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人自称为“北朝”考证_宋真宗论文

辽人自称为“北朝”考证_宋真宗论文

辽人自称“北朝”考论,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北朝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K24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0559-8095(2008)05-0019-09

陈述先生在1948年出版的《契丹史论证稿》一书中,[1]较早使用了辽宋为“北南王朝”的概念,1982年又发表《要重视辽金史的研究》一文,[2]正式提出了“宋辽金时期是祖国历史上再一次南北朝”的观点,1983年撰《辽金两朝在祖国历史上的地位》一文,[3]又说“辽金是中国史上的第二次北朝”。陈述先生所提出的宋辽金是中国历史上第二次南北朝的观点,逐渐为海内外学者所接受。然陈述先生并未对宋辽金互称“南北朝”问题进行深入讨论,后人有关文章虽然有所涉及,但仍存在一些模糊不清以及认识不一的问题,因此,笔者不避浅陋,拟就辽人自称“北朝”问题做进一步讨论,不正确之处,敬请读者批评指正。

关于辽人自称“北朝”的问题,学界虽然已经取得了共识,但在辽人何时开始自称“北朝”的问题上,还存在不同意见。有人以为,“自重熙年间起,辽朝开始以北朝自称”,[4]将辽人自称“北朝”的时间确定在辽兴宗以后,似乎与史实存在较大距离。实际上,早在契丹与五代并立时期,就已经有了“南朝”和“北朝”的称呼。据史书记载,后晋政权建立之后就开始称契丹为“北朝”,契丹则称后晋为“南朝”而自称“北朝”。如后晋天福元年(936),石敬瑭在契丹帮助下当上了“儿皇帝”,闰十一月大赦天下,称“遇北朝皇帝英明鉴古”,“俾成大业”,[5](卷93,《帝王部·赦宥第十二》)即称契丹为“北朝”。天福三年(938),契丹派遣中书令韩颎(颊)赴晋册—晋高祖石敬瑭为“英武明义皇帝”,[6](卷8,《晋本纪》,p.83)石敬瑭为了回报契丹,拟遣兵部尚书王权出使契丹,为契丹主耶律德光及其母上尊号,“权辞以老病”不肯行,[5](卷329,《宰辅部·任职兼领奉使任职》)石敬瑭下诏罢去王权兵部尚书之职,称“王权昨差北朝国信使,坚不肯收接敕牒”[7](卷114,《晋高祖·停兵部尚书王权官诏》)等,诏文中所说的“北朝”,即指契丹。随后,石敬瑭改派赵莹、冯道等赴辽为辽太宗及其母上尊号,冯道在受任时回答石敬瑭的话说:“陛下受北朝恩,臣受陛下恩,何有不可!”[8](卷126,《冯道传》,p.1658)冯道到达契丹以后,曾对辽太宗耶律德光说,“南朝为子,北朝为父,两朝皆为臣,岂有分别哉!”[8](卷126,《冯道传》引杨億《谈苑》,p.1659)分别称后晋为“南朝”,称契丹为“北朝”。天福八年(943)石敬瑭死,少帝石重贵即位,遣使告哀契丹,“无表致书,去臣称孙”,[8](卷88,《晋书·景延广传》,p.1144)并下诏罢去“太原往例每年差人押送葡萄往北朝”之贡物等,[5](卷46,《帝王部·智识》)契丹大怒,遣使赴晋责问,晋臣景延广令契丹回图使乔荣“归语而主,先帝为北朝所立,故称臣奉表。今上乃中国所立,所以降志于北朝者,正以不敢忘先帝盟约故耳。为邻称孙,足矣,无称臣之理。北朝皇帝勿信赵延寿诳诱,轻侮中国。”[9](卷283,后晋天福八年九月戊子条,p.9253)天福九年(944)正月,晋少帝又在所下亲征契丹诏书中说“朕以恭承先旨,尊奉北朝”[7](卷118,《晋少帝·亲征诏》)等等,所说“北朝”都是指契丹。从上述史料中可以看出,后晋政权建立之初,后晋皇帝及其大臣就已经明确地称契丹为“北朝”了。据此分析,契丹为了与晋人称契丹为“北朝”相呼应,也应该称后晋为“南朝”而自称“北朝”,由于史书缺少这方面的记载,我们还不敢断言后晋政权建立之初,契丹就已经自称“北朝”了。但到了辽太宗灭亡后晋以后,契丹自称“北朝”的史料就已经屡见不鲜了,比如,辽太宗于会同十年(947)正月,灭亡后晋以后,曾对尚未建立后汉政权的刘知远说“汝不事南朝,又不事北朝,意欲何所俟邪?”[9](卷286,后汉高祖天福十二年正月癸丑条,p.9336)又曾说:“我破南朝,祗得李崧一人而已。”[8](卷108,《李崧传》,p.1420)辽太宗在这里所说的“南朝”无疑是指后晋政权,“北朝”则是指契丹。《新五代史》还记载,辽太宗灭亡后晋,意欲仿照中原制度“将视朝”,“有司给(韩)延寿貂蝉冠”,给张砺“三品冠服”,张砺不肯受,说“吾在上国时,晋遣冯道奉册北朝,道赍二貂冠,其一宰相韩延徽冠之,其一命我冠之。今其可降服邪!”[6](卷72,《四夷附录》,p.898)张砺在这里所说的“北朝”也是指“契丹”。张砺虽然是由中原进入契丹的汉人,但他已为契丹所用,并以契丹自居,因此,他称契丹为“北朝”也寓有辽人自称之意。如是,我们完全可以说,早在辽人灭亡后晋之时,辽人就已经明确地自称“北朝”了,并非是到了辽兴宗重熙年间(1032-1055)以后,才开始自称“北朝”。

