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在理念与实践中的困境及其启示,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困境论文,启示论文,民主论文,理念论文,实践中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从原始社会的部落民主制,到古代的城邦民主制,再到近现代的代议民主制等一系列民主形态的演化流变过程中,民主已越来越成为构建理想政治生活的准则,成为衡量现实政治统治合法性的尺度。
但是,民主在人类社会几千年的政治实践中并不总是处处高歌、一路凯旋,在民主之树上结的也并不全是幸福的金苹果。民主这个范畴由民主观念和民主实践两项外延构成,人们一般又将民主实践分为民主体制和民主生活方式两个部分。那么,民主是最完善最高级的政治观念吗?民主在特定历史背景、特定文化传统及特定时代中的实践形态又是什么?我们首先从政治哲学的角度来探讨这个问题。
民主与自由:主仆之争
自由是人类社会追求的终极目的,人类整个实践就是追求自身解放的过程,也是自由不断扩张的过程。政治自由实质上就是意味着探索人类如何摆脱政治生活中各种外在的、人为的束缚,排除政治领域中的盲然性和恐惧感,掌握政治活动的必然性,最终达到对整个人类政治命运的把握。
政治自由概念产生于近代资产阶级革命中。18世纪的孟德斯鸠认为,政治自由就是“做法律所许可的一切事情的权力”[1](P154),他只是指出了自由的外在规定。而斯宾诺莎则阐述了政治自由的内在价值:1.自由是使人们免除对高高在上的政治权力的恐惧感,能够把握自己的命运;2.自由是人们能够获得生存与工作的基本权利;3.自由是每个人根据个人的独立判断表达自己的思想和感情的自由。基于政治自由的价值,斯宾诺莎明确地指出:“政治的真正目的是自由”[2]( P272)。19世纪,面对着个人自由盲目扩张所造成的人类个体异化现象,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提出:“工人革命的第一步是使无产阶级上升为统治阶级,争得民主”[3](P272)。就是说, 无产阶级的首要的政治目的是实现无产阶级民主,无产阶级的最终目的是要以无产阶级民主为手段,实现自己的历史使命,即:“代替那有着阶级对立的资产阶级旧社会的,将是这样一个联合体,在那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3](P273)。马克思、 恩格斯所认为的自由是社会共同体中个人自由与社会自由相统一的自由,是对古典自由主义的扬弃,但他们也认为政治的目的就是自由。根据经典思想家的论述,自由是民主的最终目的,自由高于民主,民主只不过是实现自由的一种手段。
但是,作为手段的民主与作为目的的自由并不总是能够和睦相处的。其不相容之处就在于,当民主成为社会生活的最高准则时,社会生活就被高度政治化了,单个的人直接地、无可逃避地面对强大的政府,每个人对于政府以政治共同体代表的名义作出的一切决策都必须服从;而政府往往会作出违背共同体委托目的的决策,还有可能在多数派的压力下,作出不利于少数的决策,这样,民主就演变为暴政,导致对政治自由的侵犯。英国的民主运动证明了在保证个人自由前提下的民主化怎样取得了稳步的最终的胜利;而法国大革命则从反面说明了不保障自由的民主怎样蜕变成血腥的暴政,怎样使革命走向了它的反面而使民主成果毁于一旦。在政治发展中,这样的情况屡见不鲜,即:大众以民主手段产生的政府常常会蜕变为蔑视人的自由与尊严的毫无节制的专制政府。对此,有人称之为“从平民主义向专制主义的蜕变”,其实质就是自由的“缺席”。也正是由于古代民主缺少保护自由的机制,才使许多哲人、思想家认为民主不是一种好的政体,甚至把它等同于暴民政治。
从政治哲学的角度考察,民主并不是完善的政治观念,它必须从属于自由观念。民主必须以自由作为自己的目的,否则必将在理论上无法自圆其说,在实践中发生“民主的歧变”。那么,社会实践领域中的民主是否会陷于尴尬的境地呢?下面从政治稳定、经济发展与文化艺术几个角度予以考察。
