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上博简《曹沫之陈》的性质——兼论先秦时期“语”文体的起源与发展,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先秦论文,起源论文,文体论文,性质论文,时期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K22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439-8041(2008)02-0126-06
《曹沫之陈》是上博简第四册中最长的,也是最引人注目的一篇①。此篇共65支简,其中整简45支,残简20支,共1680字,记载的是鲁庄公与曹沫(即曹刿)的问对。全文的脉络从鲁庄公将铸大钟开始,述曹沫入谏及庄公毁钟型听政等事。关于此篇性质,李零在释文说明中称“此书史志无载,是一部佚失已久的古兵书”。学者多采纳这一观点,说它是“一篇亡佚已久的鲁国兵书”②。亦有学者判断其为儒家类著作,可能为儒家的教材类短文③。我觉得这样的判断并不准确,是篇性质并非兵家(或儒家)著作。它在形式上应该属于原始语录体的散文,与《国语·鲁语》非常相似,很可能是原始《鲁语》的一部分。它系鲁国史官所作,不属于子书范围,更遑论兵家、儒家。要说明此点,牵涉问题甚多,其中最著者就是先秦时期“语”文体的源流及性质问题。兹试析之,以求教于专家。
一、《曹沫之陈》不是兵家(或儒家)著作
要探讨《曹沫之陈》的性质,首先需要探讨《曹沫之陈》的成书时间。如果《曹沫之陈》成书的时候,社会上还没有产生“诸子”,尚未有后来所称的“百家”出现,则势必不能说它属于兵家或者儒家著作。我们知道,诸子的产生以儒、道两家为早,兵家的产生比较晚,但大致都是在春秋末年。这里一个关键问题是,《曹沫之陈》的底本成书比较早,应该是春秋中期以前,准确地说就是成书于鲁庄公时期。如果此点可信,则可以肯定,它远在诸子出现之前矣。
目前学术界对《曹沫之陈》的成书问题关注很少,大多数学者只是笼统地称其为战国写本兵书,偶有学者作过零星探讨。廖名春认为,《慎子》佚文与《曹沫之陈》有相似情节的记述,而《慎子》是节选,不是其原始的出处,其原始出处是《曹沫之陈》简文;并根据慎子的生活年代,推测竹书《曹沫之陈》成书的下限,应该不会晚于齐宣、愍王时。至于其上限,自然不会超过鲁庄公十年(公元前684年)。④日本学者浅野裕一认为,《曹沫之陈》明显地基于长勺之役中曹沫的表现而作,因此其成书年代是鲁庄公十年以后;加之有庄公之谥号,所以其上限应为庄公去世的公元前662年以后。《曹沫之陈》当成书于春秋后期。⑤
这两种说法虽有可取之处,但是问题在于,其所定《曹沫之陈》的成书年代范围过于宽泛。廖名春所定从鲁庄公十年到齐宣、愍王时,时间跨度为春秋前期直到战国后期。而浅野裕一则只定了上限,没有下限。而且,先秦古书在传抄过程中多有改换称谓的做法,若仅仅依据庄公谥号以定上限,是不可取的。我们应该更深入细致地探讨《曹沫之陈》的成书问题。这可从以下四个方面进行讨论。
其一,从《曹沫之陈》简文内容看,其战略思想是立足于本国实力,内和于民,外和于大国,并以邻国齐国为假想敌,采取积极有为、灵活多样的策略,确保战争的最后胜利。这与春秋前期的鲁国军事及外交策略相似,而这种策略则是在春秋中期以后是不可能出现的。
