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三角地区高新技术产业集群发展存在问题及对策,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集群论文,存在问题论文,高新技术产业论文,对策论文,长三角地区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在当今知识经济勃兴的大背景下,高新技术产业已成为推动区域产业结构升级和经济发展的主导力量。面对国内高新技术领域竞争的严峻态势,为获取竞争优势,各地政府都不断加大对高新技术产业的投入力度,把发展高新技术、实现产业化作为增强地区经济实力和提升综合竞争力的核心战略。近年来,长三角地区各级政府对高新技术产业集群的发展非常重视,已经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但在发展过程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制约着其进一步发展。在长三角力促区域经济一体化的重要时期,应加快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化进程,发挥高新技术产业集群在整个区域经济中的龙头带动作用。
一、长三角地区高新技术产业集群发展的现状
(一)苏州高新区发展概况
苏州高新区始建于1990年,1992年被国务院批准为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开发建设以来,该区按照集聚新产业、建设新城区、建立新体制的发展思路,大力实施产业发展、城市建设和生态保护相结合的发展战略。2004年上半年,全区完成国内生产总值161.5亿元,同比增长25.3%;完成进出口总额85亿美元,其中出口48.5亿美元,分别增长30.8%和42.1%;实际利用外资4.5亿美元,增长36.2%。目前,全区拥有高新技术企业228家,高新技术产品237个;高新技术项目的投资额占到全区工业销售额的90%,高新技术产业已成为区域经济发展的主动力。创业中心等科技孵化基地累计引进企业600余家,其中180余家留学人员企业和50余家大院大所企业。引进了来自14个国家的留学人员400多人,创业中心累计毕业126家,累计创造经济效益60多亿元。全区已引进了4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1000多个外资项目,其中全球500强企业投资项目41个,内资及科技型企业5000多家,已形成了电子信息、精密机械、医药与精细化工、新材料和环保等为主导的高新技术产业群[1]。
(二)浙江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现状
截至2003年,浙江省已拥有省级高新技术企业1003家,其中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146家。2002年1—9月,全省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实现工业总产值1012.2亿元,同比增长29.5%;产品销售收入967.3亿元,同比增长33.9%;利税155.89亿元, 同比增长43.6%。在全省的省级高新技术企业中,销售收入超亿元的企业已有64家,超5亿元的企业有7家,超10亿元的企业有5家。有24家省级高新技术企业已在或即将在上海、深圳上市。作为浙江省唯一的国家级软件产业基地和国家级集成电路设计产业基地的杭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聚集有限的资源,推动软件产业向规模化、集群化发展,初步形成了“天堂软件”品牌,基地内软件及其相关服务的收入,从2000年的21.6亿元上升到2003年的71.5亿元(不含通讯和家电等信息产品中的软件含量);软件收入33亿元,比上年增长53.49%;上缴税额6.8亿元;出口创汇约3100万美元,同比增长35%;建园6年累计软件及其相关收入达188.34亿元,利税总额达21.96亿元,出口创汇达6535万美元。到2003年底, 在高新区登记的软件企业累计近720家。目前已有骨干和优质企业110家,总收入上亿元的企业20家,通过浙江省科技厅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158家,外商和留学生投资的软件企业140家[2]。
(三)上海高科技园区产业集群发展现状
