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调适民族地区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民族地区论文,关系论文,科学论文,政府论文,市场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D03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5573(2013)03-0002-07
政府与市场是配置资源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两种基本力量,然而关于两者各自的作用方式、功能领域及其相互关系,自人类社会现代化进程启动以来,就一直存在着争议。世界各国在实践中,往往都会根据现实情况的需要,不断调整这两种力量之间的关系,并没有哪个国家为这两者之间的关系确定一种固定模式。当然,在世界各国对政府与市场关系的调适中,也表现出一定的趋势,即尊重和强化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基础性作用,而政府主要承担弥补市场缺陷、提供公共物品和维护社会秩序的职能,尽可能避免过多介入微观经济领域。然而,这一趋势只是一种理想状态,并不意味着在任何时候、任何地方,都应该将“看不见的手”置于“看得见的手”之上,否定政府介入、干预微观经济领域的合理性,否定政府部分替代市场机制的必要性。我国由于经历了长时期的计划经济,故自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市场经济体系的逐步成长壮大,也由于西方相关理论的引入和被普遍接受,无论在理论界还是在实际主管部门,近年来都形成了关于强化市场机制、收缩政府职能的比较一致的看法,并以之作为指导处理现实中政府与市场关系的准则。在充分肯定这一原则对于推动中国经济社会迅速发展并取得巨大成就的前提下,我们也应当看到,由于中国地域辽阔,区域发展差距突出,因而政府与市场的关系必然要因时、因地而宜,并不存在一个“放之四海而皆准”的普适性模式。在我国占国土面积64%的民族地区,由于诸多因素限制,大部分发展相对落后,市场主体孱弱、市场机制不够完善,而面临的外部竞争却异常激烈,因此如果一味强调市场机制作用,单纯依靠市场配置资源,而否定政府干预、培育甚至部分替代市场行为的合理性,不但不利于当地的发展,反而可能会使这些地区更加落后和边缘化,会对当地经济社会造成严重的损害。
一、完全市场假设与市场经济体制
西方经济学自诞生以来直到20世纪30年代,认为由市场发挥主导作用,由“看不见的手”完成社会资源配置的观点一直占据上风,并成为许多国家制度设计的原则。然而,这一理论的成立,其实是建立在一系列理想化的假设基础之上。如:进入市场的主体足够多,且充分竞争,不会因垄断而导致市场机制扭曲;人力、物力、财力等资源的无障碍流动;产品是同质的;市场主体都拥有充分完备的信息;等等。在这些假设基础之上,“自由放任”学派的经济学家们,极力主张政府放弃干预经济。“在政府中掌权的人容易自以为非常聪明,并且常常对自己所想象的政治计划的那种虚构的完美迷恋不已,以致不能容忍它的任何一部分稍有偏差。他不断全面地实施计划,并且在这个计划的各个部分中,对可能妨碍这个计划实施的重大利益或强烈偏见不作任何考虑。他似乎认为他能够像用手摆布一副棋盘中的各个棋子那样容易摆布偌大一个社会中的各个成员;他并没有考虑到:棋盘上的棋子除了用手摆布时的作用外,不存在别的行动原则;但是,在人类社会这个大棋盘上,每个棋子都有自己行动的原则。”①因此,政府最好从私人事务中退出,而只承担极为有限的职能,包括:“第一,保护社会,使之不受其他独立社会的侵犯。第二,尽可能保护社会上各个人,使不受社会上任何其他人的侵害或压迫,这就是说,要设立严正的司法机关。第三,建设并维持某些公共事业及某些公共设施。”②这些观点长期以来在西方经济学领域占有重要地位,当代新自由主义经济学仍然主张“市场具有足够的竞争性来有效解决生产什么和如何生产的问题,而不需要政府那只看得见的手。政府往往被看成没有效率的、腐败的和危害个人自由的。”③
其实“自由放任”学派借以阐述理论的前提假设,在现实中没有一项是可以完全满足的。这导致“自由放任”式的市场经济模式从一开始就存在许多问题,因此虽然较早启动现代化进程的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在“看不见的手”的引导下,取得了显著的发展成就,但也经历了多次经济危机。现实的挫折,使人们对“市场失灵”有了深刻的认识,进而发展出“国家干预”的模式。当然,国家干预模式在实践中同样也存在许多问题,“国家的存在是经济增长的关键,然而国家又是人为经济衰退的根源”,④“政府失灵”造成的损害有时比“市场失灵”更为严重。西方国家在经历了多次的波折之后,才逐渐认识到无论市场还是政府,都只是在特定领域、特定阶段和特定情况下具有优势,离开这些条件限制,它们都会有缺陷。因此最好的方式,是两者既互不干扰,在各自领域发挥作用;又互相配合,弥补对方的缺陷,使其各自的优势能够充分发挥出来。
