扎实稳妥地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_农民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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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在这个重要文献中,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为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提出了推进新农村建设的要求和一系列重要的政策措施。在这里,笔者想就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问题,谈谈个人学习的认识和体会。

一、正确认识新农村建设的背景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提法早就出现过。从20世纪50年代以来,在有关的中央重要文件和领导人讲话中时常出现这个名词。2005年以来,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在不同场合多次提出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在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建议》中,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给予了前所未有的重视,放在了“十一五”时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十分显要的位置上。

如此突出地强调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是有其深刻的经济和社会背景的。笔者认为,提出建设新农村的背景,可以概括为“四个并存、两个条件”。

(一)“四个并存”

第一,城市建设日新月异与农村面貌变化较慢并存。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和社会迅速发展,城乡面貌发生了许多变化。但是,相比之下,城市面貌的变化更大,一大批现代化城市在各地相继建成,可以说是高楼林立、车水马龙、人流如织,一片繁荣兴旺的景象。农村的变化却远没有城市那么大,虽然在沿海发达地区和一些大中城市郊区出现了许多新房,但是,广大中西部地区仍然存在大量旧房,在一些不发达地区还存在大量破房、土房。即使在发达地区,由于缺乏统一规划,导致农民住房分布散乱,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往往形成“有新房、无新村”的格局,农民依然不能享受现代城镇的公共服务,农村整体环境还处于“脏、乱、差”的状况。

第二,城镇居民收入增长较快与农民收入增长较慢并存。由于历史的原因和城乡二元体制的作用,我国农村居民收入一直明显低于城镇居民。改革开放初期,我国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曾经一度缩小,但是,自从上个世纪80年代中期城市改革全面开展以来,城市经济发展明显加快,城镇居民收入快速增长,城乡居民收入差距重新呈现扩大的趋势。1998~2004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平均每年增长8.6%,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平均每年增长4.3%,农村居民收入增长速度只及城镇居民收入增长速度的一半。在这种情况下,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继续扩大,由1998年的2.51:1扩大到2003年的3.23:1、2004年的3.21:1。如果统一按照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将更大。

第三,工业生产能力过剩与农村需求不足并存。近些年来,我国工业生产能力迅速增长,有些方面已经出现超过市场需求的增长,部分产品开始出现供大于求的情况。目前,全国钢铁、水泥和铝的生产能力已经出现过剩,电力、煤炭的生产能力也将出现过剩,彩电、冰箱等家用电器和多种日用品严重积压。与此同时,农村建设和发展缓慢,特别是农民收入增长较慢和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严重滞后,导致农村市场规模较小、农民购买能力较弱,对工业品的需求普遍不旺,极大地影响了工业生产能力的充分发挥,加大了城镇职工下岗和再就业的压力,制约了城乡经济之间的协调发展和良性互动。

第四,财政金融资金增长较快与农村资金严重不足并存。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综合经济实力不断增强,财政金融资金持续增长。2004年,全国财政收入达到2.63万亿元,银行存款24万亿元(其中,城乡储蓄11.9万亿元),并且仍然在持续增加。但是,农村建设和发展所需的资金却依然严重不足。多数地区的县乡财政只是吃饭财政,一些地方连维持正常运转也遇到困难,更没有能力支持乡村建设。农村资金严重缺乏,大量资金却又通过吸储机构流向城市,许多地方农民和乡镇企业贷款难依然是一个相当突出的矛盾。

(二)“两个条件”

第一,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党委和政府对“三农”工作更加重视。党的十六大明确提出了统筹城乡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要求。十六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了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再次强调了统筹城乡发展等项要求。在十六届四中全会上,胡锦涛总书记深刻指出:“纵观一些工业化国家发展的历程,在工业化初始阶段,农业支持工业、为工业提供积累是带有普遍性的趋向;但在工业化达到相当程度以后,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实现工业与农业、城市与农村协调发展,也是带有普遍性的趋向。”在2004年12月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胡锦涛总书记进一步指出:“我国总体上已经到了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我们应当顺应这一趋势,更加自觉地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更加积极地支持‘三农’发展。”在这样的情况下,各地区、各部门对解决“三农”问题的理解不断加深,认识趋于一致。一个关心农业、关注农村、关爱农民的社会氛围正在全国形成。

