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市场经济与国有企业_市场经济论文

现代市场经济与国有企业_市场经济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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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F276.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2435(2001)02-0203-06

市场经济起源于17世纪晚期的英国,至今已有300多年的历史。从它的产生到20世纪30~40年代为古典市场经济阶段(又称自由竞争市场经济阶段);从20世纪30~40年代到现在为现代市场经济阶段(又称国家干预市场经济阶段)。而属于国家所有并归国家支配的国有企业,在市场经济的不同阶段,其成因、数量、地位和作用都是不一样的。

一、现代市场经济形成以前的国有企业

20世纪30~40年代以前的古典市场经济,其赖以建立的微观基础是私人企业。国有企业作为一种经济现象,虽然在各个国家不同的历史时期也存在,但它具有由偶然因素促成、数量很少、变动不居、对宏观经济基本不构成影响等特点。

为什么古典市场经济的微观基础是单纯的私人企业?关于这个问题,恐怕不能从某种意识形态出发来加以解释,而应当从历史上西方国家的社会经济肌体的内部来寻找原因。第一,从工业化的角度来看。除德国以外,西方各国的工业化是靠民间发动的,是社会经济的自然演进过程,是靠个人资本的积累和投资来推动的,基本上不需要依靠政府。同时,它们的工业化又是以消费品为导向的,而消费品的生产经营特点又决定了私人完全能够胜任。它们的工业化之所以以消费品为导向,主要有三个原因:首先,在这些国家的工业化初期,重大的技术发明是消费品生产——机器纺织;其次,消费品生产技术比投资品生产技术简单,创办企业所需要的资本额较小,私人容易办到;最后,早期的企业家普遍熟悉的是消费品生产和销售,尚未形成创建和管理大规模投资品生产经营企业的能力。

第二,从生产的社会化程度来看。古典市场经济的早期和中期,生产的社会化程度不高,社会生产各部门、各行业和各企业之间的联系还不是十分广泛和密切,同时,社会生产的总规模也不是太大,对公共部门或公共产品的要求不是十分强烈,还不需要由政府来投资参与公共产业的建设和产业结构的配置。

第三,从市场机制配置资源的角度来看。在古典市场经济的早期和中期,西方各国包括殖民地在内的投资领域和空间很大,生产是粗放型的,尚处于摆摊子阶段,因此,市场利益机制无论将资源导向那里,都具有相对合理性,不需要由政府来参与资源的配置。

到了古典市场经济的晚期(19世纪后期至20世纪20~30年代)西方各国的工业化已经完成,生产已经高度社会化,社会生产中各种比例关系一再遭到破坏,经济危机开始接二连三地爆发。这时,社会生产在客观上已经提出要由政府出面来创办国有企业,以解决市场失衡问题,但是,西方各国政府基于历史上自由竞争所带来的长期的经济发展,仍然沉湎于传统的自由放任经济政策之中,并没有认识到客观经济条件的变化和新的历史条件下政府的职责。例如:1924-1928年在任的美国总统柯立芝宣称:“一个无所作为的政府才是最好的政府”。柯立芝的继任胡佛总统(1929-1933年在任)面对已经爆发的大危机,仍然坚信经济危机只是暂时的现象,相信上帝会使美国经济很快好起来的,因此,政府仍然不作为。西方其它市场经济国家的政府同样持这种态度。

西方古典市场经济阶段,各国也有国有企业,并且在某些国家的某些历史时期,还具有一定的规模。例如:18世纪法国的王家手工工场就有100多个。特别是两次世界大战之间,意大利等国发生了政府大批接管私人企业的情况,在历史上称之为国有化运动。然而,古典市场经济阶段的国家企业,从其成因和变动性来看,具有这样几个特点:第一,与政府官僚机构的自身消费联系在一起,如法国的王家手工工场。第二,绝大部分由战争直接促成。如军工产业以及为制造枪炮服务的钢铁工业等等。有的则是由政府的愤怒情绪所引起。例如:有些国家在与外国交战中,国内有些资本家为了赚钱,帮助敌人,政府一怒之下,将其企业收归国有。第三,不具有常驻性,起落较大。国家有战事,为了战争的需要,国有企业增多,战事一结束,又还商于民,因此,还不是经常性、制度化的国有企业。

