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比学习音乐课程标准的一些体会论文_罗晓琳

对比学习音乐课程标准的一些体会论文_罗晓琳

(广西南宁市横县教研室,广西 横县 530300)

摘要:在如今新课改的背景下,很多学科都在进行着与之前教学相比有很大程度雨很大规模与力度的改变,基础音乐教育也不例外。基础音乐教育对于学生而言,意义重大,这对学生未来的发展与相关方面的能力的培养有着很大的影响。

关键词:音乐课程;课程标准;修订

我国目前实行的是九年义务制教育,在九年义务制教育中基础音乐教育的课程大纲一共有两个,包含小学与初中,但是这两个课程大纲定制年代距今已过去了二十多年接近三十年了。而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教育事业也在蒸蒸日上,在这一情况下,不仅是提出了素质教育,而且目前还提出了培养学生核心素养的新课改理念。也正因为如此,使得现今的基础音乐课程教学与以往来说确实有很大的改变,而这样一种改变所带来的影响也是很大的。通过对“实验稿”和“修订稿”的学习,我对音乐新课程标准也有了更深刻的认识;我发现,“实验稿”在基本理念、设计思路、课程理念、内容标准、实施建议等方面有了些局部调整与充实完善。而且,相较于“修订稿”来说,“实验稿”对于基础音乐教育的本质有了更加清晰地认识,而且它没有像“修订稿”那样过于宽泛,而是可以将音乐教育所特有的一些功能很好的反映出来。此外,便是“实验稿”对于培养学生的审美体验、社会交往、创造性地发展以及文化价值的传承都做了很好的安排,而且其中还将一些相关方面的理论依据也收录其中。下面我就课程理念的修订和同行们做一些初浅的交流:

一、关于课程性质

所谓的“实验稿”,其实我们可以用一句话来进行表述,即“这既是人文学科所涉及的一个重要领域,优势实施美育的一个主要的途径,对于基础教育而言,这是一门必修课。”而所谓的“修订稿中的课程性质”,则更加简洁明了,进行总结便是全体学生的一门必修课。这就再次提醒了我们音乐教育工作者,让我们再次明确的认识到,音乐学科对人类的培养价值是具有独特性的,音乐学科是其他学科无法代替的。

同时,“实验稿”中对于音乐课程的两个性质进行了表述,如果进行总结的话,便是“基础音乐教育课程既是人文学科的一个重要的领域,也是实施美育的一个主要的途径,即它能够将人文性与审美性有机的整合在一起”;但是如果继续观察的话,能够发现这样一个问题,即“实验稿”没有对两个音乐课程性质作进一步的解释缺乏;但是“修订稿”却在这一基础上,对音乐课程的三个性质,分别是“人文性”、“审美性”、“实践性”进行了扩大,并分别做了详细阐述。

(一)人文性

我们知道,音乐是人类宝贵的精神文化遗产和智慧结晶音乐,它是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

“通过音乐我们可以感受一种文化,进而去了解一种文化;反之,通过文化,我们才可能真正地去体验一种音乐,整体地去认识一种音乐;音乐又是一种能够表达思想感情,反映社会生活的音响和时间的艺术,人类通过自己的音乐与自己的文化建立亲密的关系。”[2]因此,教师在对这些课程标准进行分析的时候,可以发现如果是将文化与音乐进行结合的话,从二者的一个切入点观察问题,便会有更加深刻地体会,即在音乐课程之中所包含的音乐作品与活动,它们的人文气息是极为浓郁的。从这样一些人文气息可以体会到,在对音乐作品进行创作的过程中,都将不同文化身份的创作者、表演者、传播者和参与者的思想情感和文化主张对音乐作品进行了注入。对于音乐而言,它不分国家、不分民族、不分时代,在音乐作品之中所具有的性格、情感以及精神都是创作者不同人文情怀的具体展现。