春秋前期,鲁国虽然实力稍逊于齐,但并不居于下风,它与齐进行过长期较量,而且双方互有胜负,齐也奈何不了鲁。一直到鲁庄公十三年(前681年)柯地会盟之后,鲁才服于齐;但即便如此,也还没有完全放弃与齐争衡的图谋,所以才会有齐在鲁庄公十九年(前675年)纠集宋、陈两国攻鲁。在这之后,鲁国才完全放弃与齐争衡的策略,转而成为齐桓公称霸的助手。自此以后,鲁国由与强齐对抗,变为结强齐之援,图鲁国之安。这项基本国策一直被庄公之后的鲁国诸君所奉行。此后,鲁国再也没有以齐国为假想敌的志气,也就没有像《曹沫之陈》简文所述那样主动地“吾欲与齐战,问陈(阵)奚如”的情况出现。如果齐国来伐,鲁国的对策就是如晋(或如楚)乞师求援,再也没有单独抗齐的思想与行动。即使是鲁国的“中兴之主”僖公亦是如此。鲁僖公时期,鲁国国力较强,但是他从未以齐国为假想敌,不仅如此,他还是齐国霸业的可靠助手。到了春秋后期,鲁国军事实力大不如前,其国际地位继续下降,更没有奋发有为的军事举动。战国时期,鲁的国势日衰,沦为小邦,被迫屈从于战国七雄,它在夹缝之中生存的当务之急就是找准自己依附的强国。所以说,鲁庄公以后到战国时期,鲁国实不可能有《曹沫之陈》所显示的那种以齐国为假想敌,积极有为、百折不回的蓬勃朝气。这一点应当成为判断此篇成书时代不可忽视的内证。
其二,《曹沫之陈》格外强调贵族带兵作战的重要性,强调血统的优劣,重视宗族组织在战争中的作用,显示了鲁国重视血缘关系、以宗法治军的特色。此篇简文明谓:
凡贵人思处前立(位)一行,后则见亡。进(简24)必有二将军。无将军必有数狱大夫,无俾(裨)大夫必有数大官之帀(师)、公孙公子。凡有司率伥(长),(以上第25简)五(伍)之间必有公孙公子,是胃(谓)军纪。(以上第26简)
这段简文的意思是说,作战时要重视身份高贵的人的作用,让他们位列前行。若没有将军、俾(嬖)大夫指挥,则一定要有若干士师、公孙公子来指挥。所有的职官都要由官长率领,伍之间一定要有公孙公子,这就是军纪。我们知道,强调血缘宗法正是鲁国春秋时期的特色,而入战国之后,随着三桓的衰微,鲁国宗法社会松懈,政治体制逐步转化为君主集权的官僚体制。鲁元公曾以卫人吴起为“将”,特别是鲁穆公曾用公仪休为“相”,进行改革,废除了世卿世禄制,还礼贤下士,广招人才。鲁平公曾欲以乐克为“政”(即为相),欲使慎滑厘为“将”。这种战国时期选将相的方法和思想与《曹沫之陈》方枘圆凿,不相符合。《曹沫之陈》在选将的时候,格外强调贵族血统的重要性,这是鲁国春秋时期所特有的,是战国时期所不可能出现的。成书于春秋末年的《孙子兵法》对于“将”的要求是具有“智、信、仁、勇、严”⑥品质者,而非有贵族血统的人。成书于战国时期的《孙膑兵法》亦是如此。《曹沫之陈》强调“将”的高贵血统,强调“贵人”、“公孙公子”的重要性。简文谓“亓(其)将卑,父兄不荐,由邦御之,此出师之忌”,认为若率军之将出身卑下,其宗族父兄不推荐他,而是由国家来任用他,此出师打仗之忌。出身高贵的贵族率军出战,这类记载在《左传》中不胜枚举,但是在春秋后期及战国时期,世卿世禄制被废除之后,就不再有“将”的出身尊卑之别,一旦国君根据才能(而非出身贵贱)任命了“将”,“将”就拥有了无上的权威⑦。《孙子兵法》讲选将事,都是以才能入选,而不强调出身尊卑,反而是忌讳“贵人”的特权。此外,《曹沫之陈》与《孙子兵法》虽然皆强调“以气势取胜”,但是《孙子兵法》强调的是军备充足,“先发制人”,是战略与战术的气势;而《曹沫之陈》强调的是:
