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高新技术产品加工贸易分析_加工贸易论文

我国高新技术产品加工贸易分析_加工贸易论文

试析我国高新技术产品加工贸易,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加工贸易论文,高新技术产品论文,我国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加工贸易是指进料加工、来料加工贸易的统称。进料加工是指国内有外贸经营权的单位用外汇购买进口原料、材料、辅料、元器件、配套件和包装物料加工成品或半成品后再返销出口的业务。来料加工和来料装配统称为对外加工装配业务。从广义上来说,就是运用国外提供的原料、零部件加工成品或装配整机,收取加工费或装配费。

此外,广义的加工贸易还包括境外加工贸易,即指我国企业以现有技术、设备投资,在境外以加工装配的形式,带动和扩大国内设备、技术、零配件、原材料出口的国际经贸合作方式。在我国加工贸易中,高新技术产品加工贸易占了最大的比重,加工贸易几乎成为高新技术产品加工贸易的简称,为我国外经贸事业尤其是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做出了重大的贡献。

加工贸易是我国出口贸易的重要形式,也是我国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的主要方式;越是高新技术产品,加工贸易的比例越高。这是加工贸易符合市场经济法则的一条重要规律。鉴于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对推动我国外贸出口具有日益重要的作用,研究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加工贸易,将对更好地促进我国高新技术产品出口,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促进我国对外贸易的发展,乃至整个国民经济与社会的发展都将产生重大的现实意义和实践意义。

1 高新技术产品加工贸易对我国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正效应

高新技术产品加工贸易不仅在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和出口增长,提高出口产品的质量和档次上居功至伟,而且在调整产业结构,解决劳动就业,促进政府机构管理改革等方面发挥的作用也至关重要。

1)促进了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

改革开放20年来,由于中国经济持续高速发展,各项基础设施建设蓬勃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环境不断改善,再加上劳动力价格较为低廉和国内市场广阔,吸引了越来越多的外国高新技术公司前来投资设厂开展加工贸易。高新技术产品加工贸易最直接的获益就是促进我国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

① 极大地促进了我国的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如前所述,我国高新技术产品的出口大部分是外资企业进行加工贸易取得的。据调查,2000年在我国高新技术产品出口额较高的两个市(北京和深圳)中,深圳高新技术产品出口贸易方式中一般贸易只占3%,加工贸易占了90%以上,而北京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加工贸易也占了83.69%;2000年我国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的第一大类产品——电子信息类产品中,通信类产品出口加工贸易占了93%,而计算机产品出口额的99%都是通过加工贸易的方式实现的。可见,外资进入高新技术产业开展加工贸易,直接带动了我国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的大幅增长。

② 引进了先进技术和设备,提高了生产制造水平。开展高新技术产品加工贸易的外资企业为适应高新技术产品生产的需要,从国外购进大量先进的生产设备和先进制造技术。开展加工贸易的高新技术企业整合了全球相关领域的生产、制造、工艺、技术,成为由来自世界一流高技术公司生产装备和流水线组成的世界高新技术产品的“生产车间”。正是这些世界级高新技术产品“生产车间”,提高了我国高新技术产品的生产制造水平。

③ 带来了先进的企业管理方式和理念,提高了高新技术企业的管理水平。在我国加工贸易企业中,有很多是世界一流的高技术公司,甚至是世界排名前500名的跨国公司独资或与中国企业合资兴办的。这些公司把世界最先进的管理方式和管理理念融入到合资企业中,促进了我国高新技术企业的管理水平。开展加工贸易的高新技术企业普遍实行了产权主体多元化,建立了有效的激励机制、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合理有效的监督机制,建立了符合国际惯例的分配机制。

④ 培养了中国高新技术企业全球经营理念。加工贸易的性质决定了生产出来的高新技术产品大部分要返销国外,这直接影响了加工贸易企业的经营理念。高新技术产品加工贸易实质上是跨国高技术公司为了降低生产成本达到资源的最佳配置,而在世界范围内布置一条庞大的生产线,生产高技术零部件组装产品和销售,即A、B、C国生产,D国组装,在世界范围内销售。因此,加工贸易企业高技术产品的生产具有很强的全球经营意识,市场开拓首先瞄准国际市场,自觉地成为居世界经济贸易活动垄断地位的跨国公司生产链条服务。

