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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在我国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留下了大量废弃地未得到及时复垦,加之各地自然灾害损毁的土地,损毁土地数量已达到了相当规模。对历史遗留和自然灾害损毁土地开展调查评价与土地复垦,已成为一项不可忽视的基础性工作。
关键词:土地复垦;项目建设;标准
一、土地复垦项目建设标准编制的必要性分析
1、满足土地复垦标准体系建设的需要
我国于1995年发布了《土地复垦技术标准(试行)》(TD/T1036—1995),该标准从采挖废弃土地4个方面提出土地复垦的一些原则性技术指标,对于土地损毁类型的概括不全面,现已失去可操作性。近年来,国土资源部组织开展了土地复垦标准体系等方面的研究,2013年发布的《土地复垦质量控制标准》(TD/T1036—2013),将全国划分为10个土地复垦类型区,从地形、土壤质量、配套设施、生产力水平方面建立了土地复垦质量指标体系,并对各类型区的质量控制标准进行了规定,但对于土地复垦的工程措施及相应的建设标准涉及较少。建立土地复垦建设标准,是完善土地开发整理复垦标准体系建设的需要。
2、土地复垦项目建设标准统一化的现实需求
以湖南省已开展的历史遗留和自然灾害损毁土地调查评价为例,约有3.33×108m2未复垦损毁土地,分布广泛,损毁类型多样,如何实现对这些损毁土地的复垦利用,需要拟定统一的土地复垦项目建设标准,以更好地为复垦项目建设提供参照,实现复垦项目建设的科学化和规范化。
二、土地损毁类型划分与复垦模式概述
1、土地损毁类型
以湖南省为例,依据土地损毁主体、损毁方式和生产建设工艺等,结合已开展的历史遗留和自然灾害损毁土地现状调查评价,自然灾害损毁土地类型主要包括水毁、滑坡、泥石流、干旱及其他自然灾害,历史遗留损毁土地类型有土地挖损、塌陷、压占和污染,土地损毁类型共分9个二级类,其中历史遗留损毁土地还进一步划分了三级类(见表1)。
表1土地损毁类型表
2、土地复垦类型区划分
依据地貌的一致性、土地复垦方向与工程技术的类似性、气候-土壤-植被地带性规律进行土地复垦类型区划分。以湖南省为例,其土地复垦可分为平原河网区、丘岗冲垅区、丘陵山地区3类。土地复垦类型区在地形条件、气候特征、水土资源和土地损毁类型上各具特点,其划分是对土地复垦质量控制指标进行分别制定的依据。
3、土地复垦工程模式
根据损毁土地成因,分析各工程类型区的气候条件、水资源和土壤条件、土地复垦制约条件,确定不同土地损毁类型的土地复垦目标和重点。在划分土地损毁类型基础上,归纳各损毁类型的复垦工程模式和措施,确定土壤重构、植被重建、设施配套等工程的建设方式及特点。不同损毁类型的土地复垦模式见表2。
表2不同损毁土地类型土地复垦模式
4、土地复垦工程体系
根据不同损毁类型土地复垦建设工艺、建设内容及建设程序进行复垦工程体系构建。土地复垦工程体系分为3个等级工程,其工程体系分土壤重构工程、植被重建工程、配套工程、监测与管护工程4个一级项目,充填工程等18个二级项目;表土处置等53个三级项目。在土地复垦工程体系构建时,需注意土地复垦项目与其他类型项目的联系和区别。土地复垦项目与其他行业存在相似性无其与土地开发整理项目,但相互间也存在明显的独特性和差异性。
三、土地复垦项目建设标准的分类探讨
1、土地复垦一般性建设标准
1.1土壤重构工程
土壤重构工程:(1)复垦前应对复垦区域的土层结构和耕作层质量等进行勘查,查清复垦区域的土壤类型、下伏岩土层岩性特征等状况。(2)对遭受污染的土地进行复垦前,应查明污染来源、性质、途径及程度,明确污染性的土地对于人和动物的危害性影响。需客土的项目,复垦前应进行客土源勘查。(3)土地复垦为旱地或园地时,地面坡度不宜超过25°;复垦为水浇地、水田时,地面坡度不宜超过15°。(4)土地复垦为耕地时,耕作层厚度应达到20cm以上,有效土层厚度应达到50cm以上,过沙或过黏的土壤宜通过客土调节土壤质地,使其符合耕种要求;复垦为园地时,有效土层厚度应达到40cm以上;复垦为林地或草地时,有效土层厚度应达到20cm以上。
