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形势下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思考_人民内部矛盾论文

新形势下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思考_人民内部矛盾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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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定不移地保持社会政治稳定,是顺利进行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根本前提,也是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之所在。从近几年维护社会政治稳定的实践看,必须在坚持严厉打击各种严重犯罪活动的同时,高度重视和正确处理好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问题。本文就此作一些粗浅的探讨。

(一)

高度重视和正确处理好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是我国新时期的一个重大政治课题。当前,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我国原有的社会关系和生产关系正在发生重大变化和调整,与此同时,社会生活中的各种矛盾,尤其是人民内部矛盾也在不断地暴露出来,从而给社会政治稳定带来了许多新的不安定因素,若不及时解决,势必制约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的进程,影响两个文明建设的顺利发展。

当前,人民内部矛盾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受利益驱动引发的人民内部矛盾。这类矛盾表现在不同地区之间、不同行业之间、不同阶层之间。由于存在着贫富差别、收入差别、城乡差别等等,使两者之间在利益上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从而造成了一些群众心理上不平衡,情绪上浮躁不满,直接或间接地危及着社会政治稳定。

第二,干群关系紧张引发的人民内部矛盾。这里主要指农村基层干部与农民群众之间的矛盾比较突出。目前,群众集体上访中,控告农村基层干部违法乱纪的占相当大的比例。在农村,由于许多地方政务不公开,财务管理混乱,铺张浪费严重,有些干部素质低,工作方法简单,作风粗暴,甚至违法乱纪,引起群众强烈不满,使干群关系越来越紧张。

第三,农民负担过重引发的人民内部矛盾。一些地方,尤其是贫困地区,农民的负担不但减不下来,反而屡屡出现反弹。造成农民负担过重的原因虽然是多方面的,但其中最根本的一点是干部的思想作风不纯。有些地方的干部虚报浮夸,为了完成指标,蓄意在农民身上打主意;有些地方的干部为了突出所谓“政绩”,要上新项目而又无资金来源,就把眼睛盯着农民。还有一些部门,为了各自的利益,伸手向农民要这费那费,对国家的减负政策置之不理,我行我素。

第四,下岗职工生活困难引发的人民内部矛盾。近年来,企业解困和再就业形势十分严峻。据不完全统计,全国下岗职工已达900 多万人。下岗人数的增多,造成了大量人员生活困难,由此引发的集体上访事件也在增多。有的职工对企业和自身的前途命运深感忧虑,尤其是那些增艰苦创业,为企业成长壮大作出贡献的老职工,如今看到企业衰落,后半生生活失去保障,忧心如焚,悲观失望。有的职工感叹自己由主人翁变成了“主人空”,心里不平衡。随着企业自主权的扩大,有的厂长(经理)大权独揽,置民主监督于不顾,搞“一言堂”,脱离群众的现象日趋严重。有的企业发工资有困难,但企业领导照样坐着豪华轿车,手持“大哥大”,进高级宾馆吃喝,挥霍浪费。职工气愤地说,“富了方丈穷了庙,剩下和尚无人要(指下岗的)”。

第五,民间纠纷,特别是经济纠纷引发的人民内部矛盾。许多地方的民事纠纷,如婚姻家庭、房屋宅基地等纠纷增多,其中婚姻家庭纠纷居高不下。各类生产、经营承包、债权债务、经济赔偿等经济纠纷呈上升趋势,涉及土地、道路、水利、山林等纠纷也明显增多。对这些纠纷如处理不及时或处理方法不当,极易由非对抗性发展成对抗性矛盾,造成自杀、凶杀、重伤和群众性械斗等严重后果。

第六,人民群众与政府有关职能部门或单位之间的利益冲突引发的人民内部矛盾。农民群众、城镇居民同政府职能部门及其它经济组织之间因土地、城建、规划、房管、商业、电讯、粮食、交通、水利、环保、农资、供电、计生、公安、民政、卫生、教育等等问题而发生的矛盾越来越多,突出表现在对当前政府的某些职能部门和单位工作中存在的官僚主义、形式主义、脱离实际、脱离群众、强迫命令、贪污腐败,以及社会丑恶现象等反映强烈,情绪不满。

以上列举的六个主要方面的人民内部矛盾,是在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下,在社会发展前进的过程中,出现的一些暂时的、新的人民内部矛盾,情况比较复杂,原因也是多方面的,很值得认真分析研究和及时正确处理。

(二)

对新形势下出现的人民内部矛盾,党和政府一直十分重视。江泽民同志指出:要把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作为国家政治生活的主题,“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密切注意、高度重视和正确处理新形势下的人民内部矛盾”。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江泽民同志这一重要指示精神,结合实际,采取对策,化解矛盾,抓好落实。