二、现代市场经济对国有企业的客观要求

现代市场经济起源于20世纪30~40年代。它是以市场机制配置资源为基础,加上政府适应干预的市场经济。就其基本方面来说,它与古典市场经济是同质的。与古典市场经济所不同的是:在原来完全由市场机制配置资源的基础上加上一个政府的适度干预。导致古典市场经济过渡到现代市场经济的直接原因有三个:第一,19世纪末20世纪初,西方各国生产的高度社会化客观上要求由政府出面来调节社会生产的比例与各国政府继续奉行自由放任政策的矛盾的激化所引发的普遍的、深刻的经济危机。我们知道,1929-1933年,在西方世界发生了一场空前的经济危机。那场危机使整个西方世界的工业生产下降了37.2%,倒退到20世纪初甚至19世纪末的水平;失业人数高达5000万;对外贸易总额下降了66%,倒退到了1913年的水平;美、德、英、法四国的破产企业达28.9万家,其经济损失总额高达2600多亿美元,比第一次世界大战的损失总额1700亿美元高出52.9%。[2](P2-3)

第二,美国“罗斯福新政”成功经验的启示。罗斯福政府在1933-1935年期间,通过政府投资创办了一大批国有企业,如:吸收失业工人修筑电讯、线路、铁路、桥梁、码头、机场和公路,清理林区及公园等等。全美由政府投资修建了公园、游乐场、水库和许多其它建筑物等等。除一般的公共工程外,新政期间,政府还兴办了著名的田纳西水利和发电工程,包括田纳西及密西西比河的水利工程、改善田纳西河航运和沿河水土保持,并在田纳西河水系上建造了系列水坝、船闸及多座国有发电厂等等。罗斯福政府在实施新政期间,为创办国有企业和其他事业先后投资350多亿元的巨资,的确收到了很好的效果。到了1937年,美国的工业生产已恢复到危机爆发前的1929年的水平。[3](P162-163)

第三,凯恩斯的国家干预学说的强大推动。

就在美国罗斯福政府实施新政如火如荼之际,英国剑桥大学的一位著名经济学教授约翰·梅纳德·凯恩斯正在殚精极虑地创立他的反危机学说。凯恩斯反危机学说的基本内容便是国家干预经济,包括政府投资创办国有企业。他的研究成果集中在1936年他所出版的代表作《就业利息与货币通论》一书中。然而,由于第二次世界大战很快爆发,西方各国政府都忙于战争,根本无暇顾及他的学说。因此,凯恩斯的国家干预学说诞生之初,除西方经济学界人士有所了解以外,对各国政府的政策并没有造成影响。只是到了“二战”快结束,西方各国政府开始考虑如何维持战后的经济稳定,怎样避免1929-1933年那场悲剧的重演时,才想起了凯恩斯的国家干预学说。于是,便把凯恩斯学说奉为政府行动的指南和金科玉律。从此,各国政府便以凯恩斯学说为指导,建立包括创办国有企业在内的政府干预经济体制。

在以上三个方面因素的作用下,“二战”结束后,西方各国纷纷建立起了国家干预经济的体制。随着国家干预经济体制的建立,古典市场经济便过渡到现代市场经济。

通过以上论述可知,一定量的、经常性的和制度化的国有企业是现代市场经济的伴生物和重要组成部分。因此,“二战”结束后,西方各国在建立健全现代市场经济过程中,纷纷建立国有企业,并掀起了一股声势浩大的国有化浪潮。如:意大利政府接管了全国数家重要的投资银行和银行所属企业;法国政府则将汽车、银行、电力、煤气、铁路等产业统统掌管起来;英国工党政府强制实行了铁路、煤矿、煤气和电力国有化。等等。[1]西方各国国有企业的建立和发展,在医治战争创伤、平衡协调市场、反危机等方面发挥了重大作用。加上其它一些因素的作用,赢得了20世纪50~60年代,西方世界经济发展的“第二个黄金时代”。此间的经济发展反过来又证明了国有企业普遍存在的合理性,从而促进了西方各国国有企业的进一步增加。据文献记载,在西方各国国有企业发展的鼎盛时期(20世纪60年代中后期),按各国平均计算,国有企业在就业、产出和资本投资方面占国民经济总量的25%。[1](P639)这样的比重大大超过了现代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实际上已经走向了反面。西方国有企业总规模的膨胀造成了20世纪60年代末和整个20世纪70年代各国经济的全面“滞胀”,即经济增长停滞和通货膨胀并存。所以,到了20世纪70年代末和整个80年代,西方各国又开始了新一轮的调整,缩短国有企业的战线,收缩国有企业的总规模。

通过这段历史的叙述,下面必须作出回答的有这样几个问题:首先,在现代市场经济条件下,为什么必须要有一定数量的国有企业?其次,国有企业在现代市场经济中应当如何定位?最后,在现代市场经济国家,国有企业总量在国民经济中究竟应当占多大比重?

