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对邓小平民族理论的丰富和发展_民族问题论文

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对邓小平民族理论的丰富和发展_民族问题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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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D63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3-708(2006)06-0010-07

以江泽民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站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全局的高度,站在国家发展繁荣的高度,站在中华民族根本利益的高度,全面观察、准确判断、科学把握国内外民族问题发展变化的新情况、新问题、新趋势,对我国民族问题和民族工作提出许多新思路、新观点、新论断,丰富和发展了邓小平民族理论,为我国民族工作新局面的开创提供了正确的思想指导。

一、民族问题既包括民族自身的发展,又包括民族之间,民族与阶级、国家之间等方面的关系,我国现阶段的民族问题只有在建设社会主义的共同事业中才能逐步解决。

马克思、恩格斯、列宁在他们的著作中,多处论及民族和民族问题,但并未对“民族”概念进行明确的界定。斯大林在《马克思主义和民族问题》中提出了他对什么是民族的回答:“民族是人们在历史上形成的一个具有共同语言、共同地域、共同经济生活以及表现于共同文化上的共同心理素质的稳定的共同体。”① 斯大林关于民族的定义,对于中国共产党人正确认识和解决中国的民族问题产生了巨大的积极影响。民族问题是随民族的产生而出现的一个重要的社会问题,尽管马列主义经典作家针对民族问题有过许多深刻的论述,但对于什么是民族问题,都没有下过明确的定义。我国民族理论界一般认为民族问题就是民族之间的关系和矛盾问题。从上个世纪50年代末至70年代,在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左”的错误指导思想支配下,社会主义社会中的民族问题被简单化、绝对化地统统归结为阶级斗争问题,把民族问题与阶级问题等同起来,以阶级斗争的方法来处理民族问题,并成为民族工作的根本指导思想,由此给少数民族造成极大的损害,给民族工作造成了极为严重的恶果。

1958年6月,中共中央在转发青海省委关于民族工作报告的批语中,指出:“在少数民族地区的工作中,应当结合当地条件,坚定不移地贯彻阶级路线。要时刻记住:在阶级社会里民族问题的实质是阶级问题,不把握阶级实质是不能够彻底解决民族问题的。”这一批语本身就是以阶级斗争为纲的产物。但后来,“在阶级社会里”这一限定词被有意删去,把民族问题的实质是阶级问题的论断奉为适用于一切历史时期和一切国家的马克思主义普遍原理。

1963年8月毛泽东发表了一个支持美国黑人斗争的声明。声明说:“民族斗争,说到底是一个阶级斗争问题”。1964年6月《红旗》杂志发表署名文章《当前我国国内民族问题和阶级斗争》,文章指出:只要有民族问题,其实质就是阶级问题;阶级和阶级斗争的存在是民族问题产生和存在的根源;民族问题是现象,阶级问题是本质;民族问题的解决是一个阶级斗争问题、革命问题;阶级消灭了,阶级问题解决了,民族也就不存在了。按照这一观点,所有的民族问题都是阶级问题的表现,都要用阶级斗争的办法去解决。这一流行的错误观点在“文化大革命”中被林彪、“四人帮”反革命集团推到极端,伤害了一大批少数民族干部和群众,严重地破坏了党的民族工作。