辽人不仅在五代时期称后晋等政权为“南朝”而自称“北朝”,到了北宋政权建立之后,也称北宋为“南朝”而自称“北朝”。如,建隆二年(961)十一月,契丹涿州刺史耶律琮在致宋知雄州孙全兴的书信中称“切思南北两地,古今所同”,“今兹两朝,本无纤隙”,[10](蕃夷一之一、蕃夷一之二,p.7673)书中虽未明确称宋辽为“南朝”和“北朝”,但书中先称“南北”后称“两朝”,似亦寓有“南朝”“北朝”之义。其实,北宋政权建立之初,北宋也称辽朝为“北朝”,如辽景宗乾亨元年(979)正月乙酉,辽朝派遣“挞马长寿使宋,问兴师伐刘继元之故。丙申,长寿还,言‘河东(指北汉刘继元)逆命,所当问罪。若北朝不援,和约如旧,不然则战。’”[11](卷9,《景宗纪下》,p.101)宋太宗在这里所说的“北朝”就指辽朝,说明北宋初年并不避讳称辽为“北朝”。既然北宋称辽为“北朝”,辽自然也就以“北朝”自居了。此后,有关辽人自称“北朝”的史料不仅见于文献记载,也见于有关石刻资料,如辽景宗乾亨三年(981)赵衡所撰《张正嵩墓志》就称“我北朝大圣皇帝,初创乾坤”,[12](太宗、世宗、穆宗、景宗编·张正嵩墓志,p.68)就是辽人自称“北朝”的一个实例。至于文献记载辽人自称“北朝”的事例就更多了,比如,辽圣宗统和二十二年(1004)闰九月,为辽所用的王继忠意欲为宋辽“澶渊议和”穿针引线,特在《请宋帝遣使议和状》中说,自己原为宋人,在“望都之战”中“为北朝所擒”,“北朝以臣早事宫庭,尝荷边寄,被以殊宠,列于诸臣。……况北朝钦闻圣德,愿修旧好”,[13](卷57,景德元年闰九月癸酉条,p.1268)王继忠在这里所说的“北朝”都是指契丹。王继忠虽然是由宋入辽之人,但他作为辽人与宋和谈代表之一,所称契丹为“北朝”应该具有以辽人自居而自称“北朝”之意。统和二十二年(1004)十月,王继忠又在上宋书中说“北朝日候朝廷使者,今尚未至,乞早差人至此商量。”[10](蕃夷一之三十,p.7687)十一月,契丹“复令王继忠具奏求和好,且言北朝顿兵,不敢劫掠,以待王人。……(继忠)复具奏,乞自澶州别遣使者至北朝,免致缓误”[13](卷58,景德元年十一月庚午条,p.1283)等等。可见,王继忠在代表辽方与宋人洽谈时,一直称宋为“南朝”,称辽为“北朝”,说明在宋辽“澶渊之盟”签订之前,辽人一直以“北朝”自居。