(一)现代市场经济在客观上要求必须建立一定数量的国有企业

现代市场经济是建立在高度社会化大生产基础之上的经济运行方式,而社会化大生产和现代市场经济得以健康运行的关键是社会生产领域结构的平衡和市场上总供给与总需求的平衡。从理论上说,这两种平衡虽然具有紧密的联系,但并不能完全等同。前者是深层的、长期的产业结构平衡;后者是表层的、短期的市场总量平衡。市场经济在客观上要求同时实现这两种平衡,但在事实上,市场无法自动同时实现这两种平衡。这就要求必须由政府的介入,政府通过自己的投资创办国有企业和对国民经济的宏观调控来协助完成这两种平衡。

首先我们来看政府通过建立国有企业参与社会生产领域产业结构平衡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我们知道,社会化大生产的基本特征是:社会分工特别细致、协作范围和协作关系十分广泛和复杂。整个社会生产的各部门、各行业、各企业和各地区因相互提供原材料、半成品、零部件、燃料、动力、工艺和各种服务而连结成一个有机的整体,密不可分。在这种条件下,几乎没有一件工业产品从头至尾是由一家企业独立完成的,几乎所有的工业产品都是分工协作完成的产品。这时,任何一个行业或企业都不能离开其它行业或企业而独立存在。这种社会化大生产只要在哪一个环节上出了问题,都会造成整个社会生产链条的中断和经济生活的瘫痪。这种社会化大生产在客观上要求,必须在全社会范围内合理地配置产业结构。也就是将社会资源恰到好处地配置到各种各样商品和劳务的生产上。这就是通常所说的资源配置问题。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靠什么来配置资源?主要靠的是市场机制。而靠市场机制来配置资源说到底就是靠利益机制来配置资源,靠利益指挥棒来诱导资源的流向和流量。在市场上,个人、居民户和民间企业作为资源的所有者,追求的是自身利益的最大化,并不考虑其它。在利益驱动下,它们的行为取向必然是:只要不触犯法律,哪里有钱可赚或者哪里赚钱最多,就将资源投向哪里。这就是市场机制配制资源的本来含义,无可非议。然而,同时我们必须看到问题的另外一面:一个现代经济社会,如果单纯地依靠市场机制来配置资源,必然会带来一个严重的后果,那就是,诸如自己投资从事生产经营,好处被众人享受,利益在社会,而投资经营者又无法向享受者收取报酬的产业;那些生产周期特别长、投资收回慢、自身盈利少的产业;那些投资风险很大的产业等等,根本无人愿意投资经营。还有一些所需资本量特别巨大、涉及到的利益关系十分复杂、民间虽然有人愿意投资,但却无力投资的产业(这里主要指的是发展中的市场经济国家,在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民间企业可以通过股份制加以解决)。另外,还有一些民间虽然有人愿意投资、也有能力投资,但生产经营成本高、经营不好的产业。总之,在一个社会经济中,客观上存在着一定量的民间不愿为、不能为和为之不当的产业。然而,这些产业又是社会生产和人民生活所绝对不可缺少,须臾不能离开的。象这些产业必须由政府来投资,通过政府兴办国有企业来解决。具体来说,这类产业包括国防军工、国内治安、消防、环保、大型基础设施、路灯、航标、天文台、基础科学研究等等。这类产业统称为公共部门。还有一类叫做准公共部门,如基础教育、公共卫生保健、文学艺术、体育、公共交通和邮政等等,可以由政府与民间共同来办。

政府投资兴办国有企业也是建立短期市场总量平衡(总供给与总需求的平衡)的客观要求。我们知道,市场经济的运行在客观上存在着总供给与总需求的矛盾。如果只凭市场机制的自发作用,商品不是供过于求就是供不应求,从而使宏观经济运行呈现出周期性波动。总供给大于总需求时,商品过剩、物价低迷、企业开工不足甚至纷纷倒闭、工人大量失业;总供给小于总需求时,又会出现物价持续大幅度上涨或通货膨胀、利益分配关系紊乱、资源的低效率使用等等。市场机制不能解决这些问题,而政府在这方面则是大有可为的。当出现总供给大于总需求时,在市场上表现为有效需求不足。这时,政府可以通过扩大投资,增加对投资品和消费品的购买,扩大国有企业的总规模,并通过乘数作用带动民间的一系列投资和消费,从而增加有效需求,实现总供给与总需求的平衡。当出现总供给小于总需求时,在市场上表现为总需求过旺。这时,政府除了运用适当的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抑制总需求的增长以外,还可以直接通过国有企业这一可控因素,减少总需求,如放慢国有企业的增长速度以控制总需求的增长,实现总量的平衡。

