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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小逻辑》前面的《导言》,本是《百科全书》的《导言》,不仅因为《小逻辑》是《百科全书》的第一部分,所以此导言即放在《小逻辑》前面了,而且从内容上说,放在这里也特别合适。
黑格尔说:“哲学缺乏别的学科所享有的一种优越性:哲学不似别的科学可以假定表象所直接接受的为其对象,或者可以假定在认识的开端和进程里有一种现成的认识方法。”(§.1)
在这里,黑格尔想从哲学和科学的区别入手,来规定哲学研究的对象和哲学学科的性质。
所谓“表象所直接接受的”,即现成的给定的。例如,物理学是研究物理现象的。到底客观世界中有没有物理现象?或者说,物理现象存在的客观必然性何在?关于这点,物理学便不追问了。它只是把直观表象中所接受到的当作是给定的事实。它要追问的仅仅是:物理现象的规律性何在,物理现象的特性是什么等等。总之,物理现象的存在,是物理学研究的设定的前提。犹如公理体系中的公理,在本公理体系中是不能证明的。但是,它却是这个公理体系必不可少的设定的前提。
所谓哲学缺乏这种优越性,是说不能有这种给定的、亦即设定的前提。因为,所谓给定的或设定的前提,即未经证明的前提。如果承认了这种前提,就等于宣布这里的知识,都是从某种假定推演出来的,只有偶然的或相对的真理性。而哲学认识论的任务,恰恰是要证明人们不仅能获得相对的与或然的真理。
按黑格尔的理解,只要承认对象是从外面给予的,便得承认有设定,否则就会陷入无穷递进的论证之中。他认为,康德所以会陷入不可知论,就是因为设定了一个外在的物自体。所以,黑格尔所说的不能有设定的前提,其本意是要说,哲学研究的对象不能是从外面给予的,而是一种自我设定,即哲学思维所研究的是它自身。因此,他说:“哲学可以定义为对于事物的思维着的考察”。(§.2)在这里, 思想设定自己为对象,因而对象存在的必然性,亦即思维自身的必然性。这里自己证明自己,是“自己返回到自己的圆圈”。因而哲学没有与别的学科同样意义上的起点。(§.17)
当黑格尔认为哲学思维是以自身为对象时,他片面地夸大了思维的独立性。虽然以后我们亦将看到,黑格尔对感性和理性之间关系的看法,有不少相当深刻的辩证的观点。但在谈到哲学研究的对象时,他却犯了唯心主义唯理论的错误。即把以概念、范畴的形式表现出来的理性当成了第一性的、当成了决定客观存在的本质。这位辩证法思想家,在此恰恰犯了一个形而上学的错误,即把主观和客观等同了。从内在的规定性上看,无论是认识对象还是关于对象的认识,都是个别和一般的统一。不过,从表现形式上看,两者又是很不同的。客观对象(客观事物)是以个别蕴含一般的形式表现出来的,即客观的认识对象总是表现为个别。关于对象的认识则相反,它以一般统摄个别的形式表现出来。即认识的结果总是表现为某种一般。认识论的任务,就是要证明主观和客观这两种似乎相反的表现形式,在内容上恰恰是一致的。相反相成,这就是认识的辩证法。所以,既不能把主观和客观简单等同,又不能把它们绝对对立。
除上述原因外,黑格尔所以会滑向唯心主义,还和他误解了下述的事实有关。即科学的认识是对外部世界和直接的实证的认识,哲学的认识是对这种直接的实证的认识的再认识。在这里,认识似乎仅仅是以自身为对象。其实这种以自身为对象的外观,恰恰是以非自身的客观存在为前提。没有直接的实证的认识,哲学的再认识便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黑格尔把这一事实弄颠倒了,不是哲学的再认识依赖于科学的直接的实证的认识,相反地,他却认为,科学认识的真理性,完全有赖于哲学的认识。这样,哲学的认识便成了脱离客观存在而独立自在的了。
