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男性中心到男女两性中心——对“社会性别意识纳入决策主流”的批判性分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批判性论文,中心论文,两性论文,性别论文,男性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社会性别意识纳入决策主流”是女权主义发展过程中的一种现实结果,是女权主义学术追求和政治诉求比较完满的一种结合,也是目前妇女学界比较主流的一种观点,尤其表现在妇女学研究群体的普遍追求之中。作为一种国际化的潮流,究竟应该如何理解?如何实施?这似乎并不是一件轻而易举之事。本文力图从理念、目标、策略和支持体系等多个方面对“社会性别意识纳入决策主流”作一尝试性解读。
一、理念分析
“社会性别意识纳入决策主流”也被称为是“社会性别主流化”,按照联合国1997年的定义,“社会性别意识纳入决策主流”是一种战略,将妇女和男子的关注事项和经验作为一个整体,纳入政治、经济和社会等所有领域的政策和方针的设计、落实、监测和评估中,使男女都能平等受益,中止不平等现象,最终实现男女两性平等的目标。
“社会性别意识纳入决策主流”包含了一个非常根本的概念“社会性别”,因此,对社会性别的理解就成为首要任务。
1.“社会性别意识纳入决策主流”的演进历程。
按照女权主义的解释,社会性别也就是GENDER,主要对应于生物性别也就是SEX,社会性别的提出被女权主义视为是妇女理论中的一次哥白尼式革命,社会性别的革命性意义在于,它鲜明地指出,性别更主要地不是源自于先天的生物遗传,而是得自于后天的社会环境塑造,是社会重构的结果。因此,顺理成章的结论就是,妇女尤其是现实社会中的妇女主要是后天社会文化的塑造结果,妇女的不平等更主要地是由于社会和文化的不平等所造成的。所以,改变妇女现实中的不平等的根本途径主要在于改变现实社会的不平等。而社会现实的改变最直接的途径在于对社会政策的改变。遗憾的是,传统的社会政策更多地是一种性别的盲区,或者说,传统的社会政策只是男性霸权的自治区,是女性沉默和失声的伤心地。因此,社会政策的变革就成为了男女平等的焦点。
在目前这个男性色彩非常浓厚的社会中,广大女性很难一下子进入决策中心,作为一种替代性解决方案,性别意识引入决策主流就成为必需。从这个意义上来说,“社会性别意识纳入决策主流”实际上是社会性别理论的一种合理延伸,也可以说,是社会性别理论的一种现实化或具体化。
2.“社会性别意识纳入决策主流”的改良性质。
“社会性别意识纳入决策主流”之所以被称为“社会性别主流化”的主要原因在于,决策尤其是社会决策或公共决策的主体是政府,决策的客体是大多数或全体公民,妇女学专家希望通过国家行为的强制作用将社会性别观点深入到每个公民内心之中,从而使性别平等意识为大多数人所具有,尤其是为政策的制定、执行、评估这些权力阶层所拥有,也就是为最具社会影响力的人所拥有,为大多数政策的作用者所接受,为主流的社会阶层所接纳自然也就是主流化了。
很显然,“社会性别意识纳入决策主流”在这里代表的思路主要是自上而下,而不是自下而上。它所倡导的变革方式主要是在既有的体制之内,借助于权力阶层的性别平等意识苏醒从而推动广大社会成员的性别平等化建设;而不是通过广大社会成员的性别平等意识自觉,从而影响权力阶层的政策制定。正是在此意义上,可以说,它更多具备的是改良的性质而不是革命的特征,尽管它也非常强调对整个社会进行结构性的变动。“社会性别意识纳入决策主流”的主要误区在于,它对性别意识应该纳入的所谓主流的理解上出现了偏差,事实上,性别意识应该纳入的所谓主流并不是或者说并不仅仅是权力阶层,而应该是更广大的社会成员这个群体。这种致命的误解使女权主义很容易陷入贵族化的沙龙风暴之中,而不是演化为一场群众性的社会革命。
