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1895-1898年晚清新政改革的若干趋势_光绪论文

论1895-1898年晚清新政改革的若干趋势_光绪论文

从1895-1898年的新政看晚清改革的若干趋势,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晚清论文,新政论文,趋势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分类号:K256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5218(2003)01-0054-07

从追求“富国强兵”、学习西方、推行新政的角度看,我们可以把自19世纪60年代直至清末新政清政府所进行的改革作为整体来看待,这其中,以甲午战争为分界,在清政府内部,因战败的刺激,不变法无以自存的观念由少数人的想法转变成了很多人的自觉意识。因此,甲午战败后紧接着进行的革新,其广度和深度都远远超出所谓“洋务”的范围。到1898年以前,改革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暴露出清政府自身的很多问题,康有为等人提出的维新主张,在许多方面都反映出当时解决这些问题的需要。笔者试图从晚清改革进程的角度梳理1895-1898年清政府改革的背景、历程及其特征,从中窥见其演变的若干趋势,以期对深入研究这一问题有所裨益。

清政府在甲午战败后,被迫接受日本极其苛刻的议和条件,朝野上下,无不视之为奇耻大辱。痛定思痛,有识之士希望朝廷能够变法自强,图存雪耻。早在议和甫定之时,钦差大臣李鸿章便沉痛上书:“深盼皇上振励于上,内外臣工齐心协力,及早变法求才,自强克敌。”[1]作为亲政不久便遭此大挫的光绪皇帝,所受刺激更深,改革朝政的决心也相当大。1895年5月8日,在宣告批准《马关条约》的上谕中,光绪表白了自己的心迹:“嗣后我君臣上下,惟期坚苦一心,痛除积弊,于练兵筹饷两大端,尽力研求,详筹兴革。”[2](780-781)此后,又颁布举荐人才等诏。由于光绪的倡导,中外臣工纷纷条陈奏议,议论改革,康有为的《上清帝第三书》也是在此背景下才得以递交光绪的。

应该注意的是,战争的糜费加上日本索求的巨额赔款,使清政府财政亏空严重,不得不通盘筹划集款。6月18日,光绪谕令:“著户部咨行大学士六部九卿暨各直省将军督抚,各抒所见,如有可兴之利,可裁之费,能集巨款以应急需者,即行详晰陈奏,用备朝廷采择。”[3](3617)因此,在甲午战争后的改革中,如何整顿财政,开辟财源,应付危机,也成为其重要内容。

1895年7月19日,光绪皇帝颁布一道上谕,曰:

自来求治之道,必当因时(宜制)[制宜],况国事艰难,尤应上下一心,图自强而弭祸患。朕宵旰忧勤,惩前毖后,惟以蠲除积习力行实政为先。叠据中外臣工条陈时务,详加披览,采择施行,如修铁路、铸钞币、造机器、开各矿、折南漕、减兵额、创邮政、练陆军、整海军、立学堂,大约以筹饷练兵为急务,以恤商惠工为本源,此应及时举办。至整顿厘金,严核关税,稽察荒田,汰除冗员各节,但能除破情面,实力讲求,必于国计民生两有裨益。著各直省将军督抚将以上各条,各就本省情形,与藩臬两司暨各地方官悉心妥筹,酌度办法,限文到一月内分晰复奏。当此创巨痛深之日,正我君臣卧薪尝胆之时。各将军督抚受恩深重,具有天良,谅不致畏准苟安,空言塞贵。[2](837-838)

一般称此为“因时制宜”谕,它拉开了甲午战争后清政府改革的序幕。显而易见,谕旨的内容是此前臣工条陈的综合,连同谕旨一起寄出的有9个重要折片,据考证,其中应该包括:胡燏棻、康有为、张百熙、信恪各一折,陈炽条陈一件,徐桐的两折一片。[4](101-102)上折之人,不仅有主张洋务变法的胡燏棻、张百熙、陈炽等,亦有以顽固著名的协办大学士徐桐,甚至有尚无言事权力的新进举人康有为;他们的思想,相差甚远。可见光绪帝在变法问题上博采众论的态度。