(二)现代市场经济要求国有企业适当定位

我们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来给现代市场经济中的国有企业定位:第一,在现代市场经济中,国有企业是为了弥补市场机制配置资源的或缺。也就是,市场机制无法将资源导入的领域或产业,就应当由国有企业来填补。第二,国有企业的基本功能是为国民经济整体运行创造和提供良好的经济条件和环境。因此,国有企业的绩效在外部、贡献在社会。国有企业的这一特定功能决定了我们不能单纯地用盈利指标来衡量它的经营状况。我们应当允许国有企业微利甚至亏损经营。实际上,真正按照现代市场经济要求所建立起来的国有企业不可能有很高的盈利水平,因为它所进入的都是一些外部性强、投资大、风险高的产业。国有企业只要坚持满足社会需要和合理经营,其亏损应当通过政府财政的转移支付来解决。第三,国有企业必须限定在国民经济的四个领域:一是国家安全行业;二是自然垄断行业;三是公共产品和劳务的生产和供给行业;四是新兴的高风险行业。

(三)现代市场经济要求国有企业适当定量

所谓国有企业的定量问题,即为在一国范围国有企业资产总额在社会资产总额中所占的比重问题。在现代市场经济国家,没有国有企业不行,国有企业少了也不行,多了同样不行。由于在我国主要表现为国有企业数量过多,总规模过大,所以,下面主要讲数量过多、总规模过大为什么不行。

1.国有企业一般都具有垄断性,而垄断必然导致低效率。现代市场经济中的国有企业虽然可以获得银行的商业性贷款和通过发行股票、债券向社会集资,但政府始终都是国有企业的投资主体之一。政府官员拥有财政和政策性银行向国有企业配置资源的垄断权。官员往往从行政目标、社会目标和个人创造政绩的目标出发来配置这一部分资源,例如:有些官员不是将自己所掌握的那一部分资源配置到理应配置的方面,而是热衷于装饰品生产,将其过多地配置在大街上、马路旁,从而造成资源的不合理流动和低效率使用。另外,国有企业与行政权力结合在一起,政府往往帮助国有企业打击市场上的竞争对手,使国有企业处于垄断地位。一旦形成垄断,一些低效率现象便显现出来,如生产经营只求做成做大,不计成本和消耗,创新动力不足等等。

2.国有企业数量过多、总规模过大,既会造成资源的不合理配置又是产生腐败的经济根源之一。从理论上讲,政府官员是代表人民来行使资源的配置权,但在监督机制和法制不健全的国家,很难保证这些代理人真正忠于委托人——全体人民。在现实中,有些政府官员利用手中掌握的资源配置权,谋求个人利益,例如:他们不是将资源配置到真正需要的方面,而是配给与自己关系好的地区、行业和企业,从中收受贿赂;反过来说,一些地方和企业为了向政府争项目、争投资,必然会不惜重金,收买政府官员。另外,政府的行政权与政府自己的企业有着一种割不断的天然联系。这就为政府干预国有企业的人事、投资、财务等提供了体制基础。政府官员也会不失时机地利用这种权力,采取提供方便或刁难等手段,从国有企业获得好处。

3.国有企业数量过多,总规模过大,难以避免经营者的道德风险。前文曾经讲到,人民将一定量的资源委托给政府,但政府并不是直接运用这些资源来经营企业,而是再将其委托给厂长、经理人员,如政府将资源投入国家独资企业和国家控股企业。这就在政府与厂长、经理人员之间形成了二级委托——代理关系,但这些企业的厂长、经理人员也并非必然忠于委托人——政府。政府无法有效地约束千百万个厂长、经理。国有企业的厂长、经理人员也十分清楚这一点,所以,他们可能有以下两种行为取向:一是欺骗政府,一味地夸大办事的难度,千方百计地向政府伸手多争资源,以便使自己办起事来更加容易。从政府官员方面来说,他们远离生产过程,弄不清生产一定量的产品和劳务,究竟投入多少资源才算科学合理。政府官员还有一种心理,反正花的是别人的钱或代别人花钱,用不着心疼。其结果,企业多要,政府就多给,导致了资源的严重不合理配置和挥霍性使用。二是国有企业的厂长、经理人员大肆侵吞国有资产,如中国国有企业厂长、经理人员的在职消费、59岁现象、贪污受贿等等。

