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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G206
[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2-5685(2009)01-0104-05
目前学界对“出版”一词的起源与传播途径等问题仍有不同的认识,就该词的形成来说有两种截然对立的观点:一是认为该词是从日本引进的;再就是认为“出版”为中国传统印制业的口语表述。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人们就“出版”的起源问题进行了一系列的探讨,其中不乏新颖的论点,澄清了不少问题,深化了我们对出版概念与实践的认识。然而,就应该如何认识“出版”一词的起源来说,笔者认为在上述研究中的一些结论仍有商榷的余地。
一
在1987年至1988年间,王益先生曾同人一起考证“出版”一词的起源,得出的结论是:“出版”并非古已有之,是从日本引进的。日本最早出现“出版”是在1756年;① 王振铎先生则认为,“出版”不一定是直接从日本翻译过来的,“出版”这个概念,中国古文献均用文人雅士的书面语,称“刻板”、“雕版”、“付梓”等。意为将文稿镌著于版,可供印行问世。
王振铎先生进一步指出,在16世纪前后,“出板”这一专业术语或行业俗语,就被中国赴日刻印工匠带入或由日本刻印工匠译入日本,流行于书籍的刊刻、刷印、发售乃至编纂行业。1756年的日本书籍中,记载有“出板”一词,还没有“出版”一词。1869年,日本政府首次颁布了《出版条例》。1893年公布为《出版法》。并且,“值得注意的是”,日本仍然沿用“出版”二字,使用的是汉字,而不是假名。其发音也与汉语chuban十分相近,读作cubang,与闽浙人对“出版”的读音极似,而且不一定是直接从日本翻译过来的。②
在这里有必要说明的是,上述观点在以下几个方面值得商榷:首先,在日本江户时代的宽永年间(1624—1644)就已出现“出板”一词。在宽文13年(1673年)5月,德川幕府颁布的《宅地买卖与出版规定》中就有“出版”二字。③ 由《日本国语大辞典》(第二版)可知,元禄7年(1694年),在日本徘人松尾芭焦写给曾良的信中已有“出板”的字样;④ 在很长的一个时期内,“出板”和“出版”在日本是通用的,认为1756年以前在日本还没有出现“出版”一词的观点难以成立。
其次,在日本“出版”完全取代“出板”应是在明治20年前后,并不是在谷登堡的铅字排版机械印制技术在1868年明治维新前后传入日本后,“出板”才变为“出版”的。在二战以前的日本,正式的法律用语基本都是用汉语表述的,而不可能使用日文假名,所以,在日本的法律条款中使用出版应是常理之中的事情。
再次,在日文中“出版”并不读作cubang,因为在日语的发音不存在cu和bang这样的音节,即使有cu的音节的话,也应标记为chu,tyu,shu或者syu。
王振铎先生在《出版再探源》中曾提及《现代汉语词汇的形成——十九世纪汉语外来词研究》一书中的记载:“chuban出版,publish,shuppan,双音节词,动宾结构,来自日语的原语汉字借词,动词。”
不知这里的chuban和上文中提及的cubang是何种关系。还必须指出的是,认为在16世纪前后,“出板”这一专业术语或行业俗语是由中国传入日本的,但似乎没有史料能证明这一观点。
