超级市场先是出现在个人消费较为集中的城市,而连锁店和邮购商店则最先在消费较为分散的地方乡镇和农村发展起来。
总之,规模化和垄断性兼具的大生产体制既有排除批发商的倾向、又有迫使商业资本集中化的作用,而商业资本的集中却易于在零售阶段实现,这样就形成了大生产与大商业资本对独立批发商的双向排除,也正是美国“大零售小批发”模式的形成机理之一。
(二)技术革新与零售业市场竞争之间的持续契合
依据零售轮转学说,市场竞争的持续刺激会使零售业低价竞争不断激化,而技术的适时革新会为革新者带来费用结构的明显改善,从而实现新的竞争优势;市场竞争和技术革新的持续性、以及模仿者的不断出现又将推动新的革新者出现,零售业态按上述过程实现轮转。与其他国家相比,美国零售业态变迁的过程较好地验证了轮转学说,但值得注意的是,无论是信息技术的革新还是零售业市场竞争的激烈性都在全球范围内普遍经历,却只有美国实现了二者之间的持续契合,这也正是零售商能够排除批发商并主导工业品流通的重要原因。
与日本相比,美国的工业品市场显然表现出更大的低价竞争需求,主要原因是零售业竞争环境的持续刺激。与日本的政府导向型政策体制不同,美国政府很少制定直接推动流通产业发展的政策,而是更多地致力于创造适合流通合理化的竞争环境。比如联邦政府在19世纪80年代到20世纪40年代期间制定的《谢尔曼法》、《克莱顿法》、《鲁宾逊—帕特曼法》、《米勒一泰丁斯法》以及各州制定的相应法律等,为零售业有序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市场条件。生产要素能够自由流通也是零售市场能够有序竞争的重要条件:在美国零售业扩张时期,连锁经营需要大量投资,而有效的资本市场保证连锁企业可以通过发行股票、银行和保险公司借款、短期融资等方式大量筹资,使中小零售商也得以凭借连锁扩张而获取良性发展的机会,也一定程度推进了零售的竞争性。持续的市场竞争刺激,使工业品低价竞争不断激化,零售商在“微利”的情况下自然更为偏重规模效应,而大型零售商在规模化扩张中通过排除批发商来降低流通环节差价也就在所难免。
在零售业保持持续竞争的同时,美国始终领先于世界水平的技术革新与之实现了很好的契合,为零售业态的持续轮转提供了必不可少的驱动力。比如在19世纪80年代,射频识别技术就已在美国的商业领域出现了规模应用,而诞生于1993年的快速响应系统曾为在激烈竞争中一度迷失方向的美国传统日用工业品流通业注入了新的活力;被称为第四次零售革命的无店铺零售也最早诞生于美国,并且在20世纪80年代就已占据美国零售总额的15%。
应该说,技术的适时革新为零售商在不断激化的价格竞争中获取竞争优势创造了条件,在业态不断依托技术而推陈出新的过程中,大零售功能持续强化并逐步实现对批发环节的后向一体化,其规模效应使独立批发商在信息和工业品集散等方面的很多专业优势不断削弱,而大零售主导功能日益凸显。
(三)大物流功能的先发优势及对批发功能的抢占
从时间维度的对比看,在美国尚未建立起工业品流通的大零售模式时,就已经形成了相对发达的现代物流体系[9],大物流功能的先发优势及其对批发功能的抢占也是美国“大零售小批发”模式的重要成因。
在1890年以前,美国的运输基础设施建设就已完成,全国铁路网的形成不仅疏通了工业品流通中的物流瓶颈,而且极大提高了工业品流通的效率;此时,在美国的工业品流通体系中还是批发商(主要是现代经销商)起主导作用,但依托物流设施建设的完善以及庞大采购网络的建立,工业品批发业内部的竞争明显变得激烈起来,尤其是百货商店作为大零售的代表而崛起,已明显表现出对批发商的排除和挑战。进入20世纪以后,随着汽车的普及和公路网的进一步完善,邮购商店开始对批发商的网络产生巨大冲击;而后出现的连锁商店和超级市场等大零售业态也纷纷选择排除批发商与制造商直接交易,而这其中物流技术和基础平台的完善是重要的支撑。20世纪70年代以后,随着美国政府放松对物流产业的相关管制,第三方物流迅速发展起来,这本身就对批发商的部分转运职能形成替代;而在宽松的市场竞争环境下,这些物流企业又由原来单纯的运输业务向批发领域拓展,批发商的仓储分销及配送等职能也遭遇挑战。