不过,当黑格尔说哲学没有与别的学科相同的起点时,却又有着十分深刻的理论意义。所谓有现成的起点,简单化点说,就是把认识对象(存在)和认识能力(认识)的两极对立,当成了认识活动的设定的前提。这在一定范围内(如在部门科学范围内)是允许的,甚至是必要的。但是,在哲学中却是不允许的。因为,哲学恰恰便要追问对象存在的客观必然性何在?如果时象是不是客观存在的尚不清楚,又如何去证明关于对象的认识的客观性呢?更为重要的是:正如黑格尔明确指出过的,在认识活动以前或以外,便无所谓认识能力和认识对象。这个问题,本来康德已有所觉悟。所以他说,认识得以成立的条件,也就是认识对象得以成立的条件。不过,他仍然认为,这些条件在现实的认识活动开始以前便应具备。这些条件主要是先天的认识能力。对此,黑格尔曾批评说,学游泳要在水里学,在岸上是学不会游泳的。认识能力只能表现在认识的活动和过程中,在此以外,怎么能侈谈人的认识能力呢?同样的道理,脱离了认识的活动和过程,来谈论所谓认识对象也是没有意义。在这方面,黑格尔进一步发展了康德关于主体能动性的思想,即认为认识的对象并不是外在地强加于认识的主体的,而是主体主动为自己设定的。所以,认识对象(存在)的展开,有赖于认识的展开;反之,认识的展开,实质上只是认识对象(存在)展开的反映。这就意味着存在论和认识论是辩证统一的。这也就是蕴含在黑格尔所谓哲学的认识无现成的起点中的一个十分重要的思想。正是这一思想,使欧洲哲学思想的发展,踏上了一个新的阶段,即存在论和认识论统一的阶段。
所谓在认识的开端和进程里没有现成的认识方法,实际上是说,哲学中的所谓方法,即哲学认识活动的展开与过程。因为作为哲学对象的思维,不是表现直观、印象、表象等等中的思维(尽管思维是必然要表现在这种或那种形式中的),而是作为思维的思维(即“作为形式的思维”(§.21))。所以,哲学认识论所研究的,实际上正是思维活动自身的规律,也就是方法论。对象决定方法。在别的科学中,因为对象是外在地给定的,所以方法也必然是给定的。哲学的对象既然不是外在地给定的,而是思维自身,那末其方法当然也只能是思维活动自身的展开。
至此,我们清楚地看到,黑格尔在系统阐述他的哲学体系以前,首先阐述了他哲学的一条基本原则,即存在论、认识论和方法论的辩证统一性。
当然,黑格尔关于三者一致性的原则是建立在思维的能动性的基础上的,即建立在唯心主义基础上的。他把这个基础是了解错了。但三者的一致性却是事实。也就是说,在唯物主义基础上,我们亦得承认三者的一致性。
作为唯物主义者,我们当然认为,在人类改造世界、认识世界以前,不可能出现思维设定存在的假象。只是在改造世界的过程中,人类的思维能力才发展了起来,或者说,人类作为实践的和认识的主体,才似乎高于外在的客观物质世界。同样,后者也才被当作改造对象和认识对象而被设定起来。在这一分化过程中,人类作为能动的主体,只有正确认识世界,才有可能改造世界。用通俗的话说,只有按客观规律办事,实践中才会获得成功。而且思维也只有在这种成功中才能证明自己的真理性。但是,一旦当思维(理想)在实践中转化为现实时,却并不是重复认识以前的现实的原貌,恰恰是对原有的现实的否定和超越。在这里,清楚地反映出一个事实,即人类认识的任务似乎仅仅在于正确把握已有的现实,实际上却为超越这种现实准备了条件。这就说明,无论是在认识的领域还是实践的领域,人类所追求的客观存在,并不是自在的给予的存在,而是自为的、理想中的存在。如果从这种角度来观察主观和客观的关系,那就会发现与在简单的直观中的情况大不相同。在直观中,主观和客观似乎是绝对对立的;但在实践中,主观和客观当然也是不同的,但它们又在相互转化。从存在方面看,实践发展的过程,也就是越来越广泛、越来越深入地把思想中的东西对象化为客观存在的过程。反之,从认识方面看,实践发展的过程,也就是越来越广泛,越来越深入地把客观存在抽象化为思想理论(理想世界)的过程。两者在方向上是相反的,一个是由主观到客观,另一个是由客观到主观。在内容上两者是一致的。只有对客观世界的改造不断深入,认识才能不断深入;反之,只要认识不断深入,改造必然也就能不断深入。在这里,认识论和存在论是辩证统一的。这种辩证统一的理论,也就是方法论,即唯物辩证法。
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到,哲学不是一门实证科学,而是一门方法论性质的科学。不过,这里所说的方法,也不是实证意义上的方法,而是存在论、认识论意义上的方法,是真、善、美统一意义上的方法。所以,这种方法论也就是世界观和人生观。
虽然,各流派的哲学,研究的重点和问题是不同的,所以他们各自的理论原则也不尽相同。但是,如果我们能从自己特有的视角来分析这些流派,我们就更能深入理解,我们与他们的分歧何在,分歧的实质是什么?我们能从这些分歧中得到什么启发?