3.“社会性别意识纳入决策主流”的根本诉求。
从联合国关于“社会性别意识纳入决策主流”的相关定义可以看出,“社会性别意识纳入决策主流”的真实含义在于彰显两性差别,强化性别意识,从而提升妇女地位,最终达到两性平等、维护性别公正。应该说,这种理想追求呼应了全世界范围之内人与人之间自由化、平等化的主流趋势。
人类历史上曾经以各种冠冕堂皇的借口长期大范围存在着诸多显而易见的歧视、压迫和不平等,例如,种族间的压迫、民族间的殖民化、阶级间的剥削等等,妇女与男性之间的不平等则被视为是人类历史上最漫长、最广泛、最深刻的一种不平等,妇女的解放因此也被赋予了一种特殊的意义,被认为是人类继民族解放、种族平等、阶级解放之后最具深远意义的第四次解放。
从这个意义上来看,“社会性别意识纳入决策主流”实际上就是妇女寻求自我解放的一种持续努力,而这种解放也不应该仅仅局限为使妇女与男性的平等化,它的深层含义在于,这是一场人类自身的革命,是人类自我的认识与校正,是人与人的平等化的必然结果。也正因为如此,妇女解放的程度被视为社会进步的主要尺度,同时,妇女解放的程度也被视为人类文明的根本标准。
二、目标分析
“社会性别意识纳入决策主流”的目标非常高远、非常理想,从实际操作的角度出发,我们可以将这个宏伟目标解析为以下四点:
1.强化性别意识。
性别意识如同阶级意识一样,重在通过差异的强调来突出身份的不同,从而显示立场的不同。女权主义接受了马克思主义的影响,力图通过对性别意识的彰显来强化男女两性之间的不同,在差异之中凸现女性的身份和地位,在不平等之中强化女性奋斗的理想和目标,在差异和不平等的深刻揭示中不断警醒女性的性别意识,最终达到女性主体意识的确立。
2.注重性别分析。
如同阶级分析对于马克思主义的重要性一样,性别分析同样也是女权主义分析男女之间社会关系的有力武器,性别分析是对性别差异的体系化贯彻,主张借助性别意识来透视纷繁复杂的社会现实,尤其是男女两性之间的结构关系,通过性别分析使男女两性在社会地位、社会资源等方面的差异与不平等的现实情形和真正原因进一步明确化。
3.维护性别公正。
一个理想的社会至少应该是一个公正的社会,这个社会公正主要体现为社会成员之间的公正,性别的公正也是社会公正的一个具体体现,而且,是社会公正的根本性象征,毕竟一个社会只有男性和女性两种人共同构成,而且,女性还占据了社会的半边天,很难想象一个半数成员得不到公正对待的社会会是一个真正公正的社会。
此外,性别平等是女权主义的理想奋斗目标,但这种性别的平等不是指男女两性对社会成果绝对平等的分享,而更多地是指男女两性在社会活动参与、社会成果分享的原则和程序上的公正,只有建立了性别的公正,才可能会有性别的平等。
4.推动性别发展。
性别的发展更主要的是指男女两性在社会平等基础之上的自由发展,性别发展既是女性解放运动的最终目标,又是女性解放运动的具体过程。
需要指出的是,这里所说的性别发展并不仅仅是指女性自身的发展,同样也包括男性自身的发展,性别发展的真实含义在于重构和谐发展的新型男女关系。许多女权主义者其实并没有完全理解性别发展的真正旨趣,激进的女权主义者要么以被压迫看的面目出现,要么以被虐待者的姿态出现,相应地,在女性解放道路的选取上,偏激乃至反理性、反常识就成为许多女权主义者很难逃脱的宿命,激进女权主义者要么选择鸵鸟似的性别隔离主义,要么选择报复似的翻身做主人就是明证,这种错误的性别发展观最终导致了女权主义被整体妖魔化。