第一,认真统一思想认识,把握正确处理方法,落实好领导责任制,是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的一个根本问题。首先,要树立“稳定压倒一切”的思想。充分认识到能否正确处理好新形势下的人民内部矛盾是关系到社会政治稳定的大问题。我国社会政治稳定的深厚基础在于人民。因此,必须十分关心和处理好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以赢得人民群众的完全信赖和全力支持。其次,要明确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的性质和正确的处理方法。早在四十年前,毛泽东同志就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一文中对人民内部矛盾的性质和处理方法作了非常精辟、透彻的论述,指出:人民内部的矛盾,是在人民利益根本一致的基础上的矛盾,是非对抗性的矛盾;对于人民内部矛盾,“只能用民主的方法去解决,只能用讨论的方法、批评的方法、说服教育的方法去解决,而不能用强制的、压服的方法解决。”并进一步指出“从团结的愿望出发,经过批评或者斗争使矛盾得到解决,从而在新的基础上达到新的团结。”这是解决人民内部矛盾的一个正确的方法。这就是说,对于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的处理,要立足于化解,坚持教育疏导,经过深入细致的工作,分清是非,理顺情绪,增进了解,消除误解,达到理解,目的是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团结一致,开拓奋进,保持改革和发展的活力,只有这样,才能实现社会政治持续稳定、国家长治久安。其三,必须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狠抓落实。要以对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承担起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维护稳定的政治责任。要组织带领各方面力量,深入群众,调查研究,了解社情民意,及时有效地化解各类人民内部矛盾,尽可能排除在萌芽状态。要完善和落实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领导责任制和部门负责制、例会分析制,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扎扎实实地做好治本性、经常性工作,把大量深层次预防工作做在前面,防止因官僚主义而造成不应有的损失。

第二,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把经济建设搞上去,是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的首要问题。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始终是我们党制定纲领和路线的出发点,是党忠实地代表人民利益的具体体现。毛泽东同志早就指出:“中国一切政党的政策及其实践,在中国人民中所表现的作用的好坏、大小,归根到底,看它对于中国人民的生产力的发展是否有帮助及其帮助之大小,看它是束缚生产力的,还是解放生产力的”。通过制定正确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带领人民努力把经济搞上去,尽快提高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这是党执政以后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首要任务。如果经济搞不上去,其它问题就无从谈起。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邓小平同志创造性地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形成了科学的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理论,特别是关于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一系列英明论断,并领导我们党在总结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制定了“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和一系列方针政策,大大地解放和发展了生产力,增强了我国的综合国力,使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得到了前所未有的提高。这是我们党和政府所以得到人民群众拥护的根本所在,也是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的主导方面。最近,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强调指出: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社会的主要矛盾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这个主要矛盾贯穿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整个过程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这就决定了我们必须把经济建设作为全党全国工作的中心,各项工作都要服从和服务于这个中心。只有牢牢抓住这个主要矛盾和工作中心,才能清醒地观察和把握社会矛盾的全局,有效地促进各种社会矛盾的解决”。这就从本质上揭示了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的根本途径,为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问题指明了正确的方向。

第三,认真妥善地调整改革中的利益格局和利益矛盾,是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的一个重要问题。改革是一场深刻的革命,必然带来各种利益关系和利益格局的调整,使人民内部的利益矛盾出现新的情况,带有前所未有的复杂性。如果处理不当,一些利益矛盾就可能尖锐地表现出来。为此,必须高度重视和正确调整改革中的利益格局,妥善处理和协调各种利益矛盾。这既是深化改革的保证,也是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的一个重要问题。当前表现非常突出的问题是国有企业困难和农民负担过重。这两个问题如果处理不好,无疑要加剧人民内部矛盾,甚至引起局部或全局的不稳定。因此,在推进改革时,要充分注意到群众的承受能力,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三者的关系。要满腔热情、高度负责地解决群众生产和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努力为群众排忧解难。对困难企业职工,一方面要采取各种措施,进行扶困救助,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另一方面要通过实施再就业工程,促进下岗职工再就业。同时,要加快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保持职工队伍的稳定。对农民负担问题,主要抓好出台的政策、法规的落实。坚持长抓不懈,齐抓共管,标本兼治。要以增粮增收保障供给、脱贫致富奔小康为主线,深化农村改革,努力增加农民收入,坚决纠正侵犯农民利益的行为。