2)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社会就业问题。

高新技术产品的研发很昂贵,但高新技术产品的生产制造却并不昂贵。从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对人力资源的需求来看,基本就是个金字塔结构,需要各种文化层次的人才。而高新技术产品生产加工企业处于金字塔的底层,技术要求不高,数量要求大。因此,高新技术产品加工贸易企业实质上仍是劳动密集型企业,可以吸纳较多的社会劳动力,从而解决一定的社会就业问题。

3)促进了海关等部门的管理改革。

4个经济特区,14个沿海开放城市,东部大开放,西部大开发,中国改革开放的步伐在加快,高新技术产品加工贸易也随之由点到面,由东到西全面开花。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加工贸易“漫山放羊”式的发展对我国海关等政府部门的管理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2000年8月,我国在江苏昆山设立第一个“高新技术出口加工区”,对高新技术产品加工贸易实行封闭式的管理,这对旧的海关监管制度提出了挑战。昆山海关在新形势下不得不采取一系列的改革措施,以适应加工区的海关监管。可见,高新技术产品加工贸易对促进我国海关等政府部门的管理改革起到了很大的推动作用。

2 高新技术产品加工贸易对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负效应

我国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增长主要靠加工贸易来推动,对我国高新技术产业技术创新并没有很大的帮助,同时挤占了生产同类产品的非加工贸易企业的出口市场份额,还容易滋生走私违法行为。

1)对我国高新技术创新体系的建立有一定的负效应。

我国对高新技术产品出口的要求之一是推动我国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产品出口。而实现这一目标的根本途径就是建立我国高新技术创新体系。高新技术产品加工贸易不仅从主观上不会带来高新技术,客观上也不可能实现技术创新。

①加工贸易不可能直接带来最新技术。国外高技术公司在中国搞加工贸易的目的是什么,是来传授技术的吗?显然不是,恰恰相反,为了维持高额技术垄断利润,还要严密封锁最新技术。作为跨国公司全球经营链条的重要一环,国外高技术公司主要是看中了我国劳动力便宜,生产制造成本低廉的优势,为它们制造高技术产品,在全球市场上销售。因此,从主观上,它们不可能也不会将最新技术传授给我国,培养竞争对手。

②加工贸易企业基本没有研发部门,不能实现技术创新。高技术产品加工贸易企业的主要任务是为外国高技术公司生产高新技术产品,基本没有产品研发任务,因而也就没有研发部门,在客观上不具备技术创新的条件。

③对非加工贸易企业的技术创新和市场开拓有一定的限制作用。高新技术产品的市场重点在于国际市场,而世界高新技术产品的市场容量是有限的。加工贸易形式的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占据了我国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和国内市场的大部分份额,对我国非加工贸易企业尤其是国有大中型高新技术企业和中小科技型企业的国际市场开拓显然有一定的限制作用。产品出路不畅,必然影响对新产品新技术研发的投入。众所周知,高新技术产品的生命周期是很短的,技术创新跟不上,高新技术企业的发展也就成为问题。而我国科技创新的主体还是集中在国有大中型高新技术企业和中小科技型企业。这些企业搞不好,建立我国国家科技创新体系就有可能成为难以实现的梦想。

2)滋生走私违法行为,危害国民经济安全。

加工贸易进口高新技术产品和一般进口高新技术产品存在着较大的税负差异。走私分子垂涎于高额的非法利润,或是伪报贸易性质,利用“三假”手法骗取核销或是以抵押、出租等方式倒卖进口原材料和加工货物,或是利用深加工接转进行假接转、空接转后倒卖保税料件。虽然海关在监管上层层设防,但利用加工贸易渠道走私活动仍居高不下。据海关统计,1999年全国海关共查获加工贸易走私大要案447起,案值28.7亿元;分别占全国海关查获走私大要案数和案值的39.5%和53%。2000年1~5月,全国海关查获加工贸易走私大要案137起,案值8.27亿元,占同期全国海关查获走私大要案数和案值的49.8%和51.6%。利用加工贸易渠道进行高新技术产品走私,冲击了国内高新技术产品市场,造成国家税收的大量流失,严重影响我国相关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甚至对国有企业改革、解困和国民经济的发展造成不良影响,后果相当严重,应予以高度重视。