人吏(使)士,我吏(使)大夫。人吏(使)大夫,我吏(使)将军。人(简39)吏(使)将军,我君身进。(简40)
简文在这里强调,出身高贵,可以骄人,这种“贵人”的气势是“战之显道”。这种以将领的高低贵贱来以“势”压倒对方的做法,在《孙子兵法》等兵书中是见不到的。《曹沫之陈》与《孙子兵法》的不同,表明它们成书时代有别。
其三,春秋时期尚无骑兵,骑兵滥觞于战国时期。成书于战国时期的兵书《孙膑兵法》、《吴子》、《六韬》都多次提到了骑兵。而《曹沫之陈》并未提及。《曹沫之陈》反映的作战方式是车战,“车间容伍,伍间容兵,贵有常”(简24)。这正是春秋中期以前的作战方式。春秋后期,步兵在各国军队中的比重都有显著增加,车阵战因其笨重而逐渐落伍。此点亦为其成书于春秋前期很有力的证据之一。
其四,《曹沫之陈》是“语”类著作。它的不少思想内容与《鲁语》接近。如谓“君毋惮自劳,以观上下之情伪。匹夫寡妇之狱讼,君必身听之”(简34),与《国语·鲁语》“曹刿问战”,“余听狱虽不能察,必以情断之”,除文字略有差异外,所表达的意思几乎完全一样。另外,简文“毋获民时,毋夺民利”(简20)与《鲁语》“曹刿问战”之“动不违时,财不过用”,也是一致的。《鲁语》是《国语》中成书较早的诸语之一,所记言论多出自当时史官的记载⑧。而《曹沫之陈》也应该是当时史官所记的“语”,其底本的写定时间也是很早的。
总之,《曹沫之陈》的底本应当成书于鲁庄公时期,亦即春秋前期。那个时期,社会上根本还没有出现儒家与兵家,有的只是史官记载与著述。春秋时期的史官文化是西周时期王官文化的发展。史官所关心的是国家治术,《曹沫之陈》主张“修政而善于民”,这种观点虽然后世儒家、兵家著作中也有涉及,但却很难说它是兵家还是儒家的著作,只能说是受传统礼乐文化影响的那个时代的政治家的共识。而且《曹沫之陈》所述“兵法”的内容与实质与《国语》、《逸周书》、《左传》等传统典籍中所记“兵法”的内容与思想并无扞格之处。可以推测,《曹沫之陈》虽然不是曹沫个人所作,但却应当是与他同时的鲁国史官的记录,或者是当时的史官据记录而整理形成的作品。
二、《曹沫之陈》是原始“鲁语”的一部分
为了说明这个问题,我们不妨从《曹沫之陈》简文内容开始讨论。是篇全文65支简,皆没有超出对话的范围,其文体特征显然是采用问答形式的原始的语录体散文。它没有多少叙事成分,没有细节动作的描写,全部是对话,而且多用语气词。全篇主旨是记曹沫论政、论兵之言。这些都符合“语”类文体的特征。《鲁语》记君臣问答,多记贤臣之谏。《曹沫之陈》篇亦属此类。是篇开首即谓:
鲁庄公将为大钟,型既城(成)矣,曹沫内(入)见,曰:“昔周室之邦鲁,东西七百,南北五百,非(以上第1简)山非泽,亡有不民。今邦弥少(小)而钟愈大,君亓(其)图之。昔尧之飨舜也,饭于土塯,欲〈歠〉于土型(铏),(以上第2简)而抚有天下,此不贫于美而富于惪(德)欤?(以上第3简)”