第二,我国已经开始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在2005年3月的十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上,温家宝总理在所做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要“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新阶段的要求,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合理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更多地支持农业和农村的发展”。近两年来,从中央到地方出台了一系列重要的政策措施,对解决“三农”问题的支持力度越来越大。特别是,持续加大减免征农业税的力度,全国免征农业税的省份已经达到28个,大大减轻了农民的负担;对种粮农民实行直接补贴,对部分地区推广良种和购买农机具实行补贴,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对贫困地区贫困家庭子女实行“两免一补”(即免交杂费和课本费、补助寄宿学生寄宿费),使更多的农村贫困家庭子女能够上得起学;扩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范围,有效地缓解了农民因病致贫、返贫的状况;实行计划生育奖励制度和“少生快富”工程,使计划生育更能得到农民的欢迎和参与;加大对财政困难县和产粮大县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增强了地方政府发展粮食生产和解决实际困难的能力。这一列重要的政策措施,符合我国国情和农村实际,已经对解决“三农”问题产生并将继续产生积极的影响。

以上可见,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中央在已有基础上进一步解决“三农”问题的一项战略举措,是推进现代化建设的又一重大步骤。这对促进农村的持续发展是必要的,从我国现实状况来说是适时的,从当前我国综合经济实力来看也是能够做到的。

二、深刻体会新农村建设的意义

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既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又有重要深远的历史意义。概况起来,其意义主要有以下五点:

第一,推进新农村建设有利于从整体上改变农村面貌。以往推进农村改革和发展的主要是单项措施,这类措施的实行往往由不同部门分别承担,缺乏统筹协调,整体效果较差。新农村建设既包括经济全面发展,又包括社会事业不断进步;既包括深化体制改革,又包括增加农民收入;既包括物质文明建设,又包括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与和谐社会建设。而且,新农村建设实行资源整合、统一规划,综合配套推进,容易取得较好的整体效果。同时,新农村建设没有统一的标准,发展水平不同的地区都可以在现有基础上有所进展,不仅中西部地区可以大有作为,而且沿海发达地区也可以继续推进。

第二,推进新农村建设有利于城乡协调发展。统筹城乡发展是我国现阶段的基本方略,其实质就是促进城乡的协调发展和良性互动。在目前农村发展滞后、城乡差距拉大的情况下,统筹城乡发展的重点就是要加快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缩小城乡之间过大的差距。推进新农村建设,让亿万农民公平分享现代化建设的成果,将广大农村全面纳入现代化进程,必然会密切城乡之间的联系和交流,进而实现工业与农业相互促进、城市与农村共同繁荣。

第三,推进新农村建设有利于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重点和难点在农村。我国正在全面建设的小康社会,是惠及全国十几亿人口的小康社会。目前,我国城镇化率刚超过40%,大部分人口生活在农村。即使将来城镇化率达到60%甚至更高,也还有好几亿人口生活在农村。农村建设和发展是一个始终无法回避的重大现实问题。如果农村问题不能得到有效解决,农村落后局面不能得到明显改善,农民生活水平不能得到较大提高,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就不可能实现。新农村建设的进程也就是农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直接关系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整个现代化的进程。同时,它也有利于从多方面缩小城乡差距,缓解和消除社会矛盾,保持农村以至全国的社会稳定,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第四,推进新农村建设有利于扩大国内需求。我国是一个有十几亿人口的发展中大国,国民经济发展必须主要立足于扩大国内需求。现在,我国经济发展对出口贸易的依存度已经相当高,国际贸易摩擦日趋加剧,在这种情况下更应重视扩大内需。农民是我国最大、最有潜力的消费群体,是扩大内需的主要潜力所在。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发展农村社会事业,既可以改善农村的生产和生活条件,扩大农村消费,又可以直接形成农村投资需求,带动当地乡镇企业发展。通过加快农村经济发展,持续增加农民收入,可以使亿万农民的潜在购买意愿转化为巨大的现实消费需求,对整个国民经济发展将起到强大而持久的拉动作用。

第五,推进新农村建设有利于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科学发展观的核心是以人为本。无论发展经济还是发展社会事业或者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其最终目标都是满足人的多方面需要,都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环境熏陶人,环境培养人,环境造就人。我国农村人口和劳动力的素质较低,关键是农村的经济和社会环境较差,不能适应人的全面发展的多方面要求。推进新农村建设正是通过改善农村的经济和社会环境,为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从多方面提供良好的外部条件。可以说,推进新农村建设的出发点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其落脚点也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三、全面理解新农村建设的内容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和要求,概括起来是20个字。这就是: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这20个字是通俗、简明的表述,其内容十分丰富,涵义极为深刻,涉及到农村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发展各个方面,全面体现了新形势下新农村建设的要求。