至于说按这种观点来总结我们近几十年里哲学研究中的经验教训,意义便更大了。我认为,近几十年来,我们工作中的一条重要教训,便是混淆了哲学与科学的界限。无论是以往那种妄图用哲学来代替科学,还是今天那样,幻想用科学来取代哲学,都是由于上述混乱的表现。我认为:哲学不能直接确证或否证任何一个科学原理和科学结论;同样,科学也不能直接确证或否证任何一个哲学原理与结论。也就是说,哲学与科学的关系不是直接的,而是辩证的。这些道理,本来老祖宗已经讲得很清楚了,但以往的几十年中,经常出于外在的(非科学发展本身的)需要,曲解了哲学与科学的关系,往往从某一哲学结论便直接规化出科学中某种观点为形而上学或唯心主义,因而闹了不少笑话。可叹的是我们为这些笑话付出了沉重的代价,包括生命的代价。极端总是相通的。80年代,根据同样的逻辑,又发出了企图用科学来取消哲学的倾向,甚至喊出了科学救国的口号。可能有人意识到这太过分了,科学既能救国,还要马克思主义干什么呢?此以改成了科技兴国。哲学仍然是无用的。今天我们正在吞食由此引起的恶果,却很少有人去想一想此恶果何来。对生产说,科技兴国是对的,对治国说,这样说是不是片面了呢?如果说,科技兴国与物质文明建设能必然的联系,那末与精神文明建设又是什么样的联系呢?对这些问题,多多想一想不会有害处,会减少一点盲目性。
二
黑格尔说:“凡是合乎理性的东西都是现实的,凡是现实的东西都是合乎理性的。”(§.6)
按黑格尔关于哲学的意义,“哲学知识的形式是属于纯思和范畴的范围”。(§.6)因此,可能有人便会以为,在黑格尔看来, 哲学就是一门脱离实际、从思想到思想、从概念到概念的学问了。不是的。黑格尔仍然认为,“应将哲学的内容理解为属于活生生的精神所形成的世界,亦即意识所形成的外在的和内心的世界。简言之,哲学的内容就是现实。”(§.6)
不过,黑格尔对现实的了解,与素朴的直观中的了解是不同的。即现实不等于现存的一切,而是对两者作了严格的区别。黑格尔说:“在日常生活中,任何幻想、错误、罪恶以及一切坏东西,一切腐败幻灭的存在,尽管人们都随便把它们叫做现实,但是,甚至在平常和感觉里,也会觉得一个偶然的存在不配享受现实的美名。因为所谓偶然的存在,只是一个没有什么价值的、可能的存在,亦即可有可无的东西。”(§.6)恩格斯在评论黑格尔这一思想时曾说:“在黑格尔看来, 凡是现存的决非无条件地也是现实的。在他看来,现实的属性仅仅属于那同时必然的东西。”〔1〕也就是说,“在发展的进程中, 以前的一切现实的东西都会成为不现实的,都会丧失自己的必然性、自己生存的权利、自己的合理性;一种新的、富有生命力的现实的东西就会起来代替正在衰亡的现实的东西,……这样一来,黑格尔的这个命题,由于黑格尔的辩证法本身,就转化为自己的反面:凡在人类历史领域中是现实的,都会成为不合理的,……凡在人们头脑中是合理的,都注定要成为现实的,不管它和现存的、表面上的现实多么矛盾。”〔2〕
黑格尔的上述名言,最初是在《法哲学原理》的序言中提出来的。在那里,他所以会提出这一名言,是与批判康德有关。因为,康德根据他关于理论理性和实践理性割裂的思想,曾认为,理想中的东西,是人人应该追求的;但正因为是理想中的,却又是永远追求不到的,只能属于彼岸世界的东西。马克思和恩格斯曾多次指出,理论上的这种割裂,是当时德国市民资产阶级软弱性的表现。例如,他们向往资产阶级的共和国,却又没有能力和勇气在现实中实现这一共和国。到了黑格尔的时代,德国资产阶级得到了相当的发展,他们不满足于把自己的理想放在彼岸世界了。黑格尔的思想,便是这种要求的反映。这也就是他所以要寻找由彼岸世界通向此岸世界的道路的根据。上述名言,即是他找到的通向此岸世界的道路。