如果说在宋辽签订“澶渊之盟”以前,宋辽互称“南朝”和“北朝”,只是一种民间以及个别官员或个别皇帝的个人行为,还没有形成制度的话,那么,到了辽圣宗与宋朝签订“澶渊之盟”时,宋辽的“南朝”和“北朝”的称呼就已经被双方正式确定下来了。据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记载,宋辽和议成,宋人“录契丹誓书,颁河北、河东诸州军。始,通和所致书,皆以南、北朝冠国号之上。”[13](卷58,宋真宗景德元年十二月辛丑条,p.1299)但将作监丞王曾不同意,说“古者尊中国贱夷狄,直若首足。二汉始失,乃议和亲,然礼亦不至均。今若是,是与之亢立,首足并处,失孰甚焉,狄固不可启。臣恐久之,非但并处,又病倒植,愿如其国号契丹足矣。”宋真宗虽然认为王曾所说有理,但仍以“使者业已往,又重变,遂已。”[14](中卷44,富弼《王文正公曾行状》)从这则史料记载中,可以看出,宋辽在签订“澶渊之盟”时,双方曾有互致国书应以“南朝”“北朝”冠国号之上的约定。李焘在记载此事之后,附上了宋辽双方签订“澶渊之盟”时所上的“誓书”,宋致辽誓书称“大宋皇帝谨致誓书于大契丹皇帝阙下”,辽致宋誓书称“大契丹皇帝谨致誓书于大宋皇帝阙下”,均未以“南朝”、“北朝”冠国号之上,因此,李焘很不理解,说“此誓书俱不称南北朝,不知王曾何故云‘事已行,不果改’,当考。”[13](卷58,宋真宗景德元年十二月辛丑条,p.1299)关于宋辽“澶渊之盟”通和之初双方“皆以南、北朝冠国号之上”的国书,生活在南宋时期的李焘都没有看到,我们今天就更看不到了。虽然如此,并不能说明这则有关“以南、北朝冠国号之上”的记载纯属子虚乌有,只要我们打开宋辽签订“澶渊之盟”时双方所上誓书,就会看到,宋辽签订“澶渊之盟”时,已经使用了“南朝”、“北朝”的用语,如宋致辽的《澶渊誓书》称:“以风土之宜,助军旅之费,每岁以绢二十万匹、银一十万两,更不差使臣专往北朝,……至于陇亩稼穑,南北勿纵惊骚。所有两朝城池,并可依旧存守”,①辽致宋誓书与此相同。可见,誓书中已经明确地使用了“北朝”一语,“南北”、“两朝”也是指“南朝”和“北朝”。宋真宗在与契丹交换誓书以后,又在《赐王继忠诏》中说,“北朝人使□回,寻令继昌同去,备陈书誓,明达诚怀。两朝既议于欢盟,百姓必期于安堵。遂令诸州放出老小,各遂营生,仍戒诸路部署州军,不得更出兵马。……或北朝流散从人,侦知不出军兵,遂结党类,恣行骚动,已命署司量出兵甲,剪除贼盗,安抚人民。若遇北界兵,并令具述事意,卿可以此达于北朝。若有探骑游兵,请即抽取,免令相见,或致难明。仍闻北朝诸寨幕之中,犹带老小前去,流离愁叹,诚可悯嗟。卿宜细具敷扬,尽令归复,共守和平之义,免伤南北之情。同卜岁寒,不渝誓约。”[15](卷232,《四裔五·契丹五·赐王继忠诏》,p.904)这说明,宋辽在签订“澶渊之盟”时,确有双方以“南朝”“北朝”相称的约定。至于我们今天看不到“以南、北朝冠国号之上”的国书,恐怕与宋人存在不同意见而导致后来宋朝官方反对互称“南、北朝”有关。从上述宋人王曾等人不同意使用“南朝”和“北朝”的称呼中完全可以透漏出这样的信息,即辽人积极主张使用“南朝”和“北朝”的称呼,宋人最初并不反对,后来王曾等人提出了不同意见,宋真宗认为很有道理,遂在此后致辽的国书中不再“以南、北朝冠国号之上”了,而在此之前“以南、北朝冠国号之上”的国书也因为史家笔削而不复存在了。李焘在记载此事时曾加有按语称“两朝誓书册内有景德元年誓书本,不知真宗实录,何故不载?”[13](卷58,宋景德元年十二月辛丑条,p.1299)真宗实录不载宋辽签订“澶渊之盟”时双方往来的国书,恐怕与宋人不愿意保存“以南、北朝冠国号之上”的国书有关,如果这一推论能够成立的话,真宗实录不载宋辽签订“澶渊之盟”时双方往来的国书就很好理解了,“两朝誓书册内”的“景德元年誓书本”见不到“以南、北朝冠国号之上”的称呼也就不足为奇了。

“澶渊之盟”签订以后,宋朝官方虽然不同意使用“南北朝”的称呼,但辽人一直自称“北朝”,并积极努力,争取宋人也同意使用“南北朝”的称呼。据《续资治通鉴长编》记载,辽重熙二十一年(宋皇祐四年,1052)辽遣使贺宋乾元节,“其国书始去国号,而称南、北朝。且言书称大宋、大契丹非兄弟之义。帝召二府议之,参知政事梁适曰:‘宋之为宋,受之于天,不可改。契丹亦其国名。自古岂有无名之国。’又下两制、台谏官议,皆以讲和以来,国书有定式,不可辄许。乃诏学士院答契丹书,仍旧称大宋、大契丹。其后契丹复有书,亦称契丹如故。”②有人认为“自重熙年间起,辽朝开始以北朝自称”,当主要依据这一史料。其实,依据这一史料很难作出“辽自重熙年间起”才“开始自称北朝”的结论。这一史料虽然称辽重熙二十一年(1052)致宋国书“始去国号,而称南北朝”,但并没有说辽人自此才开始自称“北朝”,而是强调“始去国号”,恐怕与“澶渊之盟”双方所约定的“以南、北朝冠国号之上”是不相同的。“以南、北朝冠国号之上”并没有去掉国号,而是在国号之前加称“南朝”“北朝”,“南、北朝”与国号并存。“始去国号”则是在国书中不书写国号,只书“南、北朝”,《宋史·韩综传》在记载此事时曾说“使者欲为书称北朝而去契丹号”,[16](卷315,《韩亿传附子综传》,p.10300)《宋会要辑稿》在记载此事时也明确说“去其国号,止称南朝、北朝”,[10](蕃夷二之一七,p.7700)都说此次辽人出使宋朝在致宋国书中去掉国号,并非是“北朝”与国号相重叠。显而易见,辽统和二十二年(1004)“以南、北朝冠国号之上”和辽重熙二十一年(1052)“始去国号”并非是一件事。李焘分别将这两件事写在宋真宗景德元年十二月辛丑条和宋仁宗皇祐四年四月丙戌条之下,就说明他没有将这两件事混为一谈。如果说,景德元年(1004)宋辽双方约定“以南、北朝冠国号之上”因宋人王曾反对而没有实施的话,那么,皇祐四年(辽重熙二十一年,1052年)辽人“始去国号,只称南北朝”的要求也因宋人反对而没有实施,同样没有实施,为什么不将辽人自称“北朝”的时间提前到景德元年,而非要确定在皇祐四年(重熙二十一年)呢!