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一个时期,“民族问题的实质是阶级问题”的观点仍有不小的影响,妨害着民族工作的拨乱反正。邓小平深刻认识到只有彻底批判这一极“左”观点,才能端正民族工作的根本指导思想。1979年6月邓小平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五届二次会议开幕词中指出:“我国各兄弟民族经过民主改革和社会主义改造,早已陆续走上社会主义道路,结成了社会主义的团结友爱、互助合作的新型民族关系。”② 邓小平在这里强调了我国各民族已经进入没有阶级对立、阶级对抗的社会主义社会,我国各民族关系已经由压迫和被压迫、剥削与被剥削的关系转变为团结友爱、互助合作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1980年4月以邓小平为核心的中共中央在转发《西藏工作座谈会纪要》的通知中指出:“在我国各民族都已实行了社会主义改造的今天,各民族间的关系都是劳动人民间的关系。因此,所谓民族问题的实质是阶级问题的说法是错误的,这种宣传只能在民族关系上造成严重误解”③。随后,根据邓小平的指示,理论界对民族问题的实质是阶级问题的错误观点进行了深入批判并以多种形式阐明了中共中央的观点:一、民族问题和阶级问题是既有联系又有区别,性质不同的两个问题。二、毛泽东所说的:“民族斗争,说到底是一个阶级斗争问题”,是指美国广大黑人同美国垄断集团和反动派之间的矛盾是阶级矛盾,是专门针对美国黑人民权运动的,而不是说所有的民族斗争都是阶级斗争。三、社会主义时期的民族问题基本上是各族人民间的关系问题。对“民族问题的实质是阶级问题”错误观点的批判,推动了民族理论和民族工作的思想大解放和拨乱反正,这是邓小平对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工作的一大贡献。

我国民族工作的实践深刻说明,能不能正确认识和科学阐明民族问题的涵义,直接关系到解决民族问题的方针政策的正确与否。在1992年召开的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江泽民围绕民族问题作了深刻的论述。江泽民首次提出:“民族问题既包括民族自身的发展,又包括民族之间,民族与阶级、国家之间等方面的关系。”④ 江泽民又精辟地概括了现阶段我国民族问题的主要表现,指出:“现阶段,我国的民族问题比较集中地表现在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迫切要求加快经济文化的发展”⑤。江泽民进一步指出:“民族问题是社会总问题的一部分,只有在解决整个社会问题的过程中才能逐步解决,我国现阶段的民族问题只有在建设社会主义的共同事业中才能逐步解决。”⑥ 在这里江泽民阐明了民族问题所包含的内容,由此给出了一个能让人们全面地、系统地、科学地认识和思考民族问题的概念框架。江泽民把民族自身发展问题列为民族问题的首位,更是对邓小平“中国的一切问题都要靠发展来解决”这一科学论断的正确运用,它大大拓展了民族工作的思路。江泽民的科学论述突破了我国民族理论界“民族问题是民族矛盾问题”、“民族问题是民族关系问题”的传统提法,也突破了新时期以来树立的“民族问题基本上是各族人民间的关系问题”的观点。江泽民的论述是对历史上和现实中的民族问题的科学概括,是对邓小平民族理论的丰富和发展,是对马列主义民族理论宝库的一大贡献。江泽民对民族问题概念和范畴的科学规范使我们开展民族工作时有的放矢,成为做好新时期民族工作的指导思想。

二、长期性、复杂性和重要性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民族工作的特点,全党都要高度重视民族问题和民族工作。

我国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55个少数民族有1亿多人口,约占全国总人口的9%,其中百万人以上的民族有18个,全国有157个各级自治地方政府,面积大约占国土的64%,2.1万公里的边境线几乎都在少数民族地区,有约30个少数民族与国外相同民族毗邻而居。在一定意义上说,我国领土的完整、人民的团结、社会的稳定,是以各民族的大团结为基础的。

邓小平深刻认识到多民族是中国的一个基本国情,他一贯重视民族工作,亲自处理民族问题。早在1950年7月他主持大西南工作期间,就在《关于西南少数民族问题》中指出:“少数民族问题,在西南来说是很重要的。……而且情况也比较复杂。西南的国境线从西藏到云南、广西,有几千里,在这么长的边境上,居住的绝大多数是少数民族。少数民族问题解决不好,国防问题就不可能解决好”,他强调“单就国防问题考虑,也应该把少数民族工作摆在很高的位置。”⑦ 后来他又进一步讲到:“中国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因此民族工作是国家根本工作之一。把各民族团结在祖国大家庭里,团结在毛主席的旗帜下,才说得上祖国的强盛,国防的巩固,国家经济的繁荣和人民生活的改善。”⑧ 进入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邓小平更加重视民族问题和民族工作。在邓小平亲自主持下制定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指出:“改善和发展社会主义的民族关系,加强民族团结,这对于我们这个多民族国家具有重大意义。”