简文表明,鲁庄公铸大钟(“邦弥小而钟愈大”)是违礼之举,曹沫因而进谏。鲁国史官对于相关内容加以记载。这种事例在《国语·鲁语》中颇多。《国语·鲁语上》载鲁庄公与君臣问对的“语”共五篇,除了《曹刿问战》与《曹刿谏庄公如齐观社》之外,还有《匠师庆谏庄公丹楹刻桷》、《夏父展谏宗妇觌哀姜用币》、《臧文仲如齐告籴》。五篇中,记载的违礼事件就有三件,分别为“如齐观社”、“丹楹刻桷”与“觌哀姜用币”。对于庄公的这些违礼的行为,鲁史都加以记载。《曹沫之陈》的情况与此是完全一致的。史载表明,曹沫以其远见卓识而为鲁庄公所赏识、依重,庄公与他讨论军国大事应该是经常的事情。按照“君举必书”⑨的原则,鲁国史官恪守职责,把庄公与曹沫的每次问对都加以记载是可能的。这些内容肯定是涉及治国与出征的诸多问题,这都应该是原始的《鲁语》的内容之一,即原始的“语”。《曹沫之陈》的底本就是原始的“语”,而且有可能是多次“记言”的总结。
《鲁语》“曹刿问战”章,是长勺之役前夕曹刿与庄公的问对,《左传》庄公十年也有类似记载,但是重在记事。《曹沫之陈》从形式到内容都与《鲁语》接近。其形式是重在记言,是“语”,而不是“史”。《鲁语》中曹刿(曹沫)强调施惠于民,民和政通,神才会降福,所以要布德于民、平均政事,处理政事也要立足根本。这些内容在《曹沫之陈》中都能找到。与《鲁语》此文相比,《曹沫之陈》内容更为丰富,所论更有理致,显然是经过了后人的整理,但是其主体思想是一致的。请看相关简文与《鲁语》文字的比较:
可以看出,《曹沫之陈》简文与《鲁语》相比较,多有非常明显的相似之处。例如简文的“有知不足,亡所不中,则民亲之”,与《鲁语》的“夫苟中心图民,智虽弗及,必将至焉”,意思完全一样。再如,简文谓“鬼神惚恍,非所以教民”,与《鲁语》的“不优,神弗福也”,“神求优裕于享者”的意思是一致的(12)。
要之,曹沫生活在春秋前期,那个时期社会上根本没有私家著述,有的只是史官著述。在这种社会背景下,它只可能是鲁国史官的著述。关于鲁国史官,这里可以稍作说明。鲁国史官的建置在诸侯国中是最早的,鲁国初封的时候就有“史”。《左传》定公四年(前506年)记载,伯禽始封,周王室“分之土田陪敦、祝、宗、卜、史”,其中,“史”即太史。“史”负责记录时事,并掌典籍、星历等。先秦典籍有明确记载的,只有鲁国的史官系周王室在分封时所赐(13)。鲁国的史官负责记载国君的一切言行举动,当然也包括国君的违礼行为。《国语·鲁语上》记载鲁庄公欲如齐观社,曹刿认为违礼,劝谏说:“君举必书,书而不法,后嗣何观?”《鲁语》亦记载了庄公的另一次违礼行为,庄公迎娶哀姜,使大夫、宗妇皆用币觐见,宗人夏父展认为“非故也”,进行劝谏。庄公以“君作故”搪塞,夏父展对曰:“君作而顺则故之,逆则亦书其逆也,臣从有司,惧逆之书于后也,故不敢不告。”从这里可以看到,鲁国国君的一举一动都在史官书写记录的范围之内。《左传》昭公二年(前540年)记载,晋侯使韩宣子来聘,观书于大史氏,见《易·象》与鲁《春秋》,曰:“周礼尽在鲁矣,吾乃今知周公之德与周之所以王也。”这也说明鲁国史官的完备,其著述之多可见一斑。
正是由于鲁国史官恪守职责,著述详备,使得鲁国有较其他国家更为丰富可信的历史记录留存下来。从《史记》有关的各世家、《周本纪》和《十二诸侯年表》看,只有鲁国的年数可以上推到相当于周昭王时期的考公,比晋、齐、楚等国可考的诸王年数要早一百多年。而且《鲁周公世家》所记载的鲁公世系是最为清晰的。这便从一个侧面表明,鲁国较其他诸侯国史官的不仅建置要早,体系更健全,而且记载亦较翔实。