三、策略分析
“社会性别意识纳入决策主流”很显然更加注重的是对政策决策层的影响、以及对政策执行层的影响,从这个意义上来讲,“社会性别意识纳入决策主流”既是一种过程,更是一种战略,相应地,我们可以根据政策的制定、执行、监察和评估的完整运行过程将“社会性别意识纳入决策主流”具体化为四项策略:
1.为决策层、执行层、监察层和评估层提供性别意识的训练,加强他们对性别议题的敏感度及认知度。
从理论角度以及国际经验可以看出,通过强化决策层的性别意识来推动社会性别意识主流化是一种相对来说比较有成效的方法,目前,国外以及许多国家都已经开始对决策层进行社会性别意识训练,我国有些地方也在进行,但这并不是一件轻而易举之事,因为现实中的决策层大多是男性,传统的男性中心主义会使他们对社会性别意识产生强烈的抵触情绪,所以,深入的培训、反复的培训、持续的培训、多样化的培训、乃至强迫性的培训就成为必需,社会性别培训在这里更多地成为了一项社会化工程,它需要的是社会性的投入,而不仅仅是女性的简单呼吁。计划生育在我国的推广过程就是一个鲜明例证,决策层对计划生育政策的高度重视,甚至上升为基本国策,这大大刺激了各级领导和干部对计划生育政策的推行与实施,最终导致了计划生育政策内化到了每一个社会成员的内心深处,成为广大社会成员生育行为选择的自觉规范。
2.训练决策层、执行层、监察层和评估层使用性别分析工具,使他们意识到妇女与男性的目的诉求差异性以及相应的问题解决差异性。
性别分析的理论侧重点主要有两个:差异和不平等。所谓差异主要强调男女两性之间生理、心理和社会等多方面的不同,这要求决策层、执行层、监察层对男女两性不应不加区别地对待,相应地,在社会政策的制定和审视中也不应该是无性化、中性化或单一性别化。所谓不平等主要面对的是两性之间社会的不平等,这要求决策层、执行层、监察层更多地应该从社会和政策层面反省,而不是简单地还原到生物层面。因此,扫除决策层、执行层、监察层和评估层的性别盲区,强化他们的性别意识,树立差异性子等的性别发展观就成了当务之急。
3.将性别平等意识具体化、现实化、社会化。
为了确保性别平等的真正实施和社会性别的真正主流化,决策层、执行层、监察层应该更多地采取一些具体的、富有实效的活动和计划,从而使“社会性别意识纳入决策主流”真正落到实处。其中,制定性别平等指标体系、对性别平等进行及时、全面的监测和评估就成为最迫切、最现实的选择,我国目前在这方面做得并不十分理想。
从可操作要求出发,建议这个性别平等指标体系具体分解为几个主要子体系:教育指标体系、就业指标体系、政治参与指标体系、社会保障指标体系、家务分配指标体系、社会政策本身指标体系等等,这个指标体系的监测与发布最好能够整合社会方方面面的力量,建立足够的权威,不仅对妇女工作者,而且面向决策层、面向全社会。
其次,建立多层级、全方位的性别平等权益促进委员会,以确保社会性别的真正主流化:这个性别平等委员会最好能够实体化、权力化,具体操作中可以借鉴我国各类权益保障部门的经验,广泛吸纳各层级政府力量和各方面社会力量,从而使性别平等真正落到实处。最现实的方法是由各级妇联为主承担此项任务,但同时,应该强化妇联的职能,赋予妇联更大的主动性、自决性,让妇联真正成为一个权力部门,此外,政府权力部门的积极扶持,新闻媒体等社会力量的广泛参与也是成功的基本保障。
4.不断地向政府宣扬社会性别观点,促使政府将社会性别观点落实到社会各个层面和角落。