从理论上说,康德所以没有找到由理想通向理实的道路,就是因为他不懂得有限与无限、相对与绝对的辩证关系。康德哲学有一个非常有意思的特点:即处处想调和矛盾,不过,一经他调和,矛盾便在更深刻的层次上重新建立了起来。黑格尔深入总结了康德哲学的经验与教训,提出了一套系统的辩证法理论,并据此批判了康德割裂现实与理想的错误。他说:“哲学是探究理性的东西的,正因为如此,它是了解现在的东西和现实的东西的,而不是提供某种彼岸的东西,神在知道彼岸的东西在哪里。”〔3〕所以,他说了凡是合理的都是现实的, 凡是现实的都是合理的这一名言。
在他这句名言发表以后,一直有各种各样的误解与争论。在我国,最广泛的一种误解与争论,就是认为“凡是合理的都是现实的”一说有革命性;反之,“凡是现实的都是合理的”一说则是保守的了。即认为前一句是对现状的批判,后一句是对现状的辩护。这种理解是不对的。当年德国的庸人也这样理解过。但是它与黑格尔提出这一名言的基本精神是完全违背的。黑格尔要强调的是不应把理想的(合理的)和现实的割裂开来、对立起来。所以,这两个支句是一个有机整体。它是既具有批判性又具有辩护性的矛盾。不过,只有在把这两个支句当成一个有机整体时,才能体现出这种辩证矛盾来,如果把这两个支句割裂开来了,也就把其中的辩证矛盾取消了。黑格尔在《法哲学原理》的序言中解释自己的这一名言时曾指出,为什么有人会把理想和现实对立起来呢?就是因为这种人还没有洞察现存世界的本质即理性。如果洞察了就会对现实持乐观与调和的态度。他说,理性既不应当意冷心灰,“认为现世中的确万事皆非”;也不要认为,“在现世中不能盼望有更美好的景况”了。这就是说,不能认为,既然只有合理的才是现实的,所以,现实的一切都是不合理的;同时也不能认为,既然现实的就是合理的,那我们就只能“迁就现实,以求苟安”了。为此,他说了另一段名言:“当哲学把它(现在世界——引者)的灰色绘成灰色的时候,这一生活形态就变态了。对灰色绘成灰色,不能使生活形态变得年青,而只能作为认识的对象。密纳发的猫头鹰要等黄昏到来,才会起飞。”〔4〕马克思在谈到黑格尔这一思想时曾指出:“哲学家不过是创造历史的绝对精神在运动完成之后用来回顾既往以求意识到自身的一种工具。哲学家参与历史只限他这种回顾既往的意识,因为真正的运动已被绝对精神无意识地完成了。所以哲学家是Post festum(事后)才上场的。”〔5〕
所以,黑格尔关于理想与现实的名言,要注意三点:一是不要把两个支句割裂开来理解,要把它们当作一个有机整体来理解。二是这一名言具有二重性,即既具有批判性的一面,又具有保守性的一面。三是它的批判性还局限在思想范围内,还不是实践上的。
至此,我们还要讨论一个问题,即恩格斯在他的名著《费尔巴哈论》中,曾经对黑格尔的这一命题,作过相当深入的讨论。但是他在引证黑格尔这一命题时,却把原有的句序作了一个颠倒,即把原文的第一支句变成了第二支句,把第二支句变成了第一支句。我相信这不是恩格斯的笔误,而是有意的。因为,本书的内容最初是以论文的形式发表在《新时代》上的,后又经修改才出了单行本。所以,不可能有如此重大的笔误。那末,其用意倒底何在呢?我想,这是为了唯物主义地改造黑格尔原有的唯心主义命题,以便更突出其批判的合理内涵。
在黑格尔那里,第一性是理性。所以,他要先说,只有合乎理性的东西才是现实的。但是,在恩格斯看来,第一性的东西应该是现实;理性的必然性仅仅是现实的内在规定性,它不可能脱离现实而独立存在。所以,他要先说,凡是现实的都是合理的。同时,最容易引起表面上的误解的也是这一支句。如果把这一支句的批判性内涵揭示出来了,那末整个命题的积极意义也就能得到辩证的理解。所以,恩格斯在《费尔巴哈论》中,重点分析了这一支句。指出它并不像庸人们所了解的那样,仅仅是为现状辩护的,相反的,“按照黑格尔的思维方法的一切规则,凡是现实的都是合理的这个命题,就变为另一个命题:凡是现存的,都是应当灭亡的。”〔6〕
恩格斯所以能作出如此的改造,那是因为黑格尔的理论虽然是唯心主义的,但却蕴含有丰富的辩证法思想。例如,要正确理解理想与现实的关系,从理论上说,有赖于对感性和理性的辩证的理解。对此黑格尔留下了不少有启发性的思想。