由于鲁国史官坚持“君举必书”的严谨纪实原则,所以古代文献中保存了许多出自鲁国史官的资料。除《春秋》、《国语·鲁语》外,《礼记》与《大戴礼记》等书中有哀公问孔子“儒行”、“问政”、“问礼”等等,虽然有些内容不排除孔门弟子记录整理的可能,但是这样长篇的君臣之间的问对记录与整理应当属于史官职责范围。近年所出简牍材料,亦可说明此点。例如,郭店楚墓竹简的《鲁穆公问子思》,记载鲁穆公问子思何谓“忠臣”,虽有学者以为这是子思弟子所记,但如果说这是鲁国史官所记,则会更合适些。上博简第二册《鲁邦大旱》记述的鲁哀公就鲁邦大旱事求教于孔子,虽然此篇文章有孔门弟子记录整理的可能,但其原始材料则应当是史官记录,特别是其前半部分更应如是。第五册的《季康子问于孔子》载季康子以币迎孔子归鲁之事,记录了孔子对治国兴鲁的看法,涉及“为政”、“君务”等经典论述,也应该是鲁国史官记录。
史官记载围绕着国家大事进行。“国之大事,在祀与戎。”(11)占卜祭祀与战争一样都是国家大事,史官对这两项格外关注,当在情理之中。《曹沫之陈》作为上博简第四册中最长的一篇,简文以庄公将为大钟,曹沫以“今邦弥小而钟愈大,君亓图之(简2)”进谏,并讲述一番治国为民的道理,庄公接受劝谏之后,又问阵,曹沫还是以“夫阵者,三教之末”(简19-20),进行论述,分析“和于邦”、“和于豫”、“和于阵”(简19)的道理。再讲出兵之忌,复战之道,等等,我们可以看出,这些皆属史官的记载范围。《曹沫之陈》与《鲁语》相似,重在记言,语言古朴,没有刻意修饰的痕迹。其记载的鲁庄公与曹沫的问对就是出自鲁庄公时期的鲁国史官的“记言”笔录,或者说史官的记录是其底本。
三、从《曹沫之陈》看“语”文体的起源与发展
既然同为曹沫与庄公君臣问答之语,为何“曹刿(曹沫)问所以战于庄公”被选编进《国语·鲁语》,而《曹沫之陈》就被淘汰了呢?这要从《曹沫之陈》的特色与《国语》的编辑成书说起,从中我们也可以看出“语”这种先秦时期流行文体的起源与发展。
“语”是先秦时期非常普遍的一种文体。可是,以前关于“语”的资料(除《国语》以外)并没有引起学者们的重视。前人对于先秦时期“语”文体实质的理解,大致有四:一是治国之善语。二是相应答相辩论之言语。三是谚语、俗语。四是古语、古记。其实,单就“语”字而言,笼统地说,它就是语言,就是讲话。春秋时期,“言”与“语”已经合用为一词“言语”(15)。但是如果细分析起来,“言”和“语”还是有一些区别的。例如,《说文》所谓“直言曰言,论难曰语”(16),是最为典型的解释。作为名词的“语”在先秦的含义,主要也就是这两种:一是指所说的话,《国语·周语上》“庶人传语”是也;二是指与他人辩论问难,《左传》昭公三年“(晏婴)故与叔向语而称之”是也。作为文体来说,“语”在先秦时期并没有什么严格限定,“语”在最初出现的时候正是因为其作为讲话的“语”的外在形式而定,只要是出自人们的言谈论辩,都是“语”。但是那时“语”还不是固定的文章体裁,一直到《国语》的问世,“语”才真正成了一种固定的文体。韦昭注《国语》之“语”,为“治国之善语”、“嘉言善语”,强调的是其内容而非文体。我们现在讨论“语”这种文体必须强调它只是一种以记言为目的的散文,而不必强调其内容。
关于“语”文体的研究,近年由于马王堆三号汉墓帛书《春秋事语》、慈利楚简《吴语》、上博简等出土文献的问世,而引起专家注意。张政烺先生曾就《春秋事语》对“语”文体进行界定:“这在春秋时期的书籍中是一种固定的体裁,称为‘语’。语,就是讲话。语之为书既是文献记录,也是教学课本。”(17)这种表述说明了“语”的文体特征亦即“语”的形式特征,是在于它记载了人们的语言。值得注意的是专家近来的新说,或认为:“‘语’这种文类之所以成立,主要不是因为某种特定的形式,而是特定的体用特征:明德。