现实社会的现代科技迅猛发展也为人们带来了生活的便捷,却使人与机器之间互动越来越频繁、人与人之间日常生活的交流变得更少,这导致了人的情感被弱化,理性与情感的发展不平衡,人的理性也被强化了,致使人的人格、身心无法和谐发展。所以,对健全人格、陶冶情操,培养身心的和谐发展,我们的音乐学科的其人文属性具有着决定性的作用。

(二)审美性

之所以要让学生学习基础音乐课程,是因为音乐对人具有很强的教化作用,而这样一种教化作用可以追溯至孔子。孔子曾经说过这样一句话,即“移风易俗,莫善于乐”。对这句话进行分析,便可以很清晰地体会出其中所蕴含的“以美育人”的乐教思想。我们现今所从事的一些关于音乐方面的教育工作,不是为了让学生学会唱歌,而是想要通过音乐教学来对学生的美感进行锤炼,在经过锤炼之后使得学生感受美、表现美以及鉴赏美、创造美的能力能够得到培养与提高。其实这样一种目的,也是为了开发学生对音乐的最珍贵的本质的反应或者认识,以此来使得学生的情操得到陶冶,使他们的个性与智慧得到发展与启迪。通过这样一些方式,来对学生的形象思维进行发展与丰富,从而来使得学生的创新意识与能力被激发出来,最终使学生素质的目标得到全面的提高。

(三)实践性

对于人们而言,音乐比起育人可能更像是一门听觉的艺术,但是在这样一种艺术中,它的实践性其实是很强的,而且也是音乐学习的基础。对于音乐教育来说,它的演奏是实践、它的演唱是实践,它的创作是实践,对于它的欣赏也是实践;但是,音乐欣赏要主动地关注和思考,而不是被动地接受。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教师所提供的音乐音响不具有语义的确定性和事物形态的具象性,而学生的音乐聆听本身也是一直实践;所以,正是因为音乐具有实践性这一特征,使得人们的联想和想象的空间得到了拓展,而且在想象的过程中,人们可以将自己的一些审美经验与生活经验融入进所聆听到的音乐之中,来使得自身对于音乐有更加深入的理解和认知。所以,在音乐教学或音乐活动中,我们倡导,教师切勿总是试图用自己的观点去代替学生的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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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性”、“审美性”、“实践性”作为音乐课程的三个属性,它们相互贯通,在音乐教学过程中是共同存在的。所以,对于音乐学科的教学,我们既要注重音乐的审美,又不能忽略对音乐人文属性的认知,尤其更不能缺少音乐的实践。这些都是有待音乐教师们不断探索与实践的。

二、关于课程理念:

课程理念的表述虽然有所修改(大致对十条音乐理念的阐述进行了修改),但是,为使得表述更准确、更具科学性,在文本上将几处的表述做了修订,“修订稿”将“实验稿”的十条课程基本理念进行了整合,将十条整合为五条。我们可以看到,经过整合、删减、修订后的“修订稿”五条基本理念如下所示:

(一)以音乐审美为核心,以兴趣爱好为动力;

通过分析“修订稿”,可以发现,修订之后的修订稿对于音乐审美有了新的要求,即要以学生的兴趣爱好为动力。做出这样调整的根本原因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学生的现实感受,学生个人喜欢的流行音乐往往被禁止进入课堂,因而学生对音乐课不感兴趣;另一方面是鉴于教师反复地教,学生不停地唱的传统音乐教育方法学生早已厌烦,学生对这样的课堂感觉非常无趣。对于音乐教学而言,只有让学生全程参与进来,他们对于美的感受以及美的体验才会更加的深刻,而想要使学生的目光聚集在课堂教学上,便需要让学生对音乐的学习产生兴趣。

(二)强调音乐实践 鼓励音乐创造;