二、民族地区市场环境及其与“完全市场假设”的差距
西方国家关于政府与市场关系的讨论,是基于其发达的市场经济基础之上的。而我国由于市场经济体制建立时间较短,且区域发展差异巨大。尤其是地域广袤的民族地区,目前市场主体的发育程度、市场运行的基础性条件以及政府和其他公共组织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等,都与理想化的市场经济运行所要求的各项条件差距很大,甚至在一些地方根本就没有所谓的“市场”,自然经济仍然占据着重要地位。⑤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只执著于依赖市场机制的作用,其结果必然是发展迟滞或畸形,而不是期望中的市场机制产生的效率。目前,民族地区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包括:
(一)市场主体发育不健全
目前,在我国许多偏远的民族地区,自给自足的农牧业仍然占据着重要的位置,市场或者处于缺失状态,或者只具备雏形。即使将民族自治地方作为一个整体来观察,它的市场状况与“完全市场假设”的要求,也相距甚远。首先,民族自治地方企业数量少。截至2008年,我国少数民族分布最集中的八个省区(五大自治区加上青海、贵州、云南三省)全部国有及规模以上非国有工业企业总数18779家,占全国的4.41%。其次,企业规模小、产值低。八民族省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总产值29861.67亿元,只占全国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总产值的5.88%,仅相当于广东一省的45%。再次,企业竞争力不强。在每年一度的全国科技企业100强和《福布斯》中国企业创新100强评选中,民族自治地方一直没有企业能够入选。在2010年全国企业500强中,八个民族省区一共只有25家,只占总数的5%,其中宁夏、西藏两个自治区均没有企业入选。同时,由于人才资源大量外流,民族自治地方企业的经营管理缺乏优秀人力资源支撑,运营效率也相对低下。企业作为市场中商品的供应者和重要的消费者,是支撑一个地方市场经济运行的基础,民族自治地方企业的弱势地位,使得民族自治地方市场主体竞争力很弱。而另一个重要的市场主体——作为消费者的社会成员,在民族地区也存在着消费能力有限的问题。2008年,民族自治地方人均GDP 15457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890元,农牧民人均纯收入3369元,分别仅相当于全国平均水平的68.38%、81.68%、70.77%,民族自治地方社会消费能力明显偏低,又进一步制约了当地企业的发展空间。
(二)市场发育程度不足
第一,民族自治地方市场化程度偏低。在中国经济改革研究基金会国民经济研究所2007年中国各省区市场化程度指数的排名中,八民族省区排名最靠前的内蒙古自治区也仅排名第20,其他省区依次是广西第21,云南第24,宁夏第25,贵州第26,新疆第28,青海第30,西藏排名最后。⑥八民族省区都有大量农牧区,目前大多还处于自然经济状态,不论是政府力量还是市场力量,在经济领域的作用都还非常薄弱。第二,民族自治地方市场的产业选择与企业成长促进作用相对较弱。由于市场化程度不高,民族自治地方市场机制对于本地产业选择和企业成长的促进作用明显不足。目前完全依照市场机制调节而进入民族自治地方发展的外部资本,大多集中于资源开发领域,资本密集度高、环境友好程度低、吸纳就业能力不强。虽然这些资本的涌入对于民族自治地方GDP总量的增长有显著的拉动作用,在一定程度上也使一部分人的收入有所提高,但其负面作用也非常严重,甚至从长远来看可能有损民族自治地方的核心竞争力。有不少民族自治地方目前已经出现经济畸形发展的倾向,特别是在一些资源富集地区,高污染、高耗能、高排放企业扎堆,在为地方推高GDP数值的同时,却使得当地居民的生活受到严重损害。相反,那些对于民族自治地方市场环境改善和民生状况改良作用显著的企业,多为由国家兴办的国有企业或由集体组织兴办的集体企业,这些企业在民族自治地方的活动其实并不完全遵照市场机制的要求运行。
(三)支撑市场运行的社会基础薄弱