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坚持并发展了邓小平重视民族工作的思想,在深入分析我国民族问题和民族工作的基础上,总结出我国民族问题和民族工作的基本特点,要求全党做好民族工作。第三代领导集体执政以来面临着民族问题的新形势、新问题和新挑战,从国际范围看,民族因素导致的暴力活动逐年上升,90年代世界上发生的每10起武装冲突就有9起与民族、宗教问题有关;民族分裂势力严重挑战国际政治秩序,泛突厥主义、泛阿拉伯主义鼓吹历史上曾经生活在同一帝国,后来被分割的民族,要恢复原有的帝国,或建立独立的民族国家;民族纷争波及范围不断扩展并蔓延到我国周边;西方国家千方百计利用民族问题干涉别国内政,对社会主义中国更是利用民族问题大搞渗透,妄图分裂中国。从国内情况看,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各民族之间呈现更加广泛的交流趋势,在频繁接触中由于宗教信仰、风俗习惯、行为方式等方面的差异,民族之间的摩擦增多;东部沿海地区与西部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差距的扩大,加剧了少数民族心理上的不平衡和失落感;民族意识的进一步增强导致过分强调本民族利益,忽视其他民族与国家的利益;在国际敌对势力支持下,我国各种民族分裂主义活动猖獗,严重威胁我国国家安全。

针对这一新形势、新问题,江泽民指出:“纵观全球一些热点地区发生的冲突和战争,大都与民族问题处理不当或外国势力插手民族纠纷有关系。凡是民族问题处理不好的地方,都不同程度地出现了问题和乱子。任何一个国家,如果没有社会的安定团结,什么事情都办不成,经济和社会的发展都无从谈起。”⑨ 江泽民总结国内国际民族问题的经验教训,明确指出:“民族问题是关系到我们的国家统一、社会稳定、边防巩固、建设成功的问题。东欧剧变、苏联解体的教训再一次说明,在社会主义条件下,正确处理民族问题是一个带根本性的问题。”⑩“在当前国际形势下,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意义更为重要。全党都要高度重视民族问题。”(11) 1992年1月江泽民在第一次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向全党郑重提出:“我们必须从振兴中华民族的高度,从巩固和发展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高度,充分认识民族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和重要性。”(12) 1993年江泽民在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上又强调指出:“全党都要充分认识民族问题的长期性、复杂性和重要性,高度重视民族工作和宗教工作”(13)。江泽民对我国民族问题和民族工作特点的精辟阐明,对于指导全党开展民族工作具有重大的意义。

三、三个纽带把各民族统一于祖国大家庭,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也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反对民族分裂,维护国家统一是国家最高利益之所在。

我国自古以来就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夏、商、周时我国境内已存在许多相互交融的民族。经过春秋战国到秦统一,就在中国广大的范围内,将以华夏族为主体的各民族统一到一个中央政权统辖之下,初步形成“天下一体,华夷一家”的统一多民族国家。以后在各个不同的历史时期,虽然多次出现汉族政权和若干少数民族政权的并存和对立,但是,这些少数民族政权的建立,都为局部地区的统一和中国的统一大业起了重要的作用,促进了我国各民族的交往和融合。蒙古族建立的元朝政权和满族建立的清朝政权都大力向我国边疆地区发展势力,大大拓展了中国疆域,并巩固了幅员辽阔的统一多民族国家。我国现有的各民族完全统一在祖国的版图之内。各民族共同缔造统一民族国家的同时,发展各有特点的经济和各具特色的文化,并通过交流而彼此兼容、吸收,形成了互供所需、互补己短、相依共存的具有共同利益和强大凝聚力的中华民族整体。到了近代,西方列强入侵中国,兴起瓜分中国的狂潮,我国各族人民精诚团结,并肩战斗,共御外侮,表现出中华民族所具有的强大向心力和凝聚力。历史表明中华民族的形成发展是中国各民族共同努力团结奋斗的结果,历史表明中华民族的形成发展过程就是中国各民族的整体不可分割性的形成发展过程。历史表明国家的统一,民族的团结,是我国各族人民的共同意志和愿望。