另一方面,也可看出甲午战争以后清政府内部对于改革态度的转变。光绪皇帝自不必说,此时遥控朝政的慈禧,亦对改革持宽容态度。在光绪将康有为上清帝第三书抄送后,慈禧曾“留览十日”,并批转“各省督抚会议奏覆”。[5](122)对慈禧而言,战败之后,皇帝要做事,对统治政策做些调整与改变,只要不改变祖宗成法,没有阻止的道理。不过,慈禧对于变法曾经说过:“变法乃素志,同治初即纳曾国藩议,派子弟出洋留学,造船治械,凡以图富强也。”[6](464)说明此时在她眼中,所谓变法仍是前30年洋务派所搞的那一套东西,她对于康有为第三书的改革方案不以为异,大概也因为其中多为练兵筹饷等内容之故。一向顽固的徐桐等人,也不得不正视战争失败带来的练兵、筹饷、解决财政困难等问题,提出自己的主张。此时的洋务派,虽因战争的失败而遭攻击,其代表人物李鸿章在压力之下不得不退出中枢。但在战败的惨痛教训面前,稍有见识者也不能否认学习西法、举办洋务的重要意义。多年来一直指摘洋务的清流派,迭经分化,此时的领袖人物如李鸿藻、翁同龢等人,也成为变法的拥护者。当时朝政的格局,正如费行简所谓:“其时廷臣主变法者为翁同龢、张荫桓;主守旧者为徐桐、刚毅;主变法而专师西人练兵制械通商开矿者为奕訢、李鸿藻、荣禄;余则依违于二者之间。”[2](464)

更重要的是,经过战败后的反思,洋务派的思想已经有所深化,形成了所谓“洋务变法思潮”。有论者归纳其主要内容为:“在反思战前练兵失误的基础上提出了‘西法练兵’的主张;在反思战前官办、官督商办企业弊端的基础上提出‘恤商惠工’的方针;在反思战前洋务教育片面性的基础上提出了‘智以救亡’的命题;同时,在对战前洋务运动做整体反思的基础上,提出了‘政艺兼学’的新课题。而一以贯之的,则是‘变法’。”[2](1048-1063)

可以说,在这场改革中,洋务派有比顽固派更为切实可行的完整主张,比维新派强得多的政治影响力,无疑更为活跃,对改革的实施起着更大的作用。回过头来看光绪的这道自强上谕,“以筹饷练兵为急务,以恤商惠工为本源”,正是洋务变法思想的概括。无怪乎时人称当时的形势是“举国竞言洋务”。[9](137)然而,我们不能因此就把这次改革与甲午战前洋务派的改革等量齐观。一方面,如前所引,洋务派的改革思想已经有了较大变化,不只局限于“洋务”一端;另一方面,这次改革的深度和广度也是空前的,不仅囊括了此前洋务派一直想实行的若干仿效西法的举措,而且还试图对已有的弊端进行整顿,尤其“以恤商惠工为本源”一条,更推翻了重农抑商的古老传统,是近代中国思想意识向现代化转变的重要方面。

但我们也应明确这场改革远非维新派所倡导的变法。因为第一,“因时制宜”谕回避了“变法”的提法,代之以“因时制宜”。名义的不同固然有策略上的考虑,但也反映出光绪对于改革并无整体的设想,对各种不同的改革观点,甚至总体上反对改革但希望振兴朝政的主张,采取兼容并包的态度。这与“百日维新”完全采用维新派的改革方案“诏定国是”,有着显著区别。第二,由于光绪与帝党在改革方案上并无成见,推动改革的主要力量仍然是洋务派。第三,从改革的具体内容看,囊括虽广,但未触及根本的政治体制,是变“术”而不变“法”。

然而,就是这样一种政策上的除旧布新,各省督抚的覆议也不同程度的表示反对。所幸的是,大多数的反对意见,均是忧虑改革能否达到目的,或者具体措施缺乏可操作性,以“祖宗成法不可变”,“铁路万不可修”等观点直接反对改革的只是少数;对于“练兵筹饷”两大端,更是无一人表示否定。而且,在坚决支持改革的督抚当中,包括了两江总督刘坤一、直隶总督王文韶,这两大地方要员的支持可以说是决定性的。因此,改革还是在清廷上下基本上一致支持的情况下逐次展开了。