对于音乐教学而言,教学的过程其实便是进行音乐艺术实践的过程。在这样一个过程之中,教师要做的便是对学生进行有效的鼓励,如积极参与一些音乐演唱、对于音乐的演奏、以及欣赏音乐、或者是一些综合性艺术表演之类的活动,此外还可以参与一些相关社团组织的即兴编创等各项音乐活动。通过让学生参与进这些音乐实践活动之中,来使得学生能够走进音乐、对音乐审美体验有一个新的认识。当然,在学生参与这样的一些活动的时候,还是需要教师的积极引导。如此一来,既可以通过这些音乐艺术实践来使得学生的音乐素养得到提高,又能够通过音乐实践来使得学生对于表现音乐的自信心有所增强。此外,还能够对学生的合作意识和团队精神进行有效的培养。

(三)突出音乐特点 关注学科综合;

刚刚便说过,对于人们而言,音乐更像是一种听觉艺术,因为人们主要是通过听觉活动来对音乐进行体验与感受。音乐的旋律不会因为时间的流逝或者是一些外在因素的影响而发生较大的变化,也正是因为这一特点,使得学生可以在聆听音乐的过程中尽可能的发散他们的思维,对一些音乐所描绘的场景进行想象。这样一来,学生的想象力、创造力便会得到有效的培养。而且,对于音乐而言,它更多地是来源于实际生活,所以很多的音乐作品与人类的社会生活、各种文化艺术有着紧密的联系。如此一来,便需要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对音乐艺术的时间性、表演性和情感性特征进行关注,尽可能地与实际生活相结合。

(四)弘扬民族音乐 理解音乐文化多样性;

正如中国当代著名历史学家、文化史家、哲学史家庞朴所言:“一个民族什么时候用世界的标准,而不是用民族的标准衡量一切,那么这个民族就成熟了”,所以,提出“弘扬民族音乐,理解音乐文化多样性”的理念有助于民族文化的弘扬、多元文化的理解。我们要自觉地面向世界,形成一种“全球意识”,要置身于全球一体化的当今世界,就需要互相增进了解、资源共享、共同发展。对各个不同国家、地域、民族的文化的尊重和理解是必需的。

(五)面向全体学生 注重个性发展。

“尊重学生的个性,鼓励学生积极参与各种音乐活动,以自己的方式表达情致”在“修订稿”中得以体现。

那么,怎样做到面向全体学生,注重个体发展呢?这就要求教师首先要深入了解学生,要充分考虑到学生现有基础、学习能力、兴趣爱好、学习风格等方面存在的客观差异,不要用统一的标准来要求每个学生,不用统一的标准要求学生,而是应根据不同学生的思维和行为方式,制定适合不同学生个体的学习方式,做到面向全体学生,因材施教。

三、结语

“修订稿”音乐课标的课程性质与基本理念更加符合实际与时代要求,更加体现了学科的本体性,音乐教师要更好地认真研读音乐新课标,学习现代教育新理念,钻研音乐学科的教学课堂改革,挖掘音乐教材内涵,针对学生实际,精心设计教学环节,采取有效的教学方法,不断提高教学技能技巧,让我们的音乐课堂活起来,让学生在快乐中健康成长!

参考文献

[1]王安国. 基础音乐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新起点——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修订[J]. 人民音乐,2012(06):64-68.

[2]姬晨. 从课程标准修订探索我国基础音乐教育的哲学观[J]. 音乐研究,2012(04):110-117.

[3]周世斌. 有关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研制与实施中若干问题的学术探讨[J]. 音乐艺术(上海音乐学院学报),2012(03):30-35+4.

[4]曹景谐. 呼唤本体回归——上海、纽约、英格兰三地音乐课程标准比较研究[J]. 外国中小学教育,2014(06):59-65.

[5]苏怡多,路瑞. 行走新的轨道,谱写新的篇章——《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2001版与2011版的比较分析[J]. 西北成人教育学院学报,2015(06):68-70+77.

论文作者:罗晓琳

论文发表刊物:《知识-力量》2018年5月下

论文发表时间:2018/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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