3 促进高技术产品加工贸易发展的政策建议

我国高新技术产品加工贸易从诞生到今天繁荣发展的历史进程已证明:尽管高新技术产品加工贸易存在这样或那样的问题,但高新技术产品加工贸易对国民经济的带动作用越来越强,总的说来还是利大于弊。所以,我们要对高新技术产品贸易政策作进一步的调整,使加工贸易更好地为我国高新技术产品的出口和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服务。

1)高度重视加工贸易,促进加工贸易发展。

目前,高新技术产品加工贸易涉及到我国大部分产业,对我国经济结构的调整和产业升级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大;发展高新技术产品加工贸易对我国吸引外资和外资质量的提高作用显著。在可以预见的将来,随着我国对外经济贸易环境的改善,我国高新技术产品加工贸易将成为加工贸易的主流,对我国高新技术产品的出口、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对国民经济的带动作用将会持续增加。因此,高新技术产品加工贸易要得到更大的重视,实施各种政策措施促进高新技术产品加工贸易的发展。

2)加快出口加工区建设,规范加工贸易管理。

1999年,对加工贸易(主要为高新技术产品)“设定特殊区域实行封闭式管理”,变“放养”为“圈养”成为决策者与探索者的共识,我国第一批共15个出口加工区开工建设,目前已验收6个,两个待验收,7个正在规划。现在的任务是要加强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加工区的建设,扩大出口加工区的范围,规划第二批出口加工区。在第二批出口加工区中要强调高新技术,要以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为中心,即要规定出口加工区的各种合资、独资企业高新技术性质,绝对禁止生产高污染、国内生产能力严重过剩的产品的企业入驻。对高新技术企业及其高新技术产品出口要给以一定的税收等优惠,以吸引国际高技术公司入驻出口加工区,提高出口加工区的技术含量。

3)把加工贸易企业纳入到国家科技创新体系中。

目前,我国正在建立国家科技创新体系。科技创新的主体是高新技术企业。而我国高新技术企业的一部分是从事加工贸易的跨国公司独资或合资公司。把这些企业纳入到我国国家科技创新体系中,洋为中用,以“市场换技术”。我们要重点鼓励那些产品市场前景好、技术上有优势的跨国公司在我国进行加工贸易的同时投资设立研究开发中心,积极参与其研究开发活动,分享研究开发成果;鼓励高新技术合资公司设立联合开发机制,建立联合开发中心,实现技术本地化,逐步提高我国企业的自主创新能力;鼓励加工贸易合资企业的外方参与高技术产业以及传统产业的技术改造,促进其扩大产品领域,提高产品档次,加深与我国国内企业的技术合作等深层次合作。

4)消除走私行为。

利用加工贸易渠道进行的高新技术产品走私严重危害了我国高新技术产品正常贸易的进行,影响我国高新技术产业的健康发展,也败坏了加工贸易的名声。消除高新技术产品走私行为成为保持高新技术产品加工贸易健康发展的一项紧迫任务。走私活动产生的根源在于高新技术产品加工贸易与一般贸易存在较大的进口价差(这是为了保护国内稚嫩的高新技术产业而采取的关税保护)。因此,从根本上消除走私行为要从三方面着手。首先,就是要降低高新技术产品一般贸易的进口关税。降低进口关税,减小或消除一般贸易与加工贸易的税率差距,从而降低走私者对高新技术产品走私的利益驱动力;第二,就是要积极引进外资,特别是高新技术跨国公司的投资,实现高新技术产品的本地化生产,以替代进口和走私;第三,就是要在加强海关监管力度上下功夫,一方面用各种现代化装备武装海关,实现海关管理现代化,另一方面针对加工贸易和出口加工区的特点实施特殊海关监管。

5)努力开展境外加工贸易。

支持和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到境外有市场潜力的地区发展加工贸易,带动国内商品出口是我国推进外经贸工作的一项重要新战略。而国有大中型高新技术企业在开展境外加工贸易有更大的资金、管理和技术优势,因此这类企业应成为我国开展境外加工贸易的主力军。国家应实施一系列的优惠政策,鼓励有条件的企业特别是高新技术企业到境外开展加工贸易,积极到境外投资办厂,为扩大高新技术和产品出口和我国经济结构调整作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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