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与超越:当前美学研究中的本体论问题,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本体论论文,美学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主持人:李瑞英(本刊主编)
近些年来,围绕美学本体论问题,有关“实践美学”与“后实践美学”的讨论,成为中国美学界的一个重要课题。早在50年代的第一次美学大讨论中,“实践美学”便已初见端倪。80年代初,“实践美学”迅速发展为一种重要的学术思潮,基本上形成了一个相对完整的美学体系,并成为80年代中国美学的主流学派。然而,80年代末,“实践美学”的主流地位开始遇到挑战,不断有学者对其理论体系及“实践”范畴提出了质疑。进入90年代,理论上的反思形成了一种“超越实践美学”的要求,一些学者提出了建构“后实践美学”的主张和构想,试图以“生存”等范畴代替“实践”作为美学本体的地位。由此,便引发了一场关于“实践美学”是否应该“超越”,往何处“超越”,以及如何求得“发展”的论争。在经历了一段理论冷静之后,美学界又逐渐重新回到对美学基本问题研究的学术努力上,并力图从美学本体论方面找到中国美学发展的突破口。为了更深入地推进这一课题的讨论,本刊特邀请山东省美学会会长、国际美学会执委、教授、博士生导师周来祥,上海市美学会副会长、复旦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朱立元,辽宁省美学会副会长、辽宁大学教授杨恩寰,海南师范学院教授杨春时,山东大学教授陈炎,首都师范大学美学所所长、副教授王德胜,谈谈他们的观点与看法。
周来祥:关键在于思维方式的突破
“实践美学”(应为自由美学)和“后实践美学”(应为生命美学)都有各自的局限和弱点。首先,它们有一个共同的不足,就是在思维方式上仍停留在对象性思维的阶段,都把美归结为单纯的客观存在:前者是主体的物质实践,后者是主体的生物性存在。其实,这些并没有真正解决美的特殊本质问题。我们知道,并非所有主体实践的产物都是美的,而没有经过实践改造的月亮、星空,却早已成为人们普遍观照的对象。应该说,“实践美学”所说的“实践”,只是一个美学的出发点,而远没有解决美之为美的独特本质问题。同样,实践美学未能解决的难题,当“后实践美学”把人的社会实践退变为人的生命存在时,也没有解决。因为人们要问,实践不是美,生命是美吗?在纯然的动物王国里能侈谈美的问题吗?这种思维方式的另一个局限,就是认为只有实践或只有人的生物性存在是本源的、本体性的,而看不到主客体的客观关系也是物质的、本源的、本体性的。其实,本体性、本源性是有不同层次的。就哲学世界观来说,只有先于人类而又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物质存在,才是本源性的、本体性的。依此,只有在人类社会领域,人的实践才具有了本体论的意义:而人的生命存在则只有在动物领域才具有本体性,到社会历史领域就不是本源的了。对审美领域来说,主体实践、生命存在都不是本体性的,美的本体已进入主客体的审美关系系统了。但这一点,又正是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基础上逐步升华出来的。
我们已进入由系统论所发展了的辩证思维的阶段。在马克思主义的辩证思维看来,美既不是一种单纯的客观物质存在,也不是一种单纯的主体存在,而是由主体、客体相互对应所产生的和谐自由的审美关系决定的。客观对象是真、善、美的统一体,主体存在是一个智、情、意的统一体。既然眼睛和耳朵各有独特的对象,那么理智、意志和情感当然也有各自的不同对象。而只有当主体以情感观照与对象形成和谐自由的审美关系时,对象才以美呈现给人类。
杨恩寰:实践是美学的本体
在诸多对“实践美学”的批评中,有两点较为重要:一是认为实践只是工具,而不是本体;二是批评实践原则的抽象性,不适用于审美实践、审美活动的研究。这两点批评直接指向“实践美学”的理论和方法论基础,即历史唯物主义实践论或实践观点,其中确有合理性,但又失之片面或出于误解。