向政府宣传社会性别观主要可以有两种道路,一是内在的道路,这主要依赖于妇联,因为,现实中的妇联实际上也是政府的组成部分,也是官僚体制的构成部分;二是外在的道路,这主要依赖于媒体的宣传以及各种社会力量的呼吁和压力。当今的社会是一个信息激增的社会,在信息的传递过程中,新闻媒体起到了越来越重要的作用,所以,当今的社会也被称为“媒体社会”。中央领导已经明确了新闻媒体对党和政府的监督作用,妇联以及其他妇女工作者应该充分注意加强与各种传统和新兴媒体的沟通,通过媒体扩大和强化女性的声音,将性别意识普及到社会的各个角落。
四、路径分析
“社会性别意识纳入决策主流”不是一个抽象的理论,也不是一个空洞的假说,而是一个具体化的、甚至经验化的操性过程。在实际生活中,将社会性别意识上升为国家意志,也就是将社会性别意识贯彻和落实到公共政策之中,常见的比较可行的行动方案主要有如下几种:
1.自上而下。
这种方案的实施路径是:首先影响上面的决策层,然后,再通过决策层向下影响普通社会成员。这种方案的实施效果更多依赖于决策层的社会性别意识强弱,这种方案社会代价最小、社会效率最高,但这种方案比较理想,现实生活中实施难度相对较高。
2.自下而上。
这种方案的实施路径是:首先改变下层社会成员的性别意识,然后,再通过社会成员进一步影响上层决策者。这种方案的实施效果更多地依靠广大妇女自身的力量,依靠妇女的力量对决策层形成一定的压力,从而促动决策层的性别意识唤醒。但这对妇女自身的要求更高,对妇女自身的团结要求更高。
3.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
这是现实生活中最为常见的一种方案,也是实施效果相对较为理想的一种方案,是前面两种方案的折衷。但这种方案要求妇女团体和决策高层之间能够保持一种良性的互动关系,而不是紧张的对立或冲突关系。
五、社会支持网络分析
社会性别本身就是一个复杂的社会现象,社会性别主流化同样也是一个异常复杂的社会事实和过程,它涉及到了多种权利的博弈,李梅英在《社会性别与公共政策》一书中,将与此相关的因素划分为十三个,每一个因素都构成了特定的权力象征,社会性别主流化其实就是在这样一个权力场中的艰难抉择,这十三个因素分别是:
第一,男女两性的经历以及不同的需求。
这是政策制定的一个基本出发点和归宿。
第二,男女自下而上地参与。
通过这种参与方式可以真实地彰显女性的声音。
第三,代表性政治机构。
这是性别利益诉求的有力保障。
第四,政治承诺。
这是性别意识上升为社会政策的关键所在。
第五,政策。
这是性别利益现实化的具体保证。
第六,资源。
这是性别诉求转化为社会现实的有力支持。
第七,责任承担机构。
这是社会性别主流化的另一个重要保证。
第八,程序。
社会性别主流化无法脱离程序的科学和公正。
第九,人员的培训和发展。
这是社会性别主流化的实施主体。
第十,方法。
社会性别主流化所要求的方法往往是不同于以往的既定方法。
第十一,项目的实施。
合适的项目可以将社会性别真正贯彻落实到社会之中。
第十二,调查研究。
社会性别的现实性和历史性要求相应的科学方法来调查和研究。
第十三,理论建构。
社会性别的真正发展最终得益于理论的建构。
六、超越社会性别主流化
许多人常常将社会性别主流化等同于社会性别进入社会决策,其实,大谬不然。社会性别主流化的真正诉求在于将两性平等观念贯彻到社会的各个方面、各个层次,最终达到性别平等、维护性别公正,推动两性和谐发展。而社会性别进入决策主流其实只是社会性别主流化的一种实施工具或实施方案。