在美国工业品流通体系的演进过程中,先进的物流技术、完善的物流基础设施以及宽松的物流产业竞争环境始终支撑着美国的大物流功能,这一方面为零售商自建物流体系或者与物流商直接合作变得更为便利,另一方面也抢占了批发商在仓储、转运、采购、配送等方面的专业功能。特别是在经历三次零售革命的冲击之后,由于大零售商可以借助完善的物流平台和物流体系自行采购及配送,批发商的生存空间不断缩小。因此,与日本在第二次流通革命时期才大范围的开展物流改革有所不同,美国在发生零售革命之前,大物流功能就已基本实现了,这种先发优势既是对大零售的有利支持也是对批发商功能的抢占。
四、中国工业品流通的系统环境思考:基于日美模式的比较
在前文分析的基础上,以下将通过日、美两国工业品流通体系的模式对比,归纳影响流通主导权的各种因素,并据此定位中国工业品流通的系统环境,为中国工业品流通体系的模式选择提供借鉴和反思。
(一)日、美工业品流通模式的系统环境差异
无论是日本的“大批发小零售”模式还是美国的“大零售小批发”模式都是在特定的流通系统环境下取得成功的。在工业品流通体系的内部及外围,生产与消费的特征、经济体制的性质、业态体系、物流系统及对应的流通功能等,均会对批零势力演进产生重要影响。
1.小生产与大生产的差异。从生产角度的系统环境看,日本是中小生产企业居多,而美国则是大型生产商占据大部分市场份额。在生产呈现小而分散的情况下,批发商通过将10×10次交易转换成10+10次交易而节省交易费用的作用就凸显出来了。与美国集中化和规模化的大生产相比,日本的小生产对独立批发商的依赖性更强,更适合批发商生存和发展。
2.小批量分散消费与大规模集中消费的差异。日本的消费需求极为细化,并形成了小批量分散消费的特征;而美国的消费需求偏重一次性购齐,表现为大规模集中消费的特征。消费需求越是细化和分散,零售商的单店规模就越小,与供货商之间的单笔交易量和零售库存量也越小,而交易频率就越高,从而批发商在集中交易方面的优势就更为明显。因此,在日本的小批量分散消费之下,批发商就获得了更多的竞争优势,而美国式的大零售卖场更适合大规模集中消费。
3.政府主导型经济体制与市场主导型经济体制的差异。日本是政府主导型经济体制,在流通革命时期曾经制定了一系列直接推动流通产业和流通企业发展的政策;而美国是典型的市场主导型经济体制,政府很少制定直接推动流通企业发展的微观政策,而是以创造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和完善的基础设施平台为主。据此推断在竞争性较强的市场环境下,零售资本的集中及其对批发商的排除更容易显现出来;美国相对宽松的竞争环境为大零售的崛起创造了必不可少的市场条件。
4.零售业态模仿与零售业态轮转的差异。在美国的几次零售革命之后,各种新兴的零售业态也曾相继在日本兴起,但零售商始终未能排除批发商而在日本的工业品流通体系中获取主导地位。究其原因,日本出现的各种零售业态大多是对美国模式的模仿,有些业态是否具备存在和发展的客观必要依然值得反思;而各种零售新业态在美国的出现则是在市场竞争与技术革新的双向驱动下产生的,适应了工业品流通不同发展阶段的客观需要。因此,美国的零售业态更新是依据市场竞争和技术条件而进行的适时和自发轮转,是与工业品流通需求相适应的表现;而日本的零售业态更新则更多的是后来者的模仿,这也是导致日美零售功能差异的重要原因,日本的批发商也因此获得了更多的发展空间。
5.物流体系后发优势与先发优势的差异。日本在20世纪90年代第二次流通革命时才开始大规模出现促进物流业发展和物流体系建设的政策推动,出于规模效应的考虑,物流功能主要由集中交易的批发商承担;而美国在进行19世纪60年代的第一次零售革命以前,就已在全国建成了完善的物流基础设施和物流网络,为零售商物流提供了极大便利。因此,美国在零售革命之前先行完善起来的大物流功能为零售商获取工业品流通主导权奠定了基础,而日本流通革命中的物流建设更多地配合了批发商的效率化改造,成为日本批发商能够高效运行的重要原因。
(二)中国工业品流通的系统环境特征
