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村思想道德建设的几个问题_社会主义道德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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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思想道德建设是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核心内容,也是我们整个社会思想道德建设乃至精神文明建设的“重头戏”。如何卓有成效地进行农村思想道德建设,有诸多新问题需要探索和研究。这里试就如下三个问题作一初步探讨。

一、农村思想道德建设的特点

这里所谓农村思想道德建设,是指在农村实现由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从传统农业社会向现代工业社会转变的过程中所进行的旨在培养和提高农村居民的社会主义道德素质的全部道德活动。就其内容而言,它既包括“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原则”和以“五爱”为“基本要求”的公民基本道德建设,也包括相应的现代职业道德建设、社会公德建设和家庭美德建设。就其着眼点而言,它包括实现社会主义道德要求在农村居民心理意识层面上的“内化”,也包括实现社会主义道德要求在农村居民行为层面上的“外化”和践行。由于发生了巨大变革并仍然处于变革之中的农村,不同于改革开放前的农村,同时也由于开始走向城市化的农村仍然不同于城市,因而当今农村的思想道德建设,不仅必然具有不同于以往农村思想道德建设的特点,而且也必然具有不同于城市思想道德建设的特点。正确认识这些特点,对于我们更好地开展农村思想道德建设工作无疑具有重要意义。

相对以往我们在农村所进行的思想道德建设而言,当今农村思想道德建设至少具有以下特点:

1.面临新的要求和任务。随着党在农村工作的“中心”或重心的转变,即转变到发展农村经济这一基点上来,特别是随着农村经济变革和社会变革的日益深入,当今农村思想道德建设必须适应农村实现农业现代化和工业化的要求,尤其是必须适应农村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既为农村的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提供道德上的支持,也在实现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的同时实现道德进步。这就使当今农村思想道德建设必然面临更为广泛也更为繁重的任务:它不仅要为建立良好的农村政治生活秩序服务,而且要为建立良好的农村经济生活秩序以及职业生活秩序、社会公共生活秩序和家庭生活秩序服务。这就是说,它比以往那种以政治为中心的农村思想道德建设具有更广泛也更深刻的社会内涵,它必须在更广阔、更丰富、更多样化的社会生活领域和社会生活层面上实现社会主义道德的系统完善化建构和主体人格化建构。

2.面临新的目标对象。农村思想道德建设是以实现社会主义道德对以农民为主体的广大农村居民的思想和行为的合理而有效的调控为直接目标对象的。随着农村经济变革和社会变革的不断深化,农村思想道德建设的这一目标对象已经和正在发生一系列深刻变化。(1)以农民为主体的农村居民已经和正在分化为不同的利益群体或阶层。仅就原有的农民群体而言,目前至少已经分化为这样三个从业不同的利益群体:“以在本乡本土从事农林牧渔业生产为主的农业农民;以离土不离乡、在乡镇企业从事非农业生产为主的乡镇企业工人或乡镇企业家,以在乡镇从事运输、商业和其他非农业经营的个体劳动者;以离土离乡、进城务工经商为主的流动农民。在这三大从业不同的利益群体中,实际又已分为贫富程度不同的阶层。(2)这些分化为不同利益群体和阶层的农村居民,都因为获得了前所未有的社会解放,其自立、自主、自为和自强的自我意识和主体意识都不同程度地得到了一定的发展和张扬。(3)由于从业、利益要求和自我意识发展的不同,这些不同利益群体和阶层也往往形成了不同的思维方式、行为方式和生活方式。这就使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面临更难于把握的目标对象,也使社会主义道德对人们思想和行为发生调控作用的过程和机制变得更为复杂多样。