上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共有6个园区,分别是张江高科技园区、 漕河泾高新技术开发区、金桥开发区、嘉定科技园区、上海大学科技园区和中纺科技城。其中张江高科技园区、金桥开发区和漕河泾高新技术开发区为国家级高科技园区。三个国家级园区围绕信息通讯、现代生物与医药、新材料三大产业发展,已经成为上海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和技术创新的重要基地和上海经济发展的增长极。漕河泾以微电子、光电子、计算机和软件、新材料四大产业为核心,以“服务手段系统化、孵化过程规范化、发展方向国际化”为主要目标;张江不断开拓园区功能,兴建全国首家生物医药孵化中心,并初步形成新药研发产业链;张江集成电路产业不断壮大,美国微软研究中心、花旗银行软件研究中心、索尼软件研发中心等一大批知名企业进驻园区。
此外,上海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的一大特色是完善的孵化器发展。截至2003年底,上海孵化器网络成员单位达28家,孵化面积65.30万平方米,孵化企业1509家, 基地内企业1085家,其中留学生企业86家。2003年毕业企业44家, 累计毕业企业212家。2003年技工贸总收入53.89亿元,利润2亿元,税收1.76亿元。孵化器管理人员350人,其中大专以上学历的占70%。国家级创业中心5家,国家级大学科技园5家。目前,上海已被科技部列入首批科技企业孵化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之一[3]。
二、R&D投入与长三角区域经济增长效应分析
R&D投入是高新技术产业增长的源泉和动力,对地区经济增长具有重要影响。通过对长江三角(本文指浙江、江苏与上海两省一市)与全国平均情况的分析(见表1)可知,20世纪90年代期间,全国和长江三角洲在R&D投入方面都保持了较快的增长速度,其中浙江位居第一,1991—2003年的年均增长速度达到41.70%,上海和江苏也都在20%以上,长三角的平均R&D增长速度为29.41%,均远高于全国和本地区的GDP增长水平。计算GDP与R&D投入的增长弹性发现,长江三角洲平均增长弹性为0.64,表明长江三角洲R&D投入每增长1%,GDP就会相应增长0.64%。长三角的增长弹性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其中,上海的R&D对GDP增长的带动作用较强,而浙江和江苏的带动作用则稍弱。
表1 增长弹性比较
区域数据区间 GDP合计(亿元)R&D合计(亿元)GDP平均年增长率(%)R&D平均年增长率(%)增长弹性
全国1987-2003950048.7 8585.62 15.6321.11 0.74
上海1990-200343857.77 724.11
17.9222.22 0.81
江苏1993-200380980.47 647.515.6124.30 0.64
浙江1991-200359339.13 279.47
20.0341.70 0.48
注:增长弹性=GDP增长率/R&D增长率,表明R&D每增长1%,GDP的增长百分点。
数据来源:根据中国科技统计年鉴,上海、江苏、浙江省统计年鉴1988—2004年各版本整理。
利用回归分析的方法进行比较,假定GDP与R&D之间存在LnGDP=αLnR&D+β关系,即GDP=eβ*R&Dα。其经济学含义为:R&D要素投入与产出(GDP )之间满足对数型数量关系。α表示要素投入的报酬率,即R&D投入每增长1%时产出的增长率;eβ为常数项,表示除R&D之外其他所有要素投入的影响。 现分别根据长江三角洲两省一市以及总体和全国的R&D与GDP时间序列,对上述回归系数及其参数值利用spss统计软件进行估计,回归结果(见表2)符合统计检验要求。
表2 GDP与R&D的回归分析结果
地区有效空间 相关性α估计值t检验值eβ估计值 t检验值
全国1987-20030.979 0.784
18.831 6.120 24.880
上海1990-20030.987 0.865
21.242 4.674 30.525
江苏1993-20030.948 0.555
8.967
6.699 27.758
浙江1991-20030.944 0.584
9.480
6.758 39.764
数据来源:同表1。
从计算结果看,长江三角洲各省市GDP与R&D之间的统计相关性平均值为0.96,说明长江三角洲各省市GDP与R&D存在比较稳定的内在依存关系,长江三角洲的 R&D投入对GDP的报酬率是0.668,即当R&D投入增长1%时,GDP将增长0.668%左右。从长江三角洲各省市比较来看,以劳动力资源丰富、价格低廉为特点的浙江和江苏两省,R&D的贡献率低于平均水平,而上海的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相对较完善, 因而上海的R&D贡献率远远高于浙江和江苏两省,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事实上, 长江三角洲仍然具有劳动要素价格偏低,劳动密集型产业发展对总产出增长贡献率较大的典型特点[4]。