民主与政治稳定:民主的自我毁灭
人们在一个国家的民主化的进程中常会发现:民主的政体有利于政治稳定,而政体的民主化则容易滋生不稳定。从一般意义上说,政治民主化进程通过政治参与,为政治体系提供充足的政治资源,培养公民对国家的责任感和对政治制度的宽容精神;公民通过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可以克服政府官员的官僚主义和腐败行为,促进民主的制度化建设。民主化最终会增加政治统治的合法性,增强政治体系的稳定性。但是,在特定的制度框架内,民主化并不总是与政治稳定成正比关系。正如亨廷顿所言:“政治稳定依赖制度化和参与之间的比率。如果想要保持政治稳定,当政治参与提高时,社会政治制度的复杂性、自治性、适应性和内聚力也必须随之提高。”[4](P73)民主化对政治稳定的影响很大程序上取决于政治体系对政治输入——即支持和要求的吸取和承受能力。如果体系能够为政治参与提供畅通的渠道,能够反映和体现公民的 意愿,民主化就会促进政治稳定。但是,政治体系也可能会对政治输入缺乏相应的承受和应变能力,不能体现和反馈公民意愿。在这种情况下,由于政治体系不具备制度化的疏导力,只能用非制度化的强制力压制因民主化而产生的公民参与浪潮,这就有可能增加公民与当局之间关系的紧张度,最终破坏政治体系运行的有序性和连续性,导致政治的不稳定。
发展中国家的民主化实践证明,民主化与政治稳定之间并不具有直接的决定关系,两者之间的关系以政体的制度化、政党的凝聚力和政治文化传统等因素为媒介。在一些缺乏现代政治体系的发展中国家,由于全国性政党的软弱或缺乏,政治制度的不完善,以及对政治共同体的低度认同,伴随着软弱的“民主政权”上台的却是经济的衰退,政局的动荡,甚至国家的分裂,随后是军人干政或权威主义政体的崛起,民主化进程为之夭折。
要民主还是要经济发展:难以抉择
民主化程度的提高,政治参与的扩大,从总体上看会促进社会利益的公平分配和社会经济的持续增长。人们通过民主程序表达自己的愿望和需求,可以使当局制定的社会利益政策更符合人民的愿望和要求,为经济的持久增长提供稳定的社会和经济环境。西方福利国家的出现,很大程度上就是在民主化浪潮的推动下实现的,从而成为缓和阶级矛盾、巩固社会共同体的必要条件。经济增长是与社会的活力分不开的,民主化对经济发展的积极意义表现为具有支持性的积极的政治输入会成为推动经济增长政策的力量,扩大公民与政府之间的信息反馈,又为经济增长提供了源源不断的动力源。
但是,公平与效率之间的关系永远是一个二律背反的逻辑命题,民主与经济增长间的关系在民主化所处的特定历史条件下会成为一个难以打开的死结。非制度性的民主化会导致政治不稳定,从而成为阻碍经济增长的一个因素;民主化会对平等政策造成压力,导致对经济增长所必需的资本积累的不合理分配,阻碍为推动现代化所进行的资源重组;如果政治参与的主体只是以影响利益分配为直接目的的个人和特殊的利益集团,而不是制度化的、全国性的政党,就会影响资源的重新分配和技术创新,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经济增长率。
处于现代化启动和推动阶段的社会,为了使有限的社会资源总量得到合理的配置和有效的利用,需要有一种组织力量来行使这种职能。在缺乏有效的组织权威的情况下,造就一个统一的民族国家及其权威性的政府就成为配置社会资源、促进经济发展、推动现代化的必要条件。这样,势必会带来政府权力的集中和职能的膨胀,看起来好像以参与、自治为特征的政治民主被收缩了。[5](P268 )但如果民主化的步伐太快,政治参与的浪潮过分高涨,就会削弱政府的社会管理能力,使经济增长受到制约,甚至会中断现代化的进程。现代化过程中政府面临着艰难的抉择;一方面是现代化使公民的主体意识觉醒,政府受到的民主化压力持续增长;另一方面是现代化的实现与经济的发展需要政府上收权力,强化对社会领域的干涉。