与日本和美国相比,中国工业品流通的系统环境既有很多相似、矛盾及融合之处,也有些特征介于日本和美国的中间地带,以及诸多独具中国特点之处,这些因素交织在一起,使工业品流通体系应何去何从的问题显得错综复杂。
1.“生产集中、消费分散”与“生产分散、消费集中”并存。与日本和美国相比,中国是典型的人口大国,再加上地区经济的非均衡发展以及居民收入水平的较大差距,在生产和消费特征方面明显表现出“大生产”和“小生产”,以及“小批量分散消费”和“大批量集中消费”的融合性。生产方面,生产的规模化和集中化程度在城乡之间、地区之间甚至行业及不同的所有制形式之间存在极为明显的分层特征,总体上很难判断我国目前究竟是“大生产”还是“小生产”主导,而城乡二元经济和地区市场分割的制约、区域经济在发展程度和水平上的断层短期内不会消失,“大生产”与“小生产”并存的现象将会持续。在消费方面,受较大的居民收入差距和多元消费习惯的影响,工业品消费需求表现为明显的多层级性,兼具“小批量分散消费”和“大规模集中消费”的特征。在上述情况下,生产特征和消费特征相互交叉,就形成了“生产集中、消费分散”与“生产分散、消费集中”现象的并存,而这两种特征都会凸显出批发商在协调组织工业品流通中的优势。
2.“流通市场化改革”与“批零竞争扭曲”并存。在由封闭型计划经济向开放型市场经济的转型过程中,中国经历了与日本相似的流通市场化改革,但在相似的经济体制转轨和批发市场化改革中,批发商的渠道地位及批零关系却呈现出相反的演变结果:在日本的流通市场化变革中最终完成了由传统批发体系向新型批发体系的转型,在批发商重获渠道主导权的同时,批零关系体现为“大批发”与“小零售”之间的相互协调;而中国的流通市场化改革却是批发商渐失渠道主导权的过程,批零协调性也遭到破坏。不可否认,双轨制作为过渡性质的经济模式曾在中国市场化改革时期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正是政府与市场在调节工业品流通中的双重性,导致批发商与零售商并未完全按照市场规律在工业品流通中实现明确分工。在旧的批发体系打破、新的体系缺乏有效制度推动时,批发商与零售商又被完全推向单轨制的市场经济,在其中相互抗衡。可以说,我国批发商是在传统主渠道优势丧失、新型渠道分工尚未就绪的情况下就遭遇了零售商的低价冲击和渠道挤压,渠道主导权由批发商向零售商的转移带有一定的竞争扭曲性质,而不完全是市场条件下的优胜劣汰。
3.“零售排除批发”与“流通效率损失”并存。与美国相似,我国的工业品流通领域目前已呈现出明显的“零售排除批发”之势;但矛盾的结果是,由美国的“大零售”所主导的是具备极高效率的工业品流通模式,而我国零售商不断排除批发商的过程却近似流通效率逐步损失的过程。这种矛盾表明我国的“零售排除批发”之势很大程度上受到非理性因素的干扰,在零售商低成本扩张战略难以为继的情况下,做大做强批发体系也是对零售商提高流通效率的一种推动。
4.“零售业态更新”与“流通功能异化”并存。与日本和美国相比,我国零售业几乎已拥有相似的全部业态形式,目前仍在不断承接国外各种新型业态的转移。但矛盾的是,发达国家历时一百多年发展起来的各大零售业态在我国并不是按工业品流通不同阶段的需求逐次进入的,而是在改革开放以后、市场没有充分发育起来的情况下同时涌入的,各种业态的适应性明显不足,在零售业态迅速更新的同时也表现出流通功能的“异化”。比如,自选销售方式并未体现出节约劳动、降低成本的技术,而只是更大程度上赋予了消费者接近商品的自由[10];便民连锁也并未体现出共同配送的规模优势,而是凭借选址贴近居民区而获取竞争优势;连锁超市自有配送中心缺位的情况不在少数,集中采购的技术优势也未能真正体现。对于大多数零售商而言,零售业态更新只是成为吸引消费者的销售方式翻新。与美国相比,我国的零售业态更新并非源自技术革新与市场竞争之间的持续契合,与能够主导工业品流通的大零售功能仍相距甚远。