三、长三角高新技术产业集群发展存在的问题分析
长三角地区的高新技术产业群是在我国市场机制不完善的情况下发展起来的,其发展不是以产业群的自主机制和高新产业的内在关联性而形成,而是通过政府建立开发园区,以税收、土地等优惠政策来吸引高新企业特别是跨国公司入驻而形成的企业空间集聚。由于高新技术业群形成机制的先天缺陷,随着经济的发展和全球竞争的加剧,长三角地区的高新技术产业群在发展中暴露出许多不利于集群内可持续发展的因素。
(一)各高新区产业集群内的产业结构雷同,缺乏明晰的产业定位和产业特色迈克尔·波特在《国家竞争优势》一书中最先明确提出竞争力的核心是“集群”这一概念。集群理论强调生产力来自互联,而非来自节点,所以不是强调内因决定的产权激励,而是强调外因决定的环境激励,集群理论中强调的竞争优势和传统理论中强调的竞争优势,从概念上已经发生了质的变化,前者讲的是协同战略,后者讲的是竞争战略,其差别在于专业化分工收益与协调成本之比的变化率方向不同,竞争战略的边际成本递增,协同战略的边际成本递减。他认为,集群是长期竞争优势的一个重要来源,集群中的企业能够获得范围经济收益[5]。而长三角由于产业结构雷同,导致竞争战略的边际成本递增,阻碍了集群长期竞争优势的形成。
由于资源类似、区位相近,甚至政府部门的职能、目标与任务也大同小异,直接导致了长三角15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在产业定位和特色上存在雷同[6]。经过近几年的各自发展,15个城市的产业结构相似系数越来越高。数据显示,长三角产业结构趋同率高达70%,“十五”规划中排在前4位的支柱产业,大多是电子信息、 汽车、新材料和生物医药工程。在15个城市中,有11座城市选择汽车零配件制造,有8座城市选择石化,12座城市选择通信作为产业发展的主要方向[6]。不仅城市之间存在产业结构雷同情况,就是一个城市或地区内部也存在同样问题,比如,上海三个国家级高新区是20世纪90年代以来相继发展起来的,由于缺乏统一的规划和合理的分工,三个国家级高新区争相发展高技术工程、新材料等项目。三个高新区的主导产业中都有信息技术和生物医药产业。再如浙江,几乎所有的高新园区都提出要发展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材料、(光)机电一体化和环保产业。据统计,全省12个省级高新园区中,提出发展新材料产业的有10个,发展电子信息、机电一体化、生物医药的各有9个,发展高效节能与环保产业的有4个。多数高新园区还没有形成具有自身明显特色的高新技术产业。与国外高新区产业群相比,长三角的高新区产业群的主导产业明显偏多,缺乏产业分工和产业特色,产业趋同化现象比较严重,不利于产业群的发展。
(二)高新区产业集群的科技创新能力不足
虽然长三角大多数的高新区都是近大学或研究机构而建,都拥有相当的研究开发能力,但由于缺乏良好的合作与互动机制,一定程度上抑制了“产学研三螺旋结构”作用的发挥,使得高新区企业并未很好地利用来自大学和研究机构的知识溢出,影响了集群整体的形成及其作用的发挥[7]。
首先是产业群内技术开发者之间、技术开发与促进者之间的关联度低。长三角的高新区产业群是在我国长期“条块分割”的外部环境下发展起来的,市场机制不完善,高新产业群的发展法规不健全造成了高新区内各企业彼此之间在低水平上竞争,群内企业间关联度不高,技术开发者之间的联系松散,仅靠单个企业的技术和资源完成技术开发项目,造成了其相互间交易成本高、降低了高新产业群的合作效率,不利于产业群整体竞争力的提高。
其次,缺乏高新区产业集群和技术创新的联动机制。高新区产业群是由高新技术企业、研发部门(主要是指高校和科研院所)以及中介服务机构组成,高新区的建立主要是为生产、服务和研发企业提供一个信息交流平台,各企业通过“产学研”的合作机制,实现优势互补,提高产业群的整体竞争力。而在目前长三角高新区的管理模式上,采取的都是等级化管理,区内设有管理委员会,管委会下设各种行政部门,使其发展趋向于一个准行政区式的管理模式。等级式组织结构有一定弊端:降低了各行为主体对迅速变化的市场技术条件的应变能力,阻碍了企业和研发中心之间的有效交流与合作,减少了创新机会。另外,由于市场环境不健全,各企业存在利益冲突,抑制了科技成果转化率,使得研发中心还没有成为生产企业创新的重要外溢来源和科技创新资源的重要供应源。