大众文化:“民主的泛化”
在文艺发展道路的问题上,一直存在着两种观点的论争。一种观点以为,文化艺术的观照对象和消费主体是普遍的最大多数的人民大众。只有做到了文艺的大众化,才算是最充分地实现了文化艺术的民主化,而超越大众的文化,则是脱离人民的、高高在上的专制主义的贵族文化。另一种观点认为,文化艺术是人类精神领域的启蒙之光,必须超越现实生活,漠视普遍大众的鄙俗动机和低级玩好。文化艺术家只能作为象牙之塔中的孤独的精神探索者,他的使命就是以理智之光引导芸芸众生归于崇高的精神境界。两种观点之分简单地说就是俗文化与雅文化之争,或大众文化与精英文化之争。第二种观点在民主化时代的今日,其声音已日渐微弱,而第一种观点却籍民主之名形成了咄咄逼人之势。但它却片面地认为,文化艺术领域中的民主化就是文化艺术的通俗化,就是要求创作主体迎合多数人的品味。这种观点强调了文化的直接功利性,而忽视了文化的超越现实的功能,在实践中往往将文化艺术沦为政治宣教工具,扼杀了文化创作的活力。
诚然,文化的民主化必须要求文化的大众化,必然让更多的人参与文化艺术活动,使更多的人在精神生活领域得到更高的生存超越。但是,在具体的文化实践中,许多人往往把文化的民主化误认为就是迎合大众原有的文化水平和文化品味,以对大众生活的具体参与代替独立的精神探索。一味地追求大众化、普及化,必然会扭曲文化艺术的精神独创性,扼杀文化发展的内在动力,造成文化领域的“沙漠化”。文革中的样板戏、语录歌、忠字舞等“大众艺术”可算是真正做到了大众化、普及化,它们传遍了中国的每个角落,普及到了各行各业,俨然是人类文化发展史上亘古未有的文化民主。而文革刚刚过去,向来因晦涩难懂而被人诟病的朦胧诗、意识流小说等便破土而出,这难道不是对所谓文化的“民主化”的一种无意识的反正吗?文化的民主像政治民主一样,不能为了民主而民主,以民主为终极目的,文化的民主是为了最大限度地发挥人类的精神创造能力,以提高人类在精神领域内的自由主体的地位。毛泽东曾提出过“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口号。真正的文化民主应是建立在自由创造基础之上的民主,应允许自由地开展思想争论、自由地进行艺术创造。民主的困境最终体现在社会共同体中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上,特别是突出地表现在多数的统治与少数的权利之间的矛盾上。
少数派的权利:民主概念的修正
民主依赖多数统治的原则,即:在民主政体中,当公民们对一项政治决策或一个候选人有争议时,那么,决策的作出和候选人的选择应和较大的公民团体的意志保持一致。这个原则对于民主政体来说是基本的。在某个国家中,如果一小帮土地贵族有能力对抗人民大众的意志,或如果公共政策只是由一个革命委员会作出,那么这个国家肯定是不民主的。多数统治的原则虽然很简单,但却是常常有争议的。如果一个国家中的多数公民投票否决了某个宗教团体或种族群体的选举权,这个国家还是一个民主国家吗?在政治哲学和实际政治生活中,多数人的统治与少数人的权利之间的关系是一个非常棘手的问题。
雅典民主制一向被人们奉为民主的圭臬。但这种民主只尊奉多数人的意见,视多数人的意志为正义,少数人的意见不仅受到忽视,而且受到排斥和打击。希腊哲学家苏格拉底竟以“慢神”和“蛊惑青年”罪而被起诉,通过完全合法的民主审判程序被判处死刑。到了现代,民主制的倡导者并没有变得更聪明。德国的希特勒正是通过民主程序登上了权力宝座,并在德国人的同仇敌忾下发起了对犹太人的“圣战”。基于历史教训,人们认为,民主不仅需要服从多数人的意志,还必须保护少数人的权利。“如果要保存民主,就不能允许多数人剥夺少数人的权利:民主至少意味着对多数统治的限制。”[6](P10)为什么要保护少数人的权利呢?“人类的进步大都通过以下方式实现的:即从一小部分人偏离大多数人的思想和生活习惯开始,直至他们的行为最终得到大多数人的认同和接受,从而形成了人的观念和生活方式的更新。如果将权力赋予多数人,让他们规定少数人可以想什么,可以说什么,可以做什么,那么,人类的一切进步都会终止。”[7](P92)当第一个小生产者违背行会的限制条例时,当第一个资本家采用当时先进的蒸汽机时,他们不是受到了当时大多数人的反对?当卢梭发表他的《社会契约论》和《爱弥尔》时,不也受到了当时各君主国政府、共和国政府和普通大众的一致迫害?可见,树立少数权利的原则对于民主政体至为重要。