实际情况应该是,辽人自五代时期就已经明确地自称“北朝”了,到了宋辽签订“澶渊之盟”时,双方约定“以南、北朝冠国号之上”,但由于宋人反对,宋朝开始单方面不在致辽国书中“以南、北朝冠国号之上”了,至于辽人是否在致宋书中“以南、北朝冠国号之上”,由于宋人的笔削以及宋人和辽人没有将相关的国书保存下来,我们已经无从得知了,但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就是在宋人不在国书中“以南、北朝冠国号之上”以后,辽人致宋书中仍有自称“北朝”的情况,如辽重熙十一年(1042)二月,辽人派遣刘六符等使宋交涉关南地,辽兴宗在致宋书中说,“李元昊于北朝久已称藩,累曾尚主”。③同年八月辽兴宗又在致宋书中写有“南朝河北缘边州军,北朝自古北口以南军兵民夫”[10](蕃夷二之一五,p.7699)等话语。重熙十二年(1043),辽兴宗又在答宋仁宗书中称,“北朝曾封夏国主……今两朝事同一家,若元昊请罪,其封册礼待,亦宜一如北朝”[13](卷142,仁宗庆历三年七月癸巳条,p.3408)等等,辽人在重熙二十一年(1052)以前致宋书中所说的“北朝”都是指辽朝,说明宋人不同意“以南北朝冠国号之上”以后,辽人并未放弃使用“南、北朝”的称呼,并希望宋人也能同意“以南北朝冠国号之上”,因此才有重熙二十一年(1052年)“其国书始去国号,而称南、北朝”事件的发生。辽人主动地在国书中“称北朝而去契丹号”的举动,虽然未能得到宋人同意,但他们试图与宋朝以“南、北朝”相称的愿望并未泯灭,此后,辽人不但在国书行文中继续自称“北朝”,还在有关石刻中出现了“以北朝冠国号之上”的情况,如道宗大康七年(1081)《萧孝恭墓志》,首行即称“北朝大辽国……萧孝恭墓志铭”。[17](p.250)更应该引起我们关注的是,辽人还在与宋交往过程中积极争取宋人也同意他们使用“北朝”的称呼,如《续资治通鉴长编》记载,宋哲宗元祐元年(辽道宗大安二年,1086年)“雄州言:‘得涿州牒,今后若委所司于生饩目之内,书写北朝国信使、副并三节人从,经久为便,本朝有司不空南朝字,亦议别行改更。’诏:‘令雄州移牒北朝涿郡,今后所赐国信使生饩,客省目子并折支,目内并书北朝贺逐节名国信使、副并国信下三节人从。’”[13](卷377,哲宗元祐元年五月壬戌条,p.9161)从中可以看出,辽人不仅在致宋书中自称“北朝”,还建议宋朝在双方使节往来互赐生饩等礼物时,在有关文件中注明“北朝”贺宋某某节国信使、副及三节人从等,需要书写宋朝有司之时,也不能“空南朝字”,无疑是在要求宋朝与辽以“南、北朝”相称。当时,宋哲宗对辽人的要求表示谅解,同意在使节往来互赐生饩等礼物的有关文件中书写“北朝”字样。再如,宋哲宗元符二年(辽道宗寿昌五年,1099年),宋朝馆伴所官员曾称,辽朝“信使欲改大辽国信所为北朝字,从之。以元祐中,因敌使授生饩劄子欲改大辽为北朝,既降旨从其所请,又令今后却提空南朝字,彼亦不敢违。馆伴所亦难以北朝白劄子内有南宋字。”[13](卷509,哲宗元符二年四月辛卯条pp.12119-12120)辽人不仅要求宋人在宋辽使节往来互赐生饩等礼物的有关文件中书写“北朝”字样,还要求将“大辽国信所”改为“北朝国信所”或“北朝大辽国信所”,宋哲宗亦表示谅解,全部答应了辽人的请求。这不仅说明辽人一直没有放弃与宋朝的“南、北朝”称呼,也说明宋人不同意“以南、北朝冠国号之上”以及不同意在国书中“去国号,而称南、北朝”的理念逐渐有了松弛。

其实,宋人自建立政权之日起就沿袭五代以来有关“南、北朝”的称呼,与辽互称“南、北朝”,到了有些宋人不同意“以南、北朝冠国号之上”。不同意“去国号而称南、北朝”以后,也没有间断使用“南、北朝”的称呼,这在宋朝致辽国书中也能见到,如庆历四年(1044),宋仁宗在《回契丹书》中说“北朝未知元昊今夏有奏来……若以其于北朝失事大之礼。则自宜问罪。若以其于本朝稽效顺之故。则不烦出师。况今月五日延州奏。元昊已遣杨宗素赍誓文入界。若不依自初约束。则犹可沮还。如尽已遵承。则南朝何以却之。”[15](卷228,《四裔一·契丹一·回契丹书》,p.884)书中所说“北朝”无疑是指“辽朝”,“南朝”则是指宋朝。就是在宋人不同意“去国号而称南、北朝”不久的嘉祐三年(1058),“契丹告国母哀。使人到阙入见,皇帝(宋仁宗)问云:‘卿离北朝日,侄皇帝悲苦之中,圣躬万福。’朝辞日,即云:‘皇帝传语北朝侄皇帝,婶太皇太后上仙,远劳人使讣告。春寒,善保圣躬。’中书、枢密以下待制已上,赴驿吊慰云:‘窃审北朝太皇太后上仙,伏惟悲苦。’”,[16](卷124,《礼志二十七·凶礼三·外国丧礼及入吊仪》,pp.2898-2899)宋仁宗和一些大臣仍称“辽朝”为“北朝”。元符二年(1099),宋哲宗又在辽使归国所授“白札子”中称“夏人自知罪恶深重,乃更缔造诡词,饰非文过,干告北朝,求为救助。缘南北两朝百年和好,情义至厚,有同一家,夏国犯顺,罪恶如此,北朝所当共怒。……深惟北朝兴宗皇帝敦笃劝和……所筑城寨,并无与北朝边界相近之处,即非有违两朝信誓。必料北朝臣僚,不曾检会往日书词及所立誓约,……今以北朝遣使劝和之故,见令边臣与之商量”[13](卷509,哲宗元符二年四月辛卯条,pp.12114-12116)等等,均称“辽朝”为“北朝”。至于宋朝在本国国内所下诏书以及与辽朝大臣交往时使用“南朝”“北朝”之语,更是比比皆是,不用赘述。说明宋辽一直习惯互称“南朝”“北朝”,后虽有一些宋人极力反对,但没有办法贯彻实施,早已深入人心的“南朝”“北朝”之称呼并没有改变,且逐渐成为宋辽官方和人民的通用之语。