3.面临更为复杂多样的善恶矛盾和价值冲突。进行思想道德建设的过程,本质上是涉及社会利益关系的价值定序和价值实现过程。在这一过程中,不仅必然面临体现不同价值体系之对立的善恶矛盾冲突,而且也会面临同一价值体系中的不同价值要求在特定情况下出现的矛盾冲突。其矛盾冲突的尖锐复杂性又与社会生活特别是社会利益关系的矛盾复杂性密切相关。当今中国农村的社会生活和社会利益关系,随着经济变革和社会变革的深化,特别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农村居民分化的加剧,已经变得更为复杂多样,其中的矛盾性及其表现形式也日益趋向多样化。与之相关的还有人们行为价值取向的多元化和多种文化矛盾的出现及其相关价值对立的公开化。这都使以实现社会主义道德价值的全面建构为目标的农村思想道德建设必然面临更为尖锐复杂的善恶矛盾冲突和价值冲突,因而也必然表现为真、善、美不断战胜假、丑、恶的更为复杂多样的斗争过程。

4.面临建设“手段”的多样化选择。随着原有的农村计划经济体制(即“队为基础,三级所有”)和政社合一的乡村社会管理体制的瓦解,以及生产责任制和以村民自治为基础的乡村社会管理体制的确立,广大农村居民在经济、政治和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都获得了充分的解放和自由,拥有了进行自主选择和自我管理的民主权利。这实际上也意味着对农村居民特别是农民实行直接的行政管理的机制已不复存在,因而也不能象往常那样主要凭借行政手段对农村居民进行道德调控了。“开会”曾经是农村进行道德宣传、道德教育和道德评价的普遍适用而有效的基本形式,现在却不再那么适用,也不再那么灵验有效了。这就要求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和村民自治组织在充分发挥其积极领导管理作用的前提下,借助各种力量、通过多种途径、运用多样方法,采取多种切实可行的措施,对广大农村居民进行社会主义的道德宣传和道德教育,引导广大农村居民进行相应的道德评价和道德修养活动,使广大农村居民特别是年轻一代的农村居民从经济事务和乡村公共事物的“自治”走向道德上的“自律”。

农村思想道德建设相对于城市思想道德建设而言,则具有这样一些特点:第一,由于农村是封建宗法道德传统残留最多、也更为根深蒂固的地方,因而农村思想道德建设面临更为繁重的反对和涤除封建宗法道德的任务;第二,由于利己主义、个人主义和拜金主义这些体现市场经济负面特性的价值观念,一旦与尚未觉悟的乡村居民的自利意识、自由散漫习性和自发资本主义倾向相结合,往往会导致更大胆更放肆也更野蛮的损人利己、损公肥私行为乃至反社会行为,同时也由于利己主义等价值观念在农村更易于找到其栖身的基础和盲目的认同者,所以在农村进行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所面临的反对利己主义、个人主义和拜金主义的斗争也会更为艰难或困难。第三,由于农村居民在文化素质、社会组织化程度和自我教育能力等方面一般都远不如城市居民,同时也由于农村的精神生活条件和文化环境相对较差,可用于进行思想道德建设的阵地、队伍、渠道和形式也相对落后或单一,加之法制也不如城市健全,因而在农村进行思想道德建设也往往具有更大的操作上的难度。

农村思想道德建设所具有的上述特点表明,在农村发展市场经济、实现现代化的过程中进行思想道德建设,既不能简单沿袭以往农村思想道德建设的经验和套路,也不宜简单套用今天城市思想道德建设的经验和作法。

二、农村思想道德建设必须克服的几种倾向

进行思想道德建设最终总是要落实于对人们思想行为的调控。这种调控就意味着要克服人们思想和行为中存在的不合一定思想道德要求的倾向。因此,在农村实现经济变革、社会转型和文化变迁的过程中,进行旨在用社会主义思想道德教化乡村居民心灵、规范乡村居民行为、塑造乡村居民品格,从而建构乡村社会道德秩序、造就乡村道德文明的建设活动,不仅必然会面对各种抵制倾向或挑战,而且也必定意味着要克服或战胜各种不良的思想和行为倾向。

从当今中国农村社会的变化情况和发展趋势看,特别是从农村的道德发展状况和道德发展趋向看,在农村发展市场经济的条件下进行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必然面对并且必须克服的具有一定普遍性和严重危害性的主要倾向是:

第一,经济主义或物质主义倾向。这种思想和行为倾向,从根本上说,是一种反对和排斥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的错误倾向,也是一种排斥高尚道德价值追求或人生崇高意义追求的价值倾向。这种倾向是人们不能正确认识、对待和处理道德与经济、道德与金钱、道德价值和物质功利价值以及道德追求与财富追求之间的矛盾关系的表现。它是在经济活动成为社会的中心活动或核心任务的情况下,由市场经济的负面效应引起的一种极端化倾向。在农村,它还与一些人作为小生产者和小私有者的自利心理有关。这种倾向表现在一些农村基层干部和党员对待思想道德建设的态度中,就是所谓“说起来重要,做起来不要”。可以说,一些农村领导干部在对待经济建设和道德建设的关系上所表现的“一手硬”和“一手软”,骨子里就是物质主义思想倾向作崇。这种倾向表现在一些农村居民的个人行为中,就是“重利轻义”、“要利不要义”、“一切向钱看”,以及对物质财富或金钱的贪婪攫取。一些农村居民乃至干部把市场经济看成是不要道德良心的经济和“骗子经济”,也是这种错误思想倾向的一种表达。一些靠不择手段地贪婪攫取而成为“穷得只剩下了钱”的“大款”,则是奉行物质主义的“典范”。当然,这种倾向不只是存在于农村,甚至也不是首先产生了于农村。但它在农村产生或形成之后,往往更易于流行和蔓延,也表现得更为严重。事实证明,这种物质主义倾向,是进行思想道德建设的“大敌”,它不仅排斥社会主义的思想道德建设,而且会败坏其成果,更谈不上合乎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的要求。因此,它是我们在新时期进行农村思想道德建设必须克服的错误倾向。

第二,对待传统道德的极端保守主义倾向和历史虚无主义倾向。前一种倾向,是反对和抵制变革一切旧道德特别是家族宗法道德传统的错误倾向。有关调查表明,这种倾向尽管在哪些经济相对落后、社会变革和开放程度不高、党的基层组织涣散乃至瘫痪的地方,表现得更为普遍和严重,并且主要存在于那些在本乡本土从事农林牧渔业生产的中老年农民的思想和行为中。但从整体上看,这种倾向在各个地方和不同年龄组的农村居民中都有不同的表现。不少地方出现的“修族谱、立族规、建宗祠”等举动,便是其突出的体现。而后一种倾向则是否定一切传统道德包括传统美德的错误倾向。它主要存在于那些文化程度较高、自我意识较强、受外来文化影响较大的一些青年农民的思想和行为中。其突出表现就是盲目地反叛传统、追求时髦和标新立异。这种倾向在农村的出现,既与文化大革命的潜在影响有关,也与急剧发生的社会变革和现代主义浪潮开始冲击到农村有关。如果说,前一种倾向不利或有碍于人们适应时代要求接受社会主义道德的话,那么后一种倾向则不利于传统美德在社会主义道德建设中继承和发扬光大。严重者还会导致否定一切道德的道德虚无主义。在农村进行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不仅意味着要消除传统道德中的“糟粕”,而且意味着传统道德中的合理因素的延续、提升和光大。因此,克服对待道德的极端保守主义倾向和历史虚无主义倾向,也是新时期农村传统思想道德建设的内在要求和题中应有之义。

第三,实用主义的文化倾向。即文化选择中重“工具理性”,轻“价值理性”的倾向。这种错误倾向是植根于市场经济的经济理性主义在文化选择上的表现,也是在科学技术成为第一生产力,因而也成为人们谋求物质财富的根本手段的情况下产生的与利己主义相关的文化倾向。它表现在一些农村领导干部和基层干部的思想行为中,就是把科学文化建设与思想道德建设对立起来,重视科学文化建设,轻视思想道德建设。它表现在一些农村居民的思想行为中,则是对子女教育的重智力投资、轻德行培养;对“人”评价和选择的重才轻德;以及自身追求的重自我发展、轻自我完善。有关调查也证明这种先起于城市的文化选择倾向,目前在广大农村已经广为流行。本来,人们重视科学技术和智能发展是走向进步的表现。但因为重视科学技术和人的才能而忽视思想道德建设和人的品德,便是不应有的偏向或倾斜性选择。这一倾向的发展也会走向非道德主义。因此,只有克服这一文化选择倾向,才能更好地处理“智”、“德”关系,从而通过发展科学技术和人的智能促进道德建设和人的道德发展。