1895年“因时制宜”谕旨发布之后,清政府所施行的改革措施,举其大端有:

1.实行“西法练兵”与整理旧军。在中日甲午战争中,作为前30年洋务运动主要成绩的北洋海陆军一败涂地,这结局使清政府认识到练兵非“仿照西法”不可,开始编练新式陆军。最早编练新军的是胡燏棻,他的“定武军”于1894年冬开始屯驻天津马厂进行编练。定武军从组织、训练、技术、武器上力求模仿西式军队,试图改变湘淮和旗绿旧军的腐败状况。1895年10月定武军从马厂转移到小站,开始了小站练兵,不久由袁世凯接办,更名为新建陆军,规模扩大,组织也进一步健全。1895年12月2日,张之洞将自强军开办情形专案具奏,不久得到上谕批准,建成另一支仿照西法的新式军队,自强军的操练多聘请洋员,军制仿照德国,武器装备也是当时最为先进的。此外,培养新式将弁人才的武备学堂也在各省建立了一些,最为著名的为北洋武备学堂。到1898年前后,新建陆军和自强军皆具规模,成为中国最为精锐的军队。贵州、山东、山西、福建、江苏、浙江等省,都有了西法操练、枪械一律的新军,清政府遂“令北方各省营伍,由新建军遣员教习,南方各省营伍,由自强军遣员教习。东三省防练各营伍,由北洋武备学堂遣入教习。”[10]

整顿旧军的工作同时展开,却并不顺利。甲午一役,北洋诸军大部残破,经过整编和各派系的斗争,北洋军队的系统,到戊戌政变之前,大概是淮、毅及新建陆军三足鼎立的局面。

1895年,户部因库款支绌,多次奏请裁汰绿营七成,勇营三成,得到光绪认可,下令各省督抚执行此后尽管又多次强调,效果却非常不如人意,直到1898年正月,裁汰兵勇一事仍无进展。

2.整顿财政。战争的大量糜费加上和议后巨额赔款,使清政府不得不大借外债,外债本息至1900年每年需2490余万两,加上军费(包括新练陆军、绿营、旗兵、练勇)岁糜4000万两,财政支出每年由八九千万两增至11000万两以上,而岁入只有八九千万两,财政陷入空前危机。[11](52-76)面对如此沉重的压力,户部于7月26日上折拟定筹款三条并附四条,为:考核钱粮、整顿厘金、裁改制兵、停放米折、盐斤加价、裁减局员薪费、重抽烟酒税厘。此案由光绪谕令各省一体奉行。另外,户部还提出加增土药税,收取典当铺费,核扣官员廉奉三成等措施。各条中,裁汰制兵一节已如前述,其余除停放官员及八旗兵丁米折和核扣官员廉奉得到较好执行,并略有成效之外,均受到各省或多或少的抵制,据户部的报告称:“今以各省奏咨案牍考之,则茶糖盐烟酒土税、典当、养廉、薪费各条,已经举办者至多不过四五条,少则一二条而已,是其小者已不能尽行。而裁减制兵、考核钱粮、整顿厘金,最大之事,多未举办,近日陕西以空文覆奏,其他未经声覆者,更未知何如也。”[3](3726)由此可见一斑。

