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德曼对“新归纳之谜”的解答及其心理学意义,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之谜论文,归纳论文,心理学论文,意义论文,古德曼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归纳推理是当前心理学研究的热点议题之一。归纳活动被认为是人类认识世界、获得知识的起点,因此,研究归纳推理的心理过程可以帮助我们全面认识人的心理机制。长久以来,研究归纳问题是哲学家和逻辑学家的任务,20世纪50年代以后,对归纳问题的研究重点从逻辑学逐渐转向了心理学。这种转移最初是由哲学家发起的。Sloman在Problem of Induction中指出,古德曼(Nelson Goodman)是归纳推理的心理学研究的肇始者[1]。
古德曼是美国当代著名的科学哲学家,在1955年发表了著名的归纳逻辑著作Fact,Fiction and Forecast(《事实、虚构和预测》,2007年由商务印书馆翻译出版)。其中,古德曼提出了一个解决“归纳问题”的方案,该方案暗示了归纳是人的一种心理性向,由此,将归纳问题的哲学讨论引向心理学研究。古德曼之后,1975年Rips率先采用心理学实验方法考察归纳推理过程[2],归纳推理的心理学研究从此开始。而Rips的研究采取的技术路线正是基于古德曼的理论假设,这种研究取向至今依然影响广泛。因此,古德曼的归纳逻辑思想对于今天的归纳推理心理学研究依然是有重要指导意义的。
1古德曼的“新归纳之谜”
古德曼在《事实、虚构和预测》一书中提出了“新归纳之谜”。所谓“新归纳之谜”是相对于“旧归纳之谜”而言的。“旧归纳之谜”即“休谟问题”,是休谟对归纳推理的合理性的诘问。归纳推理指的是从关于个别事例的考查进而上升为一般性认识的过程。休谟首先发现,人类已知的所有认识论法则都不足以支持这个认识的飞跃,所以,他诘问道:“归纳推理何以是可能的?”休谟之后的哲学家都试图回答这个问题,但是事实上没有一个回答是真正成立的[3]。
进入20世纪以后,理论家解决休谟问题的策略发生了转变,从过去的试图从正面回答“归纳推理何以可能”转向“归纳推理是如何存在的”。古德曼采取的就是这样的策略。和休谟一样,古德曼也致力于简单枚举法的讨论,这种归纳法的基本形式是:
在不同的场合,这两种推理的命名方式有很大的差异,前一种形式一般被称为“归纳推理”,后一种形式则有“类比推理”、“归纳概括”、“归纳预测”等不同的名称。本文以为,罗素对这两种推理的定义更为合理,他把第一种推理称为“一般归纳”,第二种推理称为“特殊归纳”[4]。
在明确了研究对象的定义之后,让我们来了解一下古德曼对归纳问题的解决方式。“旧归纳之谜”即传统的“休谟问题”问的是这样的推论何以是可能的,休谟的回答是:“习惯”使人形成这种概括或预测,并且习惯是无需进一步说明的,是人的自然的、本能倾向[5,6]。
首先,古德曼几乎是完全地接受了休谟的解释,他说道[7]:
演绎推理通过它们遵照有效的一般规则得到辩护,而一般规则通过它们遵照有效的推理得到辩护。但是这种循环是一种有价值的循环。要点是规则和特定的推理一样,通过被置于彼此支持的过程而得到辩护。规则是可以被修正的,如果它产生了我们不愿意接受的推理;推理是可以被拒斥的,如果它违反了我们不愿意修改的规则。……
这种分析得到的一个结果是,我们可以停止用关于归纳的某些荒唐的提问来折磨我们自己。我们不再需要去说明我们不具有的保证,或者不再寻找通向我们不可能得到的知识的钥匙。……并且我们应当向休谟表达迟到的歉意,因为他在处理通常被接受的归纳判断是如何做出来的问题的过程中,就在处理归纳有效性的问题。一项预测的有效性,对他来说,在于它源自习惯,并且因此在于它例证了某种过去的规则。他的回答是不完备的,或者是不完全正确的,但是它八九不离十。归纳难题不是关于解证(demonstration)的难题,而是界定有效预测和无效预测之间差别的难题。(古德曼,《事实、虚构和预测》,2007,p81~83,着重号按原文)