宋辽对峙时期,辽人为何积极主张使用“南朝”和“北朝”的称呼,其用意何在?这也是一个值得深入探讨的问题。

如前所述,似乎是后晋政权在与辽朝交往过程中较早使用了“南朝”和“北朝”的称呼。后晋政权是在辽朝的帮助下建立起来的政权,双方约定为“父子之国”,后晋高祖石敬瑭对辽称臣、称子,每年还要向辽“输帛三十万”,[8](卷137,《契丹传》,p.1832)双方地位并不平等。石敬瑭也知道这并不是什么光彩之事,因此,他在建立政权之后,主动地称辽为“北朝”而自称“南朝”,无疑具有掩盖其向辽称臣之用意,试图给人们造成一种双方平等往来的假象。应该说,后晋使用“南、北朝”的称呼,别有用心,但辽人为什么也心甘情愿地接受了这一称呼呢?值得我们深思。即实先生通过对刻于辽道宗咸雍八年(1072)的契丹小字《乣邻墓志》(《耶律仁先墓志》)称宋辽为“南朝”“北朝”的研究,认为在契丹语中“南”亦有“下”之意,[18](p.233)如是,在契丹语中,“北朝”和“南朝”则应该具有“上国”和“下国”的意思。确实,辽朝有“重北”之倾向,“北面官”要比“南面官”受到重视,但这时的契丹在“南朝”和“北朝”的称呼问题上是否也存在这种不平等的观念,则有待于进一步考证和研究。笔者认为,这时的契丹人在“南朝”和“北朝”的称呼上还没有形成“北朝”的称呼高于“南朝”的不平等的理念,这从“南朝”和“北朝”的称呼首先是由后晋人提出来以及契丹人在自称“北朝”时并没有表现出来某种自尊的倾向等方面就能看出来。实际上,这时契丹人接受了后晋有关“南朝”和“北朝”的称呼,主要的是他们对后晋使用“南朝”“北朝”称呼的深层涵义并未进行深究,不过是遵循当时按照南北方位互称南北并立政权为“南北朝”的一种习惯称呼而已。应该说隋唐五代时期存在按照南北方位互称南北并立政权为“南、北朝”的习惯,如《南诏德化碑》就有“五诏已平,南国止戈,北朝分政”[7](卷999,郑回《南诏德化碑》)等语,即用“北朝”指称南诏北方的政权。再如,《册府元龟》记载,“解元龟道士以明宗天成三年(928)三月自西川至,见于便殿……帝谓侍臣曰:‘此人老耄,自远来北朝,别有异见,反为身名,甚堪笑也。’”[1](卷922,《总录部·妖妄第二》)后唐明宗所说的“北朝”当是相对于西川而自称后唐为“北朝”。《册府元龟》还记载,后唐乌昭遇出使吴越“指两地则云南朝、北朝”,[1](卷933,《总录部·诬构第二》)即用“南朝”“北朝”指称吴越和后唐。宋人石衮撰《江南野史》也说,宋初令南唐“后主入朝,煜不应诏”,“有商人上密事,请窃往江陵焚烧北朝所造楼船战舰数千艘,乞割符验。后主惧事泄,不敢听。”[19](卷3,《后主》)文中所说“北朝”,当指与南唐相对的北宋政权。说明历史上确曾有根据南北方位而称南北不同政权为“南北朝”的情况。辽朝初年,相对于南方的五代政权而自称“北朝”,也应该是他们沿袭当时的“南朝”“北朝”称呼的一种习惯用语。

如果说后晋与辽互称“南朝”“北朝”是否具有对等往来的观念还有些说不清楚的话,那么,到了辽人与北宋签订“澶渊之盟”时辽人主动提出“以南、北朝冠国号之上”时,辽人试图与北宋对等交往的精神就十分清楚了。据史书记载,宋辽签订“澶渊之盟”时,双方约定为“兄弟之国”,对等往来,这一约定虽然不见于《澶渊誓书》,但有关史料记载是十分清楚的。