1896年6月,为偿还俄法及英德两款,户部上奏向各省摊派,称:“请分饬下各省将军、督抚照臣部单开,分任数目,于各省所收地丁、盐课、盐厘、杂税,及各关所收洋税、洋药、税厘项下,除常年应解京饷、东北边防经费、甘肃新饷、筹备饷需、加放俸饷、旗兵加饷、固本京饷、备荒经费、内务府经费、税务司经费、本关经费、出使经费等项,仍照常分别批解留支外,其余无论何款,俱准酌量划分各照分任数目,按期解交江海关道,汇总付还俄法、英德两款本息。”[12]这种强行摊派的方法颇为有效,基本按户部的预想,筹到1000万两左右,缓解了迫在眉睫的危机。但这只是临时性的措施,而且显而易见,地方财政的独立性因此得到加强。除了这些传统的开源节流之法,也有人提出一些具有近代意义的财政改革措施,这时期亦得到施行。比较有代表性的是盛宣怀的理财建议,包括:(1)“免天下中途厘金,加关税为值百抽十”,“仿行西国印税之法”;(2)亟宜办银行,借国债以代洋债,发行银钞。[3](3673)其中办银行的建议,得到了积极响应,被光绪认为是“回收利权之一法”,谕令盛宣怀“招商集股合力兴办。银行办成,并准其附铸一两重银元十万元,试行南省。如无窒碍,再由户部议定章程办理”。[3](3790)1897年5月,在盛宣怀的努力下,成立了中国第一家银行——通商银行,并正式营业,总行设在上海,后陆续在天津、汉口、广州、汕头、烟台、镇江等地设立分行。通商银行成立后,通过发行银钞,向官办或官督商办企业、商办工矿企业放款,向钱庄放款等方式,对维护中国利权,促进工商业的发展,起到了一定的作用。[13](25)另外,在“昭信股票”的发行中,通商银行也起了重要作用,后者是清政府为解救财政危机所实行的另一项现代金融措施。

“昭信股票”名为股票,实为公债,即所谓“息借华款”。1894年,为应付甲午战争的赔款,清政府便有“息借华款”之举,当时所筹款逾千万。但因“行之过久,恐银价日增,有碍商民生计,且外省办理此事,未必能恪守部章,万一经手官吏不恤民艰,加之抑勒,则流弊更大”。[3](3579)很快就停止了。到1898年春,第四次偿还日本赔款的期限又到,在外借洋款万分为难的情况下,右春坊右中允黄思永提出仿照西方公债发行“昭信股票”以救急,当即得到清政府的认可,令户部速议,是年1月上奏,3月户部便拟出章程,开始发行。此次清政府以上次“息借华款”为训,制定的章程颇为严密,如,专设昭信局经理“股票”事务;收银发票不经官府,由银行票号代理;票据可以买卖等等。[3](4052)可以说,其近代公债的色彩更加明显。但由于官府抑勒、民间穷困等原因,“昭信股票”只筹到不到2000万两的款,远远不够预计的1亿两,当年8月被清政府停止了。

此外,清政府已经认识到财政问题的根本解决,在于扩大税源,因而这时期提出的一系列发展工商的措施,都以“求富”为目的。

3.发展工商。清政府在甲午战前兴办了不少近代企业,但多为官办或官督商办,战后,据前30年的教训,也是迫于财政的压力,这时期清政府的工商矿业,多鼓励商办形式。其主要措施有:

机器改造土货。1895年7月,为对付中日《马关条约》中改造土货一节,清政府预备对丝斤、花布等大宗土产于出产处先抽厘金,“并招商多设织布、织紬等局,广为制造”。[2](830)张之洞等与江浙巡抚奉此劝谕在苏州、无锡、镇江、南通一带开设纱厂,并将息借华款银作为开办商务局之用,建立缫丝厂等。光绪为此特别电寄张之洞、赵翘楚等曰:“……开办机器,仿制洋货,原为抵制外人起见,该厂商人亦需自筹资本,不可全用官款,致外人籍口于宫饬商办,转生枝节。”[2](839)对于这些商办企业,清政府在财政困难的情况下,仍给予了适当的保护,1897年,为解决财政问题,户部奏议加增机器制造土货的税收,在张之洞请求下,总理衙门奏议“暂行缓办”,光绪“从之”。[14](338)此外,还有一些如以机器制造茶叶,在内地江河开行小火轮等建议,事属地方,因各地反应并不积极,难以展开。