黑格尔认为,哲学的思考,就是要“在无限量的经验的个体事物之海洋中,寻求普遍和确定的标准,以及在无穷的偶然事物表面上显得无秩序的繁杂体中,寻求规律和必然性”(§.7),当然, 这种看法并不是黑格尔创造发明的,而是传统的一贯的看法。例如,经验主义者便明确指出了这点。不过,黑格尔指出,经验主义者囿于经验,既没有找到从有限过渡到无限的途径(§.8), 也没有找到从主观过渡到客观的办法(§.9)。
经验主义者的局限性,康德在一定程度上也看到了。所以,他才提出了要先考察人的认识能力,看看人倒底有没有认识无限对象的能力。黑格尔认为,从表面上看,康德的思想是可取的。其实,他却犯了一个极大的错误,即把认识能力和认识活动割裂了开来。而且,他没有看到,对认识能力的考察,本身已经是一种认识活动了。所以,康德的办法实际上是行不通的。
康德所以会陷入这样的错误,主要是因为他与经验主义者一样,认为只有直接性的认识才是可靠的。不过,他以为经验主义者所讲的直接性,与唯理主义者所讲的直接性一样,是片面的。他以为,如果能把这两种直接性“加起来”便全面了。其实,“加起来”亦不全面。因为,认识仍囿于直接性中。严格说来,认识只要囿于直接性之中,便不可能使经验主义的直接性与唯理主义的直接性“加起来”。即不可能使两者成为统一的认识活动与认识过程的内在环节,而仍然是外在地独立的两种认识过程。
在黑格尔看来,真实的认识活动应该是由经验的直接性出发,否定经验的直接性(即以经验为中介),达到思维的直接性。黑格尔说:“哲学最初起源于后天的事实,是依靠经验而产生的。”(§.12)所谓依靠经验而产生,即由经验出发,通过“对当前直接经验的否定”,从而使思维达到对自身的反思,或者说“从而自身达到经过中介的直接性,这就是思维的先天成分(das Apriorische),亦即思维的普遍性, 思维一般存在自身内”。(§.12)在这里,经验的直接性和思维的直接性,不再是各自独立的,而是互相扬弃、互相依存,亦即互为中介,辩证统一的。
应该说,黑格尔的这些看法,基本上是正确的,真实的认识活动和认识过程,必然是直接性和间接性的辩证统一。不过,黑格尔倾向于唯理主义的观点。所以,他强调的是以经验为中介,否定经验,以达到思维的直接性。其实,这种看法仍有片面性。我认为,从认识的结果看,认识的确是由经验出发,超越经验,达到理性思维。但从认识活动的全过程看,这个过程始终是经验和思维互为中介和矛盾发展的过程。经验如果不以思维为中介,便无法成为认识的内容。正如康德所指出的,感觉是被动的,感觉是零散的、孤立的,有赖于思维的主动性才能形成完整的表象,形成经验的对象;反之,思维如果不以经验为中介,便是空无内容的纯形式。正是在经验和思维互为中介的辩证运动中,才有了感性到理性的认识发展的不断上升过程。
通常有一种说法,辩证的认识过程是由抽象到具体的过程。我认为这种说法是不对的。但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中谈论人口问题时,这样说是对的。因为,这里说的是对人口这样一个抽象问题的研究方法。如果把它推广为一般的认识方法,便错了。我们是唯物主义者,主张认识要从感觉经验开始,因此,我们要问:感官对象对于感官来说,是抽象的还是具体的呢?我想毫无疑问是具体的。不过,这种对象对于思维来说是抽象的。因为,只有赋予它一系列规定性以后,思维才能把握住这个对象。思维无法像感官那样直接去感觉这个对象。但是,在认识由感性上升为理性时,情况便发生了变化。当理性认识通过一系列规定性把握住了特定的对象时,这种对象对理性来说固然是具体了,但对感官来说却抽象了,它不能直接感知了。所以,如果我们对一个特定的认识过程作点具体分析的话,就会发现,无论从认识的起点、认识的过程还是认识的结果看,都存在着抽象与具体的辩证的矛盾运动。或者说,认识始终是在抽象与具体的辩证的矛盾运动中前进的。这是一个由感性的具体不断向理性的(思维的)具体上升的无止境的发展过程。