因而,只要是围绕这种体用特征编选的,不论其篇幅长短,也不论是重在记言,还是重在叙事,都可称之为‘语’。”(18)以“明德”为“语”文体的体用特征,自然有其合理的因素。然而,我们也要注意到,专家所论的“语”的这个特征是从《国语·楚语上》申叔时“教之语,使明其德,而知先王之务用明德于民也”而来的。《楚语》记载的申叔时所列举的九种教育楚太子的教材,除了“语”有明确的“明德”作用外,还有“教之世,而为之昭明德而废幽昏”,“教之诗,而为之导广显德”,可见“世”与“诗”也有“明德”的功用。不仅如此,“春秋”、“礼”、“乐”、“令”、“故志”、“训典”也都包括着“明德”的功用。可以说,先秦时期包括“语”在内的所有文体都或多或少地与“明德”有关系。如果说“明德”是“语”文体的特征,那么其他的文体该如何言之呢?是不是具有“明德”体用特征的诗、春秋、礼、乐、令等也都属于“语”了呢?这显然是不行的。
其实,“语”文体的最初形式就是说理性质的语言记录,正是因为这种特定的形式,它才会被称作“语”,其内容偏重在“记言”,虽然后来也增加一些“记事”的因素,但是其“记事”目的还是为了“记言”。这种目的在记言的说理性散文就是“语”(19)。
“语”是一种古老的文体,但是长时间内发展并不成熟,一直到《国语》的结集成书,它作为一种文体才完备起来。《国语》中时代较早的《周语》、《鲁语》诸语多为当时人所记,“记言”的分量大,而时代较晚的《吴语》、《越语》多为后人追记之笔,则是“记事”的分量大。刘向在其《战国策·书录》中列举他所依据的底本共有六种,其中就有《事语》。马王堆三号汉墓出土的帛书《春秋事语》就是因为所记皆春秋时事,而以“语”为主,被专家命名为《春秋事语》。“事语”可以说是“语”发展的一个分支。这种记事说语的小短文在先秦时期非常流行。当然,《国语》主要是言君臣之政治得失,这种取向也有很大的影响,后来汉初陆贾撰《新语》就是因为高祖要求陆贾“著秦所以失天下,吾所以得之者何,及古成败之国”(20),书成后,时人号其书曰《新语》。这里的“语”已经不再是先秦用途非常广泛的“语”了,而是特指“治国之语”。汉初贾谊《新书》中也有明确命名为“语”的《修政语》、《礼容语》,也是这种形式。由于《国语》的影响很大,晋儒孔衍曾经仿《国语》而作《春秋时国语》、《春秋后国语》两书,“春秋后”即指战国时期。《春秋后国语》即《春秋后语》,“语”作为“记言”的形式还依然保留着。
《曹沫之陈》具有“语”的特征,为何未被选编进《国语·鲁语》呢?究其原因,应该是《曹沫之陈》的内容与思想不是很符合《国语》作者的意图。《国语》作为编辑成书的列国之语,其编辑有很浓厚的政治借鉴目的,而《曹沫之陈》虽有重政治教化的色彩,但是其大部分内容是论述小国、弱国怎样转败为胜,这种思想在《国语》成书的时代已经不具有普遍性和借鉴意义。其被舍弃的原因当在于此。
总之,作为重要的“记言”形式,“语”最初是实录,最早出于史官的“记言”。只是在后来发展的过程中,“语”出现了分化,实录性质有所减弱,而是加入了作者自己的感情取舍,即所谓的“微言大义”。这种情况很符合诸子著述的需要,因此诸子书多采用“语”这种文体。《史记·秦始皇本纪》载丞相李斯曰:“非博士官所职,天下敢有藏《诗》、《书》、百家语者,悉诣守、尉杂烧之。”可见“语”文体的著述,到秦始皇时期还大量存在。《曹沫之陈》既有鲁国史官记言的特征,也有后人整理的痕迹,它在学术史上应该处在“王官文化”向“诸子文化”转化的过渡阶段。它见证了先秦“语”这种文体发展演变的轨迹。