首先,民族自治地方区域竞争力相对偏低。2010年中国社会科学院发布的《中国省域经济综合竞争力发展报告(2008~2009)》蓝皮书显示,八民族省区的经济综合竞争力排名,除内蒙古最高为第10位处于上游区外,其他7个省区都处于下游区,排名先后依次是新疆24、宁夏25、广西26、云南27、青海28、贵州29、西藏31。省域经济综合竞争力是指一个省(市、区)域在全国范围内对资源的吸引力及对市场的争夺力和对周边地区的辐射力、带动力,其具体衡量指标包含1个省域经济综合竞争力一级指标,9个二级指标即宏观经济、产业经济、财政金融、知识经济、可持续发展、发展环境、政府作用、发展水平、科学和谐发展,每个二级指标之下再设置25个三级指标,分别由经济实力竞争力、经济结构竞争力、经济外向度竞争力等组成。在综合竞争力偏低的情况下,如果完全由市场机制进行资源配置,那么民族自治地方无疑将成为资源外流区域和经济附庸,根本难以自主决定本地方的发展。其次,民族自治地方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缺失较为严重,难以为市场运行提供良好的平台。即使是最彻底的“自由放任”思想的拥护者,都不能否认要使“看不见的手”充分发挥作用,需要政府为社会提供一定的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并且随着社会发展进程的加快,这些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的内容也会不断增加。然而,民族自治地方目前在一些关键的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供应方面,存在着较为严重的缺失,进而使市场机制的有效运行受到诸多限制。例如在交通基础设施领域,民族自治地方公路、铁路密度不到全国平均水平的1/2,且主要公路、铁路干线的等级较低,运力很弱,这导致了民族自治地方常常出现内部人员、资源出不去,外部人员、资源进不来的状况。在基础教育、通讯基础设施、公共文化服务等领域,民族自治地方也与全国平均水平存在很大差距,民族自治地方人均受教育年限比全国平均水平低接近1年,在就业人口受教育情况中,八民族省区除了广西和新疆外,其他省区未受教育人口的比例都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其中贵州、云南、青海、宁夏的比例相当于全国平均水平的2-2.5倍,西藏的比例相当于全国平均水平的6倍,有44%左右的劳动人口未接受过正式教育。而接受过大学以上教育的劳动力人口,八民族省区则普遍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劳动人口受教育程度低,再加上通讯基础设施覆盖率、公共文化设施覆盖率也都远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导致民族自治地方各族群众在获取信息、提升自我发展能力等方面都处于弱势地位。因而,市场机制有效发挥作用所要求的“充分信息”条件也很难具备。
当然,尽管民族自治地方市场机制存在着诸多缺陷,但依据经济发展的“扩散性”、“渗透性”等规律,民族自治地方依然可以在没有“看得见的手”作用之下,获得一定程度的发展。但其速度必然相对缓慢,且社会代价极其高昂,而且可以预期,民族自治地方与全国其他地方特别是东部发达地方的差距非但不能缩小,反而会由于市场机制的局限性而日趋扩大。资源丰富但社会竞争力相对较弱的民族地区甚至可能成为发达地区转移落后产业、倾销产品和获取能源的基地,在经济上沦为附庸角色。目前许多落后的发展中国家,在世界范围的市场格局中,恰恰就处于这样的状态,他们既无法修改市场规则,又无力抗拒来自发达国家经济力量的掌控,只能依靠廉价的资源与劳动力,在世界市场分工中获取微不足道的利润,大部分居民的生活水平长期处于贫困状态而不能得到有效改善。
在我国全面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各民族“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的伟大战略进程中,要推动民族地区实现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就必须尽快改变民族地区的落后状态,避免因市场自由竞争而使其在经济上处于发达地区的附庸地位,防止市场波动对经济社会造成的震荡与伤害。因而,由政府介入市场运行,为经济社会发展设定目标和规则,就成为必然的选择。
三、民族地区政府的“市场替代”行为及其合理性分析
基于民族地区特殊的经济与社会条件,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政府在促进民族地区发展的过程中,一方面大力推动建立和完善市场机制,同时又积极发挥政府作用,通过“看得见的手”对经济社会发展过程进行引导和调控,力图以政府设计的目标清晰、过程有序的理性可控行为,推动民族地区实现跨越式的赶超发展。