转原有官办企业为商办。1895年8月,光绪谕军机大臣:“制造船械,实为自强要图,中国原有各局厂,经营累岁,所费不赀,办理并无大效。亟应从速变计。招商承办,方不致有名无实……一切仿照西例,商总其事,官为保护,若商力稍有不足,亦可借官款维持,其办理章程应如何斟酌尽善以杜流弊之处,即著该督抚等悉心妥筹,详晰具奏。”[3](3637)此后,汉阳铁厂等原有官办企业先后改组为商办或官商合办企业。

大开各矿。在甲午战争以前,清政府就比较重视矿产开发,并有部分商办,战后,更是把矿务当成保护利权,增加收入的重要大事。1896年3月13日谕令称:“嗣据陆续复奏,安徽太湖之大石等各保废煤矿,业已准商试办。江西袁州、吉安、广信、饶州等处均有煤矿,萍乡煤质尤佳,亦已集款劝办。湖南永顺、永州二府属矿苗甚旺。新疆和阗旧有金矿,均已派员往勘。至四川雅州各属矿产,叠据给事中吴光奎奏请招商开采,业经谕令鹿传霖设法举办。山东宁海矿务,亦经谕令李秉衡未可停止,即派道员李兴锐择要兴办,以上各该省有矿处,均系确凿可指,即著责成各该督抚,认真督办,务臻实效,毋得辄行中止。此外,各省复奏折件,谓矿不宜开,固属拘泥之见;谓矿无可开,亦属臆断之词。……”[14](20)虽然矿务开采在各项措施中是各地实行的比较好的,但皇帝仍然不满意,没过几天,又谕令重申了开矿之必要,根据西方人的记述和大臣奏折历数各处矿产,并指专人勘查议办;还特别指出了“官办不如商办。”[14](28)在这样的严令下,关涉各省纷纷覆奏并开始举办。可以说,矿务是改革当中各省举办最多的项目。

设商务局,消除官商隔膜。1895年,张之洞《吁请修备储才折》中,便奏请设立商务局、工政局,同年11月,御史王鹏运奏请讲求商务一折,也着重提出在沿海各省会各设商务局一所,此折交总理衙门议奏。1896年2月,总理衙门奏复:“……拟请饬下各省督抚,于省会设立商务局,由各商公举一殷实稳练素有声望之绅商,派充局董,驻局办事。”[3](3723)此后,江南、山西等省反响较为积极,都开办了省会或部分州府的商务局。但除此之外,多数省份并未采取行动。

4.修铁路、创邮政。对于修建铁路的必要性,清政府内部在甲午战争之前就取得了较为一致的意见。战后,更以其为自强切要之图,但由于经费短缺,究竟以何种方式修建铁路,仍有商办、洋商垫款包办等议。1895年11月奕訢等奏办理芦汉铁路一事,欲先建津芦铁路,以胡燏棻为督办大臣,经费由北洋及户部各认一半,上谕著办。并谕令:“至由芦沟桥南抵汉口铁路一条,道路较长,经费亦巨,各省富商如有能集资千万两以上者,著准其设立公司,实力兴筑,事归商办,一切赢绌,官不与闻。如有成效可观,必当以奖励。”[3](3687)初步表明了中枢的态度似在商办。但铁路耗资巨大,当时并无商人有能力举办。1896年3月,曾有商人称能集资承办,但最后发现皆为洋款。这样,借洋款官督商办的主张又由张之洞等人再次提出,9月,张之洞、王文韶联合上奏设芦汉铁路公司,并保盛宣怀为督办,11月,得到上谕批准。[14](156)此后筹办的铁路多以此种方式进行。

1896年初张之洞上奏称:“泰西各国邮政,重同铁路,特设大臣综理,取资甚微,获利甚巨,权有统一,商民并和。”[3](3749)得光绪允准。实际上,光绪二年以来,清政府就陆续由赫德在各地官办了一些信局,但由于“体制不同,推广每虞窒碍”,[3](3750)此次议办邮政,不再是试办性质,也不附设于各海关之下,而是专设邮政局,订立章程,收支由户部“汇核奏报”,成为清政府一项单独的重要事业。