在对日本出版史中一些线索进行研究时,笔者也曾就“出版”的出现事情请教过一些日本的专家和学者,他们大都认为,要想对此做出准确的考证是有一定的难度的,但在研究这有问题时,有两个因素值得注意。其一,来自欧美的印刷技术是日本近代出版业发展的基础。上海美华书馆的创办人姜别利在1869年途经日本回美,在日本期间,他曾向日本近代活版印刷的创始人本木昌造传授电解法铸造汉字字模和铸造活字等技术,从而确立了以明朝体5号为中心的活字体系,为日本近代印刷技术的形成打下了基础。⑤ 其二是,在现代出版技术出现之前,出版活动是零星和分散的,很难进行统计学上的分析。但有一点可以肯定的是,“出板”与“出版”的区别在于,最初利用樱木做雕版印刷的材料时,在表述印制活动时多使用“出板”,但在明治维新以后,尤其在1887年前后,利用西洋的活字印刷的书的总量大幅度增加,木板雕刻技术已明显地落后于时代。由于活字印刷的技术的广泛使用,实际的樱木版逐渐为活字版所取代,“出板”也自然演变成为“出版”,其中所反映的是出版技术所带来的观念上的变化。尽管在这以后的很长一段时间内“出板”和“出版”仍在为人们所交替使用。
在这一时期的日本出版业中所发生的一大变化是,出版业的规模逐渐形成,出版业成为以广大公众为潜在读者对象的商业行为,对社会成员的人格和价值取向的形成开始产生重要的影响。与家庭、同侪群体和学校一样,作为大众传媒的出版已成为对社会成员进行社会化的实施机构。上述现象是导致日本政府对越来越具有社会影响力的出版进行规制的直接原因。
1869年,日本政府颁布了《出版条例》,此后,出版才开始成为律用语,并在社会上逐渐流行和普及开来。也是在这一时期,日本从欧美引进了“著作权”、“版权”等概念,1887年和1892年,日本分别制订了《出版权条例》和《版权法》,1899年,日本颁布了《著作权法》,并于同年加入了伯尔尼公约。
需要补充说明的是,在二战以后,日本对出版业的管理也由事前审查制过渡到以行业自律为主的控制模式,除了通过法律对出版物的内容做出限定之外,对出版业具有管理职能的主要是行业协会。也就是在这一时期日本出版业才真正走上了产业化的道路,在一定意义上完成了对国家行政管理机构与媒体的剥离过程。
二
在中文和日文中,“出版”都是对publish的翻译。在西方,publish(出版)这个字出现于十四世纪前半期,有公开、公布、公之于众的意思。与之相关的字源是从public,公众,而来。在词根上public(公众)拥有共同的词根。到1592年,一五二九年,这个字第一次被用来指称印出一本书,发行到市面上,卖给一般大众(to issue a book for sale to the public)这一连串过程。publish开始具有“发行(一本书,或印制等)销售给公众(to issue a book,engraving,etc.for sale to the public)的内涵。⑥ Publish所获得的新的内涵是与当时的印刷技术革命分不开的。在印刷活字出现以后,书业开始成为出版业,书籍也不再是手工作坊里的稀有产品,读者也不再只是僧侣、贵族和律师等阶层,出版(publish)开始与公众(public)联系了起来。
1695年,英国取消了审查制度。在民间获得出版权利之后,为了对版权进行保护,英国于1709年颁布了世界上最初的版权法:《安妮法案》。其哲学基础是洛克在1690年《政府论》中提出的劳动财产权理论。1899年,英国出版商协会和英国书商协会签署“实价书协议”,为出版业的有序发展奠定了制度上的基础。在同一时期,英国的印刷、出版和发行逐渐分离,英国出版业率先走上了产业化的道路。
在19世纪初期,西方的印刷文化就已开始向东方渗透。1807年,马礼逊在澳门试图从事秘密印刷活动,在受到清政府的禁止后只好到马六甲去印制中文印刷品。1815年,马礼逊印制出了《察世俗每月统记》—第一份中文报刊。鸦片战争以后,根据不平等条约,上海、宁波和香港成为对外通商城市,一些外国传教士纷纷趁机在上述城市开办书店,他们所带来的西方铅活字印刷技术使中国传统的木版雕刻技术成为历史。
1834年,麦都思在上海开办了墨海书馆,这在当时是中国内地最早拥有中文活字的印刷机构。王滔曾任墨海书馆的编辑;商务印书馆的创办者夏瑞芳、鲍成恩、鲍咸昌和高凤池等人都是基督教学校清心学堂的学生,曾分别就职于美华书馆和《士林西报》。1844年创立于澳门的美华书馆首创了电解法铸造汉字字模和按部首排列的汉字字盘以及集出版、印刷和发行于一体的运营体制。其中,夏瑞芳、鲍成恩在美华书馆所习得的印刷技术是他们日后创办印书馆的主要技术资本。创办了中华书局的陆费奎也是商务技术和经营理念的受益者。