注释:
①《曹沫之陈》篇见马承源主编的《上海博物馆馆藏战国楚竹书》(四),(上海古籍出版社,2004),图版见其书,第91-156页,释文考释见其书,第241-285页,整理者为李零。本文所引《曹沫之陈》简文皆出自此,不另注。
②田旭东:《战国写本兵书——〈曹沫之陈〉》,载《文博》,2006(1)。
③刘光胜:《上博简〈曹沫之陈〉研究》,载《管子学刊》,2007(1)。
④廖名春:《楚竹书〈曹沫之陈〉与〈慎子〉佚文》,“简帛研究”网,2005年2月12日。
⑤浅野裕一:《上博楚简〈曹沫之陈〉的兵学思想》,“简帛研究”网,2005年9月25日。
⑥《孙子兵法·计》。
⑦《六韬·龙韬·立将》对此有明确记载。
⑧《国语》是编辑成书的,各篇的写作时代很不一致,从内容上详加考察,大致周、鲁、晋、郑、楚各语多为当时人所记,其时代较早。详见王树民、沈长云点校的徐元诰撰《国语集解》“前言”,北京,中华书局,2002。
⑨《国语·鲁语上》。
⑩由,原释文隶定为“”,是用的意思。李锐、陈斯鹏直接将其隶定为“由”。高佑仁同意何琳仪、季旭昇隶定为“”,读作“由”即可。今从之。本,原释文隶定为“杲”,疑是“本”字的异写。高佑仁以《礼记·祭统》“是故君子之教也,必由其本”为证。正确可从。(高佑仁:《〈曹沫之陈〉“君必不已则由其本乎”释读》,“简帛”网,2005年9月4日)
(11)原释文隶定为“鬼神武”,以为“武”待考。陈剑指出“”字从“勿”声,与“武”当读为联绵词忽芒、惚怳、惚恍等,今从之读作“惚恍”。见其《上博竹书〈曹沫之陈〉新编释文(稿)》,“简帛研究”网,2005年2月12日。
(12)关于这句简文的意思,陈剑以为是指鬼神无形无像,其事难以凭据,非所以教民(《上博竹书〈曹沫之陈〉新编释文(稿)》,“简帛研究”网,2005年2月12日)。其实,此句应指因祭品不丰富,祭礼不周到,鬼神不满意,所以鬼神之意旨不明。
(13)其他诸侯国史官的设置推测大多为西周晚期或者春秋初年建立的。如《史记·秦本纪》:“(秦文公)十三年,初有史以纪事。”秦文公十三年即周平王十八年(前753年),秦国初设史官。
(14)《左传》成公十三年载周王卿士刘康公之语。
(15)《左传》襄公十四年有“言语漏泄”、“言语不达”;《左传》襄公三十一年有“言语有章”。
(16)段玉裁《说文解字注》三篇上《言部》总结《诗》毛传与郑笺所论,指出“语”之意当“如毛说,一人辩论是非谓之语。如郑说,与人相答问辩难谓之语”。
(17)张政烺:《〈春秋事语〉解题》,载《文物》,1977(1)。
(18)俞志慧:《语:一种古老的文类——以言类之语为例》,载《文史哲》,2007(1)。
(19)关于史官“记言”、“记事”的划分,向来争议很大。统言之,记言与记事当然是不可截然分开的,但是其目的却有不同。杨树达曾以钟鼎铭辞为例辨析这两种文体的分合问题。他说:“以文体别之,可分为二事。一曰纯乎记事者,二曰纯乎记言者。其记事之中有言,则言统于事,以事论,不以言论也。记言之中亦有事,则事统于言,亦以言论,不以事论也。”(杨树达:《积微居金文说》,卷二,“善夫克鼎跋”,北京,科学出版社,1959)
(20)《史记·郦生陆贾列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