什么是社会主义新农村?目前还没有统一、明确的解释,人们可以从不同角度加以探索和理解。根据《建议》的精神,从总体上说,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就是要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积极推进城乡统筹发展,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坚持“多予、少取、放活”,下决心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把支持“三农”的资金放在各级政府预算的优先位置上予以安排落实,切实提高国家财政支出和基本建设投资用于农村的比重,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强化政府对农村的公共服务。要通过农民辛勤劳动和国家政策扶持,明显改善广大农村的生产、生活条件和整体面貌。

对于新农村建设的内容,从不同的角度可以有不同的理解和细分。笔者认为大体包含以下六个方面:

第一,发展农村经济。推进新农村建设,必须把发展这个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放在首位。发展农村经济,是新农村建设的首要内容,也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基础。首先是加快现代农业建设。现代农业就是符合现代化要求的农业。具体应把握几个要点:一是稳步发展粮食生产,建设大型商品粮基地,实施优质粮食产业工程,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确保国家粮食安全。二是继续调整农业结构,优化农业生产布局,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推进农产品转化和加工增值,扩大畜牧、水产、园艺等劳动密集型产品和绿色食品的生产。三是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加强农田水利建设,加强草原保护和建设,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四是推动农业科技进步,加快实行农业标准化,健全农业技术推广、农产品质量安全保证和动物疫病防治体系,提高农业竞争力。五是转变农业增长方式,搞好土地整理,推行节水灌溉,科学使用肥料、农药,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其次是在建设现代农业的同时,加快农村经济全面发展,大力扩展农村非农产业,积极支持乡镇企业,加强县城和重点镇建设,增强经济集聚效应,不断壮大县域经济。要通过农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大幅度增加经济总量和经济效益,为农民增收和农村全面发展奠定牢固的基础。

第二,建设农村基础设施。搞好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直接关系到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整体面貌的改善,要作为一件大事摆上工作日程。应注重搞好乡村建设规划,统筹城乡土地管理,节约和集约使用土地,切实做到减少占用土地,高效利用土地。改善农村公共设施状况,加快乡村道路建设,继续完善农村电网,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结合农村改灶、改厕和改圈,大力推广普及沼气,积极发展适合农村特点的风能、太阳能等清洁能源,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和工业垃圾的无害化处理,搞好农村环境,改变村容村貌。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建筑多层农民公寓楼房,节约利用土地,完善室内外生活设施,提高农民生活质量。要通过持续若干年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明显改变农村落后面貌,使广大农民能够真正享受现代化的成果。

第三,发展农村社会事业。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尽快改变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滞后的状况。要大力加强农村教育事业,提高农村教育水平。加快农村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基本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继续实施农村计划生育奖励制度和“少生快富”工程。继续发展远程教育和广播电视“村村通”,加快农村信息化建设。沿海地区和大中城市郊区等有条件的地方,应探索建立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要通过推进农村社会事业的全面发展,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培养有文化、讲道德、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

第四,推进农村体制改革。推进新农村建设,要有相应的体制和机制作保障。必须坚持稳定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健全土地流转机制,促进土地依法、自愿、有偿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在巩固税费改革成果的基础上,全面推进农村综合改革,重点是推进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和财政管理体制等改革,切实转变乡镇政府职能,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的政府投入机制,增强县乡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财政实力。同时,抓好农村其他各项改革,特别是农村金融改革、征地制度改革、就业制度改革和流通体制改革,全面改善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政策环境。适应新阶段农村形势的变化,增强村级集体经济的服务功能,鼓励和引导农民发展各类专业合作经济组织。要通过深化农村改革,明显增强农村发展的内在动力和活力,从而加快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

第五,建设农村现代文明。农村现代文明是新农村建设一项不可或缺的重要内容。应在抓好物质文明建设的同时,切实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和政治文明建设。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主要是满足农民多样化的文化需求,丰富农村文化生活,形成邻里和睦团结、干群关系融洽的良好风尚,使农村社会更加和谐。农村政治文明建设,重点是加强农村党组织和基层组织建设,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要通过协调推进农村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与和谐社会的建设,提高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整体素质,使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全面小康社会的要求相适应。