在我看来,一方面,实践作为概念范畴,的确具有工具性。而“实践”本身则不然,它作为人所特有的一种行为活动,是人的生存的最基本形式,并受感性(需要)和理性(理想)的双重驱动,呈现为欲求(目的)动作与智力(工具)操作交织融合的活动,具有创造和积淀的双重功能。因此,“实践”绝不是单纯的工具,而是本体、本原;它始终趋向人(目的)与自然(规律)、感性与理性、认知与欲求的统一,亦即趋向自由。既然审美总是一种自由,实践自由就理应是审美自由的发生学和本体论的证明。
另一方面,实践作为美学研究的方法论原则,并不是具体方法本身。我所理解和应用的历史唯物主义实践论美学,把美学研究对象即审美现象理解为多层面组合的社会心理文化现象,只是把实践原则用在审美现象的本原或本体层面上,而并未用它来解决诸如审美活动的机制、方式、形态等审美现象本身的问题。审美现象问题,需要在美学范围内利用多学科多元化方法去解决;而有关审美现象历史发生学和本体论问题,则应在美学范围外去解决。
“超越论”者所力图建构的“超越美学”、“生命美学”、“存在论美学”,因其所强调的大都是生命、生存、存在的心理精神方面,而非本原或本体,所以还不足以动摇“实践美学”的理论和方法论基础。对于“实践美学”的赞同者和建设者来说,需要借助论争、对话和交流,促使“实践美学”不断充实、深化、发展乃至重建,成为具有中国特色的、适应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新美学。
王德胜:“实践美学”需要发展而非“超越”
所谓“超越实践美学”,在根本上,涉及到美学本体论的置换问题。无论是“生存美学”还是其他各种“超越”的主张,其直接理论目标,就是通过强调“实践”范畴的有限性而取消其本体规定的合法性。然而,问题是:第一,“超越论”者忽视了“实践美学”内部的种种不同思想转化轨迹。尤其是,从“主体性”到“人类学历史本体论”的一系列逻辑演变,有可能为我们提供发展“实践美学”的现实阐释力。第二,本体论置换的前提,必须是新的本体规定的可理解性和客观性。而“生存”等范畴则含有理论上主观设定的任意性和理想化,缺乏足够的历史证明。
在我看来,对于“实践美学”的理论价值,应当从它为当代中国美学理论提供了一个明确的思想起点来加以理解。事实上,尽管“实践美学”存在种种结构上的缺失,但就其为一种美学的本体论思考而言,这些缺失并不足以否定“实践”在美学的逻辑和历史两方面的本体深度,也不足以说明“实践”必须由“生存”来超越。“实践美学”在当前面临的乃是一个如何发展的问题:它不仅拒绝对于“实践”本体的拆解,而且要求进一步全面根据“实践”的本体规定来展开和深化美学对人的问题的具体关怀。这里,问题的关键是,“实践美学”有必要在人类实践的整体性上,更加充分地重视个体的地位,重视个体感性的价值,在个体实践的现实中寻求人类精神与物质的辩证统一性,从而使美和审美既是一种“类”的价值体现,又首先是个体实践的价值根据。其原因,不仅在于实践本身包含了个体与“类”的统一,是以个体实践的生成与展开为历史基础的,而且因为当代美学必须满足现实活动的要求,回答现实中个体存在的困惑,寻找个体全面发展的真实之路。应该说,只有这样去把握“实践美学”的发展,我们才能从一种“真正人的”立场去面对人的现实,面对产生在当代个体实践中的感性分裂和理性缺失,使美学理论本身在对个体与社会、感性与理性、精神与物质、历史与现实等全面价值关系的认识中,形成一种现实的文化批判与建构能力,全面把握人类审美的合理方向,以此深化成为从特定本体论出发而探索人类精神活动及其价值的有效的当代思想体系。
朱立元:在具体分析基础上修正“实践美学”
发生在90年代的美学论争,预示着世纪之交的中国美学有可能出现重大突破,并完成历史性的现代转型。不过,具体到“实践美学”理论,我有如下三点想法:
首先,我们应从中国当代美学的实际出发,对“实践美学”进行具体分析,而不可一概而论。具体说来,在“实践美学”观点中,不但有“主体性的”或“人类学本体论的”实践美学,还有以实践为基础的“自由”美学、“多层累突创”美学等颇有影响的美学主张与学派。现在,有的学者对上述不同学派的“实践美学”有时笼而统之地一概否定,因而往往出现无的放矢或射偏靶子的情况。