第四,加强和改进干部思想作风建设是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的一个关键问题。当前,中央虽然一再要求坚持党的思想路线,切实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显著提高国民经济整体素质和效益,使社会生产力有个大的提高。但是,仍有少数地方、少数干部,思想作风不纯,不切实际的要高指标,搞名目繁多的检查评比,给基层干部造成了很大的负担。特别在一些农村,乡财政增长的指标定得过高,经济增长速度和奔小康目标定得过快,对“办实事”、“办好事”要求过多过急,各行各业的发展都要求限期“达标”。这些都压在乡村干部身上,如牛负重。因此,要处理好人民内部矛盾,必须端正某些干部的思想作风,增强群众观念,要在广大干部中开展“三个教育”,摆正“三个关系”,切实精简会议、文件和各种应酬、检查评比活动,大兴调查研究、抓工作落实之风。“三个教育”:一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教育,二是实事求是的教育,三是群众观点、群众路线教育。“三个关系”:一是处理好尽力而为与量力而行的关系。加快发展步伐,是各级干部的职责,也是人民群众的愿望。但是,“快”应该是符合客观规律的,是力所能及的,这个“力”最重要的是群众的承受力。必须看到,经过努力可以办到的事情而不认真去办,是对群众的不负责任;不顾实际情况和群众承受能力,而增加群众负担的做法,也是对群众不负责任。二是处理好对上负责与对下负责的关系。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从人民利益出发,是我们党和国家制定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令的出发点,对上负责与对下负责是一致的。但是由于官僚主义、教条主义的影响,在某些决策中,也可能出现脱离实际、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为了避免这一失误,需要我们切实了解社情民意,倾听群众疾呼,解决好群众关心的实际问题,作为领导决策的依据。三是正确处理大胆工作与慎重从事的关系。目前,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群众思想非常活跃,各种新情况、新问题层出不穷,给我们的工作特别是经济工作带来一定的难度,必须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大胆开拓,敢于开创新局面。但在事关人民群众利益的问题上,必须三思而行,慎重从事,妥善处理,千万不要为了自己的“政绩”与升迁、名利而见物不见人,离开大多数人的利益,离开眼前的现状而盲目蛮干。

第五,深入开展反腐倡廉活动,是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的一个重要问题。实行改革开放政策,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搞活了经济,也为党政机关的建设注入了活力。但是,必须清醒地看到,当前剥削阶级的腐朽思想严重地侵袭着党员队伍,政府中某些工作人员的腐败现象在蔓延,以权换钱、以钱买权、权钱交易、官商不分的腐败行为,渗透到许多领域。近几年来,党内经济违纪问题呈上升趋势,手段隐蔽,性质恶劣,大要案增多,团伙作案、串案数量上升,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现象增多。前不久,江泽民同志在中纪委八次全会上一针见血地指出:“吏治的腐败是最大的腐败”。吏治腐败是当前影响社会政治稳定的一个重要深层因素,群众最关心的是发生在他们身边的腐败现象能否得到有力的解决。因此,必须加大反腐倡廉力度。在加强乡村、企业基层组织和领导班子的建设中,要健全农村的村民委员会制度,推广村民议事会制度,加强企业职代会和工会组织建设,完善和强化监督机制,使民主法制建设落到实处;要从严治党,搞好党风建设,坚决及时查处党政机关的腐败分子和腐败行为,对贪污受贿、违法乱纪者要重典治理,以维护党和政府的形象;要实行各级党政干部廉政责任制,凡出现严重违法乱纪问题而不予严肃处理的,要追究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领导人的责任。

第六,坚持实施依法治理,深入开展全民法制宣传教育是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的一个治本问题。实施依法治理,是贯彻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方略的重大步骤。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指出:“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历史的经验表明,法令行则国治,法令驰则国乱。依法治国是人民群众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中的共同愿望。通过“一五”、“二五”全民普法教育,全国出现了依法治理的良好局面,并产生了积极的效果。人民群众越来越认识到,只有健全法制,依法治理,才能够持久有效地保障国家的稳定、社会的有序和人民的安宁。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和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与完善,各种经济利益关系日趋复杂,必然引发出种种新的矛盾和问题。而化解这些矛盾,从根本上说,就是要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实行依法治理。具体地说,就是要运用法律手段调整各种经济关系和社会生活中出现的人民内部矛盾问题,规范公民、法人及其它经济组织的活动,规范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公务活动,进一步完善党群、干群、公民之间的关系,消除各种不安定因素,使方方面面得到和谐、协调发展,实现社会政治稳定。贯彻落实依法治理的方针,实施依法治国战略,要全面推进“三五”普法规划落实。首先,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懂法、守法,牢固树立社会主义的法制观念、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观念、切实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的观念、公正廉洁的观念,自觉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权威。其次,要严格执法,依法行政。江泽民同志指出:“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基础”。各级干部要切实改变领导方式和管理手段,将长期习惯于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国家事务的方式,逐步转变为依靠法律手段来进行领导和管理,严格依法行政。当前,要特别注意纠正行政执法中的不正之风,狠抓行政执法队伍建设,采取有效措施,促进依法行政。其三,要在全民中深入开展“三五”普法教育,增强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法制观念,学会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和他人的、公共的利益,认真履行法律义务,争做文明、守法公民。企业和其它经济组织,要树立依法生产经营的观念,自觉依法规范生产经营行为,遵守市场规则,维护市场秩序,在全社会形成学法、用法、遵纪守法的良好风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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