古德曼拒斥了逻辑规则的绝对意义。因为逻辑规则是相对的,所以关于逻辑规则的讨论就不能不考虑到诸如经验、信念、个人需求等心理因素的影响。一方面,古德曼敏锐地抓住了休谟思想中的心理主义取向,再次提出了对逻辑学的心理学解释,从而为心理学介入逻辑规则的研究开辟了道路。另一方面,古德曼强调推理的有效性甚于准确性,这个理念在后来的关于推理和决策的生态意义研究中得到更多的阐发。在这两个方面,古德曼的论断都体现了早期哲学思考对后来的经验研究的预见和指导。
除了重新论证休谟问题之外,古德曼进一步提出了一个休谟忽视了的问题,即所谓“新归纳之谜”。古德曼指出,休谟只是笼统地讨论了简单枚举式的归纳,但他没有发现有些形式的归纳推理是无效的。古德曼举例道[7]:
一个给定的铜片导电这件事增加了诸语句声称其他铜片导电——的可信性;并且因而确证了假说“所有铜都导电”。但是现在处于这个房间里的一个给定的男人是三公子这个事实,并不增加诸语句——声称此时处于此房间里的其他一些男人也是三公子——的可信性,并且也不确证假说“此时处于此房间中的所有男人都是三公子”。……在两种情况下,我们的假说都是对证据语句的一种概括。区别在于,在前一种情况中,假说是一个类律(lawlike)语句;而在后一种情况中,假说只是偶适的或者偶然的概括。只有类律的语句——不管它是真是假也不管它是否具有科学上的重要性——才有可能得到其实例的确证;偶然语句则不能。于是,坦率的说,我们必须寻找一种办法,来区分类律语句与偶然语句。(古德曼,《事实、虚构和预测》,2007,p89~90,着重号按原文)
也就是说,虽然遵循同样的归纳推理法则,但是有的推理结论是不可信的。古德曼希望能够说明,某些推论对于人而言是自然的可能的,而有的推论则不可能,这种差异是一种心理学意义上的差异。为了进一步论证这个假说,古德曼提出了著名的“绿蓝悖论”,也称为“古德曼悖论”。
2“古德曼悖论”与对“新归纳之谜”的解答
古德曼假设了这样一个归纳过程:假定在给定的时刻t之前,被检验的所有翡翠都是绿色的,也就是说,在时刻t以前我们观察到翡翠a1是绿色的、翡翠a2是绿色的……翡翠an是绿色的,根据简单枚举法,我们的观察支持论断“所有的翡翠都是绿色的”。
然后古德曼引入新的谓词“绿蓝的”(grue,即英语单词green和blue合并而成的新词),它的定义是:在给定的时刻t之前被检验到是绿色的所有事物,在时刻t之后被检验到是蓝色的,那么它们就是“绿蓝的”。
根据这个定义,在时刻t之前,我们检验到是绿色的翡翠同时也是绿蓝的。也就是,我们检验到翡翠a1是绿色的、翡翠a2是绿色的……翡翠an是绿色的,因而可以推论“所有的翡翠是绿色的”,此为推论H1;同时还有一个与这个推论过程平行的另一个推论,即翡翠a1是绿蓝的、翡翠a2是绿蓝的……翡翠an是绿蓝的,因而“所有的翡翠都是绿蓝的”,此为推论H2。显然,根据谓词“绿蓝的”的定义,推论H2包含了推论H1,即有“如果翡翠a是绿蓝的,那么翡翠a是绿色的”。
接下来,在时刻t之后,我们检验到蓝色的翡翠同时也是绿蓝的。也就是说,我们检验到翡翠a1是蓝色的、翡翠a2是蓝色的……翡翠an是蓝色的,因而可以推论“所有的翡翠是蓝色的”,此为推论H3;同时还有一个与这个推论过程平行的另一个推论,即翡翠a1是绿蓝的、翡翠a2是绿蓝的……翡翠an是绿蓝的,因而“所有的翡翠都是绿蓝的”,此即为推论H2。同样,推论H2包含了推论H3,即有“如果翡翠a是绿蓝的,那么翡翠a是蓝色的”。于是,我们通过同样的归纳方法,用同样的谓词“绿蓝的”,却推导出相互矛盾的认证,这就是古德曼的“绿蓝悖论”[7]。
古德曼认为,绿蓝悖论是简单枚举法这种归纳形式的必然结果,他正是希望通过这个悖论揭示人们通常进行的归纳认证方式存在缺陷,这个缺陷就是仅仅把归纳推理看作是证据和假设之间的关系,而忽略了人的背景知识、信念等对这种认证关系的影响。