1872年,英国商人美查在上海创办了申报馆,经营报纸和图书业,后来,随着业务的扩大,又分别设立了申昌书局、图书集成局和点石斋石印书局,从而成为当时中国最大的出版印刷机构。
当时中国的出版技术是由西方传来,当时的印刷的纸张也几乎全靠进口,因为用中国传统的造纸法所生产的纸张并不适合于印制图书和报刊。1903年,进口纸张的价值为268.4万两银子,到1911年则达560.5万两,在1903年—1911年之间,进口纸张的银子共达3416.5万两,这些纸张大都被用作印刷书报和杂志。⑦
实际上,在西方人开办的图书印制业兴起来不久,人们逐渐不再沿用“付梓”、“刻版”、“雕版”、“刻书”、“镌刻”、“刊行”、“印行”和“镌梓”等传统的用语,而把书刊的印制称之为“出版”。由于中国是最早有出版事业的国家,在这种意义上,布罗代尔称,是葡萄牙人越过海洋把印刷机和活字版带到了澳门,使印刷术又物归原主。⑧
值得一提的是,在引进了“出版”的概念之后,中国的出版业也开始由手工业的操作模式转换为近代的机械工业运作方式。就当时中国最大的印刷出版机构商务印书馆来说,从日本引进了五彩石印、照相落石等新技术,从而成为具有编辑、印刷和发行功能的近代出版企业。
对于“出版”一词在中国的出现的时间和语境,学界曾做过一些考证。王益先生指出,中国人最早使用“出版”是在1899年12月(梁启超:《汗漫录》)。⑨此后吉少甫先生又署文称梁启超最早使用“出版”,是在1899年8月,见之于梁的文章《自由书》,提前了4个月。梁启超1899年在日本给他的《自由书》写序言时,首次讲到“出版”一词。梁援引西方名人名言的中译说法:“西儒弥勒曰:‘人群之进化,莫要于思想自由、言论自由、出版自由。’三大自由皆备于我焉,故以名吾书”。⑩
1999年,王益先生又著文指出,在我国的书刊中出现“出版”一词应是在1890年或1895年,比梁启超最早使用“出版”应早4年或9年。(11)
还有观点认为,报刊界常常讲到的1833年8月1日在广州创办的《东西洋考每月统记传》,其编辑序言中就两次使用了“出版”一词。
其中一段话是:“当文明几乎在地球各处取得迅速进步并超越无知与谬误之时,——即使排斥异见的印度人也开始用他们自己的语言出版若干期刊——唯独中国人却一如既往,依然故我。”(12)
就《东西洋考每月统记传》的编辑序言来说,其中过于现代的文字不免要让人产生疑问,这段文字是否会写于19世纪中期以前,实际上,这篇编辑序言原文为英文,我们所读到的是后人的翻译,也就是说,在英文的序言中并没有使用中文“出版”一词,文中的“出版”只是现代人的翻译而已。
在对“出版”在中国近代的出现时期进行考察时也会碰到与日本学界相同的问题。因为在中国也同样存在一个雕版印刷和活字印刷并存的时期,对“出版”的初次登场也难以做出准确的考证。因为在严格的意义上讲,当“出版”还没有成为一种大众传播形式,也就是尚没有与“公众”联系起来时,这时的“出版”仍不是现代意义上的“出版”。清政府在1906年曾制订了中国第一部有关报刊出版的专门法律—《大清印刷物专律》。
这说明当时尚没有形成现代意义上的“出版”的概念。“出版”似乎还没有成为政治语言。虽然对“出版”的出现不易做出考证,但对“出版”作为法律用语正式出现的时间仍是可以查证的。在“出版”正式成为一种大众传媒,“出版”已不再是个人行为,已由书志学的概念和范畴转变成为大众传媒的概念和范畴时,立法机构便试图以法制的形式予以规范。“出版”开始成为法律和政治语言是在1914年12月北洋军阀政府颁布的《出版法》。该法规定:“出版之文书图画,应于发行或散布前,禀报该警察官署,并将出版物以一份送该官署,以一份经由该官署送内务部备案。”