抽象与具体的辩证的矛盾运动,亦即间接性与直接性的辩证的矛盾运动。对感官说来是具体的直接的东西,对理性说来,便是抽象的间接的。反之亦然,对理性说来是具体的直接的东西,对感性说来,便是抽象的间接的。正如黑格尔所说:“直接性和间接性两个环节表面上虽有区别,但两者实际上不可缺一,而且有不可分离的联系。”(§.12)
到此为止,我想应该可以看到,当黑格尔说,哲学的内容就是现实时,一方面固然含着他关于理性就是世界的本质这一唯心主义的观点;另一方面也道出了一个真理,即哲学对现存世界的关系,永远应该持分析的批判的态度。它既不应该以某种抽象的理想主义观点来对待现存的世界,似乎这个世界上的一切都是不合理的,没有任何希望了;反之,也不要用某种实用主义的观点来对待现存的世界,似乎一切既然已经是如此,便只能是如此了,我们不能有更高的要求了。或者说,哲学家永远应该以辩证的态度在面对自己的时代,面对自己生活于其中的这个世界,否则他的哲学是不会有生命力的。
在这方面,我们的经验教训太多了,有待于我们去总结。对于自己生活于其中的世界,一般说来,有两种说法,一是原则上我们反对这个世界,即失去了必然性或正在失去必然性的世界;二是原则上我们拥护这个世界,即符合必然性的或获得现实可能性的世界。无论是对于前者还是对于后者,我们都要有分析的态度。只是分析的基础不同罢了。因为,无论是新世界还是旧世界,都不能把它看成是一个简单地给定了的事实,而是在变化、发展中的事实。简单的否定和简单的肯定,效果往往是适得其反。这就是以往教训中的教训。
三
黑格尔说:“在哲学史上所表述的思维进展的过程,也同样是在哲学本身里所表述的思维进展的过程,不过在哲学本身里,它是摆脱了那历史的外在性或偶然性,而纯粹从思维本质去发挥思维进展的逻辑过程罢了。”(§.14)
在这里,黑格尔提出了一个哲学中十分著名的原则,即逻辑和历史的一致性。这个原则得到了马克思主义哲学创始人的肯定。例如,恩格斯在《卡尔·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一文中说:“历史从哪里开始,思想进程也应当从哪里开始,而思想进程的进一步发展不过是历史过程在抽象的、理论上前后一贯的形式上的反映;这种反映是经过修正的,……这时,每一个要素可以在它完全成熟而具有典范形式的发展点上加以考察。”〔7〕在《自然辩证法》一书中, 他又说:“在思维的历史中,某种概念或概念关系(肯定和否定,原因和结果,实体和变体)的发展和它在个别辩证论者头脑中的发展的关系,正如某一种有机体在古生物学中的发展和它在胚胎学中(或者不如说在历史中和在个别胚胎中)的发展和关系一样。这就是黑格尔首先发现的关于概念的见解。在历史的发展中,偶然性起着自己的作用,而它在辩证的思维中,就像在胚胎的发展中一样包括在必然性中。”〔8〕
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创始人所以要肯定黑格尔的这一思想,是因为它较为深刻地揭示了思维发展的内在规律性。同时也为理论研究和历史研究指明了方向。
但是必须指出,黑格尔对逻辑与历史一致的了解,一方面固然强调了思维和发展是有规律可循的,另一方面又企图证明,思维的发展似乎是在完全独立王国中进行的。所以,在他那里,思维的发展表现为概念、范畴所固有的内在规定性的展开;所谓规律则是这些概念、范畴及其内在规定性在展开中所表现出来的必然体系。正是由于这种立场,使他在处理逻辑和历史的关系时,把逻辑放到了第一位,历史仅仅是逻辑的诠释,如果历史与逻辑有矛盾,那就得修改历史,不管事实上历史是不是如此经历的。