其次,应当承认,对“主体性实践美学”的一部分批评是有道理的。譬如,指出其“主体性实践美学”与“人类学本体论美学”本身就隐含着逻辑上不可克服的自相矛盾,揭示其“积淀说”背后日益滋长的文化保守主义倾向,批评其对审美活动中理性、群体性、人类性的片面强调等,都是切中要害的。但是,也有一些批评缺乏充分的论证。
再次,我认为,“实践美学”至今并未过时,特别是“主体性实践美学”以外各派的美学观点,很有可能经过修正、调整、充实、改造,成为今后相当长一段时间内继续富有活力和现代性的美学理论之一。这里,需要我们做的是:第一,为其确立真正的实践本体论(而非主体性实践哲学或人类学本体论)的哲学基础;第二,对“实践”概念进行新的阐释,不局限于物质生产实践,而是人生实践,即人在世界中的全部生存活动与方式;第三,在人生实践基础上展开人与世界的审美关系,即审美活动的方方面面。
杨春时:扩展美学的哲学基础
“实践美学”,是中国80年代美学界兴起的主流学派。它以主体性实践哲学为基础,提出了美是实践(“自然人化”)的产物的命题,建立了不同于“反映论美学”的体系。这种美学体系有相当的合理性,曾经获得美学界大多数人的认同,从而推进了中国美学的发展。但是,“实践美学”毕竟渊源于原苏联美学,并肇始于50年代以批判朱光潜的西方美学研究为动因的美学大讨论。而到了90年代,面对着世界美学的发展,其理论缺陷便日渐显露出来。因此,我们应当在继承“实践美学”合理成果的同时,超越它,以建立现代美学体系。
“实践美学”从实践范畴出发,由实践的群体性、物质性、理性、现实性和客观性,推导出审美的群体性、物质性、理性、现实性和客观性。这种结论并不符合审美的本性。审美活动固然要以实践为前提和基础,但审美在本质上又是超越实践的生存的活动,它具有超群体的个体性、超物质的精神性、超理性的自由性、超现实的理想性和超越主客观对立的同一性,这才是审美的本质规定。“实践美学”仅仅强调了审美对实践的依赖、审美与实践的同一性,而忽略了更本质的审美对实践的超越、审美与实践的差异。
建立中国的现代美学,应当扩展美学的哲学基础,把“社会存在”即人的生存作为本体论范畴,而把实践作为其现实基础。生存的本质是超越性的,人类通过社会实践而超越自身,指向个体性、精神性、超理性、超现实性,并克服主客观对立,以实现自由。审美作为自由的生存方式(也是一种超越的解释方式),真正实现了生存的本质。对于这样一种美学体系,我称之为“生存(超越)美学”。它并没有舍弃“实践美学”的合理因素,同时又吸收了现代美学的合理成果,因而是有生命力的。
陈炎:改造并完善“实践美学”
经过50年代,乃至80年代的美学大讨论,“实践美学”成为国内目前较有发展前景的一派学说。因为,这一学说找到了“实践”这一联系审美主体与审美对象的中介环节:只有通过“实践”而形成的对象世界和心灵世界的同步建构,才使得二者之间“异质同构”的精神联系成为可能,才使得人能够以“情感的方式”来把握世界,也才能真正克服在认识领域中无法统一的二元对峙局面。
但是,与那些毫无保留地维护“实践美学”的专家不同,我认为,作为“实践美学”学术成果的“积淀说”,确实存在着“注重群体而忽视个体”,“注重理性而忽视感性”,注重历史的沿袭而忽视文化的突破”等一系列重大局限。在这些方面,我与那些主张超越“实践美学”的学者持同样的批评态度。但不同的是,我认为“积淀说”的上述问题,只能在“实践美学”的内部加以纠正。本来,“实践”作为逻辑起点,较之于“美学”已经显得过于抽象了;“实践”只能区分人与动物的不同,却无法进一步区分认识、道德、审美三种人类活动的不同。在这一意义上,以“生存”或“生命”为基本范畴的所谓“后实践美学”,不是对“实践美学”的真正超越,而恰恰是一种后退。因为,所谓“生存”或“生命”,不仅无法区分知、情、意或真、善、美的不同,甚至无法区分人与动物。
具体说来,“超越”论者为“实践美学”所列举的强调理性、物质性、现实性、社会性而忽视超理性、纯精神性、超现实性、个体性等问题,并不可能在离开“实践”之外的“生存”或“生命”等范畴中得到完满的解决。例如,所谓非理性或反理性的“潜意识”问题,似乎与“实践”无关,但是其研究本身却又离不开“实践”。
作为一定历史条件下的思想体系,“实践美学”也许终将会被更高的理论形态所超越,但这种超越必须建立在更高的哲学背景之上。而在此之前,我以为“改造”较之“超越”,更为稳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