据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记载,在宋朝和谈使者曹利用答应每年给辽“绢二十万匹、银一十万两”之后,契丹复遣王继忠见曹利用,言:“南北通和,实为美事。国主(指辽圣宗)年少,愿兄事南朝。”[13](卷58,景德元年十二月癸未条,p.1291)明确记载,有关“兄弟之国”的约定是辽人首先提出来的,当时,宋真宗比辽圣宗年长,辽人主动提出辽圣宗以宋真宗为兄,宋真宗以辽圣宗为弟,并不存在辽朝高于宋朝之倾向,无疑是一种对等往来的思想。辽人提议双方按照“兄弟之国”,对等往来,宋人并未反对,说明宋辽签订“澶渊之盟”时就已经确立了“兄弟之国”的对等交往关系。其后,双方皇帝即按照“澶渊之盟”所确立的这种“兄弟之国”的亲属关系进行称呼,宋真宗死后,其子宋仁宗即位,称辽圣宗耶律隆绪为叔;辽圣宗死后,其子兴宗即位,宋仁宗年长于辽兴宗,宋仁宗为兄,辽兴宗为弟;辽兴宗死后,其子道宗即位,称宋仁宗为伯,辽道宗为侄;宋仁宗死,其侄英宗即位,宋英宗年长于辽道宗,为兄,辽道宗为弟;宋英宗死,其子宋神宗即位,称辽道宗为叔,称辽道宗之母为叔母;宋神宗死,其子宋哲宗即位,称辽道宗为叔祖;辽道宗死,其孙天祚帝即位,宋哲宗年长于天祚帝,为兄,辽天祚帝为弟;宋哲宗死,其弟宋徽宗即位,宋徽宗年长于天祚帝,为兄,辽天祚帝仍为弟。宋真宗和辽圣宗在“澶渊之盟”时所确立的这种“兄弟之国”的关系,并非辽朝皇帝一定要称宋朝皇帝为兄,宋朝皇帝一定要称辽朝皇帝为弟,而是“以年齿约为兄弟”,[20](卷中,《明皇敕突厥书》,p.50)即根据皇帝的年岁和辈份来确定亲属称呼,所体现的完全是一种对等的交往关系。宋辽“澶渊之盟”在确立双方皇帝以兄弟相称的同时,双方皇太后也和对方皇帝、皇太后建立了对等的亲属称呼关系,经常遣使通问。宋人叶梦得曾在《石林燕语》一书中说:“契丹既修兄弟之好,仁宗初,隆绪在位,于仁宗为伯。故明肃太后临朝,生辰正旦,虏皆遣使致书太后,本朝亦遣使报之,犹娣妇通书于伯母,无嫌也。至和二年,宗真卒,洪基嗣位,宗真妻临朝,则仁宗之弟妇也,与隆绪时异。众议:每遣使但致书洪基,使专达礼意,其报亦如之,最为得体。元祐初,宣仁临朝,洪基亦英宗之弟,因用至和故事”。[21](卷2,p.18)从中完全可以看出,宋辽签订“澶渊之盟”之时,即正式确立了双方“兄弟之国”的对等交往关系,说明宋辽签订“澶渊之盟”时,辽人主动提出来的双方应该以“南朝”“北朝”相称呼,也是要与宋朝建立一种对等交往关系,并不具有不平等之意。

然而,由于历史“中国”自夏商周确立“五服”制度以来,就形成了边疆少数民族向中原华夏和汉族王朝进行朝贡的华夷秩序,华夏、汉族政权与少数民族政权交往一直是不平等的,如今属于少数民族契丹人建立的辽政权主动提出要与汉人建立的北宋政权平等往来,对于那些具有“古者尊中国贱夷狄”思想比较严重的宋人来说,殊难接受,因此,才有宋人王曾“是与之亢立,首足并处,失孰甚焉”的议论,正是在王曾等人的反对下,宋人才不同意“以南、北朝冠国号之上”。从王曾的议论中也能看出,宋人反对“以南、北朝冠国号之上”主要是反对与辽人对等往来,这也能从反面说明辽人在与北宋签订“澶渊之盟”期间,积极主张与宋互称“南北朝”就是要与宋朝对等交往。