以上讲的是国有企业数量过多,总规模过大容易产生一系列的问题,那么,数量少,总规模小是不是就没有这些问题呢?也会有这些问题,但在程度上有很大的差别。其原因是:第一,国有企业数量少、总规模小,即使存在着上述问题也不会影响国民经济全局;第二,数量少、总规模小,涉及到的人和事也少,政府便于实施监督,监督成本较低;反之,不是绝对不能监督,而是可能因为出现监督成本大于监督收益现象而使监督失去意义。

在一个实行现代市场经济体制的国家,国有企业在国民经济中究竟占多大比重为宜?到目前为止,世界上还没有一个适用于任何一个国家的统一的定量计算公式,但从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的历史经验来看,控制在15%以内比较适当。20世纪60年代的西方各国平均高达25%,结果引发了长达十多年的经济“滞胀”。经过20世纪70年代末和整个80年代的调整收缩,现在英国为13%、德国为11%、美国和日本为10%、法国为18%(法国具有历史传统)。经过调整收缩后的西方各国,经济发展比较平稳。90年代以来,它们进入了经济发展的“第三个黄金时代”(当然,这与信息产业的发展等因素也有关系)。

三、在建立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程中,我国国有企业的改革方向

我国所要建立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所有制基础是: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国有制经济为主导,多种经济成分并存。在这里,首先要解决两个认识问题或理解上的问题:一是公有制与国有制的关系问题。公有制由三个部分组成,其公式为:公有制=国有制+集体所有制+混合经济中的公有成分(如股份经济中的国家和集体股)。由此可见,国有制只是公有制的一部分。二是如何理解以国有制为“主导”,以公有制为“主体”?在这里,“主导”是一个功能性概念,主要指的是国有企业对国民经济的控制力,而不是数量概念。因此,我们既然强调国有企业的功能就不必追求其总规模。这里的“主体”则是一个数量概念。如果简单地理解就是国有制+集体所有制+混合经济中的公有部分,三项所共同构成的公有制资产,在社会资产总额中占50%以上。有了这两点认识之后,在实践中,我们就可以对我国现存的国有企业进行大刀阔斧的改革了。

实行改革开放20多年来,随着乡镇企业、外资企业等非国有企业的高速增长,特别是1997年中共十五大之后,国有企业主动收缩,国有企业资产在社会资产总额中所占的比重直线下降。1995年,全国国有企业共有30.9万个,资产总额在社会总资产中高达67%。[4]经过短短四年的战略调整,至1999年底,国有企业减少到23万个,资产比重下降到34.6%(该年国有企业资产为9万亿,社会总资产为26万亿)。根据发达市场经济国家的经验,这一比重仍然过高,还需要进一步的降低,这是确定无疑的。那么,就我国的特殊国情来说,国有企业总规模收缩的底线在哪里呢?有人认为定为25%比较适当,但更多的人则认为应当低于25%,这是一个亟待研究的问题。总之,国有企业总规模收缩的任务尚未完成,还需继续收缩。如何将现存的一部分国有企业继续变为非国有企业呢?根据中共十五届四中全会《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精神和我们的理解,主要有以下几条途径:

1.重组一批。重组有三种方式:一是一些现有国有独资企业吸收非国有股,组成股份公司。开始时,国家掌握51%的控股额,然后再卖掉一部分股权,使国有股降到30%以下,放弃控股权,变为非国有企业。二是鼓励、促进那些规模较大、经营状况良好、有发展前途的非国有企业兼并掉一批国有企业。三是将一些国有中小企业改造成集体所有制性质的股份合作企业。

2.破产一批。中共十五届四中全会《决定》第四部分关于“推进国有企业战略性改组”中明确提出:“产品没有市场、长期亏损、扭亏无望和资源枯竭的企业、以及浪费资源、技术落后、质量低劣、污染严重的小煤矿、小炼油、小水泥、小玻璃、小水电等,要实行破产、关闭”[5]。

3.卖掉一批。向港澳台商、外商、国内大陆公民,公开拍卖一批国有小企业。

4.送掉一批。有些国有小企业长年开工不足甚至关门歇业。其地皮、厂房、机器设备长期闲置;而社会上的确有一些善经营、懂管理的能人,由于种种原因,才能得不到发挥。这种物质资源与人才资源的分离造成了极大的浪费。使这两类资源实现有效结合的方式之一就是将前者无偿送给后者。当然,这种“送”是有条件的,其条件包括对接受人的资格要求;在原固定资产折旧完之前不准转卖;税收不减免;必须承担一定量的债务;在一定年限内,为原来的职工承担一定比例的保障基金等等。

收稿日期:2001-0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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