1992年1月江泽民在第一次民族工作会议上回顾中华民族的历史发展,总结概括了千百年来我国民族关系发展的内在规律,指出我国各民族有着深厚的历史渊源,把我国各民族维系于一个统一的大家庭而又世代传承的纽带,主要有三个:一是国家的长期统一,将各民族紧密地聚结在一起;二是各民族间频繁的经济文化交流使得彼此间的依存关系不断加强;三是近代以来各民族在抵御外来侵略和长期革命斗争中结成的休戚与共关系。江泽民强调有了这三个纽带,民族分裂就不能得逞,祖国统一就会保持。

新中国成立后,社会主义制度为中国各民族之间的关系奠定了新的基础。1981年中共中央在转发《中央书记处讨论新疆工作问题的纪要》时指出:“在我国建设社会主义中,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两个离不开”思想是以邓小平为核心的党的第二代领导集体对社会主义时期形成的汉族与少数民族关系做出的科学概括,揭示了新的历史时期我国民族关系的一个基本特点。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丰富和发展了“两个离不开”的思想,提出了“三个离不开”的思想,1990年9月,江泽民在视察新疆时提出:“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14) 1994年7月,江泽民在第三次西藏工作座谈会上讲话时指出,随着商品生产的发展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藏族内部和藏族同其他民族之间,互相帮助,互相依存,共同进步,谁也离不开谁的关系必然日益增强。这是经济社会发展和民族进步的客观需要和必然趋势,我们应该欢迎和促进这种趋势。江泽民关于“三个离不开”的科学论断,不仅是对千百年来我国各民族关系的历史总结,更是对社会主义时期民族关系发展趋势的深刻概括:一、社会主义平等、团结、互助的民族关系是“三个离不开”的政治基础。二、各少数民族资源优势和汉族科技人才优势的结合是“三个离不开”的经济基础。三、统一祖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振兴的共同目标是“三个离不开”的发展基础。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所概括的“三个离不开”的思想,集中反映了建设社会主义小康社会历史进程中我国各民族的共同意志和愿望,已成为我们正确处理新形势下民族关系的一个重要指导思想。

1992年,江泽民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指出:“历史发展表明,国家统一、民族团结,则政通人和、百业兴旺;国家分裂、民族纷争,则丧权辱国、人民遭殃。中国是这样,外国也是这样。”(15) 要巩固“三个离不开”的民族关系,维护祖国统一,必须反对一切形式的民族分裂活动。江泽民强调:“维护祖国统一,反对民族分裂,是一项长期的政治任务。利用民族和宗教问题实施西化、分化中国的政治图谋,是西方敌对势力的一贯手段。民族分裂主义分子是各民族人民的共同敌人。维护祖国的统一和各民族的大团结,是五十六个民族共同的神圣职责。”(16)

四、在新的历史条件下必须始终不渝地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

坚持与发展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邓小平民族理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邓小平在主政西南时,果断迅速地推行民族区域自治,为全国范围内推行民族区域自治提供了工作经验。十一届三中全会后,邓小平为坚持与发展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做出了新的理论贡献。

其一,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我国社会制度的优势,必须加以坚持与发展。邓小平在会见匈牙利社会主义工人党书记卡达尔时谈到:“我们都根据自己的特点,自己国家的情况,走自己的路。”“中国采取的不是民族共和国联邦的制度,而是民族区域自治的制度。我们认为这个制度比较好,适合中国的情况。我们有很多优越的东西,这是我们制度的优势,不能放弃。”(17)

其二,必须保障民族地区的自治权。1981年邓小平主持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强调“在民族问题上,过去,特别是‘文化大革命’中,对少数民族自治权尊重不够。这个教训一定要认真记取,必须坚持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加强民族区域自治的法制建设,保障各少数民族地区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政策的自治权。”在邓小平的指导下,1982年颁布的宪法首先给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机关增加了新的内容,即自主地发展经济和文化两项自治权,加大了其他自治权的责任和义务。