现实生活中之所以将社会性别主流化等同于社会性别进入社会决策,主要原因在于,社会政策是以国家的名义对社会成员的行为或利益进行调节,因此,进入社会决策,实际上也就等同于主流化了,这是对社会性别主流化的一种简单化、庸俗化的理解。这种误解会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社会性别主流化的革命意义。社会性别主流化的真实含义其实在于社会性别的社会化、全面化。从这个意义上来理解的话,社会性别主流化的实质在于让每一个社会成员都能够接纳社会性别意识、维护性别平等、捍卫性别公正。由此出发,社会性别主流化的实现方式可以从以下几点入手:
1.强化国家和政府的责任。
社会性别平等化和主流化最有力的保障应该是国家这个最高权力实体,同时,建构公平的社会环境,确保社会成员公平的发展,这也是国家不可推卸的责任。即使在当今“小政府、大社会”的背景之下,这依然是一个真正的责任政府的存在底线。
2.批判现行社会政策。
现行社会政策主要产生于男权社会,而且主要是由男性制定和主导,不可避免的是,男性经验成为了决策的基础,男性利益成为了决策的目标所向,广大女性就成了沉默的和被遗忘的群体,女性的经验被有意漠视,女性的利益被有意拒斥,女性的生活价值更多地附属于男性,这导致了女性存在的主体性被遮蔽,同时,也导致了女性存在的独立性被野蛮剥夺。在这种男性霸权主义的森严壁垒中,批判和反省就成为必然的选择。
3.注重法制作用。
政府的强力推动和政策的强制执行是社会性别主流化的有力保障,这其中,法律的力量应该引起足够的重视。当今社会其实也是一个法制社会,市场经济的到来、个体化社会的形成、陌生人社会的出现使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发生了重大转变,传统的血缘关系和地缘关系已经趋于崩溃,建立在业缘关系基础之上的人际关系更加趋于松散化、陌生化、契约化和理性化,这些变化使法制的作用日益明显,依法治国也正是在这种社会基础之上顺理成章的产物。对于性别平等的实施来说,法律的强制作用可能远远胜于道德、习俗等传统的社会调控方式。
4.加强女性的四自精神。
自尊、自信、自立、自强是女性独立自由的基本前提,也是女性赢得社会尊重的根本保障。在当今日益市场化的社会中,各种各样的利益和诱惑越来越多、越来越强,重提四自精神更显得尤为必要、尤为紧迫。
5.赋权于女性。
女性的问题大多源自于女性自身资源和权能的缺乏,而不是女性自身能力的不足,以社会和国家的名义赋权于女性,增能于女性,从而帮助女性自立、自强,这也是目前推进女性发展的世界性成功经验。
6.女性的团结。
个体的力量永远是有限的,群体的力量永远是无限的,妇女应该更多地团结起来,以集体的力量与社会性的不平等相抗争。而且,团结起来的女性从一个侧面也会对决策者形成一定的压力群体,这既是妇女自我力量的宣示,也是性别公正的有力保证。女权主义的标志性口号“姐妹团结就是力量”(Sisterhood is Power)值得每一个女性深深铭记!
7.社会同情和支持的争取。
按照女权主义的说法,“个人的就是政治的”(Personal is Political),也就是说,妇女个体的问题本质上是社会的问题,相应地,妇女的问题要想得到真正的解决必须得到社会的全面支持,必须对社会尽心彻底变革。此外,妇女的问题永远离不开男性的影响,妇女应该学会从权利男性中获取足够的同情和支持,而不是意气用事地踢开男人闹革命,更不应激进地将男性作为阶级敌人打倒和消灭,这既不合理也不合情,但却是许多女权主义的通病。
“社会性别意识纳入决策主流”只是女性解放运动发展过程中的一个历史产物,随着社会性别意识的深入化和普遍化,随着社会发展的文明与进步,“社会性别意识纳入决策主流”终将被超越,男性与女性的和谐发展也终将翻开新的一页,这既是我们的期盼所指,也是我们的努力所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