笔者认为1914年应是“出版”正式成为规范印制活动的法定语言的年份。其后,国民党政府又相继颁布《出版条例原则》、《出版法》、《修正出版法》和《修正出版法施行细则》等法令。有必要提及的是,在新中国成立后,由于历史原因,关于出版相关法规的制订被搁置了很长时间。直到1990年9月,第7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才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这是新中国成立后在出版领域制订的第一部著作权法;同年12月,中国宣布加入伯尔尼公约。
三
“出版”一词的规范化和政治化导致了近现代中国“出版社”文化的出现。“出版”的概念虽生成于日本,但日本的出版机构基本上不以“出版社”来称呼。与之形成对照的是,中国的出版组织几乎都以“出版社”来命名。造成这一历史现象的原因是,1921年9月,人民出版社成立,这是中国最早以出版社命名的有组织和规模的书刊印制机构。值得注意的是其不再沿用以往的刻书局、书局和书馆等旧式的称谓,而是采用时兴的“出版”一词,这种全新的理念对后来中国出版业的发展产生了决定性的影响,该社在组织的名称、形式和业务内容等方面都成为新中国出版业的楷模。《新青年》杂志第九卷第五号上发出了《人民出版社通告》,通告涉及出版计划,如出版包括马克思主义的哲学、政治经济学、科学社会主义等内容的理论著作。其目的在于使读者对马列主义理论有系统的了解,向革命群众传播马克思主义思想。该社贯彻了党的领导原则,其根据是《中国共产党第一个纲领》:“任何出版物,无论中央或地方的,均不得刊登违背党的原则、政策和决议的文章。”
对于当时刚成立人民出版社来说,一个迫切的任务就是利用出版技术来大量印刷和传播社会主义的革命思想和文化,救亡和传播革命思想是首要任务,其所强调的是印刷品的生产和传播以及集体色彩和大众性。
与之不同的是,日本的出版社多以专有名词命名,其所强调的是出版个性、品牌和专业化理念。这里所折射出的是在一定历史时期内中日两国在出版理念上所表现出的差异。
在建国后很长的一个时期内,出版社大都是事业单位。新中国的人民出版社成立于1950年12月,但它是20年代人民出版社的继续和在新的历史时期的发展。
在20世纪50年代,中央政府采取了所有向社会发行的图书都必须由出版社出版的原则,由此组建了一些国营的出版机构,在人民出版社之外,还有人民文学出版社、人民美术出版社、人民教育出版社等。
到20世纪七八十年代末期,中国的出版体制开始发生变化,随着改革的发展,中国的出版体制也逐渐进入了市场化和企业化的轨道,出版机构和出版物的内容呈现出了多元化的趋势。1979年,中国出版工作者协会成立,这是中国第一个出版业的行业协会。此后,又出现了中国书刊发行业协会、中国期刊协会和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书业商会等组织。我国的出版行业协会已开始成为系统的行业服务体系,并在出版政策的制订方面日益发挥重要的影响作用。
四
近年来学界围绕“出版”概念的讨论虽是一种学术研究,但却有着深刻的思想背景。出版学产生于20世纪60年代的日本,在战后日本出版业界所进行的产业化变革,创造出了新闻出版业发展和繁荣的神话,这是出版学在战后日本形成和发展的基础。产业的发展自然需求学界对其自身发展规律的探求。同样,最近一个时期我国学界对出版现象进行的一系列研究以及出版学和编辑学的学科体系定位问题的思考,也是与我国出版业的发展相适应的。
“出版”是一个既传统又是现代的概念。尽管我国具有悠久的雕刻、印制印刷物的历史,但在很长的一个历史时期内,却没有形成关于“出版”的相关概念,现代意义上的“出版”一词是舶来品。在建国以后的一个很长的时期内,我们对作为一个产业的“出版”行业自身所具有的规律和机制仍没有认识清楚,对“出版”是什么,其发展的内在规律和组成要素有哪些方面缺乏深刻的研究。这表现在出版行业的法律规制方法、著作权法的完善和制订以及出版机构的建制等方面。对近现代出版业的形成来说,成熟于西方的印刷术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西方的活字印刷技术、纸张和在明治维新以后的日本形成的一系列有关“出版”的版权、著作权和出版法概念使得出版成为一种企业形式,也是中国近现代出版业建立的必要基础。