这种理解肯定是错的。因为按此无疑便把思维概念的内在规定性当作天赋的了。其实,同一个概念,在不同的历史阶段上,它的内在规定性或内涵是不尽相同的,甚至可能是相反的。为什么?就是因为思维概念的内在规定性或内涵并不是天赋的,而是历史的实践赋予它的。当然,这里所说的历史实践,不是由概念或概念的纯思辨的推演史,而是在改造客观世界的物质活动基础上形成的、对对象世界的认识越来越深刻的发展史。实践不仅制约着人的认识能力,而且也制约着认识的内容。不过,人们在总结实践的启示和要求,修正或丰富概念原有的内在规定性或内涵时,又要受到原有的理解的制约,因而表现出了某种由思想到思想的独立性。
所以,要正确理解逻辑和历史的一致性,一定要把人类改造客观世界的实践活动作为这种一致性的基础与前提。没有这种实践活动,便不会有这种一致性的问题。
同时,当我们说,逻辑和历史的一致性是思维活动的内在规律时,不要以为这里所说的思维仅仅是理论理性范围的思维。而是指更为广义的思维,它也包括了实践理性范围的思维。即不仅是指对事实的认识活动,而且也包括对价值的和审美的认识活动。在这方面,黑格尔与康德相比,是前进了(在讨论《概念论》时我们再具体展开)。但是,他在强调不同领域认识的统一性时,却忽视了它们各自的特点。这是他们泛理性主义倾向的必然结果。
在我看来,哲学史和科学史有一个原则性的区别,虽然在广泛的意义我们可以把两者都说成是认识发展史。但是,科学史仅仅是求真(真实、正确)的认识发展史,哲学史却是要探究求真和求善(包括求美)如何达到统一的历史。所以,这里所说的逻辑和历史一致性的原则,不能了解为狭义的逻辑规律。它是哲学思维发展的规律。其内容不仅涉及认识论,还涉及存在论,涉及认识论和存在论的关系等等。
除此外,还有一个问题是不能不讨论的,即世界各国哲学的发展,只有一条道路呢还是可能有多种途径?但这又要从一个哲学体系可不可能是绝对真理的问题说起。
黑格尔说:“哲学史上所表现的种种不同的体系,一方面我们可以说,只是一个哲学体系,在发展过程中的不同阶段罢了。另一方面我们也可以说,那些作为各个哲学体系的基础的特殊原则,只不过是同一思想体系的一些分支罢了。”(§.13)
按照黑格尔的这种理解,那末,全部世界哲学发展的历程,就将如他在《逻辑学》中所表现出来的那样,由纯存在开始,到自在自为的理念结束,终点又回到了起点,自成一个圆圈。差别仅仅在于:在起点上,理念的内容还是潜在的;在终点上,理念的内容全部充分展开了。对此,我们要问:这种圆圈,不就是证明了真理是可以穷尽的吗?而且,显然黑格尔是想表明,他的哲学体系,就是这种绝对真理的完整表现。但是,这恰恰便违反了辩证法。正如恩格斯在《费尔巴哈论》中所指出的,黑格尔的辩证法,打破了以往所有的哲学家把哲学当成绝对真理总和这一幻想。可是,他自己却又陷入了这一幻想。其不同仅仅在于:以往的哲学家以为,绝对真理是他第一次发现,并最终完成的。黑格尔则认为,以往的哲学家都有所发现,不过是由他最终完成的。这就是通常所说的黑格尔哲学中体系与方法的矛盾。
按照黑格尔的上述理解,那末,世界各国的哲学思想发展,似乎也只有一条道路了。显然黑格尔是这样认为的。这条道路,即由古希腊哲学到德国古典哲学的发展道路。其他地方便没有哲学。黑格尔的《哲学史讲演录》便是这种观点的直接证明。中国是文明古国,在他看来却没有哲学可言。所以,他的“一个哲学体系”论,恰恰便是欧洲中心论的表现。
在我看来,世界各国的哲学发展道路,并不是一元的,而是多元的。中国哲学发展的道路,与欧洲哲学发展的道路是完全不同的。它们各自讨论的问题不同,使用的术语、概念不同,思维方式也不同。只是到了近代,东西方文化与哲学的交流多起来了,共同的语言才多起来。例如,“哲学”一词对中国人说来,便是一个外来词;哲学作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在我国也是本世纪的事,但并不是说,在此以前中国就没有哲学思想了。事实恰恰相反,中国古代有丰富的哲学思想。
现在有人提出这样的问题:在大众传播媒介日益广泛深入的时代,人们形象化地称之为地球在缩小的时代,没有一个地区,没有一个民族能再把自己封闭起来,而不卷入到世界文明的大潮中去。因此,东西方文化和哲学会不会融合到没有差别呢?
