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侨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 2014级MPA 福建泉州 362000)
摘 要:近年来,在我国许多地区发生了各种类型的重大环境污染事件,这在一定程度上暴露了我国基层环境问题面临的严峻性和危害性。为此,本文着力探讨新形势下我国基层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相应的对策措施,旨在进一步提升基层环境执法部门的执法能力,有效落实基层环境保护。
关键词:基层环境保护;行政执法;问题;对策
在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以及推进依法行政的时代背景下,基层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已经被当做是环境法制建设过程中的一个主体,其对于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贯彻以及基层环境保护政策的落实发挥着尤为深刻的影响力。随着法治社会的不断发展,并根据目前我国的基层环境保护行政执法的现状来看,基层环保行政执法仍然存在一些严重的弊端,仍需采取一些有效措施加以完善。
一、我国基层环境保护行政执法的现状
2010年以来,国务院逐步强化对基层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视程度,近年来陆陆续续出台了一系列与环境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我国基层环境保护事业走向顺利发展道路。在2016年召开的全国两会政府报告中,更进一步强调了环境保护的主体地位,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用了巨大的篇幅来详尽地阐述了节能减排、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等多个方面的政策规划[1]。然而,虽然采取了这些举措,但是由于受到经济利益的驱使以及基层环境行政执法没有落实到位等诸多因素的制约,从而使得我国基层环境面临的严峻形势依旧得不到明显的改善。并且一段时间以来,在我国基层环境保护的领域中普遍存在的一个异常奇怪的现象就是基层环境污染问题以及基层环境污染事件的发生数量日益增加,因而受到基层社会群众的高度关注。与此同时,尽管基层环境公共利益受到了极其严重的损害,但是却极有个别的人会采取法律手段去起诉或者进一步追究责任,从而导致基层环境违法者逃脱了法律的制裁,使得国家基层环境公共利益遭受到严重的损失。
二、我国基层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
(一)基层环境行政执法效率受到限制
一段时期以来,我国基层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受到现行法律法规的制约,在对一些基层环境违法者采取法律手段的过程中,由于针对违法行为进行立案再到实施行政处罚的这一过程需要花费较长的时间,并且一旦基层环境违法者不惜采取一系列强有力拖延手段,例如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那么就会导致一起基层环境违法案件要经历一年到两年的处理时间才能有效结案。由于基层环境保护相关部门的行政执法权力没有强有力的效能,当基层环境污染事件发生以后,只有等到环保处罚结果被公布出来以后,才可以对基层环境违法者进行阻止。因此,导致基层环境违法行为无法得到有效制止,从而产生了持续不断的环境污染问题,这样的行政执法效率与目前我国基层环境面临的严重污染问题不相适应。
(二)基层环境执法的法律意识淡薄
环境法律意识在环境执法中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其主要表现两个方面:其一是政府环境法律意识;其二是公众环境法律意识[2]。首先,基层政府存在着保护主义的错误思想。在当前,我国基层政绩考核评价体系通常是以经济增长作为首要指标,往往过度重视经济发展而不注重对环境的保护。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尽管国家有出台相关规定,要求基层人民政府肩负起对本管辖区域的环境质量,实施环境质量行政领导负责制,然而由于没有将制度准确落实到位,导致基层人民政府没有形成高度的意识,对基层环境行政执法的支持不足。其次,基层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薄弱,无法形成合理运用法律手段来捍卫自身合法权益的深刻观念,基层社会公众的环境维权意识比经济利益受损时维权的意识更弱,更为重要的是缺乏一些必要的参与基层环境保护的保障机制。
(三)环境管理缺乏统一部署和协调
在我国,针对基层环境保护这一领域主要是采取统管与分管相结合的多元化部门和层级的行政执法体制。建立在这种行政执法体制之上,使得产生了诸多的行政执法参与主体,也导致了行政执法权力和行政执法责任极度分散化,我国基层环保部门、行政执法部门、城市管理部门等怎样进行调配工作,在目前的环境管理过程中仍然缺乏科学有效的统一部署和协调机制。
三、加强我国基层环境保护行政执法的对策
(一)提高基层环境行政执法的工作效率
为了全面提高基层环境行政执法的效率,一方面应该将国内各个地区的基层环境监管能力建设以及基层环境监管行政执法工作现状全面纳入基层环境保护责任考核体系之中,进一步增加对基层环境监管工作的考核评分比重。在我国基层地区,要建立完善的基层环境监管执法体系,按照国家环保相关要求完善行政执法设备设施,强化对基层环保行政执法队伍的建设力度。计划在2017年年底让基层环境监察机构实现80%以上的移动设备终端普及率,采取具备现代化科技水平的跨业务数据库和跨地理阻隔的移动设备进行行政执法,从而全面提高基层环境行政执法的工作效率,促使基层环境监管行政执法工作达到高效化和规范化。
(二)进一步提升基层环境执法部门的执法能力
严格按照国家颁布的《环境监察标准化建设》这一行政法规的相关要求[3],进一步加强环境执法人员自身的法制观念,提高环境执法人员法律专业知识学习与专业技能培训,使其能够精通相关环保法律法规以及学会其他法律法规;要充实基层环境行政执法的队伍,加大考核力度,择优选拔一批吃苦耐劳和德才兼备的储备干部;要积极优化基层环境行政执法的设备设施,要求相关环保部门加大资金投入用于基层环保事业的建设;健全基层环境保护行政执法的经费保障体系,适当地从征收的排污费中划出部分资金用以确保基层环境保护行政执法的宣传及建设工作。与此同时,国家政府还应当加大对基层环境保护部门的经费预算投入,确保基层环保部门拥有先进的环保设备设施,有效保障行政执法的时效性和科学性。
(三)加快建立基层环境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度
环境执法责任制主要指的是在环境执法过程中落实任务、实现目标、期限以及责任的体制,贯彻环境执法工作的整个过程。环境执法责任制的主要内容方面是要表现每个项目中基层环境执法工作与执法程序,切实做到依法行政,贯彻落实执法主体、执法行为和执法形式做到合法化。尤其要体现对环保部门及其内部执法人员的评议考核,建立一套相对基层环境执法队伍为主体的以绩效与效益为重要内容的完整考核制度,切实保证权力规范、考核公正以及责任明确,同时建立起完整有效的环境执法责任制以及评议考核制进一步高效规范管理。
参考文献:
[1]周金岭,王越,马越. 基层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中存在的若干问题浅析[J]. 内蒙古环境保护,2004,04:71-72.
[2]毛凌骏. 当前我国基层环境执法所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D].华东政法大学,2011.
[3]李佳音. 基层环境行政执法存在的问题与对策研究[J]. 环境科学与管理,2014,05:35-37.
论文作者:苏威镇
论文发表刊物:《科技中国》2016年8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6/1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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