5.改革学制、科举。学校、科举关系人才,是改革当中清政府一直非常强调的方面,所采用的方案是李端棻《请推广学校折》[15](292-296)所主张,自京师以及各直省府州县皆设学堂,讲授中西有用之学,同时推广讲求“与学校有益相须而成者”。此折由总理衙门议奏,认为:“兴学诚自强本计,请由各省督抚酌拟办法,或既就原有书院量加课程,或另建书院肆习专门,果使业有可观,三年后由督抚奏明再行议定章程,请旨考试录用。”[14](82)基本上采用了李端棻的方案。光绪谕批“从之”,原折一同下发各省督抚。此后,各地官绅创办了不少新式学堂,如张之洞在南京办储才学堂,浙江巡抚在杭州办蚕学院,陕西巡抚在省城开办格致书院,各地书院中加教新学者更是极为普遍,民间学堂、学会、报馆、书局等也层出不穷。可以说,开办学校是各地奉行最为积极的。

科举也是议“变法”者所请求变通的一个重要方面,但因为关系较大,经过反复议论,1898年初,清政府才开始对文武科举进行较大调整。按贵州学政严修的建议,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奏议开设经济特科和岁举专科。特科分内政、外交、理财、经武、格物、考工六门,岁举则是各省各算学艺学堂学生均可在乡试、会试中考经济科,中式者可参加上一级考试。1月27日,光绪谕批,令各大臣速举人才,凑至百人即开经济特科,其余各条也谕令各地切实讲求。[14](411)基本上与此同时,对武举也进行了某些变通,谕令自1900年起,“一律改试枪驳,其默写武经一场,著即行裁去。”并令各地开办武备学堂。[3](4044-4045)

自“因时制宜”上谕发布到1898年“昭定国是”上谕发布前,清政府所进行的改革,比起甲午战前的洋务活动,可以说颇有成效:新军编练略有小成;创办了银行、邮政;芦汉铁路津芦段已经修成,余下者正积极筹备;国内兴办了不少的近代厂矿,据统计,1895-1898年新办厂矿总计61家,资本总量1700多万元,而自1872-1894年十余年新办厂矿总共才有72家,资本总量不到2100万元,[16](93)各项鼓励工商的措施,如设商务局,改善官商关系等,也逐渐在推行;学制、科举等等也开始朝着鼓励学习“西法”的方向调整。但从整体而言,清政府并未走出困境,而且随着各项改革措施的施行,亦有新的问题需要解决:

如何克服财政困难是当务之急。且不论练兵、修路等需要花钱,仅是每年各种赔款本息的偿付,就难以应付。如前所述,清政府为此几乎想尽办法,仍然一筹莫展,暴露了其在经济管理方面的无能。这几乎成了影响清末所有重大历史变迁的一个不可缺少的背景。另外,清政府虽然认识到“开利源”的根本在于发展工商业,也看到西方在财政金融方面的一些办法值得借鉴,并采取了不少实际措施,如修铁路、开矿产、鼓励民间工商业、创邮政、办银行、发行债券,等等。但是,如何让这些新的事务顺利运行,相互促进,并确实收到富国强兵的效果,则成了需要进一步解决的问题。例如,银行成立之后,如何与国家财政相配合,真正成为盛宣怀所谓“户部之外府”,起到稳定金融秩序、融资投资等作用;铁路和矿产总公司成立之后,如何管理,如何在收回投资的同时逐步发展。但旧有的政府管理体制根本无法完成这些事情影响改革效果。所以,清政府若想使改革继续下去,真正解决它所面临的种种问题,改革原有管理体制似乎是题中应有之义。用时人的话来说,即,“西艺非要,西政为要”,“大抵救时之计,谋国之方,政尤急于艺”。[17]所谓“政”,就是政府的政策与管理体制。

