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规划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论文_蒋汀

城乡规划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论文_蒋汀

诸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浙江诸暨 311800

摘要: 我国城市化发展十分迅速,尤其是在近些年来,现代城市的发展已经进入了高速阶段,要想使城市能够得到中长期稳定发展,就应该将对城市自然环境、资源条件、产业化特征、历史沿革以及城市的优势发展项目和劣势发展对象的研究项目列入整个城市发展计划之中,要将城市、乡村的发展规律摸清楚,抓住城乡规划的整体走向。但是,在当下我国的城乡规划管理工作中也存在着一些不足之处,这些问题对于城乡规划管理工作有着重要的作用。所以,本文就城乡规划管理工作中出现的一些问题作了简要的分析,然后针对相关的问题,提出了一些改进建议和措施。

关键词: 城乡规划;管理工作;问题;措施及建议

1 城市规划管理的功能、原则

城市规划管理最重要的目的是通过规划的实施,实现城市的美好形象。为了实现一个城市的美好形象,近年来城市规划的一个新的目的是引导和促进城市的发展,特别是在经济全球化、城市之间的竞争日趋激烈的环境中。城市规划管理的另外一个基本目的是在促进发展的同时,更好地保护公众的利益,保护良好的生态和物质环境,实现可持续的发展,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城市规划管理在实际工作中必须要遵循城市规划理论和各项基本原则。

2 当前我国城乡规划管理中存在的一些问题

城乡规划管理工作是一项很重要的行政管理工作,它的工作内容分有城乡规划编制和审批、城乡规划实施管理、城乡规划施工监督三项。在这三项中,笔者认为比较重要的是规划工作的实施监督工作。所以,下面笔者就从规划管理工作中的实施监督工作中的问题开始展开讨论。

2.1 城乡规划管理工作中规划实施监督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什么是城乡规划实施的监督检查?简而言之是指对规划工作实施的效果的一个检查验收工作。但具体说的的是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国家现有的已经颁布的城乡规划法律法规以及城乡规划部门的许可,对规划范围内的土地的使用情况和各个建设活动进行检查,并对其中的违法用地事例进行依法查处的行政执法工作。这就是规划监督部门的职责和工作。但是在我国当前的现实工作中,监督部门对规划用地的监督力度不断加大,但是,城市建设用地违反法律法规的现象却一直存在,很多违章建筑今天拆掉,明天就又建设出来了,监督工作只是停留在了对违法现象单纯的惩罚工作上,没有从本质上解决这些问题的出现。这样带来的后果是违章建筑遍地都是,城市发展和规划达不到预想的目标。还有一些不雅的现象,违法建设项目的老板事先向规划局打招呼,执法部门则在监督工作中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对于一些违法违章建设只是做一些表面化的程序化的文章,对其问题的严重性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所以说,对于城乡规划监督检查工作中的这些问题,如何解决,如何治理是当前阻挠城乡规划健康发展的一个重大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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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城乡规划编制和审批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做城乡规划需要大量的资金,当今社会,城乡规划设计业务已经进入市场,所以,资金问题在城乡规划能否做成方面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然而,在一些中小城市中,规划编制方面的经费安排都不是很充足,甚至在一些城市规划管理当中,相关部门认为,城乡规划可有可无,他们在规划方面投入十分欠缺,从而对整个城市的发展失去了控制作用,即便做了严密的规划,也难以完成规划目标。当然,在我国城乡规划工作中,规划工作受到了“权利”和“钱力”的影响,因此使得规划的力度显得苍白无力,对于修改规划项目不经过相关专业规划师的认可及相关的法律法规,甚至一些规划部门受到政府权利的影响,不得不为了引进一些项目和资金不安合法的程序对一些已经做好的规划进行修改,当然这些修改都是背离最初的规划的,最后造成了城乡规划成为了“纸上文章”,致使规划目标终究得不到实现。