5.“传统批发弱化”与“新型批发缺失”并存。日本批发体系变革的重要表现是新型批发商对传统批发商的取代,而美国的零售革命虽然最终将流通主导权赋予了零售商,但新型批发职能却是同时建立起来的,并集中体现于零售商的批零功能一体化。总体上,对于日美两国曾出现的传统批发弱化现象,都及时承接了批发职能的创新,只不过承担主体有所不同:日本的新型批发职能由批发商来专门承担,而美国的新型批发职能则转由大型零售商承担。与日本和美国有所不同的是,我国目前的状况则是“传统批发弱化”与“新型批发缺失”并存现象。在甩掉批发商以后,多数零售商面临着主营业务的不断退化,从而新型批发职能并未通过零售商实现;并且,批发职能由批发商向其他主体的转移也大多只是传统职能进一步细分的表现。
五、结论与建议
在工业品流通体系的演进过程中,随着市场竞争的激化和流通技术的完善,通过排除批发商来实现渠道环节的缩减和流通成本的节约是零售商规模化过程中的一种选择,但个体零售商的这种选择与工业品流通体系中的流通主导权归属并无必然关系。或者,个别零售商排除批发商的流通行为并不一定引致流通体系的主导权最终归属于零售商,两者之间分属于不同层面的问题。无论是日本的“大批发小零售”模式还是美国的“大零售小批发”模式,都是与工业品流通的特定系统环境相适应的,批发商在日美两国的流通主导权反差实则是基于批零效率演变的市场选择。依据日美经验,协调的批零关系是流通效率的重要条件,但批零协调不等于批零合一,零售主导也不意味着批发缺位。结合我国的特殊系统环境,工业品流通体系应在未来形成一个涵盖“大”、“小”、“批”、“零”的统筹模式,具体建议包括:
第一,构建与完善新型工业品批发体系。我国的工业品流通实践表明,在专职批发职能逐步萎缩以后,零售领域已呈现盲目模仿和过度竞争的痕迹。新型批发商的长期缺位一定程度上引致了零售商的过度扩张,目前大范围的“零售排除批发”并未形成真正意义的零售主导,从而零售职能的过度延伸对专职批发应有职能的掩盖必须得到及时纠正,而在制度层面推动形成新的工业品批发体系则是纠正批零关系失衡的关键起点。总体上,目前既要肯定新型工业品批发体系建设的必要性,又不能完全期望该问题通过市场力量而自然破解,应在尊重市场规律的前提下寻求适度的制度推进。
第二,促成批零协调的流通增长方式。新型工业品流通体系不仅包含批发体系的构建与完善,也应促成批零协调的流通增长方式。对于批零协调的标准,若过于追求批零比值的规定,既不现实、也有失偏颇,而是应以批零的合理职能分工为重要前提。在批发商大范围退出流通渠道以后,许多大批量的工业品交易转由零售商承担,但在“零供”对接以后,零售商不断表现出自主经营的退化。不可否认批零一体化是零售商规模效应的重要体现,但如果过度地依靠零售商来承担批发职能,则只会加剧市场势力的不平衡,渠道扁平化的优势反而会得到扭曲,当前的“零供”冲突和物价波动已经对此有所体现,在新型工业品流通体系中,应以批零的合理归位和职能分工促成批零协调的流通增长方式。
第三,推动批发与零售业态的统筹创新。我国工业品流通中的“弱”批发现象并不是对“强”零售功能的印证,而是与制度缺位情况下的批零竞争失衡有关。在缺乏有效渠道制约的情况下,零售业在过度发展的同时也陷入了业态创新的瓶颈;在这种情况下,创新批发业态尤为重要。构建与完善新型批发体系、促成批零协调的流通增长方式,不是生硬地将批发商失去的渠道主导权夺回、也不是对零售商优势职能的抢占,而是要找到合理的批发业态形式;以此为依托,才能真正凸显新型批发职能的优势,也才能推动零售业回归主营业务,最终形成批发与零售业态的统筹创新。
第四,流通组织化与主体多元化的合理兼顾。一方面,无论大型或是中小型的批发商和零售商,组织化发展均是提升流通效率的必经途径,目前亟需从“小而分散”或“纵向一体”的极端形式向“横向联盟”的战略方向推进;另一方面,我国的流通系统环境决定了需要由日趋多元化的流通主体来承担不同生产和消费组合下的工业品流通职能。长远地看,通过重塑批零关系和统筹“大”、“小”、“批”、“零”来实现高效率的工业品流通是我国工业品流通体系建设的归宿,也就是应合理兼顾流通组织化与主体多元化的发展问题。
注释:
①根据日本通商产业部调查统计数据计算,原始数据摘自《商业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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