第六,增加农民收入。实现农民持续、较快增收,是推进新农村建设的核心任务。应采取综合配套措施,广辟农民增收渠道。保持粮食和农产品价格基本稳定,控制生产资料价格过快上涨,努力使种粮农民能够获得相应收益。充分挖掘农业内部增收潜力,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努力开拓农产品市场,建立现代流通体系。在稳定和完善现有农业补贴政策的基础上,逐步建立和完善符合国情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加强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增强农村劳动转移就业能力,提高科学种植和养殖水平。依法保障进城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改进对农民工的各项服务。加大扶贫开发力度,提高贫困地区的人口素质,改善其生产和生活条件,开辟其增收途径。要通过持续、较快地增加农民收入,不断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使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扩大的趋势得到缓解并逐步转向趋于缩小。

四、注意把握新农村建设的要点

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意义重大、内容丰富,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重大历史任务,需要从多方面进行持续不懈的努力奋斗。在推进新农村建设的过程中,必须注意和把握实际操作要点,切实做到扎实稳步。

第一,统筹规划、分步实施。新农村建设应立足长远和当前现实,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首先,要科学制定长远规划,把新农村建设与推进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和农业现代化结合起来,进行统筹考虑和安排。坚持村镇建设统一规划,当前重点抓好村庄建设。其次,要搞好分阶段实施方案,真抓实干,分步推进,逐步实现总体目标。新农村建设的一个重要努力方向,是促进农村人口向小城镇和中心村集中,所有建设项目都应符合这个发展趋势。对目前看不准的项目暂时不要着手建设。在那些按照长远规划要求将要拆并的自然村,可以有选择地推进某些建设项目。应注意避免重复建设和损失浪费,特别要防止现在花费很多人力、财力、物力投入建设,没过几年就要拆除的事情发生。在具体操作中,可以先从整治村容村貌做起,这项工作既是农村的当务之急,是农民急切期盼的,又是花钱不多、很快能够见效的。

第二,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我国区域发展差距大,不同地区农村情况差异明显,应针对不同地区、不同情况,分类指导,因地制宜,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形成各具特色的发展道路和发展模式。有条件的地区,步子可以迈得快一些,建设内容可以多一点,建设标准可以高一些;基础差一点的地方,可以先办有条件办的事,从改水、改路、改电、改厕、改圈、改灶等做起,随着经济发展逐步增加建设内容。在工作指导上应给不同地区新农村建设留有充分的余地,千万不能不顾客观条件地相互攀比,千万不能搞“齐步走”和“一刀切”。

第三,针对实际、突出重点。推进新农村建设,事关“三农”问题的方方面面,不可能一下子全面铺开,更不可能一下子解决所有问题。应根据不同地区的需要和可能,对不同的阶段、不同的年份,分别确定不同的重点。坚持统筹兼顾,做到需要与可能相统一,从农民迫切需要、受益直接、做法成熟和解决起来最有把握的事情做起,使广大农民在短期内就能够切实得到实惠。在这个基础上,力争新农村建设每年都要见到实效,积小成效为大成效,经过持续几年的不懈努力,明显改善农村的环境条件和整体面貌,明显提高农民的生活质量。

第四,依靠群众、政府帮助。最重要的是,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引导他们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以自己勤劳的双手改变农村面貌、建设美好家园、创造幸福生活。各级政府都应根据“以工促农、以城带乡”新阶段的要求,合理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带动信贷资金更多地投向农村。各个部门都应把新农村建设作为自己应尽的职责,列入工作议程和经费安排,从多方面增加对新农村建设的投入。在村庄整治等需要投入的项目中,合理确定农民自筹资金应当达到的比例,政府可以通过直接补助资金、补助原材料或“以奖代补”等方式给予鼓励。还应广泛动员社会力量,争取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充分利用各种社会资源,形成齐心协力共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局面。

第五,尊重农民、稳步推进。推进新农村建设,主体是农民,必须尊重农民的意愿,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这是新农村建设成败的关键。无论什么建设内容,都要充分听取农民的意见,根据大多数群众的意愿办事,发动广大群众共同推进新农村建设。积极引导农民搞好“一事一议”,对其直接受益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所需的投工投劳,绝不能不顾农民意愿搞强迫命令,绝不能不顾群众承受能力搞追风冒进。应坚持宣传发动和示范引导相结合,注意抓好新农村建设与农村各项基本政策的衔接,确保新农村建设能够稳步取得预期的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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