进入90年代以后,民族分离主义在全世界范围泛滥。国际反华势力与达赖集团相互勾结,不断地攻击我国民族区域自治制度,达赖集团要求所谓的“高度自治”,提出所谓“西藏自治区及各藏区,以一个自主的民主政治实体,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联系”的狂想。西方反华势力则鼓吹在西藏实行所谓“民族自治主权”,妄图把西藏从我国领土分裂出去。面对民族分离主义浪潮,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总结了世界许多民族国家,特别是原苏联、原南斯拉夫等联邦国家解体的教训,更加认识到民族区域自治是我国政治制度的优势,不但不能放弃,而是需要大大加强。

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继承并发展了邓小平民族区域自治的思想理论。

第一、把邓小平“民族区域自治是我们制度的优势”的思想观点升华为我国一项基本政治制度。1990年江泽民在阐述马克思主义民族观的内容时,指出民族区域自治是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基本制度。1993年他指出:民族区域自治是我们党正确处理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和国家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1997年江泽民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把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确立为社会主义中国的三大基本政治制度之一。

第二、从邓小平“必须保障民族地区自治权”的思想观点出发,做出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必须尽快形成比较完备的社会主义民族法律法规体系的论断。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强调,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必须尽快形成比较完备的社会主义民族法律法规体系的论断。2001年江泽民签署主席令发布新修订的《民族区域自治法》,他指出要根据新的实践抓紧制定实施细则和条例,使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法律在实践中得到充实和完善。根据这一指示精神,国家有关部门制定颁布了一系列法律法规,把《民族区域自治法》的原则规定具体化。到2003年底,全国155个民族自治地方共制定自治条例133个、单行条例384个、变通条例68个。我国初步形成了以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为主干的社会主义民族法律法规框架体系,民族工作步入了法制化、规范化的轨道。

第三、提出“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关键在于大力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加强民族地区干部队伍建设”的思想观点。1981年8月,邓小平在视察新疆时强调指出:干部问题具有极端重要性,少数民族地区工作能不能搞好,关键是干部问题。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始终把培养和选拔少数民族干部看成是一件关系全局、具有战略意义的大事。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反复强调,少数民族干部是我们党做好民族工作的骨干力量。努力造就一支宏大的德才兼备的少数民族干部队伍,是做好民族工作和解决民族问题的关键。江泽民更进一步指出:“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全面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法》的关键,在于大力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加强民族地区的干部队伍建设。”(18) 如何培养、选拔和使用少数民族干部呢?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提出:既要在数量上有计划地扩大,还要在提高质量、改善结构上下工夫;既要选择一批目前能起骨干作用的少数民族干部,又要培养一批跨世纪的少数民族干部;不仅要继续重视培养一般少数民族干部,而且还要重视培养少数民族高、中级干部。在党中央的直接领导和具体部署下,国家每年都组织一批少数民族地、县级干部到中央国家机关和经济发达地区挂职锻炼;各省市都举办各类培训班帮助培养少数民族干部。从1989年到2003年,少数民族干部和各类人才从近200万增加到280多万,形成了包括党务、政务、经济、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各个方面人才的宏大队伍。全国5个自治区、30个自治州、120个自治县政府的主要领导,已全部由民族区域自治的民族的干部担任。55个少数民族都有自己的全国人大代表和全国政协委员(19)。

五、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促进各民族共同富裕、共同繁荣是党的民族政策的基本出发点和归宿。

邓小平历来十分重视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文化发展。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邓小平多次强调社会主义的根本任务是大力发展生产力,强调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邓小平把发展生产力放在社会主义本质的首要地位,以生产力标准的高度来看待民族问题和民族工作,他明确提出,解决民族问题的首要任务就是“让少数民族发展和进步”。1982年,中共中央、国务院批转的《关于民族工作几个重要问题的报告》,根据邓小平社会主义时期要大力发展生产力的观点,提出新时期民族工作的根本任务是:“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全面发展少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20)。