王曾在反对“以南、北朝冠国号之上”时,曾有一种担心,“臣恐久之,非但并处,又病倒植”,[14](中卷44,富弼《王文正公曾行状》)即害怕时间一长,辽朝取得高于宋朝的地位,出现“倒过来的朝贡(逆向朝贡)”④的现象。应该说,王曾的担心后来确实出现了。据史书记载,宋辽签订“澶渊之盟”以后,辽人确实按照“兄弟之国”的约定,与宋朝平等往来。开泰(1012-1021年)初年,萧和尚出使宋朝,“将宴,典仪者告,班节度使下。和尚曰:‘班次如此,是不以大国之使相礼。且以锦服为贶,如待蕃部。若果如是,吾不预宴。’宋臣不能对,易以紫服,位视执政,使礼始定。”[11](卷86,《萧和尚传》,p.1326)萧和尚虽以大国相称,但主要的还是反对宋朝用对待“蕃部”之礼对待辽使,无疑是要取得与宋朝对等地位,并没有高于宋朝的过多企求。到了辽圣宗太平七年(1027),萧蕴、杜防等使宋与宋朝馆伴使程琳等争论使者座次时说:“中国使者至契丹,坐殿上,位高;今契丹使至中国,位下,请升之。”程琳说:“此真宗皇帝所定,不可易。”杜防又说:“大国之卿,当小国之卿,可乎?”⑤辽人开始以“大国”自居而轻视宋朝了。辽兴宗即位以后,随着辽朝自称“中国正统”欲望的发展,又产生了意欲做宋朝宗主国的想法,据宋人记载,庆历二年(1042)在宋辽讨论增加岁币之时,辽兴宗提出,宋人向辽交纳岁币,“须于誓书中加一‘献’字乃可。”宋人富弼说“‘献’字乃下奉上之辞,非可施于敌国。况南朝为兄,岂有兄献于弟乎?”辽兴宗又说“南朝以厚币遗我,是惧我也,‘献’字何惜?”既而又说“改为‘纳’字如何?”富弼仍然不同意,且于回国之时建议朝廷不要答应辽人的请求,后来,宋仁宗并未听从富弼的意见,“许称‘纳’字”。[13](卷137,仁宗庆历二年九月癸亥条,p.3292)这是宋人的说法,而在辽人的记载中则说,“会宋遣使增岁币以易十县”,刘六符与耶律仁先等使宋,“定‘进贡’名,宋难之。”刘六符曰;“本朝兵强将勇,海内共知,人人愿从事于宋。若恣其俘获以饱所欲,与‘进贡’字孰多?况大兵驻燕,万一南进,何以御之!顾小节,忘大患,悔将何及!”“宋乃从之,岁币称‘贡’。”⑥按辽人的说法,辽人并非是要求宋人用“献”或“纳”字,而是向宋人要求用“贡”字,且说宋人已经同意使用“贡”字,与宋人的记载差异很大。无论是辽人说用“贡”字还是宋人说用“献”字或“纳”字,都反映了辽人意欲凌驾于宋人之上的思想愿望。也就是说,辽人已经不满意与宋人对等交往,意欲做宋人的宗主国了。正是在这样的情况下,才出现了辽重熙二十一年(宋皇祐四年,1052年)遣使贺宋乾元节“其国书始去国号,而称南、北朝”之事,辽人虽然声称“称大宋大契丹,似非兄弟之国”,[22](卷58,《梁庄肃公适墓志铭》)但骨子里所强调的恐怕并非是双方对等往来之义,恐怕与即实先生所说的在契丹语中“南”亦有“下”之意有些关系了,这与张方平在为韩综撰写墓志铭时所说“北主通书称北朝而去契丹号,意以自尊大”,[23](卷39,《墓志铭·昌黎韩君墓志铭并序》)亦相吻合。如是,我们完全可以说,此后,辽人所强调的“南朝”“北朝”恐怕已经不是一个对等之国互相往来的概念,而是赋予“北朝”以高于“南朝”之义了。这恐怕也是辽人在宋人多次反对之后仍然热衷于“改大辽国信所”为“北朝国信所”等一系列要求的真正企图。

辽人积极主张与五代和宋朝互称“南朝”和“北朝”,不仅具有沿袭历史上对南北不同政权的习惯称谓、辽人意欲提高自己以取得和北宋平等地位以及后来意欲凌驾于北宋之上的用意,还应该寓有更深层次的涵义,那就是强调“南朝”和“北朝”是“一家”。早在天显十一年(936),辽太宗耶律德光就在册石敬瑭为大晋皇帝文中说,“尔惟近戚,实系本枝,所以余视尔若子,尔待予犹父也。”与石敬瑭约为“父子之邦”。石敬瑭本为汉化沙陀人,与契丹人并非同一族系,辽太宗将他说成是契丹“近戚”“本枝”,又约为父子,无疑具有强调辽朝和后晋是“一家”的用意。石敬瑭虽为沙陀部人,但由于他在中原地区建立后晋政权,一直被人们视为“中国”。辽太宗在册文中也希望石敬瑭“补百王之阙礼”,“成千载之大义”,⑦也就是希望石敬瑭能够继承和发展“中国”传统,成为“中国”传人,换另一句话说,也将石敬瑭所建后晋政权看成是“中国”。如是,辽太宗所强调的与后晋是“一家”也就具有与“中国”是“一家”的涵义。这种思想在后来的辽宋交往中表现地更为突出。如前所述,宋辽签订“澶渊之盟”时,辽人就与宋朝约为“兄弟之国”,“兄弟之国”即取兄弟一家之义。“澶渊之盟”签订之后,辽圣宗之弟耶律隆庆极力强调“今与中朝结好,事同一家”,[13](卷61,真宗景德二年十月甲午条,p.1371)赞成辽宋为“一家”之说。辽兴宗即位以后,在致宋仁宗的信中也说,“封圻殊两国之名,方册纪一家之美”,[13](卷135,仁宗庆历二年三月己巳条,p.3229)辽宋“两朝事同一家”,[13](卷142,仁宗庆历三年七月癸巳条,p.3408)并提出在宋辽互致国书中不称国号、只称“南朝”和“北朝”的主张,声称“书称大宋、大契丹”不以“南朝”“北朝”相称,“非兄弟之义”。[13](卷172,仁宗皇祐四年四月丙戌条,p.4141)辽道宗也在致宋书中指出,辽宋“虽境分二国”,“而义若一家”,[13](卷251,熙宁七年三月丙辰条,p.6122)“三朝通五世之欢,二国敦一家之睦”[13](卷507,哲宗元符二年三月壬戌条,p.12081)等等。辽人所强调的辽朝和宋朝是“一家”,无疑具有“一家二国”或“一家二朝”之意。被称为“南朝”的五代和宋朝自称“中国”,有关资料显示,辽人也承认五代和宋朝是“中国”,那么,辽人所强调的“一家”,就是辽朝与“中国”为“一家”的意思。被称为“北朝”的辽朝也自称“中国”,似乎学界已经取得了共识,⑧按照辽人自称“中国”的认识,辽人所强调的“一家”,就不应该仅仅指辽朝与五代、北宋之“中国”为一家了,似乎也应该包括辽人所自称的“中国”了。如是,辽人积极主张与五代和宋朝互称“南朝”和“北朝”,就具有“南朝”是中国的南朝,“北朝”是中国的北朝,南朝和北朝都是“中国”的涵义了。恐怕这就是辽人积极主张与五代和宋朝互称“南朝”和“北朝”的真实用意。