再次,忽略技术创新环境的构筑。在高新区的发展环境上,园区管理和政府战略重点放在扩大园区规模、提高园区内基础设施水平等硬环境的建设上,忽略了企业发展的技术环境建设,使得园区还未能形成一个较好的企业创新的技术环境。从开发者角度看,拥有国家实验室和大学实验室支撑的企业不多,虽然在一些企业中有R&D实验室,但以R&D联合体、技术联盟和伙伴关系形式出现的较少;从促进者角度看,缺乏私人风险投资者和技术评估者,也不能有效构筑促进者技术环境。因此,高新区的孵化创新功能尚未充分发挥,“产学研”的合作机制还不完善。
(三)高新区产业集群发展的环境不甚理想
高新技术产业集群发展的环境主要包括经济、社会和自然三大环境体系。
1、经济环境主要是融资问题。风险投资机制不完善,风险资本出口不畅; 银行行为规避商业风险,加大高新技术企业借贷难度;证券市场的门槛过高,使得证券市场很难成为高新技术企业的融资渠道。如目前浙江省已成立20多家风险投资公司,资本金达20多亿元。但从总体上看,风险投资规模偏小,满足不了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需要。
2、社会环境包括制度创新和人才供给问题。 产权不清成为制约高新技术企业成长的最大障碍。在人才供给机制方面明显滞后,我国的科技管理者多为科研人员转化而来,拥有丰富的理论知识,但对风险投资等缺乏切身实践经验。此外,由于知识产权保护方面还缺乏有效的办法,人才流动易导致企业技术泄密,加之户籍管理制度、人事档案管理制度等对人才流动的阻碍,导致人才流动机制不畅通,人才流动效应不明显。
3、自然环境方面主要是对生态可持续发展的危害。 高新技术的发展同时也带来了新的生态与环境问题,如信息垃圾,电磁波辐射污染等。随着计算机更新换代的加速,大量废弃的计算机也将成为难以处置的污染物。
4、高新区产业集群的服务体系不健全。目前, 长三角地区在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服务体系方面,上海三个国家级高新区产业群已经形成完整的服务体系,但还没有充分发挥其信息平台的功能,这主要表现在:(1)各高新区均设有服务中心、创业中心(孵化器)、行业协会、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服务机构。这些中介服务机构在园区发展中发挥了很大作用,但是由于其规模小、数量少,彼此独立行事,没有形成相互分工协作关系,服务体系的整体效益低,没有充分发挥高新区孵化功能,不能满足高新产业企业的发展需要。(2)高新区内有效的风险投资机制尚未建立。由于我国对金融体系实行严格的管制,使得高新区没有形成有效风险投资机构进入。不健全的产业集群服务体系减弱产业集群和技术创新联动机制的形成。
四、长三角高新技术产业集群可持续发展的措施和建议
(一)优化产业布局,做好产业集群规划
长三角应尽快组成多网络复合型空间布局,以增强空间结构的整体性,促进中心城市与二级城市的联动发展,参与不同层面的合作,形成高新技术产业集群为主体的产业体系。上海可定位为全国的创新基地和信息化基地,南京和杭州可成为高新技术产业的区域中心。而在上海内部,高新区的发展应紧紧围绕上海市政府提出“聚焦张江”战略决策,充分发挥其科技创新和研发中心优势,在发展信息产业和生物医药的基础上,逐渐完善其科技服务基地建设;漕河泾在充分发挥现有资源优势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机电一体化和新材料产业;金桥现代科技园依托金桥加工开发区,大力发展以汽车及零部件为核心的产业群。通过统一的规划,形成合理的分工,以避免高新区之间低水平的竞争,增加彼此的产业联系,有利于长三角高新科技企业形成高效、良性的创新动力。浙江发展高新技术产业要与传统产业的改造有机结合,可以根据本地产业特点进行分工,以形成各自的特色。浙中和浙西一些发展高新技术基础条件相对薄弱的地方,信息产业也是发展的首选。而江苏则应以苏南的发展带动苏北的高科技产业发展,如围绕苏北星火带重点培育区域性支柱产业。
针对长三角高新区内产业组织之间关联度不高的现状,在今后的发展过程中要不断建立和完善高新产业群的产业体系,加强内部企业之间的密切合作,增加企业之间、企业与中介服务机构、企业内部各阶层人员之间的交流与合作。这样一方面可以降低高新产业群中企业之间的交易成本,加强技术促进者和开发者之间的关联;另一方面,增加企业之间知识信息和技术交流,增加产业群的区域技术创新机会,提升产业群内高科技企业的创新竞争力。
(二)提高高新技术产业集群的科技创新能力