在民主政体中,怎样保护少数人的权利呢?有人认为,解决民主政体中多数统治的尴尬地位的一个办法是:接受多数统治,但当作出关于少数的政治权利的决定时例外[7](P54)。但当认定少数派的哪些权利应当受到保护,以免除多数派的剥夺,这又是非常困难的。并且在给予多数统治某些限制时,任何被法律确立的限制都可能会被占有优势的精英利益集团(从定义说,他们当然是少数派)所利用,用这种限制来反对多数派的合法意愿。因此,多数统治与少数权利之间存在着难以调和的两难抉择。如何解决多数统治与少数权利之间的矛盾,给民主的倡导者带来了严峻的挑战。
对当代中国民主化设计的思考
当代民主化浪潮风起云涌,以不可阻遏的气势席卷全球。对民主的威胁已不再来自公开的专制,而是来自对民主的盗用和滥用。民主是人类政治生活中永恒的追求,民主是政治领域中清除专制和腐败的净化剂。霍布斯将国家比作一只巨大的怪兽—利维坦;恩格斯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将国家称作是一种日益同社会相脱离的异化力量。对付国家这种“必要的恶”,民主是迄今为止人们在政治领域中所发明的最有效的一种武器。但是,据上所析,由于人们对民主的盲目崇拜和迷信,对民主的盗用和误用,却使民主时时陷于困境之中。
在当代中国,由于市场经济的逐步确立,政治体制改革进程的启动,公民主体意识的逐渐觉醒,民主已成为中国政治生活中重要的主题,成为中国政治发展的主要目标。但是,在中国民主化的进程中,我们应当注意的是:
一、民主是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之一,是社会主义的应有之义,但民主决不是社会主义的终极目标。如果将民主作为终极性价值,片面地追求民主,“全国齐动员”,只会导致对公民自由甚至人身安全的侵犯。在人类进化过程中,民主只是实现自由的一种手段,人类的终极目标是“自由人的联合体”。在政治领域中,为了避免国家的异化,为了克服“必要的恶”,也就是说为了实现政治自由,人们才接受了民主。所以,我们在倡导社会主义民主时,也不应当忘记社会主义政治自由,社会主义政治自由应当成为社会主义政治体制改革的目标。
二、我国是经济落后、政治体制不健全的发展中国家,同时还存在着浓厚的专制体制与臣民文化传统。所以,政治生活的民主化在我国不是一件一蹴而就的事情,一定要把握好民主化的速度和步骤。民主化是一个系统工程,它只能以现代化进程和经济发展速度为基础,与政治制度的健全、政治运行的规则化相一致,并辅以对传统政治文化的改造。这样,民主化才能促进经济的持续增长,才能为现代化的推进提供稳定的政治环境。据此,邓小平认为我国民主化的目标应当是发展社会主义生产力,巩固社会主义政治制度,调动人民群众的积极性[8](P178 )。
三、我们应当认识到民主自身的局限性。试图把民主原则扩张到社会生活的一切领域,把社会彻底民主化,只会导致民主的失落,人类创造力的衰竭,道德责任感的败坏。文化大革命就是一个失败的尝试。民主的局限性还表现在民主需要以法治、宪政为羽翼,以确立民主的“游戏规则”,保证公民的自由不受不当的侵害,保障公民在物质生产领域的积极性和在精神领域的独创精神。要知道,没有法治的民主同样是一只凶猛的“利维坦”。
中国的民主化进程任重道远,认识到民主所遭遇到的种种困境,并不是要人们对民主退避三舍,甚至摒弃、厌绝民主,而为了更顺利、更稳步地推进中国民主化的进程,从而把我国建设成为一个高度富强、高度民主、高度文明的社会主义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