近年来,在民族地区经济发展过程中,政府运用强制性权力,部分替代因客观条件限制而无法完全有效发挥作用的市场机制,以介入微观经济运行的方式实现经济的超常规发展,从而实现资源的合理配置和经济有效运行的“市场替代”行为发挥着重要作用。这些“市场替代”行为主要有两大类别。一类是产业选择或者说是产业培育,一类是对企业进行扶持。民族地区政府“市场替代”行为的大量存在,有其客观必然性。
(一)产业选择
在成熟的市场经济体制下,产业选择一般是通过市场的价格机制来实现的,即通过价格信号反映出的供求关系引导资本的流向。然而这种市场主导的产业选择至少需要具备三个条件:第一、市场对信息传递的灵敏度高,能够准确及时地将产业供求信息反映出来;第二、有大量的随时能够自由转移的社会资本的存在,能够对市场信息做出迅速的反应;第三、社会对资源的浪费和经济动荡的承受能力很强,能承受资本在不同产业间流动带来的资源浪费和经济波动。
虽然我们尚无有效手段测知民族地区市场信息灵敏度的准确数值,但由于教育、交通、通讯等基础条件发展滞后的制约,全社会对信息的获取能力、市场信息传播的灵敏度较低却是不争的事实;由于经济整体落后,企业数量少、规模小,民间资本匮乏,也很难聚集起大量可以随着市场信息指引而在产业间自由流动的资本;此外,民族地区普遍经济基础薄弱,生态环境脆弱,政治敏感性强,对于大规模经济波动震荡的承受能力也很低。在这样的情况下,如果任由本来就存在严重缺陷的市场自身来进行产业选择,给民族地区经济发展带来的更可能是灾难而非繁荣。
由于以上原因,对于民族地区政府而言,部分代替市场进行产业选择,就成了当前无可回避的一项重要职能。由于政府掌握着本地经济运行较为充分的信息,能够从整体上把握本地经济发展的优势与劣势,从而对本地经济进行合理的规划;同时,政府掌握着政策制定、资源分配及公共财力,可以对产业发展施加巨大的影响力。因此,民族地区政府必须肩负起对本地区的经济发展进行合理规划,选择最佳产业进行突破,通过不断地出台政策、提供资金、培养人才和信息服务等措施,代替残缺的市场机制,迅速建立起本地区的优势产业,壮大本地经济实力,为本地区的进一步发展奠定经济基础。
从当前民族地区的实际情况来看,产业选择的内容包含:
1.明确产业选择的目的。产业选择的直接目的是形成特定产业的产业竞争力。⑦不少民族自治地方政府正是通过运用政府权力和资源,代替市场的资源配置功能,对本地区的产业结构进行强制或者半强制性的重新设计,以最小的社会成本,最快的速度建立起了本地有竞争力的主导产业。产业选择的深层目的,是通过政府的扶持,形成本地区独特的经济竞争力,迅速壮大地区经济实力,为本地区其他方面的发展奠定基础。
2.确定优先发展的目标产业。选择优先发展的目标产业,是在综合分析本地经济发展的优劣形势的前提下,寻找最能发挥本地优势,对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长期且广泛的影响力,能最大限度带动本地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目标产业的过程。这个目标产业一旦选定,就要通过政府职能的行使,以优惠政策、廉价政府服务、财政资助手段进行重点扶持,使目标产业在最短的时间内迅速成长壮大,形成较强的市场竞争力。
3.产业选择的方式。①政府完全主导型:完全由政府投资兴办涉及目标产业领域企业或企业群,使该产业在政府的庇护下成长发展;②政府主导,市场推动:政府出台支持政策,对目标产业领域的重点企业进行帮助,同时给社会发出强烈信号,引导社会资本向目标产业集聚,由市场来推动产业发展;③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型:市场资本已经有向目标产业集中的倾向,政府通过政策与公共服务的提供促进市场力量进一步向该产业集中,加快产业发展速度;④其他类型:产业选择方式不是固定的,还有很多方式,需要因地制宜创造性地运用。
(二)企业扶持
在成熟的市场经济环境下,企业作为市场活动的主体,在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作用下,必须自己在市场中寻求生存和发展的机遇,政府不应该干预企业的运营。但是民族地区由于区位、交通、市场环境等方面的限制,以及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的落后,企业在参与全国乃至全球市场竞争时,大部分都缺乏足够的生存能力。因此,运用公共资源,直接扶持本地企业,增强企业的竞争力,无疑是民族地区政府不得不行使的职能。企业扶持是与产业选择相辅相成的职能,主要手段包括:
1.为企业发展提供政策便利。根据政府的产业选择,民族地区政府需要采取措施,扶持这一产业中的企业发展壮大,从而形成产业凝聚核心。由于政府产业选择与市场产业选择有所不同,选择的不是当前最有利可图的产业,而是有长远利益和社会影响力的产业。为了吸引企业和社会力量参与到这一产业领域,政府需要从政策上为参与产业发展的企业提供便利,在税收、监管和服务方面给企业提供便利,为企业贷款、用地、用人和企业的产品销售、原料获取等活动降低成本,为企业创造宽松的发展环境。
2.为企业发展提供资金扶助。对于落后地区的企业而言,资金从来都是企业发展的最大障碍之一。因为区域经济基础薄弱,市场体制不健全,企业往往很难凭借自身力量,从市场中筹集到发展所需的足够资金。日本赶超发展的经验为解决这个问题提供了一些可资借鉴的方案,那就是通过政府财政的支持,建立有政府财政背景的主办银行为企业提供专门化、低成本的融资渠道,保证企业资金来源的充足与稳定。⑧在必要的时候,政府甚至可以直接动用财政资金,向大型的企业注资以帮助它们渡过难关。当前,不少民族地区也正是通过控制国有银行的投资方向,为本地需要重点扶持的企业提供了比较稳定的资金,有不少民族地区政府还在财政资金中设立了专门款项,用于扶持本地重点企业。
3.为企业发展提供中介性服务。地区经济的成长,需要有大批企业的支撑,但是企业的发展壮大,除了政策、资金扶助之外,还有一个重要因素就是企业间协作与分工的格局形成,大企业不断涌现,产业聚集效应的产生。⑨但是,这个过程需要有市场中介组织从中牵线搭桥,而当前民族自治地方能承担这种任务的市场中介组织力量还非常弱小。为此,在赶超发展的初期,政府代替市场中介组织,整合企业经营的方向和目标,直接主导招商引资,推动企业协作与产业聚集的形成,是必不可少的一项职能。
4.为企业发展排除其他困难。民族地区的企业在发展过程中经常面临许多自身难以解决的困难,特别是对处于发展初期的企业而言,每解决一个困难都意味着生产经营成本的增加,都有可能影响企业的快速成长。对于企业无法解决或者自主解决成本过高的困难,民族地区政府往往会主动帮助企业解决。比如大规模的人才培训、新技术的引进,等等。
5.企业保护。提升民族地区企业的竞争力需要一个较长的阶段,在目前民族地区企业竞争力普遍较弱的情况下,如果没有适当的保护,让这些脆弱的企业直接面对残酷的市场竞争,企业被淘汰的可能性远大于企业成长壮大的可能性。因此,在民族地区赶超发展的过程中,民族地区政府需要通过与中央政府、与其他地方政府的协调,为本地企业争取适当的保护,使其能够发展壮大,不断提升参与国内或国际市场的竞争能力。
四、民族地区政府与市场关系调适中必须妥善处理的几个问题
在民族地区政府与市场关系定位中出现的政府作用突出,市场机制作用相对较弱的局面,虽然有现实的必要性,而且也取得了巨大的成效,但同时也引发了许多问题。比如效率低下、权力寻租、政府利益与社会利益脱节、有关规划和管制措施缺乏足够的科学性等等。甚至可以说,当前民族地区政府与市场关系的定位,与我国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整体方向出现一定程度的背离,是一种“非正常”状态。毕竟目前我国从整体上来看,市场经济体制完善面临的最大问题,还是政府对经济社会干预过多,政府权力过大,市场机制的作用受到来自公共权力的挤压的问题。因此,我国市场经济体制完善在未来很长一段时间里,都需要坚持强化市场机制作用,淡化政府在中观、微观经济领域作用的取向,不断调整目前政府作用相对突出,市场机制运行存在制度性障碍的问题。
民族地区由于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特殊性,在当前可以采取一些“非正常”的方式,允许政府在一定程度上介入、干预甚至替代市场机制的作用,但一定要防止把这种“非常态”固化为“常态”。民族地区在今后的发展过程中,应将政府与市场关系逐步调适到市场主导资源配置、政府辅助并服务市场的正常状态。要做到这一点,关键的任务是要控制好目前政府干预市场的各种行为:
(一)政府干预行为尽可能遵守市场经济规律
政府干预市场,是通过对市场信息的部分扭曲来实现特定地区非常规发展,实现经济短期内赶超。这种做法只能在部分领域短暂采用,在其他发展领域政府应该尽可能遵守市场经济规律,不能以市场存在缺陷为由全面管制经济社会发展事务,否定市场机制。民族地区政府需要清楚地认识到,干预的目的是完善市场,而不是否定市场。
(二)只要条件许可政府就应退出所干预的领域,将该领域的事务交还市场主导
政府干预市场,是追求短期非常规发展效益的权宜之计,目的是用政府力量去加快市场成熟的速度。因此,一旦政府通过市场替代等措施培育的产业、扶持的企业发展成熟,就应该将它们交还给市场,而不应该长期介入市场进行干预。
(三)政府干预市场的行为需在法治的框架下开展