我认为,这种设想与期望,在理论上和实践上都是不能成立的。
从理论上说,这种设想与期望是和辩证法针锋相对的。按照辩证法的观点,一般与个别永远是相反相成的。不可能只有一般或只有个别;也不可能把一般与个别完全等同。这两种情况,只有在宗教神学中才会发生。例如,基督教中的上帝,便是独立的一个类,不过,这个类中只有一个分子。这个个别就是一般,或者说,这个一般就是个别。正因为它只有在宗教神学才发生,在现实生活中便是不存在的。黑格尔在《逻辑学》开端处所说的“纯存在”,经唯物主义的改造,固然也可以理解为独一无二的个别和最大的一般。但这是对不同的认识器官而言的。感官直接把握到的独一无二的个别,即思维直接把握的无规律性的最大的一般。反之亦然。
从实践上说,文化上先进的民族同化文化上落后的民族,在世界历史上和中国历史上都曾经发生过,而且往往是在后者用武力征服了前者的情况下发生的。但是,像中华民族这样具有悠久文化传统的民族,不可能因为文化交往的深入而丧失了自己的特点,因为传统是一种根深蒂固的保守势力,要想修正这条既定的航道,已经是十分困难的问题了,更不必说完全摆脱这条航道了。多年来,我始终认为,传统不仅体现在文化典籍、风俗习惯,更确切些说,它体现为一种生活方式或生存方式。所以,传统不是陈年古董,而是不断前进的生活洪流。除非消灭了这个民族,才能消灭这个传统。在现实生活中,一个有目共睹的事实是:四大文明古国,在近代的世界民族之林中,都不属于发展的先进行列。但是,它们各自的传统,在当前世界文明的大潮中,其地位不是在下降,而是在上升。如果在半个世界以前,当有人说“光明从东方来”时,在西方世界附和的人还不多的话,那末,今天连西方一些著名学者也在重复这句古老的谚语了。
不过,我亦不同意把本民族的文化与哲学抬得太高。例如,说什么中国古已有之的“天人合一”的思想,便能救治当前世界性的环境问题、生态问题等等。这是糊涂观念。古人和今人面对的不是同一个问题,古人怎么能为今人开出切中时弊的良方呢?没有人与自然的分化,会有现代文明吗?克服当前人与自然的对立,难道是为了回到茹毛饮血的时代去吗?这些问题,我相信,用不着详细讨论,人们就会理解。
因此,在我们批评黑格尔思想中的欧洲中心论时,并不是要把欧洲文明说得一无是处,欧洲文明仍然有不少值得我们学习的东西。不过,我们也有自己的长处,有不少东西是值得欧洲人学习的。
注释:
〔1〕〔2〕《费尔巴哈论》,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6、7页。
〔3〕《法哲学原理》,商务印书馆1961年版,第10页。
〔4〕《法哲学原理》第13-14页。
〔5〕《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第108页。
〔6〕《费尔巴哈论》第7页。
〔7〕《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122页。
〔8〕《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544-54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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