2.3 城乡规划实施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当前在这方面比较显著地现象是,很多规划部门在实施规划管理的过程中,在前期规划工作上做得还不错,对前期的工作做得比较充分和到位,但是到了竣工验收的时候,往往被一些小的问题乱了大阵脚,致使前期审批工作和后期验收出现了脱节,竣工验收工作也只是走走场子,成为了程序化的东西,很多部门也开始做表面化的工作,对规划任务的实质没有起到正面作用,致使一些违规建设项目泛滥出现,同时也没有得到相应惩处。另外,在城乡规划实施管理的时候,还往往会出现规划管理能力权利不集中的问题。具体说的是,在很多中小型的城市中,都会分成几个相对独立的规划管理部门,各个部门只是做自己部门的事情,使得各个区域的规划工作的最终效果的整体性不好,各个部门之间的工作的衔接失调,最后的结果就是整个城乡的规划工作宏观失调。

3 城市规划管理的解决措施

3.1 完善城市规划管理的详细体系

实现城市规划与土地利用两者的总体规划,使两者合一,尽快实现“一张规划图、城乡全覆盖”的目标。根据各省市的建设要求统筹编制好总体规划目标和可操作计划,建立起市、县、镇一条线的总体规划。具体可分为总体规划、分区规划、详细规划、村镇规划、专项规划和城市设计六大类。全面推行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的单元化管理,严格按照统筹规划确定城乡边界,避免出现边界重复或不重合情况的发生。

3.2 加强规划法律、法规的宣传,增强群众的守法意识

首先,由政府开办并定期组织相关部门领导对有关城市规划的法律法规进行学习,不断提高他们对贯彻法律法规重要性的认识,使之在城市规划等决策和处理违法建设问题时能严格依法办事,避免违法事件的发生,确保城市规划管理工作走上依法管理的轨道。其次,采取多种渠道向广大市民宣传规划的法律、法规,使广大群众进一步增强法律意识。在自身的利益受到不法开发商侵犯时,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权,用正确的途径解决问题。

3.3 完善规划法规

建立健全规划法规体系,运用法律手段,保证科学制定和实施城市规划,进一步强化城市规划管理的综合协调职能,城市的土地利用各项活动都纳入统一的城市规划管理,实施统一管理,这样才能够保证城市合理发展和协调运转。充分运用法制管理手段,是切实搞好城市规划管理工作的保证。这也就要求各级城市规划管理主管部门抓紧法制建设工作,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有效保证城市规划的实施。

3.4 设计合理的规划许可审批程序和管理体制

要使城市规划管理遵循城市发展客观规律,就必须按遵循科学的审批管理程序。也就是必须依照城乡规划法规定的必要的环节来进行。这样就有效地防止审批工作随意性,制止各种滥用职权行为发生。同时需要注意的是严格的审批程序是城市规划管理水平提升的重要条件,对于城市规划区的土地利用和各项建设活动也要以有关的城市规划管理法规为依据,对违背城市规划管理法规的行为要追究当事人法律责任。另外一个就是改革管理体制,有效发挥城市规划管理的重要作用。要改革规划行政管理体制,就要建立健全城市规划行政许可和审批制度,在城市规划管理工作中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深化城市规划管理制度改革,建立规划委员会制度,健全城市规划管理决策机制,城市规划管理的重点由开发转向保护。

3.5 加强城市规划实施的监督,建立规划管理行政责任追究制度

各级城市规划部门要把规划实施的监督作为一项重要内容来抓。做好土地使用建设活动审批后的各项管理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理各类城市规划违法活动,及时发现纠正,督促提高城市规划行政管理的质量水平。建立规划管理行政责任追究制度。将规划管理的行政责任具体分解落实,使城市规划管理的各项工作任务都有明确具体的责任主体,对于由城市规划管理工作中的各种违法行为要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城市规划管理责任的确立,其目的在于保护行政管理的法律秩序,保障国家和人民权益。

城乡规划不但应看到当前的利益,还应考虑未来的需要;不但应从城乡的实际出发,还应确立全局和区域观念;不但应有超前意识。还应不脱离实际。只要按照客观规律,实事求是,城乡规划内容方可进一步深化,才能让城乡规划更具有合理性和科学性。

参考文献

[1]王文碧.浅谈城乡规划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应对措施[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电子版),2012,6(20):34-36

[2]邱永乐.浅析城市规划与城市建设管理[J].山西建筑,2008(09).

论文作者:蒋汀

论文发表刊物:《建筑学研究前沿》2018年第25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8/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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