高新区的灵魂就是创新。通过对科技资源的整合、集成,形成推进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及传统产业技术升级的合力,形成一批对区域经济增长有重大带动作用的高新技术产业群。选择少量的、关键性的核心技术,由国家、研究院所、大学和企业结成联盟,共享成果,走配套、协作、联合之路,促进研究成果的市场化。把企业组织起来,结成企业联盟和产业联盟,探索和构建新时期产学研结合,优势互补与良性互动的中国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模式。如目前上海的数据显示:有230 家自然科学研究开发机构,已建立一批研究开发基地,使高新科技产业的研究开发能力得到加强。以企业为主体的技术创新体系正在形成,全市有企业技术开发机构 409家,其中包括国家级和市级企业技术70余家,显著提高了技术创新实力,全市从事科技活动的人员总数已达28.6万人。
高新区产业群科技创新能力的提高应完善高新产业集群与技术创新地共生机制。但由于目前长三角高科技产业集群还没有足以让其他小企业依附生存的大企业,因此增强小企业间的研发合作将是一种有效的技术创新促动方式。同时,由于规模小,资金不充裕,在产品周期不断缩小的情况下,民营高科技企业靠自身单独研发创新,难免势单力薄,通过与大学实验室和科技园区公共实验室的有效合作,将是高科技企业推动自身技术创新的有效途径。企业之间及企业与大学和科技园区实验室之间,按照市场经济发展的规律建立彼此信任的合作关系,既增加了企业之间以及企业和中介服务机构的交流,又加快了科技成果的转化。
(三)加强高新技术产业集群的环境体系建设
1、完善投融资体系,建立和完善高新区的风险投资机制。一方面, 政府要引导和鼓励金融部门增加对高新技术的投入,扩大社会融资,发展创业投资,建立多层次的资本市场,积极拓展债券市场,加快发展土地、技术、劳动力等要素市场,规范发展产权交易市场;另一方面,应积极探索风险投资及其市场化运作机制,健全包括政府、民营在内的各种风险投资机构,设立风险投资基金;同时也要积极培养一批高素质的职业风险投资家队伍,通过银行和设立基金会的方式,向高新区内企业提供低息贷款和风险基金。
2、健全人才环境,促进知识外溢效应。一是要健全人才流动机制; 二是要重视发挥非正式的信息交流作用,彰显知识外溢效应;三是要打破地区、部门、所有制的界限,引导和推动企业根据自身特点建立不同的技术创新模式,形成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相结合的研发体系。
3、深化推进产业集群的制度创新。植根性是产业集群优势的制度来源, 它对于高技术产业区的发展极为重要。它是在高技术产业集群中形成的一种相互依存的产业关联和共同的产业文化,是一套大家共同遵守的行业规范。在这套行为规范的指导下,人们相互信任和交流,从而加快了新思想、新观念的扩散速度,节省了产业群组织的交易成本。建立相互依存的产业联系有助于产业集群植根性的培养。一方面,对新建区内的产业布局要坚持以分工协作、本地结网形成产业集群来安排项目,对新进区的企业明确以产业群集为导向。对于高新区已有的产业发展要重视相关产业的网络体系的建立,努力形成大中小企业密切配合、专业分工与协作完善的网络体系。另一方面,针对现在高新区内产业配套弱的现状,以大中型高新技术企业或企业集团为龙头,通过产业环节的分解或鼓励其母体公司内的科技人员和企业家分离出来自办公司,从而衍生出一批具有紧密分工与协作关系的关联企业。通过新公司衍生促进产业内部分工和建立相互依存的产业联系。尤其是要积极为进入高新区的跨国企业提供产品配套与相关服务,以提高这些企业的当地植根性。
此外,高新技术产业是一个创新型的高风险产业,只有建立良好的产权机制才能激励从业者乐于创新和承担风险。在硅谷以高薪和期权来吸引和激励高级专门人才的经验是值得借鉴的。在高新技术产业的产权改革中,推行职工持股计划和股票期权制度,有利于提高企业的竞争力,稳定企业的发展。良好的非正式制度安排也有利于加速产业集群的形成。鼓励和宽容失败、勇于接受新事物和追求自我价值,以及激励上至高层管理人员下至普通职员在内的每一个人的创业精神的创新文化,也是高新区产业集群成功的重要因素。
4、完善高新区产业集群的服务设施系统。 高新区的发展应当致力于软环境的建设与完善,不断强化服务意识、优化服务机构、健全服务体系,逐步建立起高效、快捷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建立完善的社会化服务体系,发挥各高新区内服务中心、行业协会等中介服务机构的整体功能,形成以企业为主体,科研机构、高校、政府机构、中介服务机构和金融系统相互联动的创新网络及运行机制,形成国际与区域合作并举、引进与输出并存的科技合作与交流的格局,在产权、技术、人才、资金的大循环中,促使长三角科技创新和产业化能力不断发展和壮大。
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403710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