为了解决“绿蓝悖论”,古德曼引入了“投射”(projection)概念和“印刻”(entrenchment)假说。“投射”是一个比“预测”,“概括”和“归纳推理”更广泛的概念。在本文看来,这个概念类似于行为主义者所使用的“联结”,是指思想从一个观念到另一个观念的转移。在归纳过程中,人很容易在某些观念之间建立“投射”,但是对于另一些观念就不能建立“投射”关系。比如,如果我发现在桌子上的许多物品中,回形针是可以导电的,那么我很容易推论“所有铁制品是导电的”,但是通常不会推论“桌子上的东西都是导电的”。从简单枚举法的规则来说,这两个推论都是符合归纳法的认证规则的,但是这两个认证具有不同的“投射”可能性。
Entrenchment的本意是“战壕”,在古德曼的文章里有时被译为“牢固”、“加强”等。本文以为,古德曼是在其本意上使用这个词,它描述了如同在地面上挖掘成的沟壑一样,若干次类似经验在人的认识中形成某种“投射”倾向的过程。按照这个意义结合这个词的发音,本文把它翻译为“印刻”。
古德曼用“印刻”来解释不同谓词的投射可能性,他说道[8]:
我们必须求助于两个谓词过去的投射记录。显然,“绿色的”比“绿蓝的”有更多的投射经验,它拥有更多令人印象深刻的传记材料。我们可以说,谓词“绿色的”比谓词“绿蓝的”更好地被印刻(entrenched)。(Goodman,Fact,Fiction and Forecast,p94)
也就是说,在“绿蓝悖论”中,谓词“绿色的”更多被人经验过,因此,更好地被“印刻”,所以,人们能够形成关于它的推论;相反,谓词“绿蓝的”几乎没有被经验过,因此没有被“印刻”,所以人们不可能形成“绿蓝的”的推论。同样,在从回形针可以推论到“所有铁制品是导电的”,而不会推论到“桌子上的物品都是导电的”这个例子中也是一样。
可以看出,古德曼强调所谓“有效”的归纳推理有赖于构成推理的命题中谓词的特征。它与人的自然认知相吻合,即多次被经验的谓词之间容易形成推论;相反,陌生的、意义不清晰的谓词之间则不容易形成推论。
但是,在科学创造中常常会产生一些新的谓词,按照古德曼的理论,这些新谓词都没有被“印刻”,因而是不能进行推理的。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古德曼引入了“母谓词”(parent predicate)的概念。如果新谓词隶属于某个旧的谓词,那么旧谓词就是新谓词的“母谓词”。新谓词能够从其母谓词那里继承来“印刻性”,于是,新谓词就具有了推理能力了[10]。
3古德曼的理论对归纳推理心理学研究的影响
古德曼理论的最主要贡献就是使得归纳逻辑研究向心理学研究倾斜。通过“绿蓝悖论”,古德曼成功地消除了归纳逻辑的决定化主张,通过“印刻”假说,古德曼将经验的相对性引入归纳推理的认证过程。于是,根据古德曼的理论,归纳推理研究不仅仅考虑纯粹的谓词关系,还增加了诸如经验、信念等心理学内容。从此以后,归纳推理开始成为心理学家研究的议题。
此外,古德曼还创造了“推理力”(projectibility)概念。“推理力”描述了人们在考虑一个归纳推理的结论成立时的信心强度。如果人们认为一个归纳推理结论成立的可能性很大,说明他对这个推论很有信心,也就是这个归纳推理的“推理力”很强[1,11]。这个观念为归纳推理心理学研究确立了反应变量的定义标准,“推理力”因而成为了当前归纳推理心理学研究中最主要的反应变量。
总体上看,古德曼关于归纳推理的解释是经验主义的。他强调经验的印刻对于归纳推理的作用。但是,他并没有提供一个关于“印刻”本身的解释,即没有回答诸如这样的问题:印刻是如何发生的?最初始的印刻是从何而来的?尽管古德曼的理论是在经验层面上的解释,但是,因为没有对经验的获得作出说明,使人自然想到在经验获得之前一定要有某种前提,这显然只能是某种先验的或先天的素质。于是,古德曼的解释被引向了先验主义或理性主义的方向。因此,在认识论的层面上,古德曼的态度是模糊的。
从心理学的角度来看,古德曼通过谓词规则来论证归纳推理的特征,这使得他的理论仅限于语言范畴[11];而他的“印刻”假说也不能解释经验的起源与获得。他不能解释儿童在获得语言之前的归纳推理,也不能解释儿童在获得充分经验之前,即还没有形成“印刻”之前,是如何进行归纳推理的。因此,在归纳推理的发展领域,古德曼的理论就失去了他的解释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