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中国的出版业开始经历转型。如今在出版业界逐渐推行开来的由事业单位向企业化转制的改革措施可以说是我们对出版业的认识不断深化的结果。
出现于15世纪中期的印刷出版物,无论在形式上还是在内容上,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西方社会的发展进程。在印刷出版物出现以前,西方尚没有在价值和规范等方面形成一个相对统一的认识,在经济、政治和文化等方面也没有对其他国家和地区产生持续性的影响。印刷出版物的出现直接导致了西方国家软实力的核心概念的形成:这便是新教所宣扬的在上帝面前人人平等、推崇理性以及讲求自我实现等近代西方的价值观念。路德对这种全新形式的“实力”的运用就说明了这一点。出版软实力的形成过程,也是出版制度、技术和运营策略的创新和变革的过程,在英国所形成的出版和交易制度与英国软实力的提升有着内在的关联;而且,出版物是否能发挥软实力的功能,有赖于国家制订的出版规范的得当与否,不同国家的出版业管理措施直接影响到了一国软实力的实现;出版物的市场化规模和流通范围是衡量一个国家软实力的指标。出版技术、规模以及与社会的互动程度与国家软实力的实现成正比例关系,出版业的兴衰与国家软实力的形成是相符相成的。
因而,在严格的意义上讲,对“出版”现象及其规律的认识和研究与国家软实力的提升具有不可分割的关系。
[收稿日期]2008-12-08
注释:
①王益《“出版”再探源》,《出版发行研究》,1999年6期2006年10期。这一观点在一定意义上成为目前国内学界的共识,参见师曾志著《现代出版学》(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第24页)等相关著述。
②王振铎《出版史论》,《出版发行研究》,2006年10期。
③关于“出版”的记述散见于高柳真三、石井良助编《御触书集成》,岩波书店,1958年版;以及村田香澄:《版本的分类整理与今后的课题》,载江户遗迹研究会会编《江户遗迹研究会会报》,第79号,2001年3月。
④参见《日本国语大辞典》(第二版),日本小学馆,2000年—2002年;日本千叶大学教授高木元认为,“出板”的出现有可能更早。关于高木的研究参见http://www.fumikura.net/index.php
⑤布川角左卫门主编《简明出版百科词典》,中国书籍出版社,1987年,第388页。
⑥参见Webster's Third New International Dictionary,MERRIAM- WEBSTER INC.,1986;也可参见http://dictionary.reference.com/browse/publish
⑦ 《中国大百科全书》(新闻出版卷),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0年,第483页。
⑧ 布罗代尔《15至18世纪的物质文明、经济和资本主义》,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3年,第471页。
⑨ 王益《“出版”探源》,《出版发行研究》,1988年第5期。
⑩ 吉少甫《出版考(续)》,《出版发行研究》,1991年第5期。
(11) 王益《出版再探源》,《出版发行研究》1999年第3期。
(12) 王振铎《出版史论》,《出版发行研究》,2006年10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