综合以上论述,可以得出如下结论:

一、辽人自从五代后晋时期开始,就已经自称“北朝”了,并非“自重熙年间起”,才“开始以北朝自称”,即使从宋辽签订“澶渊之盟”双方约定以“南朝”“北朝”相称算起,也要比辽重熙年间自称“北朝”早上三五十年。

二、辽人在五代后晋时期自称“北朝”,主要是遵循当时按照南北方位互称南北并立政权为“南北朝”的一种习惯称呼,并无“北朝”高于“南朝”之意。

三、辽人在与宋人签订“澶渊之盟”时,积极主动提出与宋朝以“南朝”“北朝”相称,具有意欲提高自己政治地位以取得和北宋对等往来的意图,表明那时的辽人具有与宋对等往来的良好愿望。

四、“澶渊之盟”以后,随着辽人“正统”意识的增强,辽人意欲凌驾于北宋之上的欲望大增,辽重熙二十一年(1052)“其国书始去国号,而称南、北朝”,就是辽人“意以自尊大”,[23](卷39,《墓志铭·昌黎韩君墓志铭并序》)意欲凌驾于北宋之上的突出表现。后来,辽人不顾北宋的反对仍提出“改大辽国信所为北朝字”等一系列要求,也说明了这一点。

五、辽人无论是沿袭当时按照南北方位互称南北并立政权为“南北朝”的习惯,还是意欲提高自己以取得和北宋对等地位以及后来意欲凌驾于北宋之上而自称“北朝”,都具有强调“南朝”、“北朝”是“一家”的用意。当时,被称为“南朝”的五代和宋朝自称是“中国”,辽人所强调的“一家”就是与“中国”为一家的意思。同时,被称为“北朝”的辽朝也自称是“中国”,辽人所强调的“一家”也是与“中国”为一家的意思。按此理解,辽人所强调的“一家”无疑是指“中国”,“南朝”“北朝”是一家人,就是“南朝”“北朝”都是“中国”的意思。如是,辽朝初年自称“北朝”就有了自称“中国”的思想倾向了,这应该是一种中国多元一体的思想倾向。[24]

收稿日期:2008-04-28

注释:

①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58,宋景德元年十二月辛丑条注引宋辽誓书,中华书局1980年版,第1299页;另见叶隆礼《契丹国志》卷20《澶渊誓书》,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年版,第189-190页,个别文字略有出入。

②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172,宋仁宗皇祐四年四月丙戌条,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4141页。此事还见徐松辑《宋会要辑稿》蕃夷二之一七、王称《东都事略·梁适传》、王暐《道山清话》、王珪《华阳集·梁庄肃公适墓志铭》、张方平《乐全集·昌黎韩君墓志铭》等,所记大同小异。

③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135,仁宗庆历二年三月己巳条,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3230页。《契丹国志》卷8谓书中称“李元昊于北朝为甥舅之亲,设罪合致讨,曷不以一介为报”,与此记载稍异。该书卷8与卷20均将此书系之于重熙十年,岁次壬午,误,“壬午”年应为重熙十一年。

④西方学者杨联陞等人认为,宋人向辽交纳岁币是“倒过来的朝贡(逆向朝贡)”。见费正清主编《中国的世界秩序:传统中国的对外关系》,哈佛大学出版社1968年版。转引自田浩《西方学者跟中的澶渊之盟》,见张希清主编《澶渊之盟新论》,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第93页。

⑤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105,天圣五年四月辛巳条,中华书局1985年版,第2439页。《宋史》卷288《程琳传》在记载此事时则称,杜防说:“大国之卿,可以当小国之君”,辽朝以大国自居之语意更加明确。

⑥脱脱等:《辽史》卷86《刘六符传》,中华书局1974年版,第1323页。此外,《辽史》卷19《兴宗纪二》亦记载说:“宋岁增银、绢十万两、匹,文书称‘贡’”;卷96《耶律仁先传》称:“仁先与刘六符使宋,仍议书‘贡’……乃定议增银、绢十万两、匹,仍称‘贡’”;卷96《姚景行传》又记载,姚景行在道宗朝说:“自圣宗皇帝以威德怀远,宋修职贡,迨今几六十年。”

⑦薛居正:《旧五代史》卷75《晋书·高祖纪》,中华书局1976年版,第986页。该书将此册文系于辽天显九年,陈述《全辽文》根据《辽史·太宗纪》记载,认为辽太宗册石敬瑭为大晋皇帝应在天显十一年。

⑧关于辽人自称“中国”的问题,学界已经取得了共识,但在辽人何时开始自称“中国”的问题上,还有进一步研究的必要。笔者认为,辽朝初年,辽人自称“北朝”就是以“中国”自居了。有关问题,笔者将另文论述。

标签:;  ;  ;  ;  ;  ;  ;  ;  ;  ;  ;  ;  ;  ;  ;  ;  

辽人自称为“北朝”考证_宋真宗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