第四,反主导价值或反社会主义道德的价值倾向。在我国,无论是城市还是农村,目前乃至今后一个时期内都还会存在着多种道德价值体系的对立和斗争,但社会主义道德价值体系必定要居于统治和支配地位,构成社会的主导价值和社会生活的基本价值导向。不过这并不排除在实际生活中存在反主导价值的思想行为倾向。这种倾向实际上一直存在着,如今由于多种经济成份并存成为更普遍的事实,加之市场经济的负面影响和其它各种社会矛盾的作用,它实际上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强化。它在农村社会生活中主要有两种实质性表现,一是与自然经济和残存的家族宗法制度等相联系的封建宗法道德,总是这样或那样地争夺主导价值的位置;二是与私有经济成份和市场经济相联系的利己主义道德价值观念或极端个人主义道德价值观念也试图取代主导价值的位置。更具体地说,就是在不少地方封建宗法道德或利己主义盛行。值得注意的是,在某些地方,由于党的基层组织和村民自治组织的严重瘫痪或是形同虚设,甚至蜕化为家族宗法组织的附庸或为家族宗法组织所控制,社会主义道德的主导位置实际上被架空或是被封建宗法道德和利己主义道德取代。在农村进行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最终是要彻底消除一切腐朽思想道德的影响,实现社会主义思想道德的全面确立,因而克服与其相反的各种价值倾向,便是它的最直接、最重要和最本质的要求。

第五,无政府主义倾向。这是一种无视法纪、无视国家权威、也无视任何社会规范约束的一种反社会倾向。这种倾向的极端化表现,就是具有这一倾向的人公然与政府对抗,并造成种种恶性事件。无须隐晦的是,这种倾向或现象在当今中国农村是存在的。经验表明,在一个国家实现现代化的变革过程中,出现这种反社会的倾向总是难免的。尽管出现这种思想和行为倾向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从伦理学角度看,道德调控的失效也是原因之一。它作为一种企图“越轨”或实际“越轨”的思想倾向和行为表现,并不是道德完全不能调控的。在道德意义上,它是应当被调控的。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社会和个人、政府和农村居民没有根本的利害冲突。从道德上防治和调控反社会倾向,不仅具有更大的现实可能性,而且也具有更大的社会必要性。

三、农村思想道德建设操作的基本点

农村思想道德建设目标的达成和实现,也即要取得提高农村居民道德素质、优化农村道德秩序、形成新型农村道德文明等等的实际成效,就必须通过真抓实干和方方面面的有效操作。

思想道德建设操作一般包括这样两个基本方面:内化治本操作和外化治标操作。前者是致力于人的心理意识、内在素质乃至行为自律的操作,主要是教化问题,后者则是致力于人的行为活动表现和行为他律的操作,主要是引导和约束的问题。这两方面的有机统一,便构成思想道德建设操作的完整系统。不言而喻,当今中国农村思想道德建设的操作,也必须从内化治本和外化治标这样两个基本方面及其结合上着手。但具体实施这两个方面的操作,又涉及到面向农村实际的组织领导、队伍建设、规范完善、制度建立、机制建构、阵地强化、途径寻找、手段选择、方法创新和具体筹划等一系列问题。把握这些问题需要作深入细致的研究。这里可以肯定的是,当今中国农村思想道德建设的操作,至少必须注意这样几个基本点:

1.建立健全以党和政府为主导、面向农村实际的社会主义道德调控体系。这是保障社会主义道德能够自上而下地“深入”农村及其居民的心灵,又能自下而上、由里到外地见诸于行为、效应于社会的前提,因而也是进行道德建设操作的前提。这一调控体系,包括具体制度化的价值标准系统和价值目标系统,也包括宣传、教育、评价、赏罚等道德活动方式系统。为建立健全这一调控系统,当前必须做好这样一些工作:强化党和人民政府同农村居民的联系渠道和环节;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和村民自治组织的建设,恢复或是提升其应有的权威,其中包括挫败家族势力的某种“统治”;实现社会主义道德要求同农村具体生活制度的结合,其中包括引导和帮助农民制定体现社会主义道德要求的村规民约和家规等;充分调动和发挥农村文化教育组织和经济组织以至家庭在道德调控活动中的作用;建立涉及村民利益得失的道德评议制度和善恶赏罚制度;改进道德教育的方法。

2.在“虚”与“实”的结合上下功夫。道德建设要落到实处,避免止于空对空的口头说教,就必须在实现虚实的结合上下功夫。这在农村更为重要。这里所谓虚实的结合,首先是实现乡村思想道德建设与乡村社会变革的结合,一方面通过社会变革促使人们抛弃旧的道德观念,确立新的道德观念,另一方面又在社会变革中达成道德的完善化建构。其二是实现思想道德建设与经济建设的结合,既通过发展乡村经济特别是集体经济来促进道德建设,又通过道德建设推动经济发展。其作法是把道德建设活动放在人们的经济活动中进行,结合经济发展要求对人们进行道德调控。其三是实现思想道德建设与农村居民日常生活的结合,结合人们日常生活的有序化要求,对人们进行有针对性的道德教化和道德行为的指导,同时也引导人们进行自我道德教育与道德训练。其四是实现道德建设目标与其手段的结合,一方面按照道德建设目标的要求寻求和选择最佳手段,另一方面则通过手段实现道德建设目标从而保障道德建设不致于落空。

3.从道德发生作用的关节点入手。实现道德对人们思想和行为的有效调控,是道德建设的根本落脚点。因此,道德建设的操作就必须找到并抓住道德对人发生作用的关节点,然后从关节点上入手。当今农村思想道德建设,至少可以从这样几个关节点入手:一是可以从治标入手治本,即通过对农村居民普遍关注又带倾向性的社会道德问题的认真治理,使人们明辨善恶是非,确立或坚定正确的道德信念。这在一般意义上,也就是通过对人们行为进行严格的他律性道德训练,促使人们产生对相应道德要求的深刻体验和自觉意识,进而实现内化和自律。二是可以从道德要求与个人的利害得失密切相关的地方入手对人们进行道德训练。比如,可以通过对要求入党、参军、进乡镇企业乃至获得某种社会权利的农民提出相应的道德要求,然后根据这一道德要求和其它标准以及相关人员的德行记录和其它特性来决定取舍等作法,对农民进行道德教化。三是可以从培养个人良好的日常行为习惯入手对人们进行道德训练,然后逐步提升其道德文明的水准。四是可以从抓好乡村青少年一代的道德教育入手,来推进整个乡村的道德进步。

4.在造成道德调控的整体机制上做文章。道德建设说到底是要塑造完善的“道德人”。因而就必须将道德建设中的各种具体操作统一到它的根本目标上来,使其构成造就完善“道德人”的整体调控机制。为此,必须做到这样一些结合:①治本与治标的结合;②堵与疏、约束与引导的结合;③教化与整治的结合;④赏善与罚恶的结合;⑤非强制手段与强制性手段结合以及其他各种手段的结合。从目前中国农村的情况看,要充分注意完善硬性约束恶行和整治恶行的手段,其中特别是要建立和完善进行道德约束和道德整治的各项制度,并注意把一般的制度化道德约束与法律约束结合起来。此外,也要注意克服那种只管治标,只搞硬性约束和硬性整治的错误倾向。必须看到,道德是自决的领域,农民的道德问题也主要是教育的问题。对恶行的整治,也是为了教育更多的人。整治只是教育的辅助手段。我们应当相信,大多数农村居民能够通过各种形式的社会主义道德教育走上自我完善的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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