邓小平还把民族地区能不能发展起来,作为观察少数民族地区一切工作得失成败的标准。在谈到少数民族地区和西藏问题时,他指出:“关键是看怎样有利,怎样才能使西藏发展起来,在中国四个现代化建设中走进前列。”“不仅西藏,其他少数民族地区也一样,我们的政策是着眼于把这些地区发展起来。”“观察少数民族地区主要是看那个地区能不能发展起来。”(21)

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坚持邓小平通过发展来解决中国民族问题的思想观点。江泽民指出:“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发展,不仅是一个重大的经济问题,也是一个重大的政治问题。”(22) 他强调“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发展,是我国社会主义事业的本质要求在民族工作上的体现,也是党的民族政策的基本出发点和归宿。”(23)“要积极创造条件,加快发展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经济文化等各项事业,促进各民族的共同繁荣。”(24) 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反复强调,没有民族地区的稳定,就没有全国的稳定,没有民族地区的小康就没有全国的小康,没有民族地区的现代化就没有全国的现代化,没有56个民族的共同振兴就谈不上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要求全党同志一定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这项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牢牢抓住历史机遇,千方百计地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发展。

如何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发展呢?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遵循邓小平的基本思路:一是实行经济发达地区对口帮助民族地区。二是对民族地区实施特殊优惠政策。三是做出实施西部大开发的伟大战略决策。

邓小平在改革开放之初就提出了“两个大局”的理论,即东部沿海地区加快对外开放,使之较快地先发展起来,中西部地区要顾全这个大局;当东部地区发展到一定时期,也就是20世纪末,全国达到小康水平时,就要拿出更多的力量帮助中西部地区加快发展,东部地区也要服从这个大局。西部地区是我国少数民族的主要聚居地区,实施西部大开发,有利于加快民族地区发展,有利于推动各民族的共同进步和繁荣。江泽民指出:“实施西部大开发是我国下个世纪发展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也是民族地区加快发展的重要历史机遇。”(25) 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强调,在具体的开发过程中,一定要注意让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得到利益和实惠。

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把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发展,作为贯穿民族工作的主题做出一系列重大战略决策,大大促进了民族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西藏进入了跨跃式发展的新阶段。从1989年至2003年,生产总值由21.86亿元增加到184.59亿元;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由1533元增加到8058元;农村居民家庭人均收入由397元增加至1690元。新疆经济社会快速发展。从1989年至2003年,生产总值由217.42亿元增加至1875亿元;城镇人均可支配收入由1233.16元增加到7220.61元;农村居民家庭人均收入由545.61元增加到2106.43元。内蒙古、广西、宁夏民族自治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取得显著成就。从1989年至2003年,内蒙古生产总值由292.69亿元增加到2092.85亿元;广西生产总值由383.44亿元增加到2733.2亿元;宁夏生产总值由59.21亿元增加到385亿元(26)。

注释:

①《斯大林全集》第2卷,人民出版社1985年12月版,第29页。

②《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11月版,第186页。

③(20)《新时期民族工作文献选编》,中共中央文献出版社1990年9月版,第34~35、304页。

④⑤⑥(12)(14)(15)(18)(24)《中国共产党主要领导人论民族问题》,民族出版社1994年7月版,第249、251、261、248~249、238、250、255、251页。

⑦《邓小平文选》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10月版,第161页。

⑧《民族理论研究》1993年第3期,第73页。

⑨(11)(16)(22)(23)(25)江泽民:《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暨国务院第三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的讲话》,见《中国共产党关于民族问题的基本观点和政策》,民族出版社2002年1月版。

⑩江泽民:《高度重视民族工作和宗教工作》,见《中国共产党关于民族问题的基本观点和政策》,民族出版社2002年1月版。

(13)《统一战线文献选编》(续编),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7年版,第610页。

(17)(21)《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第257、247页。

(19)(26)《新华社北京2004年10月11日电》,见《文汇报》2004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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