政府干预市场的行为,必须建立在严格的法制基础上,政府所有干预市场的职能行使必须在法治的框架内开展,否则不可避免的会出现偏差,如政府干预过度,垄断的形成,权力寻租,程序混乱等问题。离开法治,政府对市场的干预很可能会取得相反的效果,造成社会经济发展的紊乱。
(四)政府干预市场必须有清晰的目标与原则
民族地区政府干预市场特别是介入本地方产业选择和企业经营管理时,必须有明确的目标和原则。政府干预市场的行为,必须以有利于本地区长远发展,有利于提升本地核心竞争力为目标,以增强本地区自我发展能力为方向,而不是以政府的主观判断、个别领导人的喜恶、或政绩导向为依据。政府干预市场的领域、内容和具体方式,应随时间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情况变化及时做出调整,避免干预行为的僵化导致干预效率低下,使政府干预的目标发生偏离。
在妥善处理政府干预行为可能出现的问题的基础上,民族地区政府更需要积极鼓励和支持市场主体的成长,保障市场主体在本地区按照市场机制的要求开展的各类经营活动并为之提供良好的公共服务。政府应尽可能地避免干预那些市场机制能够有效发挥作用的领域,使市场机制在良好的政策环境下不断发育成熟。从长远来看,民族地区政府要有从现行所有干预的中观、微观市场领域退出的决心和准备,并积极探索建构服务型政府、有限政府、掌舵而非划桨政府的方式和途径。
收稿日期:2013-06-05
注释:
①[英]亚当·斯密.道德情操论[M].蒋自强等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7:302.
②[英]亚当·斯密.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下卷[M].郭大力,王亚南,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72:253.
③[美]萨缪尔森,诺德豪斯.经济学:上册[M].北京:中国发展出版社,1992:541.
④诺斯.经济史中的结构与变迁[M].上海:上海三联书店,1991.
⑤笔者在某偏远民族地区调研问及当地工业发展情况时,有关部门介绍说:“我们的重工业就是钉马掌,轻工业是打馕。”虽迹近戏言,但确实反映了许多民族地区工业发展落后的状况.
⑥中国经济改革研究基金会国民经济研究所.中国市场化指数(2009)[R].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10.
⑦产业竞争力是指某一区域的若干产业,在特定的经济制度和资源条件下,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并比竞争对手更具发展潜能、创造更多财富的能力。产业竞争力是一个综合的系统工程,涉及经济、技术、教育、环境等各方面。影响产业竞争力的因素包括资源禀赋、区位条件、产业政策措施、产业技术水平、经营管理能力、社会人文因素等。(伍长南:《新型工业化与产业竞争力互动关系研究》,《东南学术》2003第5期第75页).
⑧主办银行制度又称主力银行制,是指在业务往来中,企业与一家银行建立较为紧密的、固定的信贷联系,主要与该家银行发生信贷关系,由该家银行向企业提供贷款等金融服务。日本大藏省通过各种财政手段,集中大规模资金,建立财政投融资制度,有计划、有系统地将这些资金提供给日本公路集团、日本开发银行、日本输出入银行、海外经济协作基金、住宅金融公库等具有官办色彩的银行,以达到政府扶助企业的目的。通过主办银行制度,企业在信用紧张时,贷款仍然能够有保证,资金配置的效率大大提高。(相关内容见金明善、车维汉:《赶超经济理论》,第248、279页).
⑨产业聚集也称产业集群,简单地说,就是在一个适当大的区域范围内,生产某种产品的若干个同类企业,为这些企业配套的上下游企业,以及相关的服务业,高密度地聚集在一起。由于大量的企业相对集中、相互补充、互为竞争和依存,因此在产业聚集区内,基础设施、信息与社会服务等可得到共享,资源能得到最大利用,生产率可得到充分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会得到迅速提升,能形成庞大的专业市场,可最大限度地提高经济效益。如我国浙江省近几年形成的“块状经济”,包括永康“五金城”、嵊州“领带城”、诸暨“袜子城”等,同一产业高度集中,大大降低物流、信息成本,经济效率非常高,成为带动浙江发展的最强劲力量。(相关内容见“浙江产业集群网http://www.zjsme.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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