相对中央体制的改革,改革中涉及的中央与地方关系的调整无疑更加棘手。自太平天国起义以来,地方勇练的组建和厘金的征收,使各省在政治上、经济上的权力逐步扩大,割据倾向初现端倪。在地方独立性逐渐增强的格局下,清政府甲午战后的改革,还想以旧有高度集权统治下的中央地方关系为参照,一纸号令,全国通行,已经被事实证明难以见效。相反,由于改革中一系列措施的施行,使得各省的独立性进一步加强了,表现为:(1)新式陆军中虽然新建陆军直属北洋,有较多中央军队的性质,但自强军以及此后各省建立的新军,基本都是地方军队;(2)中央在原有田赋税收之外责成地方筹款上解,同时也就赋予地方以开征新捐税的权限,使原来隶属中央的各地税关(除北京崇文门外)和在各地的财政机关归属各省督抚管辖,允许地方在完成解京款项的前提下(实际上在未完成情况下同样可以)支配包括库款、税款在内的各种款项。(3)原有一些官办和官督商办企业经过改组,演变为由地方管理或地方官僚参股经营的企业,例如上海机器织布局、汉冶萍公司等。一些商办企业的创办,也总要由各省督抚倡导,或得到他们的资助、支持,如南通大生纱厂、天津启新洋灰公司等。整个经济运行的重心由中央向地方偏移。”[18](903-917)在高度的封建专制集权体制下,由于顽固势力的强大,很多改革事业从某个地方开始实施无疑比一下推行全国更为容易。洋务运动的各项事业当时多为地方督抚举办,而甲午战后的改革当中,张之洞、刘坤一等重要的地方大员对兴办铁路、邮政、银行、商务局、机器改造土货、鼓励商办企业等措施的积极支持,也是其取得较大成果的重要因素。但另一方面,中央财力相对于地方的削弱,长远看来不利于统一市场的形成,短期而言也使得很多投资巨大的改革措施,如铁路干线的兴修,难以有效地进行。更为重要的是,在对待“变法”的态度上,大多数的地方督抚都持观望态度,地方割据倾向的加强,整体而言增加了自上而下推进改革的阻力。在地方独立性不可避免地增长的局面下,如何保证”上下相维”,或者说,动员更多的力量支持改革,也成了此时清政府必须处理的问题。

最后,但并非最不重要的一个问题,在甲午战后暂时取得的各种政治力量之间微妙的平衡如何保持。光绪虽然亲政,但仍往返宫中与颐和园之间,秉承慈禧谕旨行事;慈禧虽大权在握,也不反对光绪的改革,但对于改革的紧迫性并无亲身体会,不可能主动去推动改革。在这种情况下,必须有既能够平衡帝后之间关系,又能切实推进改革的大臣主持,改革才能顺利进行。而甲午战后掌握朝政的,一为翁同龢,一为奕訢。前者身为帝师,得慈禧和光绪的信任,在平衡帝后关系方面较为持重,但于学习西方,改革新政并不内行,对挽救时局并无切实办法;[19](77-148)而后者在权位上显然不及翁,也只能于一些具体的改革措施有所推动,加之年纪老迈,无法成为维新改革的实际主持者。所以,甲午战后三年的改革,在清廷内部,上自慈禧、光绪,下至掌握朝政的大臣,并无一人能够在复杂的内外形势中切实主持并推动之。可以说,保证改革进行的政治平衡是相当脆弱的,如果要进行更深入的改革,现存的政治平衡能否经得住考验,是一个很大的问题。实际上,在1898年初奕訢去世之后,翁同龢遭罢斥,这种平衡就遭到破坏。在某种意义上,政局不稳定对于新政的深入,是相当不利的。

如果把康梁等的改革主张放在上述背景下进行评论,在很多方面,例如“昭定国是”、“先立堂构”,改革官制,开议会以求上下相维,甚至于要求光绪独断乾纲等等,都有其现实针对性,对于急于改革又屡遭挫折的光绪帝而言,康有为颇成系统的改革方案更有振聋发聩之效。然而,在当时内外交困的情况下,改革的难度超出了他们的预想,以激烈的方式贸然向整个旧秩序挑战或许也不是正确的策略,“百日维新”的失败,不仅是康梁改革方案的失败,在很大程度上亦打断了当时较为平稳的改革路线,使得局势更为复杂化了。但无论如何,清政府如果要进一步地深入改革,上述问题仍是绕不过去的。

收稿日期:2001-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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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1895-1898年晚清新政改革的若干趋势_光绪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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