1.2植被重建工程
植被重建工程:(1)复垦为林地的应满足《造林技术规程》(GB/T15776—2016)的要求,树种的选择应该按照“适地适种”的原则,优先选择稳定性好、抗性强的优良乡土树种,造林成活率应达到85%以上。(2)复垦为草地的应满足《人工草地建设技术规程》(NY/T1342—2007)的要求,草种应选择适宜当地的土壤气候条件的品种。(3)复垦为耕地的,如需布置农田防护林,受防护的农田面积占建设区面积的比例应不低于90%。
1.3配套工程
配套工程:(1)复垦为耕地时应充分利用复垦区原有水源,水源配置应综合考虑地形条件、水源特点等因素,宜采用蓄、引、提相结合的方式。(2)应根据灌排规模、地形条件等要求,布设完善的灌溉排水系统及渠系建筑物。(3)道路工程的布置以满足生产生活便利需要为原则,合理确定道路密度。
2、水毁土地复垦建设标准
2.1土壤重构工程
土壤重构工程:(1)对水毁区进行杂物和淤积泥沙清理,清理后碎石和砂砾等粗颗粒含量不超过20%。(2)平整场地至无大石块、砾石,达到适宜利用的要求,原土层结构已破坏时需重新覆土,覆盖土壤pH值范围以5.5~7.5为宜,经土壤改良,土壤环境质量满足《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2008)中的二级标准。(3)复垦成耕地时田块相对规整,田块长度、宽度根据地形地貌、土壤类型、作物种类、机械作业要求等因素确定。田面平整后水田丘块平整度应在±3cm以内,水浇地丘块、旱地丘块平整度应在±10cm以内。地面坡度0°~5°的坡地,复垦为耕地时宜修建条田;地面坡度5°~25°的坡地,复垦为耕地时宜改造成水平梯田,丘陵山地区梯田化率应大于90%。
2.2植被重建工程
复垦为林地的应满足《造林技术规程》(GB/T15776—2016)要求,3年后郁闭度一般达到0.30~0.40;复垦草地的应满足《人工草地建设技术规程》(NY/T1342—2007)要求,覆盖度一般达到40%~50%。
2.3配套工程
配套工程:(1)水源工程利用原水源,其水源水质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要求。(2)复垦为耕地时,灌溉与排水工程应符合《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GB50288—1999),满足灌溉设计保证率排水标准应依据设计暴雨重现期、设计暴雨历时和排除时间合理确定。(3)设置岸坡防护堤等拦挡设施和疏排水工程,复垦区域周边为坡地时,应在其外围沿地形等高线修筑有一定纵坡的沟道。
结束语
结合损毁土地实际情况,对不同损毁土地加以分类调查,全面地查清损毁土地的性质、等级和程度,并选择适宜的土地复垦方向。通过建立和完善损毁土地复垦建设标准,使土地复垦项目建设有据可依,有利于保证土地复垦质量,合理确定投资标准,提高土地复垦效益。由于损毁土地的类型具有多样性,其复垦方向也可有不同选择,相应的建设标准仍待我们在工作实践中进一步探索和深入。当前土地复垦项目在预算编制等方面主要参照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工程体系中部分土壤重构工程、监测与管护工程并无定额可取,相应的预算标准也需我们进一步研究和制定。
参考文献
[1]张继栋.土地复垦方案报备流程进化与管理模式研究[D].中国地质大学(北京)2009.
[2]周玉伟.损毁土地复垦潜力及效益评价研究[D].江西财经大学2012.
[3]周小燕.我国矿业废弃地土地复垦政策研究[D].中国矿业大学2014.
论文作者:龙丽霞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7年第28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8/1/3
标签:土地论文; 工程论文; 类型论文; 土壤论文; 标准论文; 项目建设论文; 土层论文; 《基层建设》2017年第28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